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明清史之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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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罕見全書,惟談遷編年、張岱列傳兩家具有本末,應泰并采之,以成紀事。
”(《四庫總目》十一《紀事本末·明史紀事本末》,1083頁) 2.《四庫總目·别史存目》 《藏書》六十八卷,明李贽。
上起戰國,下迄于元,各采摭事迹,編為紀傳。
《續藏書》二十七卷,明李贽。
明初以來事業較著者若幹人。
3.《明史紀事本末》 《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清谷應泰撰。
順治戊戌(十五年,1658)傅以漸序:“谷子霖蒼夙有網羅百代之志,既膺簡書,督學于浙,以其衡文之暇,搜輯明世全史,分紀其事,得八十篇,複各列為論斷,次見于後。
” 順治戊戌谷應泰自序:“餘謬承學政之役,兼值右文之朝,夙夜兢兢,廣稽博采勒成一編,以補前史。
” 《清史列傳》卷七〇《文苑傳一·谷應泰傳》:“谷應泰字赓虞,直隸豐潤人&hellip&hellip順治四年進士&hellip&hellip授浙江提學佥事&hellip&hellip應泰嗜博覽,思采集有明一代典章事實,購得山陰張岱石匮藏書,用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例,為《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
時《明史》未經欽定,靡所折衷。
如紀惠帝遜國,曆載黔滇遊迹;懿安後死節,而以為青衣步入成國公第;皆不免沿野史傳聞之誤。
然排比次序,首尾秩然,每篇論斷仿晉書體,以骈偶成文,遣詞隸事,曲折詳盡,取材博而用力勤,論者多韪之,又著有《築益堂集》。
”(70冊,21頁) 1950.12.22 4.《鴻猷錄》 《鴻猷錄》,十六卷,明高岱,《紀錄彙編》本、《叢書集成》本。
5.《續明紀事本末》 《續明紀事本末》十八卷倪在田撰 一南都兵事二馬阮奸迹三太子之谳 四四鎮之亂五左兵之叛六浙海遺兵 七閩海遺兵八江西之亂九荊湘之亂 十兩廣之亂十一四川之亂十二黔滇之亂 十三永曆奔亡十四永曆黨禍十五諸方義旅 十六東南殉節十七李孫之兵十八自成遺亂 光緒癸卯育英學社鉛印本 6.《明朝紀事本末補篇》 《明朝紀事本末補編》五卷,彭孫贻撰。
《涵芬樓秘笈》五集,鉛印。
戊午(民國七年)無錫孫毓修跋:“《明朝紀事本末補編》五卷,舊寫本,海鹽彭孫贻羿仁撰。
羿仁事迹詳《茗齋日記跋》,此補谷應泰之書而作,體例悉同,惟無骈體論耳。
每卷為一目:一曰秘書告成;二曰科舉開設;三曰西人封貢;四曰西南群蠻;五曰宦官賢奸。
其時《明史》尚未刊定,故不雲《明史》,而雲明朝。
羿仁熟于有明掌故,鼎革以後,晦迹海濱,不與史局,惟修私史以自見,其節高矣。
前年豐潤谷氏書散出,有張星曜《通鑒紀事本末補後編》五十卷,黑格寫本,似是手稿,惜未收得,今不知散落何許,校此因附記之。
” 7.《三藩紀事本末》 《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九《史部·紀事本末類》存目:“《三藩紀事本末》四卷,國朝楊陸榮撰&hellip&hellip是編成于康熙丁酉(五十六年,1717),首紀福王、唐王、桂王始末,及四鎮兩案馬阮之奸,次紀順治初年平浙,平閩,平粵,平江右事迹,及魯王、益王之亂,饒州死難諸人,金聲桓之亂及大兵南征,何騰膠、瞿式耜之死,孫可望、李延齡之變,次為桂王入緬,蜀亂、閩亂及雜亂。
”(廣刻本,26頁) 五、明代實錄 1.明曆朝實錄 明曆朝所修,為明代已整理之真确史料,其間雖有因黨争而删削之處,或廢禁之時,要為明代重要之史料,《明史》、《明書》皆據之而修。
有鈔本,流傳較少,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藏一部(即廣方言館本),北京大學藏一部,吳興劉氏嘉業堂藏一部。
嘉業本亦歸史語所。
2.《明太祖實錄》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二百五十七卷,中研院史語所藏兩部,一廣方言館明鈔本;一抱經樓明鈔本,抱經本即劉翰怡舊藏也。
北平圖書館藏一部即内閣大庫明鈔本也。
廣方言館本《太祖實錄》分訂三十八冊,紅格紙,每半頁十三行,無橫格。
上下白口,刻“□廟實錄”數字,下注年月,每行二十二字。
每冊有“廣方言館藏書”上方章,朱文篆字,一行六字,直下。
書前有永樂十六年五月初一日禦制序,及永樂十六年五月初一日戶部尚書夏原吉等進實錄表。
又有大明十五朝實錄總目一頁,自太祖迄光宗。
據注凡缺萬曆四年至八年及十四年至十七年。
第一頁題“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實錄卷之一”,低二格題“監修官贊善大夫太子少師臣姚廣孝資政大夫戶部尚書臣夏原吉。
總裁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奉政大夫臣胡廣等奉敕(擡行高一字)修”。
28.10.21龍頭村 3.《明太祖實錄》三修 明海鹽鄭曉《今言》(《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第八條:“《太祖實錄》三修,建文君即位初修,王景充總裁。
靖難後再修,總裁解缙。
缙得罪後三修,總裁楊士奇。
初修再修時士奇亦秉筆。
”(明,110頁) 《明史》九七《藝文志二·史類·正史》:“《明太祖實錄》二百五十七卷。
”(原注:建文元年董倫等修,永樂元年解缙等重修,九年胡廣等複修。
起元至正辛卯,訖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
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于後。
) 28.11.14&mdash28 4.清修《明實錄》 汪琬《王公崇簡行狀》(《碑傳集》卷九):“順治三年授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特免教習,與修明實錄。
”(1頁上) 徐乾學《谥文貞王公(王崇簡)合葬墓表》(《碑傳集》卷九):“中崇祯十六年進士,&hellip&hellip江南平北還。
時世祖廣求文學耆宿以充館選,首授公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特免教習,預修《明實錄》。
除秘書院檢讨&hellip&hellip”(3頁上) 案:清初修明實錄,豈崇祯實錄乎?抑明史之誤耶? 全祖望《翰林院編修姜先生宸英墓表》(錄自《碑傳集》卷四十七):“三布衣者,秀水朱先生竹垞、無錫嚴先生藕漁及先生也&hellip&hellip已而葉公(方霭)總修《明史》,薦之入局,以翰林院纂修官食七品俸(1頁)&hellip&hellip先生之文最知名者為《明史稿·刑法志》,極言明中葉廠衛之害,淋漓痛切,以為後王殷鑒。
”(2頁) 沈彤《潘先生耒行狀》(《碑傳集》卷四十五):“康熙&hellip&hellip召試體仁閣下,擢二等第二,除翰林院檢讨,纂修明史&hellip&hellip先生在翰林五年&hellip&hellip”(8&mdash9頁) 陳廷敬《汪先生琬墓志銘》(《碑傳集》四十五):“在史館六十日,撰史稿百七十五篇&hellip&hellip”(11頁) 鄭方坤《尤侍講侗小傳》(《碑傳集》四十五):“康熙十七年以博學鴻詞征,召試體仁閣下,上親擢五十人官翰林,纂修《明史》,同日入院&hellip&hellip逾三年告歸,分撰志傳多至三百餘篇,同館未之有也。
