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書
關燈
小
中
大
聯聲勢。
夷船前來停泊,并無逞強情形,我百姓們多至千人、少至數百人,暗藏刀棍,排立港岸,以此地不準深入阻之,不與鬥狠。
靜以待之,久則自退。
一曰:查奸細。
夷人不足慮,慮土匪勾結耳。
如有私與交接者,公同拏送文武衙門。
如查出确有通夷證據者,或因夷人前來造謠乘間搶劫,應報明地方官,殺斃勿論。
一曰:選壯丁。
平日無事時,各街、各鄉除鳏寡孤獨及家無次丁外,每家各出一丁,年歲約在五十以下、二十以上,殷實紳商,各自添備,不拘定數。
先造名冊,存于各義首處,仍各自安生業,一旦有事,一呼即至;違者公罰。
至有事之日,動支口糧,或由官給、或由民捐,臨時定議,宜從優厚,事竣必渥受恩榮,即有一、二死傷者定邀褒恤,當無不奮興也。
一曰:籌經費。
防堵軍需,自有帑項,我百姓仍須儲備,同保身家。
每街、每鄉公議公正紳耆為義首,查明現在經商及田産較多者,每家每日捐錢或數百文、或數十文、或數文,一月一支,零星積存,有成數再妥議生息。
除卻防夷,不準動用。
一曰:備器械。
刀槍牌铳,家家皆有,人執一件,即成勁旅。
所慮者,夷人之炮耳。
然彼炮在船,遠不能及,我炮在岸,近而易攻。
但令大炮不能登岸,則其技已窮。
所慮者,登岸後炮隊在前耳。
我不必用炮,唯禦彼之炮,而其技亦窮。
各義首督令每家或三、兩家,置遮牌一面,以木闆高與身齊,或編竹為之。
内安鼻紐,或為長柄,如木擋式,外釘牛皮,鋪綿紙,或加網絲,或塗蔗糖,此皆台地所有而易辦者。
壯士千百人,恃此為前隊,炮火不能傷,人人膽壯,勇往向前,有進無退,一鼓而殲之矣。
台人有用棉被裹身演習技藝者,如得勇壯之人,以棉被濕水為甲,持利刃而直沖之,亦可破也。
再,探明夷人如聚衆上岸滋擾,先于附近溝港内埋伏年力壯勇數百人,各帶鍋煤墨水,将頭面、項頸及兩手塗黑,混作黑夷,分持刀铳、長矛,俟其登岸,離船漸遠,并力從中橫沖尾擊。
萬一闖入街市,各店緊閉門闆,于闆上多開數孔,不必過大,可以望外、放槍、放箭,平日仍用木闆遮隔,亦操必勝之法也。
以上各條,其大略耳。
未盡事宜,尚須大衆妥議,以期周備。
而其要在先清本原,唯其嚴鴉片之禁。
我百姓有吸煙者,與為娼同。
有賣膏者,與為盜同。
有販土者,與謀反同。
大家齊心台戒,勒限禁止,萬人一心,奸民絕而夷鬼遁,我台地百姓子子孫孫萬年太平之福也。
此約。
全台紳民公約(二) 外洋煙土,傷害中國生靈,稍有人心者,無不切齒痛恨。
我朝深仁厚澤,中外共享太平之福。
今我百姓窮者窮、死者死,而夷人發财得意,是吸煙、販煙皆助夷以害人且自害,以從夷與反叛何異?公議:自本年十一月初一日起,立限兩月,大衆洗心改悔,鹹與維新。
限滿以後,先請文武官長查察衙門内外人等,次及紳商士民。
聞夷人之計,至死不悟,為國家大患,人人得而誅之也。
此約。
全台紳民公約(三) 台北淡水、雞籠山一帶,為合境來龍,靈秀所锺,風脈攸系。
近聞有沿海奸匪,訛言山根生有煤炭,難保無偷挖、漁利之徒。
一經傷損,于全台人民不利。
合亟公立禁約,如遇前項挖煤奸徒,即行圍捕送官。
