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元末之喪亂與明太祖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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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文集》卷五《送順師住持瑞嚴寺序》:“辛卯之歲(至正十一年)盜起四方。
”(商務《國學叢書》鉛印本,129頁) 又卷五《唱和集序》:“予至正十六年以承省檄與元帥石末公謀栝寇,因為詩相往來。
”(130頁)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四部叢刊》景舊鈔本):“蘇民羅張氏之阨,如芟草搯禽殆絕生理。
”(縮印本,12頁,姑蘇知府何侯詩卷序) 又卷一六《春遠軒記》:“自淮汝兵興,南北旌旗相望于千裡。
”(117頁) 又卷二四《浙東尉楊公神道碑》:“至正乙未(十五年)中書奏公舊勞,起公行宣政院判官,時江東浙西盜群嘯,乃改建德路總管。
”(177頁) 28.12.28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二十四《故忠勇西夏侯邁公(邁裡古思)墓銘》:“長槍氏市馬紹興,挾苗兵為佐,白(日)取餘食市間。
”(179頁)卡片四參看。
注見下。
又卷二四《孛元卿墓銘》:“至正壬辰(十二年)紅巾寇亂江南。
”(184頁) 又卷二六《尚珉先生墓銘》:“至正壬辰盜起剽州裡,解散者十室而九。
”(200頁)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一三《元邵武路同知蕭公墓志銘》:“元之季世,天下四分五裂,其間盜名字者無慮千百計,獨閩之陳友定起徒步至列将相。
百戰守死為元東南烈士,未能或之先也。
當是時吾鄉豪傑多從之。
崎岖嶺海,之死不怨,朝廷音問實籍以通。
”(10頁) 注:《新元史》二三一《忠義·劉畊孫傳》:“會長槍瑣南班,程述謝玺等攻甯國。
”(《元史》一九五《忠義·劉畊孫傳》同,亦作長槍。
)又二三二《忠義·王翕傳》:“至正中長槍軍瑣南班叛。
”是長槍為當時軍隊之名。
又《新元史》九九《兵志二》:“(至元二十七年,1290)&hellip&hellip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歹言:&hellip&hellip今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請複還三萬戶以戍守之。
&hellip&hellip劄忽帶一軍戍紹興、婺州,其甯國、徽州初用土兵,後皆與賊通,令盡遷之。
”又,“至正六年(1346)山東盜起,诏中書參知政事鎖南班至東平鎮遏”。
28.12.23&mdash37.10.3 第二節 明太祖之創業 一、明太祖 1.明太祖家世 明太祖家世及幼年事,以太祖自撰《皇陵碑》《世德碑》為最詳而确。
另見《皇陵碑》條。
《二十二史劄記》稱太祖為遊丐,甚确。
2.明太祖祖居 《明史》本紀:“諱元璋,字國瑞,姓朱氏。
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鐘離。
生四子,太祖其季也,母陳氏&hellip&hellip”(卷一) 《罪惟錄》:“帝初名興宗,改元璋。
既貴,改元龍,字國瑞。
旋以龍字易犯,易其旁為帝字,作書&hellip&hellip世居沛國相縣,既徙句容,曆遷锺離之太平鄉。
”(卷一《本紀》) 《明書》本紀:“帝姓朱氏,諱元璋,初名興宗,字國瑞&hellip&hellip世居沛之相,徙句容,祖徙泗州,卒葬焉;父世珍、母陳,徙鐘離之東鄉,生四子,上其季也。
”(卷一) 《皇陵碑》:“先世居句容朱家巷&hellip&hellip挈家渡淮開墾兵後荒田,因家泗州&hellip&hellip長兄&hellip&hellip生于津律鎮,仲兄&hellip&hellip生于靈壁,三兄&hellip&hellip生于虹縣,皇考五十居鐘離之東鄉,而朕生焉。
十年後複遷鐘離之西鄉&hellip&hellip既而複遷太平鄉之孤村莊。
”(《七修類稿》) &mdash&mdash居舍屢移可以知其家世之貧,無田園可守。
3.太祖父母之紀 《明太祖實錄》卷十八,吳元年四月丙午朔,“辛亥,仁祖忌日&hellip&hellip上曰:往者吾父以是月六日亡,兄以九日亡,母以二十二日亡,一月之間,三喪相繼”。
(4/18/3) 又卷一,“歲甲申(至正四年,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饑,疾疠(原作“厲”)大起,四月六日乙醜,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長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後崩”。
(1/1/2) 4.太祖之生 解缙《解文毅公集》十六《明帝典題詞》:“惟明開天辟地,正倫複義,通幽達明,神識睿知,商周漢唐宋罔匹。
俊于放勳,世系緒本颛顼,周諸侯國于邾,漢大司空浮裔,丹徒句容族以顯,渡江樯于泗,元淳笃慶。
仁祖暨陳後習夢于休靈,冠黃舍止,索于牟稭糖,圜苾芗,曰食以食藥,既寤,磱蘭郁,夙震有娠。
天曆戊辰九月丁醜旦,天光臨焱,騰龍采登,衆詫驚,己卯,膨不怿,仁祖夢之寺,抱拭于金人,植璋于膂端,寤瘳罔疢;夕即焱興,夙祇于上下神靈,動徵止随,陰郁有應,惟不渎。
”(1頁) 5.明太祖生地異說 明衡郡文林《琅琊漫抄》:“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縣靈迹鄉土地廟。
父老相傳雲,生時夜晦,惟廟有火光,明日廟移置東路。
至今所生地,方圓丈許不生草。
”(《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明,107頁) 案:《漫抄》中嘗記成化丁未(二十三年)六月河清事,有“今上之龍飛不偶然也”之語,其年八月憲宗崩,九月孝宗即位,今上之語蓋指孝宗也。
又抄中有閣老保定劉公一條,蓋指博野劉祐之吉(谥文穆),祐之以弘治五年緻仕,而文中僅稱其“屢為台谏所論而上寵眷不衰”,未及其緻仕事,疑此書作于弘治五年以前也。
明長洲皇甫錄《皇明紀略》(《曆代小史》卷八五):“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靈迹鄉土地廟。
父老相傳雲生時夜有神光燭天,明日廟忽移置東路,今其地方丈許不生草。
”(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本,2頁) 天挺案:《紀略》中嘗記嘉靖壬辰(十一年)北虜犯邊事,又有“仁壽太後之喪,予時在膳部奉檄治喪事”一條,仁壽太後即憲宗生母英宗孝肅周皇後(追谥)也。
太後崩于弘治十七年,下距壬辰凡二十九年,以年齡計之,此書不應作于嘉靖中葉以後。
又此條與上條文字略同,蓋從上條而出。
又案:此說與《明史》及《皇陵碑》等均不合,疑傳聞之誤。
28.11.14 6.太祖事迹略表 太祖1328年九月生; 太祖年十七而為僧,1344年九月; 為僧五十日而遊食四方,九月至十一月; 遊食三年複歸皇覺寺(遊食三年),1344&mdash1347年; 居四年,年二十五從郭子興,1352年閏三月; 次年(元至正十三年),年二十六而獨将,1353年; 征伐三年,年二十九而得南京,為吳國公,(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漢,1361&mdash1365年;攻吳,1365&mdash1367年; 元至正二十四年,年三十七即吳王位,1364年; 年四十一而即皇帝位,自起兵凡十五年,1368年; 在位三十一年,年七十一而崩,1398年,年歲:1328&mdash1398年,在位:1368&mdash1398年。
7.明太祖從軍前之筊蔔與宋太祖同 明趙可與《孤樹裒談》卷一:“我太祖高皇帝微時,嘗托身濠之皇覺寺,旋丁兵亂,寺僧散去。
上祝伽藍神,以竹筊蔔吉兇曰:&lsquo若容我出境避難則以陽報,守舊則以陰報。
&rsquo祝訖,擲筊一俯一仰,如是三四。
後祝曰:&lsquo出不許,入不許,神其欲我從戎而後昌乎?則請如前。
&rsquo暨之再擲如前,上驚悔,以為難。
複祝而擲,其一卓立,知神意有在,乃歸滁陽。
時至正壬辰閏三月也。
昔宋太祖微時,被酒入南京高辛廟,香案有竹杯筊,因取以占己之名位,以一俯一仰為聖筊,自小校而上,至節度使,一一擲之,皆不應。
忽曰:&lsquo過此則為天子乎?&rsquo一擲而得。
宋人記之,謂天命素定如此。
晏元獻為留守,題廟中詩,有&lsquo庚庚大橫兆,謦欬如有聞&rsquo之句,蓋謂其事。
與我太祖事,何其相類也。
”(《餘冬》)。
天案:據此,則天子微時擲筊故事,乃中國之舊傳說,未必實有其事也。
又,“餘冬”兩字,乃引“餘冬稿”之說也,此書每段必載出處。
又此書系抄本,于石生藏。
“餘冬”應為“餘冬序錄”,何孟春著,見《紀錄彙編》。
1950.4.22 8.《明太祖高皇帝實錄》中所載太祖早年材料 《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姓朱氏,諱元璋,字國瑞,濠之鐘離東鄉人也&hellip&hellip世居沛國相縣,其後有徙居句容者,世有大族,人号其裡為朱家巷。
高祖德祖,曾祖懿祖,祖熙祖,累世積善,隐約田裡。
宋季時熙祖始徙家渡淮,居泗州。
父仁祖諱世珍,元世又徙居鐘離之東鄉,勤儉忠厚,人稱長者;母太後陳氏生四子,上其季也。
” 又,“明日上生,紅光滿室,時元天曆元年(1328)戊辰九月十八日子醜也&hellip&hellip既而徙居鐘離之西鄉,後遷太平鄉之孤莊村”。
28.10.21 又,“上稍長,姿貌雄傑,志意廓然,獨居沈念,人莫能測。
既就學,聰明過人。
事親至孝,侍奉左右不違意”。
又,“歲甲申(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饑,疾厲大起,四月六日乙醜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長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後崩。
上連遭三喪,又值歲歉,與仲兄極力營葬事。
既葬,念仁祖、太後嘗許從釋氏,乃謀于仲兄,以九月入皇覺寺。
僅五十日,寺僧以食不給,散遣其徒遊四方,上遂西遊至合淝界&hellip&hellip又行至六安&hellip&hellip上遂曆遊光、固、汝、穎諸州凡三年,時泗州盜起,列郡騷動,複還皇覺寺”。
28.10.21 又,“辛卯(1351)夏五月汝穎兵起。
壬辰(1352)春二月乙亥朔,定遠人郭子興與孫德崖及俞某、魯某、潘某等起兵,自稱元帥,攻拔濠州,據其城守之。
辛醜亂兵焚皇覺寺,寺僧皆逃散,上亦出避兵。
日暮上歸,念無所逃難,甚憂之,乃禱于神&hellip&hellip上知神意必欲從雄也,固守以待。
未旬日,有故人自亂雄中以書來招曰:今四方兵亂,人無甯居,非田野間所能自保之時也,盍從我以自全。
上覽畢即焚之。
&hellip&hellip是時元将徹裡不花率兵欲來複濠城,憚不敢進,惟日掠良民為盜以徼賞,民皆恟恟相扇動不自安。
上以四境逼迫,訛言日甚,不獲已,乃以閏三月甲戌朔旦抵濠城,入門,門者疑以為諜,執之欲加害,人以告子興,子興遣人追至,見上狀貌奇偉異常人,因問所以來,具告之故,子興喜,遂留置左右”。
28.10.21 9.世德碑 郎瑛《七修類稿·國事類》“朱氏世德碑”條:“瑛舊于先輩大臣家,獲《朱氏世德碑》一通,乃我太祖之手筆也,禦制集中所缺。
近又見《剪勝舊聞》所載與此本有異,因借校觀,訛者辨之,疑者存之&hellip&hellip謹依原文拜錄于左。
碑雲:&lsquo本家(《舊聞》本作“宗”)朱氏,出自金陵之句容,地名朱家(《舊聞》本無&lsquo家&rsquo字)巷,在通德鄉,上世以來,服勤農業&hellip&hellip先祖初一公困于役,遂棄田廬攜二子遷泗州盱眙縣,先伯考十有二歲,先考才八歲。
先祖營家泗州,置田産,及卒,家道日替。
由是五一公(案:即太祖伯父)遷濠州鐘離縣,其後先考君(《舊聞》本無此三字)因至鐘離同居&hellip&hellip先考君娶陳氏,泗州人,長重四公生盱眙,(案:長字上應有生四子或子四人數字)次重六公、重七公皆生于五河,某其季也,先遷鐘離,後戊辰所生(《舊聞》本“所生”作“年”字)&hellip&hellip曩者父母因某自幼多病,舍入皇覺寺,歲(《舊聞》本無“歲”字)甲申,父母長兄俱喪,次兄守家(《舊聞》本作“業”字),三兄出贅劉氏,某托迹缁流(“舊聞”本作“至正二十四年”,此甚訛;二十四年太祖已建國号吳元年矣)。
二十四歲天下大亂,諸兄皆亡,淮兵大起,掠入行伍,為(《舊聞》本作“乃”字)集義旅,兵力漸衆,因取滁(《舊聞》本作“條”,訛)和。
龍鳳三年率師渡江,駐兵太平,為念先君嘗言,世為朱巷人,宗族俱存;平日每曰鄉土之思,即訪求故鄉宗族之所居(《舊聞》本無“居”字)。
遂調兵取句容,明年克金陵,而朱巷距城四十裡,舉族父母(《舊聞》本作“兄”字,訛)昆弟四十餘人至,始得與之叙長幼(《舊聞》本有“之禮”二字),行親睦之道。
但朱氏世次,自仲八公之上,不可複考。
” 以上恐有訛脫,當取善本校之。
10.皇陵碑 郎瑛《七修類稿·國事類》“皇陵碑”條:“瑛伏讀禦制集中皇陵碑文,未嘗不三歎三頌而已&hellip&hellip今故拜錄二文于左,以示将來。
“奉天承運,大建武功以有天下,實由祖宗積德所緻。
茲欲撰文,詞臣考摭弗周,則紀載弗稱,敢以上請,于是上手錄大概,若曰:&lsquo朕幼時皇考為朕言,先世居句容朱家巷,爾祖先于宋季元初,我時尚幼,從父挈家渡淮,開墾兵後荒田,因家泗州,朕記不忘。
皇考有四子,長兄諱某,生于津律鎮;仲兄諱某,生于靈壁;三兄諱某,生于虹縣;皇考五十,居鐘離之東鄉,而朕生焉。
十年後複遷鐘離之西鄉。
長兄侍親,仲兄、三兄皆出贅。
既而複遷太平鄉之孤村莊。
歲甲申(至正四年太祖年十七),皇考及皇妣陳氏(泗州人)俱亡棄,長兄與其子亦俱殁,時家甚貧,謀葬無所。
同裡劉大秀(《明史》作“劉繼祖”)憫其孤苦,與地一方以葬皇考、皇妣,今之先陵是也。
葬既畢,朕茕然無托,念二親為吾年幼有疾,嘗許釋氏,遂請于仲兄,師事沙門高彬于裡之皇覺寺,鄰人汪氏助為之禮,九月乙巳也。
是年蝗旱,十一月丁酉,寺之主僧歲歉不足以供衆食,俾各還其家。
朕居寺時甫兩月,未谙釋典,罹此饑馑,彷徨三思,歸則無家,出則無學,乃勉而遊食四方。
南曆金鬥,西抵無錫,北至颍州,崎岖二載,泗州盜起,剽掠殺人。
時承平既久,列郡騷動,仍還皇覺寺。
又四年,颍濠蕲春有警,濠城亦破,朕雜處兵間,與元兵相拒。
期年,元兵敗去,得其義兵三千人于定遠,遂立帥之,夜襲元将知樞密院事老張,既遁,得其民兵男女七萬人,攻逐元将參政野先;乃移師淮州,轉戰和陽,渡江擊采石,撫太平,定業建康。
将相協心,賢能匡贊,西平陳友諒,東翦張士誠,南廓八閩,百粵奉款,中原順服,兵進幽燕,元君棄宗社而去。
朕以十五年間遂成大業。
仰惟先陵奇秀所鐘,雖治葬之時厄于貧窭,衣衾棺椁不能具備,賴天地之祐祖宗之福也。
今富有天下,顧無以惬人子之情。
茲欲啟墳改葬,慮洩山川靈氣,使體魄不安,益增悲悼,姑積土厚封,勢著岡阜,樹以名木,列以石人石獸,以備山陵之制而已。
謹獻陵曰皇陵,汝其據事直言無諱。
&rsquo臣善長以上手所錄,付詞撰文。
臣善長等欽承明訓,黾勉論次&hellip&hellip” 案:以上訛脫頗多,容取善本校之。
據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實錄》,此文出于危素所撰。
又,《孝子皇帝謹述》:“洪武十一年夏四月,命江陰侯吳良督工新造皇堂,予時秉鑒窺形,但見蒼顔皓首,忽思往日之艱辛。
況皇陵碑記皆儒臣粉飾之文,恐不足以為後世子孫之戒,特述艱難以明昌運。
俾世代見之,其辭曰:&lsquo昔我父皇,寓居是方;農業艱辛,朝夕彷徨。
俄爾天災流行,眷屬罹殃,皇考終于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喪。
田主德不我顧,呼叱昂昂,既不得與葬地,鄰裡惆怅。
忽伊劉兄之慷慨(天挺案:劉本作鄭,疑誤,據前碑&lsquo同裡劉大秀憫其孤苦&rsquo之文當系&lsquo劉&lsquo字,妄改容校),惠此黃壤,殡無棺椁,被體惡裳,浮掩三尺,奠何肴漿?既葬之後,家道惶惶,仲兄少弱,生計不張;孟嫂攜幼,東歸故鄉。
值天無雨,遺蝗騰翔;裡人缺食,草木為糧。
予亦何有,心驚若狂!乃與兄計,如何是常?兄雲去此,各度兇荒;兄為我哭,我為兄傷;皇天白日,泣斷心腸;兄弟異路,哀恸遙蒼;汪氏老母,為我籌量;遣子相送,備醴馨香;空門禮佛,出入僧房。
居未兩月,寺主封倉。
衆各為計,雲水飄飏。
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倚,侶影相将。
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以趨跄;仰窮崖嵬而倚碧,聽猿涕夜月而凄涼;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徜徉,西風鶴唳,俄淅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而不止,心滾滾乎若沸湯!一浮雲乎又過三載,年方二十而強,時乃長淮盜起,民生攘攘。
于是思親之心昭著,日遙盼乎家邦;已而既歸,仍複業于覺皇。
住三載而有雄者跳梁,初起汝穎,次及鳳陽之南廂&hellip&hellip(中述起兵事)率度清流,戍守滁陽,思親詢舊,終日慨慷。
知仲姊之已逝,獨存驸馬與甥雙,附馬引兒來栖我,外甥見舅如見娘。
此時孟嫂亦有知,攜見挈女皆從傍;次兄已殁又數載,獨遺寡婦野持筐。
因兵南北,生計忙忙,一時聚會如再生,牽衣訴昔以難當。
于是家有眷屬,外練兵鋼,群雄并驅,飲食不遑,暫宿和州,東渡大江。
&rsquo” 案:恐有脫訛,應取善本另校。
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用景明刻本《紀錄彙編》卷一校。
據太祖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實錄》,前碑出于危素所撰。
據洪武十一年四月《實錄》,後碑出于太祖親制。
“是月重建皇陵碑,上以前所建碑恐儒臣有文飾,至是複親制文,命江陰侯吳良督工刻之。
” 11.朱元璋自述起兵 《紀錄彙編》卷五《禦制紀夢》(商務印書館景明刻本):“昔當辛卯(至正十一年,1351),有元至正君弱,政不務,臣弄權,擅威福,海内失馭,邪術者倡亂,遂緻王綱解紐,天下紛纭。
其年汝穎、蔪黃民皆為逆。
次年(至正十二年,1352)徐、宿熾然盜起,蔓及鐘離、定遠,民棄農業,執刃器趨兇者數萬。
當時貪官污吏莫敢誰何。
未幾,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二月二十七日陷濠城而拒守之。
哨掠四鄰,焚燒闾舍,蕩盡民财,屋無根椽片瓦,牆無立堵可觀。
不兩月,越境犯他邑,所過亦然。
時官軍久不見至,失民依望,棄順效逆之心萌矣。
俄而胡帥至,乃徹裡不花,率騎三千會陷城,州主謀營城,州主謀營城南三十裡,聲攻城而逡巡不進。
惟是四掠良民,得之則以绛系首,稱為亂民,獻俘于上,請給其功。
于是良民受害,激動前日萌逆之心,是有呼親喚舊相繼入城,合勢共守,以相拒。
以守則穩如泰山,若以胡帥攻之則如蚍蜉之撼石柱,識者以為胡亡自是始也。
予當是時,尚潛草野,托身缁流,兩畏而難前,欲出為元,慮系绛以廢生。
不出亦慮紅軍入鄉以傷命。
于是禱于伽藍&hellip&hellip予遂決入濠城,以壬辰閏三月初一日至城門,不由分訴,執而欲斬之,良久得釋,被收為步卒。
入伍幾兩月,餘為親兵,終歲如之。
當時予雖在微卒,嘗觀帥首之作,度之既久,甚非良謀。
明年(至正十三年,1353)春,元将賈魯死,城圍解,予歸鄉裡(鐘離),收殘民數百,獻之于上官,授我為鎮撫。
當年冬,彭趙僭稱,部下者多淩辱人,予識彼非道,棄數百人,内率二十四名銳者南遊定遠&hellip&hellip” 1953.3.27 12.明太祖容儀 《明史》本紀:“比長,姿貌雄傑,奇骨貫頂,志意廓然,人莫能測&hellip&hellip入濠見(郭)子興,子興奇其狀貌,留為親兵。
” 《罪惟錄》本紀:“姿貌雄傑,奇骨貫頂,聲如巨鐘&hellip&hellip過臨淮,郭山甫一見驚歎,備陳天表之異,進卮酒,願他日毋相忘。
”(卷一) 《明書》本紀:“稍長,姿貌雄傑,有奇相。
” 《明書》本紀:“(元至正十五年)乘勝取太平,儒士李習、陶安率父老出迎,見上曰,龍資鳳質非常人也。
” 《明太祖實錄》:“資貌雄傑。
” 案:《天潢玉牒》、《皇明本紀》、王文祿《龍興慈記》均不言太祖容貌。
俗傳太祖相為“五嶽朝天”,所謂奇骨貫頂當即是也。
13.明太祖性格 年二十五起兵,十五年(周年,年四十一即位)而平一天下,在位三十一年。
年五十命諸子治兵,後十年(年六十以後,二十三年起)頗以諸子将兵征伐,此不信任臣下之故。
誅戮功臣在十二年(年五十二)以後。
不殺(5頁),二十六年(《大政系年》,6頁,洪武元年)。
恤貧(8頁),五年(《大政》)。
太祖年二十五起兵,經十五年(年四十一即位,凡十五周年)而平一天下。
在位三十一年。
或以為太祖好殺,實不然。
太祖殺功臣均即位十二年、十三年,年五十二、五十三以後事。
或以為太祖幼而孤露,性必孤獨寡恩,亦不然。
大抵太祖本性不如此,五十以後不無反常耳。
太祖性格 一、不好殺(不戮衆)。
①至正二十六年征張士誠誓衆(《大政系年》,5頁)。
②洪武元年北征谕諸将(《大政系年》,6頁)。
③至正十五年太祖既下太平,陳野先分道寇城下,為伏兵所禽,太祖釋而用之。
太祖使為書召其軍,野先陽為招詞,陰實激之,不意其衆遽降,自悔失計,及聞太祖欲攻集慶,私告部曲毋力戰,俟其得還與元兵合。
太祖聞其謀,召語之曰人各有心,從元從我,不相強也,縱之還。
④至正二十年四月,徐達、常遇春破陳友諒于池州,生擒三千人,遇春欲盡殺之,謂達曰:此皆勍敵,不殺将為後患,若以上聞必不殺,達不從,遂以聞。
太祖谕使者:三千精銳,宜釋之為後用。
及使者還,遇春已殺之,止存三百人,太祖為之不怿。
命悉放還。
⑤至正二十四年二月,太祖圍武昌,陳理(友諒子)銜璧肉袒,詣軍門降。
理至軍門戰栗不敢仰視。
太祖見其幼弱,起挈其手曰:吾不爾罪,勿懼也。
封陳理為歸德侯。
⑥太祖晚年殺戮功臣,蓋年老息弱,不能不預為之計。
觀洪武二十八年(年六十八)循律之谕(《大政系年》,12頁),或亦未嘗不悔之。
二、睦族(親于骨肉)。
①太祖起兵,朱文正、李文忠來歸;文正,太祖兄子,與太祖相失;文忠,太祖姊子,走亂軍中幾不能存;至是皆來歸。
太祖喜甚。
沐英父母俱亡,太祖見而憐之,令高後育之為子,與文忠并賜姓朱。
三、憐恤貧困(同情心)。
太祖出身微賤,深知軍民之苦,故極恤貧。
①下元都赦令(洪武元年,《大政系年》,6頁)。
②洪武五年五月诏(《太政系年》,8頁)。
③七年八月诏(9頁)。
④八年正月诏(9頁),其免租尚不在内。
四、無私。
用人不必親故。
徐達、湯和,同裡;朱文正、李文忠,戚屬;李善長、馮國用、沐英,定遠;鄧愈、胡大海,虹縣;常遇春,懷遠;廖永安,巢湖;劉基,青田。
其以諸子治兵始于洪武九年(年四十九),以諸子主征伐皆二十三年(年六十三)以後之事。
此亦年老性情改變之故。
五、嚴刻。
太祖慨夫元代之刑寬法玩,不免矯之于嚴刻。
①洪武十年五月戶部主事趙乾振荊蕲遲伏誅。
②洪武七年奪熊鼎俸,以兩問秦漢諸侯不肖者不能對。
(見“明太祖禦文臣之嚴”卡片) ③六年劉基以文廟不陪祭受胙,奪俸一月。
(見《明書》一四三基本傳) ④洪武十三年宋濂獲罪。
⑤太子左右救太子溺,衣履不濕者皆斬之。
(④⑤見“宋濂之獲罪”卡片) ⑥周衡之誅。
⑦太子死立太孫,以名嫡庶長幼之辨,此其嚴整處。
⑧諸神去封号&mdash&mdash嚴整。
⑨相傳徐達、劉基之不得其死。
⑩祭神如在(見明臣之稱頌)。
嚴刑:①②③④⑤⑥ 整肅:⑦⑧⑩ 忌刻:⑨ 祖居屢徙&mdash&mdash知其貧苦; 家世貧困&mdash&mdash故性好恤貧&mdash&mdash影響于政策; 容義瑰偉&mdash&mdash故征伐多克; 少而失學,苦學深思自成&mdash&mdash故個性強; 性格仁慈&mdash&mdash故天下歸心; 好殺疑下則晚年之事&mdash&mdash變态; 性喜嚴整&mdash&mdash故不免好用重典而晚年尤甚。
28.11.13&mdash14 14.明太祖主仁厚 《明太祖實錄》洪武元年八月,“壬午,以克元都表至,群臣上表稱賀,禮畢侍臣複進曰:&lsquo自昔革命之際,以臣取君者多,惟漢高祖取秦起自民間,今陛下不階尺土一民以定天下,元主遁歸沙漠,兵不黩武,跨越千古矣。
&rsquo上曰:&lsquo朕思三代及漢唐宋曆年多者,皆其祖宗仁厚結于人心,植本深固人不能忘故也。
元自世祖混一天下,寬恤愛人,亦可謂有仁心矣,但其子孫無承藉之德,不能以仁愛守之,故至于此,他日吾子孫能持仁厚之心,守而不替,社稷之福也。
&rsquo”(廣方言館本,83頁) 29.1.1 15.明太祖禦文臣之嚴 宋濂《芝園續集》卷四《熊府君(鼎)墓銘》:“明年(洪武六年)上禦文華堂,召君問曰:秦漢以來諸侯王不肖者幾何。
君謝未考,遂命之蘇州核糧長罪狀(時官晉王相府參軍)&hellip&hellip事畢,複入王府。
七年三月上禦西苑,複以諸侯王事為問,君複謝未遑。
改刑部主事,奪參軍所受俸。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475頁) 28.12.6 16.宋濂之獲罪 明吳郡徐祯卿《翦勝野聞》(掃葉山房《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洪武十年,宋學士濂乞老歸,帝親餞之。
