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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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異’。

    《訂補》雲:‘《孔叢子·居衛篇》雲:“殷王帝乙之時,王季以功,九命作伯。

    ”與此又異。

    ’是王季為牧師有武乙、文丁、帝乙三說,武乙、文丁兩說當屬荀勖、和峤與束皙釋文之異。

     [三三]《竹書紀年》曰: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太丁七年,(又伐克始呼之戎)。

    《通鑒外紀》卷二 案:《通鑒外紀》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三四]《竹書紀年》曰:(太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太丁十一年,周伐翳徒戎。

    《通鑒外紀》卷二 案:《帝王世紀》:‘太丁之世,王季伐諸戎。

    ’(《通鑒前編》卷五注引》與《紀年》合。

     [三五](《紀年》):文丁殺季曆。

    《晉書·束皙傳》 《紀年》雲:文丁殺周王雲雲。

    《北堂書鈔》卷四一政術部 《汲冢書》曰:文丁殺季曆。

    《史通·疑古》 《竹書紀年》:文丁殺季曆。

    《史通·雜說上》 案:《訂補》雲:‘《書鈔》标目為“殺季曆”,……則原文當為“文丁殺周王季曆”。

    ’是。

     《呂氏春秋·首時》:‘王季曆困而死,文王苦之。

    ’高誘注:‘王季曆,文王之父也。

    勤勞國事,以至薨沒,故文王哀思苦痛也。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卷一四雲:‘《晉書·束皙傳》引《竹書紀年》,稱季曆為殷王文丁所殺,與《史記·周本紀》及此注不同。

    ’(案《周本紀》雲:‘季曆立,是為公季。

    公季修古公遺道,笃于行義,諸侯順之。

    公季卒,子昌立。

    ’)《呂氏春秋》所記,與《史記·周本紀》等傳說不同,高注依《史記》為說,與正文更了不相應。

    《史記·龜策列傳》:‘(纣)殺周太子曆,囚文王昌。

    ’索隐:‘按“殺周太子曆”,文在“囚文王昌”之上,則近是季曆。

    季曆不被纣誅,則其言近妄,無容周更别有太子名曆也。

    ’《列傳》所述亦即文丁殺季曆事。

    ‘太子’二字為‘季’字之訛,‘季’上部‘禾’與‘太’字形近,校勘學上二字合為一字,或一字析為二字,其例極多。

    原文當為‘殺周季曆’,後世以季曆不能為纣所殺,因析‘季’為‘太子’二字。

    ‘索隐’指出‘文在“囚文王昌”之上,則近是季曆’,是。

    《龜策列傳》為褚少孫‘問(太蔔官)掌故文學長老習事者’所補,文丁誤為纣,當為傳說之誤。

     [三六]《紀年》曰:帝乙處殷。

    二年,周人伐商。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尚書》《酒诰》、《多士》、《多方》皆作‘帝乙’。

    金文《○其卣》(帝辛時器)作‘文武帝乙’。

     [三七]《紀年》曰:帝辛受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尚書·牧誓》:‘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

    ’孫星衍雲:‘史遷作殷王纣。

    ……史公作纣者,《漢書·五行志》亦作纣。

    凡今文俱作纣,古文或作受。

    ’(《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一一《牧誓》) [三八]臣瓒曰:《汲郡古文》:畢西于豐三十裡。

    《漢書·劉向傳》注 案:《存真》、《輯校》據金履祥《通鑒前編》引《紀年》,列有‘六年,周文王初禴于畢’一條。

    《前編》卷五雲:‘《竹書紀年》曰: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畢。

    ’金氏宋末元初人,未能見古本《紀年》,其所引或為當時輯錄之本,此不入輯。

    《新唐書·曆志》:‘後六百一算至纣六祀,周文王初禴于畢。

    ’文字與金氏所引同,《輯校》謂此‘雖不着所出,當本《紀年》’。

    《漢書·劉向傳》:‘文、武、周公葬于畢。

    ’臣瓒即引此《汲郡古文》之語為注,似古本《紀年》有文王葬畢之語,(今本《紀年》有‘周文王葬畢,畢西于豐三十裡’。

    )存此志疑。

     [三九]《汲冢古文》曰:殷纣作瓊室,立玉門。

    《文選·東京賦》注 《汲郡地中古文冊書》曰:纣作瓊室,立玉門。

    《文選·吳都賦》注 案:《存真》雲:‘《世紀》:“纣造傾宮,作瓊室,七年乃成。

    ”《六韬》:“纣作瓊室、鹿台。

    ”《呂覽》:“作為璇室,築為傾宮。

    ”《韓非子》:“文王見詈于玉門,顔色不變。

    ”《賈子》:“纣死棄玉門之外。

    ”’ [四0]《紀年》曰:帝辛受時,天大曀。

    《開元占經》卷一0一 案:《存真》作‘周大曀’,《輯校》改‘周’為‘天’。

    《訂補》雲:‘朱本作“周大曀”,次在“帝辛受居殷”後。

    案徐文靖、郝懿行、陳逢衡、雷學淇等引此條皆作“周大曀”。

    今所見河南刻小字本《占經》則作“天大曀”,王氏當即據此。

    然疑舊抄本必有作“周大曀”者,故諸家書所引如此。

    ’今所據恒德堂本仍作‘天大曀’。

     [四一]《汲冢紀年》曰: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

    《史記·殷本紀》集解 《紀年》曰:殷自成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

    《文選·六代論》注 《汲冢紀年》曰: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

    《通鑒外紀》卷二 案:《史記·殷本紀》所引‘用歲四百九十六年’,日本高山寺藏古抄本(《吉石盦叢書》影印)‘用’作‘周’。

     《晉書·束皙傳》:‘(《紀年》)夏年多殷。

    ’夏年為四百七十一年,而殷年為四百九十六年,非‘夏年多殷’,而是殷年多夏,與束皙語不合。

    《存真》雲:‘案《束皙傳》雲:“夏年多殷。

    ”今據諸書所引,仍殷年多夏,未詳。

    ’疑今所見《紀年》夏殷年數,為和峤、荀勖所釋,故與束皙之語不合。

     《存真》雲:‘《易緯·稽覽圖》亦雲:“殷年四百九十六”,與此同。

    ’今所見《稽覽圖》,收《古經解彙函·易緯八種》,稱鄭康成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