倘敢抗拒,格殺勿論。
或内地及各處商販前來購運,大衆協力阻止。
若強行開采,富者出資、貧者出力,萬人一心,為全台保護山脈。
有不遵者,公議懲罰。
此約。
複範謙庵明府書 自丁未年服阕,甫北上,奉命巡台。
瘴海迢迢,冒險前往。
祗為東省清查,着追至三萬以上,藉官俸補苴,不能望洋而返也。
癸(□)夏,閩省内地擾亂,全台為之震動,戕官陷邑,無一兵一饷接濟,萬死一生,得以易危為安,因密請另易總鎮,遽以意見不合,立挂彈章,仍責成督辦。
事平後,自具疏請罪,制軍查複,天恩高厚,洊升一階,得以内渡。
登岸,制軍複悔前言保薦,于是有引見之行。
又經奏留辦軍務年餘,再三懇辭,始于上年三月杪離閩。
行至閩、浙交界,廣信等處失守,中途又令折回堵禦。
幸而不日安定。
五月間,南旋裡門小住。
秋間,複到東省一遊。
知交落落,感慨系之。
冬月,抵京。
臘杪,奉命馳驿由汴省至歸德行營,今已兩月有餘。
年力衰頹,才識短淺,于軍務毫無把握,徒濫竽其間,目睹生民塗炭,喟然長歎而已。
連日皖、豫各獲勝仗,民不能從賊,賊又非不可為民,徒塞其流、治其末,終無完局也。
軍務倥偬,草草泐布,不盡。
答恽次山同年書 午帥一到,為一大轉機。
近已逼近賊巢,豫境漸已肅清。
連接捷音,民情更為安帖。
此時大局,兼撫為剿,與午帥心心相印、語語投機,或可或否,總求一是,而無我之見存。
前在閩時,與陳頌南侍禦共事行間甚久,其蹇谔剛直,兩人相似,而虛衷協和則從同。
夫而後,知萬事非得人不理也。
歸郡情形,誠如來緘所雲,下藥病已成,又不能通盤籌劃,支支節節為之,遂至束手無策。
幹奉谕以山東情形素熟,駐防劉口,激勵鄉團,以資扼守;已兩月有餘。
歸郡東南一片,盡成焦土;專恃西北蓄聚,接濟軍民。
東省雖有勾結之謠,而南不北來、北不南應。
巨、濮一帶,間有蠢動,旋即撲滅。
曹單毘連各境及蕭砀與永夏交界之區,自二月以後,均尚粗安。
幹初到,不能知彼知此,言守而不敢言戰。
且與舊遊之地相近,士民亦尚見信。
合豫東連界各莊,勸其整團,先後曾經點驗者,約可得萬餘人。
無事耕市如常,各自為守;有警則給資調用,而不遠征。
近來漸見有勇,或不至聞風齊遁。
昨往曹屬一行,附近豫境各莊,麥秋中稔,比戶登場。
又得時雨沾足,蚩蚩者大有生機矣。
善後之策,必須專力于撫。
候搗穴捦渠,方可計及。
預拟一稿,可否與子懷、雪帆諸先生密商。
自内而外,順而且易,然須慎之又慎,勿令好功者借口于一言之偾事也。
再,三省官兵連勝,民團即為之一振。
被害已久,如解倒懸,乘勢之易而事半功倍。
然從賊者,亦從倒懸中來,專用重典,終不得了。
各鄉團有盤獲逸匪送營者,非萬無可寬,不即正法。
先後共斬十餘人,鄉民争磔其屍而噬其肉,亦有追獲自行格殺者。
皆因官軍得勝,而民氣為之一伸。
各巢死守益堅,密谕明曉紳耆,果系被脅勉從,乘間逸出,暫停捕拏,自此散歸者甚夥。
然欲安其反側,非奉明文,人心不能大定。
昔台灣之亂,欽奉谕旨招安,海外梗頑,且喁喁向化。
況腹地子民,非言語不通者。
史忠正公雲:得一賢令,如得精兵三千;得一賢守,如得精兵一萬。
所望賢守令守經勿滞、用權得中而已。
率泐再布,不盡欲言。
