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茫茫樹海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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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往煩惱苦悶,心亂如麻。
那時候,我隻覺得風中帶有怪味……因為愁腸百結,心不在焉,警覺性也不高。
” 下午三點整,有一隻灰狗(即愛麗絲)出現在葫蘆池北岸,你可曾發覺? “這……因我心事重重,沒注意看。
不過那時候,我好像聽到附近有狗吠聲。
” 是否有一隻褐毛狗(即阿嘉莎)在三點四十分出現? “啊,有,這我還記得。
池塘對岸那邊有兩隻狗,一灰一褐……那時小咪差點吓死。
還好是在對岸,而且我知道茫茫林中的野狗,是絕不咬人的,所以并不在意。
” 發覺火災後,仍一直留在池畔嗎? “對,直到五點多才走,因那景象難得一見。
我在池塘這邊,大概不會有危險。
何況,就算我不趕回去通報,村民大概也會立刻發現那彌天黑煙……” 可曾見到林中禽獸穿林逃出? “有,很多。
百獸逃竄,那景象真是恐怖壯觀。
有的動物一沖出來就往池裡跳呢。
” 逃出密林的生物之中,是否有狗類? “有,我看到好幾隻,但怎樣的狗在幾點幾分出來,我卻沒注意……” 綸太郎回答時一直保持微笑,偶爾還會對蜷曲在其腿上的愛貓說:“小咪,對不對?”但到了最後,他突然臉色一正,皺眉補充道: “當我正要離開葫蘆池時,忽然覺得自己好像别見了某種可怕的生物,那東西滿臉血迹,渾身血污……唉,那也許是我的幻覺吧?真頭痛。
” 在此再度強調:綸太郎和小咪在下午兩點至五點多之間,一直都逗留在葫蘆地南岸,這是事實沒錯(譯按:與前面所記矛盾。
第—章文未說“将近兩個鐘頭”,不知是否作者一時疏忽,造成讀者無法參與推理)。
綸太郎的所有證詞中絕未包含故意說的“謊言”,這是身為“神”的作者可以完全保證的。
(譯按:證詞中說“直到五點多”,亦與前面矛盾,理由同前。
) 【向讀者挑戰】 問題 請問,殺死羅斯的兇手X叫什麽名字?X是單獨下手的,絕無任何同謀幫手存在。
同時,絕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未曾出現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現。
說明白些:X之名就寫在開頭那“主要登場生物”的表中。
另外,希望能将合乎邏輯的推理過程也寫出來,一并答覆,切勿随便亂猜。
☆本作品是一篇“解謎小說”,這類小說皆有明确之規則,明定“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之文句,不得有虛僞之記述”。
此外,為避免将邏輯過分複雜化,這次對故事中所有生物的台詞(含對白與獨白)也設定了同樣的規則。
亦即,除了X的台詞之外,其馀所有台詞均無出自故意之“謊言”。
(譯按:照一般規則,真兇絕不可對“神”說謊或隐瞞,但作者顯然已如此安排,造成矛盾,無法推理。
不知是否為作者之疏忽。
) 祝 大顯神通每猜必中 作者敬上 我讀完這《茫茫樹海燒起來》的問題篇之後,因心中疑惑,無法使然,便擡頭望着U君。
和兩年前一樣,他又未經同意,擅自從書架上拿出漫畫書,正在閱讀。
“啊,看完了嗎?” 他發覺我在瞪他,便阖起書本,置於桌上。
那是美内鈴惠的《千面女郎》(譯注:日文原意“玻璃面具”)第二十九集。
