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見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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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竟將不行者冠行者之名於首,公然發賣。

    以文人著作,視為兒戲以圖利,購書者可不辨之? 異竹 竹生南地,種類甚多,然地土又各不同,如江浙大小竹筍,乃為鮮美佳蔬,而滇黔各處所生與江浙無異,其筍亦同。

    以之煮食,苦劣殊甚,不可著口。

    又如方竹,江浙偶有,而甚貴。

    滇之雲州所屬,一山之竹全方,又棕竹。

    他處絕無,而師宗、羅平之間獨產。

    粵西之北,流縣苗峒中獨出。

    湘妃、梅綠二種,古人《輿地書》內注為土產者,今日絕無,而偏生他處,比比然也。

    又聞楊大瓢先生雲:閩之德化縣,所產有葫蘆竹節,大節小如葫蘆;又有蓋竹,末大本小若蓋,生於澤中;又有千歲竹,花黃白色,實如橄欖;又周櫟園《閩遊雜記》有朱竹,尤見聞所無。

    至於此處,雖為罕見,而他處間亦有之者,不足異也。

     懺拜賢儒 昔郡中有縉紳,信奉釋老,至釋褐,因講理學,是以外有其名,實則設立鬥壇,朝夕拜禮而不替也。

    又刊刻心懺,刷印行世懺,例與釋道家無異。

    維拜時稱誦俱聖門十哲、四配,以及各先賢先儒而已。

    此懺據稱為杜真君所傳,但杜何以不傳於僧道,而傳於此人?理學之人又何為刊闆以行?孟子曰:「能言拒楊墨者,聖人之徒也。

    」今援儒而入於異端,可為理學乎?此與雲南邪教張保太幾希矣! 五松園 吳郡名園甚多,古之佳,而大者如錢氏之南園、朱勔之同樂園、及禦史王所臣之拙政園等,俱成瓦礫矣。

    城外者毀敗更易,勝國徐冏鄉園林不過二三百年,亦久無蹤影。

    若非瑞雲峰在,遺址茫不知為何處也,幸而存者尚有幾處,如城北王氏之歸田園、城東顧氏之鳳池園,至閶門外之七松草廬,雖為俗夫伐去古松,而規模猶在。

    又近日,趙氏重葺之舊園,均屬有名而非彈丸俗地,然總不及任蔣橋東偏之五松園,即俗稱「獅子林」為最。

    五松者園,有松五株,皆生石上,故以為名。

    或謂元至正二年,僧維則聚奇石建造,非也。

    歐陽元〈(元人)〉記雲:其地本前代貴家,別業至正二年壬午,天如禪師之門人結屋,以居其師焉。

    則非創自僧家可知。

    其所建佛寺在園之南,額曰「菩提正宗」,迨後改名「獅林寺」。

    予考舊跡,昔潘元紹曾居於此,前後左右皆其第宅園林,至今名為「潘氏巷」。

    潘乃張士誠之婿,張踞蘇州,潘為偽浙江行省左丞,富貴奢靡近代罕有。

    元季有名,文墨之士頗為羅緻。

    此園原非僧寺,鄰伊第宅必為所踞。

    按其時正在結屋之後,由是復歸豪家也。

    園中位置東半多山,西半多杉山,用太湖佳石磊成,幅員不甚廣而能使之幽深曲折,雖咫尺而有遙遠之緻,誠一絕境。

    相傳為倪高士雲林堆疊,乃不知者之訛傳,但非出自後世凡手耳,偽稱為獅子林者,綠怪石狀若狻猊,參差林立而名之也。

    至郡城內外,或舊存、或新造,除前述外尚有可觀之地,獨此山石之佳,堆疊之妙超出於眾。

    聊為識之。

    〈(乾隆二十二年,上南巡江浙,聞其勝緻,於浙江回鑾,三月初十日臨幸焉。

    )〉 男服從軍 古之木蘭,以女為男,代父從軍,十二年而歸,同行者莫知其為女子,歌詩美之,典籍傳之,以其事空前絕後也。

    偶閱黃標《平夏錄》:元季,蜀之保寧城中韓氏女,年十七,遭明玉珍兵亂,慮為所掠,乃偽男子服,混處民間,既而果被虜。

    居兵伍中七年,人不知其女子也。

    後從玉珍兵,掠雲南,還遇其叔父,贖歸成都,以適尹氏,猶然處子,人皆異之,稱為「韓貞女」。

    此與木蘭事仿佛。

    可見天下之大,歲時之久,奇異非常之事,豈無同於古人乎? 花蕊夫人 凡紀述舊事,非有確據不可率書,即如後蜀「花蕊夫人」,人各一說,殊難取信。

    宋蔡絛鐵《圍山叢談》雲:花蕊夫人,蜀王建妾號小徐妃者。

    大徐妃生王衍,而小徐妃其女弟。

    在王衍時,二徐坐遊燕汙亂,亡其國。

    莊宗平蜀後,二徐隨王衍歸中國,半塗遭害焉。

    及孟氏再有蜀,傳至昶,則又一花蕊夫人,作宮詞者是也。

    國朝降下西蜀,而花蕊夫人又隨昶歸中國,昶至且十日,則召花蕊夫人入宮中,而昶遂死昌陵,後亦惑之,嘗造毐屢為患不能遂,太宗在晉邸時,數諫昌陵而未克去。

    一日,從上獵苑中,花蕊夫人在側,晉邸方調弓矢,引滿擬走獸,忽回射花蕊夫人,一箭而死。

    始所傳多偽,不知蜀有兩花蕊夫人,皆亡國,且殺其身。

    陳師道《後山詩話》雲:費氏,蜀之青城人,以才色入蜀宮,後主嬖之號「花蕊夫人」。

    效王建作《宮詞》百首。

    國亡,入備後宮,太祖聞之,召使陳詩誦其國亡,詩雲:「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那得知。