”(22頁) 5.明季實錄 《越缦堂日記》四十六冊光緒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戊午,“閱鈔本《明季實錄》,共四卷,首題顧炎武甯人輯,蓋僞也。
其中叢雜無條理。
第一卷為南都諸臣谕勸官商助饷疏,末具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戶部尚書高宏圖、工部尚書程注、右都禦史張慎言、兵部侍郎(誤作尚書)呂大器等十八人銜名,及福王監國诏書,發哀诏書,登極诏書(五月初四日監國諸書皆作庚寅是初三日),南中近報宏光七月二十七日勸諸臣和衷谕旨,大清檄明臣民文正僞,複仇說,新進士南歸口述賊臣考六部為政府考,迎降擁戴賊臣記,燕邸實鈔(梁溪華蘭芬述)。
“第二卷為從闖賊破京城僞官考,泣鼎傳真錄,閩中吳鴻盤染血書,勳戚文武諸臣死節記,應正祀文臣二十四人,正祀婦女九人,附祀文臣七人,正祀武臣七人,附祀武臣十五人,正祀内臣一人,附祀内臣六人,紀六等拟定罪從賊諸臣紀,存疑拟另議翁元益、魯栗等二十六人,已奉旨錄用張缙彥等八人紀。
“第三卷為從逆諸臣、幸免諸臣、誅戮諸臣、刑辱諸臣、削發受刑諸臣、潛身諸臣考所載有重複參差者,叛逆奸臣及賊受僞官考(此又與上諸臣考多不同,蓋别出一書。
如周奎前見幸免諸臣考之首,且辨其外傳奎獻太子以求免實無此事;此于叛逆奸臣首列周奎名雲獻太子,是非出一人。
其末雲察得《大明會典》凡從逆諸臣父母流三千裡妻子沒入功臣家為奴,田産屋宅皆入官,立振乾綱大加天讨是在新天子矣,知出南都初立時人),大學士馬士英請申大逆上谕,諸臣題奏殉難死節事上谕,陝西監軍禦史霍達題奏延安榆林各鎮官紳殉難請旌表疏。
“第四卷為鹿城募建報國道場追薦忠魂水陸大會疏,邊大受虎口餘生記,禦史題奏秦中死難各官并榆林失地情形疏,陝西殉節各官籍貫,酉陽随筆。
其中已盡采入南北略、南疆繹史諸書,惟所載當時奏谕公文則本之案牍,其遇明事皆擡格寫,是福王立國時人所為者也。
華馨之(蘭芬)《燕邸實鈔》載殉節遁逃從賊姓名甚詳,其于吾鄉周文節下注雲廿二日王德化激之而死;從逆諸臣考于吾鄉王自超下注雲以年少不更事不用,自超行賄選司仍許補,益皆出仇嫉之口不足憑信。
爾時元黃水火,旦夕百變,間道傳聞,愛憎任意,不特方嶽貢之死雲間士夫何剛等公偈訟之,魏學謙之死禾中士夫訟之,項煜之受太常寺丞,周鐘之草僞诏,吳梅村《綏寇紀略補遺》及亡名氏花邨看行侍者談往皆力申雪之也。
“嶽貢之被拷獻下江南策,學濂之官戶部司務為賊草場視刍揚揚得意且獻由海道平浙及趱漕策,煜之為賊馳驿進香太山,鐘之勸進草诏皆馬阮輩誣之。
”(51&mdash53頁) 29.7.3 6.《明太祖實錄辨證》辨胡藍之獄 《越缦堂日記》四十七冊光緒十三年三月十一日,“翰文書賈送來蒙叟《初學集》共三十冊,計一百一十卷直銀二十五兩”。
(87頁) 又同卷,三月十三日,“閱《初學集》中《太祖實錄辨證》兩卷,奇作也。
于李善長獄事尤詳,備載洪武二十三年善長及家屬等供招及太祖《昭示奸黨錄》手诏等,謂善長以與胡惟庸姻親瞻顧,首鼠兩端,文吏奸深,負恩懷詐,故底于罪;而供招之不足信,獄辭之傅會可疑皆列著之。
又謂善長實下獄受誅,國史謂太祖召見撫慰,歸家自經者非。
其子驸馬都尉祺已前一年卒,幸不及禍;史謂谪居江浦于二十六年卒者誤。
其辨李文忠之卒,據王弇州《史乘考誤》引李景隆襲爵诰文,證文忠之非令終。
其辨常升之襲封,據《逆臣錄》言升為藍玉之甥與玉通謀,玉誅後又于三山聚兵謀逆,是升于洪武二十六年伏法無疑;諸家紀載謂升于靖難兵至時與魏國公分道力戰者失實。
皆深裨于史事。
至于龍鳳丙申七月記張士德之捦,載臨海陳敬初(基)詩雲:一望虞山一怅然,楚公曾此将樓船,間關百戰捐軀地,慷慨孤忠罵寇年。
楚公即士德,元所贈者,寇指明太祖也。
時蒙叟為明臣,而于陳詩語略無避忌,蓋明代文字之網最寬,如陳之《夷白集》等聽其流布無所禁耳”。
(88頁) 29.7.3 六、明代政書、典章、宮史、典故 1.《明會典》 《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萬曆續修本)。
弘治十年(1947,丁巳,明孝宗)始命儒臣纂輯,徐溥奉敕撰,十五年(1502,壬戌)書成,正德四年(1509,己巳,武宗)李東陽重校刊行,凡一百八十卷。
其後嘉靖朝(世宗)複命閣臣續修進呈,未刊。
萬曆四年(1576,丙子,神宗)又命續修,十五年(1587,丁亥)刊行,凡二百二十八卷。
《明會典》,記載有明一代典制。
全書大要以六部為綱,詳述其掌故及事例;而以宗人府置六部前,諸文職及諸武職置六部後,以見其職守沿革,于史志之所未備,此皆具有本末。
《四庫》入政書類。
萬曆《大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分訂十二冊,南開大學圖書館藏。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禦制序,1502,壬戌。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禦制序,1509,己巳。
萬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禦制序,1587,丁亥。
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曾經續修,“自弘治壬戌,迄嘉靖己酉”。
八年(1529,己醜);己酉(1549,二十八年)。
萬曆重修成于萬曆乙酉,“以後複有建設者俱不及載”。
乙酉(1585)十三年。
第一冊有“昭餘渠夢翔同籍訪古印”朱文長方圖記。
2.《明會要》 光緒《東華錄》一八〇,光緒十八年(1892)壬辰正月辛酉朔,“己卯(十九日),龍湛霖奏,江西在籍候補主事龍文彬著有《明會要》八十卷,謹繕進呈,得旨留覽。
”(28頁) 《明會要》,八十卷,清龍文彬撰。
編錄有明一代之掌故,體例本于徐天麟《兩漢會要》。
分十五門,系以子目,間附論列辨正。
3.《明集禮》 《明集禮》,五十三卷。
明洪武三年徐一夔等奉敕撰,嘉靖中重修。
以五禮為綱分二十六子目。
《四庫》入政書類。
4.《明宮史》 《明宮史》五卷,《四庫簡明目錄》曰:“舊本題蘆山赤隐呂毖校次,蓋明季宦官也。
所紀皆宮闱雜事,詞義頗為猥鄙,其稱司禮監掌印秉筆秩尊視元輔,權重視總憲,尤為悖妄。
特诏錄存著明代亂亡之源,以為萬世是殷鑒也。
”入政書。
5.《諸司職掌》 《諸司職掌》,《玄覽堂叢書》第四十三至五十冊影明刊本,書前有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癸卯二月沈家本題記。
據《沈記》:“《明史·藝文志·職官類·諸司職掌》十卷,洪武中翟善等編,其書鮮傳本。
(沈)子培太守藏有此書,出以相示。
計三大冊,分吏、戶、禮、兵、刑、工、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五軍都督府、斷事官十門,而不言卷數,前後無序跋,亦不題選人姓名,疑系當日奉敕所編,翟善乃領銜之人,一門為一帙,故志言十卷也。
” 又言:“此書所述,與(洪武)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更定之制同&hellip&hellip(其下字模糊難辨)&hellip&hellip又此書民科所載十二布政司并直隸府州人戶(?)總計一千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戶,人口總計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二十一口,而明鑒所記二十六年戶部奏是歲天下戶口之數一千六百五萬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與此不甚相符,可見此書編輯實在(洪武)二十六年以前。
” 案:此書戶部内稱“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戶口田糧政令,按古其屬有四:曰民部,度支,金部,倉部,洪武二十三年為天下庶務浩繁,欽改為十二部&hellip&hellip”(1頁);刑部亦有“洪武二十三年因天下庶務浩繁,欽改為十二部”(1頁)之言,是書成于洪武二十三年以後之證。