敕其孫慎輔行,濂頓首辭,且要曰:&lsquo臣性命未畢蓬土,請歲觐陛下。
&rsquo既歸,每就帝慶節,稱賀如約&hellip&hellip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書舍人璲、孫序班慎問之。
對曰:&lsquo不幸有旦夕之憂。
&rsquo&hellip&hellip帝微候人瞰之無恙,大怒,下璲、慎獄,诏禦史就誅濂,沒其家。
先是濂嘗授太子及諸王經,太子于是泣谏曰:&lsquo臣愚戆無他師,幸陛下衰矜裁其死。
&rsquo帝怒曰:&lsquo俟汝為天子而宥之。
&rsquo子惶懼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得免。
帝且喜且罵曰:&lsquo癡兒子,我殺人,何預汝耶!&rsquo因遍錄救溺者,凡衣履入水者擢三級,解衣舄者皆斬之,曰:&lsquo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rsquo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谒&hellip&hellip濂至,帝令無相見。
谪居茂州。
而竟殺璲、慎。
”(明,189頁) 28.11.13 17.李善長之死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朔,丁酉(初五日),“監察禦史劾奏太師韓國公李善長罪狀&hellip&hellip柔奸隐匿,屍位素飡。
楊憲謀叛,若罔聞知;胡陳不軌,又為謀主&hellip&hellip不報”。
(27/202/3) 又,“庚子(初八日),監察禦史複請按問太師李善長罪,并其從子佑、伸。
上不得已,下佑、伸獄。
會善長家奴盧仲謙等亦發善長素與(胡)惟庸往來狀&hellip&hellip而吉安侯陸亨家奴封帖木兒等亦告(陸)亨及延安(唐勝宗)、平涼(費聚)、南雄(趙庸)侯等皆與(胡)惟庸、(李)善長結為黨比,嘗謀約日為變,事皆未發。
上曰:&lsquo太師輩果有是耶?&rsquo命廷臣訊之,具得其實。
群臣奏善長等當誅。
上又不許。
複令諸司官谳之,(陸)亨等皆具伏”。
(27/222/4) 又,“乙卯(二十三日)太師李善長自殺”。
(27/202/5) 案:胡惟庸于洪武十三年(1380)伏法,至是已十一年矣,尚追論不已。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十七,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壬午朔,“癸卯,兩浙鹽運使陳龔坐黨事谪居雲南。
時有言(陳)龔嘗為中書省宣使系胡惟庸黨屬,召還京,法司奏當付獄。
上曰:&lsquo(陳)龔,元忠臣福壽之子,姑宥之。
&rsquo令往雲南西平侯沐英處聽差,别敕西平侯善遇之”。
(28/217/3) 案:其時去胡惟庸之死更遠,已十三年,仍有以胡黨為罪者,可見當日株連之多。
18.周衡之誅 徐桢卿《翦勝野聞》(《五朝小說》石印本):“太祖嘗下诏,免江南諸郡稅,秋複稅之。
右正言周衡進曰:&lsquo陛下有诏,已蠲秋稅,天下幸甚,今複征之,是示天下以不信也。
&rsquo上曰:&lsquo然。
&rsquo未幾,衡告歸省假。
衡,無錫人,去京畿甚近,輿上刻六日複朝參,衡七日失期,上怒曰:&lsquo朕不信于天下,汝不信于天子。
&rsquo遂命棄市。
”(《明》,192頁) 案:此事似太過,恐非實,容考之。
《翦勝野聞》所記類此者頗多。
38.5.2 19.明太祖好釋氏 《明史》一百三十九《李仕魯傳》:“字宗孔,濮人&hellip&hellip帝(太祖)自踐祚後頗好釋氏教,诏征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于蔣山,應對稱旨者賜金襕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
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舉朝莫敢言。
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争之。
(8頁)&hellip&hellip帝不聽。
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官。
于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
度僧尼道士緻踰數萬。
仕魯疏言&hellip&hellip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hellip&hellip仕魯與汶輝死數歲,帝漸知諸僧所為多不法,有诏清理釋道二教雲。
”(9頁) 20.明太祖廢諸神封爵 宋濂《朝京稿》卷一《景祐廟碑》:“建炎四年,高宗&hellip&hellip多公之績,制封文惠侯,賜廟額為景祐,元&hellip&hellip至正&hellip&hellip二十六年加以昭烈之号。
皇上有天下,以為凡神之封爵宜命于天,非人所敢與,洪武四年乃诏儀曹易公号為故義士祖公之神。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509頁)案:祖琙,字真夫,閩人徙奉化,宋殿前司統制。
二、平定群雄 1.明太祖大政系年 元順帝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太祖年二十五。
郭子興起兵濠洲,太祖從之。
子興與其黨孫德崖龃龉,太祖屢調護之。
至正十四年,太祖年二十七。
元脫脫分兵圍六合,太祖救之,衛老弱還滁。
十五年,太祖年二十八。
子興檄太祖總和州軍,太祖搜軍中所掠婦女縱還家,民大悅。
子興卒,太祖用韓林兒年号。
六月太祖拔太平,總管靳義赴水死,太祖曰義士也,禮葬之。
揭榜禁摽掠,有卒違令,斬以徇,軍中肅然。
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元帥,釋元将北歸。
十六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
三月攻集慶,降其衆三萬六千人,皆疑懼不自保,太祖擇骁健者五百人入衛,解甲酣寝達旦,衆心始安。
太祖入集慶城(南京),悉召官吏父老谕之曰:“元政渎擾,幹戈蜂起,我來為民除亂耳,其各安土者如故,賢士吾禮用之,舊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貪暴殃吾民。
”民乃大喜過望。
辟夏煜、孫炎、楊憲等十餘人,葬禦史大夫福壽,以旌其忠。
七月諸将奉太祖為吳國公。
九月如鎮江,竭孔子廟,遣儒士告谕父老勸農桑。
十七年,太祖年三十。
十八年,太祖年三十一。
二月以康茂才為營田使。
三月錄囚。
初劉福通遣将分道四出,中原大亂。
太祖故得次第略定江表,所過不殺,收召才隽,由是人心日附。
十二日婺州降,太祖入城發粟振貧民,辟範祖幹、葉儀、許元等十三人,分直講經史。
十九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
正月太祖謀取浙東未下諸路,戒諸将曰:“克城以武,戡亂以仁,吾此入集慶,秋毫無犯,故一舉而定。
每聞諸将得一城不妄殺,辄喜不自勝。
夫師行如火,不戢将燎原。
為将能以不殺為武,豈惟國家之利,子孫實受其福。
”命甯越府(元婺州)立郡學。
三月大赦。
二十年,太祖年三十三。
三月征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
閏月以宋濂提舉儒學。
六月耿再成敗石抹、宜孫于慶元,宜孫戰死,遣使祭之。
二十一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
二月立鹽茶課。
置寶源局。
三月方國珍獻金玉馬鞍,卻之。
二十二年,太祖年三十五。
陳友諒将以龍興降。
如龍興,谒孔子廟,告谕父老除陳氏苛政,罷諸軍需,存恤貧無告者,民大悅。
二十三年,太祖年三十六。
二月命将士屯田積谷。
五月築禮賢館。
七月與陳友諒相持,友諒勢蹙忿甚,盡殺所獲将士;而太祖則悉還所俘,傷者傅以善藥,且祭其親戚諸将陣亡者。
二十四年,太祖年三十七。
正月即吳王位。
谕曰:“立國之初,當先正紀綱;元氏暗弱,威福下移,馴至于亂,今宜鑒之。
”四月建祠祀死事諸将。
二十五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
六月,令凡農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者倍之。
七月,令從渡江士卒被創廢疾者養之,死者贍其妻子。
九月,建國子學。
二十六年,太祖年三十九。
五月求遺書。
八月讨張士誠,誓師曰:“城下之日毋殺掠,毋毀廬舍,毋發邱壟;士誠母葬平江城外,毋侵毀。
” 吳元年、二十七年,太祖年四十。
正月賜太平田租二年,應天、鎮江、甯國、廣德各一年。
五月複徐、宿、濠、泗、壽、邳、東海、安東、襄陽、安陸及新附地田租三年。
六月賜民今年田租,朝賀罷女樂。
十月求遣賢于四方。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
正月即皇帝位。
二月以太牢祀先師孔子于國學。
七月振恤中原貧民,谕徐達等曰:“中原之民,久為群雄所苦,流離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
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孫罔恤民隐,天厭棄之,君則有罪,民複何辜。
前代革命之際,肆行屠戮,違天虐民,朕實不忍。
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殺,元之宗戚,鹹俾保全。
庶幾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罰無赦。
”八月庚午徐達入元都。
“己卯,赦殊死以下,将士從征者恤其家,逋逃許自首,新克州郡毋妄殺。
輸賦道遠者官為轉運,災荒以實聞,免鎮江租稅,避亂民複業者聽墾荒地,複三年。
衍聖公襲封及授曲阜知縣并為前代制。
有司以禮聘緻賢士,學校毋事虛文。
平刑,毋非時決囚。
除書籍田器稅。
民間逋負免征。
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許擢用。
鳏寡孤獨廢疾者存恤之。
民年七十以上一子複。
他利害不在诏内者有司具以聞。
”十一月遣使分行天下,訪求賢才。
二年(1369),太祖年四十二。
正月诏西抵潼關,北界水河,南至唐、鄧、光、息,今年稅糧悉除之。
再免應天、太平、鎮江、宣城、廣德、無為今年租稅。
四月編《祖訓錄》,定封建諸王之制。
八月定内侍官制。
十月诏天下郡縣立學。
三年(1370),太祖年四十三。
五月設科取士。
六月買的裡八剌至京師,群臣請獻俘不許。
又以捷奏多侈辭,謂宰相曰:“元主中國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奈何有此浮薄之言?亟改之。
”七月中書左丞楊憲有罪誅。
十月诏儒士更直午門為武臣講經史。
十一月诏戶部置戶籍戶帖,歲計登耗以聞,著為令。
四年(1371),太祖年四十四。
三月始策試天下貢士。
五年(1372),太祖年四十五。
五月诏曰:“天下大定,禮儀風俗不可不正,諸遭亂為人奴隸者複為民;凍餒者裡中富室假貸之;孤寡殘疾者官養之,毋失所;鄉黨論齒,相見揖拜毋違禮;婚姻毋論财;喪事稱家有無,毋惑陰陽拘忌,停樞暴露;流民複業者各就丁力耕種,毋以舊田為限;僧道齋醮雜男女姿飲食,有司嚴治之;閩粵豪家毋閹人為火者,犯者抵罪。
”十二月诏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六年(1373),太祖年四十六。
閏月頒定《大明律》。
七年(1374),太祖年四十七。
五月減蘇、松、嘉、湖極重田租之半。
八月辛醜诏:“軍士陣殁,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為存養;百姓避兵離散或客死遺老幼,并資遣還,遠宦卒官,妻子不能歸者,有司給舟車資送。
” 八年(1375),太祖年四十八。
正月命有司察窮民無告者給屋舍衣食。
诏天下立社學。
三月立鈔法。
九年(1376),太祖年四十九。
十月命秦、晉、燕、吳、楚、齊諸王治兵鳳陽。
十年(1377),太祖年五十。
五月戶部主事趙乾振荊蕲遲緩,伏誅。
六月诏臣民言事者實封達禦前。
七月始遣禦史巡按州縣。
十月賜百官公田。
十一年(1378),太祖年五十一。
六月遣使祭故元嗣君。
十二年(1379),太祖年五十二。
十二月汪廣洋貶廣南,賜死。
十三年(1380),太祖年五十三。
正月胡惟庸謀反,及其黨皆伏誅。
三月減蘇、松、嘉、湖重賦十之二。
五月命從征士卒老疾者許以子代,老而無子及寡婦,有司資遣還。
九月安置宋濂于茂州,道卒。
十五年(1382),太祖年五十五。
四月诏天下通祀孔子。
十六年(1383),太祖年五十六。
十二月刑部尚書開濟有罪誅。
十七年(1384),太祖年五十七。
七月禁内官預外事,诏百官迎養父母者官給舟車。
十八年(1385),太祖年五十八。
三月诏中外官父母殁任所者,有司給舟車歸其喪。
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四月吏部尚書餘熂以罪誅。
二十年(1387),太祖年六十。
九月安置常茂于龍州。
十月馮勝罷歸。
二十三年(1390),太祖年六十三。
五月賜李善長死。
二十四年(1391),太祖年六十四。
七月徙富民實京師。
二十五年(1392),太祖年六十五。
八月周德興坐事誅,葉昇坐胡惟庸黨誅。
二十六年(1393),太祖年六十六。
二月藍玉坐誅。
二十七年(1394),太祖年六十七。
十一月傅友德坐事誅。
十二月王弼坐事誅。
二十八年(1395),太祖年六十八。
二月馮勝坐事誅。
六月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餘年,灼見情僞,懲創奸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後嗣止循《律》與《大诰》,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
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
”又曰:“朕罷丞相,設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權歸于朝廷,嗣君不許複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寘重典。
皇親惟謀逆不赦,餘罪宗親會議取上裁,法司隻許舉奏,毋得擅逮,勒諸典章,永為遵守。
” 三十一年(1398),太祖年七十一。
閏月崩。
2.明太祖軍興所需出于江東五郡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四十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壬辰朔,丁酉,“又免直隸、應天等五府秋糧。
诏曰:&lsquo朕年二十八渡江,二十九入建(甯)業,秣馬厲兵,與群雄并驅,凡軍興所需皆出我江東五郡之民,以此平定天下禍亂,海内康甯。
朕今老矣,思民效力,無可撫勞,令特以洪武二十八年官民秋糧盡行蠲免,少報前勞。
&rsquo”(31/241/2) 又卷二百四十六,洪武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朔,“丁未,免太平等五府田租。
诏曰:&lsquo朕定天下之初,軍國之需皆取給太平、甯國、廣天、廣德、鎮江五府州縣。
朕既富有天下,思與爾民共享康甯,然猶慮恩施有所未洽,民力有所未蘇,是用蠲爾今年官民田租,以稱朕酬勞之意。
&rsquo”(31冊/246卷/8頁) 38.4.19 《明太祖實錄》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辰朔,“免應天、徽州等十六府州,河南、北平、山東三省稅糧。
诏曰:&lsquo蓋聞自古帝王之興必有賴于武功,成武功者必有資于民力&hellip&hellip然各處郡邑供給有先後,豐歉有不同,&hellip&hellip其應天、太平、鎮江、甯國、廣德、滁州、和州,朕興師渡江時資此數郡以充國用,緻平定四方,朕念其勞,未嘗忘之,仍免今年夏秋稅糧。
其徽州、嚴州、金華、衢州、處州、廣信、池、饒、廬等郡以次歸附,供億軍國之需亦甚煩勞。
&rsquo&hellip&hellip”(9/50/1) 案:此于五郡外又加滁、和二州,蓋過江時所資也,供億當不能與五郡比,故其後隻言五郡。
1953.4.4 3.太祖自募兵之由來 《太祖實錄》卷一:“是歲(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九月元兵複徐州,徐帥彭早住、趙均用率餘衆奔濠&hellip&hellip是冬元将賈魯與月哥察兒圍濠,濠城中極力據守。
” 又,“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hellip&hellip六月丙申朔,濠城自元兵退,軍士多死傷,上乃歸鄉裡募兵,得七百餘人以還,子興喜,以上為鎮撫。
是時彭、趙二人馭下無道,所部多暴橫,上觀其所為,恐禍及己,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中途遇疾複還,半月疾始間&hellip&hellip” 28.10.21 4.太祖初起之二十四将 《明史·太祖本紀》:“(至正)十三年(1353)&hellip&hellip時彭、趙所部暴橫,子興弱,太祖度無足與共事,乃以兵屬他将,獨與徐達、湯和、費聚等南略定遠。
” 《明史紀事本末》一:“(至正)十四年(1354)秋七月徇定遠,下滁陽,時彭、趙馭下無道,太祖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湯和、吳良、吳祯、花雲、陳德、顧時、費聚、耿再成、耿炳文、唐勝宗、陸仲亨、華雲龍、鄭遇春、郭興、郭英、胡海、張龍、陳桓、謝成、李新材、張赫、周铨、周德興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
” 案:明高岱《鴻猷錄》卷二《延攬群英》條與此同。
《明書·太祖本紀》:“元至正十三年,時子興為彭早住、趙均用所制,馭下無道,乃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
” 29.11.4 ①講義原注:胡海與胡大海為二人。
29.11.8 李新材、周铨之名《明史》未見,《太祖實錄》亦無之。
疑李新材即李新,周铨即張铨。
《明史》一三零《張铨傳》:“張铨,定遠人。
從取太平&hellip&hellip”,又一三二《李新傳》:“李新,濠州人。
從渡江,數立功&hellip&hellip”其書法與《張龍傳》“張龍,濠人。
從渡江”,(130)《謝成傳》“謝成,濠人。
從克滁、和。
渡江,定集慶”,(132)相同。
初疑其凡二十四将之無他事迹可述者皆類此,但《孫興祖傳》(133)“孫興祖,濠人。
從太祖渡江”雲雲,書法亦同而非二十四将,疑莫能明。
29.11.8 《明史》一三二《藍玉傳》附:“曹震,濠人。
從太祖起兵。
”“張溫,不詳何許人。
從太祖渡江。
”“陳桓,濠人。
從克滁、和。
渡江。
” 案:其中惟陳桓在二十四将之内。
29.11.9 《太祖實錄》僅稱:“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
”(見太祖自募兵之由來卡片)《紀事本末》不知何所據,待考。
《明史》一二五《徐達傳》:“太祖之為郭子興部帥也,達時年二十二,往從之,一見語合。
及太祖南略定遠,帥二十四人往,達首與焉。
” 案:二十四将雖不見于《明史·太祖本紀》,但《徐達傳》所載甚明。
《明太祖實錄》一,癸巳六月丙申朔,“是時彭、趙二人馭下無道,所部多暴橫,上觀其所為,恐禍及己,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中途遇疾複還,半月病始間”。
(1/1/6) 案:《實錄》亦無二十四人之名。
29.11.22 《天潢玉牒》(撰人不詳,文中稱成祖為今上,則作于永樂時也。
《紀錄彙編》卷十二):“癸巳(至正十三年)春城圍解,太祖還故裡,收殘民數百獻于上官,授為鎮撫。
是時彭、趙多淩辱人,遂去,數百人内率精銳者二十四人南遊定遠。
”(《叢書集成》本,5頁) 《皇朝本記》(撰人不詳,文中稱燕王,似是洪武時人也。
《紀錄彙編》卷十一):“明年癸巳,&hellip&hellip六月歸鄉裡,收元兵民人七百餘以獻王(滁陽王郭子興)。
王喜,命為鎮撫,時彭、趙二雄以力禦衆,部下皆淩辱人,上以其非道,恐七百人有所累,棄而不統,讓他人統之。
唯拔大将軍徐達等二十人有可行而南略定遠。
”(《叢書集成》本,7&mdash8頁,此作二十人,不同) 30.2.14 5.明太祖功臣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二十二《雞鳴山功臣廟考》上、下。
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祯、曹良臣、康茂才、吳複、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
《明太祖實錄》卷三十八,洪武二年春正月,“乙巳,命立功臣廟于雞籠山”。
(7/36/1) 又卷四十二,洪武二年六月癸亥朔,“丙寅,功臣廟成,命論次諸功臣之功,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hellip&hellip(名次與《初學集》同)凡二十一人。
于是命死者塑其像,于廟祀之,仍虛生者之位”。
(8/42/1) 31.9.27 6.明太祖自定功臣 《明太祖實錄》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丙戌朔,“丙申(十一日),大封功臣。
(時平沙漠師還。
)上禦奉天殿,皇太子諸王侍,左丞相李善長、右丞相徐達率文百官列于丹陛左右,上召諸将臣谕之曰:&lsquo汝等其聽朕命:朕今日定封行賞,非出己私,皆效古先帝王之典,籌之二年,以征讨未暇,故至今日&hellip&hellip凡今爵賞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無私。
如&hellip&hellip湯和&hellip&hellip趙庸&hellip&hellip廖永忠&hellip&hellip郭子興&hellip&hellip(均有過失)此四人止封為侯&hellip&hellip李文忠&hellip&hellip鄧愈&hellip&hellip此二人宜列公爵&hellip&hellip李善長&hellip&hellip徐達&hellip&hellip此二人已列公爵,宜進封大國,以示褒嘉,餘悉據功定封。
&hellip&hellip卿等宜廷論之,無有後言。
&rsquo諸将鹹頓首悅服。
遂班爵行賞。