寄舒自庵觀察書 山左别後,于甲辰夏間舟次吳門,得以暢叙一夕,并承厚誼殷拳,至今紉感。
以後宦轍分馳,尺素偶通,而緣悭一面。
記得海外曾接惠書并新刊各種文集,似已在歸田之後矣。
今夏到浙,談及曆任監司,而于兄則無不切去思之感。
烽煙四起,魚雁難通,徒深耿結。
嗣聞曾至武林小憩,避亂東遊。
矍铄如常,但須扶杖而行。
東省人來,詢悉暫隐鵲華,尚未知侄兒就近分符,得以常侍左右。
七月十九日,何大使來谒,捧誦賜函,慰悉一切。
十餘年渴忱稍纾,而不能聚首接膝為恨。
清查之案,八月屆滿,現任不能再展,尚短九竿有零,統計已解至六分以上,能否減議,隻可聽之。
小棠在河南軍中時,函劄常通,伊家居老境尚佳。
幹為此項未完,戎馬風濤,萬死一生。
然尚留此命,昔之所謂桑宏羊者,而今安在哉?甘受官虧之議,坐待囹圄;不犯貪墨之誅,有玷清白。
自東省章程一出,欲為廉吏而不能者多矣。
事到無可如何,唯有一死。
否則,斂怨于民,遇變祗有一走。
此皆會計刻核之功效,言之可為長太息也。
前在台時,不言功而獲咎,添出無限周折;諒已早有所聞。
幸而生還,仍至曆下一遊,夢不到此。
出都後,由豫而皖,仍由皖而豫,自以為聽天位置。
嘗寄語小棠雲:未必得生生更好,未必便死死亦佳。
今正在亳州營中,忽奉恩谕,移臬之江,并敕即赴新任。
由汴入淮,遶道裡門。
小兒及孤侄,家墊課讀,尚茁壯無恙。
稍稍部署數日,即挂帆渡江,由蘇至杭。
四月二十日,履任視事。
積案如山,自軍興以來,未嘗問及。
開限審招,清厘匪易。
加以三面籌防,羽書絡繹,警報頻來。
自無安枕之日。
然較之海外一島,孤立宋營,一面獨當,已如在天上。
一切得失,當可弗計,活一日、過一日而已。
常、玉毗連衢防尚屬苟安,而徽、婺情形又緊,邊界依舊戒嚴。
祁、婺一帶,久為賊徑,來去自如,所恃江南日見起色,饷項擴充。
句、溧收複,雖瓜鎮一時未能得手,而賊之大勢漸衰。
江左右時有捷報,或不至任其橫行如入無人之境。
廣信一路,近尚無事,閩境以次平定。
上海數邑,仍有土匪屯踞。
制軍凱旋回省,想大局無妨。
此亦浙省官民之幸。
夏間,餘杭、臨安有匪徒拒斃兵勇之案,旋即捕獲首要各犯正法,安堵如故。
麥秋甚好,蠶絲倍收,交秋稍旱,處暑後大雨連朝,不至荒歉。
先顧民食,再講軍糧。
惟自七月望後,飓風大作,山水奔注,海潮泛隘,海塘修費久缺為可虞耳。
抵任四月有餘,公事尚順,孱軀亦可耐勞;而齒豁頭童,須鬓如雪矣。
小兒年甫十三,六經、四書已讀畢,初作詩文,尚非無竅;咫尺水鄉,并未挈之來署。
知念并及。
紙短情長,臨颕依依不盡。
寄史公亮觀察書 前在宋營,接到途次手書,欣悉海上歸來,吳中往返,料量大事已畢,有廬州之行。
當即縷複一緘,荊棘載途,不知沈杳何所?皖營人來探詢,未得淮信為怅。
八月初旬,接到宿州來函,快慰無似。
頭銜疊晉,翠羽寵光,皆不足為足下賀;從此建非常之功、立不朽之業,非獨桑梓一隅恃為長城也。
每憶先大人共事多年,海外分手,時見其郁郁未展素志,至今猶有「英雄淚滿襟」之歎。
善繼述如足下,知九原當含笑矣。
入觐似不宜遲,留營亦理正言順,不次超遷,非必須三接以後。
粵東之行,必當卻之。
浙省三面籌防,徽警未已,加以飓風蛟水,災害并至,奈何!草草裁複,不盡欲言。
