第四章 元末之喪亂與明太祖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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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元都。

    诏徐達、常遇春取山西。

    九月常遇春下保定,下真定。

    十月馮勝、湯和下懷慶、澤、潞。

    十二月徐達克太原,山西平。

     二年(1369),太祖年四十二。

    正月常遇春取大同。

    倭寇山東濱海郡縣。

    三月徐達至奉元,常遇春至鳳翔。

    四月徐達下鞏昌,馮勝至臨洮。

    五月徐達下平原。

    六月常遇春克開平,元帝北走。

    八月元兵攻大同,擊敗之。

    徐達克慶陽,陝西平。

     三年(1370),太祖年四十三。

    正月命徐達為征虜大将軍,李文忠、馮勝、鄧愈、湯和副之,分道北征。

    二月李文忠下興和。

    徐達破擴廓帖木兒于沈兒峪。

    五月徐達取興元。

    李文忠克應昌,元主北走。

    鄧愈克河州。

    六月倭寇山東、浙江、福建濱海州縣。

     四年(1371),太祖年四十四。

    正月湯和帥舟師由瞿塘,傅友德率步騎由秦隴伐蜀。

    四月傅友德克階州,文、隆、綿三州相繼下。

    六月傅友德克漢州。

    廖永忠克夔州。

    湯和至重慶。

    七月傅友德下成都,四川平。

     五年(1372),太祖年四十五。

    正月徐達出雁門,趨和林,李文忠出應昌,馮勝取甘肅,征擴廓帖木兒。

    吳祯督海運。

    鄧愈、周德、吳良讨湖南、廣西洞蠻。

    四月鄧愈平散毛諸洞蠻。

    五月徐達與元兵戰,敗績。

    六月馮勝克甘肅。

    吳良平靖州蠻。

    李文忠敗元兵于阿魯渾河。

    七月湯和及元兵戰,敗績。

    八月吳良平五開古州諸蠻。

    九月周德興平婪鳳安田諸蠻。

    十一月征南師還。

    召徐達、李文忠還。

    十二月鄧愈征吐番。

     六年(1373),太祖年四十六。

    三月徐達、李文忠、馮勝、鄧愈、湯和備邊山西新平。

    于顯備倭。

    十月召徐達、馮勝還。

    十一月擴廓帖木兒犯大同,徐達遣将擊敗之。

     七年(1374),太祖年四十七。

    正月吳祯、于顯巡海捕倭。

    四月藍玉敗元兵于白酒泉,遂拔興和。

    七月李文忠破元兵于大甯高州,倭寇登萊。

    十二月召鄧愈、湯和還。

    十一月納哈出犯遼陽,吳壽擊走之。

     八年(1375),太祖年四十八。

    二月召徐達、李文忠、馮勝還,傅友德等留鎮北平。

    六月胡汝平貴州蠻。

    十二月納哈出犯遼東,馬雲、葉旺大敗之。

     九年(1376),太祖年四十九。

    正月湯和、傅友德、藍玉備邊延安。

    七月元将伯顔帖木兒犯延安,傅友德敗降之。

     十一年(1378),太祖年五十一。

    十一月沐英率藍玉、王弼讨西番。

     十二年(1379),太祖五十二。

    正月洮州十八族番叛,命沐英移兵讨之。

    九月沐英大破西番,十一月班師。

    六月馬雲征大甯,十一月平。

     十三年(1380),太祖年五十三。

    三月沐英襲元将于亦集乃。

    五月濮英進兵赤斤站。

    十一月元平章乃兒不花犯永平。

     十四年(1381),太祖年五十四。

    正月徐達、湯和、傅友德讨乃兒不花。

    四月出塞,至北黃河,破元兵,獲全甯四部以歸。

    八月徐達還。

    九月傅友德、藍玉、沐英征雲南。

    十二月傅友德下曲靖。

     十五年(1382),太祖年五十五。

    正月雲南平。

    閏二月藍玉、沐英克大理、鶴慶、麗江、金齒。

    七月傅友德、沐英平烏撒蠻。

    十月廣東群盜平,诏趙庸班師。

     十六年(1383),太祖年五十六。

    三月召征南師還,沐英留鎮雲南。

     十七年(1384),太祖年五十七。

    正月湯和巡視沿海防倭。

    五月宋晟讨西番于亦集乃,敗之。

     十八年(1385),太祖年五十八。

    四月思州蠻叛,湯和、周德興讨之。

    七月五開蠻叛,十月湯和平之。

     十九年(1386),太祖年五十九。

    正月平蠻師還。

     二十年(1387),太祖年六十。

    正月馮勝、傅友德、藍玉征納哈出。

    四月周德興築福建瀕海城防倭。

    六月馮勝兵攻金山,納哈出降。

    閏月師還,遇伏。

    八月收馮勝将軍印,召還。

    九月藍玉、唐勝宗、郭英讨沙漠。

     二十一年(1388),太祖年六十一。

    四月藍玉襲破元嗣君于捕魚兒海。

    六月傅友德、沐英讨東川蠻,十月破之。

     二十二年(1389),太祖年六十二。

    三月傅友德帥諸分屯四川、湖廣,防西南蠻。

     二十三年(1390),太祖年六十三。

    正月晉王、燕王棣,帥師征元丞相咬住。

    三月降。

     二十四年(1391),太祖年六十四。

    四月燕王棣督傅友德諸将出塞,敗敵而還。

     二十五年(1392),太祖年六十五。

    四月藍玉征罕東。

    六月寇遁,遂趨建昌,十一月擒月魯帖木兒,誅之,召玉還。

     二十六年(1393),太祖年六十六。

    三月馮勝、傅友德備邊山西、北平,悉聽晉王燕王節制。

     二十八年(1395),太祖年六十八。

    正月秦王樉征洮州叛番。

     二十九年(1396),太祖年六十九。

    二月燕王棣巡大甯,三月敗敵于徹徹兒山。

     三十一年(1398),太祖年七十一。

    五月燕王棣備禦開平。

     3.徐達、常遇春北征 至正二十七年(吳元年,1367)十月甲子,徐達為征虜大将軍,常遇春為副将軍,帥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取中原。

     洪武元年(1368)二月癸醜而山東平。

    (自命将凡四月,實一百十日。

    ) 四月戊申而河南平。

    (山東平後五十五日〔約二月〕,自命将凡一百六十五日〔約六月〕。

    ) 八月庚午徐達入元都。

    (山東平後八十二日〔約三月〕; 自命将凡二百四十七日〔約八月餘〕。

    ) 十二月丁卯山西平。

    (下大都後一百十七日〔約四月〕; 自命将凡三百六十四日〔約一年餘〕。

    ) 二年六月己卯常遇春克開平(多倫)。

    (山西平後一百九十二日,自命将凡五百五十六日。

    )元再奔和林。

     二年八月癸未陝西平。

    (山西平後二百五十六日,自命将六百二十日。

    ) 九月辛醜召徐達還。

     以上第一次北征。

     28.11.22 洪武三年(1370)正月癸巳,徐達為征虜大将軍,李文忠、馮勝、鄧愈、湯和副之,分道北征。

    ①徐出西安,讨擴廓;②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追元主。

     四月乙醜,徐達破擴廓(自命将凡九十三日)于沈兒峪(今甘肅定西縣)。

     五月甲辰,李文忠克應昌(熱河經棚縣西),元嗣君北走。

    (自命将凡一百三十二日。

    ) 五月辛亥,徐達下興元(今陝西南鄭)。

    (破擴廓後四十六日,命将後百三十八日。

    ) 十一月壬辰,北征師還。

     4.明太祖稱帝告天文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四,吳元年(1367)丁未,十二月,“甲子,上禦新宮,以群臣推戴之意祭告于上帝皇祇。

    其略曰:&lsquo惟我中國人民之君,自宋運告終,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

    其君臣父子及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

    其天下土地人民,豪傑分争。

    惟臣,帝賜英賢為臣之輔,遂戡定諸雄,息民于田野。

    今地周回二萬裡廣,諸臣下皆曰生民無主,必欲推尊帝号。

    臣不敢辭,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祇。

    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鐘山之陽設壇備儀,昭告帝祇。

    惟簡在帝心&hellip&hellip&rsquo”(5/24/1) 案:此所雲雲,亦見明祖之承認元帝統也。

     33.4.1 5.太祖北伐中原祝文 《太祖實錄》吳元年十月甲子,“是日上親祭上下神祇于北門之七裡山,祝曰:&lsquo元君失道,天下兵興,豪雄割據角逐,無治民之方而有損民之患。

    予甚憫之。

    自率師渡江以來,撫定江東豫章各郡,山寨亦就殄除,遂平陳友諒,滅張士誠。

    今則東連滄海,西抵峽口,南有湖湘,北有兩淮,兼跨中原。

    民人雖未獲享治安之樂,然揆十年之前,此地之内稱帝者三,稱王者二,及諸豪強深溝高壘,掊斂殘虐,則今日之民已無向者之苦,料其事體,終歸于一。

    近因姑蘇班師諸軍日集金陵,皆言中原、廣西、福建擾攘未已,民有倒懸之急,予畏天命,必當拯救,今命諸将分道率師征讨,未知上天之心奚鑒,山川之神奚助,是以兵行不敢不告。

    &rsquo” 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讀于龍泉鎮 6.明太祖即位诏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丙子,诏告天下曰:&lsquo朕惟中國之君,自宋運既終,天命真人起于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傳及子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海内土疆,豪傑分争。

    朕本淮右庶民,荷上天眷顧,祖宗之靈,逐乘逐鹿之功,緻英賢于左右,凡兩淮、兩浙、江東、江西、湖湘、漢沔、閩廣、山東及西南諸部蠻夷各處寇攘,屢命大将軍與諸将校奮揚威武,已皆戡定,民安田裡。

    今文武大臣百司衆庶合辭勸進,尊朕為皇帝,以主黔黎。

    勉徇輿情,于吳二年正月四日告祭天地于鐘山之陽,即皇帝位于南郊,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以是年為洪武元年,追尊四代考妣為皇帝皇後,建大社大稷于京師,立妃馬氏為皇後,長子标為皇太子。

    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 二十九年元旦讀于寶台山 7.明太祖讨元檄 《太祖實錄》吳元年十月,“丙寅,檄谕齊、魯、河、洛、燕、薊、秦、晉之人曰:&lsquo自古帝王臨禦天下,中國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

    自宋祚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豈人力,實乃天授。

    彼時君明臣良,足以綱維天下,然達人志士尚有冠履倒置之歎,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

    有如大德廢長立幼,泰定以臣弑君,天曆以弟酖兄。

    至于弟收兄妻,子烝父妾,上下相習,恬不為怪,其于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渎亂甚矣。

    夫人君者,斯民之宗主;朝廷者,天下之本根;禮義者,禦世之大防;其所為如彼,豈可為訓于天下後世哉!及其後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又加以宰相專權,憲台報怨,有司毒虐,于是人心離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塗地,生者骨肉不相保,雖因人事所緻,實天厭其德而棄之之時也。

    古雲胡虜無百年之運,驗之今日,信乎不謬。

    當此之時,天運循環,中原氣盛,億兆之中當降生聖人,驅逐胡虜,恢複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

    今一紀于茲,未聞有濟世安民者,徒使爾等戰戰兢兢,處于朝秦暮楚之地,誠可矜憫。

    方今河洛關陝雖有數雄,忘中國祖宗之姓,反就胡虜禽獸之名,以為美稱,假元号以濟私,恃有衆以要君,憑陵跋扈遙制朝權,此河洛之徒也;或衆少力微,阻兵據險,賄誘名爵,志在養力以俟釁隙,此關陝之人也。

    二者其始皆以捕妖人為名乃得兵權,及妖人既滅,兵權已得,志驕氣盈,無複尊主庇民之意,互相吞噬反為生民之巨害,皆非華夏之主也。

    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亂為衆(原阙,臆增)所推率師渡江,居金陵形勢之地,得長江天塹之險,今十有三年,西抵巴蜀,東連滄海,南控閩越,湖湘、漢沔、兩淮、徐邳皆入版圖,奄及南方,盡為我有。

    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執矢,目視我中原之民久無所主,深用疚心。

    予恭天成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群虜,拯生民于塗炭,複漢官之威儀,慮民人未知,反為我雠,挈家北走,陷溺尤深。

    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嚴肅,無秋毫之犯,歸我者永安于中華,背我者自竄于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

    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擾擾,故率群雄奮力廓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其體之。

    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儀,願為臣民者,與中夏之人撫養無異。

    故茲告谕,想宜知悉。

    ”(廣方言館鈔本,第四冊二十六卷,11&mdash12頁。

    ) 案:中華民國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讀于昆明北郊龍泉鎮寶台山上觀音殿之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别存書庫。

    天挺 28.12.31 8.太祖谕徐達 《太祖實錄》洪武元年七月,辛卯,“上将發汴梁,大将軍徐達等自陳橋入辭,上谕之曰:&lsquo朕與卿等率衆渡江,誓除禍亂,以安天下。