封公者六人&hellip&hellip封侯者二十八人&hellip&hellip”(11/58/48) 38.4.15 一李善長授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進封韓國公食祿四千石 二徐達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魏國公食祿五千石 三常遇春之子茂鄭國公食祿三千名 四李文忠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曹國公食祿三千石 五馮勝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宋國公食祿三千石 六鄧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衛國公食祿三千石 七湯和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中山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八唐勝宗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延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九陸仲亨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吉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周德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江夏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一華雲龍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淮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二顧時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濟甯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三耿炳文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長興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四陳德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臨江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五郭子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鞏昌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六王志開國輔連運推宣力武臣六安侯食祿九百石 十七鄭遇春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荥陽侯食祿九百石 十八費聚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平涼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九吳良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江陰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吳桢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靖海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一趙庸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南雄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二廖永忠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德慶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三俞通源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南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四華高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廣德侯食祿六百石 二十五楊璟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陽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六康茂才之子铎蕲春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七朱亮祖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永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八傅友德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封穎川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九胡美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豫章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三十韓政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東平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三十一黃彬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宜春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二曹良臣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宣甯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三梅思祖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汝南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四陸聚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河南侯食祿九百石 乙卯日(三十日) 又封汪廣洋開國翊運守正文臣忠勤伯食祿三百六十石 劉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誠意伯食祿二百四十石 7.太祖鄉裡從軍之人 《明太祖實錄》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寅朔,“庚戌,虎贲衛指揮潘毅卒&hellip&hellip既葬,複遣使祭之。
其文曰:&lsquo朕與爾同鄉裡,因天下亂,爾從朕征伐十有五年&hellip&hellip今命中書省贈爾宣忠秉義功臣,鎮國上将軍佥大都督府事,護軍,追封荥陽伯,谥武肅&hellip&hellip&rsquo”(9/50/4) 案:此太祖鄉裡從軍者,不在二十四人之列,故追贈為伯,類此者應不少。
8.太祖起兵從渡江之軍士 《明太祖實錄》十七,乙巳(1365)七月,“戊午,下令曰:&lsquo&hellip&hellip予自兵興,十有餘年,所将之兵從渡江者,皆濠、泗、安豐、汴梁,兩淮之人,用以攻取四方,勤勞甚矣。
以其為親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hellip&hellip&rsquo”(3/15/13) 又八月,“辛卯,下令霍丘、安豐等處,募人之欲從軍者”。
(3/15/15) 9.明初文人歸太祖之先後 至正十二年壬辰郭子興起兵,太祖從之。
十三年癸巳李善長來歸。
十五年乙未(龍鳳元年)召陶安參幕府事,李習為太平知府。
十六年丙申(二年)辟夏煜、孫炎、楊憲。
康茂才降。
十八年戊戌(四年)婺州降,辟範祖幹、葉儀、許元等十三人。
據《明史·王祎傳》,太祖取婺州召見,則亦在此年。
十九年己亥(五年)征劉基、宋濂、葉琛、章溢、王祎等至。
(據《明·太祖紀》,《明史》系于二十年三月,而無王祎。
) 十三年庚子(六年)袁天祿、張希伯降。
(據《明書》)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龍鳳八年)胡廷瑞降。
28.12.23 10.元末稱朱元璋為台兵 葉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謹篇》(此處蘇刻本,光緒刻本在卷三上):“蕲州盜徐貞一叛&hellip&hellip後其臣僞漢主陳友諒下兵攻台,謀篡位,乃勒死于采石。
”(蘇刻本,14頁) “高郵盜張九四叛&hellip&hellip先是&hellip&hellip張為鹽場綱司牙儈&hellip&hellip然資性輕财好施,甚得其下之心。
當時鹽丁苦于官役,遂推其為主作亂&hellip&hellip乙未(至正十五年,1355)張泛海以數千人陷平江路&hellip&hellip據有平江、嘉興、杭州、紹興五路之地。
”(15頁) 案:此雲乙末(1355)得平江(蘇州),與《元史》四十四《順帝紀》至正十六年二月張士誠得平江不合。
《元史》張于十六年二月得湖州、松江、常州。
十六年七月張得杭州,随為元軍楊完者攻下。
《元史》四十五至正十七年八月張降元。
《元史》四十六,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張士誠自稱吳王。
二十四年八月張以其弟士信為江浙行省左丞相。
《元史》四十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甲申,大明兵取湖州路。
丙申,大明兵取杭州路及紹興路。
辛醜,大明兵取嘉興路。
時湖州、杭州、紹興、嘉興、松江、平江諸路及無錫州,皆張士誠所據”。
(3頁) “庚子歲(至正二十年,1360)僞漢王陳友諒殺其君徐貞一&hellip&hellip先是&hellip&hellip于是大權悉歸于陳,封僞漢王,欲舉兵攻台兵,至采石,謀稱帝而後下兵,遂遣其黨殺徐,僭号曰漢,改元大義,引兵攻台,大敗而歸,營江州為都。
”(16頁) “陳友諒,原沔陽人,承平為縣貼書&hellip&hellip既殺倪殺徐,遂謀為帝,既敗于建康,複棄江州,而遁回武昌,于是洪、虔、吉、贛、袁、瑞、撫、饒皆歸建康。
壤地益蹙,竭力制舟師,謀圖報複,合兵攻隆興久不下,台兵至,合戰鄱陽,前後相持者八十餘日,大戰者五六,死者六七萬人,兵既不支,欲退出,至湖口為流矢所中而卒。
其下複立其子為帝,襲位居武昌,改元德壽,台兵攻圍一年不拔。
”(16頁) “重慶盜旻眼子僭号稱帝,國号大夏&hellip&hellip居位六年,後為其弟所殺,其妻複圖,殺其弟,立其子為帝襲位&hellip&hellip辛亥(洪武四年,1371)台兵攻之,七月四川破,遂同其母俱降&hellip&hellip”(17頁) “元朝是時,長淮以北,尚皆晏然&hellip&hellip戊申(至正二十八年,洪武元年,1368)九月台兵北行,處處皆望風崩潰&hellip&hellip遂搗京師,庚申帝遁,不三日元京陷,直趨山西,至澤潞,台兵稍失利,遂至太原&hellip&hellip”(17頁) 案:《元史》四十七,徐達入大都在八月,不在九月。
“(元朝)縱無外寇,尚且喪亡,況台以百萬之兵振之哉,其能淹延數歲,直至戊申而後失國,亦雲幸矣。
”(18頁) 案:元末另有台軍,見陶宗儀《南村辍耕錄》卷十。
朱元璋軍稱台兵的原因再考,或金陵台城之隐語。
1957.1.4&mdash1957.1.7 11.元末的台軍 元末陶宗儀《南村辍耕錄》卷十《越民考》條:“邁裡古思字善卿,西夏人,僑居松江&hellip&hellip至正甲午(十四年,1354)進士及第&hellip&hellip方集慶陷時(案:指朱元璋入南京,至正十六年,1356)&hellip&hellip時禦史大夫拜住哥任情禍吏為爪牙,又自統軍三千,曰台軍,紀律不嚴,民橫被擾害,有訴于君,君辄抑之,衆軍皆怨怒&hellip&hellip拜&hellip&hellip遂與台軍元帥列占永安張某&hellip&hellip等謀殺之&hellip&hellip戊戌(至正十八年,1458)十月&hellip&hellip廿三日遲明召君私第議事,入至中門,左右以鐵槌撾殺之。
”(8&mdash9頁) 案:此稱台軍蓋以拜住哥為禦史大夫之故,台,禦史台也。
1957.1.16 12.明太祖與義兵 《明太祖實錄》六,戊戌十二月,“(得婺州)改婺州路為甯越府,以&hellip&hellip義兵元帥呂兼明兼永康知縣&hellip&hellip”(1/6/8) 又,“浦江縣民蔣可大等以民兵來降,立浦江翼元帥府,以可大為左副元帥”。
(1/6/8) 又,“是月&hellip&hellip下令禁酒”。
(1/6/8) 又,“選甯越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曰禦中軍”。
(1/6/9) 《明太祖實錄》五,丁酉二月,“戊申耿炳文克長興&hellip&hellip義兵萬戶蔣毅設率所部二百人降”。
(1/5/1) 《明太祖實錄》九,辛醜八月征陳友諒。
“乙巳,池州東流縣鄉兵頭目許山降。
山自壬辰(1352)兵起,聚衆二萬餘人以捍鄉裡,至是聞大軍西讨,遂來降”。
(2/9/6) 《明太祖實錄》十,壬寅正月,“辛未,甯州土豪陳龍以衆降。
初,壬辰春三月,徐壽輝兵破甯州,(陳)龍集衆結堡于州之泰鄉,号人和寨,旬日間州境響應,衆至萬餘。
至是聞上至龍興,遣其弟良平率分甯、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甯六縣民兵二萬來降”。
(2/10/2) 又卷十三,癸卯八月乙醜,“缪大亨卒。
大亨,濠之定遠人。
初以義兵起,為元攻濠,弗克&hellip&hellip獨率其衆二萬人&hellip&hellip屯橫澗山,固守一月餘,上以師夜襲其營,衆潰,獲其妻子&hellip&hellip上壯其為人,同遣其叔貞往,谕以禍福,大亨遂率其衆降&hellip&hellip自是從上征伐,屢有功”。
案:其降當在太祖初起兵時。
(2/13/4) 1953.4.16 13.明太祖用降人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四十九,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丙子朔,壬午,“署雲南布政使司事汝南侯梅思祖卒。
思祖歸德之夏邑人。
初從張士誠為中書省右丞,守淮安,歲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相國徐達既下高郵,進兵攻淮安,思祖遂出降。
後從(徐)達平浙西&hellip&hellip複從(徐)達取山東、北平、河南、陝西之地,西破王保保,軍還取興元,皆有功。
洪武三年&hellip&hellip封汝南侯&hellip&hellip十五年(1382)平雲南&hellip&hellip上以雲南初平,欲使重臣鎮之,乃命(梅)思祖署雲南布政使司事”。
(21/149/1&mdash2) 又卷一百六十一,洪武十七年(1384)四月戊辰朔,“壬午,論平雲南功,進封颍川侯傅友德為颍國公&hellip&hellip(傅)友德,其先宿州人,徙居颍州,後徙砀山。
元末從山東李喜喜起兵,轉攻剽入蜀,李喜喜敗歸明玉珍,玉珍不能用,乃率所部走武昌從陳友諒。
辛醜(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上攻江州,至小孤,友德率衆降。
上知其才,用為将,命從常遇春&hellip&hellip”(22/161/2&mdash5) 38.4.22 14.太祖平定群雄 一、渡江。
太祖年二十五(至正十二年,1352)從郭子興于濠,度子興無足與共事,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今安徽定遠縣),以計降驢牌寨民三千,又襲缪大亨于橫澗山,收其卒二萬,軍聲大振。
攻陷滁陽(今安徽滁縣)。
子興下和州。
太祖駐和甚久。
至正十五年(龍鳳元年,1355),太祖二十八,子興卒,太祖奉韓林兒年号。
巢湖廖永安以水軍千艘降,遂以水軍破元師,渡江,下牛渚矶,拔采石,乘勝拔太平(今安徽當塗縣)。
是為太祖發轫之始。
二、取金陵。
太祖下太平,得陶安,以為謀主。
太祖曰:“吾欲取金陵如何?”安對曰:“金陵帝王之都,龍蟠虎踞,限以長江之險。
若據其形勢,出兵以臨四方,則何向不克?”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攻集慶(金陵今南京),下之。
時甯國、揚州、徽州、處州、婺州、衢州均元将守之。
安徽貴池、池州為徐壽輝所據。
平江(今江蘇吳縣)為張士誠所據。
太祖既據集慶(南京),慮士誠、壽輝強,江左浙右為所并,于是遣徐達下鎮江,鄧愈下廣德。
是為太祖定基之始。
三、平漢。
太祖于(至正)十七年(年三十,1357)下長興、常州、甯國、江陰、常熟、徽州、池州、揚州,十八年(1358)下建德、婺州;十九年(1359)下衢州、處州。
時元守兵單弱,且聞中原亂,人心離散,以故江左浙右諸郡兵至皆下,遂西與陳友諒鄰。
友諒于十九年自稱漢王,置官屬。
二十年(1360)殺徐壽輝稱漢帝。
遣使約張士誠同攻太祖&hellip&hellip南京(見“征伐系年”4頁)。
二十一年(1361,太祖三十四),太祖通好于元平章,征友諒(“征伐系年”4&mdash5頁)。
友諒性雄猜,好以權術馭下(《明史》本傳)。
時士誠富而友諒強,太祖先征之(見“後世批評”1頁)。
二十三年(1363)七月與友諒大戰于鄱陽湖(“征伐系年”5&mdash6頁),友諒中流矢死(二十四年,1364)。
遂平湖北、江西、(二十五年,1365)、湖湘。
四、平吳。
太祖于至正二十五年(年三十八,1365)十月下令讨張士誠(“征伐系年”7頁)。
1366平淮東(四月),八月發兵二十萬先攻湖州。
十一月圍平江。
二十七年(1367,年四十)九月平(8頁)。
士誠為人,外遲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實無遠圖;既據有吳中,吳承平久,戶口殷盛,士誠漸奢縱,怠于政事。
士信(弟)、元紹(女夫)尤好聚斂&hellip&hellip日夜歌舞自娛。
将帥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戰辄稱疾,邀官爵田宅然後起。
甫至軍,所載婢妾樂器,踵相接不絕&hellip&hellip皆不以軍務為意。
及喪師失地還,士誠概置不問,複用為将。
上下嬉娛以至于亡。
案:當時,韓林兒聲勢最盛&mdash&mdash故用其年号示臣服; 陳友諒強有大志又較遠&mdash&mdash故先征之; 張士誠富而無遠圖又較近&mdash&mdash故後取之; 方國珍沿海小寇&mdash&mdash故以書數招谕之,1367十月讨之,十二月降。
15.明太祖自論戰略 《明太祖實錄》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庚戌)十一月丙戌朔,“戊戌(十三日),上大宴諸功臣。
宴罷,因曰:明日(十四日)魏國公徐達率諸将詣阙謝。
上退禦華蓋殿,賜(徐)達等侍坐,從容燕語&hellip&hellip上曰:&lsquo曩者四方紛亂,群雄競起,朕、卿等初起鄉土,本圖自全,非有意于天下。
及渡江以來,觀群雄所為,強者縱于暴橫,弱者不能自立,荒淫者迷于子女,貪殘者耽于貨寶,奢侈者溺于富貴,剽賊者喜于戰鬥;茲數者無救患之心,徒為生民之患。
若張士誠、陳友諒尤為巨蠹,恃其财富,侈而無節。
友諒恃其兵強,暴而無恩。
朕獨無所恃,惟不嗜殺,布信義,守勤儉,所恃者卿等一心,共濟艱危,故來者如歸。
嘗與二寇相持,人有勸朕先擊士誠,以為(張)士誠切近,(陳)友諒稍遠,若先擊友諒,則士誠必乘我後,此亦一計。
然不知友諒剽而輕,士誠狡而懦;友諒之志驕,士誠之器小,志驕則好生事,器小則無遠圖。
故友諒有鄱陽之役,與戰宜速,吾知士誠必不能逾姑蘇一步以為之援也。
向若先攻(張)士誠,則姑蘇之城并力堅守,友諒必空國而來,我将撤姑蘇之師以禦之,是我疲于應敵,事有難為。
朕之所以取二寇者,固自有先後也。
二寇既除,兵力有餘,鼓行中原,宜無不如志。
或勸朕蕩平群寇,乃取元都;若等又欲直走元都,兼舉隴蜀;皆未合朕意。
朕所以命卿等光取山東,次及河洛者,先聲既震,幽薊自傾。
且朕親駐大梁(洪武元年四月至七月),止潼關之兵者,知張思道、李思齊、王保保皆百戰之餘,未肯遽降,急之,非北走元都,則西走隴蜀,并力一隅,未易定也。
故出其不意,反旆西北,元衆膽落,不戰而奔。
然後西征張(思道)、李(思齊),二人望絕勢窮,故不勞而克,惟王保保猶力戰以拒朕師。
向使若等未平元都而先與之角力,彼人望未絕,困獸猶鬥,聲勢相聞,勝負未可知也。
事勢與(陳)友諒、(張)士誠又正相反。
至于閩廣傳檄而定,區區巴蜀恃其險達,此特餘事耳。
若等可此少解甲胃之勞矣。
&rsquo于是(徐)達等皆頓首謝”。
(11/58/10&mdash11) 案:此已見《明史》,惟文句小異,故更錄之。
38.4.15 16.明太祖平漢 《明史》一二三《陳友諒傳》:“陳友諒,沔陽漁家子也。
本謝氏,祖贅于陳,因從其姓,少讀書,略通文義&hellip&hellip嘗為縣小吏,非其好也。
徐壽輝兵起,友諒往從之,依其将倪文俊。
” 又,“(徐)壽輝,羅田人,又名貞一,業販布,元末盜起,袁州僧彭瑩玉以妖術與麻城鄒普勝聚衆為亂,用紅巾為号,奇壽輝狀貌,遂推為主。
至正十一年九月陷蕲水&hellip&hellip遂即蕲水為都,稱皇帝,國号天完,建元治平”。
《明史紀事本末》三:至正十七年(1357)友諒殺文俊;十九年(1359)友諒稱漢王,置官屬。
二十年(1360)友諒攻明太平,陷之,太祖誘之攻南京,大破之,既而複為明有。
友諒殺壽輝,稱帝。
國号漢。
二十一年八月明太祖決計伐友諒。
拔江州、蔪州、黃州、廣濟;南昌亦降太祖。
二十二年(1362),漢兵陷吉安,明兵尋複之。
二十三年,漢大作舟師,高數丈,舻箱皆裹以鐵,空國而來,号六十萬攻南昌,朱文正堅守。
友諒圍南昌八十五日,聞太祖至解圍,東出鄱陽逆戰。
八月友諒中流矢死。
十月明兵圍武昌。
二十四年(1364)三月明師圍武昌六閱月,而陳理降。
29.11.21&mdash29.11.22 17.明太祖與陳友諒攻戰之激烈 《明太祖實錄》三十二,洪武元年十一月戊戌朔,“癸亥&hellip&hellip上以手書召禦史中丞劉基曰:&lsquo&hellip&hellip至于彭蠡之鏖戰,炮聲激烈如雷霆之臨乎上,諸軍大呼,鬼神為之悲号,自旦至暮,如是者凡四。
爾時亦在舟中,豈非同患難者哉。
&rsquo”(6/32/10) 18.明太祖平吳 《明史》一二三《張士誠傳》:“張士誠,小字九四,泰州白駒場亭人,有弟三人,并以操舟運鹽為業,緣私作奸利,頗輕财好施,得群輩心。
常鬻鹽諸富家,富家多陵侮之,或負其直不酬,而弓手邱義尤窘辱士誠甚。
士誠忿,即帥諸弟及壯士李伯升等十八人殺義,并滅諸富家,縱火焚其居。
入旁郡場,招少年起兵,鹽丁方苦重役,遂共推為主,陷泰州。
高郵守李齊谕降之,複叛。
殺行省參政趙琏,并陷興化,結砦德勝湖,有衆萬餘。
元以萬戶告身招之,不受。
绐殺李齊,襲據高郵,自稱誠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
是歲至正十三年也(1353)。
”案:據當時碑刻錢币均作天佑。
《明史紀事本末》四:“(至正)十七年(1357)&hellip&hellip秋七月丁醜徐達等下常熟。
八月,徐達、常遇春、康茂才襲江陰馬馱沙,克之。
元帥費子賢下武康,士誠累敗,勢日窘,南攻嘉興、杭州,又為楊完者所破,乃請降于元,士城雖降,而城池、甲兵、錢谷皆自據如故。
” 《明史》本傳:“二十三年九月(1363),士誠複自立為吳王。
” 又,“太祖既平武昌,師還,(二十五年十月)即命徐達等規取淮東,(閏十月)克泰州、通州,(十一月)圍高郵&hellip&hellip達等遂拔高郵,取淮安,悉定淮北地”。
《紀事本末》四:“(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命徐達為大将軍,常遇春為副将軍,帥師二十萬伐張士誠。
” 29.11.27 又,“(二十六年八月)太祖複禦西苑,召達、遇春曰:&lsquo爾等此行,用師孰先?&rsquo遇春對曰:&lsquo逐枭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熏其穴,此行當直搗平江,平江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
&rsquo太祖曰:&lsquo不然。
士誠起鹽販,與張天骐、潘原明輩皆強梗之徒,相為手足,士誠窮蹙,天骐輩懼俱斃,必并力救之。
今不先分其勢,而遽攻姑蘇,若天骐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難以取勝,莫若先攻湖州,使其疲于奔命,羽翼既披,然後移兵姑蘇,取之必矣。
&rsquo&hellip&hellip癸醜,大将軍徐達等率諸将發龍江,而别遣李文忠趨杭州,華雲龍向嘉興,以分其兵&hellip&hellip甲戌,師至湖州之三裡橋,士誠右丞張天骐分兵三路以拒我師&hellip&hellip十一月甲申左丞張天骐等以城降&hellip&hellip李文忠總水陸師下浙江&hellip&hellip攻桐廬&hellip&hellip克富陽&hellip&hellip合兵圍餘杭,守将謝五&hellip&hellip降,進兵杭州未至,士誠平章潘原明懼,遣員外郎方彜詣軍門納款&hellip&hellip庚子,李文忠攻紹興,守将李思忠降。
華雲龍攻嘉興,守将宋興降。
徐達既下湖州,會諸将進攻平江&hellip&hellip圍其城&hellip&hellip平章俞通海分兵取太倉州&hellip&hellip昆山、崇明、嘉定望風皆附。
松江路守将王立中聞之亦降”。
又,“太祖吳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也。
春二月,大兵圍姑蘇,久不下&hellip&hellip夏六月己酉,士誠被圍既久,欲突圍出&hellip&hellip遇春率衆乘之,遂大敗其軍&hellip&hellip壬子複率兵突出胥門&hellip&hellip遇春乘之,複大敗。
自是士誠不敢複出&hellip&hellip九月辛巳,達督将士破葑門,常遇春亦破阊門新寨&hellip&hellip士誠獨坐室中,左右皆散走,達遣士誠舊将李伯升至士誠所谕意&hellip&hellip士誠瞑目不言,乃以舊盾舁之,出葑門,至舟中&hellip&hellip皆送建康&hellip&hellip士誠卧舟中不食,至龍江,堅卧不肯起,舁至中書省,李善長問之,不語,已而士誠言不遜,善長怒罵之,士誠竟自缢死&hellip&hellip改平江曰蘇州府”。