又案:此書戶部民科戶口内所列人口數,試以蘇州府,廬州府,鳳陽府,應天府,鎮江府,和州六府州及北平布政司所載與《明史》卷四十《地理志》所列洪武二十六年戶口數一一吻合,沈氏所稱“與此不甚相符”,“編輯實在二十六年以前,”亦有未當,書當成于洪武二十六年編審戶口以後也。
但亦有不可解者,《明史》卷七七,《食貨志·田制》稱洪武二十年刊編魚鱗冊,而此書不見其名。
此書于“田土”下書曰:“凡各州縣田土必須開豁各戶若幹及條段四至,系官田者照依官田則例起科,系民田者照依民田則例征斂,務要編入黃冊,以憑征收稅糧。
”實即魚鱗冊也,何以仍稱黃冊,豈當時尚無魚鱗冊之名耶?(“戶口”“職役”下尚有黃冊) 又此書有劉承幹收藏印,是由沈子培歸之劉翰怡也。
1957.5.30 6.《禮部志稿》 《禮部志稿》一百卷,明泰昌元年官撰,實上海生員俞汝楫所修。
分訓谕、建置、職掌、曆官表、奏疏、列傳、事例數類。
《四庫》入史部職官類。
7.明代典故《弇山堂别集》 《弇山堂别集》一百卷,《四庫簡明目錄·史部·雜史類》曰:“明王世貞撰。
所載皆明代典故,凡盛事述五卷、異典述十卷、奇事述四卷、史乘考誤十一卷;表三十四卷,分目六十有七;考三十六卷,分目十有六”。
8.《太常續考》 《太常續考》八卷,不著撰人。
考書中文字似崇祯時人所錄案牍之文,于沿革損益甚詳,多《明會典》、《明集禮》所未及。
《四庫》入職官類。
9.明代典故筆記 《春明夢餘錄》七十卷,清孫承澤撰。
所述明代典故頗為詳悉,足備考核。
惟體例暓亂。
10.明代政書 《續通志》五百二十七卷,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體例一仍鄭樵之舊,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而兼補唐代。
以《明史》新修無庸改作,亦用鄭樵不改唐書之例。
《四庫》入别史類。
《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二卷,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乾隆三十七年告成。
輯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迹。
體例一依馬端臨之舊。
《四庫》入政書。
七、明人傳記 1.明代名人傳記 《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明王世貞撰。
記世宗、穆宗、神宗三朝閣臣事迹,蓋自嘉靖以後,閣臣之權始重,而首輔責任尤專。
故世貞此書斷自嘉靖,明積漸之所由來也。
《四庫》入傳記類。
《嘉靖以來内閣首輔傳》八卷,明王世貞撰,萬曆本、指海本。
《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續錄》二十二卷。
明徐纮編。
體例與杜大珪書相同。
所錄自洪武迄弘治。
前錄凡一百十七人,後錄凡九十五人。
《四庫》入傳記類。
《東林列傳》二十四卷,清陳鼎撰。
所列東林名籍凡一百八十餘人,胪載事迹頗詳。
《四庫簡明目錄》雲“鼎著此書之意則全為交通聲氣起見。
” 《今獻備遺》四十二卷,明項笃壽撰。
采明代名臣事迹,編為列傳,起洪武迄弘治凡二百四人。
蓋因袁襄舊稿而稍增損者也。
2.明代儒林傳記 《明儒學案》六十二卷,清黃宗羲撰。
搜采明講學諸儒文集語錄,辨别宗派;于諸儒源流分合之故叙述頗詳。
《明儒言行錄》十卷、《續錄》二卷,清沈佳撰。
于明代諸儒各征引舊文述其事迹,始于葉儀終于金铉凡七十五人,附見者七十四人;《續錄》始于宋濂,終于黃淳耀,凡五十九人,附見者九人。
沈佳之學出于湯斌,斌之學在朱陸之間,而佳則一意朱子。
黃宗羲《明儒學案》六十二卷,宗羲生于姚江,主持王學與沈佳異趣。
3.明代高僧傳記 《明高僧傳》六卷,明釋如惺撰。
所載自南宋及元、明凡百十九人。
分譯經、解義、習禅三科。
前有萬曆丁巳自序。
(梁釋惠皎《高僧傳》所載僧人自東漢至梁凡四百五十餘人,分隸十科。
)《高僧傳》十科: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忘身、誦經、興福、經師、倡導。
《續高僧傳》(唐釋道宣撰,四十卷)十科: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料。
第二節 明史史料 一、詩文集及奏議 1.明代文章總集 《明文在》一百卷,清薛熙編。
仿《文選》體例。
熙為汪琬門人,于古文亦有所受。
2.明代詩集 《明詩綜》一百卷,清朱彜尊撰。
每人皆略叙始末,備載諸家評。
《明詩紀事》一百八十七卷。
《明史雜詠》四卷,清嚴遂成(烏程人)。
3.明代奏議 《名臣經濟錄》五十三卷,明黃訓編。
輯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經濟之文,中阙建文一朝,以革除故也。
凡分開國、保治、吏、禮、兵、工、戶、刑、内閣、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諸門。
《四庫》入史部诏令奏議類。
《皇明經濟文錄》,明萬表,《國學文庫》新印。
《明臣奏議》二十卷,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
《明名臣奏議》十二卷,孫桐生(綿州人)。
4.明代史料分輯 《崇祯存實疏鈔》,北京大學,商務出版。
二、私家記載 1.《嘉隆兩朝書目》 《廣陽雜記》卷一:“《嘉隆兩朝書目》:《明倫大典》,《欽命大嶽錄》,鄭曉《吾學編》,高岱《皇明鴻猷錄》,薛應旂《憲章錄》,王世貞《國朝紀要》,吳瑞征《兩朝憲章錄》,範守己《肅皇大紀》,王世貞《史乘考誤》,勞堪《憲章類編》、《皇明名臣類苑》&hellip&hellip(中略各家奏疏)王世貞《異典述》、《盛事述》,劉天和《安夏錄》&hellip&hellip沈越《案陝馬政》、《皇明經濟錄》、《皇明疏議類鈔》&hellip&hellip(高拱)《名臣言行錄》&hellip&hellip沈越《清查京衛冗食奏疏》,沈越《嘉隆兩朝聞見記》。
”(20頁) 1954.12.17 2.《汗青餘語》 《廣陽雜記》卷四,“鄰初言,餘淡心所著有《汗青餘語》,部帙甚廣,皆記明末黨局事,此書當極力求之。
”(2頁) 3.《昭代典則》 《廣陽雜記》卷三:“《昭代典則》,晉江黃克叔所編輯,共二十八卷,自太祖高皇帝至穆宗莊皇帝,仿朱子綱目例,然詳于制度,略于事迹,雖聞見疏陋,而體例尚有可觀。
”(23頁) 4.《明季紀事》 《廣陽雜記》卷二:“泉州同安縣人林時山,字樓船,在台灣以功封伯,&hellip&hellip其子前在都,忘其名字矣,有書十數卷,曰《明季紀事》,自隆武二年起,癸亥鄭氏國亡止,皆台灣事也。
文筆雖不能矯健,而紀載詳細,楊于兩在都門曾見之。
”(18頁) 5.《紀錄彙編》 《紀錄彙編》,一百二十三種,二百十六卷。
明萬曆沈節甫輯。
節甫字以安,号錦宇,烏程人,嘉靖己未進士,官至工部左侍郎。
是編均采嘉靖以前明代君臣雜記。
卷一至九,為明太祖至世宗之禦制詩文;卷十至十五,記君臣問對及恩遇諸事;卷十六至二十三,英宗北狩景帝監國之事也;卷二十四五,世宗南巡往還之紀也;卷二十六之三十四,則太祖成祖平定諸方之錄;卷三十五至五十六,則中葉以來綏定四夷之績;卷五十七至六十六,則巡視諸藩國者之見聞;卷六十七至九十六,則明代諸帝政治之紀載;卷九十七至一百二十三,則名臣賢士科第人物之傳記;至卷一百二十四以下,或時賢之筆記,或朝野之遺聞,或遊賞之日記,或摘抄,或漫錄,或志怪異,或垂格言,要皆足以廣見聞,而怡心目也。
(商務印書館《影印元明善本叢書》) 6.《皇明法傳錄嘉隆紀》 《皇明法傳錄嘉隆紀》六卷,高汝栻,明刊本,六冊。
7.《古穰雜錄》 《古穰雜錄》,明李賢。
明燕王靖難師陷德州,進攻濟南,鐵铉詐降,事出此書。
《國史考異》不謂然,《舊史例議》亦不謂然。
《遜國記》與此書相同。