    今士卒舍父母妻子,戰鬥于矢石之間,百死一生,久未休息,朕每念之,惕然于心,非得已也。

    中原之民久為群雄所苦,死亡流離遍于道路,天監在茲,朕不敢忘,故命爾等帥師北征,廓清中原,拯民艱苦。

    昔元起沙漠,其祖宗有德,惟天眷命,入主中原将及百年,今其子孫怠荒,罔恤民艱,天厭棄之。

    君則有罪,民複何辜?前代以草創之際,兵戈相加,視如仇雠,肆行屠戮,違天虐民,朕實不忍,爾諸将帥當以為戒。

    克城之日毋擄掠,毋焚蕩,毋妄殺人,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生。

    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庶幾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成朕伐罪救民之志。

    有不恭命,必罰無赦。

    &rsquo” 29.1.1 9.明太祖平元都诏 《明太祖實錄》洪武元年十月,“戊寅,上以元都平,诏天下曰:&lsquo一海宇以安人心,正國統而君天下,事理所在,古今皆然。

    自群雄乘亂以來,四方思治惟切,元綱已隳,疆土遂分,孰拯斯民,以定于一?顧予菲德,造此丕圖,荷上天眷祐,臣鄰翊贊,肇基江左,平定中原。

    睠惟幽薊,實彼根本,命将北伐,列郡皆順,已于洪武元年八月初二日克其都城,胡君遠遁,兵無犯于秋毫,民不移于市肆。

    捷音來奏,良副朕懷,已改其都為北平府,命官屯守。

    海宇既同,國統斯正,方與斯民共此安平之福,尚賴中外臣僚夙夜躬勤,以匡朕之不逮。

    所有事宜具條于左&hellip&hellip於戲,上體天心,俾萬邦之鹹乂,下從民欲,合四海以為家,故茲诏示,想宜如悉。

    &rsquo”(廣方言館本,91頁) 29.1.1 10.徐達入元大都捷表 《明太祖實錄》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巳朔,“辛巳,大将軍徐達遣使獻平元都捷表至京,曰:&lsquo五百年而王者興,仰聖人之在禦;大一統而天下治,際景命之維新。

    盡驅胡虜之膻腥,誕布幅員之聲教;乾坤清肅,日月光明&hellip&hellip惟彼元民,始自窮荒,乘宋祚之告終,突胡群而崛起,以夷狄而幹天紀,以犬羊而亂華風,崇編發而章甫是遺,紊族姓而彜倫攸斁。

    逮乎後嗣,尤為不君。

    &rsquo”(6/30/12) 案:此表民族意識頗濃。

     38.4.6 11.明太祖平定沙漠诏 《明太祖實錄》洪武三年六月,“丁醜,頒平定沙漠诏于天下。

    诏曰:&lsquo朕本農家,樂生于有元之世,庚申之君荒淫昏弱,紀綱大敗,由是豪傑并起,海内瓜分,雖元兵四出,無救于亂,此天意也。

    然倡亂之徒首禍天下,謀奪土疆,欲為王伯,觀其所行不合于禮,故皆滅亡,亦天意也。

    朕當是時,年二十有四,盤桓避難,終不甯居,遂托身行伍,馳驅三年,觀群雄無成,徒擾生民,乃率衆渡江,訓将練兵,奉天征讨,于今十有六年,削平強暴,混一天下。

    大統既正,民庶皆安,而元之遺孽時犯邊場,勞我師旅。

    今年六月十有五日,左副将軍李文忠、左丞趙庸等遣使來奏:五月十六日率兵北至應昌,獲元君之孫買的裡八剌及其後妃寶冊等物,知庚申君已于四月二十八日殂于應昌,大軍所至,朔庭遂空。

    中書上言,宜以其孫及後妃獻俘于太廟,朕心思之,其君之亡,系乎天運,所遺幼孫若行獻俘,實有不忍。

    況當天下紛亂,朕非有意,不過欲救患全生,今定四海,休息吾民于田裡,非朕所能,亦天運緻然也。

    尚慮臣民未知朕意,是用播告天下,左副将軍以禮獲送買的裡八剌已至,朕憐帝王之後難同庶民及首亂僭僞來降者,特封崇禮侯,總其眷屬以及母後等同居,飲食服用出官民上,俾存元祀,體法前王,不敢過虧。

    嗚呼,天命靡常,惟殷是鑒,可不畏哉!&rsquo仍遣使赍诏谕安南、高麗、占城”。

    (廣方言館本,8&mdash9頁) 29.1.1 12.明太祖登極祝文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乙亥,上祀天地于南郊&hellip&hellip祝曰:&lsquo惟我中國之君,自宋運既終,(擡寫)天命真人起于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其君父子及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其天下土地人民豪傑分争,惟臣帝賜英賢為臣之輔,遂戡定采石水寨、蠻子海牙、方山陸寨陳埜先、袁州歐普祥、江州陳友諒、潭州王忠信、新淦鄧克明、龍泉彭時中、荊州江珏、濠州孫德崖、廬州左君弼、安豐劉福通、贛州熊天瑞、永新周安、平鄉易華、平江王世明、沅州李勝、蘇州張士誠、慶元方國珍、沂州王宣、益都老保等,偃兵息民于田裡,今土地幅員二萬餘裡,諸臣下皆曰生民無主,必欲推尊帝号,臣不敢辭。

    是用以今年正月四日于鐘山之陽設壇備儀,昭告上帝皇袛,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簡在帝心,尚享。

    &rsquo” 二十九年一月一日讀于昆明北郊龍泉鎮寶台山彌勒古刹觀音殿 29.1.1 13.明太祖自稱代元為君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二十九,洪武十三年(1380,庚申)正月癸巳朔,“高麗貢不如約,以诏問之曰:&lsquo曩元之馭宇,運未百年,而天命更,朕代元為君,臨禦十有三載,四夷入貢。

    惟三方如舊,獨爾東夷固恃滄海,内殺其王,外構民禍,貢不如約。

    必三韓之地有為,故若是欤?命使往問,叛服不常,将欲何為?”(19/129/1) 38.5.4 14.明太祖祭元幼主文 《明太祖實錄》一百十九洪武十一年六月辛醜朔,“壬子,遣使緻祭故元幼主于沙漠&hellip&hellip于是自為文祭之曰:&lsquo君之祖宗,昔起沙漠,彎弧執矢,入我中國,橫行天下,九夷八蠻盡皆歸之,非天命不至是也。

    及君之父子,正當垂衣守成之時,而盜生汝穎,華夏騷然,号令不行,以緻失國。

    此人事欤?天道欤?朕于其時,非有三軍六師,以威天下,乃代君家而為民主,亦莫非天命也。

    &rsquo”(18/119/1) 38.4.7 15.明太祖對于元代帝位之态度:承認其帝統 《明史》三百三十二《西域别失八裡傳》:“别失八裡,西域大國也&hellip&hellip或曰焉耆,或曰龜茲,元世祖時設宣慰司,尋改為元帥府,其後以諸王鎮之。

    洪武&hellip&hellip二十四年&hellip&hellip九月命主事寬徹、禦史韓敬、評事唐钲使西域,以書谕黑的兒火(别失八裡國王)曰:&lsquo曩者我中國宋君奢縱怠荒,奸臣亂政,天監否德,于是命元世祖肇基朔漠,入統中華,生民賴以安靖七十餘年,至于後嗣,不修國政,任用非人,緻紀綱盡弛,強陵弱,衆暴寡,民生嗟怨,上達于天,天用是革其命,屬之于朕,朕躬握乾符,以主黔黎,凡諸亂雄擅聲教,違朕命者兵偃之,順朕命者德撫之,是以三十年間諸夏奠安,外蕃賓服。

    ” 《明史》二《太祖紀》,洪武元年七月,“辛卯,将還應天,谕達等曰:&lsquo中原之民,久為群雄所苦,流離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

    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孫罔恤民隐,天厭棄之,君則有罪,民複何辜?前代革命之際,肆行屠戮,違天虐民,朕實不忍。

    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殺人,元之宗戚,鹹俾保全,庶幾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

    不恭命者罰無赦。

    &rsquo” 《明史》二《太祖紀》,洪武三年,“夏四月&hellip&hellip丙戌,元帝崩于應昌,子愛猷識理達臘嗣&hellip&hellip五月&hellip&hellip甲辰,李文忠克應昌,元嗣君北走,獲其子,買的裡八剌&hellip&hellip六月&hellip&hellip癸酉,買的裡八剌至京師,群臣請獻俘,帝曰:&lsquo武王伐殷用之乎?&rsquo省臣以唐太宗嘗行之對,帝曰:&lsquo太宗是待王世充耳,若遇隋之子孫恐不爾也。

    &rsquo遂不許。

    又以捷奏多侈辭,謂宰相曰:&lsquo元主中國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奈何為此浮薄之言?&rsquo亟改之。

    乙亥,封買的裡八剌為崇禮侯。

    ” 《明史》二《太祖紀》洪武二年十月,“是月遣使遺元帝書”。

     又洪武三年六月,“谥元主曰順帝”。

     又洪武三年冬十月,“辛巳,贻元嗣君書”。

     又洪武三年十二月,“癸亥,複贻元嗣君書”。

     又洪武七年九月,“丁醜,遣崇禮侯買的裡八剌歸,遺元嗣君書”。

     又洪武十一年四月,“元嗣君愛猷識裡達臘殂,子脫古思帖木兒嗣”。

     又洪武十一年六月,“壬子,遣使祭故元嗣君”。

     28.11.19 《明史紀事本末》卷八,吳元年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丙寅,馳檄谕齊、魯、河、洛、燕、薊、秦、晉之人。

    檄曰:“宋祚傾移,元主中國,此豈人力,實乃天授。

    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hellip&hellip及其後嗣荒淫失道,加以宰相擅權,憲台報怒,有司毒虐,于是人心離叛,天下兵起。

    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塗地,生者骨肉不保,雖因人事所緻,實天厭其德而棄之也&hellip&hellip予本淮右布衣,因天下亂為衆所推,率師渡江,居金陵形勝之地,得長江天塹之險,今十有三年&hellip&hellip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控弦執矢,目視我中原之民久無所主,深用疚心。

    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伐,拯生民于塗炭,複漢官之威儀,慮人民未知,反為我雠,挈家北走,陷溺尤深,故先谕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嚴肅無秋毫之犯,爾民其體之。

    ” 28.11.19&mdash&mdash22 16.明太祖對元帝統及得天下之意見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九《封諸王诏》:“朕荷天地百神之靈,祖宗之福,起自布衣,艱難創業,惟時将帥用命,遂緻十有六年,混一四海,功成治定,以應正統。

    ”(225頁) 又《定嶽鎮海渎名号诏》:“诏曰自有元失馭,群雄鼎沸,土宇分裂,聲教不同,朕奮起布衣以安民為念,訓将練兵,平定華彜,大統以正。

    ”(225頁) 又《開科舉诏》:“至于前元依古設科待士甚優&hellip&hellip今朕統一中國,外撫四夷,方與斯民共享升平之治&hellip&hellip”(226頁) 又《封安南國王诏》:“朕躬膺正統撫有天下&hellip&hellip”(227頁) 又《封占城國王诏》:“今朕肇承大統,撫馭萬方,欲率土之鹹甯,嘗馳書而往報&hellip&hellip”(227頁) 28.12.22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九《封高麗國王诏》:“朕肇膺正統,誕撫多方&hellip&hellip”(228頁) 又《谕安南占城二國诏》:“朕居中國,統天下,法古先帝王,一視同仁,每欲使四夷俱安。

    ”(228頁) 又《招谕擴廓帖木兒诏》:“朕自起兵淮右,收攬群雄,平定華夏&hellip&hellip”(229頁) 17.明太祖欲得傳國玺 明趙可與《孤樹裒談》卷一:“洪武己酉(1369)剪除群雄,天下大定&hellip&hellip辛亥(洪武四年,1371)蜀川平。

    上曰:&lsquo今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

    其一,所少者曆代傳國玺耳,得此,我為天子可以萬全。

    其二,統兵王保保未擒。

    其三,前元太子不聞音問。

    汝諸将不得寶莫回&hellip&hellip&rsquo《草木子餘錄》。

    ”(抄本) 案:此謂洪武五年命将北征之原因。

     又卷二:“洪武中&hellip&hellip山東監生周敬心奏言&hellip&hellip又言:&lsquo陛下連年遠征,臣民萬口一詞,如為恥不得傳國寶,欲取之耳&hellip&hellip&rsquo《菽園雜記》。

    ” (抄本一冊,二卷,16頁) 1950.4.22 18.元順帝北狩流落中國人數 《蒙古源流》卷五:“于是汗(指順帝)悟前夢,乃袖玉玺,攜福晉、皇子俱出奔&hellip&hellip因好谄佞以緻建都之岱都地方一旦堕于兇頑之詭計,永失統業。

    自威力青吉斯汗降生之壬午年起凡二百零七年,歲次己酉,青吉斯汗即位至戊申凡一百八十年,蒙古汗等傳位共一十五世。

    自是汗由古北口出亡,感悔而歌曰&hellip&hellip歌聲既哀,繼之以泣。

    方大亂時,各處轉戰,蒙古人等四十萬,内惟脫出六萬,其三十四萬俱陷于敵。

    ” (《蒙古源流箋證》五,2&mdash3頁) 19.明太祖與察罕父子 《明太祖實錄》九,辛醜歲(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己卯朔,遣使至汴梁,與元将察罕帖木兒通好。