    十四萬人齊解甲,更無一個是男兒。

    」太祖悅。

    蓋蜀兵十四萬,而王師數萬爾,《能改齋漫錄》雲:徐匡璋女,納於孟昶,拜貴妃,別號「花蕊夫人」意花不足擬其色,似花蕊輕也。

    又升號慧妃,如其性也。

    王師下蜀,太祖聞其名,命別駕護送。

    陳無巳雲「姓費」,誤矣。

    元陶宗儀《輟耕錄》與《能改齋》同。

    明《詢芻錄》雲:二郎神衣黃,彈射擁獵犬,實蜀漢主孟昶像也。

    宋藝祖平蜀得「花蕊夫人」,奉昶小像於宮中,藝祖恠問,對曰:此灌口二郎神也。

    乞靈者輒應,因命傳京師,令供奉,蓋不忘昶以報之也。

    又雲:人以二郎挾彈者,即張仙也。

    二郎乃詭辭張仙。

    酈琥《彤管遺編》雲:費氏以才貌事孟昶,賜號「花蕊夫人」,及宋太祖平蜀,輸織室,以罪賜死。

    餘與《後山詩話》同。

    又雲:「徐氏,或曰即「花蕊夫人」誤也。

    徐氏,徐匡璋女,蜀破,太祖見而悅之,命別駕護送途中,作詞自解,詞曰:初離蜀道心將碎,離恨綿綿,春日如年,馬上時時聞杜鵑。

    三千宮女皆花貌,妾最嬋娟,此去朝天,隻恐君王寵愛偏。

    」本朝吳任《臣十國春秋·前蜀列傳》雲:翊聖皇太妃徐氏,耕次女,宮中稱為「花蕊夫人」亦曰小徐妃,尊為皇太妃。

    鹹康元年,隨後主降唐,行至天回驛,太妃與太後賦詩,淒惋不可聽。

    巳而秦州之禍,與太後同畢命焉。

    又《後蜀列傳》慧妃徐氏,青城人,父國璋納於後主,拜貴妃。

    別號「花蕊夫人」又,升號慧妃,常與後主登樓,以龍腦末塗扇,扇墮地為人所得。

    蜀人爭效其制,名曰:「雪香扇」。

    又後主與避暑摩訶池上,為作詞以美之,國中爭為流傳。

    徐氏長於詩,仿王建作《宮詞》百首,人多稱之。

    國亡入宋,宋太祖召使陳詩誦亡國之由,有十四萬有齊解甲,可無一個是男兒之句,太祖大悅。

    徐氏心未忘蜀,每懸後主像以祀,詭言宜子之神,自注曰『張仙挾彈圖』即後主也。

    童子為太子元喆,武土為趙廷隱。

    論曰:花蕊夫人,有言宋平蜀,別將護夫人入汴京,中道作敗節語,後竟為晉邸射死;又言以蜀俘輸織室,終得罪自盡,俱非也。

    前後蜀有兩花蕊,王蜀則導江費氏,孟蜀則徐國璋女。

    又有南唐宮人雅能詩,歸宋後目為『小花蕊』,其稱名皆同雲。

    」據是說,則王蜀之花蕊為小徐妃,即翊聖皇太妃徐氏,及導江費氏已有其二,與孟蜀之徐慧妃則三矣,何以雲兩?詳閱《王蜀列傳》並不載及導江之費,《論》內又不及小徐妃,其中豈遺忘王蜀之徐曾為立傳耶?抑導江費氏之有謬誤耶?慧妃之父,前人所述俱作匡璋,而吳獨作國璋,蓋國俗書作<口王>,必匡國相似,而吳誤以為國也。

    至於前說,傳後既毅然論曰皆非,自必別有證據矣。

    姑記之,以俟廣博者。

    至《詢芻錄》以二郎為詭辭張仙,夫二郎神擁白犬而無挾彈之形,花蕊之圖挾彈者,原因孟昶素日好彈,《宮詞》雲:「原是我王金彈子,海棠花下打流鶯是也。

    宮中供奉不便實對,是以諱言,若藝祖問時既稱為二郎神,又何以復諱二郎為張仙耶? 七姬廟 蘇州城北將及齊門,在任蔣橋之西南,俗名大楊家巷,有七姬廟,門列「七姬一節」四字匾額,乃是前明長洲令趙沂所題,人皆不知所祀何神也。

