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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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綿臣也。
《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河伯仆牛,皆人姓名托寄也,見《汲郡竹書》。
《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案:《大荒東經》:‘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
’注即見《汲郡竹書》雲雲。
《存真》下條作‘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
上條‘主甲微’作‘上甲微’。
《輯校》下條作‘河伯仆牛’。
《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己,見本書附錄。
《存真》引于‘後洩二十一年’條前,《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今從《存真》。
王亥,見甲骨文與先秦典籍,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收《觀堂集林》)、吳其昌《蔔辭所見殷先公先王三續考》(《燕京學報》第十四期)及顧颉剛先生《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同上刊第六期)論證甚詳,辭繁不具引。
《訂補》雲:‘徐文靖《統箋》四、陳逢衡《集證》十二皆以仆牛為地名。
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以仆牛即服牛,論證極詳,今标點從之。
’《大荒東經》注以河伯仆牛皆為人名,與正文頗不合,疑誤,現亦從王說,河伯仆牛之間不加頓号。
[二二]《竹書紀年》曰:後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
《後漢書·東夷傳》注 《紀年》曰:帝洩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通鑒外紀》卷二 案:《存真》據《路史·後紀》卷一三注,後補‘繇是服從’四字。
據《後漢書·西羌傳》,非《紀年》之文,見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二。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注,見本書附錄。
[二三]《紀年》曰: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
立十九年。
其弟立,是為帝扃。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立十九年’,據影宋本《禦覽》,鮑刻本作‘六十九年’,《存真》、《輯校》、《訂補》所據皆鮑刻。
《路史·後紀》卷一三注亦作‘六十九’。
今姑據影宋本。
‘其弟立’七字,影宋本、鮑刻本皆作夾注,《訂補》僅以‘是為帝扃’四字為夾注。
不降,《世本》作‘帝降’(《史記·夏本紀》索隐引)。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九雲:‘九苑,國名,地系未詳。
《逸周書·王會篇》載伊尹獻令正南有“九菌”,明本或作“九瓒”,豈即此欤?’ [二四]《汲冢書》曰:胤甲居于河西,天有妖□,十日并出。
又言:本有十日,疊次而運照無窮。
《太平禦覽》卷四天部 《汲郡竹書》曰:胤甲即位,居西河,有妖孽,十日并出。
《山海經·海外東經》注 《汲冢書》曰:胤甲居西河,天有孽,日并出。
《開元占經》卷六 《紀年》曰:帝廑一名胤甲,即位居西河,天有祅孽,十日并出。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汲冢紀年》曰:胤甲即位,居西河,十日并出,其年胤甲陟。
《通鑒外紀》卷二 案:《輯校》雲:‘“又言:本有十日,疊次而運照無窮”十三字,則恐是注文。
’不入輯。
《紀年》有注,古籍無征,疑為《竹書同異》之文。
《隋書·經籍志》着錄有《紀年》十二卷,注雲:‘汲冢書,并《竹書同異》一卷。
’當為記荀勖、和峤本與束皙本之同異。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見本書附錄。
天有十日,十日并出,本為古代神話傳說。
《莊子。
齊物論》‘昔者十日并出,萬物皆焦。
’(‘焦’原作’照’,據《山海經。
海外東經》郭注引改。
)《楚辭。
招魂》:‘十日并出,流金铄石些。
’《淮南子。
本經訓》:‘逮至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
’聞一些多先生《楚辭校補》雲:‘案古言天有十日,更番運照,則一時仍隻一日,此猶常态也。
又言十日并出,則十日同時俱出,故其為熱酷烈,異于常時。
’(《聞一多全集》第二冊頁四五三》 [二五]《紀年》曰:後昊立三年(帝臯也)。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未引‘帝臯也’三字,《訂補》亦未及,蓋以為注文。
疑此為《竹書同異》之語。
《訂補》所引《路史。
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六]《紀年》曰:後發一名後敬,或曰發惠(其子立,為桀)。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其子立為桀’五字,《存真》未引,蓋以為注文,疑為《竹書同異》之語。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
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七]《紀年》雲: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再保庸會于上池,諸夷入舞。
《北堂書鈔》卷八二禮儀部 《竹書紀年》曰: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諸夷入舞。
《後漢書,東夷傳》注 (《竹書紀年》)又曰: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諸夷入舞。
《太平禦覽》卷七八0四夷部 《紀年》曰:(發)元年,(諸夷賓于王門,獻其樂舞)。
《通鑒外紀》卷二 案:孔本《書鈔》卷八二兩引《紀年》此文,一見于‘會于上池’條,一見于‘會于上池諸夷入舞’條,前條作‘保庸’,後條‘庸’字作‘墉’,其餘全同。
《存真》、《輯校》、《訂補》未指出。
又《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八]薛瓒《漢書集注》……(《汲郡古文》)又雲:……桀又居之。
《水經·巨洋水注》 臣瓒曰:……《汲郡古文》雲:……桀又居之。
《漢書·地理志》注 臣瓒雲:……《汲冢古文》雲:……桀又居之。
《史記·夏本紀》正義 《汲冢古文》雲:……桀又居之。