    時察罕帖木兒用兵山東,招降東平、田豐、樂安、俞寶等,其勢頗盛。

    上謂左右曰:&lsquo&hellip&hellip吾今遣人往與通好,觀其所處何如,然後議焉。

    &rsquo”(二冊,卷九,4頁) 又卷十一,壬寅(1362)六月甲戌朔,“戊寅,元中書平章察罕帖木兒遣使緻書于上。

    上謂左右曰:&lsquo予觀察罕書,辭婉而媚,是欲啖我,我豈可以甘言誘哉?況徒以書來而不返我使者,其情僞可見&hellip&hellip今張士誠據浙西,陳友諒據江漢,方國珍、陳友定又梗于東南,天下紛紛,未有定日,予方有事之秋,未暇與較,姑置不答。

    &rsquo”(二冊,卷九,3頁) 38.4.4 《明太祖實錄》十一,壬寅(1362)十二月,“是月元将擴廓帖木兒遣尹煥章以書來獻馬。

    先是其父察罕帖木兒駐兵汴梁,上常遣使通好。

    既而察罕亦以書來聘,上以前所遣使不返,不之答。

    至是察罕已死,擴廓帖木兒代領其衆,乃遣(尹)煥章送我使者自海道還,因以馬來獻”。

    (二冊,卷十一,5頁) 案:擴廓本姓王,名保保,為察罕之甥,養以為子。

     又卷十二,癸卯(1363)正月壬寅朔,“丙寅,上遣中書省都事汪河送尹煥章歸汴,以書報擴廓帖木兒曰:&lsquo元失其政,中原鼎沸,廊廟方嶽之臣,互相疑沮,喪師者無刑,得志者方命。

    悠悠歲月,卒緻土崩。

    閣下先王奮起中原,英勇過于群雄,聞而未識。

    是以前歲遣人直抵大梁,實欲縱觀未敢納交也。

    不意先王捐館,閣下意氣相期,遣送使者涉海而來,深有推結之意。

    加之厚贶,何慰如之,薄以文绮若幹,用酬雅意。

    自今以往,信使繼踵,商賈不絕,無有彼此,是所願也”。

    (二冊,卷十二,1頁) 38.4.5 案:至正十八年(1358,戊戌)五月,劉福通陷汴梁,察罕帖木兒駐兵洛陽。

    十九年(1359,己亥)五月察罕圍汴梁,八月破之,劉福通奉韓林兒退安豐。

    (《元史》四十五《順帝本紀》)察罕勢甚盛,而明太祖将有事于陳友諒,故明太祖結之。

    至正二十二年(1362,壬寅)六月察罕為田豐王士誠剌殺于山東(《元史》四十六)。

    二十三年(1363,癸卯)二月張士誠将呂珍攻劉福通于安豐,殺之。

    (《明太祖實錄》十二)明太祖親帥徐達常遇春往援。

    (《實錄》十二) 《明太祖實錄》十五,甲辰(至正二十四年,1364)十二月庚辰朔,“乙巳,上遣使以書與擴廓帖木兒曰:&lsquo曩因元政不綱,中原大亂,其命将出師罔有攸濟者,閣下之先人穎川王以一軍之率用,以衆敗之餘,僅得加兵于齊魯,功未及成,而禍嬰不測&hellip&hellip閣下&hellip&hellip鼓率憤旅,竟雪雠恥,以成父志&hellip&hellip迩聞北庭多事,變生肘腋,控制河朔,挾令夷夏,孛羅犯阙,古今大惡,此正閣下正義明道不計功利之時也&hellip&hellip今閣下居河南四戰之地,承穎川新造之業,邊庭未固,近效多壘,其所以軍民相附,鄰與不窺者,誠以穎川存日能盡撫養盟好之道,而人不忍遽絕也。

    或孛羅侵寇不已,閣下何靳一介之使,渡江相約?予地雖不廣,兵雖不強,然《春秋》恤交之意,常竊慕焉。

    且亂臣賊子,人得而讨之,又何彼此之分哉。

    況乎近平僞漢,四境已安,正息兵養銳之時,豈不往助閣下乎?且英雄豪傑相與之間,務宜開心見誠,共際時艱,毋自猜阻,失此舊好。

    茲專人備道斯忱,惟閣下圖之。

    &rsquo”(三冊,卷十四,21頁後) 案:其時陳友諒已于上年死,陳理亦降。

     《明太祖實錄》十七,乙巳(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七月丁巳朔,“甲子,上遣使以書與擴廓帖木兒曰:&lsquo曩者&hellip&hellip尹煥章來,得書惠騎,既遣汪河同往,為生者賀(擴廓),殁者吊(察罕),使者去不回,複遣人往,皆被拘留。

    且閣下昔與孛羅構兵,雌雄未決,尚以知院郭雲、同佥任亮,攻我景陵,掠我沔陽。

    予思此城雖元之故地,久在他人之手,予從他人得之,非取于元也。

    閣下外假元名,内懷自造,一旦輕我,遂留前使,&hellip&hellip閣下果若挾天子令諸侯,創業于中原,則當開誠心,示磊落,睦我江淮,令乃遣竹昌忻都率兵深入淮地,殺掠人民,殆非所宜。

    況有自中原來者,備言張思道、李思齊等連和合縱,專并閣下&hellip&hellip反舍近圖,欲趨遠利,獨力支吾,非善計也&hellip&hellip故再遣人,叙我前意,述我所聞,閣下其圖之。

    節次使命,若能遣回,庶不失舊好。

    &rsquo”(三冊,十五卷,14頁) 案:此時明太祖方掃蕩陳漢舊地(襄陽、安陸等),且将有事于張士誠,故此通好于擴廓,西通好于明玉珍。

     《明太祖實錄》二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七月辛巳朔,上遣使以書與擴廓貼木兒曰:&lsquo曩者尹煥章來,随遣江河報禮,至今不還&hellip&hellip倘能幡然改轍,續我舊好,還我使臣,救災恤患,各得疆宇,則地猶可守,後患猶可緩,為閣下利豈淺淺哉。

    如或不然,我則整舟楫,乘春水之便,命襄陽之師,經唐、鄧之郊,北趨嵩、汝,以安陵、沔陽之兵掠德安,向信、息;使安豐、濠泗之将自陳、汝搗汴梁,徐、邳之師取濟甯,淮安之軍約王信,海道舟師俞寶同入山東;加以張(思道)、李(思齊)及天保奴腹心之疾;此時閣下之境必至土崩瓦解。

    是拘使者之計,不足為利,反足為害矣。

    惟閣下與衆君子同謀之,毋徒獨斷,以遺後悔。

    &rsquo”(三冊,十六卷,19頁) 太祖于四月癸亥,謂侍臣孔克仁等曰:“擴廓帖木兒挾太子以重兵,是以子抗父,且急于私仇&hellip&hellip終無成就。

    ”(3/16/13) 案:其時明方平淮東諸郡,即将讨張士誠,此書所雲,蓋危言恫之,免其乘于後也。

     《明太祖實錄》十七,吳元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丁未)正月戊寅朔,“甲辰,上遣使與擴廓帖木兒書曰:&lsquo&hellip&hellip予自起義以來,拓地江左,閣下之先王以興複為名提兵河北,相去遼遠,天各一涯,繼聞令先王去世,閣下克成其功,一旦以尹煥章赍書緻禮,跋涉而來,使予踴躍興起&hellip&hellip用遣汪河緻禮&hellip&hellip初非無故也。

    及汪河去而不還,予初不能無疑,然久而自釋者&hellip&hellip所以數四遣人喋喋奉書渎聽者,是予欲盡一得之愚于閣下,閣下何為自矜,拘使不答?間者禍起山東,兵連秦塞,幽并溷撓,鼎沸不甯,此皆予前日屢言之言,為閣下今日明驗,閣下何不取鑒焉?&rsquo”(三冊,十七卷,3頁) 又二月丁未朔,“元将擴廓帖木兒遣左丞李二侵徐州”。

     案:其時張士誠已數敗。

     《明太祖實錄》二十三,吳元年1367四月丙午朔,辛亥,“遣使遺河南擴廓帖木兒、陳州譚右丞、貊高脫因帖木兒等紗羅萬布有差”。

    (四冊,十八卷,3頁) 案:月餘以前擴廓命将侵徐州,此時又有此贈。

     《明太祖實錄》二十五,吳元年九月甲戌朔,“戊戌&hellip&hellip又以書遣擴廓帖木兒曰:&lsquo曩者累遣使皆被拘留,末審閣下雅意若何?今都事李節思歸(案:李節似在張士誠處所獲),特遣人送去,所拘使者亦望發還。

    方今天下豪傑如萌芽之發,尚未成長&hellip&hellip閣下果忠于君,當以赤心事之;若有他圖,宜速堅兵以固境土。

    予近于九月初八日削平姑蘇張氏,江南已定,東連大海,西抵巴蜀,南及嶺廣,止有閩中一區,已遣偏師征讨,旦夕必下,即日諸軍屯駐在内,居閑養銳,閣下如欲借力,但遣一使至,即時調發應援,薄有全織文绮四端,用見遠意。

    (四冊,二十卷,9&mdash10頁) 案:此豈離間之欤? 《明太祖實錄》三十二,洪武元年(1368)五月庚午朔,癸酉,“大将軍徐達遣蔣彥彰赍書往太原,與擴廓帖木兒”。

    (6/28/1) 案:其時山東、河南已定。

     又,甲申,“擴廓帖木兒遣尚書蔣也先,參政溫某自太原以馬三匹、白金二铤詣大将軍徐達,修饋禮。

    達受馬反金,明日遣舍人王銘送也先赴京,仍遣溫參政還報擴廓帖木兒”。

    (6/28/2) 又,六月庚子朔,“是月&hellip&hellip上遣人祭元故将察罕帖木兒。

    其文曰&hellip&hellip”(6/28/7) 《明太祖實錄》三十四,洪武元年八月己巳朔,壬申,“大将軍徐達遣故元尚書九住還太原,告谕擴廓帖木兒”。

    (6/30/2) 案:時徐達已入元大都(庚午)。

     又卷三十五,元年十月戊辰朔,“辛卯以都事汪河為吏部侍郎。

    河初為大都督府都事,癸卯歲奉使擴廓帖木兒,被拘于陝州者六年,至是始還。

    故命升之”。

    (6/31/6) 案:明太祖緻元人書中,亦有論擴廓之處,不具錄。

    (謂其别有野心。

    )王保保卒于洪武八年(1375)八月,見《太祖實錄》卷一百,第7頁。

     38.4.5 20.明太祖對元朝之批評 《明太祖實錄》十四,甲辰年(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丙寅朔,“戊辰,上退朝,謂左相國徐達等曰:&lsquo&hellip&hellip建國之初,當先正紀綱。

    元氏昏亂,紀綱不立,主荒臣專,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渙散,遂至天下騷亂。

    &rsquo”(2/14/1) 又甲辰年十二月庚寅朔,“丁巳,上謂廷臣曰:&lsquo元本胡人,起自沙漠,一旦據有中國,混一海内。

    建國之初,輔弼之臣率皆賢達,進用者者又皆君子,是以政治翕然可觀。

    及其後也,貴戚擅權,奸邪競進,舉用親舊,結為朋黨,中外百司貪婪無恥。

    由是法度日馳,紀綱不振,至于土崩瓦解,卒不可救。

    &rsquo”(2/14/22) 又卷二十,丙午年(1366)四月壬子朔,壬戌,“元徐州守将樞密院同知陸聚聞左相國徐達已克淮安,以徐宿二州詣(徐)達軍請降。

    事聞,上甚喜&hellip&hellip仍以書谕其吏民曰:&lsquo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穎,天下之人以為豪傑奮興,太平可緻。

    而彼惟以妖言惑衆,不能上順天意,下順民心,是用自底滅亡。

    及元兵雲集,其老将舊臣雖有握兵之權,皆無戡亂之略。

    師行之地,甚于群盜,緻使中原闆蕩,城郭丘墟,十有餘年,禍亂極矣&hellip&hellip咨爾士民,既罹妖黨之禍,複遭胡兵之毒,供饋轉輸,勞苦日久&hellip&hellip&rsquo”(3/16/13) 案:其時劉福通雖死,而太祖尚奉韓林兒正朔,何攻讦之甚耶。

     《明太祖實錄》二十四,吳元年十二月戊辰。

    上谕中書者臣曰:“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

    所在官司辄以蒙古、色目人為之長,但欲私其族類,羁縻其民而矣,非公天下愛民圖治之心也。

    況奸吏從而蒙蔽之,舞文弄法;朝廷之上,賄賂公行;苟且之政,因循歲月;上下同風,不以為怪。

    末年以來,其弊尤甚,以緻社稷傾危而莫之救。

    卿等宜以為戒。

    &rsquo”(5/24/20) 38.4.5 21.明太祖不诋诮元代 《明太祖實錄》洪武三年六月,“癸酉,中書省以左副将軍李文忠所奏捷音榜谕天下。

    上覽之,見其有侈大之辭,深責宰相曰:&lsquo卿等為宰相,當法古昔緻君于聖賢,何乃習為小吏浮薄之言,不知大體,妄加诋诮。

    況元雖夷狄,然君主中國且将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元之興亡自是氣運,于朕何預?而以此張之四方,有識之士口雖不言,其心未必為是也。

    可即改之。

    &rsquo”(廣方言館鈔本,5頁) 案: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一日上午十二時讀于昆明北部寶台山彌陀古刹觀音殿,時警鐘鳴,飛機翔空,試槍有聲。

