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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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國名紀》亦雲爾。
然則今本《紀年》雲:“盤庚七年,應侯來朝”,或是《竹書》本文,但未見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次于前條案語中。
《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現姑從《存真》。
[二二]《紀年》曰:小辛頌即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辛’。
[二三]《紀年》曰:小乙斂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乙’。
[二四]《紀年》曰:祖庚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曜’,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躍’。
甲骨文作‘且(祖)庚’。
[二五]《紀年》曰:帝甲載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帝祖甲’,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帝甲’。
《尚書·無逸》作‘祖甲’。
《國語·周語下》:‘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韋昭注:‘至纣七世而亡也。
’祖甲至纣正當七世,是‘帝甲’即‘祖甲’。
《史記·殷本紀》:‘祖甲立,是為帝甲。
’(《吉石盦叢書》影印日本高山寺藏古鈔本《殷本紀》作‘帝祖甲’)《三代世表》作‘帝甲’。
甲骨文作‘且(祖)甲’。
[二六]《紀年》曰:馮辛先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世本》作‘祖辛’(《史記·三代世表》索隐引)。
《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作‘□辛’。
《世表》索隐:‘或作馮辛’,是唐代一本有作‘馮辛’者,《漢書·古今人表》亦作‘馮辛’。
《帝王世紀》作‘憑辛’(《史記·殷本紀》索隐引),‘憑辛’即‘馮辛’。
甲骨文作‘且(祖)辛’。
[二七]《紀年》:庚丁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康且(祖)丁’或‘康丁’,郭沫若同志雲:‘康祖丁或作康丁,羅振玉雲:“《史記》作庚丁,為康丁之訛,商人以日為名,無一人兼用兩日者。
”’(《蔔辭通纂》考釋頁一五) [二八]《紀年》曰:武乙即位,居殷。
三十四年,周王季曆來朝,武乙賜地三十裡,玉十獴,馬八疋。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武且(祖)乙’,晚殷金文《肄○》(《三代吉金文存》六·五二·二)、《豐彜》(《薛氏鐘鼎彜器□識》二·三八)作‘武乙’。
[二九]《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
《後漢書·西羌傳》注 《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俘狄王。
《通鑒外紀》卷二 案:‘西落鬼戎’即甲骨文、西周金文及《易》、《詩》等典籍之‘鬼方’,詳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見《觀堂集林》)等書。
《易·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昔人多以為系武丁時事,與《既濟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
《尚書·召诰》:‘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
’《大诰》:‘天休于甯(文)王,興我小邦周。
’周人稱殷為‘大國’,自稱‘小邦’。
因此,‘有賞于大國’,即有賞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
《詩·魯頌·閟宮》:‘不虧不崩,不震不騰。
’鄭箋:‘震、騰,皆謂僭踰相侵犯。
’《易》之‘震’,亦當作如是解。
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舉出擊,曆時三年,始獲勝利,報捷于殷,複得殷王之賜。
《未濟》爻辭所述史實當如此,與《紀年》同,且可互證。
[三0]《竹書紀年》曰: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太丁二年,(周公季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通鑒外紀》卷二 案:《後漢書·西羌傳》注及《太平禦覽》引《紀年》作‘太丁’,《晉書·束皙傳》及《史通》《疑古》、《雜說》二篇引《紀年》及《汲冢書》,皆作‘文丁’。
《史記·殷本紀》作‘太丁’。
《帝王世紀》:‘帝文丁,一曰大丁。
’(《禦覽》卷八三引)甲骨文作‘文武丁’,當以作‘文丁’為是。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一四雲:‘《淮南子·墬形訓》曰:“汾出燕京。
”高誘注雲:“燕京,山名也,在太原汾陽,水所出。
”《十三州志》曰:“汾出武州之燕京山。
”(《水經注》六)《水經》曰:“汾水出太原汾縣北管涔山。
”郦注雲:“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
”……據此,是燕京之山當殷末政衰為戎所據。
’ [三一]《紀年》曰:太丁三年,洹水一日三絕。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洹水在殷都之旁。
甲骨文有‘洹其乍(作)茲邑禍’(《殷虛書契續編》四·二八·四)。
謂洹水泛濫,殷都受災,此武丁時所蔔。
‘其雜于洹泉大三牢,宜○’(《殷虛文字甲編》九0三)。
謂以牛羊雜祭于洹水,祈其不為災禍,此武乙、文丁時所蔔。
洹水固可以泛濫,亦可以因旱而絕流,此次祭祀洹水,與《紀年》所記‘洹水一日三絕’,可能為一事。
[三二]《竹書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
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文選·典引》注 《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伐餘無之戎,克之。