    餘閱《平吳錄》:「元至正十三年,泰州販鹽民張士誠與弟士義等殺素被淩侮之人邱義等,乃起兵據高郵等處,自稱誠王,國號大周,建元天祐,既而陷常熟,兵入郡城。

    十七年降於元,授士誠太尉。

    後明太祖遣徐達等圍姑蘇,士誠壻潘元紹出戰,歸見事急,召其妾七人諭以事勢者,皆縊死。

    潯陽張羽為《七姬權厝志》以表其烈,時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吳元年也。

    其歲八月辛巳,城破,元紹降於明,士誠被執,舁至金陵,自經死,此七姬殉節時之始末也。

    廟址係潘氏故園西一隅正屋三楹,今俗僧改為佛殿,塑七姬小像於旁室,相傳七女常於此地顯著靈異,故為立廟。

    夫貞烈乃女子之美行,即無靈異之事而崇其廟貌,以風世俗,不為過也。

    誌銘歌詩附後。

     張羽《七姬權厝志》:七姬皆良家子,事浙江行省左丞滎陽潘公,皆為側室,性格柔慧,姿容皆端麗修潔,善女紅,翦衣繡,經手皆精巧絕倫。

    事其主及夫人,皆能以禮。

    其群居和而有序,皆不為怙寵忮美之行。

    公每聞閭間婦女能以節慨自立者,歸必為語其事,皆應曰:「彼亦人為耳。

    」公笑曰:「若果能耶。

    」及外難興,敵抵境,公日臨戰。

    一日,歸召七姬,謂曰:「我受國重寄,義不顧家,脫有不宿,誡若等宜自引決,毋為人嗤也。

    」一姬跪而前曰:「主君遇妾厚,妾終無二心。

    請及君時死以報,毋令君疑也。

    」遂趨入室,以其帨自經死於戶。

    六人者亦皆相繼經死。

    公聞之曰:「若遽死耶!」實至正丁未七月五日也。

    以世難,弗克葬,及殮其屍,焚之,以其骸瘞於後圃,合為一塚。

    公還顧其封,且泣曰:「是非若所安也,行營高敝地而遷焉。

    」時以日薄故,未暇為誌。

    及踰月,始狀其事屬羽,將勒石追瘞於塚側。

    嘗觀古之史氏所載貞妃烈婦,能識節義決死生而不顧者,恒曠世而一見,今乃於一家一日而得七人焉!籲!亦奇矣哉!乃列其姓氏於石,而係之以銘:程氏,蜀郡人,年三十,生女一人生奴;翟氏,廣陵人,年二十三;徐氏,黃岡人,年二十,生女一人不惜;羅氏,濮州人,年二十二;卞氏,海陵人,年與羅氏同;彭氏,與卞氏同郡人,年與徐氏同;段氏,大寧人,年十八,其先死者也。