     嗣詢之李光濤先生,知彌陀殿與觀音殿乃兩寺,始建于洪武間。

     22.太祖止獻俘 《明太祖實錄》洪武三年六月癸酉,“左副将軍李文忠遣人送所獲故元諸孫買的裡八剌等及其寶冊至京師,省臣楊憲等請以買的裡八剌獻俘于廟,寶冊令百官具朝服進。

    上曰:&lsquo寶冊貯之庫,不必進也。

    古者雖有獻俘之禮,武王伐殷曾用之乎?&rsquo憲曰:&lsquo武王事殆不可知,唐太宗嘗行之矣。

    &rsquo上曰:&lsquo太宗是待王世充,若遇隋之子孫恐不行此禮。

    元雖夷狄入主中國,百年之内生齒浩繁,家給人足,朕之祖父亦預享其太平。

    雖古有獻俘之禮,不忍加之。

    &rsquo隻令服本俗衣以朝,朝畢賜以中國衣冠就令謝”。

    (廣本,5&mdash6頁) 29.1.1 23.明太祖言元有恩于民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九十二,洪武二十一年七月癸酉朔,“戊寅(初六日),大将軍永昌侯藍玉遣人送虜王次子地保奴及後妃公主等至京師。

    地保奴及後妃獻金印金牌,賜鈔二百錠,命有司給地宅廪饩,俾就居京師。

    既而有言(藍)玉私元主妃事,上怒曰:&lsquo玉無禮!如此豈大将軍所為哉!&rsquo元主妃聞之惶懼,因自盡。

    地保奴由是有怨言。

    上聞之曰:&lsquo朕初以元世祖君主中國時,有恩及民,不可無嗣,嘗與儒臣議,欲封地保奴以盡待亡國之禮。

    彼乃如此,豈可以久居内地?&rsquo于是遣使護送往居琉球,仍厚遺資遣之。

    ”(26/192/1&mdash2) 38.5.2 24.明太祖平張士誠與元主書 《明太祖實錄》二十五,吳元年(1367)九月甲戌朔,“戊戌,上遣使以書送元宗室神保大王及黑漢等九人(案:均破張士誠所得)于元主曰:&lsquo曩者天棄金、宋,曆數在殿下祖宗,故以鞑靼部落起事沙漠,入中國與民為主。

    傳及百年,至于殿下,海内兵興,豪傑紛起,擾亂中原,邑裡蕭條。

    縱有遺民又處朝秦暮楚之時,民庶之不安已十七載(1351&mdash1367)矣。

    如予者,父母生于元初定天下之時。

    彼時法度嚴明,使愚頑畏威懷德,強不淩弱,衆不暴寡,在民則父父子子,夫夫婦婦,各安其生,惠莫大焉。

    古者帝王混一,止乎中原,四夷不治。

    惟殿下之祖宗,四海内外,殊方異類,盡為土疆,亘古所無。

    豈意辛卯之年(至正十一年,1351),妖人橫起,不三四年間,海内外勢如瓦解。

    殿下屢嘗命将征伐,國勢日衰,妖氣愈盛&hellip&hellip如以義旗而興,為将者李察罕、張思道、李思齊雖能殄滅妖寇,功已高,權已重,豪傑之志在焉。

    殿下不能誰何,尤甚于妖人之作亂也&hellip&hellip非妖人易于作亂,權臣易于跋扈,此蓋殿下不能體祖宗所為,故天将棄之如棄金、宋之時,事不可救。

    予本庶民,因亂起兵,保障鄉裡,官軍隔絕,遂為衆所推戴。

    數年以來,因輯衆,撫有江東、兩浙、湖湘、兩淮、漢沔、江西、嶺廣,人各生理。

    近殄滅反側張士誠,于彼得神保大王及黑漢等九人。

    昔殿下祖宗滅金宗,蕩除其宗室親王驸馬,盡行殄滅,亦何忍也&hellip&hellip今我則不然,所獲元氏子孫悉皆放歸。

    望殿下思祖宗之以善待之。

    不悉。

    &rsquo” 38.4.5 25.後世對明太祖之批評 《明史》本紀:“帝天授智勇,統一方夏,緯武經文為漢唐宋諸君所未及。

    當其肇造之初,能沉幾觀變,次第經略,綽有成算。

    嘗與諸臣論取天下之略(案:見《太祖實錄》卷五十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曰:&lsquo朕遭時喪亂,初起鄉土,本圖自全。

    及渡江以來,觀群雄所為,徒為生民之患,而張士誠、陳友諒尤為巨蠹。

    士誠恃富,友諒恃強,朕獨無所恃,惟不嗜殺人,布信義,行節儉,與卿等同心共濟。

    初與二寇相持,士誠尤逼近,或謂宜先擊之。

    朕以友諒志驕,士誠器小,志驕則好生事,器小則無遠圖,故先攻友諒。

    鄱陽之役,士誠卒不能出姑蘇一步以為之援。

    向使先攻士誠,浙西負固堅守,友諒必空國而來,吾腹背受敵矣。

    二寇既除,北定中原,所以先山東,次河洛,止潼關之兵不遽取秦隴者,蓋擴廓帖木兒、李思齊、張思道皆百戰之餘,未肯遽下。

    急之則并力一隅,猝未易定,故出其不意,反旆而北,燕都既舉,然後西征。

    張、李望絕勢窮,不戰而克,然擴廓猶力抗不屈,向令未下燕都,驟與角力,勝負未可知也。

    &rsquo帝之雄才大略,料敵制勝,率類此;故能戡定禍亂以有天下。

    語雲&lsquo天道後起者勝&rsquo,豈偶然哉。

    ” 《明史》本紀贊曰:“太祖以聰明神武之資,抱濟世安民之志,乘時應運,豪傑景從,戡亂摧強,十五載而成帝業,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

    懲元政廢弛,治尚嚴峻;而能禮緻耆儒,考禮定樂,昭揭經義,尊崇正學,加恩勝國,澄清吏治,修人紀,崇風教,正後宮名義;内治肅清,禁宦豎不得幹政;五府六郡,官職相繼;置衛屯田,兵食俱足。

    武定禍變,文緻太平,太祖實身兼之。

    至于雅尚志節,聽蔡子英北歸;晚歲憂民益切,當以一歲開支河暨塘堰數萬,以利農桑,備旱潦;用此子孫承業二百餘年,士重名義,闾閻充實。

    ” 《罪惟錄·太祖紀》論曰:“帝以布衣不學,意侔造化,諸善政史不勝書&hellip&hellip矯元政之已甚&hellip&hellip身在馬上辄尊孔子&hellip&hellip罷遠征而禮亡國,謹宮闱之戒,杜戚裡之谒&hellip&hellip卻貢獻,辭祥瑞,省躬率物,敬天勤民&hellip&hellip”(案:鈔本多缺脫,略摘可識者錄之。

    ) 38.11.13 《明書·太祖本紀》史官贊曰:“帝以聰明神武之資,憫昏濁之餘以緻鼎沸,提三尺蹶起淮甸,心切安民,用以仰承天意,不十餘年,平一中原,掃清荒漠,&hellip&hellip雖曰天命雲乎,要亦鋒矛所及戒殺掠,以輯甯萬姓之所緻也。

    即位後,厘正典章,制作明備,贻謀創法,過古人遠甚,盡美盡善,不可更仆數。

    獨其憂前代,勵忠節,崇儒重道,下逮卑微,夐莫及矣。

    第立法過嚴,用刑太峻,而二黨京民之戮,頗傷天和。

    噫籲,元朝姑息之後,污久難拔,亦有不得已者。

    論者謂其再造之功,高乎前古,洵哉。

    至出言成文,思如宿構,則又帝王之餘爾。

    ”(卷三) 《明史紀事本末》卷一《太祖起兵》:“谷應泰曰:明太祖之起兵濠梁也,鼓其朝銳,所向披靡。

    六年之間北取滁、和,南收姑孰,金陵一下,天物克基,雖曰神運,蓋亦有人事焉&hellip&hellip觀其救民塗炭,除暴去苛,縱還婦女,不貪玉帛。

    納陶安之說,進馮國用之謀,是其仁也。

    褒嘉靳義,禮葬福壽,赴子興之難,縱埜先之去,是其義也。

    克太平而延見名士,入金陵而拊慰父老,是其禮也。

    還軍降定遠,移師救六合,借天語以拒酖毒,環宿衛以定反側,是其智也。

    擊海牙于黃墩,麾遇春于采石,坐叱元使者,不奉韓林兒,是其勇也&hellip&hellip雖然,尤有異者,風雲之聚仗策來歸,心臂爪牙笃生江介,徐達、湯和起于同裡,朱文正、李文忠興自戚屬,李善長、馮國用近出定遠,鄧愈、胡大海即在虹縣,常遇春懷遠之雄,廖永安巢湖之傑,一時功臣人如棋布,地皆錯壤,豈高祖從龍多由豐沛,蕭王佐命半屬南陽,天生真人固若類聚而扶掖之者耶!然而帷幄善謀,汗馬著烈,君臣之間相需魚水,豈盡地脈使然哉,人材良足多也。

    ” 26.明太祖起兵政策之轉變 王崇武《論明太祖起兵及其政策之轉變》(見《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案:篇前稱:“又論太祖政策轉變事,乃由傅孟真先生所啟示。

    ” 上:“要之,太祖生丁鳳陽,幼承母教,應有民族思想,此與後來參加紅軍,又有關也。

    ”(59頁) “當時民衆所急切希求者二事:一為興複漢統,一為政治休明。

    而紅巾創教則正滿足是此要求者。

    ”(60頁) “太祖生于佛教家庭,幼具民族思想,長而出家為僧,複行乞于光、固、汝穎等紅軍繁殖之地,凡三年,是其家世遺傳,環境熏習,均紅巾有關系,故其參加起事,非偶然也。

    ”(61頁) 下:“太祖自渡江以後,對紅巾之态度遽變改。

    ”(62頁) “唯是紅巾為愚民集團,其政治意識實甚淺,以此不為知識分子所親附,而此輩則為社會之中堅,可舉足輕重。

    太祖之态度因亟變。

    ”(63頁) “太祖渡江後,于紅巾舊習雖漸為脫除,對民族口号猶倡導不休。

    ”(67頁) “&hellip&hellip是取紅巾教義之一半(民族思想),而遺其另一半(彌勒佛降生等迷信思想),蓋必如是,始能博得儒者擁護。

    ”(68頁) “惟迨統一天下&hellip&hellip故于所謂種族界限不得不放寬。

    ”(68頁) “後來太祖之民族思想,實僅限于恢複漢族文化,即改革蒙元習俗者是。

    ”(69頁) 38.4.8 27.明太祖成功之原因 蒙思明《元代社會階級制度·種族仇視之複燃與蒙古政權之崩潰》:“當是時也,處境最困難者,其惟漢人、南人中之财富階級乎!欲同情革命民衆改變現狀之企圖也,則本身地位即為革命民衆反抗之實際對象;欲扶持元代政府之殘餘政權也,則又不能取得元代握權諸臣之所信賴。

    勢不得不另辟蹊徑,覓一既能推翻元人之外族統治,又能維持現存之經濟結構者出,而擁戴之;于是紅軍中後起之秀之朱元璋适中其選。

    朱元璋者,雖出身孤貧,而其階級意識最不鮮明,種族意識亦不顯著。

    當紅軍崛起之際,元璋尚首鼠兩端&hellip&hellip彼自起兵以來,即以如何攫取政權為心。

    既無确定不移之革命目标,亦常因勢利用而不擇手段;及見财富階級之兩難情況,遂确立中間之政策以迎合其心。

    其最足表示朱元璋一方打倒元室,一方抵抗紅軍之政策者,莫如其讨張士誠之檄文。

    其文中首則痛數元廷之罪&hellip&hellip繼則力斥紅軍之非&hellip&hellip終乃宣告其謀取帝位之企圖&hellip&hellip此一中間政策之标明,正合财富階級之所希冀,于是兩情融洽,鹹得其所,豪富士夫,翕然宗之。

    仍慮貧苦民衆之固執其希求也;及江南既平,舉兵北伐之際,乃更鮮明提出種族革命之一口号。

    一方則針對元廷重申種族壓迫之錯誤政策,可因之以博得多數之同情,集合貧富各級之力以抗元,而加強自身之實力;一方則借此以轉移貧苦民衆之革命目标,将一切苦痛歸罪于異族之統治,而消滅其社會革命之企圖于無形&hellip&hellip胡元之統治既終,自不能不有若幹排除胡習之法令,與防犯蒙人之處置&hellip&hellip百年來蒙古人之統治遂一旦廓然澄清。