8.《舊史例議》 《舊史例議》,《通鑒輯覽》于建文事,數引之。
(二年五月、四月六月)建文遜國事力辨其妄。
待考。
書中引錢謙益《列朝詩集》(見《輯覽》永樂十六年三月)當為清代人作。
9.明代流寇《綏寇紀略》 《綏寇紀略》十二卷,清吳偉業撰。
《四庫簡明目錄》曰:“紀明末流寇,分十二篇,每篇以三字标題&hellip&hellip其《虞淵沈》一篇,但紀明末災異而不及亡國之事。
據朱彜尊跋此篇原分上、中、下三子目,其後二子卷佚未刻也。
” 10.《崇祯朝記事》 《崇祯朝記事》四卷,明李遜之,盛氏刻本。
11.《采芹錄》 《采芹錄》四卷,明徐三重撰。
卷四多論明代人物。
12.《草木子》 《草木子》四卷,明葉子奇撰。
凡八篇中記元代故事頗詳核。
《四庫》入子部雜家類雜說之屬。
13.《山中聞見錄》 《山中聞見錄》十一卷題管葛山人撰羅振玉刻本 卷一、二、三、四、五、六,建州;卷七,戚繼光傳、李成梁傳、徐從治傳、劉珌傳、杜松傳;卷八,西人志;卷九,東人志一,女直;卷十,東人志二,海西;卷十一,東人志三,建州。
卷末,有甲子(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二月羅振玉跋,文曰:“管葛山人《山中聞見錄》記明季關外兵事頗詳。
予初得舊鈔本計十一卷,而阙第三至第五凡三卷,求别本不可得,仍付梓以傳之,既十有一年矣。
己未(民國八年1919)遊滬江,忽于友人處得一本,則一葉不缺,共分十三卷。
以校往歲所刊,卷一至六,皆無差異(既無三、四、五卷,何以知無差異),卷七至卷九,列傳三卷,卷十為西人志,卷十一至十三,均為東人志;舊得本則并列傳三卷為卷七,卷八為西人志,卷九至十一為東人志。
雖卷數不同,而中實無别。
因命手民補刊佚卷,此書乃得完足。
去歲既得大庫史籍,凡記明季兵事者,取校此書,合者什殆八九。
管葛山人為海鹽彭孫贻,生長南疆,不知何由洞悉朔方兵事?殆友人佐遼幕者所記,而山人據以成書耶?殺青既竟,爰書其後,以告世之得是書者,當以此書之既阙複完為可喜也。
” 案:卷七《杜松傳》有“贻聞杜将軍恃勇而輕敵”之語,則書為彭孫贻撰,信而有征矣。
然書中體例殊亂。
卷七,戚、李、劉、杜四傳,均稱繼光、成梁、策、松之名,史傳體也;而徐從治傳獨稱公,家傳體也。
雖然,此其小焉者也。
卷一,首句稱“大清太祖諱奴兒哈赤,興于開元塞下,用兵最強,所向無敵,以後漸并海西、建州諸部,遂成帝業。
”似其書以清為主也。
其下亦均稱太祖雲雲。
而卷二忽稱“上特起如柏總鎮遼東”(2頁前),“上谕内帑無措,止予十萬&hellip&hellip”(2頁前),此所謂“上”,指明神宗也。
卷三稱“上論(應作谕)兵部”(6頁後),此所謂“上”指明熹宗也。
卷五稱“十月己醜,上召群臣于文華殿”,此所謂“上”,明思宗也。
卷二稱“歸我被掠漢人”(2頁後)“上以我師征調雲集”(4頁前),此所謂“我”指明朝也。
卷二又稱“李氏心畏敵之強”(4頁前),“敵決上流”(6頁),此所謂“敵”,指滿洲也。
卷三有“王師”(9頁前)、“大兵”(九頁後)之稱,亦指明朝。
則此書仍以明朝為主也。
而自卷二,3頁以後,亦不見“太祖”之稱,稱建州主(11頁)、建兵(3頁後)、建人(10頁後)矣。
卷四稱“建州國汗疽發于背殂,立第四子為汗”(12頁後),卷五稱“四王子改國号曰清,改元崇德”(20頁後),卷六稱“四王子以大衆築義州”(2頁前),不稱清太宗也;而卷六,14頁忽見”清太宗以痰疾殂于沈陽。
” 據此,可見太祖、太宗之稱,乃後來追改,倉促從事,遂不能全。
改者為誰,彭氏欤,非彭氏欤? 書中卷六紀事迄于崇祯十七年三月,卷七《李成梁傳》有“烈皇帝追念成梁功,錄其孫&hellip&hellip”(12頁前)雲雲,可以觇著書之時。
卷七《劉策傳》有“昔餘遊南昌,父老言劉将軍長不滿七尺”,可以考作者是否為彭孫贻。
再查諸家藏書目,有無此書抄本、卷數。
凡此均可作史料外部批判之資料。
1958.1.10、1.11 14.《榖山筆麈》 《榖山筆麈》十八卷,明刻,清補本。
首頁題“榖山于文定公筆麈”下題“本衙藏闆。
”每卷卷首亦題“榖山筆麈”,惟闆心題“筆塵”,序文同。
案:《明史》九七《藝文志二·史部·雜史類》:“于慎行,《榖山筆麈》十八卷”,(8頁)則稱榖山筆麈為正。
筆麈猶筆談,筆記之類;榖山,于氏自号也。
前有馮琦題辭,稱:“世言新都博而不核,弇州核而不精,博而核,核而精,餘于先生見之矣。
”(1頁) 案:新都指楊慎,弇州指王世貞,皆當時淵懿之士,而馮氏獨推重于氏。
《明史》二一七《慎行本傳》稱:“慎行學有原委,貫穿百家,神宗時,詞館中以慎行及臨朐馮琦為一時冠。
”;又傳贊稱:“慎行之博聞”。
其書《明史·藝文志》入之史部,不入子部雜家(王世貞《劄記》二卷,《宛委餘編》十九卷入雜家)或小說家(陶宗儀《辍耕錄》,楊慎《丹鉛總錄》,朱國桢《湧幢小品》入小說家),則對此書之評價亦甚高。
(《弇山堂别集》一百卷亦列史部雜史)。
又有萬曆癸醜(四十一年1613)《郭應寵叙》,每卷均題“明東阿榖山于慎著,門人福唐郭應寵編次,男于緯校梓”,則此書蓋經郭氏編訂,故叙稱:“夤緣緒言,繹條貫,敬厘為卷者十有八,為類者三十有五,實不能贊乎一詞。
”(1頁) 案:《明史》本傳,慎行于萬曆十八年由禮部尚書緻仕,家居十餘年,三十三年始起掌詹事府,居二年參機務,并辭不允乃就道,官數日卒。
《七卿表》,慎行由萬曆十七年七月任禮部尚書,十九年九月緻仕;《宰輔表二》,慎行以萬曆三十五年五月召,十一月入旋卒。
均與本傳不合。
此書蓋作于慎行家居時。
天挺1958.4.27 15.《俨山外集》 《俨山外集》四十卷,明陸深撰。
深,字子淵,官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谥文裕。
明嘉靖刊本,訂八冊,白棉紙,白口,題俨山外集卷幾,白口上題傳疑錄上等書名。
索價四百元。
此今日書價之尤昂者。
嘉靖乙巳(二十四年,1545)徐獻忠序(三頁) 《俨山外集》目錄(五頁) 第一帙卷一傳疑錄上(十一頁)卷二傳疑錄下(十七頁) 卷三河汾燕閑錄上(十頁)卷四河汾燕閑錄下(十一頁) 卷五春風堂随筆(九頁) 第二帙卷六聖駕南巡日錄(十四頁)卷七大駕北還錄(七頁) 卷八淮封日記(八頁)卷九南遷日記(十七頁) 卷十知命錄(七頁) 第三帙卷十一金台紀聞上(七頁)卷十二金台紀聞下(七頁) 卷十三願豐堂漫書(四頁)卷十四谿山餘話(十頁) 卷十五玉堂漫筆上(八頁)卷十六玉堂漫筆中(八頁) 卷十七玉堂漫筆下(七頁) 第四帙卷十八停骖錄(五頁)卷十九續停骖錄上(十三頁) 卷二十續停骖錄中(十三頁) 卷二十一續停骖錄下(十六頁) 卷二十二科場條貫(四頁) 第五帙卷二十三豫章漫抄一(九頁)卷二十四豫章漫抄二(九頁) 卷二十五豫章漫抄三(八頁)卷二十六豫章漫抄四(八頁) 卷二十七中和堂随筆上(十頁) 卷二十八中和堂随筆下(七頁) 第六帙卷二十九史通會要上(十七頁)卷三十史通會要中(九頁) 卷三十一史通會要下(九頁)卷三十二平胡錄(十三頁) 卷三十三春雨堂雜抄(九頁) 第七帙卷三十四同異錄上(十九頁)卷三十五同異錄下(十六頁) 卷三十六蜀都雜抄(十二頁)卷三十七古奇器錄附江東 藏書目錄小序(五頁) 第八帙卷三十八書輯上(二十二頁)卷三十九書輯中(二十頁) 卷四十書輯下(九頁) 嘉靖乙巳何良俊後序(五頁) 一帙釘一冊,每冊末頁正文之後有“雲間陸深子淵著”,“不肖孤楫泣血校刻”兩行。
每卷首尾上題某某書,下題俨山外集卷第幾。
書藏劉明揚家。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讀一過。
藻玉堂王某來。
其中多種已見各叢書,購之無益。
1958.8.24 16.《續大事記》 《廣陽雜記》卷四:“南浔朱相公,有《大事記》、《大政記》二書,舊已有版,莊氏因此以成明史賈禍者也。
更有《續大事記》三卷,皆逆案以來事。
南浔與蒲州交好。
蒲州當國時,一一錄記以成此書。
更有列傳數千紙,皆未流布。
南浔之孫與陶子師交好,已許借鈔矣。
《明史》又獲此秘本,不啻貧兒忽發覆藏也。
”(27頁) 案:南浔:朱國祯,天啟三年正月至天啟四年十二月為大學士。
蒲州:韓爌,萬曆四十八年八月至天啟四年十一月為大學士。
