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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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他的心中對這個蠻橫的力量充滿了強烈的仇恨。

    他清楚是什麼徹底耗盡了他的存款,讓他掙不到一分錢,讓他在陌生的城市身無分文,獨自伫立黃昏街頭。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他來到了舊金山,開啟了後來的幸運之旅。

    他沒有像費城的富蘭克林博士那樣嚼着廉價面包沿街前行[46],那隻是因為他連廉價面包都沒有。

    在他最黑暗的日子裡,他隻有一個簡單實用的信念,用他的話說就是堅持到底的欲望。

    他最終做到了,事業漸入佳境,掙到了一大筆錢。

    必須赤裸裸地承認,紐曼生命中的唯一目标一度就是賺錢,對他而言,這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不過就是從惡劣的機遇之中獲取财富,越多越好。

    這個理念完全充斥了他的大腦,滿足了他的想象力。

    至于錢的用途,人的生命在個人成功注入黃金雨[47]之後該如何度過,在三十五歲之前,他連想都沒想過。

    生命對他來說就是一場開放的遊戲,他玩的就是高風險。

    終于,他成功了,赢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那麼,現在他拿着這些财富幹什麼呢?他遲早要面臨這個問題,而答案就在我們的故事之中。

    不過,他隐隐約約已經有一種感覺,答案比他目前的價值觀所能想象的可能性還要多,而就在他和朋友在巴黎這個美好的角落懶洋洋打發時間時,這種感覺似乎慢慢地、令人愉快地強烈起來。

     &ldquo不過,我得承認,&rdquo他繼續說道,&ldquo在這裡我覺得自己一點兒也不聰明,我的聰明才智似乎毫無用處,我就像小孩一樣單純,随便一個小孩就可以把我哄走。

    &rdquo &ldquo噢,那就讓我來做那個小孩吧,&rdquo特裡斯特拉姆先生高興地說,&ldquo讓我帶着你,請相信我。

    &rdquo &ldquo我以前隻知道拼命工作,&rdquo他繼續說道,&ldquo卻不知道享受人生。

    這次我出國就是來享受的,但我懷疑自己都不知道該如何享受。

    &rdquo &ldquo哦,那很容易學啦。

    &rdquo &ldquo好吧,興許我可以學學,但如果是靠死記硬背,我恐怕永遠做不到。

    我意志堅強,但天分可能不在死記硬背上。

    我天生不是一個會享受的人,隻能以你為榜樣了。

    &rdquo &ldquo你說得沒錯,&rdquo特裡斯特拉姆先生說,&ldquo我想我生來就會享受生活,就像盧浮宮裡那些不朽的畫作一樣正宗。

    &rdquo &ldquo還有,&rdquo紐曼補充道,&ldquo我可不想一邊工作一邊玩樂,或者反之。

    我想要不緊不慢、好好地放松半年,就像現在這樣坐在樹下,聽着音樂。

    最重要的是,聽一些好音樂。

    &rdquo &ldquo音樂和繪畫!天啊,多麼高雅的品位!你就是我妻子所說的那種&lsquo文化人&rsquo,我可做不到。

    不過,我們可以為你找到比坐在樹下聽音樂更好的事情去做。

    首先,你得來參加俱樂部。

    &rdquo &ldquo什麼俱樂部?&rdquo &ldquo西方俱樂部,你會在那兒看到很多美國人,都是一些精英。

    你一定會玩紙牌吧?&rdquo &ldquo噢,我說,&rdquo紐曼用力大聲叫道,&ldquo你該不會是要把我困在俱樂部,讓我整天黏在紙牌桌上吧!我可不是為了這個來巴黎的。

    &rdquo &ldquo啊呀,你不就是為這個來的嘛!我記得你在聖路易斯時很喜歡打牌,那時你總是赢我。

    &rdquo &ldquo我這次是來歐洲旅遊的,盡我所能找尋它最好的一面,想要見識所有偉大的東西,幹一件聰明人幹的事。

    &rdquo &ldquo聰明人?天啊!那麼,你認為我是一個傻瓜蛋咯?&rdquo 紐曼側身坐着,手肘枕着椅背,頭倚靠在手掌上,一動不動地盯着特裡斯特拉姆先生看了會兒,臉上挂着了無生趣卻謹小慎微、有點神秘莫測但又完全友善的微笑。

    &ldquo把我引見給你的妻子!&rdquo他終于說道。

     特裡斯特拉姆先生的身子在椅中打了個激靈:&ldquo說實話,我不願意給你介紹。

    這會讓她瞧不起我的,你也會鄙視我!&rdquo &ldquo夥計,我沒有鄙視你啊!我不會鄙視任何人或任何事。

    我不是那種傲慢的人,我向你保證,我是一個沒有傲氣的人。

    這就是為什麼我願意向聰明人學習的原因。

    &rdquo &ldquo好吧,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正如巴黎人常說的,雖然我不是玫瑰,但我是玫瑰的鄰居。

    我還是可以向你介紹一些聰明人的,你知道帕卡德将軍嗎?哈奇?還有凱蒂·厄普約翰小姐?&rdquo &ldquo我願意結識這些人,拓展社交圈。

    &rdquo 特裡斯特拉姆先生似乎有些不耐煩,狐疑滿腹,瞥了紐曼一眼,然後問道:&ldquo你到底想幹什麼?你是要寫小說嗎?&rdquo 紐曼撚着嘴角的胡須,沉默了一小會兒,最後回道:&ldquo幾個月前的一天,我碰到了一件怪事。

    我當時因為一樁重要生意來到紐約,說來話長,總之就是為在股市方面使用手段占領上風,擊敗對方。

    對方曾在生意上讓我吃過蒼蠅,對此我一直耿耿于懷,怒火中燒,發誓如果有機會,也給他點兒顔色看看,用比喻說法就是讓他也把鼻子氣歪。

    那筆生意的成敗風險約為六萬美金,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