太丁命公季為牧師)。
《通鑒外紀》卷二 案:《通鑒外紀》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存真》雲:‘《文選·典引》注稱《紀年》雲: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案:據《後漢書·西羌傳》則牧師之命在太丁四年,李善誤也,故不錄。
’《輯校》引《文選》注,亦認為‘與此(詩銘案:指《後漢書·西羌傳
然則今本《紀年》雲:“盤庚七年,應侯來朝”,或是《竹書》本文,但未見古籍援引,未敢信也。
’次于前條案語中。
《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現姑從《存真》。
[二二]《紀年》曰:小辛頌即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辛’。
[二三]《紀年》曰:小乙斂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小乙’。
[二四]《紀年》曰:祖庚躍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曜’,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躍’。
甲骨文作‘且(祖)庚’。
[二五]《紀年》曰:帝甲載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作‘帝祖甲’,所據《禦覽》為鮑刻本,影宋本作‘帝甲’。
《尚書·無逸》作‘祖甲’。
《國語·周語下》:‘帝甲亂之,七世而隕。
’韋昭注:‘至纣七世而亡也。
’祖甲至纣正當七世,是‘帝甲’即‘祖甲’。
《史記·殷本紀》:‘祖甲立,是為帝甲。
’(《吉石盦叢書》影印日本高山寺藏古鈔本《殷本紀》作‘帝祖甲’)《三代世表》作‘帝甲’。
甲骨文作‘且(祖)甲’。
[二六]《紀年》曰:馮辛先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世本》作‘祖辛’(《史記·三代世表》索隐引)。
《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作‘□辛’。
《世表》索隐:‘或作馮辛’,是唐代一本有作‘馮辛’者,《漢書·古今人表》亦作‘馮辛’。
《帝王世紀》作‘憑辛’(《史記·殷本紀》索隐引),‘憑辛’即‘馮辛’。
甲骨文作‘且(祖)辛’。
[二七]《紀年》:庚丁居殷。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康且(祖)丁’或‘康丁’,郭沫若同志雲:‘康祖丁或作康丁,羅振玉雲:“《史記》作庚丁,為康丁之訛,商人以日為名,無一人兼用兩日者。
”’(《蔔辭通纂》考釋頁一五) [二八]《紀年》曰:武乙即位,居殷。
三十四年,周王季曆來朝,武乙賜地三十裡,玉十獴,馬八疋。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甲骨文作‘武且(祖)乙’,晚殷金文《肄○》(《三代吉金文存》六·五二·二)、《豐彜》(《薛氏鐘鼎彜器□識》二·三八)作‘武乙’。
[二九]《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
《後漢書·西羌傳》注 《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俘狄王。
《通鑒外紀》卷二 案:‘西落鬼戎’即甲骨文、西周金文及《易》、《詩》等典籍之‘鬼方’,詳王國維《鬼方昆夷玁狁考》(見《觀堂集林》)等書。
《易·未濟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昔人多以為系武丁時事,與《既濟九三》之‘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同。
《尚書·召诰》:‘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
’《大诰》:‘天休于甯(文)王,興我小邦周。
’周人稱殷為‘大國’,自稱‘小邦’。
因此,‘有賞于大國’,即有賞于殷,非指殷高宗武丁伐鬼方,其事甚明。
《詩·魯頌·閟宮》:‘不虧不崩,不震不騰。
’鄭箋:‘震、騰,皆謂僭踰相侵犯。
’《易》之‘震’,亦當作如是解。
此役因鬼方入犯,周人大舉出擊,曆時三年,始獲勝利,報捷于殷,複得殷王之賜。
《未濟》爻辭所述史實當如此,與《紀年》同,且可互證。
[三0]《竹書紀年》曰: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太丁二年,(周公季伐燕京之戎,周師大敗)。
《通鑒外紀》卷二 案:《後漢書·西羌傳》注及《太平禦覽》引《紀年》作‘太丁’,《晉書·束皙傳》及《史通》《疑古》、《雜說》二篇引《紀年》及《汲冢書》,皆作‘文丁’。
《史記·殷本紀》作‘太丁’。
《帝王世紀》:‘帝文丁,一曰大丁。
’(《禦覽》卷八三引)甲骨文作‘文武丁’,當以作‘文丁’為是。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一四雲:‘《淮南子·墬形訓》曰:“汾出燕京。
”高誘注雲:“燕京,山名也,在太原汾陽,水所出。
”《十三州志》曰:“汾出武州之燕京山。
”(《水經注》六)《水經》曰:“汾水出太原汾縣北管涔山。
”郦注雲:“燕京山亦管涔之異名也。
”……據此,是燕京之山當殷末政衰為戎所據。
’ [三一]《紀年》曰:太丁三年,洹水一日三絕。
《太平禦覽》卷八三皇王部 案:洹水在殷都之旁。
甲骨文有‘洹其乍(作)茲邑禍’(《殷虛書契續編》四·二八·四)。
謂洹水泛濫,殷都受災,此武丁時所蔔。
‘其雜于洹泉大三牢,宜○’(《殷虛文字甲編》九0三)。
謂以牛羊雜祭于洹水,祈其不為災禍,此武乙、文丁時所蔔。
洹水固可以泛濫,亦可以因旱而絕流,此次祭祀洹水,與《紀年》所記‘洹水一日三絕’,可能為一事。
[三二]《竹書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
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後漢書·西羌傳》注 《紀年》曰: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文選·典引》注 《紀年》曰:太丁四年,(周伐餘無之戎,克之。
太丁命公季為牧師)。
《通鑒外紀》卷二 案:《通鑒外紀》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存真》雲:‘《文選·典引》注稱《紀年》雲:武乙即位,周王季命為殷牧師。
案:據《後漢書·西羌傳》則牧師之命在太丁四年,李善誤也,故不錄。
’《輯校》引《文選》注,亦認為‘與此(詩銘案:指《後漢書·西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