上文有誤。
子師:陶元淳。
1954.12.16 17.《三朝紀略》 《廣陽雜記》卷四:“顧景範家有書曰《三朝紀略》,紀泰昌、天啟、崇祯也。
未知出何人手,言記載甚詳。
”(27頁) 18.明清史史料(總集) 《掌故叢編》一至十期,故宮博物院。
《文獻叢編》一至卅六期,故宮博物院。
《史料旬刊》一至四十期,故宮博物院。
《明清史料》三編各十冊,中央研究院、商務印書館。
《整理明清史檔案報告》,北京大學,北大日刊附刊本。
三、國外著述《朝鮮實錄》 《朝鮮實錄》:朝鮮官書,其中涉及明代與清代建國前事迹甚多,半為明清兩代官書削而不載者,可資參證。
有印本,北平圖書館有。
孟森據之以著《明元清系通紀》;吳晗亦有摘抄,凡八十冊,與孟森氏注意之點微有不同。
第二編 自元末至明武宗
”(《四庫總目》十一《紀事本末·明史紀事本末》,1083頁) 2.《四庫總目·别史存目》 《藏書》六十八卷,明李贽。
上起戰國,下迄于元,各采摭事迹,編為紀傳。
《續藏書》二十七卷,明李贽。
明初以來事業較著者若幹人。
3.《明史紀事本末》 《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清谷應泰撰。
順治戊戌(十五年,1658)傅以漸序:“谷子霖蒼夙有網羅百代之志,既膺簡書,督學于浙,以其衡文之暇,搜輯明世全史,分紀其事,得八十篇,複各列為論斷,次見于後。
” 順治戊戌谷應泰自序:“餘謬承學政之役,兼值右文之朝,夙夜兢兢,廣稽博采勒成一編,以補前史。
” 《清史列傳》卷七〇《文苑傳一·谷應泰傳》:“谷應泰字赓虞,直隸豐潤人&hellip&hellip順治四年進士&hellip&hellip授浙江提學佥事&hellip&hellip應泰嗜博覽,思采集有明一代典章事實,購得山陰張岱石匮藏書,用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例,為《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
時《明史》未經欽定,靡所折衷。
如紀惠帝遜國,曆載黔滇遊迹;懿安後死節,而以為青衣步入成國公第;皆不免沿野史傳聞之誤。
然排比次序,首尾秩然,每篇論斷仿晉書體,以骈偶成文,遣詞隸事,曲折詳盡,取材博而用力勤,論者多韪之,又著有《築益堂集》。
”(70冊,21頁) 1950.12.22 4.《鴻猷錄》 《鴻猷錄》,十六卷,明高岱,《紀錄彙編》本、《叢書集成》本。
5.《續明紀事本末》 《續明紀事本末》十八卷倪在田撰 一南都兵事二馬阮奸迹三太子之谳 四四鎮之亂五左兵之叛六浙海遺兵 七閩海遺兵八江西之亂九荊湘之亂 十兩廣之亂十一四川之亂十二黔滇之亂 十三永曆奔亡十四永曆黨禍十五諸方義旅 十六東南殉節十七李孫之兵十八自成遺亂 光緒癸卯育英學社鉛印本 6.《明朝紀事本末補篇》 《明朝紀事本末補編》五卷,彭孫贻撰。
《涵芬樓秘笈》五集,鉛印。
戊午(民國七年)無錫孫毓修跋:“《明朝紀事本末補編》五卷,舊寫本,海鹽彭孫贻羿仁撰。
羿仁事迹詳《茗齋日記跋》,此補谷應泰之書而作,體例悉同,惟無骈體論耳。
每卷為一目:一曰秘書告成;二曰科舉開設;三曰西人封貢;四曰西南群蠻;五曰宦官賢奸。
其時《明史》尚未刊定,故不雲《明史》,而雲明朝。
羿仁熟于有明掌故,鼎革以後,晦迹海濱,不與史局,惟修私史以自見,其節高矣。
前年豐潤谷氏書散出,有張星曜《通鑒紀事本末補後編》五十卷,黑格寫本,似是手稿,惜未收得,今不知散落何許,校此因附記之。
” 7.《三藩紀事本末》 《四庫全書總目》卷四九《史部·紀事本末類》存目:“《三藩紀事本末》四卷,國朝楊陸榮撰&hellip&hellip是編成于康熙丁酉(五十六年,1717),首紀福王、唐王、桂王始末,及四鎮兩案馬阮之奸,次紀順治初年平浙,平閩,平粵,平江右事迹,及魯王、益王之亂,饒州死難諸人,金聲桓之亂及大兵南征,何騰膠、瞿式耜之死,孫可望、李延齡之變,次為桂王入緬,蜀亂、閩亂及雜亂。
”(廣刻本,26頁) 五、明代實錄 1.明曆朝實錄 明曆朝所修,為明代已整理之真确史料,其間雖有因黨争而删削之處,或廢禁之時,要為明代重要之史料,《明史》、《明書》皆據之而修。
有鈔本,流傳較少,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藏一部(即廣方言館本),北京大學藏一部,吳興劉氏嘉業堂藏一部。
嘉業本亦歸史語所。
2.《明太祖實錄》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二百五十七卷,中研院史語所藏兩部,一廣方言館明鈔本;一抱經樓明鈔本,抱經本即劉翰怡舊藏也。
北平圖書館藏一部即内閣大庫明鈔本也。
廣方言館本《太祖實錄》分訂三十八冊,紅格紙,每半頁十三行,無橫格。
上下白口,刻“□廟實錄”數字,下注年月,每行二十二字。
每冊有“廣方言館藏書”上方章,朱文篆字,一行六字,直下。
書前有永樂十六年五月初一日禦制序,及永樂十六年五月初一日戶部尚書夏原吉等進實錄表。
又有大明十五朝實錄總目一頁,自太祖迄光宗。
據注凡缺萬曆四年至八年及十四年至十七年。
第一頁題“大明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實錄卷之一”,低二格題“監修官贊善大夫太子少師臣姚廣孝資政大夫戶部尚書臣夏原吉。
總裁官文淵閣大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奉政大夫臣胡廣等奉敕(擡行高一字)修”。
28.10.21龍頭村 3.《明太祖實錄》三修 明海鹽鄭曉《今言》(《五朝小說大觀》石印本)第八條:“《太祖實錄》三修,建文君即位初修,王景充總裁。
靖難後再修,總裁解缙。
缙得罪後三修,總裁楊士奇。
初修再修時士奇亦秉筆。
”(明,110頁) 《明史》九七《藝文志二·史類·正史》:“《明太祖實錄》二百五十七卷。
”(原注:建文元年董倫等修,永樂元年解缙等重修,九年胡廣等複修。
起元至正辛卯,訖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八年。
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于後。
) 28.11.14&mdash28 4.清修《明實錄》 汪琬《王公崇簡行狀》(《碑傳集》卷九):“順治三年授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特免教習,與修明實錄。
”(1頁上) 徐乾學《谥文貞王公(王崇簡)合葬墓表》(《碑傳集》卷九):“中崇祯十六年進士,&hellip&hellip江南平北還。
時世祖廣求文學耆宿以充館選,首授公内翰林國史院庶吉士,特免教習,預修《明實錄》。
除秘書院檢讨&hellip&hellip”(3頁上) 案:清初修明實錄,豈崇祯實錄乎?抑明史之誤耶? 全祖望《翰林院編修姜先生宸英墓表》(錄自《碑傳集》卷四十七):“三布衣者,秀水朱先生竹垞、無錫嚴先生藕漁及先生也&hellip&hellip已而葉公(方霭)總修《明史》,薦之入局,以翰林院纂修官食七品俸(1頁)&hellip&hellip先生之文最知名者為《明史稿·刑法志》,極言明中葉廠衛之害,淋漓痛切,以為後王殷鑒。
”(2頁) 沈彤《潘先生耒行狀》(《碑傳集》卷四十五):“康熙&hellip&hellip召試體仁閣下,擢二等第二,除翰林院檢讨,纂修明史&hellip&hellip先生在翰林五年&hellip&hellip”(8&mdash9頁) 陳廷敬《汪先生琬墓志銘》(《碑傳集》四十五):“在史館六十日,撰史稿百七十五篇&hellip&hellip”(11頁) 鄭方坤《尤侍講侗小傳》(《碑傳集》四十五):“康熙十七年以博學鴻詞征,召試體仁閣下,上親擢五十人官翰林,纂修《明史》,同日入院&hellip&hellip逾三年告歸,分撰志傳多至三百餘篇,同館未之有也。
”(22頁) 5.明季實錄 《越缦堂日記》四十六冊光緒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戊午,“閱鈔本《明季實錄》,共四卷,首題顧炎武甯人輯,蓋僞也。