29.11.24 19.明太祖讨張士誠檄 明趙可與《孤樹裒談》卷一:“高皇帝平僞周,先有榜谕曰:&lsquo皇帝聖旨,吳王令旨:總兵官準中書省咨。
敬奉令旨:&lsquo予聞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軒轅氏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
近觀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求,罪以情免,台憲舉親而劾雠,有司差貧而免富,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又改鈔法,役數十萬民湮塞黃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聲聞于天下。
不幸小民誤中妖術,不解其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蘇民困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元以天下兵馬錢糧,大勢而讨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
然事終不能濟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乘勢而起。
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香軍為号,或以孤兵自主,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以立功,遂引兵渡江,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将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号,據土上遊,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父子兄弟,面縛輿榇,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将相皆置于朝班,民庶各安于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德化未及而政令頃修。
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于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于海島,其罪一也。
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于元,坑其參政趙琏,囚其侍制孫扁,其罪二也。
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僭号改元,三也。
初寇我邊,一戰生擒其親弟,弄犯浙省,揚兵直搗其近郊,首尾畏縮,又詐降于元,四也。
陽受元朝之名,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丞,五也。
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六也。
知元運已墜,公然害其丞相失帖木兒,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兒,七也。
恃其地險食足,誘我叛将,掠我邊民,八也。
凡此八罪,又甚于蚩尤、葛伯、崇侯,雖黃帝、湯、文與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讨,以靖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相徐達,總率馬步舟師,分道并進,攻取浙西諸處城地。
已行戒饬軍将,征讨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備有條章。
凡有逋逃臣民,被陷軍士,悔悟來歸,鹹宥其罪。
其爾張氏臣寮,果能明識天時,或全城附順,或棄刃投降,名爵賞賜,予所不吝,凡爾百姓,果能安業不動,即我良民,舊有田産房舍,仍前為主,依額納糧,以供軍儲,無有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于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
凡予之言,信如皎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
敬此,除敬遵外,咨請施行。
&rsquo準此,合行備出榜文曉谕議依令旨事意施行。
所有榜文須議出給者。
龍鳳十二年五月廿一日,本州判官許仕傑赍到。
”(《野記》抄本,12頁) 天案:此檄《實錄》似未見,容再詳檢,檄中醜诋香軍,而忘龍鳳紀年。
幸香軍其戴之皇帝,而汝、颍、河、洛,即韓林兒、劉福通之所從起也。
且張士誠與香軍無涉,凡此罪戾,張士誠何能承之。
以之為讨伐之由,不其悖欤?史稱太祖命徐達讨張士誠在至正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即龍鳳十二年也。
此檄題五月二十一日,抑又何也? 用《曆代小史》本《野記》校,書于頁側。
其紅筆系此所校,忘某版本。
1950.4.22 20.明太祖谕徐州吏民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夏四月壬子朔,壬戌,“元徐州守将樞密院同知陸聚聞左相國徐達已克準安,以徐、宿二州詣達軍請降。
事聞,上甚喜&hellip&hellip仍以書谕其吏民曰:&lsquo自古帝王之興,務在除暴救民,故成湯放桀,周武伐纣,皆以師而興。
然大軍所過之處,民庶不驚,由師行以律,兵禍不加于百姓,此所以為王者之師也。
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颍,天下之人以為豪傑奮興,太平可緻,而彼惟以妖言惑衆,不能上順天意,下悅民心,是用自底滅亡。
及元兵雲集,其老将舊臣,雖有握兵之權皆無戡亂之略,師行之地,甚于群盜,緻使中原闆蕩,城郭丘墟,十有餘年,亂禍極矣。
予觀古昔救民者必成功,害民者必速禍,是以兢兢業業,敬畏天命,修律治兵,教民耕種,訪賢才以定名爵,命執法以伸冤枉,紀綱雖布,政化未周,近為浙西張士誠擾我邊民,納我叛将,爰命左相國徐達總兵讨之。
自去歲十月至今年四月,屢收捷報,淮東諸郡次第削平。
徐州将陸聚當我軍之未至,即先以土地人民來歸,予嘉乃志,遂加爵賞,命其統兵仍守本部(“本”,印本作“奉”)。
咨爾士民,既罹妖黨之禍,複遭胡兵之毒,供饋轉輸,勞苦日久,可自丙午歲(1366)為始,民間稅糧軍需差役,參政陸聚其與有司會議,務從寬簡,令爾軍民各安生業,毋或驚疑。
&rsquo”(3/16/13) 案:此谕在讨張士誠檄以前,為朱元璋轉變口号,攻擊紅巾之始。
1953.4.6 21.元末方國珍、張士誠之降元 《明史》一二三《方國珍傳》:“至正八年(1348)&hellip&hellip國珍&hellip&hellip亡入海,聚衆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
行省參政朵兒隻班讨之,兵敗為所執,脅使請于朝,授定海尉。
尋叛,寇溫州&hellip&hellip達識帖睦爾招之降。
已而(1351)汝穎兵起,元募舟師守江,國珍疑懼,複叛&hellip&hellip(1356)元複以海道漕運萬戶招之,乃受官。
尋進行省參政&hellip&hellip(1358)太祖已取婺州,使主簿蔡元剛使慶元&hellip&hellip于是遣使奉書&hellip&hellip國珍名獻三郡(溫、台、慶元),實陰持兩端&hellip&hellip時國珍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于京師,元累進國珍官至江浙行省左丞相,衢國公,分省慶元。
國珍受之如故,特以甘言謝太祖,絕無内附意&hellip&hellip胡深(明參軍)&hellip&hellip下瑞安,進兵溫州。
國珍恐,請&hellip&hellip俟杭州下,即納土來歸。
太祖诏深班師。
吳元年(1367),克杭州,國珍據境自如,遣間牒假貢獻名觇勝負,又數通好于擴廓帖木兒及陳友定,圖為犄角。
”(11&mdash13頁) 《明史》一二三《張士誠傳》:“襲據高郵,自稱誠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
是歲至正十二年(1353)也。
明年(1354),元右丞相脫脫總大軍出讨&hellip&hellip圍高郵,隳其外城&hellip&hellip複振&hellip&hellip十六(1356)年二月陷平江&hellip&hellip是歲(1356)太祖亦下集慶,遣楊憲通好于士誠&hellip&hellip士誠得書,留憲不報。
已(1356),遣舟師攻鎮江,徐達敗之于龍潭&hellip&hellip乃以書求和&hellip&hellip達識鐵睦爾&hellip&hellip陰召士誠兵,士誠遣史文炳襲殺(楊)完者,遂有杭州。
(1359)順帝遣使征糧,賜之龍衣、禦酒。
士誠自海道輸糧十一萬石于大都,歲以為常。
既而益驕,令其下頌功德,邀王爵,不許。
二十三年(1363)九月,士誠複自主為吳王&hellip&hellip元征糧不複與。
” 1954.10.30 1356年,方國珍再降元。
張士誠攻元平江,攻朱鎮江,朱元璋招張未成。
1357年,方國珍為元官。
張士誠降元,朱元璋攻下池州。
1358年,方國珍為元官。
張士誠為元官,陳友諒攻下池州,朱元璋與方國珍妥協。
1359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
朱元璋攻元浙右諸郡,攻下池州。
1360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陳友諒殺徐壽輝約張攻朱。
朱元璋與陳友諒戰,陳聯張士誠。
1361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
陳攻下安慶,朱元璋與元妥協,攻陳友諒,克安慶。
22.明太祖緻書陳友諒欲同讨夷狄 《明太祖實錄》十二,癸卯年(1363)秋七月戊辰朔,辛卯,“上既駐師左蠡,移書(陳)友諒曰:&lsquo方今取天下之勢,同讨夷狄以安中國,是為上策;結怨中國而後夷狄,是為無策。
曩者公犯池州,吾不以為嫌,生還俘虜,将欲與公為約從之舉,各安一方,以俟天命,此吾之本心也。
公失此計,乃先與我為仇。
我是以破公江州。
”(2/12/10) 案:作此書時,鄱陽大戰已将結束,且事前太祖方結察罕父子(1361年,八月;1362年,六月,十二月;1363年,正月),則所謂“同讨夷狄以安中國”之語,蓋非真心之論。
若此意久蓄,則何以早不以告陳友諒? 38.4.5 23.明初稱陳友諒、張士誠亦曰虜 宋濂《銮坡集》卷五《浙東行省右丞李公武功記》:“惟我皇帝既定浙東西地,以其疆場與虜人犬牙相入&hellip&hellip乙巳之春(元順帝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己醜,虜挾我叛人謝再興分兩道入寇&hellip&hellip其馬步卒逾濤江而東圍諸暨之新城&hellip&hellip虜堅忍持重,務以為必拔之計&hellip&hellip公堅壁力守&hellip&hellip虜兵整圓陣而至,兵既接,公乘匹馬挺身先入,陷其中軍。
中軍,虜之精銳所萃&hellip&hellip虜氣皆詟&hellip&hellip(以下稱虜者甚多,不具錄)詩曰&hellip&hellip吳虜逞虐,登我叛臣,屢啟兵釁,來毒蒸民。
”(《四部叢刊》影明正德本,縮印,54頁) 案:此事蓋記李文忠守諸暨破張士誠之役,所稱虜皆指張士誠。
《明史·太祖紀》:“二十五年&hellip&hellip二月&hellip&hellip丙午,士誠将李伯昇攻諸全之新城,李文忠大敗之。
”《張士誠傳》(卷一二三):“太祖與士誠接境,士誠數以兵攻常州、江陰、建德、長興、諸全,辄不利去&hellip&hellip廖永安被執,謝再興叛降士誠,會太祖與陳友諒相持,未暇及也。
”《李文忠傳》(卷一二六):“明年(史無年,修史者之疏也),(謝)再興叛降于吳&hellip&hellip士誠遣司徒李伯昇以十六萬衆來攻,不克。
踰年複以二十萬衆攻新城,文忠帥朱亮祖等馳救,去新城十裡而軍&hellip&hellip文忠橫槊引鐵騎數十乘高馳下,沖其中堅,敵以精騎圍文忠數重,文忠所格殺甚衆&hellip&hellip”皆紀此事者也。
士誠以元順帝至正十三年僭稱誠王,十七年降元,二十三年複自立為吳王,元征糧不複與,是蓋複叛矣,此所謂虜必非以其降元,同于北虜而稱虜,詩中“吳虜逞虐”一語是其明證。
宋謙《銮坡集》卷一《平江漢頌》:“陳虜不道,敢屢予侮。
”案:此謂陳友諒。
其前有“于時陳友諒據有江漢之地,僭居大号”之語。
案:近有人以為朱元璋起兵為複興民族,并謂清修《明史》悉削其迹,甚且謂徐達為征虜大将軍,《明史》亦削之,不知其見于太祖本紀及達本傳也。
餘别有辨,大意如下: 1.明太祖承認元之帝統,意在不必複宋也。
2.明太祖主張胡人不當主中夏,意在自稱帝也。
3.明太祖甚稱頌元帝,意在使人尊君也。
38.9.29 24.元明之際參考書 《草木子》八卷,葉子奇。
《開國事略》十卷,蔡于榖。
《庚申外史》二卷,權衡。
《寶顔堂秘笈》本、《學津讨源》本(有删節)、《明人小史八種》本、《海山仙館》本。
《天潢玉牒》一,解缙(題),永樂初成。
《紀錄彙編》本、《勝朝遺事》本。
《國初事迹》一,劉辰(《明史·藝文志》作劉宸)。
《借月山房彙鈔》本、《金華叢書》本作《明初事迹》。
《皇明記事錄》二,俞本。
《皇明啟運錄》八卷,邵相。
《皇明本紀》一,王崇武校注本。
《紀錄彙編》本、《國初典故》本。
《七修類稿》卷七《國事類》,郎瑛。
《翦勝舊聞》,徐祯卿。
《國初群雄事略》十五卷,錢謙益。
《适園叢書》本。
《太祖實錄辨證》三卷,錢謙益。
25.“元末諸雄”之參考書 《元史》三十八到四十《順帝紀》。
《新元史》二十三至二十六《惠宗紀》。
《明史》一至三,《太祖紀》。
《新元史》二二五,《韓林兒傳》、《張士誠傳》;二二六《徐壽輝傳》、《陳友諒傳》、《明玉珍傳》;二二七《方國珍傳》。
《明史》一二二《郭子興傳》、《韓林兒傳》;一二三《陳友諒傳》、《張士誠傳》、《方國珍傳》、《明玉珍傳》。
《新元史》二二〇《察罕帖木兒傳》。
《元史》一四一《察罕帖木兒傳》。
《七修類稿》之《元末擾亂》、《本朝取天下先後》。
28.11.5 26.“太祖平定群雄”參考書目 《明史》一至三《太祖本紀》; 《明史》一二二《郭子興韓林兒傳》; 《明史》二二三《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傳》; 《明史》一二五《徐達常遇春傳》; 《明史》一二八《劉基傳》; 《明史紀事本末》:一《太祖起兵》、二《平定東南》、三《太祖平漢》、四《太祖平吳》、五《方國珍降》。
三、明太祖經略西南 1.平蜀 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三月,明玉珍(國号大夏)卒,子昇嗣。
洪武三年(1370)七月,夏将吳友仁寇興元(今陝西南鄭),前此明昇嘗入貢于明,傅友德敗之。
四年(1371)正月伐明昇。
一路,湯和、周德興、廖永忠、楊璟等帥京衛荊襄舟師,自瞿塘趨重慶。
一路,傅友德、顧時、何文輝率河南、陝西步騎,由秦隴趨成都。
七月圍成都,八月蜀地悉平。
2.入滇 太祖初憚用兵,嘗三使入滇(恐勞師費财)。
洪武五年(1372)正月,遣王祎赍诏谕雲南,時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守雲南,王祎被殺(六年十二月)。
七年(1374)八月,遣元威順王子伯伯赍诏谕雲南。
八年(1375)九月,命吳雲使雲南,被殺。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命傅友德、藍玉、沐英帥師征雲南。
上谕之曰:“取之之計,當自永甯(四川叙永縣),先遣骁将别率一軍以向烏撒(貴州威甯縣),大軍繼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據要害乃進兵曲靖&hellip&hellip既下曲靖,三将軍以一人提兵向烏撒應永甯之師,大軍直搗雲南,彼此牽制,使疲于奔命,破之必矣。
雲南既克,宜分兵徑趨大理&hellip&hellip其餘部落可遣人招谕,不煩兵而下也。
” 傅友德命郭英等帥兵五萬由四川永甯趨烏撒,友德等率大兵由辰沅趨貴州。
十二月友德下普定、普安,進兵曲靖攻下之。
命藍玉、沐英趨雲南,而自以衆數萬向烏撒為郭英等後援。
沐英、藍玉至雲南,故梁王閹監也先貼木兒迎降,自九月朔出師僅百餘日。
藍玉别遣曹震等率兵二萬,分道取臨安諸路,皆下之;沐英分兵烏撒會友德。
友德攻烏撒,下之。
十五年(1382)正月雲南平。
閏二月藍玉、沐英克大理、鶴慶、麗江、金齒。
七月傅友德、沐英平烏撒蠻。
十六年(1353)三月召征南師還,以沐英留鎮雲南。
永甯,據《明鑒綱目》注在今貴州關嶺縣,但《明史》既雲由四川永甯往烏撒,則非貴州之永甯可知(今關嶺明亦屬貴州),又今四川西昌縣,明代亦稱永甯,但當時屬雲南省,不屬四川也。
3.滇中火節 明棘寺江盈科《雪濤談叢》“滇中火節”條:“滇省風俗每年于六月二十八日各家俱束葦為藳,高七八尺,凡兩樹,置門首,遇夜炳燎其光燭天。
是日各家俱用生肉切為脍,調以醯蒜不加烹饪,名曰吃生。
總稱曰火節。
問其故,謂吊忠臣王祎留此記。
蓋祎受命入滇說元梁王降,王反殺祎,醢其肉,若爾則炳藳可也,奚忍食生為邪?”(《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明,312頁。
) 案:棘寺。
案:《談叢》中有“将功”一條,稱“近日楚蜀用兵,朝廷用中丞灒石江公總楚師,命大将陳璘提督”雲雲。
“相議”一條,稱“餘令長洲時,一日谒瑤泉申相公,問及冊立事,&hellip&hellip及昨年震位大定,乃知元老造膝之議又不及知者亦多矣”雲雲。
陳璘讨播州在萬曆二十八年,光宗立為太子在萬曆二十九年,此雲“近日”“昨歲”則作于三十年三十一年間也。
案:江氏此說與滇中傳說不同。
1928.11.17&mdash18 4.胡廷美(原名胡廷瑞)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壬辰,“(胡)廷美即廷瑞,避禦字,改今名”。
卷十八劉基徐達常遇春李文忠沐英 鄭愈俞通海傅友德&hellip 潘本目有李善長、鐵铉、程濟,注“附二十卷内”。
卷十九姚廣孝劉江王骥于謙郭登 韓雍馬文昇王信張輔 潘本有朱能張玉,附二十卷内。
卷二十羅通項忠陶魯王越 王瓊馬昊王守仁楊銳 仇钺戚繼光(宋應昌)沈希儀 潘本有陳九疇,注“附後”,又有楊清,俞大猷,注“附”。
有夾行旁批圈點缺序(崇祯十六年)陳九疇目有,文缺。
卷二十羅通“睿皇帝北陷□”1頁□潘本作“日” 王越“三□自河套渡”6□潘本作“虜” “既而敵□西犯邊”6□潘本作“獲” 戚繼光“庚戌□人大入”19□潘本作“倭” “不戰而伐□敵20□潘本作“膚”(虜) 《新镌旁批譯注總斷廣名将譜》,古閩黃道周石齋父注斷。
四、北征伐元 1.明太祖北征 元至正二十七年(吳元年,1367年,太祖年四十)十月議北征(“征伐系年”8頁;又後“批評”1&mdash2頁)。
南路: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湯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
洪武元年正月,胡廷瑞陸路克建甯、延平,福建平。
二月,由海道取廣東,四月廣東平。
七月陸路、楊璟克寶慶、全州、永州、靖江。
廖永忠由廣州下梧州、浔、貴、容、郁林、象州(今象縣)。
(溯浔江、柳江而上)廣西平。
北路:當時元朝将領:阿魯過據河南,王宣據山東,擴廓貼木兒據山西、甘肅,李思齊與張思道據陝西。
二十七年(1367)徐達下沂州、益都、兖東州縣、濟南;常遇春克東昌,洪武元年(1368)二月,山東平。
元年(1368)三月克南陽、汴梁、洛水北,河南平。
洪武元年(1368)八月徐達入元都,取山西,一路由保定,下中山、真定;一路别将由河南渡河,克武陟、懷慶(河南)、澤州、潞州、雄州,進取太原,擴廓貼木兒敗走,山西平。
洪武二年(1369)常遇春進取大同。
二年(1369)二月徐達次河中,常遇春、馮宗異先渡河,趨陝西,克鳳翔(破李思齊,走臨洮)、鞏昌、臨洮、平涼、開平,元帝北走和林(庫倫西南);克慶陽(甘肅),張良臣降,陝西平。
三年(1370)命徐達等分道征沙漠:一路,徐達自潼關出西安,搗定西(今甘肅定西縣),取擴廓;一路,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以追元主。
徐達破擴廓于沈兒峪,文忠克應昌(今熱河,徑棚縣西),元主已卒,獲其孫并後妃宮人、宋代玉玺、金寶。
2.明太祖征伐系年 元順帝至正四年(1344),大饑疫,太祖年十七。
(《本紀》作十七,案:太祖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崩,年七十一,生于天曆元年〔1328〕,則此年應為十七歲,又《本紀》稱十二年太祖年二十四,誤,應作年二十五。
) 至正十二年(1352),太祖年二十五。
濠郭子興兵起,太祖從之。
冬,元将賈魯圍濠,太祖與子興力拒之。
十三年(1353),太祖年二十六。
太祖度子興無足與共事,獨與徐達等南略定遠。
襲元兵于橫澗山,收其卒二萬,攻滁州下之。
十四年(1354),太祖年二十七。
元脫脫敗張士城,分兵圍六合,太祖救之。
元兵攻滁,太祖誘敗之。
十五年(宋龍鳳元年,1355),太祖年二十八。
正月,子興用太祖計拔和州,元兵十萬攻和,拒守,太祖破之。
三月,子興卒,太祖用韓林兒年号。
巢湖帥廖永安以水軍千艘來附。
以水軍破元師,遂渡江,六月,常遇春攻牛渚,下之。
緣江諸壘悉附。
攻太平,下之。
時太平四面皆元兵,太祖遣徐達等夾擊,敗之。
九月,子興将盡歸太祖。
十六年(龍鳳二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
二月破海牙于采石。
三月攻集慶(南京)下之。
是時元将定定扼鎮江,别不華、楊仲英屯甯國,青衣軍張明鑒據楊州,八思爾不花駐徽州,石抹宜孫守處州,其弟厚孫守婺州,宋伯顔不花守衢州;而池州已為徐壽輝将所據;張士誠自淮東陷平江,轉掠浙西。
太祖既定集慶,慮士誠、壽輝強,江左、浙右為所并,于是遣徐達攻鎮江,拔之。
六月鄧愈克廣德。
七月太祖稱吳國公。
七月張士誠攻鎮江,徐達破之,進圍常州。
十七年(龍鳳三年,1357),太祖年三十。
二月耿炳文克長興。
三月徐達克常州。
四月太祖自攻甯國取之。
六月趙繼祖克江陰。
七月徐達克常熟,胡大海克徽州。
十月常遇春克池州,缪大亨克揚州。
十八年(龍鳳四年,1358),太祖年三十一。
三月鄧愈克建德。
四月徐壽輝将陳友諒陷池州。
十二月克婺州。
十九年(龍鳳五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
正月克諸暨。
四月俞通海等複池州。
九月常遇春克衢州。
十一月胡大海克處州。
是時元守兵單弱,且聞中原亂,人心離散,以故江左、浙右諸郡兵至皆下,遂西與友諒鄰。
二十年(龍鳳六年,1360),太祖年三十三。
二月元福甯降。
五月徐達、常遇春敗陳友諒于池州。
閏月友諒陷太平。
未幾友諒弑其主徐壽輝,自稱皇帝,盡有江西、湖廣地,約張士誠合攻應天,應天大震。
諸将議先複太平以牽之,太祖曰不可,彼居上遊,舟師十倍于我。
或請自将迎擊,太祖曰不可,彼順流半日可達,吾步騎急難引還。
乃馳谕胡大海搗信州,牽其後;而令康茂才以書绐友諒令速來。
友諒果引兵東,夾擊大破之,友諒乘别舸走。
遂複太平,下安慶;而大海亦克信州。
士誠兵竟不出。
六月耿再成克慶元。
九月徐壽輝舊将以袁州降。
二十一年(龍鳳七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
三月元泗州降。
七月友諒将陷安慶。
八月通好于元平章察罕貼木兒,自将舟師征陳友諒。
克安慶,克江州。
友諒棄武昌,分循南康、建昌、饒、蕲黃、廣濟皆下。
十一月克撫州。
二十二年(龍鳳八年,1362),太祖年三十五。
正月,陳友諒丞相胡廷瑞以龍興降。
袁瑞臨江吉安相繼下。
二月降人蔣英殺金華守将胡大海,叛降張士誠。
處州降人李祐之殺耿再成叛。
三月降人祝宗康泰叛,陷洪都(龍興)。
四月邵榮複處州,徐達複洪都。
二十三年(龍鳳九年,1363),太祖年三十六。
二月陳友諒将陷饒州。
張士誠将呂珍破安豐,殺劉福通,三月太祖救之,珍敗走。
四月友諒圍洪都。
諸全守将叛附于士誠。
五月友諒分兵陷吉安,陷臨江,陷無為。
七月太祖自将救洪都,友諒逆戰于鄱陽湖。
友諒兵号六十萬,聯巨舟為陣,綿亘數千裡。
太祖分軍十一隊禦之。
友諒悉巨艦出戰,諸将舟小,仰攻不利,有怖色。
日晡,大風起東北,乃命敢死士操七舟,實火藥蘆葦中,縱火焚友諒舟,風烈火熾,友諒兵大亂。
越日(辛卯)複戰,複大敗。
于是斂舟自守,不敢更戰。
八月友諒食盡,趨南湖觜。
為南湖軍所遇,遂突湖口,搏戰及于泾江,友諒中流矢死。
十月圍武昌,分循湖北諸路皆下。
二十四年(龍鳳十年,1364),太祖年三十七。
正月,太祖稱吳王。
二月自将征武昌,漢、沔、荊、嶽皆下。
