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紀

關燈
史·國名紀》亦雲爾。

    然則今本《紀年》雲:“盤庚七年,應侯來朝”,或是《竹書》本文,但未見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次于前條案語中。

    《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現姑從《存真》。

     [二二]《紀年》曰:小辛頌即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辛’。

     [二三]《紀年》曰:小乙斂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乙’。

     [二四]《紀年》曰:祖庚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曜’,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躍’。

     甲骨文作‘且(祖)庚’。

     [二五]《紀年》曰:帝甲載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帝祖甲’,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帝甲’。

     《尚書·無逸》作‘祖甲’。

    《國語·周語下》:‘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韋昭注:‘至纣七世而亡也。

    ’祖甲至纣正當七世,是‘帝甲’即‘祖甲’。

    《史記·殷本紀》:‘祖甲立,是為帝甲。

    ’(《吉石盦叢書》影印日本高山寺藏古鈔本《殷本紀》作‘帝祖甲’)《三代世表》作‘帝甲’。

    甲骨文作‘且(祖)甲’。

     [二六]《紀年》曰:馮辛先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世本》作‘祖辛’(《史記·三代世表》索隐引)。

    《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作‘□辛’。

    《世表》索隐:‘或作馮辛’,是唐代一本有作‘馮辛’者,《漢書·古今人表》亦作‘馮辛’。

    《帝王世紀》作‘憑辛’(《史記·殷本紀》索隐引),‘憑辛’即‘馮辛’。

    甲骨文作‘且(祖)辛’。

     [二七]《紀年》:庚丁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康且(祖)丁’或‘康丁’,郭沫若同志雲:‘康祖丁或作康丁,羅振玉雲:“《史記》作庚丁,為康丁之訛,商人以日為名,無一人兼用兩日者。

    ”’(《蔔辭通纂》考釋頁一五) [二八]《紀年》曰:武乙即位,居殷。

    三十四年,周王季曆來朝,武乙賜地三十裡,玉十獴,馬八疋。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武且(祖)乙’,晚殷金文《肄○》(《三代吉金文存》六·五二·二)、《豐彜》(《薛氏鐘鼎彜器□識》二·三八)作‘武乙’。

     [二九]《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

    《後漢書·西羌傳》注 《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俘狄王。

    《通鑒外紀》卷二 案:‘西落鬼戎’即甲骨文、西周金文及《易》、《詩》等典籍之‘鬼方’,詳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見《觀堂集林》)等書。

    《易·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昔人多以為系武丁時事,與《既濟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

    《尚書·召诰》:‘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

    ’《大诰》:‘天休于甯(文)王,興我小邦周。

    ’周人稱殷為‘大國’,自稱‘小邦’。

    因此,‘有賞于大國’,即有賞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

    《詩·魯頌·閟宮》:‘不虧不崩,不震不騰。

    ’鄭箋:‘震、騰,皆謂僭踰相侵犯。

    ’《易》之‘震’,亦當作如是解。

    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舉出擊,曆時三年,始獲勝利,報捷于殷,複得殷王之賜。

    《未濟》爻辭所述史實當如此,與《紀年》同,且可互證。

     [三0]《竹書紀年》曰: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太丁二年,(周公季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通鑒外紀》卷二 案:《後漢書·西羌傳》注及《太平禦覽》引《紀年》作‘太丁’,《晉書·束皙傳》及《史通》《疑古》、《雜說》二篇引《紀年》及《汲冢書》,皆作‘文丁’。

    《史記·殷本紀》作‘太丁’。

    《帝王世紀》:‘帝文丁,一曰大丁。

    ’(《禦覽》卷八三引)甲骨文作‘文武丁’,當以作‘文丁’為是。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一四雲:‘《淮南子·墬形訓》曰:“汾出燕京。

    ”高誘注雲:“燕京,山名也,在太原汾陽,水所出。

    ”《十三州志》曰:“汾出武州之燕京山。

    ”(《水經注》六)《水經》曰:“汾水出太原汾縣北管涔山。

    ”郦注雲:“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

    ”……據此,是燕京之山當殷末政衰為戎所據。

    ’ [三一]《紀年》曰:太丁三年,洹水一日三絕。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洹水在殷都之旁。

    甲骨文有‘洹其乍(作)茲邑禍’(《殷虛書契續編》四·二八·四)。

    謂洹水泛濫,殷都受災,此武丁時所蔔。

    ‘其雜于洹泉大三牢,宜○’(《殷虛文字甲編》九0三)。

    謂以牛羊雜祭于洹水,祈其不為災禍,此武乙、文丁時所蔔。

    洹水固可以泛濫,亦可以因旱而絕流,此次祭祀洹水,與《紀年》所記‘洹水一日三絕’,可能為一事。

     [三二]《竹書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

    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文選·典引》注 《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伐餘無之戎,克之。

    太丁命公季為牧師)。

    《通鑒外紀》卷二 案:《通鑒外紀》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存真》雲:‘《文選·典引》注稱《紀年》雲: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案:據《後漢書·西羌傳》則牧師之命在太丁四年,李善誤也,故不錄。

    ’《輯校》引《文選》注,亦認為‘與此(詩銘案:指《後漢書·西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