其中叢雜無條理。
第一卷為南都諸臣谕勸官商助饷疏,末具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戶部尚書高宏圖、工部尚書程注、右都禦史張慎言、兵部侍郎(誤作尚書)呂大器等十八人銜名,及福王監國诏書,發哀诏書,登極诏書(五月初四日監國諸書皆作庚寅是初三日),南中近報宏光七月二十七日勸諸臣和衷谕旨,大清檄明臣民文正僞,複仇說,新進士南歸口述賊臣考六部為政府考,迎降擁戴賊臣記,燕邸實鈔(梁溪華蘭芬述)。
“第二卷為從闖賊破京城僞官考,泣鼎傳真錄,閩中吳鴻盤染血書,勳戚文武諸臣死節記,應正祀文臣二十四人,正祀婦女九人,附祀文臣七人,正祀武臣七人,附祀武臣十五人,正祀内臣一人,附祀内臣六人,紀六等拟定罪從賊諸臣紀,存疑拟另議翁元益、魯栗等二十六人,已奉旨錄用張缙彥等八人紀。
“第三卷為從逆諸臣、幸免諸臣、誅戮諸臣、刑辱諸臣、削發受刑諸臣、潛身諸臣考所載有重複參差者,叛逆奸臣及賊受僞官考(此又與上諸臣考多不同,蓋别出一書。
如周奎前見幸免諸臣考之首,且辨其外傳奎獻太子以求免實無此事;此于叛逆奸臣首列周奎名雲獻太子,是非出一人。
其末雲察得《大明會典》凡從逆諸臣父母流三千裡妻子沒入功臣家為奴,田産屋宅皆入官,立振乾綱大加天讨是在新天子矣,知出南都初立時人),大學士馬士英請申大逆上谕,諸臣題奏殉難死節事上谕,陝西監軍禦史霍達題奏延安榆林各鎮官紳殉難請旌表疏。
“第四卷為鹿城募建報國道場追薦忠魂水陸大會疏,邊大受虎口餘生記,禦史題奏秦中死難各官并榆林失地情形疏,陝西殉節各官籍貫,酉陽随筆。
其中已盡采入南北略、南疆繹史諸書,惟所載當時奏谕公文則本之案牍,其遇明事皆擡格寫,是福王立國時人所為者也。
華馨之(蘭芬)《燕邸實鈔》載殉節遁逃從賊姓名甚詳,其于吾鄉周文節下注雲廿二日王德化激之而死;從逆諸臣考于吾鄉王自超下注雲以年少不更事不用,自超行賄選司仍許補,益皆出仇嫉之口不足憑信。
爾時元黃水火,旦夕百變,間道傳聞,愛憎任意,不特方嶽貢之死雲間士夫何剛等公偈訟之,魏學謙之死禾中士夫訟之,項煜之受太常寺丞,周鐘之草僞诏,吳梅村《綏寇紀略補遺》及亡名氏花邨看行侍者談往皆力申雪之也。
“嶽貢之被拷獻下江南策,學濂之官戶部司務為賊草場視刍揚揚得意且獻由海道平浙及趱漕策,煜之為賊馳驿進香太山,鐘之勸進草诏皆馬阮輩誣之。
”(51&mdash53頁) 29.7.3 6.《明太祖實錄辨證》辨胡藍之獄 《越缦堂日記》四十七冊光緒十三年三月十一日,“翰文書賈送來蒙叟《初學集》共三十冊,計一百一十卷直銀二十五兩”。
(87頁) 又同卷,三月十三日,“閱《初學集》中《太祖實錄辨證》兩卷,奇作也。
于李善長獄事尤詳,備載洪武二十三年善長及家屬等供招及太祖《昭示奸黨錄》手诏等,謂善長以與胡惟庸姻親瞻顧,首鼠兩端,文吏奸深,負恩懷詐,故底于罪;而供招之不足信,獄辭之傅會可疑皆列著之。
又謂善長實下獄受誅,國史謂太祖召見撫慰,歸家自經者非。
其子驸馬都尉祺已前一年卒,幸不及禍;史謂谪居江浦于二十六年卒者誤。
其辨李文忠之卒,據王弇州《史乘考誤》引李景隆襲爵诰文,證文忠之非令終。
其辨常升之襲封,據《逆臣錄》言升為藍玉之甥與玉通謀,玉誅後又于三山聚兵謀逆,是升于洪武二十六年伏法無疑;諸家紀載謂升于靖難兵至時與魏國公分道力戰者失實。
皆深裨于史事。
至于龍鳳丙申七月記張士德之捦,載臨海陳敬初(基)詩雲:一望虞山一怅然,楚公曾此将樓船,間關百戰捐軀地,慷慨孤忠罵寇年。
楚公即士德,元所贈者,寇指明太祖也。
時蒙叟為明臣,而于陳詩語略無避忌,蓋明代文字之網最寬,如陳之《夷白集》等聽其流布無所禁耳”。
(88頁) 29.7.3 六、明代政書、典章、宮史、典故 1.《明會典》 《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萬曆續修本)。
弘治十年(1947,丁巳,明孝宗)始命儒臣纂輯,徐溥奉敕撰,十五年(1502,壬戌)書成,正德四年(1509,己巳,武宗)李東陽重校刊行,凡一百八十卷。
其後嘉靖朝(世宗)複命閣臣續修進呈,未刊。
萬曆四年(1576,丙子,神宗)又命續修,十五年(1587,丁亥)刊行,凡二百二十八卷。
《明會典》,記載有明一代典制。
全書大要以六部為綱,詳述其掌故及事例;而以宗人府置六部前,諸文職及諸武職置六部後,以見其職守沿革,于史志之所未備,此皆具有本末。
《四庫》入政書類。
萬曆《大明會典》二百二十八卷,分訂十二冊,南開大學圖書館藏。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禦制序,1502,壬戌。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禦制序,1509,己巳。
萬曆十五年二月十六日禦制序,1587,丁亥。
嘉靖八年四月初六日曾經續修,“自弘治壬戌,迄嘉靖己酉”。
八年(1529,己醜);己酉(1549,二十八年)。
萬曆重修成于萬曆乙酉,“以後複有建設者俱不及載”。
乙酉(1585)十三年。
第一冊有“昭餘渠夢翔同籍訪古印”朱文長方圖記。
2.《明會要》 光緒《東華錄》一八〇,光緒十八年(1892)壬辰正月辛酉朔,“己卯(十九日),龍湛霖奏,江西在籍候補主事龍文彬著有《明會要》八十卷,謹繕進呈,得旨留覽。
”(28頁) 《明會要》,八十卷,清龍文彬撰。
編錄有明一代之掌故,體例本于徐天麟《兩漢會要》。
分十五門,系以子目,間附論列辨正。
3.《明集禮》 《明集禮》,五十三卷。
明洪武三年徐一夔等奉敕撰,嘉靖中重修。
以五禮為綱分二十六子目。
《四庫》入政書類。
4.《明宮史》 《明宮史》五卷,《四庫簡明目錄》曰:“舊本題蘆山赤隐呂毖校次,蓋明季宦官也。
所紀皆宮闱雜事,詞義頗為猥鄙,其稱司禮監掌印秉筆秩尊視元輔,權重視總憲,尤為悖妄。
特诏錄存著明代亂亡之源,以為萬世是殷鑒也。
”入政書。
5.《諸司職掌》 《諸司職掌》,《玄覽堂叢書》第四十三至五十冊影明刊本,書前有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癸卯二月沈家本題記。
據《沈記》:“《明史·藝文志·職官類·諸司職掌》十卷,洪武中翟善等編,其書鮮傳本。
(沈)子培太守藏有此書,出以相示。
計三大冊,分吏、戶、禮、兵、刑、工、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五軍都督府、斷事官十門,而不言卷數,前後無序跋,亦不題選人姓名,疑系當日奉敕所編,翟善乃領銜之人,一門為一帙,故志言十卷也。
” 又言:“此書所述,與(洪武)二十二年二十三年更定之制同&hellip&hellip(其下字模糊難辨)&hellip&hellip又此書民科所載十二布政司并直隸府州人戶(?)總計一千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戶,人口總計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二十一口,而明鑒所記二十六年戶部奏是歲天下戶口之數一千六百五萬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與此不甚相符,可見此書編輯實在(洪武)二十六年以前。
” 案:此書戶部内稱“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戶口田糧政令,按古其屬有四:曰民部,度支,金部,倉部,洪武二十三年為天下庶務浩繁,欽改為十二部&hellip&hellip”(1頁);刑部亦有“洪武二十三年因天下庶務浩繁,欽改為十二部”(1頁)之言,是書成于洪武二十三年以後之證。
又案:此書戶部民科戶口内所列人口數,試以蘇州府,廬州府,鳳陽府,應天府,鎮江府,和州六府州及北平布政司所載與《明史》卷四十《地理志》所列洪武二十六年戶口數一一吻合,沈氏所稱“與此不甚相符”,“編輯實在二十六年以前,”亦有未當,書當成于洪武二十六年編審戶口以後也。