七月徐達克廬州,常遇春循江西,八月複吉安,圍贛州。
徐達循荊湘諸路,九月平江陵。
十二月徐達克辰州,下衡州。
二十五年(龍鳳十一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
正月徐達下寶慶,湖湘平。
常遇春克贛州。
招谕嶺南諸路,下韶州。
二月張士誠攻諸全之新城,李文忠敗之。
四月常遇春徇襄、漢諸路。
五月克安陸,下襄陽。
十月下令讨張士誠。
時士誠所據,南至紹興,北有通、泰、高郵、淮安、濠、泗;又北至于濟甯。
乃命徐達、常遇春等先規取淮東。
閏月克泰州。
十一月張士誠攻宜興,敗之。
二十六年(龍鳳十二年,1366),太祖年三十九。
正月張士誠攻江陰,敗之。
三月徐達克高郵。
四月敗士誠水軍于淮安,濠、徐、宿三州相繼下,淮東平。
徐達克安豐,分兵敗擴廓于徐州。
八月命徐達、常遇春帥師二十萬讨張士誠。
遇春欲直搗平江,太祖曰不若先攻湖州,使疲于奔命。
敗張天骐于湖州,士誠來援複敗之于皂林。
十月敗士誠于烏鎮,十一月李文忠下餘杭,圍平江。
二十七年(吳元年,1367),太祖年四十。
二月傅友德敗元将擴廓于徐州。
九月徐達克平江,執張士誠,吳地平。
十月命湯和讨方國珍。
議北征。
常遇春以為可直搗元都。
太祖以為懸軍深入,饋饷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欲先取山東去彼屏蔽,移兵兩河,破其藩籬,拔潼關而守之,扼其戶檻,天下形勝入我掌握,然後進兵元都,勢孤援絕,不戰自克,鼓行而西,雲中、九原、關隴可席卷也。
諸将皆曰善。
以徐達為征虜大将軍,常遇春為副将軍,帥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取中原;胡廷瑞、何文輝取福建,楊璟等取廣西。
朱亮祖克溫州。
十一月湯和克慶元,方國珍遁入海,命廖永忠自海道會和讨國珍。
徐達克沂州,克益都。
十二月方國珍降,浙東平。
兖東州縣降。
徐達下濟南。
湯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
正月即皇帝位。
胡廷瑞克建甯,湯和克延平,福建平。
二月湯和、廖永忠、朱亮祖,由海道取廣東。
常遇春克東昌,山東平。
楊璟克寶慶。
三月周德興克全州。
鄧愈克南陽。
徐達循汴梁。
四月廖永忠至廣州,元守臣降,廣東平。
常遇春破元兵于洛水北,遂圍河南(洛陽),梁王降,河南平。
楊璟克永州,馮勝克潼關。
五月廖永忠下梧州,浔、貴、榮、郁林降。
六月楊璟、朱亮祖克靖江。
七月廖永忠下象州,廣西平。
閏月常遇春克德州、通州。
八月徐達
”(商務《國學叢書》鉛印本,129頁) 又卷五《唱和集序》:“予至正十六年以承省檄與元帥石末公謀栝寇,因為詩相往來。
”(130頁)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四部叢刊》景舊鈔本):“蘇民羅張氏之阨,如芟草搯禽殆絕生理。
”(縮印本,12頁,姑蘇知府何侯詩卷序) 又卷一六《春遠軒記》:“自淮汝兵興,南北旌旗相望于千裡。
”(117頁) 又卷二四《浙東尉楊公神道碑》:“至正乙未(十五年)中書奏公舊勞,起公行宣政院判官,時江東浙西盜群嘯,乃改建德路總管。
”(177頁) 28.12.28 楊維桢《東維子文集》卷二十四《故忠勇西夏侯邁公(邁裡古思)墓銘》:“長槍氏市馬紹興,挾苗兵為佐,白(日)取餘食市間。
”(179頁)卡片四參看。
注見下。
又卷二四《孛元卿墓銘》:“至正壬辰(十二年)紅巾寇亂江南。
”(184頁) 又卷二六《尚珉先生墓銘》:“至正壬辰盜起剽州裡,解散者十室而九。
”(200頁) 解缙《解文毅公集》卷一三《元邵武路同知蕭公墓志銘》:“元之季世,天下四分五裂,其間盜名字者無慮千百計,獨閩之陳友定起徒步至列将相。
百戰守死為元東南烈士,未能或之先也。
當是時吾鄉豪傑多從之。
崎岖嶺海,之死不怨,朝廷音問實籍以通。
”(10頁) 注:《新元史》二三一《忠義·劉畊孫傳》:“會長槍瑣南班,程述謝玺等攻甯國。
”(《元史》一九五《忠義·劉畊孫傳》同,亦作長槍。
)又二三二《忠義·王翕傳》:“至正中長槍軍瑣南班叛。
”是長槍為當時軍隊之名。
又《新元史》九九《兵志二》:“(至元二十七年,1290)&hellip&hellip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歹言:&hellip&hellip今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請複還三萬戶以戍守之。
&hellip&hellip劄忽帶一軍戍紹興、婺州,其甯國、徽州初用土兵,後皆與賊通,令盡遷之。
”又,“至正六年(1346)山東盜起,诏中書參知政事鎖南班至東平鎮遏”。
28.12.23&mdash37.10.3 第二節 明太祖之創業 一、明太祖 1.明太祖家世 明太祖家世及幼年事,以太祖自撰《皇陵碑》《世德碑》為最詳而确。
另見《皇陵碑》條。
《二十二史劄記》稱太祖為遊丐,甚确。
2.明太祖祖居 《明史》本紀:“諱元璋,字國瑞,姓朱氏。
先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父世珍始徙濠州之鐘離。
生四子,太祖其季也,母陳氏&hellip&hellip”(卷一) 《罪惟錄》:“帝初名興宗,改元璋。
既貴,改元龍,字國瑞。
旋以龍字易犯,易其旁為帝字,作書&hellip&hellip世居沛國相縣,既徙句容,曆遷锺離之太平鄉。
”(卷一《本紀》) 《明書》本紀:“帝姓朱氏,諱元璋,初名興宗,字國瑞&hellip&hellip世居沛之相,徙句容,祖徙泗州,卒葬焉;父世珍、母陳,徙鐘離之東鄉,生四子,上其季也。
”(卷一) 《皇陵碑》:“先世居句容朱家巷&hellip&hellip挈家渡淮開墾兵後荒田,因家泗州&hellip&hellip長兄&hellip&hellip生于津律鎮,仲兄&hellip&hellip生于靈壁,三兄&hellip&hellip生于虹縣,皇考五十居鐘離之東鄉,而朕生焉。
十年後複遷鐘離之西鄉&hellip&hellip既而複遷太平鄉之孤村莊。
”(《七修類稿》) &mdash&mdash居舍屢移可以知其家世之貧,無田園可守。
3.太祖父母之紀 《明太祖實錄》卷十八,吳元年四月丙午朔,“辛亥,仁祖忌日&hellip&hellip上曰:往者吾父以是月六日亡,兄以九日亡,母以二十二日亡,一月之間,三喪相繼”。
(4/18/3) 又卷一,“歲甲申(至正四年,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饑,疾疠(原作“厲”)大起,四月六日乙醜,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長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後崩”。
(1/1/2) 4.太祖之生 解缙《解文毅公集》十六《明帝典題詞》:“惟明開天辟地,正倫複義,通幽達明,神識睿知,商周漢唐宋罔匹。
俊于放勳,世系緒本颛顼,周諸侯國于邾,漢大司空浮裔,丹徒句容族以顯,渡江樯于泗,元淳笃慶。
仁祖暨陳後習夢于休靈,冠黃舍止,索于牟稭糖,圜苾芗,曰食以食藥,既寤,磱蘭郁,夙震有娠。
天曆戊辰九月丁醜旦,天光臨焱,騰龍采登,衆詫驚,己卯,膨不怿,仁祖夢之寺,抱拭于金人,植璋于膂端,寤瘳罔疢;夕即焱興,夙祇于上下神靈,動徵止随,陰郁有應,惟不渎。
”(1頁) 5.明太祖生地異說 明衡郡文林《琅琊漫抄》:“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縣靈迹鄉土地廟。
父老相傳雲,生時夜晦,惟廟有火光,明日廟移置東路。
至今所生地,方圓丈許不生草。
”(《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明,107頁) 案:《漫抄》中嘗記成化丁未(二十三年)六月河清事,有“今上之龍飛不偶然也”之語,其年八月憲宗崩,九月孝宗即位,今上之語蓋指孝宗也。
又抄中有閣老保定劉公一條,蓋指博野劉祐之吉(谥文穆),祐之以弘治五年緻仕,而文中僅稱其“屢為台谏所論而上寵眷不衰”,未及其緻仕事,疑此書作于弘治五年以前也。
明長洲皇甫錄《皇明紀略》(《曆代小史》卷八五):“太祖高皇帝生于盱眙靈迹鄉土地廟。
父老相傳雲生時夜有神光燭天,明日廟忽移置東路,今其地方丈許不生草。
”(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本,2頁) 天挺案:《紀略》中嘗記嘉靖壬辰(十一年)北虜犯邊事,又有“仁壽太後之喪,予時在膳部奉檄治喪事”一條,仁壽太後即憲宗生母英宗孝肅周皇後(追谥)也。
太後崩于弘治十七年,下距壬辰凡二十九年,以年齡計之,此書不應作于嘉靖中葉以後。
又此條與上條文字略同,蓋從上條而出。
又案:此說與《明史》及《皇陵碑》等均不合,疑傳聞之誤。
28.11.14 6.太祖事迹略表 太祖1328年九月生; 太祖年十七而為僧,1344年九月; 為僧五十日而遊食四方,九月至十一月; 遊食三年複歸皇覺寺(遊食三年),1344&mdash1347年; 居四年,年二十五從郭子興,1352年閏三月; 次年(元至正十三年),年二十六而獨将,1353年; 征伐三年,年二十九而得南京,為吳國公,(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攻漢,1361&mdash1365年;攻吳,1365&mdash1367年; 元至正二十四年,年三十七即吳王位,1364年; 年四十一而即皇帝位,自起兵凡十五年,1368年; 在位三十一年,年七十一而崩,1398年,年歲:1328&mdash1398年,在位:1368&mdash1398年。
7.明太祖從軍前之筊蔔與宋太祖同 明趙可與《孤樹裒談》卷一:“我太祖高皇帝微時,嘗托身濠之皇覺寺,旋丁兵亂,寺僧散去。
上祝伽藍神,以竹筊蔔吉兇曰:&lsquo若容我出境避難則以陽報,守舊則以陰報。
&rsquo祝訖,擲筊一俯一仰,如是三四。
後祝曰:&lsquo出不許,入不許,神其欲我從戎而後昌乎?則請如前。
&rsquo暨之再擲如前,上驚悔,以為難。
複祝而擲,其一卓立,知神意有在,乃歸滁陽。
時至正壬辰閏三月也。
昔宋太祖微時,被酒入南京高辛廟,香案有竹杯筊,因取以占己之名位,以一俯一仰為聖筊,自小校而上,至節度使,一一擲之,皆不應。
忽曰:&lsquo過此則為天子乎?&rsquo一擲而得。
宋人記之,謂天命素定如此。
晏元獻為留守,題廟中詩,有&lsquo庚庚大橫兆,謦欬如有聞&rsquo之句,蓋謂其事。
與我太祖事,何其相類也。
”(《餘冬》)。
天案:據此,則天子微時擲筊故事,乃中國之舊傳說,未必實有其事也。
又,“餘冬”兩字,乃引“餘冬稿”之說也,此書每段必載出處。
又此書系抄本,于石生藏。
“餘冬”應為“餘冬序錄”,何孟春著,見《紀錄彙編》。
1950.4.22 8.《明太祖高皇帝實錄》中所載太祖早年材料 《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姓朱氏,諱元璋,字國瑞,濠之鐘離東鄉人也&hellip&hellip世居沛國相縣,其後有徙居句容者,世有大族,人号其裡為朱家巷。
高祖德祖,曾祖懿祖,祖熙祖,累世積善,隐約田裡。
宋季時熙祖始徙家渡淮,居泗州。
父仁祖諱世珍,元世又徙居鐘離之東鄉,勤儉忠厚,人稱長者;母太後陳氏生四子,上其季也。
” 又,“明日上生,紅光滿室,時元天曆元年(1328)戊辰九月十八日子醜也&hellip&hellip既而徙居鐘離之西鄉,後遷太平鄉之孤莊村”。
28.10.21 又,“上稍長,姿貌雄傑,志意廓然,獨居沈念,人莫能測。
既就學,聰明過人。
事親至孝,侍奉左右不違意”。
又,“歲甲申(1344),上年十七,值四方旱蝗民饑,疾厲大起,四月六日乙醜仁祖崩,九日戊辰皇長兄薨,二十二日辛巳太後崩。
上連遭三喪,又值歲歉,與仲兄極力營葬事。
既葬,念仁祖、太後嘗許從釋氏,乃謀于仲兄,以九月入皇覺寺。
僅五十日,寺僧以食不給,散遣其徒遊四方,上遂西遊至合淝界&hellip&hellip又行至六安&hellip&hellip上遂曆遊光、固、汝、穎諸州凡三年,時泗州盜起,列郡騷動,複還皇覺寺”。
28.10.21 又,“辛卯(1351)夏五月汝穎兵起。
壬辰(1352)春二月乙亥朔,定遠人郭子興與孫德崖及俞某、魯某、潘某等起兵,自稱元帥,攻拔濠州,據其城守之。
辛醜亂兵焚皇覺寺,寺僧皆逃散,上亦出避兵。
日暮上歸,念無所逃難,甚憂之,乃禱于神&hellip&hellip上知神意必欲從雄也,固守以待。
未旬日,有故人自亂雄中以書來招曰:今四方兵亂,人無甯居,非田野間所能自保之時也,盍從我以自全。
上覽畢即焚之。
&hellip&hellip是時元将徹裡不花率兵欲來複濠城,憚不敢進,惟日掠良民為盜以徼賞,民皆恟恟相扇動不自安。
上以四境逼迫,訛言日甚,不獲已,乃以閏三月甲戌朔旦抵濠城,入門,門者疑以為諜,執之欲加害,人以告子興,子興遣人追至,見上狀貌奇偉異常人,因問所以來,具告之故,子興喜,遂留置左右”。
28.10.21 9.世德碑 郎瑛《七修類稿·國事類》“朱氏世德碑”條:“瑛舊于先輩大臣家,獲《朱氏世德碑》一通,乃我太祖之手筆也,禦制集中所缺。
近又見《剪勝舊聞》所載與此本有異,因借校觀,訛者辨之,疑者存之&hellip&hellip謹依原文拜錄于左。
碑雲:&lsquo本家(《舊聞》本作“宗”)朱氏,出自金陵之句容,地名朱家(《舊聞》本無&lsquo家&rsquo字)巷,在通德鄉,上世以來,服勤農業&hellip&hellip先祖初一公困于役,遂棄田廬攜二子遷泗州盱眙縣,先伯考十有二歲,先考才八歲。
先祖營家泗州,置田産,及卒,家道日替。
由是五一公(案:即太祖伯父)遷濠州鐘離縣,其後先考君(《舊聞》本無此三字)因至鐘離同居&hellip&hellip先考君娶陳氏,泗州人,長重四公生盱眙,(案:長字上應有生四子或子四人數字)次重六公、重七公皆生于五河,某其季也,先遷鐘離,後戊辰所生(《舊聞》本“所生”作“年”字)&hellip&hellip曩者父母因某自幼多病,舍入皇覺寺,歲(《舊聞》本無“歲”字)甲申,父母長兄俱喪,次兄守家(《舊聞》本作“業”字),三兄出贅劉氏,某托迹缁流(“舊聞”本作“至正二十四年”,此甚訛;二十四年太祖已建國号吳元年矣)。
二十四歲天下大亂,諸兄皆亡,淮兵大起,掠入行伍,為(《舊聞》本作“乃”字)集義旅,兵力漸衆,因取滁(《舊聞》本作“條”,訛)和。
龍鳳三年率師渡江,駐兵太平,為念先君嘗言,世為朱巷人,宗族俱存;平日每曰鄉土之思,即訪求故鄉宗族之所居(《舊聞》本無“居”字)。
遂調兵取句容,明年克金陵,而朱巷距城四十裡,舉族父母(《舊聞》本作“兄”字,訛)昆弟四十餘人至,始得與之叙長幼(《舊聞》本有“之禮”二字),行親睦之道。
但朱氏世次,自仲八公之上,不可複考。
” 以上恐有訛脫,當取善本校之。
10.皇陵碑 郎瑛《七修類稿·國事類》“皇陵碑”條:“瑛伏讀禦制集中皇陵碑文,未嘗不三歎三頌而已&hellip&hellip今故拜錄二文于左,以示将來。
“奉天承運,大建武功以有天下,實由祖宗積德所緻。
茲欲撰文,詞臣考摭弗周,則紀載弗稱,敢以上請,于是上手錄大概,若曰:&lsquo朕幼時皇考為朕言,先世居句容朱家巷,爾祖先于宋季元初,我時尚幼,從父挈家渡淮,開墾兵後荒田,因家泗州,朕記不忘。
皇考有四子,長兄諱某,生于津律鎮;仲兄諱某,生于靈壁;三兄諱某,生于虹縣;皇考五十,居鐘離之東鄉,而朕生焉。
十年後複遷鐘離之西鄉。
長兄侍親,仲兄、三兄皆出贅。
既而複遷太平鄉之孤村莊。
歲甲申(至正四年太祖年十七),皇考及皇妣陳氏(泗州人)俱亡棄,長兄與其子亦俱殁,時家甚貧,謀葬無所。
同裡劉大秀(《明史》作“劉繼祖”)憫其孤苦,與地一方以葬皇考、皇妣,今之先陵是也。
葬既畢,朕茕然無托,念二親為吾年幼有疾,嘗許釋氏,遂請于仲兄,師事沙門高彬于裡之皇覺寺,鄰人汪氏助為之禮,九月乙巳也。
是年蝗旱,十一月丁酉,寺之主僧歲歉不足以供衆食,俾各還其家。
朕居寺時甫兩月,未谙釋典,罹此饑馑,彷徨三思,歸則無家,出則無學,乃勉而遊食四方。
南曆金鬥,西抵無錫,北至颍州,崎岖二載,泗州盜起,剽掠殺人。
時承平既久,列郡騷動,仍還皇覺寺。
又四年,颍濠蕲春有警,濠城亦破,朕雜處兵間,與元兵相拒。
期年,元兵敗去,得其義兵三千人于定遠,遂立帥之,夜襲元将知樞密院事老張,既遁,得其民兵男女七萬人,攻逐元将參政野先;乃移師淮州,轉戰和陽,渡江擊采石,撫太平,定業建康。
将相協心,賢能匡贊,西平陳友諒,東翦張士誠,南廓八閩,百粵奉款,中原順服,兵進幽燕,元君棄宗社而去。
朕以十五年間遂成大業。
仰惟先陵奇秀所鐘,雖治葬之時厄于貧窭,衣衾棺椁不能具備,賴天地之祐祖宗之福也。
今富有天下,顧無以惬人子之情。
茲欲啟墳改葬,慮洩山川靈氣,使體魄不安,益增悲悼,姑積土厚封,勢著岡阜,樹以名木,列以石人石獸,以備山陵之制而已。
謹獻陵曰皇陵,汝其據事直言無諱。
&rsquo臣善長以上手所錄,付詞撰文。
臣善長等欽承明訓,黾勉論次&hellip&hellip” 案:以上訛脫頗多,容取善本校之。
據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實錄》,此文出于危素所撰。
又,《孝子皇帝謹述》:“洪武十一年夏四月,命江陰侯吳良督工新造皇堂,予時秉鑒窺形,但見蒼顔皓首,忽思往日之艱辛。
況皇陵碑記皆儒臣粉飾之文,恐不足以為後世子孫之戒,特述艱難以明昌運。
俾世代見之,其辭曰:&lsquo昔我父皇,寓居是方;農業艱辛,朝夕彷徨。
俄爾天災流行,眷屬罹殃,皇考終于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喪。
田主德不我顧,呼叱昂昂,既不得與葬地,鄰裡惆怅。
忽伊劉兄之慷慨(天挺案:劉本作鄭,疑誤,據前碑&lsquo同裡劉大秀憫其孤苦&rsquo之文當系&lsquo劉&lsquo字,妄改容校),惠此黃壤,殡無棺椁,被體惡裳,浮掩三尺,奠何肴漿?既葬之後,家道惶惶,仲兄少弱,生計不張;孟嫂攜幼,東歸故鄉。
值天無雨,遺蝗騰翔;裡人缺食,草木為糧。
予亦何有,心驚若狂!乃與兄計,如何是常?兄雲去此,各度兇荒;兄為我哭,我為兄傷;皇天白日,泣斷心腸;兄弟異路,哀恸遙蒼;汪氏老母,為我籌量;遣子相送,備醴馨香;空門禮佛,出入僧房。
居未兩月,寺主封倉。
衆各為計,雲水飄飏。
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仰天茫茫;既非可倚,侶影相将。
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以趨跄;仰窮崖嵬而倚碧,聽猿涕夜月而凄涼;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徜徉,西風鶴唳,俄淅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而不止,心滾滾乎若沸湯!一浮雲乎又過三載,年方二十而強,時乃長淮盜起,民生攘攘。
于是思親之心昭著,日遙盼乎家邦;已而既歸,仍複業于覺皇。
住三載而有雄者跳梁,初起汝穎,次及鳳陽之南廂&hellip&hellip(中述起兵事)率度清流,戍守滁陽,思親詢舊,終日慨慷。
知仲姊之已逝,獨存驸馬與甥雙,附馬引兒來栖我,外甥見舅如見娘。
此時孟嫂亦有知,攜見挈女皆從傍;次兄已殁又數載,獨遺寡婦野持筐。
因兵南北,生計忙忙,一時聚會如再生,牽衣訴昔以難當。
于是家有眷屬,外練兵鋼,群雄并驅,飲食不遑,暫宿和州,東渡大江。
&rsquo” 案:恐有脫訛,應取善本另校。
一九五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用景明刻本《紀錄彙編》卷一校。
據太祖洪武二年二月乙亥《實錄》,前碑出于危素所撰。
據洪武十一年四月《實錄》,後碑出于太祖親制。
“是月重建皇陵碑,上以前所建碑恐儒臣有文飾,至是複親制文,命江陰侯吳良督工刻之。
” 11.朱元璋自述起兵 《紀錄彙編》卷五《禦制紀夢》(商務印書館景明刻本):“昔當辛卯(至正十一年,1351),有元至正君弱,政不務,臣弄權,擅威福,海内失馭,邪術者倡亂,遂緻王綱解紐,天下紛纭。
其年汝穎、蔪黃民皆為逆。
次年(至正十二年,1352)徐、宿熾然盜起,蔓及鐘離、定遠,民棄農業,執刃器趨兇者數萬。
當時貪官污吏莫敢誰何。
未幾,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二月二十七日陷濠城而拒守之。
哨掠四鄰,焚燒闾舍,蕩盡民财,屋無根椽片瓦,牆無立堵可觀。
不兩月,越境犯他邑,所過亦然。
時官軍久不見至,失民依望,棄順效逆之心萌矣。
俄而胡帥至,乃徹裡不花,率騎三千會陷城,州主謀營城,州主謀營城南三十裡,聲攻城而逡巡不進。
惟是四掠良民,得之則以绛系首,稱為亂民,獻俘于上,請給其功。
于是良民受害,激動前日萌逆之心,是有呼親喚舊相繼入城,合勢共守,以相拒。
以守則穩如泰山,若以胡帥攻之則如蚍蜉之撼石柱,識者以為胡亡自是始也。
予當是時,尚潛草野,托身缁流,兩畏而難前,欲出為元,慮系绛以廢生。
不出亦慮紅軍入鄉以傷命。
于是禱于伽藍&hellip&hellip予遂決入濠城,以壬辰閏三月初一日至城門,不由分訴,執而欲斬之,良久得釋,被收為步卒。
入伍幾兩月,餘為親兵,終歲如之。
當時予雖在微卒,嘗觀帥首之作,度之既久,甚非良謀。
明年(至正十三年,1353)春,元将賈魯死,城圍解,予歸鄉裡(鐘離),收殘民數百,獻之于上官,授我為鎮撫。
當年冬,彭趙僭稱,部下者多淩辱人,予識彼非道,棄數百人,内率二十四名銳者南遊定遠&hellip&hellip” 1953.3.27 12.明太祖容儀 《明史》本紀:“比長,姿貌雄傑,奇骨貫頂,志意廓然,人莫能測&hellip&hellip入濠見(郭)子興,子興奇其狀貌,留為親兵。
” 《罪惟錄》本紀:“姿貌雄傑,奇骨貫頂,聲如巨鐘&hellip&hellip過臨淮,郭山甫一見驚歎,備陳天表之異,進卮酒,願他日毋相忘。
”(卷一) 《明書》本紀:“稍長,姿貌雄傑,有奇相。
” 《明書》本紀:“(元至正十五年)乘勝取太平,儒士李習、陶安率父老出迎,見上曰,龍資鳳質非常人也。
” 《明太祖實錄》:“資貌雄傑。
” 案:《天潢玉牒》、《皇明本紀》、王文祿《龍興慈記》均不言太祖容貌。
俗傳太祖相為“五嶽朝天”,所謂奇骨貫頂當即是也。
13.明太祖性格 年二十五起兵,十五年(周年,年四十一即位)而平一天下,在位三十一年。
年五十命諸子治兵,後十年(年六十以後,二十三年起)頗以諸子将兵征伐,此不信任臣下之故。
誅戮功臣在十二年(年五十二)以後。
不殺(5頁),二十六年(《大政系年》,6頁,洪武元年)。
恤貧(8頁),五年(《大政》)。
太祖年二十五起兵,經十五年(年四十一即位,凡十五周年)而平一天下。
在位三十一年。
或以為太祖好殺,實不然。
太祖殺功臣均即位十二年、十三年,年五十二、五十三以後事。
或以為太祖幼而孤露,性必孤獨寡恩,亦不然。
大抵太祖本性不如此,五十以後不無反常耳。
太祖性格 一、不好殺(不戮衆)。
①至正二十六年征張士誠誓衆(《大政系年》,5頁)。
②洪武元年北征谕諸将(《大政系年》,6頁)。
③至正十五年太祖既下太平,陳野先分道寇城下,為伏兵所禽,太祖釋而用之。
太祖使為書召其軍,野先陽為招詞,陰實激之,不意其衆遽降,自悔失計,及聞太祖欲攻集慶,私告部曲毋力戰,俟其得還與元兵合。
太祖聞其謀,召語之曰人各有心,從元從我,不相強也,縱之還。
④至正二十年四月,徐達、常遇春破陳友諒于池州,生擒三千人,遇春欲盡殺之,謂達曰:此皆勍敵,不殺将為後患,若以上聞必不殺,達不從,遂以聞。
太祖谕使者:三千精銳,宜釋之為後用。
及使者還,遇春已殺之,止存三百人,太祖為之不怿。
命悉放還。
⑤至正二十四年二月,太祖圍武昌,陳理(友諒子)銜璧肉袒,詣軍門降。
理至軍門戰栗不敢仰視。
太祖見其幼弱,起挈其手曰:吾不爾罪,勿懼也。
封陳理為歸德侯。
⑥太祖晚年殺戮功臣,蓋年老息弱,不能不預為之計。
觀洪武二十八年(年六十八)循律之谕(《大政系年》,12頁),或亦未嘗不悔之。
二、睦族(親于骨肉)。
①太祖起兵,朱文正、李文忠來歸;文正,太祖兄子,與太祖相失;文忠,太祖姊子,走亂軍中幾不能存;至是皆來歸。
太祖喜甚。
沐英父母俱亡,太祖見而憐之,令高後育之為子,與文忠并賜姓朱。
三、憐恤貧困(同情心)。
太祖出身微賤,深知軍民之苦,故極恤貧。
①下元都赦令(洪武元年,《大政系年》,6頁)。
②洪武五年五月诏(《太政系年》,8頁)。
③七年八月诏(9頁)。
④八年正月诏(9頁),其免租尚不在内。
四、無私。
用人不必親故。
徐達、湯和,同裡;朱文正、李文忠,戚屬;李善長、馮國用、沐英,定遠;鄧愈、胡大海,虹縣;常遇春,懷遠;廖永安,巢湖;劉基,青田。
其以諸子治兵始于洪武九年(年四十九),以諸子主征伐皆二十三年(年六十三)以後之事。
此亦年老性情改變之故。
五、嚴刻。
太祖慨夫元代之刑寬法玩,不免矯之于嚴刻。
①洪武十年五月戶部主事趙乾振荊蕲遲伏誅。
②洪武七年奪熊鼎俸,以兩問秦漢諸侯不肖者不能對。
(見“明太祖禦文臣之嚴”卡片) ③六年劉基以文廟不陪祭受胙,奪俸一月。
(見《明書》一四三基本傳) ④洪武十三年宋濂獲罪。
⑤太子左右救太子溺,衣履不濕者皆斬之。
(④⑤見“宋濂之獲罪”卡片) ⑥周衡之誅。
⑦太子死立太孫,以名嫡庶長幼之辨,此其嚴整處。
⑧諸神去封号&mdash&mdash嚴整。
⑨相傳徐達、劉基之不得其死。
⑩祭神如在(見明臣之稱頌)。
嚴刑:①②③④⑤⑥ 整肅:⑦⑧⑩ 忌刻:⑨ 祖居屢徙&mdash&mdash知其貧苦; 家世貧困&mdash&mdash故性好恤貧&mdash&mdash影響于政策; 容義瑰偉&mdash&mdash故征伐多克; 少而失學,苦學深思自成&mdash&mdash故個性強; 性格仁慈&mdash&mdash故天下歸心; 好殺疑下則晚年之事&mdash&mdash變态; 性喜嚴整&mdash&mdash故不免好用重典而晚年尤甚。