    公名元紹,字仲昭,實宋魏王廷美之裔,其先以避禍易今姓,未復雲。

    銘曰:生也同其天,死也同其時,而瘞又同其封。

    壤樹蕭條,匪子之宮,尚蔔高原,以永無窮。

    (宋克書,盧熊題額,時有「三絕」之稱。

    ) 陳基《群珠碎傷吳帥潘元紹眾妾作》:繡紋剌綺春纖長,蘭膏鬢瓊肌香。

    芳年豔質媚花月,三三兩兩紅鴛鴦。

    翠靴踏雲雲帖妥,海棠露濕胭脂朵。

    冶情紛作蝶戀春,新曲從翻玉連瑣。

    畫堂銀燭天沈沈,揚眉一笑輕千金。

    明珠買得綠珠心,欲揮魚腸掃妖彗。

    主君勿疑心似醉,一宵痛擊群珠碎。

    門前鐵騎嘶寒風,奇勳解使歸元戎。

     高啟《吊七姬塚》:疊玉連珠棄草根,仙遊應逐墮樓魂。

    孤墳掩夜香初冷,幾帳留春破尚溫。

    佳麗總傷身薄命,艱危末負主多恩。

    爭妍無復呈歌舞,寂寂蒼苔鎖院門。

     紅指甲 鳳仙花,一名金鳳花。

    江南最多而易生,二三月閒,下子即發萌芽。

    五月始花,赤、白、紅、紫、或赤白相閒者俱有之,花至八九月而萎。

    有一種重台者,又重台而並蒂。

    更有花開於葉上者,甚為稀罕而難於培養,結子亦不繁,多為貴重耳。

    遇七夕,婦女摘其英,搗染指甲,其色鮮紅。

    楊廉夫詩曰:「夜搗守宮金鳳蕊,十尖盡換紅鴉觜。

    閑來一曲鼓瑤琴,數點桃花汎流水。

    」但不知始於何時,嘗觀張祐《禪箏》詩雲:「十指纖纖玉筍紅,雁行斜遏翠雲中。

    」按此,則唐時已然矣。

     蜈蚣製蛇 有人行於宜興山中,風和日暖。

    忽聞有飛砂走石聲,頃見一巨蛇從草叢中來,其速如矢,至一溪中,溪水沸騰,須臾漸緩。

    又頃,水勢乃平。

    臨溪視之,但見數圍之蛇死浮水面,蛇首有物長尺許,狀如蜈蚣,躍上溪壁而去。

    昔陶宏景雲:「蜈蚣見大蛇,便緣上啖其腦。

    」此其是歟! 蛙教書 木匣中有一大蛙數小蛙,開匣則大蛙先出,小者隨之。

    出則大蛙踞中外向,小者旁列,大者鳴一聲,小蛙亦鳴一聲;大者鳴兩三聲,小蛙亦鳴兩三聲;迨後,大蛙疊鳴不已,眾小蛙亦然。

    畢,則仍如出時次序,自入匣中 竊飲醉倒 蘇郡之桃花塢,有顏姓以造酒貨賣為業,被竊賊穿壁至其酒房,飲空數罈,至天明猶醉睡於罈側,因而捕獲。

    主人見其未竊他物,即釋之。

    然其酒量可為大矣。

     一花榴樹 人家庭中有石榴樹一株,每歲止開一花。

    有一人偶至其家,見之以重價買去,為十酒杯。

    每置酒杯底即現榴花一朵,鮮麗異常,酒乾則不見。

    誠奇物也。

     稚子能奕 有好奕者,遜於國手三四子。

    一日,行經帶城橋,見一店鋪,前有七八歲許稚子對局,好奕者目之。

    稚子曰:「與我奕乎?」觀奕者見其幼而多誇,遂與之奕,不能勝,復之如故。

    此二童不知誰家子,以此幼年而藝即能勝人,亦可異哉。