《史記·周本紀》正義 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郡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訂補》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九]《汲冢竹書》曰:不窋之晜孫。
《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河伯仆牛,皆人姓名托寄也,見《汲郡竹書》。
《山海經·大荒東經》注 案:《大荒東經》:‘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
’注即見《汲郡竹書》雲雲。
《存真》下條作‘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
上條‘主甲微’作‘上甲微’。
《輯校》下條作‘河伯仆牛’。
《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己,見本書附錄。
《存真》引于‘後洩二十一年’條前,《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
今從《存真》。
王亥,見甲骨文與先秦典籍,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收《觀堂集林》)、吳其昌《蔔辭所見殷先公先王三續考》(《燕京學報》第十四期)及顧颉剛先生《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同上刊第六期)論證甚詳,辭繁不具引。
《訂補》雲:‘徐文靖《統箋》四、陳逢衡《集證》十二皆以仆牛為地名。
王國維《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以仆牛即服牛,論證極詳,今标點從之。
’《大荒東經》注以河伯仆牛皆為人名,與正文頗不合,疑誤,現亦從王說,河伯仆牛之間不加頓号。
[二二]《竹書紀年》曰:後洩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
《後漢書·東夷傳》注 《紀年》曰:帝洩二十一年,加畎夷等爵命。
《通鑒外紀》卷二 案:《存真》據《路史·後紀》卷一三注,後補‘繇是服從’四字。
據《後漢書·西羌傳》,非《紀年》之文,見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二。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注,見本書附錄。
[二三]《紀年》曰:不降即位,六年,伐九苑。
立十九年。
其弟立,是為帝扃。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立十九年’,據影宋本《禦覽》,鮑刻本作‘六十九年’,《存真》、《輯校》、《訂補》所據皆鮑刻。
《路史·後紀》卷一三注亦作‘六十九’。
今姑據影宋本。
‘其弟立’七字,影宋本、鮑刻本皆作夾注,《訂補》僅以‘是為帝扃’四字為夾注。
不降,《世本》作‘帝降’(《史記·夏本紀》索隐引)。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九雲:‘九苑,國名,地系未詳。
《逸周書·王會篇》載伊尹獻令正南有“九菌”,明本或作“九瓒”,豈即此欤?’ [二四]《汲冢書》曰:胤甲居于河西,天有妖□,十日并出。
又言:本有十日,疊次而運照無窮。
《太平禦覽》卷四天部 《汲郡竹書》曰:胤甲即位,居西河,有妖孽,十日并出。
《山海經·海外東經》注 《汲冢書》曰:胤甲居西河,天有孽,日并出。
《開元占經》卷六 《紀年》曰:帝廑一名胤甲,即位居西河,天有祅孽,十日并出。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汲冢紀年》曰:胤甲即位,居西河,十日并出,其年胤甲陟。
《通鑒外紀》卷二 案:《輯校》雲:‘“又言:本有十日,疊次而運照無窮”十三字,則恐是注文。
’不入輯。
《紀年》有注,古籍無征,疑為《竹書同異》之文。
《隋書·經籍志》着錄有《紀年》十二卷,注雲:‘汲冢書,并《竹書同異》一卷。
’當為記荀勖、和峤本與束皙本之同異。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見本書附錄。
天有十日,十日并出,本為古代神話傳說。
《莊子。
齊物論》‘昔者十日并出,萬物皆焦。
’(‘焦’原作’照’,據《山海經。
海外東經》郭注引改。
)《楚辭。
招魂》:‘十日并出,流金铄石些。
’《淮南子。
本經訓》:‘逮至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
’聞一些多先生《楚辭校補》雲:‘案古言天有十日,更番運照,則一時仍隻一日,此猶常态也。
又言十日并出,則十日同時俱出,故其為熱酷烈,異于常時。
’(《聞一多全集》第二冊頁四五三》 [二五]《紀年》曰:後昊立三年(帝臯也)。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存真》、《輯校》未引‘帝臯也’三字,《訂補》亦未及,蓋以為注文。
疑此為《竹書同異》之語。
《訂補》所引《路史。
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六]《紀年》曰:後發一名後敬,或曰發惠(其子立,為桀)。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 案:‘其子立為桀’五字,《存真》未引,蓋以為注文,疑為《竹書同異》之語。
《存真》、《輯校》所引《路史。
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七]《紀年》雲: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再保庸會于上池,諸夷入舞。
《北堂書鈔》卷八二禮儀部 《竹書紀年》曰: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諸夷入舞。
《後漢書,東夷傳》注 (《竹書紀年》)又曰:後發即位,元年,諸夷賓于王門,諸夷入舞。
《太平禦覽》卷七八0四夷部 《紀年》曰:(發)元年,(諸夷賓于王門,獻其樂舞)。
《通鑒外紀》卷二 案:孔本《書鈔》卷八二兩引《紀年》此文,一見于‘會于上池’條,一見于‘會于上池諸夷入舞’條,前條作‘保庸’,後條‘庸’字作‘墉’,其餘全同。
《存真》、《輯校》、《訂補》未指出。
又《存真》、《輯校》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八]薛瓒《漢書集注》……(《汲郡古文》)又雲:……桀又居之。
《水經·巨洋水注》 臣瓒曰:……《汲郡古文》雲:……桀又居之。
《漢書·地理志》注 臣瓒雲:……《汲冢古文》雲:……桀又居之。
《史記·夏本紀》正義 《汲冢古文》雲:……桀又居之。
《史記·周本紀》正義 案:《巨洋水注》等書引《汲郡古文》雲:‘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
’《訂補》所引《路史·後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二九]《汲冢竹書》曰:不窋之晜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