    是因元廷之錯誤(重申壓迫漢人)與明祖之投機,而革命之以階級鬥争發其端者,遂以種族鬥争終其局焉。

    ”(221&mdash223頁) 案:文中所引讨張士誠檄文,系據《國朝典故》卷三《平吳錄》及《九朝野記》、《弇山堂别集》,應取《實錄》校之。

     又朱明政策之改易,似仍應以《實錄》所載作一比證。

     蒙氏全篇結論蓋謂元末革命本為階級鬥争,而元廷誤認為由于漢人反抗,而加重種族之防犯與壓迫,遂使蔓延。

    明太祖認清當時情況與人民心理,遂采取中間政策,得到财富階級與貧苦民衆兩方之同情,因以成功。

    (其他起兵諸人未得财富階級擁護。

    ) 38.4.6 五、元之遺惠(附元順帝與瀛國公) 1.明人追念元代之原因 明代尚有追念元代及張士誠之人&mdash&mdash雖名公巨卿亦有之。

     追念元代者其故不外下列數者: (1)元代刑律寬仁,囚多老死而少誅戮。

     (2)英宗有遺愛。

    在位三年免民租,罷金銀冶,減海運糧,行助役法,求隐逸,上書者得直達。

     (3)脫脫有惠政。

    至元六年為中書右丞相,複科舉,禁減鹽額,蠲負逋。

     (4)元順帝有惠政(詳後)。

     (5)民間傳言順帝為宋後(詳後)。

     2.元順帝之遺惠&mdash&mdash明初人民追懷元代原因推測 元統三年十二月诏整治學校。

    (3頁) 元統三年十二月,禁私創寺觀庵院,僧道入錢五十貫給度牒方許出家。

     三年五月,遣使詣阙裡祀孔子。

    (4頁) 至元元年十二月(元統三年十一月改元至元元年),制省諸王公主驸馬朝會飲膳之費。

     閏月,乙酉诏弛四川鹽井之禁,聽民煮造,課其稅什三。

    (明年三月複禁。

    ) 至元二年七月,禁隔越中書口傳敕旨冒支錢糧。

    (6頁) 二年八月,诏雲南廣海八番及甘肅西川邊遠官,死而不能歸葬者,有司給衣糧舟車護送還鄉,去鄉遠者加鈔二十錠,死而不能歸葬者官為瘗之。

    (6頁) 四年正月,诏修曲阜孔子廟。

    (8頁) 六年十一月,複科舉取士制。

    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例入會試。

    (11頁) 至正四年正月,诏定守令黜陟法。

    (14頁)。

     至正四年十一月,以郡縣民饑,不許抑配食鹽,仍下入粟補官令以備振濟。

    (14頁) 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撫布朕德意,詢民疾苦,疏滌冤滞,蠲除煩苛,體察官吏賢否。

    (15頁) 六年閏十月,诏天下免差稅三分,水旱之地全免。

    (16頁) 八年七月,遣使詣曲阜祀孔子。

    (19頁) 至正十年十一月,更鈔法。

    (21頁) 十二年正月,委通曉農事官至河南陝西巡視勸農,其有曾經盜賊水旱供給之處,貧民不能自備牛種者,官為量給。

    (22頁) 十二年三月,诏省院台官依世祖舊制,兼用南人有才學者。

    (24頁) 十二年十二月,诏蠲杭常湖信廣德諸路夏稅(以陷賊初複)秋糧。

    (26頁) 以上見屠寄《蒙兀兒史記》卷十六。

     至正十四年七月,诏免大都上都興和三路今年稅糧。

    (2頁) 至正十四年十二月,诏有司振恤被災殘破之處,仍蠲租稅三年。

    (3頁) 十四年,是歲诏民間私租太重,以十分為率,減二分著為令。

    (3頁) 十五年五月,以河南左丞相太不花慢功虐民,诏削奪官爵。

    (4頁) 十五年十二月,以天下兵起,下诏罪己,大赦。

    (6頁) 十六年二月,命集賢直學士楊俊民詣曲阜祀孔子,仍葺廟宇。

    (6頁) 十六年,是歲蠲沿海被兵州縣,田租之半。

    (8頁) 十七年五月,诏天下免今年租稅之半。

    (9頁) 至正十九年三月,诏定科舉流寓人名額,蒙兀色目人十五名,漢人二十名。

    (13頁) 十九年四月,诏卻天壽節朝賀。

    皇太子及省台臣再三請,汗曰:“朕阙于修省緻萬姓塗炭,今複朝賀燕集是重朕不德也。

    ”(13頁) 二十三年六月,诏授江南下第及後期舉人路府州儒學官。

    (19頁) 二十七年九月,以軍興迤南百姓供給繁重,其真定、河南、陝西、山東、冀甯等處除軍人自耕自食外與免今年田租之半。

    其餘雜記,一切住罷。

    (26頁) 至正三十年&mdash&mdash汗沖齡踐祚,頗能尊師重道,自誅伯顔,躬裁大政,一時有中主之目。

    久之昵比群小,信奉淫僧,肆意荒嬉,萬幾怠廢,宮庭亵狎,穢德章聞,遂令悍妻幹外政之柄,驕子生内禅之心,奸相肆蠹國之謀,強藩成跋扈之勢,九重孤立,威福下移,是非不明,賞罰不公,水旱頻仍,盜賊滋起,人心既雲,天命随之矣。

    (32頁) 案:以上《蒙兀兒史記》卷十七《妥歡帖睦爾本紀》。

     3.元之取民甚寬 《元史》九十三《食貨志一》:“元初,取民未有定制。

    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寬。

    其用之也,于宗戚則有歲賜,于兇荒則有赈恤,大率以親親愛民為重,而尤惓惓于農桑一事,可謂知理财之本者矣&hellip&hellip世稱元之治以至元大德為首&hellip&hellip自時厥後,國用浸廣,除稅糧、科差二者之外,凡課之入,日增月益,至于天曆之際,視至元、大德之數蓋增二十倍矣,而朝廷未嘗有一日之蓄,則以其不能量入為出故也。

    雖然,前代&lsquo告缗&rsquo、&lsquo借商&rsquo、&lsquo經總&rsquo等制,元皆無之,亦可謂寬矣,其能兼有四海傳及百年者有以也夫!” 4.明初文字之元末紀年 宋濂文集中如《開平王神道碑銘》、《蕲國公(康茂才)神道碑銘》、《章公(溢)神道碑銘》、《胡公(深)神道碑銘》、《于君墓(光)志銘》、《王君(恺)墓志銘》、《梁國公(趙德勝)神道碑銘》,于吳元年以前事皆書幹支,不用元至正統元,亦不用龍鳳紀元。

    其《胡越公新廟碑》(前集五,50頁)為方孝孺代作,《遜志齋集》二十二,有“龍鳳乙未春二月王師取和州”之語(499頁),而宋集删龍鳳字,此尤顯著之證。

     宋濂文集中如《王君(孟遠)墓志銘》見至正癸巳(十三年)、丙申(十六年)年号,蓋為科舉年分,不得不爾。

    又《劉府君墳前石表辭》(147頁)亦有至正丙鄉貢進士之語。

     宋濂文集中如《鹿皮子(陳樵)墓志銘》見至正乙巳(二十五年),《劉府君(謙)墓志銘》見至正癸巳(十三年),《王府君(以道)墓志銘》見至正甲辰(二十四年),《閻府君(澤)墓碣》見至正丙申(十六年),《陶府君墓志銘跋尾》見至正二十三年,《羅君(文節)墓志銘》見至正二十六年之紀年,蓋此數人皆仕于元或卒于元者也。

    《羅君墓志銘》有“時閩猶奉元正朔雲”之語,可以見其義例矣。

     宋濂集中如《漂水端氏家牒序》有至正壬辰(十二年)紀年,當以在龍鳳建元前。

     宋濂《危公(素)新墓碑銘》叙素之行事,悉用至正紀年,不用幹支,甚至有“二十八年閏七月元順帝北奔”之語,二十八年太祖已建元洪武矣(444頁)。

    此最可怪。

    又《揭君(汯)墓碑》(466頁)亦有“二十八年踰太行至燕都,未久大明兵圍城,七月十八日順帝宵遁”之文,此豈以叙元官遂用元紀元耶?此二文均作于宋氏緻仕以後,尤可注意。

     宋濂文集中體例亦不純,如《張府君(理)新墓碣銘》見至正壬辰(十二年)年号,其人仕明者也,豈以在龍鳳建元之前欤?又如《潘景嶽甫墓銘》有“至正甲辰冬王師下吉安”之語。

    時太祖奉龍鳳正朔,而用至正甲辰不用龍鳳亦不用幹支,不知其故。

    又如《吳府君墓志銘》(吳彤)有“至正戊戌(十八年)僞漢兵圍城”之語,此圍元之江西也,或以此而用元紀年。

     宋集《熊府君(伯穎)墓銘》有“二十二年皇上親将兵入豫章”之語,二十二年謂至正二十二年,皇上謂明太祖,此太不倫。

    此或系原用龍鳳紀年而後改之,或系宋氏緻政後年老昏耄(472頁)。

    不如其《周府君(伯琦)墓銘》“二十四年九月特際資政大夫江南諸道行禦史台侍禦史,而時事已不可為,公憂憤絕食,幾死者數矣。

    後三年國朝禽士誠,浙西平,公稱病彌甚,引歸鄱陽”,之得體合史法也。

    又《孔公(克堅)神道碑》亦有“二十八年皇上手诏趣公入觐,待以賓禮而不名”之語,其誤同。

     蘇伯衡《蘇平仲文集》卷三如《缪美傳》《武德傳》《蕭壽傳》,于吳元年前叙事均用甲子,不用至正、龍鳳年号(38&mdash40頁)。

    又《胡嘉祐傳》亦然(41&mdash42頁)。

    又《王銘傳》卷七《國子學同官記》(84頁),于洪武前皆用幹支,吳元年亦僅稱“丁未”,不曰吳元年(44頁)。

    又卷。

    三《謝成傳》、卷四《譚濟傳》、卷七《國子學同官記》,皆用幹支紀年。

    又卷十一《悟真寺碑》于元用至正紀年如“至正癸巳”(十三年),于太祖稱吳公後則冠皇朝二字于幹支上,如“皇朝乙巳”(至正二十五年、龍鳳十一年也);太祖即位後則用洪武紀年,為“洪武辛亥”(四年)。

    一文之中凡三例。

    又同卷《蘭室馨禅師石塔銘》亦然,如至正壬辰(十二年)、國朝辛醜(至正二十一年、龍鳳七年也)、洪武壬子(五年)是也。

    (132&mdash134)又卷十二《黃景昭墓志銘》,有“卒于國朝之己亥”語,己亥順帝至正十九年、龍鳳五年也。

    (150頁) 貝瓊《清江貝先生集》卷一《海昌集·遊山記》題至正二十年,《吳越兩山亭記》題至正二十二年,卷四《雲間集·三賢贊》題至正二十三年,卷五《雲間集·剪韭軒記》題至正二十有四年,此當為臣元時所作也。

    案:《三賢贊》有“明年(至正二十四年)春瓊承分教之命”之語,則嘗官華亭也。

    但《海昌集》有《貞素堂記》、《迂隐庵記》皆入明後所作,不知何由闌入也。

     《清江貝先生文集》卷七《雲間集·鐵崖先生大全集序》稱至正二十有五年,《躭羅志略後序》亦稱至正二十五年,《瑞蓮詩序》稱至正二十六年。

     又卷八《雲間集·郭處士圹銘》:“其生以己亥十二月二十四日,沒以戊申十一月二十二日春秋七十。

    ”(42頁) 案:上文雲“父不妄元饒州路德興縣儒學教谕”,則此己亥、戊申,皆元代矣。

    元世祖後凡兩遇己亥,一在大德三年(1299),一在至正十九年(1359)。

    兩遇戊申,一在至大元年(1308),一即至正二十八年(1368),此必大德三年之己亥無疑(如至正十九年之己亥,則應沒于宣德三年貝氏不及見矣)。

    生于大德三年,則沒于至正二十八年,其年洪武已建元矣,不用洪武紀元而幹支甚怪。

     《貝先生文集》卷十八《金陵集宋縣令謝公廟記》:“皇帝肇造區夏,所以懷柔百神之道既周無缺,洪武四年又更定其封号,若奉化之縣令謝公其一也&hellip&hellip至正十九年甯海賊馮輔卿帥衆寇境&hellip&hellip二十七年正月己卯火,民廬毀者若幹所&hellip&hellip”(76頁) 案: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已稱吳元年而仍沿至正年号甚怪。

     胡翰《胡仲子集》卷三《祃牙文》:“維歲甲辰正月某日,淛東行中書省右丞李某,以清酌潔牲祃于大牙之神。

    ”(46頁) 案:甲辰為至正二十四年龍鳳十年,此時浙東入太祖版圖,李某即李文忠也。

    不用紀年而用幹支。

     又卷六《新修廣濟廟碑》:“明年乙巳春,始掄村庀工,命麾下劉潮董之。

    ”(83頁。

    ) 案:乙巳為至正二十五年、龍鳳十一年,亦用幹支。

     胡翰《胡仲子文集》卷六謂所記用柔兆敦牂(丙午)。

    (88頁)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六《南康六老堂記》:“元年歲丁未夏四月十三日則成之年月日也。

    ”元年謂太祖吳元年。

    (146頁) 又,《南康二賢祠記》:“至正壬辰(十二年),兵燹之餘,祠廢者久,元年歲丁未,實祎至郡之明年,始即其故址作屋三楹間,為祠以複其舊。

    ”(146頁) 又《重建徽國文公朱先生家廟記》:“至正壬辰州毀于寇,廟亦不存,甲午(十四年)權知州事括蒼葉侯琛,庚子(二十年)守将鄱陽餘侯椿兩嘗新之,皆旋毀于兵燹,今元年丁未金華程侯鬥南&hellip&hellip乃議為之重建。

    ”(150頁)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六《建昌州新作谯樓記》:“至正壬辰州毀于兵,樓不複存&hellip&hellip今知州貞定趙侯有慶&hellip&hellip乃始鸠工僝材而新作之&hellip&hellip洪武戊申二月壬寅朔,其落成之年月日也。