     吳郡書家 本朝康熙間,吳郡書家有三:陳香泉奕禧、何義門焯、楊大瓢賓。

    陳則專學松雪,而厚實妍媚無出其右,至於骨力,雖極講究,卻其次也。

    何則專摹唐帖,鋒骨凜然,而且端楷文雅,無一軟弱之筆,摹古可為獨步,但未見自己性靈,然較尋常之筆,已稱鶴立雞群矣。

    楊則自晉至明,無不涉獵,其得力者,楷則《黃庭》、行則《聖教》專用二帖之筆,意仿各家之形勢。

    工勤力足,而無懈筆。

    不知者謂自成一家,實則專攻二帖者也。

    至於執筆之法,惟楊能懸肘撮管,排蕩不羈。

    故陳、何妙在分寸之字,而不書大者,楊則蠅頭小楷與尋丈大字一例揮灑,不以大小為難易也。

     七十二筆 康熙間,有倪來周,以書法教人。

    其訣七十有二,將側、勒、弩、策略啄磔分開,每筆另造形像若幹,而異其名,共得此數也。

    蓋書一字向背,回顧筆勢,各有自然之緻。

    何必重為此名,以誑愚蒙奚?免大方之嗤笑乎? 大雨中火災 雍正二年六月初九日申刻,大雨雷電中,火焚闕裡大成殿、寢殿、兩廡大成門:聖祖禦碑二亭、啟聖王舊殿、金白堂等處,至明日醜時方息。

     陪臣獻詩 雍正三年二月二日,兩曜合璧,五星聚於營室,有安南陪臣範謙益、阮輝閏、範廷鏡朝貢在京,獻詩三首,雲:「維斯聖德正當陽,克向天心召美祥。

    雙璧同躔輪炫燿,勝珠比次彩輝煌。

    兆開玉燭三登盛,永奠瑤圖萬世昌。

    重譯喜逢華旦會,南山釐祝壽無疆。

    」(一)「七政時齊聖建中,休祥上應紫微宮。

    重明合璧光輝麗,五緯連珠燦爛同。

    鼎盛治功昭景象,亨嘉世運兆和豐。

    欽崇仰睹芝綸煥,玉厤縣延國祚洪。

    」(二)「粹精聖德體乾行,燦爛中天吉象呈。

    青道璧懸同會合,紫垣珠集麗晶明。

    春回宇宙陶融盛,磐度基圖保治平。

    何幸微臣逢景運,九如歌祝效芹誠。

    」(三) 義狗 有友自京師回,雲:雍正三年間,有過客於西華門外曠野,遇屠者牽一黃狗,就屠客見其觳觫而哀之,向屠買放。

    屠允,遂解囊與值。

    屠見其襄金富有,既受值,又謀殺而盡攫之。

    越日,鄉保諸人見屍,報縣。

    縣令往,驗見一狗守於屍傍。

    令驗畢,狗來搖尾盤旋,如有所訴,令異之,曰:「爾知此冤乎?」狗又搖尾點頭。

    令曰:「如果知此冤,即引差役往捕殺人之人。

    」狗去,差隨之至一村落,狗入草廬內,有一人睡寤,狗向撲而齧之,役即捕獲。

    其人見狗,驚愕直吐實情。

    令以申報上司,達於朝,而明正典刑。

    遂禁屠狗者。

    (偶閱《湧幢小品》亦有如此者,可見古今之相同也。

    ) 烈婦段氏 亳州太和縣村家女段氏,年十七,姿容美麗。

    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