但亦有不可解者,《明史》卷七七,《食貨志·田制》稱洪武二十年刊編魚鱗冊,而此書不見其名。
此書于“田土”下書曰:“凡各州縣田土必須開豁各戶若幹及條段四至,系官田者照依官田則例起科,系民田者照依民田則例征斂,務要編入黃冊,以憑征收稅糧。
”實即魚鱗冊也,何以仍稱黃冊,豈當時尚無魚鱗冊之名耶?(“戶口”“職役”下尚有黃冊) 又此書有劉承幹收藏印,是由沈子培歸之劉翰怡也。
1957.5.30 6.《禮部志稿》 《禮部志稿》一百卷,明泰昌元年官撰,實上海生員俞汝楫所修。
分訓谕、建置、職掌、曆官表、奏疏、列傳、事例數類。
《四庫》入史部職官類。
7.明代典故《弇山堂别集》 《弇山堂别集》一百卷,《四庫簡明目錄·史部·雜史類》曰:“明王世貞撰。
所載皆明代典故,凡盛事述五卷、異典述十卷、奇事述四卷、史乘考誤十一卷;表三十四卷,分目六十有七;考三十六卷,分目十有六”。
8.《太常續考》 《太常續考》八卷,不著撰人。
考書中文字似崇祯時人所錄案牍之文,于沿革損益甚詳,多《明會典》、《明集禮》所未及。
《四庫》入職官類。
9.明代典故筆記 《春明夢餘錄》七十卷,清孫承澤撰。
所述明代典故頗為詳悉,足備考核。
惟體例暓亂。
10.明代政書 《續通志》五百二十七卷,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體例一仍鄭樵之舊,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而兼補唐代。
以《明史》新修無庸改作,亦用鄭樵不改唐書之例。
《四庫》入别史類。
《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二卷,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乾隆三十七年告成。
輯宋、遼、金、元、明五朝事迹。
體例一依馬端臨之舊。
《四庫》入政書。
七、明人傳記 1.明代名人傳記 《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明王世貞撰。
記世宗、穆宗、神宗三朝閣臣事迹,蓋自嘉靖以後,閣臣之權始重,而首輔責任尤專。
故世貞此書斷自嘉靖,明積漸之所由來也。
《四庫》入傳記類。
《嘉靖以來内閣首輔傳》八卷,明王世貞撰,萬曆本、指海本。
《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續錄》二十二卷。
明徐纮編。
體例與杜大珪書相同。
所錄自洪武迄弘治。
前錄凡一百十七人,後錄凡九十五人。
《四庫》入傳記類。
《東林列傳》二十四卷,清陳鼎撰。
所列東林名籍凡一百八十餘人,胪載事迹頗詳。
《四庫簡明目錄》雲“鼎著此書之意則全為交通聲氣起見。
” 《今獻備遺》四十二卷,明項笃壽撰。
采明代名臣事迹,編為列傳,起洪武迄弘治凡二百四人。
蓋因袁襄舊稿而稍增損者也。
2.明代儒林傳記 《明儒學案》六十二卷,清黃宗羲撰。
搜采明講學諸儒文集語錄,辨别宗派;于諸儒源流分合之故叙述頗詳。
《明儒言行錄》十卷、《續錄》二卷,清沈佳撰。
于明代諸儒各征引舊文述其事迹,始于葉儀終于金铉凡七十五人,附見者七十四人;《續錄》始于宋濂,終于黃淳耀,凡五十九人,附見者九人。
沈佳之學出于湯斌,斌之學在朱陸之間,而佳則一意朱子。
黃宗羲《明儒學案》六十二卷,宗羲生于姚江,主持王學與沈佳異趣。
3.明代高僧傳記 《明高僧傳》六卷,明釋如惺撰。
所載自南宋及元、明凡百十九人。
分譯經、解義、習禅三科。
前有萬曆丁巳自序。
(梁釋惠皎《高僧傳》所載僧人自東漢至梁凡四百五十餘人,分隸十科。
)《高僧傳》十科:譯經、義解、神異、習禅、明律、忘身、誦經、興福、經師、倡導。
《續高僧傳》(唐釋道宣撰,四十卷)十科:譯經、義解、習禅、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料。
第二節 明史史料 一、詩文集及奏議 1.明代文章總集 《明文在》一百卷,清薛熙編。
仿《文選》體例。
熙為汪琬門人,于古文亦有所受。
2.明代詩集 《明詩綜》一百卷,清朱彜尊撰。
每人皆略叙始末,備載諸家評。
《明詩紀事》一百八十七卷。
《明史雜詠》四卷,清嚴遂成(烏程人)。
3.明代奏議 《名臣經濟錄》五十三卷,明黃訓編。
輯洪武至嘉靖九朝名臣經濟之文,中阙建文一朝,以革除故也。
凡分開國、保治、吏、禮、兵、工、戶、刑、内閣、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諸門。
《四庫》入史部诏令奏議類。
《皇明經濟文錄》,明萬表,《國學文庫》新印。
《明臣奏議》二十卷,乾隆四十六年奉敕編。
《明名臣奏議》十二卷,孫桐生(綿州人)。
4.明代史料分輯 《崇祯存實疏鈔》,北京大學,商務出版。
二、私家記載 1.《嘉隆兩朝書目》 《廣陽雜記》卷一:“《嘉隆兩朝書目》:《明倫大典》,《欽命大嶽錄》,鄭曉《吾學編》,高岱《皇明鴻猷錄》,薛應旂《憲章錄》,王世貞《國朝紀要》,吳瑞征《兩朝憲章錄》,範守己《肅皇大紀》,王世貞《史乘考誤》,勞堪《憲章類編》、《皇明名臣類苑》&hellip&hellip(中略各家奏疏)王世貞《異典述》、《盛事述》,劉天和《安夏錄》&hellip&hellip沈越《案陝馬政》、《皇明經濟錄》、《皇明疏議類鈔》&hellip&hellip(高拱)《名臣言行錄》&hellip&hellip沈越《清查京衛冗食奏疏》,沈越《嘉隆兩朝聞見記》。
”(20頁) 1954.12.17 2.《汗青餘語》 《廣陽雜記》卷四,“鄰初言,餘淡心所著有《汗青餘語》,部帙甚廣,皆記明末黨局事,此書當極力求之。
”(2頁) 3.《昭代典則》 《廣陽雜記》卷三:“《昭代典則》,晉江黃克叔所編輯,共二十八卷,自太祖高皇帝至穆宗莊皇帝,仿朱子綱目例,然詳于制度,略于事迹,雖聞見疏陋,而體例尚有可觀。
”(23頁) 4.《明季紀事》 《廣陽雜記》卷二:“泉州同安縣人林時山,字樓船,在台灣以功封伯,&hellip&hellip其子前在都,忘其名字矣,有書十數卷,曰《明季紀事》,自隆武二年起,癸亥鄭氏國亡止,皆台灣事也。
文筆雖不能矯健,而紀載詳細,楊于兩在都門曾見之。
”(18頁) 5.《紀錄彙編》 《紀錄彙編》,一百二十三種,二百十六卷。
明萬曆沈節甫輯。
節甫字以安,号錦宇,烏程人,嘉靖己未進士,官至工部左侍郎。
是編均采嘉靖以前明代君臣雜記。
卷一至九,為明太祖至世宗之禦制詩文;卷十至十五,記君臣問對及恩遇諸事;卷十六至二十三,英宗北狩景帝監國之事也;卷二十四五,世宗南巡往還之紀也;卷二十六之三十四,則太祖成祖平定諸方之錄;卷三十五至五十六,則中葉以來綏定四夷之績;卷五十七至六十六,則巡視諸藩國者之見聞;卷六十七至九十六,則明代諸帝政治之紀載;卷九十七至一百二十三,則名臣賢士科第人物之傳記;至卷一百二十四以下,或時賢之筆記,或朝野之遺聞,或遊賞之日記,或摘抄,或漫錄,或志怪異,或垂格言,要皆足以廣見聞,而怡心目也。
(商務印書館《影印元明善本叢書》) 6.《皇明法傳錄嘉隆紀》 《皇明法傳錄嘉隆紀》六卷,高汝栻,明刊本,六冊。
7.《古穰雜錄》 《古穰雜錄》,明李賢。
明燕王靖難師陷德州,進攻濟南,鐵铉詐降,事出此書。
《國史考異》不謂然,《舊史例議》亦不謂然。
《遜國記》與此書相同。
8.《舊史例議》 《舊史例議》,《通鑒輯覽》于建文事,數引之。
(二年五月、四月六月)建文遜國事力辨其妄。
待考。
書中引錢謙益《列朝詩集》(見《輯覽》永樂十六年三月)當為清代人作。
9.明代流寇《綏寇紀略》 《綏寇紀略》十二卷,清吳偉業撰。
《四庫簡明目錄》曰:“紀明末流寇,分十二篇,每篇以三字标題&hellip&hellip其《虞淵沈》一篇,但紀明末災異而不及亡國之事。
據朱彜尊跋此篇原分上、中、下三子目,其後二子卷佚未刻也。
” 10.《崇祯朝記事》 《崇祯朝記事》四卷,明李遜之,盛氏刻本。
11.《采芹錄》 《采芹錄》四卷,明徐三重撰。
卷四多論明代人物。
12.《草木子》 《草木子》四卷,明葉子奇撰。
凡八篇中記元代故事頗詳核。
《四庫》入子部雜家類雜說之屬。