    ”(152頁) 案:至正年号與洪武同稱。

     又卷七《東陽縣新建文昌祠記》:“龍鳳六年春,金陵王君來為丞。

    ”(193頁) 龍鳳六年為至正二十年,明初文字見龍鳳紀年者甚少。

     又卷七《德清重建縣治記》:“歲丙午秋,王師徇地浙右,縣治毀焉。

    ”(197頁) 案:丙午為至正二十六年即龍鳳十二年也,此用幹支。

    明初人文字凡稱歲某某者,似皆為太祖用龍鳳紀元時也。

     又卷十三《黃文獻公祠堂碑銘》:“至正丁酉(十七年)年八十一而薨&hellip&hellip今行中書省臣建議&hellip&hellip義烏乃其鄉邑,建祠緻祭于禮為宜,下其事有司&hellip&hellip縣令胡侯&hellip&hellip慨然以為己任&hellip&hellip歲癸卯(至正二十三年,龍鳳九年)正月甲辰落成之年月日也。

    ”(329頁) 案:癸卯,金華已入太祖,此行中書省非元官也。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十四《書閩死事》:“歲戊申國兵取閩。

    ”(397頁) 案:戊申為洪武元年,仍稱歲戊申,此例較少。

     又卷十七《鮑信卿傳》,前稱“前元元貞初”,後稱“國家起朔漠”為例亦異,豈前元二字後人所改欤。

    (450&mdash451頁) 又卷十八《胡公(課)行述》,于深歸太祖後(至正十九年己亥)事,仍用歲某某紀年,如歲庚子(至正二十年)、歲壬寅(至正二十二年)、歲乙巳(至正二十五年)之類,不稱龍鳳;其前惟見“至正壬辰”(十二年),餘亦稱歲甲午(十四年)、歲丙申(十六年,龍鳳二年)。

    (482&mdash486頁)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二十《故傅母樓夫人墓碣銘》:“卒于丁未歲十二月十七日,享年七十有五,葬以卒之明年正月朔日。

    ”(517頁) 案:丁未為吳元年,明年為洪武元年,皆用幹支。

     又《太原郡夫人葉氏墓志銘》,前用洪武三年,中稱至正壬辰,又稱“蓋自癸巳至丁未凡十五年”,一文三例。

    (518頁)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卷一《送祝正夫赴召如京序》:“吳元丁未春,番祝正夫,知淞之上海縣,明年以治狀稱最。

    ”(12頁) 案:明年即洪武元年也。

     又卷一《送三士會試京師序》:“至正己亥夏四月江浙省試。

    ”(13頁) 案:己亥為十九年。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三《送團結官劉理問序》:“至正廿六年秋七月東藩吳主行郡縣團結之政,選便之郡。

    ”(23頁) 又卷九《贈筆史睦穎貴序》稱至正甲辰(二十四年)。

    (67頁) 又卷十《雲廬集序》稱至正丙午(二十六年)。

    (68頁) 又卷十六《春遠軒記》:“至正庚子五月朔旦,東維叟書叟者李忠介公榜賜第二甲進士,今奉訓大夫江南等處儒學提舉楊維桢也。

    ”(117頁) 案:庚子,至正二十年。

     又卷二十六《故處士馮君(天瑞)墓志銘》:“公生于大元元貞丁酉九月四日,沒于大明龍鳳乙未六月二日,時淮甸兵梗未得返故丘,權厝周家圩之原,戊申冬合張氏兆歸葬于邑東之山祖茔之次。

    ”(198頁) 案:乙未為至正十五年,其年韓林兒始建号改元龍鳳,其時尚無大明之稱,或因墓銘作于洪武元年戊申,遂連類及之,然戊申上又不加洪武年号,何哉?楊氏其他諸文未嘗如此。

    如卷二十六《雪溪處士邵公(彌遠)墓志銘》之稱至正己亥(十九年)不曰龍鳳五年也。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二十五《華亭縣主簿王佳母夫人李氏墓志銘》:“至正戊戌(十八年)鄉民乘亂為椎理剽斂&hellip&hellip夫人憂悸成疾,辛醜冬(二十一年)十二月卒于眷家所,明年(二十二年壬寅)春藁葬逐昌月山之麓,龍鳳乙巳(十一年即至正二十五年)江表吳王延攬英俊,凡巨室子弟有奇才者不次登用,丙午(至正二十六年)秋佳在選中,丁未春(吳元年至正二十七年)授官華亭縣主簿,明年(洪武元年戊申)冬始獲歸葬于先茔西亭之原。

    ”(195頁) 案:林兒于至正十五年稱龍鳳元年,而此文于戊戌辛醜仍诏至正年号,明太祖于丁未稱吳元年,戊申稱洪武元年,而此文亦未标出,獨于乙巳上加龍鳳紀年,不詳其故。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十三《仲勤吳先生墓志銘》:“歲癸卯太祖皇帝兵下吉安。

    ”(敦仁堂闆,十五頁)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十二《鑒湖阡表》:“時至正甲午,南北音問久絕&hellip&hellip歲戊戌,公移書陳友諒,弟勸其殺僞主以歸元,而友諒謀稱帝,公因之南昌&hellip&hellip國初以賢良征至京師,懇辭,明年戊申始克還。

    &hellip&hellip洪武辛未五月初吉&hellip&hellip洪武戊寅五月十日乙酉高後賓天,是歲十一月二十三日乙未先臣捐館&hellip&hellip先公少從大父學&hellip&hellip至正甲午以先祖死節事聞,歸吉讨賊&hellip&hellip入國朝遂遁迹山中,歲丁未征,詣,辭還&hellip&hellip歲癸醜以賢良征,複辭歸&hellip&hellip洪武戊辰二子聯中甲科,高廟數稱公善教&hellip&hellip”(敦仁堂本,23&mdash26頁) 案:此文毅之父墓表也。

     28.12.3&mdash28.12.28 5.明初人對元帝統及明得天下之觀感 宋濂《宋學士文集·銮坡集》卷一《元史目錄後記》:“肆惟皇上龍飛江左,取天下于群雄之手,大統既正,亦诏修前代之史以為世鑒。

    ”(《四部叢刊》影印明正德本,縮印本,13頁) 《宋學士文集·銮坡集》卷三《大明故王府參軍追封缙雲郡伯胡公神道碑銘》:“上天既革元命,皇帝定鼎金陵。

    ”(同上,24頁) 又卷三《進封巢國公谥武莊華公神道碑銘》:“洪維皇帝當四海逐鹿之秋,龍飛淮甸,噓陽吸陰,反掌之間廓清八極,夷荒蠻徼罔不臣妾。

    ”(26頁) 又卷四《孫忠愍侯墳記》:“會元運将終,四方鼎沸,侯随大軍取和陽,遂渡長江。

    ”(46頁) 宋濂《銮坡前集》卷五《胡越公新廟碑》:“自辛卯兵興(順帝至正十一年),天下大亂,民遭溺焚,伥伥然無所栖止,皇帝(明太祖)手秉黃钺,起而救之。

    ”(50頁) 又卷一《代祀高麗國山川記》:“皇帝受天明命,丕承正統,薄海内外罔不臣妾。

    ”(11頁) 宋濂《銮坡後集》卷四《呂氏采史目錄序》:“皇帝既正宸極,定幽燕,薄海内外罔不臣妾,慨然憫勝國之亡,其史将遂湮微,乃洪武元年冬十有一月命啟十三朝實錄建局删修,而诏宋濂、王祎總裁其事,起山林遺逸之士協恭共成之,以其不仕于元而得筆削之公也。

    ”(125頁) 宋濂《翰苑續集》卷一《潘景嶽甫墓銘》:“元季繹騷兮妖民夜呼&hellip&hellip真人龍飛兮奉行天誅。

    ”(189&mdash190頁) 宋濂《翰苑續集》卷一《故泰和州學正劉府君墓志銘》:“國朝繼承大統,遣使者四出征辟賢能。

    ”(190頁) 又卷五《大明日曆序》:“元季繹騷,奮起于民間以圖自全,初無黃屋左纛之念,繼憫生民塗炭,始取土地群雄之手而安輯之,較之于古如漢高帝,其得國之正二也。

    ”(218頁) 又卷六《淮安侯華君神道碑》:“吳元年丁未大将軍徐達奉诏征中原,侯複在行中,齊魯既定,河南之民箪食壺漿以迎王師,暨入燕,元君棄都而逃,立北平等處行中書省,授侯鎮國上将軍佥大都督府事,分府北平。

    ”(223頁) 28.10.1&mdash2 宋濂《翰苑續集》卷七《送無逸勤公出使還鄉省親序》:“皇帝廓清四海,遂登大寶,遣使者播告諸蠻夷,俾知元運已革,而中夏歸于正統。

    ”(226頁) 又卷十《洪武聖政記序》:“蓋自近代以來,習俗圮壞,殆将百年,而天生大有為之君首出庶物,一新舊染之俗,與民更始,是故睿思所斷動契典則,度越千古鹹無與讓,此正所謂錫勇智而正萬邦也。

    ”(洪武八年正月甲子作,249頁) 宋濂《翰苑别集》卷七《楊公(信)圹志》:“元末四海大亂,天兵定建康,江南州郡莫不震動。

    ”(297頁) 28.10.3 宋濂《芝園前集》卷一《緻政謝恩表》:“臣本一介書生。

    粗讀經史,在前朝時雖屢入科場,曾不能沾分寸之祿,甘終老于山林,今幸遭逢聖主&hellip&hellip”(326頁) 又卷六《毛公神道碑》:“大将軍徐魏公奉诏征中原,而(毛)骧又從行,直搗燕薊,元君出奔,天下于是大定。

    (370頁) 案:《方國珍神道碑》有“夷狄”字,宋集惟此一見。

     宋濂《芝國續集》卷一《宣君(彥昭)墓志銘》:“已而元亡,大明受命。

    ”(458頁) 又卷二《故嘉興知府呂府君墓碑》:“元至正之季,民反處州為盜,轉掠而東,陷永康,婺諸縣驿騷弗甯。

    ”(460頁) 28.10.3&mdash6 又卷四《汪先生墓銘》:“初元既滅宋,宋太學生孫公嵩悲哀不自勝,歸隐海甯山中&hellip&hellip先生受學于孫公&hellip&hellip先生壯時,元有天下已久,宋之遺俗變且盡矣,而先生衣冠、動作、語言、禮度,猶宋人也。

    (470頁) 宋濂《芝園續集》卷四《靈槐詩有序》:“元有國百年。

    ”(471頁) 宋濂《朝京稿》卷一《惠州何氏先祠碑》:“當元至正中中原兵起&hellip&hellip”又銘曰:“維昔至正,德否亂生,海沸山崩,靡人不兵。

    ”(510頁) 又《星吉公神道碑銘》:“至正&hellip&hellip十一年妖賊徐貞一等起汝颍,蔓延湖湘間,勢甚熾,時武備久弛&hellip&hellip當亂之始興,誠得數萬之兵使一猛士将之,可立見其撲滅,而顧依違不斷,養緻大釁,其中有足任如公者又卒俾之孤危無援不足以成功,豈非自緻哉。

    ”(513頁) 28.10.6 宋濂《朝京稿》卷一《丹陽縣男孫君(炎)墓銘》:“歲乙未(元順帝至正十五年乙未,1355)今皇帝渡江來金陵,開江南等處行中書省,聞君名召見□語,君陳元運将終,勸上延攬智能士以圖大業,上甚悅。

    ”(514頁) 林右《方孝孺遜志齋集序》:“惜乎當今之學者則異于是,況聞前朝之故習,竊成說為文辭,雜老佛為博學,志氣污下,議論卑淺,龊龊然無複有大人君子之态,吾友方君希直奮然而起曰:&lsquo是豈足以為學!&rsquo”(案:林右,字公輔,浙江臨海人,《明書》附《孝孺傳》。

    此序作于洪武三十年八月。

    《四部叢刊》初編影明刊本,縮印本,5頁)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十八《題劉養浩所制本朝铙歌後》:“今天子起布衣,除群雄,十餘年統一四海,與漢高祖無異。

    ”(《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刻本,縮印本,406頁) 方孝孺《遜志齋集》二十二《東瓯王神道碑銘》:“昔元德既衰,天下大亂,我太祖高皇帝以神武明聖之資,哀生民之無辜,奮袂一麾,四方響應,芟夷僭盜,蕩滌兇奸,十餘年間遂濟大業。