28.11.13&mdash14 14.明太祖主仁厚 《明太祖實錄》洪武元年八月,“壬午,以克元都表至,群臣上表稱賀,禮畢侍臣複進曰:&lsquo自昔革命之際,以臣取君者多,惟漢高祖取秦起自民間,今陛下不階尺土一民以定天下,元主遁歸沙漠,兵不黩武,跨越千古矣。
&rsquo上曰:&lsquo朕思三代及漢唐宋曆年多者,皆其祖宗仁厚結于人心,植本深固人不能忘故也。
元自世祖混一天下,寬恤愛人,亦可謂有仁心矣,但其子孫無承藉之德,不能以仁愛守之,故至于此,他日吾子孫能持仁厚之心,守而不替,社稷之福也。
&rsquo”(廣方言館本,83頁) 29.1.1 15.明太祖禦文臣之嚴 宋濂《芝園續集》卷四《熊府君(鼎)墓銘》:“明年(洪武六年)上禦文華堂,召君問曰:秦漢以來諸侯王不肖者幾何。
君謝未考,遂命之蘇州核糧長罪狀(時官晉王相府參軍)&hellip&hellip事畢,複入王府。
七年三月上禦西苑,複以諸侯王事為問,君複謝未遑。
改刑部主事,奪參軍所受俸。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475頁) 28.12.6 16.宋濂之獲罪 明吳郡徐祯卿《翦勝野聞》(掃葉山房《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洪武十年,宋學士濂乞老歸,帝親餞之。
敕其孫慎輔行,濂頓首辭,且要曰:&lsquo臣性命未畢蓬土,請歲觐陛下。
&rsquo既歸,每就帝慶節,稱賀如約&hellip&hellip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書舍人璲、孫序班慎問之。
對曰:&lsquo不幸有旦夕之憂。
&rsquo&hellip&hellip帝微候人瞰之無恙,大怒,下璲、慎獄,诏禦史就誅濂,沒其家。
先是濂嘗授太子及諸王經,太子于是泣谏曰:&lsquo臣愚戆無他師,幸陛下衰矜裁其死。
&rsquo帝怒曰:&lsquo俟汝為天子而宥之。
&rsquo子惶懼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得免。
帝且喜且罵曰:&lsquo癡兒子,我殺人,何預汝耶!&rsquo因遍錄救溺者,凡衣履入水者擢三級,解衣舄者皆斬之,曰:&lsquo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rsquo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谒&hellip&hellip濂至,帝令無相見。
谪居茂州。
而竟殺璲、慎。
”(明,189頁) 28.11.13 17.李善長之死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二,洪武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朔,丁酉(初五日),“監察禦史劾奏太師韓國公李善長罪狀&hellip&hellip柔奸隐匿,屍位素飡。
楊憲謀叛,若罔聞知;胡陳不軌,又為謀主&hellip&hellip不報”。
(27/202/3) 又,“庚子(初八日),監察禦史複請按問太師李善長罪,并其從子佑、伸。
上不得已,下佑、伸獄。
會善長家奴盧仲謙等亦發善長素與(胡)惟庸往來狀&hellip&hellip而吉安侯陸亨家奴封帖木兒等亦告(陸)亨及延安(唐勝宗)、平涼(費聚)、南雄(趙庸)侯等皆與(胡)惟庸、(李)善長結為黨比,嘗謀約日為變,事皆未發。
上曰:&lsquo太師輩果有是耶?&rsquo命廷臣訊之,具得其實。
群臣奏善長等當誅。
上又不許。
複令諸司官谳之,(陸)亨等皆具伏”。
(27/222/4) 又,“乙卯(二十三日)太師李善長自殺”。
(27/202/5) 案:胡惟庸于洪武十三年(1380)伏法,至是已十一年矣,尚追論不已。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十七,洪武二十五年三月壬午朔,“癸卯,兩浙鹽運使陳龔坐黨事谪居雲南。
時有言(陳)龔嘗為中書省宣使系胡惟庸黨屬,召還京,法司奏當付獄。
上曰:&lsquo(陳)龔,元忠臣福壽之子,姑宥之。
&rsquo令往雲南西平侯沐英處聽差,别敕西平侯善遇之”。
(28/217/3) 案:其時去胡惟庸之死更遠,已十三年,仍有以胡黨為罪者,可見當日株連之多。
18.周衡之誅 徐桢卿《翦勝野聞》(《五朝小說》石印本):“太祖嘗下诏,免江南諸郡稅,秋複稅之。
右正言周衡進曰:&lsquo陛下有诏,已蠲秋稅,天下幸甚,今複征之,是示天下以不信也。
&rsquo上曰:&lsquo然。
&rsquo未幾,衡告歸省假。
衡,無錫人,去京畿甚近,輿上刻六日複朝參,衡七日失期,上怒曰:&lsquo朕不信于天下,汝不信于天子。
&rsquo遂命棄市。
”(《明》,192頁) 案:此事似太過,恐非實,容考之。
《翦勝野聞》所記類此者頗多。
38.5.2 19.明太祖好釋氏 《明史》一百三十九《李仕魯傳》:“字宗孔,濮人&hellip&hellip帝(太祖)自踐祚後頗好釋氏教,诏征東南戒德僧,數建法會于蔣山,應對稱旨者賜金襕袈裟衣,召入禁中,賜坐,與講論。
吳印、華克勤之屬皆拔擢至大官,時時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橫甚,讒毀大臣,舉朝莫敢言。
惟仕魯與給事中陳汶輝,相繼争之。
(8頁)&hellip&hellip帝不聽。
諸僧怙寵者,遂請為釋氏創立職官。
于是以先所置善世院為僧錄司,設左右善世、左右闡教、左右講經、覺義等官,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
度僧尼道士緻踰數萬。
仕魯疏言&hellip&hellip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階下&hellip&hellip仕魯與汶輝死數歲,帝漸知諸僧所為多不法,有诏清理釋道二教雲。
”(9頁) 20.明太祖廢諸神封爵 宋濂《朝京稿》卷一《景祐廟碑》:“建炎四年,高宗&hellip&hellip多公之績,制封文惠侯,賜廟額為景祐,元&hellip&hellip至正&hellip&hellip二十六年加以昭烈之号。
皇上有天下,以為凡神之封爵宜命于天,非人所敢與,洪武四年乃诏儀曹易公号為故義士祖公之神。
”(《四部叢刊》初編縮印本,509頁)案:祖琙,字真夫,閩人徙奉化,宋殿前司統制。
二、平定群雄 1.明太祖大政系年 元順帝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太祖年二十五。
郭子興起兵濠洲,太祖從之。
子興與其黨孫德崖龃龉,太祖屢調護之。
至正十四年,太祖年二十七。
元脫脫分兵圍六合,太祖救之,衛老弱還滁。
十五年,太祖年二十八。
子興檄太祖總和州軍,太祖搜軍中所掠婦女縱還家,民大悅。
子興卒,太祖用韓林兒年号。
六月太祖拔太平,總管靳義赴水死,太祖曰義士也,禮葬之。
揭榜禁摽掠,有卒違令,斬以徇,軍中肅然。
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自領元帥,釋元将北歸。
十六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
三月攻集慶,降其衆三萬六千人,皆疑懼不自保,太祖擇骁健者五百人入衛,解甲酣寝達旦,衆心始安。
太祖入集慶城(南京),悉召官吏父老谕之曰:“元政渎擾,幹戈蜂起,我來為民除亂耳,其各安土者如故,賢士吾禮用之,舊政不便者除之,吏毋貪暴殃吾民。
”民乃大喜過望。
辟夏煜、孫炎、楊憲等十餘人,葬禦史大夫福壽,以旌其忠。
七月諸将奉太祖為吳國公。
九月如鎮江,竭孔子廟,遣儒士告谕父老勸農桑。
十七年,太祖年三十。
十八年,太祖年三十一。
二月以康茂才為營田使。
三月錄囚。
初劉福通遣将分道四出,中原大亂。
太祖故得次第略定江表,所過不殺,收召才隽,由是人心日附。
十二日婺州降,太祖入城發粟振貧民,辟範祖幹、葉儀、許元等十三人,分直講經史。
十九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
正月太祖謀取浙東未下諸路,戒諸将曰:“克城以武,戡亂以仁,吾此入集慶,秋毫無犯,故一舉而定。
每聞諸将得一城不妄殺,辄喜不自勝。
夫師行如火,不戢将燎原。
為将能以不殺為武,豈惟國家之利,子孫實受其福。
”命甯越府(元婺州)立郡學。
三月大赦。
二十年,太祖年三十三。
三月征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
閏月以宋濂提舉儒學。
六月耿再成敗石抹、宜孫于慶元,宜孫戰死,遣使祭之。
二十一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
二月立鹽茶課。
置寶源局。
三月方國珍獻金玉馬鞍,卻之。
二十二年,太祖年三十五。
陳友諒将以龍興降。
如龍興,谒孔子廟,告谕父老除陳氏苛政,罷諸軍需,存恤貧無告者,民大悅。
二十三年,太祖年三十六。
二月命将士屯田積谷。
五月築禮賢館。
七月與陳友諒相持,友諒勢蹙忿甚,盡殺所獲将士;而太祖則悉還所俘,傷者傅以善藥,且祭其親戚諸将陣亡者。
二十四年,太祖年三十七。
正月即吳王位。
谕曰:“立國之初,當先正紀綱;元氏暗弱,威福下移,馴至于亂,今宜鑒之。
”四月建祠祀死事諸将。
二十五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
六月,令凡農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者倍之。
七月,令從渡江士卒被創廢疾者養之,死者贍其妻子。
九月,建國子學。
二十六年,太祖年三十九。
五月求遺書。
八月讨張士誠,誓師曰:“城下之日毋殺掠,毋毀廬舍,毋發邱壟;士誠母葬平江城外,毋侵毀。
” 吳元年、二十七年,太祖年四十。
正月賜太平田租二年,應天、鎮江、甯國、廣德各一年。
五月複徐、宿、濠、泗、壽、邳、東海、安東、襄陽、安陸及新附地田租三年。
六月賜民今年田租,朝賀罷女樂。
十月求遣賢于四方。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
正月即皇帝位。
二月以太牢祀先師孔子于國學。
七月振恤中原貧民,谕徐達等曰:“中原之民,久為群雄所苦,流離相望,故命将北征,拯民水火。
元祖宗功德在人,其子孫罔恤民隐,天厭棄之,君則有罪,民複何辜。
前代革命之際,肆行屠戮,違天虐民,朕實不忍。
諸将克城,毋肆焚掠妄殺,元之宗戚,鹹俾保全。
庶幾上答天心,下慰人望,以副朕伐罪安民之意,不恭命者罰無赦。
”八月庚午徐達入元都。
“己卯,赦殊死以下,将士從征者恤其家,逋逃許自首,新克州郡毋妄殺。
輸賦道遠者官為轉運,災荒以實聞,免鎮江租稅,避亂民複業者聽墾荒地,複三年。
衍聖公襲封及授曲阜知縣并為前代制。
有司以禮聘緻賢士,學校毋事虛文。
平刑,毋非時決囚。
除書籍田器稅。
民間逋負免征。
蒙古色目人有才能者許擢用。
鳏寡孤獨廢疾者存恤之。
民年七十以上一子複。
他利害不在诏内者有司具以聞。
”十一月遣使分行天下,訪求賢才。
二年(1369),太祖年四十二。
正月诏西抵潼關,北界水河,南至唐、鄧、光、息,今年稅糧悉除之。
再免應天、太平、鎮江、宣城、廣德、無為今年租稅。
四月編《祖訓錄》,定封建諸王之制。
八月定内侍官制。
十月诏天下郡縣立學。
三年(1370),太祖年四十三。
五月設科取士。
六月買的裡八剌至京師,群臣請獻俘不許。
又以捷奏多侈辭,謂宰相曰:“元主中國百年,朕與卿等父母皆賴其生養,奈何有此浮薄之言?亟改之。
”七月中書左丞楊憲有罪誅。
十月诏儒士更直午門為武臣講經史。
十一月诏戶部置戶籍戶帖,歲計登耗以聞,著為令。
四年(1371),太祖年四十四。
三月始策試天下貢士。
五年(1372),太祖年四十五。
五月诏曰:“天下大定,禮儀風俗不可不正,諸遭亂為人奴隸者複為民;凍餒者裡中富室假貸之;孤寡殘疾者官養之,毋失所;鄉黨論齒,相見揖拜毋違禮;婚姻毋論财;喪事稱家有無,毋惑陰陽拘忌,停樞暴露;流民複業者各就丁力耕種,毋以舊田為限;僧道齋醮雜男女姿飲食,有司嚴治之;閩粵豪家毋閹人為火者,犯者抵罪。
”十二月诏以農桑學校課有司。
六年(1373),太祖年四十六。
閏月頒定《大明律》。
七年(1374),太祖年四十七。
五月減蘇、松、嘉、湖極重田租之半。
八月辛醜诏:“軍士陣殁,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為存養;百姓避兵離散或客死遺老幼,并資遣還,遠宦卒官,妻子不能歸者,有司給舟車資送。
” 八年(1375),太祖年四十八。
正月命有司察窮民無告者給屋舍衣食。
诏天下立社學。
三月立鈔法。
九年(1376),太祖年四十九。
十月命秦、晉、燕、吳、楚、齊諸王治兵鳳陽。
十年(1377),太祖年五十。
五月戶部主事趙乾振荊蕲遲緩,伏誅。
六月诏臣民言事者實封達禦前。
七月始遣禦史巡按州縣。
十月賜百官公田。
十一年(1378),太祖年五十一。
六月遣使祭故元嗣君。
十二年(1379),太祖年五十二。
十二月汪廣洋貶廣南,賜死。
十三年(1380),太祖年五十三。
正月胡惟庸謀反,及其黨皆伏誅。
三月減蘇、松、嘉、湖重賦十之二。
五月命從征士卒老疾者許以子代,老而無子及寡婦,有司資遣還。
九月安置宋濂于茂州,道卒。
十五年(1382),太祖年五十五。
四月诏天下通祀孔子。
十六年(1383),太祖年五十六。
十二月刑部尚書開濟有罪誅。
十七年(1384),太祖年五十七。
七月禁内官預外事,诏百官迎養父母者官給舟車。
十八年(1385),太祖年五十八。
三月诏中外官父母殁任所者,有司給舟車歸其喪。
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四月吏部尚書餘熂以罪誅。
二十年(1387),太祖年六十。
九月安置常茂于龍州。
十月馮勝罷歸。
二十三年(1390),太祖年六十三。
五月賜李善長死。
二十四年(1391),太祖年六十四。
七月徙富民實京師。
二十五年(1392),太祖年六十五。
八月周德興坐事誅,葉昇坐胡惟庸黨誅。
二十六年(1393),太祖年六十六。
二月藍玉坐誅。
二十七年(1394),太祖年六十七。
十一月傅友德坐事誅。
十二月王弼坐事誅。
二十八年(1395),太祖年六十八。
二月馮勝坐事誅。
六月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餘年,灼見情僞,懲創奸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後嗣止循《律》與《大诰》,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
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
”又曰:“朕罷丞相,設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權歸于朝廷,嗣君不許複立丞相,臣下敢以請者寘重典。
皇親惟謀逆不赦,餘罪宗親會議取上裁,法司隻許舉奏,毋得擅逮,勒諸典章,永為遵守。
” 三十一年(1398),太祖年七十一。
閏月崩。
2.明太祖軍興所需出于江東五郡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四十一,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壬辰朔,丁酉,“又免直隸、應天等五府秋糧。
诏曰:&lsquo朕年二十八渡江,二十九入建(甯)業,秣馬厲兵,與群雄并驅,凡軍興所需皆出我江東五郡之民,以此平定天下禍亂,海内康甯。
朕今老矣,思民效力,無可撫勞,令特以洪武二十八年官民秋糧盡行蠲免,少報前勞。
&rsquo”(31/241/2) 又卷二百四十六,洪武二十九年八月丙戌朔,“丁未,免太平等五府田租。
诏曰:&lsquo朕定天下之初,軍國之需皆取給太平、甯國、廣天、廣德、鎮江五府州縣。
朕既富有天下,思與爾民共享康甯,然猶慮恩施有所未洽,民力有所未蘇,是用蠲爾今年官民田租,以稱朕酬勞之意。
&rsquo”(31冊/246卷/8頁) 38.4.19 《明太祖實錄》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辰朔,“免應天、徽州等十六府州,河南、北平、山東三省稅糧。
诏曰:&lsquo蓋聞自古帝王之興必有賴于武功,成武功者必有資于民力&hellip&hellip然各處郡邑供給有先後,豐歉有不同,&hellip&hellip其應天、太平、鎮江、甯國、廣德、滁州、和州,朕興師渡江時資此數郡以充國用,緻平定四方,朕念其勞,未嘗忘之,仍免今年夏秋稅糧。
其徽州、嚴州、金華、衢州、處州、廣信、池、饒、廬等郡以次歸附,供億軍國之需亦甚煩勞。
&rsquo&hellip&hellip”(9/50/1) 案:此于五郡外又加滁、和二州,蓋過江時所資也,供億當不能與五郡比,故其後隻言五郡。
1953.4.4 3.太祖自募兵之由來 《太祖實錄》卷一:“是歲(壬辰,至正十二年,1352)九月元兵複徐州,徐帥彭早住、趙均用率餘衆奔濠&hellip&hellip是冬元将賈魯與月哥察兒圍濠,濠城中極力據守。
” 又,“癸巳(至正十三年,1353)&hellip&hellip六月丙申朔,濠城自元兵退,軍士多死傷,上乃歸鄉裡募兵,得七百餘人以還,子興喜,以上為鎮撫。
是時彭、趙二人馭下無道,所部多暴橫,上觀其所為,恐禍及己,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中途遇疾複還,半月疾始間&hellip&hellip” 28.10.21 4.太祖初起之二十四将 《明史·太祖本紀》:“(至正)十三年(1353)&hellip&hellip時彭、趙所部暴橫,子興弱,太祖度無足與共事,乃以兵屬他将,獨與徐達、湯和、費聚等南略定遠。
” 《明史紀事本末》一:“(至正)十四年(1354)秋七月徇定遠,下滁陽,時彭、趙馭下無道,太祖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湯和、吳良、吳祯、花雲、陳德、顧時、費聚、耿再成、耿炳文、唐勝宗、陸仲亨、華雲龍、鄭遇春、郭興、郭英、胡海、張龍、陳桓、謝成、李新材、張赫、周铨、周德興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
” 案:明高岱《鴻猷錄》卷二《延攬群英》條與此同。
《明書·太祖本紀》:“元至正十三年,時子興為彭早住、趙均用所制,馭下無道,乃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
” 29.11.4 ①講義原注:胡海與胡大海為二人。
29.11.8 李新材、周铨之名《明史》未見,《太祖實錄》亦無之。
疑李新材即李新,周铨即張铨。
《明史》一三零《張铨傳》:“張铨,定遠人。
從取太平&hellip&hellip”,又一三二《李新傳》:“李新,濠州人。
從渡江,數立功&hellip&hellip”其書法與《張龍傳》“張龍,濠人。
從渡江”,(130)《謝成傳》“謝成,濠人。
從克滁、和。
渡江,定集慶”,(132)相同。
初疑其凡二十四将之無他事迹可述者皆類此,但《孫興祖傳》(133)“孫興祖,濠人。
從太祖渡江”雲雲,書法亦同而非二十四将,疑莫能明。
29.11.8 《明史》一三二《藍玉傳》附:“曹震,濠人。
從太祖起兵。
”“張溫,不詳何許人。
從太祖渡江。
”“陳桓,濠人。
從克滁、和。
渡江。
” 案:其中惟陳桓在二十四将之内。
29.11.9 《太祖實錄》僅稱:“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
”(見太祖自募兵之由來卡片)《紀事本末》不知何所據,待考。
《明史》一二五《徐達傳》:“太祖之為郭子興部帥也,達時年二十二,往從之,一見語合。
及太祖南略定遠,帥二十四人往,達首與焉。
” 案:二十四将雖不見于《明史·太祖本紀》,但《徐達傳》所載甚明。
《明太祖實錄》一,癸巳六月丙申朔,“是時彭、趙二人馭下無道,所部多暴橫,上觀其所為,恐禍及己,乃以七百人屬他将,而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遠,中途遇疾複還,半月病始間”。
(1/1/6) 案:《實錄》亦無二十四人之名。
29.11.22 《天潢玉牒》(撰人不詳,文中稱成祖為今上,則作于永樂時也。
《紀錄彙編》卷十二):“癸巳(至正十三年)春城圍解,太祖還故裡,收殘民數百獻于上官,授為鎮撫。
是時彭、趙多淩辱人,遂去,數百人内率精銳者二十四人南遊定遠。
”(《叢書集成》本,5頁) 《皇朝本記》(撰人不詳,文中稱燕王,似是洪武時人也。
《紀錄彙編》卷十一):“明年癸巳,&hellip&hellip六月歸鄉裡,收元兵民人七百餘以獻王(滁陽王郭子興)。
王喜,命為鎮撫,時彭、趙二雄以力禦衆,部下皆淩辱人,上以其非道,恐七百人有所累,棄而不統,讓他人統之。
唯拔大将軍徐達等二十人有可行而南略定遠。
”(《叢書集成》本,7&mdash8頁,此作二十人,不同) 30.2.14 5.明太祖功臣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二十二《雞鳴山功臣廟考》上、下。
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祯、曹良臣、康茂才、吳複、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
《明太祖實錄》卷三十八,洪武二年春正月,“乙巳,命立功臣廟于雞籠山”。
(7/36/1) 又卷四十二,洪武二年六月癸亥朔,“丙寅,功臣廟成,命論次諸功臣之功,以徐達為首,次常遇春&hellip&hellip(名次與《初學集》同)凡二十一人。
于是命死者塑其像,于廟祀之,仍虛生者之位”。
(8/42/1) 31.9.27 6.明太祖自定功臣 《明太祖實錄》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丙戌朔,“丙申(十一日),大封功臣。
(時平沙漠師還。
)上禦奉天殿,皇太子諸王侍,左丞相李善長、右丞相徐達率文百官列于丹陛左右,上召諸将臣谕之曰:&lsquo汝等其聽朕命:朕今日定封行賞,非出己私,皆效古先帝王之典,籌之二年,以征讨未暇,故至今日&hellip&hellip凡今爵賞次第,皆朕所自定,至公而無私。
如&hellip&hellip湯和&hellip&hellip趙庸&hellip&hellip廖永忠&hellip&hellip郭子興&hellip&hellip(均有過失)此四人止封為侯&hellip&hellip李文忠&hellip&hellip鄧愈&hellip&hellip此二人宜列公爵&hellip&hellip李善長&hellip&hellip徐達&hellip&hellip此二人已列公爵,宜進封大國,以示褒嘉,餘悉據功定封。
&hellip&hellip卿等宜廷論之,無有後言。
&rsquo諸将鹹頓首悅服。
遂班爵行賞。