夷船前來停泊,并無逞強情形,我百姓們多至千人、少至數百人,暗藏刀棍,排立港岸,以此地不準深入阻之,不與鬥狠。
靜以待之,久則自退。
一曰:查奸細。
夷人不足慮,慮土匪勾結耳。
如有私與交接者,公同拏送文武衙門。
如查出确有通夷證據者,或因夷人前來造謠乘間搶劫,應報明地方官,殺斃勿論。
一曰:選壯丁。
平日無事時,各街、各鄉除鳏寡孤獨及家無次丁外,每家各出一丁,年歲約在五十以下、二十以上,殷實紳商,各自添備,不拘定數。
先造名冊,存于各義首處,仍各自安生業,一旦有事,一呼即至;違者公罰。
至有事之日,動支口糧,或由官給、或由民捐,臨時定議,宜從優厚,事竣必渥受恩榮,即有一、二死傷者定邀褒恤,當無不奮興也。
一曰:籌經費。
防堵軍需,自有帑項,我百姓仍須儲備,同保身家。
每街、每鄉公議公正紳耆為義首,查明現在經商及田産較多者,每家每日捐錢或數百文、或數十文、或數文,一月一支,零星積存,有成數再妥議生息。
除卻防夷,不準動用。
一曰:備器械。
刀槍牌铳,家家皆有,人執一件,即成勁旅。
所慮者,夷人之炮耳。
然彼炮在船,遠不能及,我炮在岸,近而易攻。
但令大炮不能登岸,則其技已窮。
所慮者,登岸後炮隊在前耳。
我不必用炮,唯禦彼之炮,而其技亦窮。
各義首督令每家或三、兩家,置遮牌一面,以木闆高與身齊,或編竹為之。
内安鼻紐,或為長柄,如木擋式,外釘牛皮,鋪綿紙,或加網絲,或塗蔗糖,此皆台地所有而易辦者。
壯士千百人,恃此為前隊,炮火不能傷,人人膽壯,勇往向前,有進無退,一鼓而殲之矣。
台人有用棉被裹身演習技藝者,如得勇壯之人,以棉被濕水為甲,持利刃而直沖之,亦可破也。
再,探明夷人如聚衆上岸滋擾,先于附近溝港内埋伏年力壯勇數百人,各帶鍋煤墨水,将頭面、項頸及兩手塗黑,混作黑夷,分持刀铳、長矛,俟其登岸,離船漸遠,并力從中橫沖尾擊。
萬一闖入街市,各店緊閉門闆,于闆上多開數孔,不必過大,可以望外、放槍、放箭,平日仍用木闆遮隔,亦操必勝之法也。
以上各條,其大略耳。
未盡事宜,尚須大衆妥議,以期周備。
而其要在先清本原,唯其嚴鴉片之禁。
我百姓有吸煙者,與為娼同。
有賣膏者,與為盜同。
有販土者,與謀反同。
大家齊心台戒,勒限禁止,萬人一心,奸民絕而夷鬼遁,我台地百姓子子孫孫萬年太平之福也。
此約。
全台紳民公約(二) 外洋煙土,傷害中國生靈,稍有人心者,無不切齒痛恨。
我朝深仁厚澤,中外共享太平之福。
今我百姓窮者窮、死者死,而夷人發财得意,是吸煙、販煙皆助夷以害人且自害,以從夷與反叛何異?公議:自本年十一月初一日起,立限兩月,大衆洗心改悔,鹹與維新。
限滿以後,先請文武官長查察衙門内外人等,次及紳商士民。
聞夷人之計,至死不悟,為國家大患,人人得而誅之也。
此約。
全台紳民公約(三) 台北淡水、雞籠山一帶,為合境來龍,靈秀所锺,風脈攸系。
近聞有沿海奸匪,訛言山根生有煤炭,難保無偷挖、漁利之徒。
一經傷損,于全台人民不利。
合亟公立禁約,如遇前項挖煤奸徒,即行圍捕送官。
倘敢抗拒,格殺勿論。
或内地及各處商販前來購運,大衆協力阻止。
若強行開采,富者出資、貧者出力,萬人一心,為全台保護山脈。