    ”(同上,496頁) 又,“有元既衰,天厭其亂,笃生高皇,拯綏大難。

    ”(498頁)案:方正學不承認元統,而此文雲公者蓋奉敕作也,于此可知明代之自承繼元統。

     又卷二十二《林君(德世)墓表》:“元之有天下,尚吏治而右文法,凡以吏仕者捷出取大官過儒生遠甚。

    ”(502頁) 劉基《蘇平仲文集序》:“元承宋統,子孫相傳僅過百年,而劉、許、姚、閻、吳、虞、範、揭、歐、黃之俦,詩文皆可垂後,則由其土宇之最廣也。

    大明撫運,土宇之大,上轶漢唐,下與元同,而廣于宋,雖混一未久,而高文宏辭已有若翰林諸公,餘故人子蘇平仲其一人也。

    ”(《四部叢刊》初篇影明正統本,縮印,2頁) 《蘇平仲文集》卷二《代翰林院勸進表》:“伏以缵百王之正統,莫大乎宅尊,得萬國之歡心,宜先于建極。

    益惟體元而居正,斯足應天而順人。

    ”(25頁)案:天挺案,此表無一語涉及元統,涉及胡虜,亦異事。

     28.12.7 又《國子學賀登極表》、《代翰林院賀登極表》,亦無一語涉及元統及胡虜語。

    (25頁) 又《虞文靖公真贊》:“故蜀國文靖虞公以碩學雄文,際遇文皇帝,師表海内。

    ”(29頁)案:文靖為虞集,文皇帝指元文宗也。

    此稱謂益認元統者也。

    又其贊語者“生乎閥閱之門,奮乎熙洽之辰”,亦盛贊元朝者也。

     蘇伯衡《蘇平仲文集》卷四《範氏文官花詩序》:“宋德既爽,元入中國;元德既爽,皇明膺運,天命之去留,人事之廢興,且至于再。

    ”(58頁) 又卷五《張潞國詩集序》:“昔元起朔方有天下,至元貞大德而盛莫加焉。

    ”(62頁) 又卷九《遂初堂記》:“大明削平僭竊混一寓縣。

    ”(115頁) 貝瓊《清江貝先生文集》卷一《乾坤清氣序》:“有元混一天下,一時鴻生碩士若劉、楊、虞、範出而鳴國家之盛。

    ”(《四部叢刊》初編影明洪武本,縮印,15頁) 28.12.7&mdash10 又卷二十六《中都稿·遊山詩序》:“南則為魯山,金碧起伏若走海濤,而至于皇陵,信神氣所鐘誕生聖人為中國人民主,非偶然矣。

    ”(110頁) 《貝先生文集》卷二十三《中都稿·跋堅白先生傳後》:“自元有天下,南士之居台谏者實由二公始。

    ”(98頁) 又卷二十四《中都稿·東軒記》:“國朝革命徙諸豪于濠上,遂由海濱來受一厘之地。

    ”(101頁) 胡翰《胡仲子集》卷四《屠先生詩集序》:“元有國,自至元承平之後,人尚彌文,而器能多,不足于用。

    ”(58頁) 又卷五《贈楊載序》:“元入中國,所統土宇與漢唐相出入。

    ”(68頁) 又卷八《嘉禾頌》:“垂休錫羨,自我相臣,相臣曰否,惟聖天子。

    天子臨禦,克任克使。

    ”(108頁)案:此頌作于至正八年時天下未亂,頌元天子可謂至矣。

     28.12.10&mdash18 胡翰《胡仲子集》卷九《何遁山墓志銘》:“以淳祐十年生公,生二十五年而宋亡,元有天下,恥于折節當世,業醫藥為人治疾。

    ”(131頁)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二《宋景濂文集序》:“入國朝以來,則浦陽抑公、烏傷黃公并時而作。

    ”(29頁)案:國朝指元,當在元代所作。

     又卷二《國朝名臣列傳序》:“國朝沿襲舊制,其修累聖實錄鹹有常憲&hellip&hellip而金匮所藏,人無由窺之。

    遠方下士于聖朝盛事先後本末&hellip&hellip皆莫及知。

    ”(35頁) 又卷二《贈陳伯柔序》:“有元以來,大江之西,有二大儒焉,曰吳文正公、虞文靖公。

    ”(46頁)案:據王氏自跋,此文作于丙午至正二十六年也。

     28.12.18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三《經筵錄後序》:“今天子以上智之資,誠明并至,動合天運,優入聖城,臨禦日久将遂跻斯世于靖嘉,而猶迪文是先,典學為務,乃至正更化之始,薦開經筵,博延儒流,敷繹古藝。

    所以廣資政理,參求化原,而成帝王之治者也。

    ”(65頁) 又卷三《送吏部員外郎月君序》:“國家數年以來亦可謂多事矣:十一年兖、濟之間塞決河,十三年京畿之内開營田,二者皆大役,其費累巨萬,而猶幸有利存焉。

    然自十二年以來頻歲用兵,天下騷動,丞相、禦史大夫以國之柱石相繼董師,宗王重臣莫不總戎于外,雖寇盜浸就殄減,而國用之費已不可勝計,今長淮東西、大江左右勁敵猶在,兵未可以遽弭&hellip&hellip”(75&mdash76頁) 28.12.22 案:王集稱元為國家、國朝者甚多,若《宣城貢公文集序》(77頁)、《陳氏萬卷樓記》(118頁)不具錄。

     王祎《王忠文公集》卷三《送伯達王君序》:“祎至正戊子己醜歲客燕東,時臨川王君伯達先在焉&hellip&hellip明年祎南還,已而天下兵起,南北阻絕,不相聞問者二十年,賴今天子以神武定天下,寓内混一,于是伯達今年春自勝國來南京,祎乃得與伯達複相會。

    ”(84頁)案:今天子謂明太祖。

     又卷六《義烏縣興造記》:“今天子既正大統,務以禮制匡饬天下。

    ”(156頁)案:今天子謂明太祖。

     又卷十二有《端本堂頌》、《日月山祀天頌》、《興龍笙頌》(316&mdash321頁)皆作于元代,稱頌元德備至。

     28.12.22&mdash23 明劉基《誠意伯文集》卷一《瑞麥頌》:“天厭元德,九州糜沸,群猾并作,黎民惶惶,奔走無路,皇帝提三尺劍奮起草萊,指顧之間豪傑景附,矛鋒所向,戰克攻取,皇帝心知天意之有在,爰舉有衆以與萬姓請命&hellip&hellip頌曰&hellip&hellip元失其鹿,天下共逐,擾擾紛紛,強食弱肉,皇天震怒,誕命真主,肅将天威以靖區宇。

    ”(商務《國學基本叢書》鉛印本,14&mdash15頁。

    ) 又卷一《平西蜀頌》:“元德既衰,九土糜沸&hellip&hellip天乃命我皇帝肅将武威代伐不道。

    ”(16頁。

    )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二《送松江同知李侯朝京序》:“有明受天新命,開基金陵。

    ” 解缙《解文毅公集》十三《時和曾先生墓志銘》:“元主中朝,自泰定天曆後,文治聿彰,四方典教諸君子悉皆碩德宿儒。

    ”(19頁) 28.12.26&mdash27 6.元順帝與瀛國公 明張燧《千百年眼》:“宋少帝(當即恭帝?)降元,封瀛國公,世祖以公主配之&hellip&hellip瀛國公&hellip&hellip乃乞為僧,往吐蕃學佛。

    時明宗(和世)為周王,亦遁居沙漠,與少帝、公主往來,遂乞少帝子與其妻邁來的為子,長名妥歡帖睦爾,即順帝也。

    ” 和世封周王在仁宗延祐二年(1315)十二月。

    和世為武宗子,本名主,後封周王,即遣出鎮雲南,次延安,其臣勸阻其行,遂西行,至北邊金山。

    (漠北)其後即位于和甯之北(商務本《元史紀事本末》,129&mdash136頁)。

    妥歡帖睦爾,非明宗子,在當時已有傳說(商務本《元史紀事本末》,137頁《三帝之立》)。

     《庚申外史》二卷,明權衡撰。

    《四庫提要》曰:“其中稱順帝為瀛國公子一條最為無稽,厥後袁忠徹著之于文集,甯王權(明甯獻王權,太祖十七子,著有《通鑒博論》二卷、《史斷》一卷)載之于《史略》,程敏政又選(袁)忠徹之文入《明文衡》,錢謙益又引餘應之詩證實甯王權之說,其端實自此書發之。

    ”餘嘉錫《四庫提要辨證》曰:“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編卷二十九《跋庚申外史》雲:&lsquo姚江黃氏《南雷書目》載有《庚申君大事記》,元答祿與權著,予博訪之未得也。

    今盛傳于世者,惟太行山隐士權衡《庚申外史》,其中尚有可疑者。

    方至順時謂庚申君非明宗子,黜置江南&hellip&hellip是其事在元人皆知之,而明甯王奉太祖诏,纂序《博論》(《通鑒博論》二卷),直雲瀛國外婦之子,綿延宋末六更之谶,正與國史所書相為證助&hellip&hellip然則庚申轶事,直元史一定案,不得以呂嬴牛馬之疑等諸暧昧也。

    &rsquo&hellip&hellip觀全氏之言,于順帝之為瀛國公子疏通證明之,幾乎深信不疑,則權衡之說,恐未可盡以為荒誕也。

    王國維《觀堂集林》卷二十一《書宋舊宮人詩詞湖山類稾水雲集後》雲:&lsquo少帝入吐蕃後事,史無所言,惟元明盛傳元順為宋少帝之子,至國朝全謝山先生猶主此說。

    初疑此語乃南宋遺民不忘故國者所為,後讀釋念常《佛祖通載》,乃知其不然。

    &rsquo”(史二,26&mdash30頁) 案:記虞集草庚申君非明宗子诏書事者:《元史》本傳、《續資治通鑒綱目》、葉盛《水東日記》。

     7.庚申君事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二十五《書瀛國公事實》、程克勤《宋遺民錄》。

    餘應詩,何喬新注。

    袁忠《徹記》、權衡《庚申帝大事記》。

     《庚申外史》,明權衡撰,學津讨源本。

    元順帝生于仁宗延祐七年庚申,故曰庚申君。

     郎瑛《七修類稿》(瑛字仁寶,仁和人,明諸生)卷上《義理類·順帝始末》條:“順帝乃宋恭帝所生,元明宗取為養子。

    ”(原注:“事詳《宋遺民錄》末卷。

    ”) 31.9.27 第三節 明初之内政 一、開國之政治 1.明之國号 《欽定續文獻通考》十一《錢币考五》:“先是,辛醜歲(1361,原注:“元至正二十一年太祖方稱吳國公”)二月置寶源局于應天府,鑄大中通寶錢與曆代錢兼行&hellip&hellip甲辰歲(原注:“元至正二十四年太祖稱吳王”),江漢既平,乃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頒大中通寶大小五等錢式,使鑄之&hellip&hellip臣等謹案:&lsquo《洪武實錄》置寶源局鑄大中錢,乃太祖未即位建元時事。

    蓋明祖将建國号,意在大中,既而祈天乃得大明,故當時錢文有大中之号也。

    《明會典》及《萬曆會計錄》皆以為洪武初,王圻《續通考》亦襲其誤,今據《實錄》訂正。

    &rsquo”(《十通》本,2867頁) 案:太祖欲建号大中之說不知其何所據。

    至大明之号或以為與宗教拜火有關,餘亦疑之。

    容當詳考。

    宋濂集中屢見“大明麗天”之文,豈其初意乎? 宋濂《進元史表》:“大明出而爝火熄。

    ”(《四部叢刊》縮印《宋學士文集》,12頁) 又《康蕲公神道碑銘》:“于赫大明,受命于天,如日之升,照于八埏。

    ”(18頁) 又《李公武功記》:“于赫皇王,大明東升,爍彼群陰,大合載清。

    ”(54頁) 又《龔題禦制方竹記後》:“況乎神藻煥發,陰麗陽明,下被萬物,無不仰照,此無他,皇天欲以文明化成天下,故挺生聖人,度越前代,若斯之盛也。

    ”(150頁) 又《曾公(魯)神道碑》:“(擡寫)大明麗天,束帛戋戋,搜羅俊賢兮。

    ”(152頁) 又《淨慈順公逆川痊塔碑銘》:“(擡寫)大明麗中天兮,佛日同輝昭。

    ”(171頁) 又《送趙彥亨之官和陽詩并序》:“(擡寫)大明麗天,萬國鹹臣,搜羅智哲,逮及隐淪。

    ”(222頁) 又《方公(國珍)神道碑銘》:“元季紛纭,群雄相吞,公據海濱,志欲靖民,黃屋左纛,我非敢觊,綏定一隅,以俟真主,(擡寫)大明煌煌,出自東方,天威奮張,孰敢不來王。

    ”(322頁) 案:《金史禮志序》(卷二十八):“宣宗南播,疆宇日蹙,旭日方升,而爝火之燃,蔡流弗東而餘燼滅矣。

    ”此元人語也。

     31.11.8 又,元阿魯圖《進金史表》:“太陽出而爝火熸,正音作而衆樂廢。

    ”亦元人語。

     28.10.1&mdash2 2.大明國号與小明王 明祝允明《野記》(《曆代小史》卷七十九,《叢書集成》影印本):“韓林兒始由穎川逃之武安,為穿窬,漸肆劫殺,有徒既繁,乃嘯亂稱小明王。

    劉護軍始就之,謂豎子不足謀,去适皇祖。

    皇祖初亦與共事,謂劉:&lsquo應便除之乎?&rsquo基雲:&lsquo不足為,伺他(也?)僞息煩(滅?)時,彼應已先下矣。

    &rsquo因請建号大明。

    太祖從之,韓果先殄。

    ”(1頁) 29.4.3 3.大明國号之解釋 明田藝蘅《留青日劄摘鈔》(《紀錄彙編》卷一百八十七至一百九十,《叢書集成》影印本)卷二(《彙編》一百八十八)“大明大統曆解”條:“大明者,國号也。