封公者六人&hellip&hellip封侯者二十八人&hellip&hellip”(11/58/48) 38.4.15 一李善長授開國輔運推誠守正文臣進封韓國公食祿四千石 二徐達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魏國公食祿五千石 三常遇春之子茂鄭國公食祿三千名 四李文忠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曹國公食祿三千石 五馮勝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宋國公食祿三千石 六鄧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衛國公食祿三千石 七湯和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中山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八唐勝宗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延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九陸仲亨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吉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周德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江夏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一華雲龍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淮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二顧時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濟甯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三耿炳文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長興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四陳德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臨江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五郭子興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鞏昌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六王志開國輔連運推宣力武臣六安侯食祿九百石 十七鄭遇春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荥陽侯食祿九百石 十八費聚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平涼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十九吳良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江陰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吳桢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靖海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一趙庸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南雄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二廖永忠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德慶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三俞通源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南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四華高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廣德侯食祿六百石 二十五楊璟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榮陽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六康茂才之子铎蕲春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七朱亮祖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永嘉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八傅友德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封穎川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二十九胡美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豫章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三十韓政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東平侯食祿一千五百石 三十一黃彬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宜春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二曹良臣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宣甯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三梅思祖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汝南侯食祿九百石 三十四陸聚開國輔運推誠宣力武臣河南侯食祿九百石 乙卯日(三十日) 又封汪廣洋開國翊運守正文臣忠勤伯食祿三百六十石 劉基開國翊運守正文臣誠意伯食祿二百四十石 7.太祖鄉裡從軍之人 《明太祖實錄》五十,洪武三年三月庚寅朔,“庚戌,虎贲衛指揮潘毅卒&hellip&hellip既葬,複遣使祭之。
其文曰:&lsquo朕與爾同鄉裡,因天下亂,爾從朕征伐十有五年&hellip&hellip今命中書省贈爾宣忠秉義功臣,鎮國上将軍佥大都督府事,護軍,追封荥陽伯,谥武肅&hellip&hellip&rsquo”(9/50/4) 案:此太祖鄉裡從軍者,不在二十四人之列,故追贈為伯,類此者應不少。
8.太祖起兵從渡江之軍士 《明太祖實錄》十七,乙巳(1365)七月,“戊午,下令曰:&lsquo&hellip&hellip予自兵興,十有餘年,所将之兵從渡江者,皆濠、泗、安豐、汴梁,兩淮之人,用以攻取四方,勤勞甚矣。
以其為親兵也,故遣守外郡以佚之&hellip&hellip&rsquo”(3/15/13) 又八月,“辛卯,下令霍丘、安豐等處,募人之欲從軍者”。
(3/15/15) 9.明初文人歸太祖之先後 至正十二年壬辰郭子興起兵,太祖從之。
十三年癸巳李善長來歸。
十五年乙未(龍鳳元年)召陶安參幕府事,李習為太平知府。
十六年丙申(二年)辟夏煜、孫炎、楊憲。
康茂才降。
十八年戊戌(四年)婺州降,辟範祖幹、葉儀、許元等十三人。
據《明史·王祎傳》,太祖取婺州召見,則亦在此年。
十九年己亥(五年)征劉基、宋濂、葉琛、章溢、王祎等至。
(據《明·太祖紀》,《明史》系于二十年三月,而無王祎。
) 十三年庚子(六年)袁天祿、張希伯降。
(據《明書》)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龍鳳八年)胡廷瑞降。
28.12.23 10.元末稱朱元璋為台兵 葉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謹篇》(此處蘇刻本,光緒刻本在卷三上):“蕲州盜徐貞一叛&hellip&hellip後其臣僞漢主陳友諒下兵攻台,謀篡位,乃勒死于采石。
”(蘇刻本,14頁) “高郵盜張九四叛&hellip&hellip先是&hellip&hellip張為鹽場綱司牙儈&hellip&hellip然資性輕财好施,甚得其下之心。
當時鹽丁苦于官役,遂推其為主作亂&hellip&hellip乙未(至正十五年,1355)張泛海以數千人陷平江路&hellip&hellip據有平江、嘉興、杭州、紹興五路之地。
”(15頁) 案:此雲乙末(1355)得平江(蘇州),與《元史》四十四《順帝紀》至正十六年二月張士誠得平江不合。
《元史》張于十六年二月得湖州、松江、常州。
十六年七月張得杭州,随為元軍楊完者攻下。
《元史》四十五至正十七年八月張降元。
《元史》四十六,至正二十三年九月張士誠自稱吳王。
二十四年八月張以其弟士信為江浙行省左丞相。
《元史》四十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甲申,大明兵取湖州路。
丙申,大明兵取杭州路及紹興路。
辛醜,大明兵取嘉興路。
時湖州、杭州、紹興、嘉興、松江、平江諸路及無錫州,皆張士誠所據”。
(3頁) “庚子歲(至正二十年,1360)僞漢王陳友諒殺其君徐貞一&hellip&hellip先是&hellip&hellip于是大權悉歸于陳,封僞漢王,欲舉兵攻台兵,至采石,謀稱帝而後下兵,遂遣其黨殺徐,僭号曰漢,改元大義,引兵攻台,大敗而歸,營江州為都。
”(16頁) “陳友諒,原沔陽人,承平為縣貼書&hellip&hellip既殺倪殺徐,遂謀為帝,既敗于建康,複棄江州,而遁回武昌,于是洪、虔、吉、贛、袁、瑞、撫、饒皆歸建康。
壤地益蹙,竭力制舟師,謀圖報複,合兵攻隆興久不下,台兵至,合戰鄱陽,前後相持者八十餘日,大戰者五六,死者六七萬人,兵既不支,欲退出,至湖口為流矢所中而卒。
其下複立其子為帝,襲位居武昌,改元德壽,台兵攻圍一年不拔。
”(16頁) “重慶盜旻眼子僭号稱帝,國号大夏&hellip&hellip居位六年,後為其弟所殺,其妻複圖,殺其弟,立其子為帝襲位&hellip&hellip辛亥(洪武四年,1371)台兵攻之,七月四川破,遂同其母俱降&hellip&hellip”(17頁) “元朝是時,長淮以北,尚皆晏然&hellip&hellip戊申(至正二十八年,洪武元年,1368)九月台兵北行,處處皆望風崩潰&hellip&hellip遂搗京師,庚申帝遁,不三日元京陷,直趨山西,至澤潞,台兵稍失利,遂至太原&hellip&hellip”(17頁) 案:《元史》四十七,徐達入大都在八月,不在九月。
“(元朝)縱無外寇,尚且喪亡,況台以百萬之兵振之哉,其能淹延數歲,直至戊申而後失國,亦雲幸矣。
”(18頁) 案:元末另有台軍,見陶宗儀《南村辍耕錄》卷十。
朱元璋軍稱台兵的原因再考,或金陵台城之隐語。
1957.1.4&mdash1957.1.7 11.元末的台軍 元末陶宗儀《南村辍耕錄》卷十《越民考》條:“邁裡古思字善卿,西夏人,僑居松江&hellip&hellip至正甲午(十四年,1354)進士及第&hellip&hellip方集慶陷時(案:指朱元璋入南京,至正十六年,1356)&hellip&hellip時禦史大夫拜住哥任情禍吏為爪牙,又自統軍三千,曰台軍,紀律不嚴,民橫被擾害,有訴于君,君辄抑之,衆軍皆怨怒&hellip&hellip拜&hellip&hellip遂與台軍元帥列占永安張某&hellip&hellip等謀殺之&hellip&hellip戊戌(至正十八年,1458)十月&hellip&hellip廿三日遲明召君私第議事,入至中門,左右以鐵槌撾殺之。
”(8&mdash9頁) 案:此稱台軍蓋以拜住哥為禦史大夫之故,台,禦史台也。
1957.1.16 12.明太祖與義兵 《明太祖實錄》六,戊戌十二月,“(得婺州)改婺州路為甯越府,以&hellip&hellip義兵元帥呂兼明兼永康知縣&hellip&hellip”(1/6/8) 又,“浦江縣民蔣可大等以民兵來降,立浦江翼元帥府,以可大為左副元帥”。
(1/6/8) 又,“是月&hellip&hellip下令禁酒”。
(1/6/8) 又,“選甯越七縣富民子弟充宿衛,名曰禦中軍”。
(1/6/9) 《明太祖實錄》五,丁酉二月,“戊申耿炳文克長興&hellip&hellip義兵萬戶蔣毅設率所部二百人降”。
(1/5/1) 《明太祖實錄》九,辛醜八月征陳友諒。
“乙巳,池州東流縣鄉兵頭目許山降。
山自壬辰(1352)兵起,聚衆二萬餘人以捍鄉裡,至是聞大軍西讨,遂來降”。
(2/9/6) 《明太祖實錄》十,壬寅正月,“辛未,甯州土豪陳龍以衆降。
初,壬辰春三月,徐壽輝兵破甯州,(陳)龍集衆結堡于州之泰鄉,号人和寨,旬日間州境響應,衆至萬餘。
至是聞上至龍興,遣其弟良平率分甯、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甯六縣民兵二萬來降”。
(2/10/2) 又卷十三,癸卯八月乙醜,“缪大亨卒。
大亨,濠之定遠人。
初以義兵起,為元攻濠,弗克&hellip&hellip獨率其衆二萬人&hellip&hellip屯橫澗山,固守一月餘,上以師夜襲其營,衆潰,獲其妻子&hellip&hellip上壯其為人,同遣其叔貞往,谕以禍福,大亨遂率其衆降&hellip&hellip自是從上征伐,屢有功”。
案:其降當在太祖初起兵時。
(2/13/4) 1953.4.16 13.明太祖用降人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四十九,洪武十五年(1382)十月丙子朔,壬午,“署雲南布政使司事汝南侯梅思祖卒。
思祖歸德之夏邑人。
初從張士誠為中書省右丞,守淮安,歲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相國徐達既下高郵,進兵攻淮安,思祖遂出降。
後從(徐)達平浙西&hellip&hellip複從(徐)達取山東、北平、河南、陝西之地,西破王保保,軍還取興元,皆有功。
洪武三年&hellip&hellip封汝南侯&hellip&hellip十五年(1382)平雲南&hellip&hellip上以雲南初平,欲使重臣鎮之,乃命(梅)思祖署雲南布政使司事”。
(21/149/1&mdash2) 又卷一百六十一,洪武十七年(1384)四月戊辰朔,“壬午,論平雲南功,進封颍川侯傅友德為颍國公&hellip&hellip(傅)友德,其先宿州人,徙居颍州,後徙砀山。
元末從山東李喜喜起兵,轉攻剽入蜀,李喜喜敗歸明玉珍,玉珍不能用,乃率所部走武昌從陳友諒。
辛醜(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上攻江州,至小孤,友德率衆降。
上知其才,用為将,命從常遇春&hellip&hellip”(22/161/2&mdash5) 38.4.22 14.太祖平定群雄 一、渡江。
太祖年二十五(至正十二年,1352)從郭子興于濠,度子興無足與共事,獨與徐達等二十四人南略定遠(今安徽定遠縣),以計降驢牌寨民三千,又襲缪大亨于橫澗山,收其卒二萬,軍聲大振。
攻陷滁陽(今安徽滁縣)。
子興下和州。
太祖駐和甚久。
至正十五年(龍鳳元年,1355),太祖二十八,子興卒,太祖奉韓林兒年号。
巢湖廖永安以水軍千艘降,遂以水軍破元師,渡江,下牛渚矶,拔采石,乘勝拔太平(今安徽當塗縣)。
是為太祖發轫之始。
二、取金陵。
太祖下太平,得陶安,以為謀主。
太祖曰:“吾欲取金陵如何?”安對曰:“金陵帝王之都,龍蟠虎踞,限以長江之險。
若據其形勢,出兵以臨四方,則何向不克?”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攻集慶(金陵今南京),下之。
時甯國、揚州、徽州、處州、婺州、衢州均元将守之。
安徽貴池、池州為徐壽輝所據。
平江(今江蘇吳縣)為張士誠所據。
太祖既據集慶(南京),慮士誠、壽輝強,江左浙右為所并,于是遣徐達下鎮江,鄧愈下廣德。
是為太祖定基之始。
三、平漢。
太祖于(至正)十七年(年三十,1357)下長興、常州、甯國、江陰、常熟、徽州、池州、揚州,十八年(1358)下建德、婺州;十九年(1359)下衢州、處州。
時元守兵單弱,且聞中原亂,人心離散,以故江左浙右諸郡兵至皆下,遂西與陳友諒鄰。
友諒于十九年自稱漢王,置官屬。
二十年(1360)殺徐壽輝稱漢帝。
遣使約張士誠同攻太祖&hellip&hellip南京(見“征伐系年”4頁)。
二十一年(1361,太祖三十四),太祖通好于元平章,征友諒(“征伐系年”4&mdash5頁)。
友諒性雄猜,好以權術馭下(《明史》本傳)。
時士誠富而友諒強,太祖先征之(見“後世批評”1頁)。
二十三年(1363)七月與友諒大戰于鄱陽湖(“征伐系年”5&mdash6頁),友諒中流矢死(二十四年,1364)。
遂平湖北、江西、(二十五年,1365)、湖湘。
四、平吳。
太祖于至正二十五年(年三十八,1365)十月下令讨張士誠(“征伐系年”7頁)。
1366平淮東(四月),八月發兵二十萬先攻湖州。
十一月圍平江。
二十七年(1367,年四十)九月平(8頁)。
士誠為人,外遲重寡言,似有器量,而實無遠圖;既據有吳中,吳承平久,戶口殷盛,士誠漸奢縱,怠于政事。
士信(弟)、元紹(女夫)尤好聚斂&hellip&hellip日夜歌舞自娛。
将帥亦偃蹇不用命,每有攻戰辄稱疾,邀官爵田宅然後起。
甫至軍,所載婢妾樂器,踵相接不絕&hellip&hellip皆不以軍務為意。
及喪師失地還,士誠概置不問,複用為将。
上下嬉娛以至于亡。
案:當時,韓林兒聲勢最盛&mdash&mdash故用其年号示臣服; 陳友諒強有大志又較遠&mdash&mdash故先征之; 張士誠富而無遠圖又較近&mdash&mdash故後取之; 方國珍沿海小寇&mdash&mdash故以書數招谕之,1367十月讨之,十二月降。
15.明太祖自論戰略 《明太祖實錄》卷五十八,洪武三年(1370,庚戌)十一月丙戌朔,“戊戌(十三日),上大宴諸功臣。
宴罷,因曰:明日(十四日)魏國公徐達率諸将詣阙謝。
上退禦華蓋殿,賜(徐)達等侍坐,從容燕語&hellip&hellip上曰:&lsquo曩者四方紛亂,群雄競起,朕、卿等初起鄉土,本圖自全,非有意于天下。
及渡江以來,觀群雄所為,強者縱于暴橫,弱者不能自立,荒淫者迷于子女,貪殘者耽于貨寶,奢侈者溺于富貴,剽賊者喜于戰鬥;茲數者無救患之心,徒為生民之患。
若張士誠、陳友諒尤為巨蠹,恃其财富,侈而無節。
友諒恃其兵強,暴而無恩。
朕獨無所恃,惟不嗜殺,布信義,守勤儉,所恃者卿等一心,共濟艱危,故來者如歸。
嘗與二寇相持,人有勸朕先擊士誠,以為(張)士誠切近,(陳)友諒稍遠,若先擊友諒,則士誠必乘我後,此亦一計。
然不知友諒剽而輕,士誠狡而懦;友諒之志驕,士誠之器小,志驕則好生事,器小則無遠圖。
故友諒有鄱陽之役,與戰宜速,吾知士誠必不能逾姑蘇一步以為之援也。
向若先攻(張)士誠,則姑蘇之城并力堅守,友諒必空國而來,我将撤姑蘇之師以禦之,是我疲于應敵,事有難為。
朕之所以取二寇者,固自有先後也。
二寇既除,兵力有餘,鼓行中原,宜無不如志。
或勸朕蕩平群寇,乃取元都;若等又欲直走元都,兼舉隴蜀;皆未合朕意。
朕所以命卿等光取山東,次及河洛者,先聲既震,幽薊自傾。
且朕親駐大梁(洪武元年四月至七月),止潼關之兵者,知張思道、李思齊、王保保皆百戰之餘,未肯遽降,急之,非北走元都,則西走隴蜀,并力一隅,未易定也。
故出其不意,反旆西北,元衆膽落,不戰而奔。
然後西征張(思道)、李(思齊),二人望絕勢窮,故不勞而克,惟王保保猶力戰以拒朕師。
向使若等未平元都而先與之角力,彼人望未絕,困獸猶鬥,聲勢相聞,勝負未可知也。
事勢與(陳)友諒、(張)士誠又正相反。
至于閩廣傳檄而定,區區巴蜀恃其險達,此特餘事耳。
若等可此少解甲胃之勞矣。
&rsquo于是(徐)達等皆頓首謝”。
(11/58/10&mdash11) 案:此已見《明史》,惟文句小異,故更錄之。
38.4.15 16.明太祖平漢 《明史》一二三《陳友諒傳》:“陳友諒,沔陽漁家子也。
本謝氏,祖贅于陳,因從其姓,少讀書,略通文義&hellip&hellip嘗為縣小吏,非其好也。
徐壽輝兵起,友諒往從之,依其将倪文俊。
” 又,“(徐)壽輝,羅田人,又名貞一,業販布,元末盜起,袁州僧彭瑩玉以妖術與麻城鄒普勝聚衆為亂,用紅巾為号,奇壽輝狀貌,遂推為主。
至正十一年九月陷蕲水&hellip&hellip遂即蕲水為都,稱皇帝,國号天完,建元治平”。
《明史紀事本末》三:至正十七年(1357)友諒殺文俊;十九年(1359)友諒稱漢王,置官屬。
二十年(1360)友諒攻明太平,陷之,太祖誘之攻南京,大破之,既而複為明有。
友諒殺壽輝,稱帝。
國号漢。
二十一年八月明太祖決計伐友諒。
拔江州、蔪州、黃州、廣濟;南昌亦降太祖。
二十二年(1362),漢兵陷吉安,明兵尋複之。
二十三年,漢大作舟師,高數丈,舻箱皆裹以鐵,空國而來,号六十萬攻南昌,朱文正堅守。
友諒圍南昌八十五日,聞太祖至解圍,東出鄱陽逆戰。
八月友諒中流矢死。
十月明兵圍武昌。
二十四年(1364)三月明師圍武昌六閱月,而陳理降。
29.11.21&mdash29.11.22 17.明太祖與陳友諒攻戰之激烈 《明太祖實錄》三十二,洪武元年十一月戊戌朔,“癸亥&hellip&hellip上以手書召禦史中丞劉基曰:&lsquo&hellip&hellip至于彭蠡之鏖戰,炮聲激烈如雷霆之臨乎上,諸軍大呼,鬼神為之悲号,自旦至暮,如是者凡四。
爾時亦在舟中,豈非同患難者哉。
&rsquo”(6/32/10) 18.明太祖平吳 《明史》一二三《張士誠傳》:“張士誠,小字九四,泰州白駒場亭人,有弟三人,并以操舟運鹽為業,緣私作奸利,頗輕财好施,得群輩心。
常鬻鹽諸富家,富家多陵侮之,或負其直不酬,而弓手邱義尤窘辱士誠甚。
士誠忿,即帥諸弟及壯士李伯升等十八人殺義,并滅諸富家,縱火焚其居。
入旁郡場,招少年起兵,鹽丁方苦重役,遂共推為主,陷泰州。
高郵守李齊谕降之,複叛。
殺行省參政趙琏,并陷興化,結砦德勝湖,有衆萬餘。
元以萬戶告身招之,不受。
绐殺李齊,襲據高郵,自稱誠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
是歲至正十三年也(1353)。
”案:據當時碑刻錢币均作天佑。
《明史紀事本末》四:“(至正)十七年(1357)&hellip&hellip秋七月丁醜徐達等下常熟。
八月,徐達、常遇春、康茂才襲江陰馬馱沙,克之。
元帥費子賢下武康,士誠累敗,勢日窘,南攻嘉興、杭州,又為楊完者所破,乃請降于元,士城雖降,而城池、甲兵、錢谷皆自據如故。
” 《明史》本傳:“二十三年九月(1363),士誠複自立為吳王。
” 又,“太祖既平武昌,師還,(二十五年十月)即命徐達等規取淮東,(閏十月)克泰州、通州,(十一月)圍高郵&hellip&hellip達等遂拔高郵,取淮安,悉定淮北地”。
《紀事本末》四:“(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命徐達為大将軍,常遇春為副将軍,帥師二十萬伐張士誠。
” 29.11.27 又,“(二十六年八月)太祖複禦西苑,召達、遇春曰:&lsquo爾等此行,用師孰先?&rsquo遇春對曰:&lsquo逐枭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熏其穴,此行當直搗平江,平江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
&rsquo太祖曰:&lsquo不然。
士誠起鹽販,與張天骐、潘原明輩皆強梗之徒,相為手足,士誠窮蹙,天骐輩懼俱斃,必并力救之。
今不先分其勢,而遽攻姑蘇,若天骐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難以取勝,莫若先攻湖州,使其疲于奔命,羽翼既披,然後移兵姑蘇,取之必矣。
&rsquo&hellip&hellip癸醜,大将軍徐達等率諸将發龍江,而别遣李文忠趨杭州,華雲龍向嘉興,以分其兵&hellip&hellip甲戌,師至湖州之三裡橋,士誠右丞張天骐分兵三路以拒我師&hellip&hellip十一月甲申左丞張天骐等以城降&hellip&hellip李文忠總水陸師下浙江&hellip&hellip攻桐廬&hellip&hellip克富陽&hellip&hellip合兵圍餘杭,守将謝五&hellip&hellip降,進兵杭州未至,士誠平章潘原明懼,遣員外郎方彜詣軍門納款&hellip&hellip庚子,李文忠攻紹興,守将李思忠降。
華雲龍攻嘉興,守将宋興降。
徐達既下湖州,會諸将進攻平江&hellip&hellip圍其城&hellip&hellip平章俞通海分兵取太倉州&hellip&hellip昆山、崇明、嘉定望風皆附。
松江路守将王立中聞之亦降”。
又,“太祖吳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也。
春二月,大兵圍姑蘇,久不下&hellip&hellip夏六月己酉,士誠被圍既久,欲突圍出&hellip&hellip遇春率衆乘之,遂大敗其軍&hellip&hellip壬子複率兵突出胥門&hellip&hellip遇春乘之,複大敗。
自是士誠不敢複出&hellip&hellip九月辛巳,達督将士破葑門,常遇春亦破阊門新寨&hellip&hellip士誠獨坐室中,左右皆散走,達遣士誠舊将李伯升至士誠所谕意&hellip&hellip士誠瞑目不言,乃以舊盾舁之,出葑門,至舟中&hellip&hellip皆送建康&hellip&hellip士誠卧舟中不食,至龍江,堅卧不肯起,舁至中書省,李善長問之,不語,已而士誠言不遜,善長怒罵之,士誠竟自缢死&hellip&hellip改平江曰蘇州府”。
29.11.24 19.明太祖讨張士誠檄 明趙可與《孤樹裒談》卷一:“高皇帝平僞周,先有榜谕曰:&lsquo皇帝聖旨,吳王令旨:總兵官準中書省咨。
敬奉令旨:&lsquo予聞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軒轅氏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
近觀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求,罪以情免,台憲舉親而劾雠,有司差貧而免富,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又改鈔法,役數十萬民湮塞黃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聲聞于天下。
不幸小民誤中妖術,不解其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蘇民困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元以天下兵馬錢糧,大勢而讨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