有不遵者,公議懲罰。
此約。
複範謙庵明府書 自丁未年服阕,甫北上,奉命巡台。
瘴海迢迢,冒險前往。
祗為東省清查,着追至三萬以上,藉官俸補苴,不能望洋而返也。
癸(□)夏,閩省内地擾亂,全台為之震動,戕官陷邑,無一兵一饷接濟,萬死一生,得以易危為安,因密請另易總鎮,遽以意見不合,立挂彈章,仍責成督辦。
事平後,自具疏請罪,制軍查複,天恩高厚,洊升一階,得以内渡。
登岸,制軍複悔前言保薦,于是有引見之行。
又經奏留辦軍務年餘,再三懇辭,始于上年三月杪離閩。
行至閩、浙交界,廣信等處失守,中途又令折回堵禦。
幸而不日安定。
五月間,南旋裡門小住。
秋間,複到東省一遊。
知交落落,感慨系之。
冬月,抵京。
臘杪,奉命馳驿由汴省至歸德行營,今已兩月有餘。
年力衰頹,才識短淺,于軍務毫無把握,徒濫竽其間,目睹生民塗炭,喟然長歎而已。
連日皖、豫各獲勝仗,民不能從賊,賊又非不可為民,徒塞其流、治其末,終無完局也。
軍務倥偬,草草泐布,不盡。
答恽次山同年書 午帥一到,為一大轉機。
近已逼近賊巢,豫境漸已肅清。
連接捷音,民情更為安帖。
此時大局,兼撫為剿,與午帥心心相印、語語投機,或可或否,總求一是,而無我之見存。
前在閩時,與陳頌南侍禦共事行間甚久,其蹇谔剛直,兩人相似,而虛衷協和則從同。
夫而後,知萬事非得人不理也。
歸郡情形,誠如來緘所雲,下藥病已成,又不能通盤籌劃,支支節節為之,遂至束手無策。
幹奉谕以山東情形素熟,駐防劉口,激勵鄉團,以資扼守;已兩月有餘。
歸郡東南一片,盡成焦土;專恃西北蓄聚,接濟軍民。
東省雖有勾結之謠,而南不北來、北不南應。
巨、濮一帶,間有蠢動,旋即撲滅。
曹單毘連各境及蕭砀與永夏交界之區,自二月以後,均尚粗安。
幹初到,不能知彼知此,言守而不敢言戰。
且與舊遊之地相近,士民亦尚見信。
合豫東連界各莊,勸其整團,先後曾經點驗者,約可得萬餘人。
無事耕市如常,各自為守;有警則給資調用,而不遠征。
近來漸見有勇,或不至聞風齊遁。
昨往曹屬一行,附近豫境各莊,麥秋中稔,比戶登場。
又得時雨沾足,蚩蚩者大有生機矣。
善後之策,必須專力于撫。
候搗穴捦渠,方可計及。
預拟一稿,可否與子懷、雪帆諸先生密商。
自内而外,順而且易,然須慎之又慎,勿令好功者借口于一言之偾事也。
再,三省官兵連勝,民團即為之一振。
被害已久,如解倒懸,乘勢之易而事半功倍。
然從賊者,亦從倒懸中來,專用重典,終不得了。
各鄉團有盤獲逸匪送營者,非萬無可寬,不即正法。
先後共斬十餘人,鄉民争磔其屍而噬其肉,亦有追獲自行格殺者。
皆因官軍得勝,而民氣為之一伸。
各巢死守益堅,密谕明曉紳耆,果系被脅勉從,乘間逸出,暫停捕拏,自此散歸者甚夥。
然欲安其反側,非奉明文,人心不能大定。
昔台灣之亂,欽奉谕旨招安,海外梗頑,且喁喁向化。
況腹地子民,非言語不通者。
史忠正公雲:得一賢令,如得精兵三千;得一賢守,如得精兵一萬。
所望賢守令守經勿滞、用權得中而已。
率泐再布,不盡欲言。
寄舒自庵觀察書 山左别後,于甲辰夏間舟次吳門,得以暢叙一夕,并承厚誼殷拳,至今紉感。
以後宦轍分馳,尺素偶通,而緣悭一面。