13.《山中聞見錄》 《山中聞見錄》十一卷題管葛山人撰羅振玉刻本 卷一、二、三、四、五、六,建州;卷七,戚繼光傳、李成梁傳、徐從治傳、劉珌傳、杜松傳;卷八,西人志;卷九,東人志一,女直;卷十,東人志二,海西;卷十一,東人志三,建州。
卷末,有甲子(中華民國十三年,1924)二月羅振玉跋,文曰:“管葛山人《山中聞見錄》記明季關外兵事頗詳。
予初得舊鈔本計十一卷,而阙第三至第五凡三卷,求别本不可得,仍付梓以傳之,既十有一年矣。
己未(民國八年1919)遊滬江,忽于友人處得一本,則一葉不缺,共分十三卷。
以校往歲所刊,卷一至六,皆無差異(既無三、四、五卷,何以知無差異),卷七至卷九,列傳三卷,卷十為西人志,卷十一至十三,均為東人志;舊得本則并列傳三卷為卷七,卷八為西人志,卷九至十一為東人志。
雖卷數不同,而中實無别。
因命手民補刊佚卷,此書乃得完足。
去歲既得大庫史籍,凡記明季兵事者,取校此書,合者什殆八九。
管葛山人為海鹽彭孫贻,生長南疆,不知何由洞悉朔方兵事?殆友人佐遼幕者所記,而山人據以成書耶?殺青既竟,爰書其後,以告世之得是書者,當以此書之既阙複完為可喜也。
” 案:卷七《杜松傳》有“贻聞杜将軍恃勇而輕敵”之語,則書為彭孫贻撰,信而有征矣。
然書中體例殊亂。
卷七,戚、李、劉、杜四傳,均稱繼光、成梁、策、松之名,史傳體也;而徐從治傳獨稱公,家傳體也。
雖然,此其小焉者也。
卷一,首句稱“大清太祖諱奴兒哈赤,興于開元塞下,用兵最強,所向無敵,以後漸并海西、建州諸部,遂成帝業。
”似其書以清為主也。
其下亦均稱太祖雲雲。
而卷二忽稱“上特起如柏總鎮遼東”(2頁前),“上谕内帑無措,止予十萬&hellip&hellip”(2頁前),此所謂“上”,指明神宗也。
卷三稱“上論(應作谕)兵部”(6頁後),此所謂“上”指明熹宗也。
卷五稱“十月己醜,上召群臣于文華殿”,此所謂“上”,明思宗也。
卷二稱“歸我被掠漢人”(2頁後)“上以我師征調雲集”(4頁前),此所謂“我”指明朝也。
卷二又稱“李氏心畏敵之強”(4頁前),“敵決上流”(6頁),此所謂“敵”,指滿洲也。
卷三有“王師”(9頁前)、“大兵”(九頁後)之稱,亦指明朝。
則此書仍以明朝為主也。
而自卷二,3頁以後,亦不見“太祖”之稱,稱建州主(11頁)、建兵(3頁後)、建人(10頁後)矣。
卷四稱“建州國汗疽發于背殂,立第四子為汗”(12頁後),卷五稱“四王子改國号曰清,改元崇德”(20頁後),卷六稱“四王子以大衆築義州”(2頁前),不稱清太宗也;而卷六,14頁忽見”清太宗以痰疾殂于沈陽。
” 據此,可見太祖、太宗之稱,乃後來追改,倉促從事,遂不能全。
改者為誰,彭氏欤,非彭氏欤? 書中卷六紀事迄于崇祯十七年三月,卷七《李成梁傳》有“烈皇帝追念成梁功,錄其孫&hellip&hellip”(12頁前)雲雲,可以觇著書之時。
卷七《劉策傳》有“昔餘遊南昌,父老言劉将軍長不滿七尺”,可以考作者是否為彭孫贻。
再查諸家藏書目,有無此書抄本、卷數。
凡此均可作史料外部批判之資料。
1958.1.10、1.11 14.《榖山筆麈》 《榖山筆麈》十八卷,明刻,清補本。
首頁題“榖山于文定公筆麈”下題“本衙藏闆。
”每卷卷首亦題“榖山筆麈”,惟闆心題“筆塵”,序文同。
案:《明史》九七《藝文志二·史部·雜史類》:“于慎行,《榖山筆麈》十八卷”,(8頁)則稱榖山筆麈為正。
筆麈猶筆談,筆記之類;榖山,于氏自号也。
前有馮琦題辭,稱:“世言新都博而不核,弇州核而不精,博而核,核而精,餘于先生見之矣。
”(1頁) 案:新都指楊慎,弇州指王世貞,皆當時淵懿之士,而馮氏獨推重于氏。
《明史》二一七《慎行本傳》稱:“慎行學有原委,貫穿百家,神宗時,詞館中以慎行及臨朐馮琦為一時冠。
”;又傳贊稱:“慎行之博聞”。
其書《明史·藝文志》入之史部,不入子部雜家(王世貞《劄記》二卷,《宛委餘編》十九卷入雜家)或小說家(陶宗儀《辍耕錄》,楊慎《丹鉛總錄》,朱國桢《湧幢小品》入小說家),則對此書之評價亦甚高。
(《弇山堂别集》一百卷亦列史部雜史)。
又有萬曆癸醜(四十一年1613)《郭應寵叙》,每卷均題“明東阿榖山于慎著,門人福唐郭應寵編次,男于緯校梓”,則此書蓋經郭氏編訂,故叙稱:“夤緣緒言,繹條貫,敬厘為卷者十有八,為類者三十有五,實不能贊乎一詞。
”(1頁) 案:《明史》本傳,慎行于萬曆十八年由禮部尚書緻仕,家居十餘年,三十三年始起掌詹事府,居二年參機務,并辭不允乃就道,官數日卒。
《七卿表》,慎行由萬曆十七年七月任禮部尚書,十九年九月緻仕;《宰輔表二》,慎行以萬曆三十五年五月召,十一月入旋卒。
均與本傳不合。
此書蓋作于慎行家居時。
天挺1958.4.27 15.《俨山外集》 《俨山外集》四十卷,明陸深撰。
深,字子淵,官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谥文裕。
明嘉靖刊本,訂八冊,白棉紙,白口,題俨山外集卷幾,白口上題傳疑錄上等書名。
索價四百元。
此今日書價之尤昂者。
嘉靖乙巳(二十四年,1545)徐獻忠序(三頁) 《俨山外集》目錄(五頁) 第一帙卷一傳疑錄上(十一頁)卷二傳疑錄下(十七頁) 卷三河汾燕閑錄上(十頁)卷四河汾燕閑錄下(十一頁) 卷五春風堂随筆(九頁) 第二帙卷六聖駕南巡日錄(十四頁)卷七大駕北還錄(七頁) 卷八淮封日記(八頁)卷九南遷日記(十七頁) 卷十知命錄(七頁) 第三帙卷十一金台紀聞上(七頁)卷十二金台紀聞下(七頁) 卷十三願豐堂漫書(四頁)卷十四谿山餘話(十頁) 卷十五玉堂漫筆上(八頁)卷十六玉堂漫筆中(八頁) 卷十七玉堂漫筆下(七頁) 第四帙卷十八停骖錄(五頁)卷十九續停骖錄上(十三頁) 卷二十續停骖錄中(十三頁) 卷二十一續停骖錄下(十六頁) 卷二十二科場條貫(四頁) 第五帙卷二十三豫章漫抄一(九頁)卷二十四豫章漫抄二(九頁) 卷二十五豫章漫抄三(八頁)卷二十六豫章漫抄四(八頁) 卷二十七中和堂随筆上(十頁) 卷二十八中和堂随筆下(七頁) 第六帙卷二十九史通會要上(十七頁)卷三十史通會要中(九頁) 卷三十一史通會要下(九頁)卷三十二平胡錄(十三頁) 卷三十三春雨堂雜抄(九頁) 第七帙卷三十四同異錄上(十九頁)卷三十五同異錄下(十六頁) 卷三十六蜀都雜抄(十二頁)卷三十七古奇器錄附江東 藏書目錄小序(五頁) 第八帙卷三十八書輯上(二十二頁)卷三十九書輯中(二十頁) 卷四十書輯下(九頁) 嘉靖乙巳何良俊後序(五頁) 一帙釘一冊,每冊末頁正文之後有“雲間陸深子淵著”,“不肖孤楫泣血校刻”兩行。
每卷首尾上題某某書,下題俨山外集卷第幾。
書藏劉明揚家。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讀一過。
藻玉堂王某來。
其中多種已見各叢書,購之無益。
1958.8.24 16.《續大事記》 《廣陽雜記》卷四:“南浔朱相公,有《大事記》、《大政記》二書,舊已有版,莊氏因此以成明史賈禍者也。
更有《續大事記》三卷,皆逆案以來事。
南浔與蒲州交好。
蒲州當國時,一一錄記以成此書。
更有列傳數千紙,皆未流布。
南浔之孫與陶子師交好,已許借鈔矣。
《明史》又獲此秘本,不啻貧兒忽發覆藏也。
”(27頁) 案:南浔:朱國祯,天啟三年正月至天啟四年十二月為大學士。
蒲州:韓爌,萬曆四十八年八月至天啟四年十一月為大學士。
上文有誤。
子師:陶元淳。
1954.12.16 17.《三朝紀略》 《廣陽雜記》卷四:“顧景範家有書曰《三朝紀略》,紀泰昌、天啟、崇祯也。
未知出何人手,言記載甚詳。
”(27頁) 18.明清史史料(總集) 《掌故叢編》一至十期,故宮博物院。
《文獻叢編》一至卅六期,故宮博物院。
《史料旬刊》一至四十期,故宮博物院。
《明清史料》三編各十冊,中央研究院、商務印書館。
《整理明清史檔案報告》,北京大學,北大日刊附刊本。
三、國外著述《朝鮮實錄》 《朝鮮實錄》:朝鮮官書,其中涉及明代與清代建國前事迹甚多,半為明清兩代官書削而不載者,可資參證。
有印本,北平圖書館有。
孟森據之以著《明元清系通紀》;吳晗亦有摘抄,凡八十冊,與孟森氏注意之點微有不同。
第二編 自元末至明武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