然事終不能濟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乘勢而起。
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香軍為号,或以孤兵自主,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以立功,遂引兵渡江,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将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号,據土上遊,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父子兄弟,面縛輿榇,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将相皆置于朝班,民庶各安于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德化未及而政令頃修。
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于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于海島,其罪一也。
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于元,坑其參政趙琏,囚其侍制孫扁,其罪二也。
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僭号改元,三也。
初寇我邊,一戰生擒其親弟,弄犯浙省,揚兵直搗其近郊,首尾畏縮,又詐降于元,四也。
陽受元朝之名,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丞,五也。
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六也。
知元運已墜,公然害其丞相失帖木兒,南台大夫普化帖木兒,七也。
恃其地險食足,誘我叛将,掠我邊民,八也。
凡此八罪,又甚于蚩尤、葛伯、崇侯,雖黃帝、湯、文與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讨,以靖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相徐達,總率馬步舟師,分道并進,攻取浙西諸處城地。
已行戒饬軍将,征讨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備有條章。
凡有逋逃臣民,被陷軍士,悔悟來歸,鹹宥其罪。
其爾張氏臣寮,果能明識天時,或全城附順,或棄刃投降,名爵賞賜,予所不吝,凡爾百姓,果能安業不動,即我良民,舊有田産房舍,仍前為主,依額納糧,以供軍儲,無有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于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
凡予之言,信如皎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
敬此,除敬遵外,咨請施行。
&rsquo準此,合行備出榜文曉谕議依令旨事意施行。
所有榜文須議出給者。
龍鳳十二年五月廿一日,本州判官許仕傑赍到。
”(《野記》抄本,12頁) 天案:此檄《實錄》似未見,容再詳檢,檄中醜诋香軍,而忘龍鳳紀年。
幸香軍其戴之皇帝,而汝、颍、河、洛,即韓林兒、劉福通之所從起也。
且張士誠與香軍無涉,凡此罪戾,張士誠何能承之。
以之為讨伐之由,不其悖欤?史稱太祖命徐達讨張士誠在至正二十六年八月辛亥,即龍鳳十二年也。
此檄題五月二十一日,抑又何也? 用《曆代小史》本《野記》校,書于頁側。
其紅筆系此所校,忘某版本。
1950.4.22 20.明太祖谕徐州吏民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丙午(至正二十六年,1366)夏四月壬子朔,壬戌,“元徐州守将樞密院同知陸聚聞左相國徐達已克準安,以徐、宿二州詣達軍請降。
事聞,上甚喜&hellip&hellip仍以書谕其吏民曰:&lsquo自古帝王之興,務在除暴救民,故成湯放桀,周武伐纣,皆以師而興。
然大軍所過之處,民庶不驚,由師行以律,兵禍不加于百姓,此所以為王者之師也。
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颍,天下之人以為豪傑奮興,太平可緻,而彼惟以妖言惑衆,不能上順天意,下悅民心,是用自底滅亡。
及元兵雲集,其老将舊臣,雖有握兵之權皆無戡亂之略,師行之地,甚于群盜,緻使中原闆蕩,城郭丘墟,十有餘年,亂禍極矣。
予觀古昔救民者必成功,害民者必速禍,是以兢兢業業,敬畏天命,修律治兵,教民耕種,訪賢才以定名爵,命執法以伸冤枉,紀綱雖布,政化未周,近為浙西張士誠擾我邊民,納我叛将,爰命左相國徐達總兵讨之。
自去歲十月至今年四月,屢收捷報,淮東諸郡次第削平。
徐州将陸聚當我軍之未至,即先以土地人民來歸,予嘉乃志,遂加爵賞,命其統兵仍守本部(“本”,印本作“奉”)。
咨爾士民,既罹妖黨之禍,複遭胡兵之毒,供饋轉輸,勞苦日久,可自丙午歲(1366)為始,民間稅糧軍需差役,參政陸聚其與有司會議,務從寬簡,令爾軍民各安生業,毋或驚疑。
&rsquo”(3/16/13) 案:此谕在讨張士誠檄以前,為朱元璋轉變口号,攻擊紅巾之始。
1953.4.6 21.元末方國珍、張士誠之降元 《明史》一二三《方國珍傳》:“至正八年(1348)&hellip&hellip國珍&hellip&hellip亡入海,聚衆數千人劫運艘,梗海道。
行省參政朵兒隻班讨之,兵敗為所執,脅使請于朝,授定海尉。
尋叛,寇溫州&hellip&hellip達識帖睦爾招之降。
已而(1351)汝穎兵起,元募舟師守江,國珍疑懼,複叛&hellip&hellip(1356)元複以海道漕運萬戶招之,乃受官。
尋進行省參政&hellip&hellip(1358)太祖已取婺州,使主簿蔡元剛使慶元&hellip&hellip于是遣使奉書&hellip&hellip國珍名獻三郡(溫、台、慶元),實陰持兩端&hellip&hellip時國珍歲歲治海舟為元漕張士誠粟十餘萬石于京師,元累進國珍官至江浙行省左丞相,衢國公,分省慶元。
國珍受之如故,特以甘言謝太祖,絕無内附意&hellip&hellip胡深(明參軍)&hellip&hellip下瑞安,進兵溫州。
國珍恐,請&hellip&hellip俟杭州下,即納土來歸。
太祖诏深班師。
吳元年(1367),克杭州,國珍據境自如,遣間牒假貢獻名觇勝負,又數通好于擴廓帖木兒及陳友定,圖為犄角。
”(11&mdash13頁) 《明史》一二三《張士誠傳》:“襲據高郵,自稱誠王,僭号大周,建元天祐。
是歲至正十二年(1353)也。
明年(1354),元右丞相脫脫總大軍出讨&hellip&hellip圍高郵,隳其外城&hellip&hellip複振&hellip&hellip十六(1356)年二月陷平江&hellip&hellip是歲(1356)太祖亦下集慶,遣楊憲通好于士誠&hellip&hellip士誠得書,留憲不報。
已(1356),遣舟師攻鎮江,徐達敗之于龍潭&hellip&hellip乃以書求和&hellip&hellip達識鐵睦爾&hellip&hellip陰召士誠兵,士誠遣史文炳襲殺(楊)完者,遂有杭州。
(1359)順帝遣使征糧,賜之龍衣、禦酒。
士誠自海道輸糧十一萬石于大都,歲以為常。
既而益驕,令其下頌功德,邀王爵,不許。
二十三年(1363)九月,士誠複自主為吳王&hellip&hellip元征糧不複與。
” 1954.10.30 1356年,方國珍再降元。
張士誠攻元平江,攻朱鎮江,朱元璋招張未成。
1357年,方國珍為元官。
張士誠降元,朱元璋攻下池州。
1358年,方國珍為元官。
張士誠為元官,陳友諒攻下池州,朱元璋與方國珍妥協。
1359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
朱元璋攻元浙右諸郡,攻下池州。
1360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陳友諒殺徐壽輝約張攻朱。
朱元璋與陳友諒戰,陳聯張士誠。
1361年,方國珍為元運糧。
張士誠供元糧。
陳攻下安慶,朱元璋與元妥協,攻陳友諒,克安慶。
22.明太祖緻書陳友諒欲同讨夷狄 《明太祖實錄》十二,癸卯年(1363)秋七月戊辰朔,辛卯,“上既駐師左蠡,移書(陳)友諒曰:&lsquo方今取天下之勢,同讨夷狄以安中國,是為上策;結怨中國而後夷狄,是為無策。
曩者公犯池州,吾不以為嫌,生還俘虜,将欲與公為約從之舉,各安一方,以俟天命,此吾之本心也。
公失此計,乃先與我為仇。
我是以破公江州。
”(2/12/10) 案:作此書時,鄱陽大戰已将結束,且事前太祖方結察罕父子(1361年,八月;1362年,六月,十二月;1363年,正月),則所謂“同讨夷狄以安中國”之語,蓋非真心之論。
若此意久蓄,則何以早不以告陳友諒? 38.4.5 23.明初稱陳友諒、張士誠亦曰虜 宋濂《銮坡集》卷五《浙東行省右丞李公武功記》:“惟我皇帝既定浙東西地,以其疆場與虜人犬牙相入&hellip&hellip乙巳之春(元順帝至正二十五年)二月己醜,虜挾我叛人謝再興分兩道入寇&hellip&hellip其馬步卒逾濤江而東圍諸暨之新城&hellip&hellip虜堅忍持重,務以為必拔之計&hellip&hellip公堅壁力守&hellip&hellip虜兵整圓陣而至,兵既接,公乘匹馬挺身先入,陷其中軍。
中軍,虜之精銳所萃&hellip&hellip虜氣皆詟&hellip&hellip(以下稱虜者甚多,不具錄)詩曰&hellip&hellip吳虜逞虐,登我叛臣,屢啟兵釁,來毒蒸民。
”(《四部叢刊》影明正德本,縮印,54頁) 案:此事蓋記李文忠守諸暨破張士誠之役,所稱虜皆指張士誠。
《明史·太祖紀》:“二十五年&hellip&hellip二月&hellip&hellip丙午,士誠将李伯昇攻諸全之新城,李文忠大敗之。
”《張士誠傳》(卷一二三):“太祖與士誠接境,士誠數以兵攻常州、江陰、建德、長興、諸全,辄不利去&hellip&hellip廖永安被執,謝再興叛降士誠,會太祖與陳友諒相持,未暇及也。
”《李文忠傳》(卷一二六):“明年(史無年,修史者之疏也),(謝)再興叛降于吳&hellip&hellip士誠遣司徒李伯昇以十六萬衆來攻,不克。
踰年複以二十萬衆攻新城,文忠帥朱亮祖等馳救,去新城十裡而軍&hellip&hellip文忠橫槊引鐵騎數十乘高馳下,沖其中堅,敵以精騎圍文忠數重,文忠所格殺甚衆&hellip&hellip”皆紀此事者也。
士誠以元順帝至正十三年僭稱誠王,十七年降元,二十三年複自立為吳王,元征糧不複與,是蓋複叛矣,此所謂虜必非以其降元,同于北虜而稱虜,詩中“吳虜逞虐”一語是其明證。
宋謙《銮坡集》卷一《平江漢頌》:“陳虜不道,敢屢予侮。
”案:此謂陳友諒。
其前有“于時陳友諒據有江漢之地,僭居大号”之語。
案:近有人以為朱元璋起兵為複興民族,并謂清修《明史》悉削其迹,甚且謂徐達為征虜大将軍,《明史》亦削之,不知其見于太祖本紀及達本傳也。
餘别有辨,大意如下: 1.明太祖承認元之帝統,意在不必複宋也。
2.明太祖主張胡人不當主中夏,意在自稱帝也。
3.明太祖甚稱頌元帝,意在使人尊君也。
38.9.29 24.元明之際參考書 《草木子》八卷,葉子奇。
《開國事略》十卷,蔡于榖。
《庚申外史》二卷,權衡。
《寶顔堂秘笈》本、《學津讨源》本(有删節)、《明人小史八種》本、《海山仙館》本。
《天潢玉牒》一,解缙(題),永樂初成。
《紀錄彙編》本、《勝朝遺事》本。
《國初事迹》一,劉辰(《明史·藝文志》作劉宸)。
《借月山房彙鈔》本、《金華叢書》本作《明初事迹》。
《皇明記事錄》二,俞本。
《皇明啟運錄》八卷,邵相。
《皇明本紀》一,王崇武校注本。
《紀錄彙編》本、《國初典故》本。
《七修類稿》卷七《國事類》,郎瑛。
《翦勝舊聞》,徐祯卿。
《國初群雄事略》十五卷,錢謙益。
《适園叢書》本。
《太祖實錄辨證》三卷,錢謙益。
25.“元末諸雄”之參考書 《元史》三十八到四十《順帝紀》。
《新元史》二十三至二十六《惠宗紀》。
《明史》一至三,《太祖紀》。
《新元史》二二五,《韓林兒傳》、《張士誠傳》;二二六《徐壽輝傳》、《陳友諒傳》、《明玉珍傳》;二二七《方國珍傳》。
《明史》一二二《郭子興傳》、《韓林兒傳》;一二三《陳友諒傳》、《張士誠傳》、《方國珍傳》、《明玉珍傳》。
《新元史》二二〇《察罕帖木兒傳》。
《元史》一四一《察罕帖木兒傳》。
《七修類稿》之《元末擾亂》、《本朝取天下先後》。
28.11.5 26.“太祖平定群雄”參考書目 《明史》一至三《太祖本紀》; 《明史》一二二《郭子興韓林兒傳》; 《明史》二二三《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傳》; 《明史》一二五《徐達常遇春傳》; 《明史》一二八《劉基傳》; 《明史紀事本末》:一《太祖起兵》、二《平定東南》、三《太祖平漢》、四《太祖平吳》、五《方國珍降》。
三、明太祖經略西南 1.平蜀 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三月,明玉珍(國号大夏)卒,子昇嗣。
洪武三年(1370)七月,夏将吳友仁寇興元(今陝西南鄭),前此明昇嘗入貢于明,傅友德敗之。
四年(1371)正月伐明昇。
一路,湯和、周德興、廖永忠、楊璟等帥京衛荊襄舟師,自瞿塘趨重慶。
一路,傅友德、顧時、何文輝率河南、陝西步騎,由秦隴趨成都。
七月圍成都,八月蜀地悉平。
2.入滇 太祖初憚用兵,嘗三使入滇(恐勞師費财)。
洪武五年(1372)正月,遣王祎赍诏谕雲南,時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守雲南,王祎被殺(六年十二月)。
七年(1374)八月,遣元威順王子伯伯赍诏谕雲南。
八年(1375)九月,命吳雲使雲南,被殺。
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命傅友德、藍玉、沐英帥師征雲南。
上谕之曰:“取之之計,當自永甯(四川叙永縣),先遣骁将别率一軍以向烏撒(貴州威甯縣),大軍繼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據要害乃進兵曲靖&hellip&hellip既下曲靖,三将軍以一人提兵向烏撒應永甯之師,大軍直搗雲南,彼此牽制,使疲于奔命,破之必矣。
雲南既克,宜分兵徑趨大理&hellip&hellip其餘部落可遣人招谕,不煩兵而下也。
” 傅友德命郭英等帥兵五萬由四川永甯趨烏撒,友德等率大兵由辰沅趨貴州。
十二月友德下普定、普安,進兵曲靖攻下之。
命藍玉、沐英趨雲南,而自以衆數萬向烏撒為郭英等後援。
沐英、藍玉至雲南,故梁王閹監也先貼木兒迎降,自九月朔出師僅百餘日。
藍玉别遣曹震等率兵二萬,分道取臨安諸路,皆下之;沐英分兵烏撒會友德。
友德攻烏撒,下之。
十五年(1382)正月雲南平。
閏二月藍玉、沐英克大理、鶴慶、麗江、金齒。
七月傅友德、沐英平烏撒蠻。
十六年(1353)三月召征南師還,以沐英留鎮雲南。
永甯,據《明鑒綱目》注在今貴州關嶺縣,但《明史》既雲由四川永甯往烏撒,則非貴州之永甯可知(今關嶺明亦屬貴州),又今四川西昌縣,明代亦稱永甯,但當時屬雲南省,不屬四川也。
3.滇中火節 明棘寺江盈科《雪濤談叢》“滇中火節”條:“滇省風俗每年于六月二十八日各家俱束葦為藳,高七八尺,凡兩樹,置門首,遇夜炳燎其光燭天。
是日各家俱用生肉切為脍,調以醯蒜不加烹饪,名曰吃生。
總稱曰火節。
問其故,謂吊忠臣王祎留此記。
蓋祎受命入滇說元梁王降,王反殺祎,醢其肉,若爾則炳藳可也,奚忍食生為邪?”(《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明,312頁。
) 案:棘寺。
案:《談叢》中有“将功”一條,稱“近日楚蜀用兵,朝廷用中丞灒石江公總楚師,命大将陳璘提督”雲雲。
“相議”一條,稱“餘令長洲時,一日谒瑤泉申相公,問及冊立事,&hellip&hellip及昨年震位大定,乃知元老造膝之議又不及知者亦多矣”雲雲。
陳璘讨播州在萬曆二十八年,光宗立為太子在萬曆二十九年,此雲“近日”“昨歲”則作于三十年三十一年間也。
案:江氏此說與滇中傳說不同。
1928.11.17&mdash18 4.胡廷美(原名胡廷瑞) 《明太祖實錄》卷二十九,洪武元年正月壬辰,“(胡)廷美即廷瑞,避禦字,改今名”。
卷十八劉基徐達常遇春李文忠沐英 鄭愈俞通海傅友德&hellip 潘本目有李善長、鐵铉、程濟,注“附二十卷内”。
卷十九姚廣孝劉江王骥于謙郭登 韓雍馬文昇王信張輔 潘本有朱能張玉,附二十卷内。
卷二十羅通項忠陶魯王越 王瓊馬昊王守仁楊銳 仇钺戚繼光(宋應昌)沈希儀 潘本有陳九疇,注“附後”,又有楊清,俞大猷,注“附”。
有夾行旁批圈點缺序(崇祯十六年)陳九疇目有,文缺。
卷二十羅通“睿皇帝北陷□”1頁□潘本作“日” 王越“三□自河套渡”6□潘本作“虜” “既而敵□西犯邊”6□潘本作“獲” 戚繼光“庚戌□人大入”19□潘本作“倭” “不戰而伐□敵20□潘本作“膚”(虜) 《新镌旁批譯注總斷廣名将譜》,古閩黃道周石齋父注斷。
四、北征伐元 1.明太祖北征 元至正二十七年(吳元年,1367年,太祖年四十)十月議北征(“征伐系年”8頁;又後“批評”1&mdash2頁)。
南路: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湯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
洪武元年正月,胡廷瑞陸路克建甯、延平,福建平。
二月,由海道取廣東,四月廣東平。
七月陸路、楊璟克寶慶、全州、永州、靖江。
廖永忠由廣州下梧州、浔、貴、容、郁林、象州(今象縣)。
(溯浔江、柳江而上)廣西平。
北路:當時元朝将領:阿魯過據河南,王宣據山東,擴廓貼木兒據山西、甘肅,李思齊與張思道據陝西。
二十七年(1367)徐達下沂州、益都、兖東州縣、濟南;常遇春克東昌,洪武元年(1368)二月,山東平。
元年(1368)三月克南陽、汴梁、洛水北,河南平。
洪武元年(1368)八月徐達入元都,取山西,一路由保定,下中山、真定;一路别将由河南渡河,克武陟、懷慶(河南)、澤州、潞州、雄州,進取太原,擴廓貼木兒敗走,山西平。
洪武二年(1369)常遇春進取大同。
二年(1369)二月徐達次河中,常遇春、馮宗異先渡河,趨陝西,克鳳翔(破李思齊,走臨洮)、鞏昌、臨洮、平涼、開平,元帝北走和林(庫倫西南);克慶陽(甘肅),張良臣降,陝西平。
三年(1370)命徐達等分道征沙漠:一路,徐達自潼關出西安,搗定西(今甘肅定西縣),取擴廓;一路,李文忠出居庸,入沙漠,以追元主。
徐達破擴廓于沈兒峪,文忠克應昌(今熱河,徑棚縣西),元主已卒,獲其孫并後妃宮人、宋代玉玺、金寶。
2.明太祖征伐系年 元順帝至正四年(1344),大饑疫,太祖年十七。
(《本紀》作十七,案:太祖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崩,年七十一,生于天曆元年〔1328〕,則此年應為十七歲,又《本紀》稱十二年太祖年二十四,誤,應作年二十五。
) 至正十二年(1352),太祖年二十五。
濠郭子興兵起,太祖從之。
冬,元将賈魯圍濠,太祖與子興力拒之。
十三年(1353),太祖年二十六。
太祖度子興無足與共事,獨與徐達等南略定遠。
襲元兵于橫澗山,收其卒二萬,攻滁州下之。
十四年(1354),太祖年二十七。
元脫脫敗張士城,分兵圍六合,太祖救之。
元兵攻滁,太祖誘敗之。
十五年(宋龍鳳元年,1355),太祖年二十八。
正月,子興用太祖計拔和州,元兵十萬攻和,拒守,太祖破之。
三月,子興卒,太祖用韓林兒年号。
巢湖帥廖永安以水軍千艘來附。
以水軍破元師,遂渡江,六月,常遇春攻牛渚,下之。
緣江諸壘悉附。
攻太平,下之。
時太平四面皆元兵,太祖遣徐達等夾擊,敗之。
九月,子興将盡歸太祖。
十六年(龍鳳二年,1356),太祖年二十九。
二月破海牙于采石。
三月攻集慶(南京)下之。
是時元将定定扼鎮江,别不華、楊仲英屯甯國,青衣軍張明鑒據楊州,八思爾不花駐徽州,石抹宜孫守處州,其弟厚孫守婺州,宋伯顔不花守衢州;而池州已為徐壽輝将所據;張士誠自淮東陷平江,轉掠浙西。
太祖既定集慶,慮士誠、壽輝強,江左、浙右為所并,于是遣徐達攻鎮江,拔之。
六月鄧愈克廣德。
七月太祖稱吳國公。
七月張士誠攻鎮江,徐達破之,進圍常州。
十七年(龍鳳三年,1357),太祖年三十。
二月耿炳文克長興。
三月徐達克常州。
四月太祖自攻甯國取之。
六月趙繼祖克江陰。
七月徐達克常熟,胡大海克徽州。
十月常遇春克池州,缪大亨克揚州。
十八年(龍鳳四年,1358),太祖年三十一。
三月鄧愈克建德。
四月徐壽輝将陳友諒陷池州。
十二月克婺州。
十九年(龍鳳五年,1359),太祖年三十二。
正月克諸暨。
四月俞通海等複池州。
九月常遇春克衢州。
十一月胡大海克處州。
是時元守兵單弱,且聞中原亂,人心離散,以故江左、浙右諸郡兵至皆下,遂西與友諒鄰。
二十年(龍鳳六年,1360),太祖年三十三。
二月元福甯降。
五月徐達、常遇春敗陳友諒于池州。
閏月友諒陷太平。
未幾友諒弑其主徐壽輝,自稱皇帝,盡有江西、湖廣地,約張士誠合攻應天,應天大震。
諸将議先複太平以牽之,太祖曰不可,彼居上遊,舟師十倍于我。
或請自将迎擊,太祖曰不可,彼順流半日可達,吾步騎急難引還。
乃馳谕胡大海搗信州,牽其後;而令康茂才以書绐友諒令速來。
友諒果引兵東,夾擊大破之,友諒乘别舸走。
遂複太平,下安慶;而大海亦克信州。
士誠兵竟不出。
六月耿再成克慶元。
九月徐壽輝舊将以袁州降。
二十一年(龍鳳七年,1361),太祖年三十四。
三月元泗州降。
七月友諒将陷安慶。
八月通好于元平章察罕貼木兒,自将舟師征陳友諒。
克安慶,克江州。
友諒棄武昌,分循南康、建昌、饒、蕲黃、廣濟皆下。
十一月克撫州。
二十二年(龍鳳八年,1362),太祖年三十五。
正月,陳友諒丞相胡廷瑞以龍興降。
袁瑞臨江吉安相繼下。
二月降人蔣英殺金華守将胡大海,叛降張士誠。
處州降人李祐之殺耿再成叛。
三月降人祝宗康泰叛,陷洪都(龍興)。
四月邵榮複處州,徐達複洪都。
二十三年(龍鳳九年,1363),太祖年三十六。
二月陳友諒将陷饒州。
張士誠将呂珍破安豐,殺劉福通,三月太祖救之,珍敗走。
四月友諒圍洪都。
諸全守将叛附于士誠。
五月友諒分兵陷吉安,陷臨江,陷無為。
七月太祖自将救洪都,友諒逆戰于鄱陽湖。
友諒兵号六十萬,聯巨舟為陣,綿亘數千裡。
太祖分軍十一隊禦之。
友諒悉巨艦出戰,諸将舟小,仰攻不利,有怖色。
日晡,大風起東北,乃命敢死士操七舟,實火藥蘆葦中,縱火焚友諒舟,風烈火熾,友諒兵大亂。
越日(辛卯)複戰,複大敗。
于是斂舟自守,不敢更戰。
八月友諒食盡,趨南湖觜。
為南湖軍所遇,遂突湖口,搏戰及于泾江,友諒中流矢死。
十月圍武昌,分循湖北諸路皆下。
二十四年(龍鳳十年,1364),太祖年三十七。
正月,太祖稱吳王。
二月自将征武昌,漢、沔、荊、嶽皆下。
七月徐達克廬州,常遇春循江西,八月複吉安,圍贛州。
徐達循荊湘諸路,九月平江陵。
十二月徐達克辰州,下衡州。
二十五年(龍鳳十一年,1365),太祖年三十八。
正月徐達下寶慶,湖湘平。
常遇春克贛州。
招谕嶺南諸路,下韶州。
二月張士誠攻諸全之新城,李文忠敗之。
四月常遇春徇襄、漢諸路。
五月克安陸,下襄陽。
十月下令讨張士誠。
時士誠所據,南至紹興,北有通、泰、高郵、淮安、濠、泗;又北至于濟甯。
乃命徐達、常遇春等先規取淮東。
閏月克泰州。
十一月張士誠攻宜興,敗之。
二十六年(龍鳳十二年,1366),太祖年三十九。
正月張士誠攻江陰,敗之。
三月徐達克高郵。
四月敗士誠水軍于淮安,濠、徐、宿三州相繼下,淮東平。
徐達克安豐,分兵敗擴廓于徐州。
八月命徐達、常遇春帥師二十萬讨張士誠。
遇春欲直搗平江,太祖曰不若先攻湖州,使疲于奔命。
敗張天骐于湖州,士誠來援複敗之于皂林。
十月敗士誠于烏鎮,十一月李文忠下餘杭,圍平江。
二十七年(吳元年,1367),太祖年四十。
二月傅友德敗元将擴廓于徐州。
九月徐達克平江,執張士誠,吳地平。
十月命湯和讨方國珍。
議北征。
常遇春以為可直搗元都。
太祖以為懸軍深入,饋饷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欲先取山東去彼屏蔽,移兵兩河,破其藩籬,拔潼關而守之,扼其戶檻,天下形勝入我掌握,然後進兵元都,勢孤援絕,不戰自克,鼓行而西,雲中、九原、關隴可席卷也。
諸将皆曰善。
以徐達為征虜大将軍,常遇春為副将軍,帥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取中原;胡廷瑞、何文輝取福建,楊璟等取廣西。
朱亮祖克溫州。
十一月湯和克慶元,方國珍遁入海,命廖永忠自海道會和讨國珍。
徐達克沂州,克益都。
十二月方國珍降,浙東平。
兖東州縣降。
徐達下濟南。
湯和、廖永忠由海道下福州。
洪武元年(1368),太祖年四十一。
正月即皇帝位。
胡廷瑞克建甯,湯和克延平,福建平。
二月湯和、廖永忠、朱亮祖,由海道取廣東。
常遇春克東昌,山東平。
楊璟克寶慶。
三月周德興克全州。
鄧愈克南陽。
徐達循汴梁。
四月廖永忠至廣州,元守臣降,廣東平。
常遇春破元兵于洛水北,遂圍河南(洛陽),梁王降,河南平。
楊璟克永州,馮勝克潼關。
五月廖永忠下梧州,浔、貴、榮、郁林降。
六月楊璟、朱亮祖克靖江。
七月廖永忠下象州,廣西平。
閏月常遇春克德州、通州。
八月徐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