記得海外曾接惠書并新刊各種文集,似已在歸田之後矣。
今夏到浙,談及曆任監司,而于兄則無不切去思之感。
烽煙四起,魚雁難通,徒深耿結。
嗣聞曾至武林小憩,避亂東遊。
矍铄如常,但須扶杖而行。
東省人來,詢悉暫隐鵲華,尚未知侄兒就近分符,得以常侍左右。
七月十九日,何大使來谒,捧誦賜函,慰悉一切。
十餘年渴忱稍纾,而不能聚首接膝為恨。
清查之案,八月屆滿,現任不能再展,尚短九竿有零,統計已解至六分以上,能否減議,隻可聽之。
小棠在河南軍中時,函劄常通,伊家居老境尚佳。
幹為此項未完,戎馬風濤,萬死一生。
然尚留此命,昔之所謂桑宏羊者,而今安在哉?甘受官虧之議,坐待囹圄;不犯貪墨之誅,有玷清白。
自東省章程一出,欲為廉吏而不能者多矣。
事到無可如何,唯有一死。
否則,斂怨于民,遇變祗有一走。
此皆會計刻核之功效,言之可為長太息也。
前在台時,不言功而獲咎,添出無限周折;諒已早有所聞。
幸而生還,仍至曆下一遊,夢不到此。
出都後,由豫而皖,仍由皖而豫,自以為聽天位置。
嘗寄語小棠雲:未必得生生更好,未必便死死亦佳。
今正在亳州營中,忽奉恩谕,移臬之江,并敕即赴新任。
由汴入淮,遶道裡門。
小兒及孤侄,家墊課讀,尚茁壯無恙。
稍稍部署數日,即挂帆渡江,由蘇至杭。
四月二十日,履任視事。
積案如山,自軍興以來,未嘗問及。
開限審招,清厘匪易。
加以三面籌防,羽書絡繹,警報頻來。
自無安枕之日。
然較之海外一島,孤立宋營,一面獨當,已如在天上。
一切得失,當可弗計,活一日、過一日而已。
常、玉毗連衢防尚屬苟安,而徽、婺情形又緊,邊界依舊戒嚴。
祁、婺一帶,久為賊徑,來去自如,所恃江南日見起色,饷項擴充。
句、溧收複,雖瓜鎮一時未能得手,而賊之大勢漸衰。
江左右時有捷報,或不至任其橫行如入無人之境。
廣信一路,近尚無事,閩境以次平定。
上海數邑,仍有土匪屯踞。
制軍凱旋回省,想大局無妨。
此亦浙省官民之幸。
夏間,餘杭、臨安有匪徒拒斃兵勇之案,旋即捕獲首要各犯正法,安堵如故。
麥秋甚好,蠶絲倍收,交秋稍旱,處暑後大雨連朝,不至荒歉。
先顧民食,再講軍糧。
惟自七月望後,飓風大作,山水奔注,海潮泛隘,海塘修費久缺為可虞耳。
抵任四月有餘,公事尚順,孱軀亦可耐勞;而齒豁頭童,須鬓如雪矣。
小兒年甫十三,六經、四書已讀畢,初作詩文,尚非無竅;咫尺水鄉,并未挈之來署。
知念并及。
紙短情長,臨颕依依不盡。
寄史公亮觀察書 前在宋營,接到途次手書,欣悉海上歸來,吳中往返,料量大事已畢,有廬州之行。
當即縷複一緘,荊棘載途,不知沈杳何所?皖營人來探詢,未得淮信為怅。
八月初旬,接到宿州來函,快慰無似。
頭銜疊晉,翠羽寵光,皆不足為足下賀;從此建非常之功、立不朽之業,非獨桑梓一隅恃為長城也。
每憶先大人共事多年,海外分手,時見其郁郁未展素志,至今猶有「英雄淚滿襟」之歎。
善繼述如足下,知九原當含笑矣。
入觐似不宜遲,留營亦理正言順,不次超遷,非必須三接以後。
粵東之行,必當卻之。
浙省三面籌防,徽警未已,加以飓風蛟水,災害并至,奈何!草草裁複,不盡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