    一人為大,日月為明,天大地大人大,而宇宙人物如日月之明,無所不照也。

    ”(75頁) 4.明國号之重複 至正十五年(1355)劉福通迎立韓林兒,号小明王,國号宋,建元龍鳳,太祖用其年号,太祖年二十八。

    林兒都亳,至正二十六年(1366)卒,僭号十二年。

    (據《明史》一二二本傳) 洪武元年(至正二十八年,1368)太祖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明,建元洪武。

    太祖時年四十一。

     至正二十三年(1363)九月張士誠自稱吳王(《明史·太祖紀》),太祖時年三十六。

    士誠都平江,凡五年,至正二十七年(1367)亡。

    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太祖即吳王位,都應天,時年三十七。

     5.明初不用故元年号 田藝蘅《留青日劄摘抄》卷二“大明大統曆解”條:“國初曆&hellip&hellip與今式不同,而紀年則由洪武元年以前吳元年溯上則但書甲子平行,不用故元之年号也。

    ”(《叢書集成》影印《紀錄彙編》本,78頁) 6.明初政治&mdash&mdash恤貧 明太祖取金陵後屢免租減賦,存恤貧困,其尤為前代所不及者。

    (一)避亂民複業者聽墾荒地,複三年(洪武元年,1368)。

    (二)諸遭亂為人奴隸者複為民。

    (三)凍餒者裡中富室假貸之。

    (四)孤寡殘疾者官養之,毋失所(均洪武五年,1372)。

    (五)流民複業者各就丁力耕種,毋以番田為限(五年)。

    (六)命有司察窮民無告者給屋舍衣食(八年,1375)。

    此太祖恤貧之策,亦即其社會政策。

     7.明初政治&mdash&mdash寬民 “洪武元年,上謂劉基曰:&lsquo今天下次第已平,思所以生息之道何如?&rsquo基對曰:&lsquo生民之道在于寬仁。

    &rsquo上曰:&lsquo不施實惠而概言寬仁,亦無益耳。

    以朕觀之,寬民必當阜民之财,息民之力,不節用則民财竭,不省役則民力困,不明教化則民不知禮義,不禁貪暴則無以遂其生。

    &rsquo基頓首曰:&lsquo此所謂以仁心行仁政也。

    &rsquo(《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四) 8.明太祖論敬天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八十,洪武二十年正月壬子朔,“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

    禮成,天氣清明,聖情悅豫。

    侍臣進曰:&lsquo此陛下敬天之誠所緻。

    &rsquo上曰:&lsquo所謂敬天者,不獨嚴而有禮,當有其實。

    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

    恤民者事天之實也。

    即如國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則是棄君之命,不敬孰大焉。

    &rsquo又曰:&lsquo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職分之所當盡,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實為天下蒼生也。

    &rsquo”(24/180/2) 38.5.2 9.明尚赤 《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四《開國規模》:“(洪武三年五月)辛亥,诏定服色。

    禮部奏,&lsquo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漢尚赤,唐服飾尚黃,旗幟尚赤,國家取法周、漢、唐、宋以為治,尚赤為宜。

    &rsquo上從之。

    ” 又卷一《太祖起兵》:“(元至正十五年六月)丙辰,克太平路&hellip&hellip耆儒李習、陶安等率父老出迎&hellip&hellip改太平路為太平府,以李習知府事,李善長為帥府都事,汪廣洋為帥府令史,陶安參幕府事。

    文移用宋龍鳳年号,旗幟戰衣皆紅色,蓋以火德王故也。

    ” 又卷三《太祖平漢》:“(元至正二十年閏五月)(陳)友諒率舟師犯太平&hellip&hellip丙辰城遂陷&hellip&hellip既得太平,亟謀僭僞号&hellip&hellip遂以采石五通廟為行殿,(殺徐壽輝)稱皇帝&hellip&hellip率衆還江州&hellip&hellip遣使約張士誠同入寇,士誠龌龊自固,不敢應。

    友諒自江州引兵東下,建康大震&hellip&hellip太祖&hellip&hellip召指揮康茂才&hellip&hellip作書,遣使贻友諒,僞約降&hellip&hellip友諒得書甚喜&hellip&hellip太祖親總大軍于盧龍山,令持幟者偃黃幟于山之左,偃赤幟于山之右,戒曰:&lsquo寇至則舉赤幟,舉黃幟則伏兵皆起,各嚴師以待。

    &rsquo乙醜,友諒果引舟師東下&hellip&hellip内外合擊,友諒兵大潰走。

    ” 案:此黃幟或太祖臨時所用。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十八《平隕陽盜》:“成化元年,有石龍号石和尚,糾合馮子龍數百人,四散剽掠。

    (劉)通令男(劉)聰約(馮)子龍舉事。

    乃于大石廠立黃旗聚衆,據海溪寺稱王,僞号漢&hellip&hellip” 案:此言立黃旗聚衆,則明軍不用黃旗可知,前條之黃旗、紅旗并舉,其一為臨時所用亦可推而知。

     1950.9.9 10.《明祖訓錄》序 《明太祖實錄》八十二,洪武六年(1373)五月壬寅朔,“《祖訓錄》成,其目十有三,曰箴戒,曰持守,曰嚴祭祀,曰謹出入,曰慎國政,曰禮儀,曰法律,曰内令,曰内官,曰職制,曰兵衛,曰營繕,曰供用。

    上親為之序曰:&lsquo朕觀自古國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當時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于海内,民用平康。

    蓋其創業之初,備嘗艱苦,閱人既多,曆事亦熟,比之生長深宮之主未谙世故及僻處山林之士自矜己長者,甚相遠矣。

    朕幼而孤貧,長值兵亂,年二十四,委身行伍,為人調用者三年,繼而收攬英俊,習練兵之方,謀與群雄并驅,勞心焦思,慮患防微,近二十載,乃能翦除強敵,統一海宇。

    人之情僞亦頗知之,故以所見所行,與群臣定為國法,革元胡俗,去姑息之政,治舊習污染之徒。

    且群雄之強盛詭詐,至難服也,而朕已服之;民經世亂,欲度兵荒,務習奸猾,至難齊也,而朕已齊之。

    蓋自平武昌以來,即議定著律令,損益更改不計遍數,經今十年始得成就,頒而行之,民漸知禁。

    至于開導後人,複為《祖訓錄》一編,立為定法,大書揭于西庑,朝夕觀覽,以求至當,首尾六年,凡七謄稿,至今方定,豈非難哉!蓋俗儒多是古非今,奸吏常舞文弄法,自非博采衆長,即與果斷,則被其眩惑,莫能有所成也。

    今令禮部刊印成書,以傳永久,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負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于無窮矣。

    嗚呼,其敬戒之哉!&rsquo于是頒賜諸王,且錄于謹身殿東庑,乾清宮東壁。

    仍令諸王書于王宮正殿,内宮東壁,以時觀省。

    ”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一月一日讀于昆明北郊寶台山觀音殿,下午四時半錄竟。

     《明太祖實錄》二百四十二,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壬戌朔,“庚寅,诏更定親王歲賜祿米&hellip&hellip上于是重定《祖訓錄》,名為《皇明祖訓》,其目仍舊,而更其&lsquo箴戒章&rsquo為&lsquo祖訓首章&rsquo。

    上以是編之作将垂之萬世,命大書揭于右順門内西南廊下,朝夕谛覽,斟酌損益,久而後定。

    既而遣使召諸王至京,谕以量減祿米之故,且以《皇明祖訓》賜之。

    ” 三十八年四月二十日重讀錄竟,北平西四前毛家灣一号信芳園。

     29.1.1;38.4.20 11.禁改更祖法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四十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九月壬辰朔,“庚戌,頒《祖訓條章》于内外文武諸司。

    敕谕禮部曰:&lsquo自古國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以後子孫不過遵守成法以安天下,蓋創業之君,起自側微,備曆世故艱難,周知(案:原作“之”)人情善惡,恐後世守成之君生長深宮,未谙世故,山林初出之士自矜己長,至有奸賊之臣徇權利,作聰明,上不能察而信任之,變更祖法,以敗亂國家,贻害天下,故日夜精思,立法垂後,永為不刊之典,如漢高祖刑白馬,盟曰&lsquo非劉氏者不王&rsquo,以後諸呂用事,盡改其法,遂至國家大亂,劉氏幾亡,此可為深戒者。

    朕少遭亂離,賴皇天眷命,剪除群雄,混一天下,即位以來,勞神焦思,定立法制,革胡元弊政,至于開導後世,複為祖訓一編,立為家法,俾子孫世世守之。

    爾禮部其以朕訓頒行天下諸司,使知(案:原作“之”)朕立法垂後之意,永為遵守。

    後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論,無赦。

    &rsquo”(31/241/4) 38.4.20 12.明初(洪武)之吏治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十四《送祝彥芳緻仕還家序》:“天子新有天下,懲前代弛緩不振之弊,赫然臨朝,體天地之運,法日月之明,潤之以雨露,震之以雷霆,大舉廢政而修明之,如是者十餘年而始定。

    當是時,郡縣之官雖居窮山絕塞之地,去京師萬餘裡外,皆悚心震膽如神明臨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發出法度、悖禮義,朝按而暮罪之,其重名實、辨臧否,誠古所未有也。

    是以其時守職之官,非精強敏給,有兼人之材,應世之智者,鮮能終三年之久。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327頁) 又,《送嘉祥知縣葉孔昭朝觐還任序》:“今世俗之吏不達大體,捃摭細故以為明,深文重刑以為斷,卒之禍及其身而後止。

    ”(328頁) 28.12.2 13.明初充裕之原因 《明史》七十七《食貨志序》:“明初,沿元之舊,錢法不通而用鈔,又禁民間以銀交易,宜若不便于民,而洪、永、熙、宣之際,百姓充實,府藏衍溢。

    蓋是時,劭農務墾辟,土無萊蕪,人敦本業,又開屯田、中鹽以給邊軍,饷不仰藉于縣官,故上下交足,軍民胥裕。

    ” 又,“國初之充裕在勤農桑而不在行鈔法也”。

     14.明初政書 宋濂《翰苑續集》卷五《大明日曆序》:“洪武七年,歲在甲寅,夏五月朔日,新修大明日曆成,粵從皇上興臨濠,踐天位,以至六年癸醜冬十又二月,凡戒饬之諄複,征伐之次第,禮樂之沿革,刑政之設施,群臣之功過,四夷之朝貢,莫不具載,合一百卷。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218頁) 宋濂《翰苑續集》卷十《洪武聖政記序》:“蓋自近代以來,習俗圮壞殆将百年,而天生大有為之君,首出庶物,一新舊染之俗,與民更始,是故睿思所斷動契典則,度越千古鹹無與讓,此正所謂錫勇智而正萬邦也。

    臣備位詞林,以文字為職業,親見盛德大業,日新月著,于是與僚屬謀取其有關政要者,編集成書,列為上下卷,凡七類,合若幹條,名曰《洪武聖政記》&hellip&hellip洪武八年歲次乙卯正月甲子&hellip&hellip謹序。

    ”(249頁) 宋濂《銮坡後集》卷十《皇明寶訓序》:“皇帝繼天出治&hellip&hellip金匮之藏,歲益月增,乃徇翰林詞臣之請纂修日曆,以成昭代之大典。

    粵洪武癸醜(六年,1373)之秋八月甲午帝禦東黃閣,召臣詹同、臣樂韶鳳、臣宋濂俾選海内文學之士,開局西華門内,相與編摩成書,而命臣同、臣濂為之總裁。

    九月壬寅臣等蒞事,發所藏而翻閱之,仰窺神機睿斷,遠猶告辰,足以明征定保,嘉惠邦家者,充牣乎其間。

    臣等因相與言曰:&lsquo日曆之成,藏諸天府,人有欲見之有不可得者,蓋如太宗《貞觀政要》之書編集以傳?&rsquo詢謀既同,于是輯成四十類,自敬天至制蠻夷,厘為五卷,總四萬五千五百餘言,皆從記注之真,不敢以己意輕為損益雲。

    ”(176頁) 《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政書類存目》:“《明祖訓》一卷,明洪武二年命中書編次。

    其目十有三:一祖訓首章、一持守、一嚴祭祀、一謹出入、一慎國政、一禮儀、一法律、一内令、一内官、一職制、一兵衛、一營繕、一供用,至六年五月書成。

    太祖自為序&hellip&hellip序稱開導後人,立為家法。

    大書揭于西庑,朝夕親覽,以求至當。

    首尾六年凡七月,謄錄稿至今方定,命翰林編輯成書,禮部刊印雲雲。

    然則諸詞臣僅繕錄排纂而已,其文詞悉太祖禦撰也。

    其中多言親藩體制,大抵懲前代之失,欲兼用封建郡縣以相牽制,故親王與方鎮各掌兵,王不得預民事,官吏亦不得預王府事,尤諄諄以奸臣壅蔽離間為慮,所以防之者甚至&hellip&hellip皇甫錄《明記略》雲:&lsquo《祖訓》所以教戒後世者甚備,獨無委任閹人之禁,世以為怪,或雲本有此條,因版在司禮監削去耳。

    &rsquo然《永樂大典》所載亦與此本相同,則似非後來削去。

    錄所雲雲蓋以意揣之也。

    ”(商務印書館鉛印本,1740頁) 28.11.27 15.明太祖複唐衣冠 《明太祖實錄》卷三十,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壬子,“诏複衣冠如唐制。

    初元世祖起自朔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