為何在此時此地閱讀《千面女郎》呢?我感到很可疑。
U君笑道: “這套漫畫還沒畫完呢,實在了不起,不知要到何時才會結束。
啊,别誤會,我可沒把美内鈴惠也當成我的人生導師。
” 他頓了一下,又挺直背脊,望著我說: “綾辻先生,怎樣?已看出兇手是誰了嗎?” “台詞和兩年前差不多嘛——我正在想。
有沒有限時?” “給你三十分鐘,這句台詞也相同。
” U君看看手表,又說: “不行,隻給你二十分鐘。
” “怎麽又變成少十分鐘?” “因為這算是續集。
像《鈍鈍橋》那種詭計,隻能用一次,第二次的話,讀者就有防備,要寫得好就難了。
用完全不同的型式來向你挑戰,對我才是最有利的,但我卻膽大包天,打死不退,依舊用這種類似的型式來寫這篇小說……” “哦,因為這樣我比較占優勢,所以才要減少十分鐘,是嗎?” “不錯。
”U君用力點頭。
“我知道你寫了「館系列」那些作品,心力交瘁,所以讓你占點便宜。
” “那可真要多謝你了。
”我冷冷答道,然後開始抽菸。
兩年前我讀完《鈍鈍吊橋垮下來》的“問題篇”之後,勃然大怒。
如今自然而然又想起那種感覺。
現在的心情雖和當年不太一樣,卻有一種類似的感覺。
那是負面的、不愉快的。
U君那副吊兒郎當的表情和口氣,更加深了這種負面的情感。
兩年前他特地造訪的目的,我當然心知肚明。
兩年之後的今天,他又出現——是何用意,我也猜得出一部分。
我想,他八成是打算用這篇稿子來觸怒我。
這點我明明知道,卻還是忍不住心浮氣躁……。
和那《純鈍橋》一樣,“行人”又扮演不可救藥的頑童角色。
當然啦,我不會因此就被激怒的。
“綸太郎”依舊在煩惱,“武丸”還是當狗。
這個,我想也不必過於挑剔。
我自己正在寫光文社寫的一部長篇小說(叫做《鳴風莊事件》,中譯本為《屍體長發之謎》,皇冠出版),裡面就安排了一隻名叫武丸的狗。
其他還有什麽“艾勒裡”、“阿嘉莎”、“魯陸”等,但既然是續集,也無可厚非,就不跟他計較了,隻是—— D集團中那隻“被害犬”,竟然叫“羅斯”,真是令我渾身不舒服。
既然是“艾勒裡”的雙胞胎兄弟,我想應該是在影射“巴納比·羅斯”吧?(譯注:為美國推理作家艾勒裡·昆恩之另一筆名。
艾勒裡·昆恩為表兄弟二人合作之筆名。
)另外,母狗“瑪格麗特”若解釋為“瑪格麗特·米勒”,則“羅斯”就是在暗指“羅斯·麥唐納”了。
(譯注:兩人為夫妻,均為美國著名推理作家。
)這大概是作者故意在賣弄“雙關語”吧?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
總之,愈想愈生氣,又急又氣忍不下去。
我絕不是想罵他“沒有描寫人性!”也不是想說“開玩笑也要有限度!”但是,明明不想說,卻又…… “怎麽啦?”U君脖子一歪,問道。
“何故皺眉?” “啊,沒什麽。
” “又要罵「沒有描寫人性」了嗎?可是這裡面大部分是狗哩!” “我知道呀……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多謝。
” 他滿臉堆笑,那笑容依舊天真無邪。
我輕歎一聲,希望他沒聽見。
然後我将那“問題篇”的原稿擱在一旁,從沙發上站起來。
我把兩人份的咖啡擺在桌子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
我喝的是不加糖的。
咖啡下肚後,我總算勉強鎮靜下來,便開口道:“從此稿可看出你真是費了一番心血寫的,文章的用字遣詞好像也比上一篇好了一點。
” “哇!真的嗎?我太高興了。
” “隻可惜這「猜犯人」……不對,這「猜犯狗」的謎題,和那《鈍鈍橋》比起來,顯然是算小兒科……” “因為上次有「不可能的狀況」,這次沒有。
這點我有自知之明,不過這次我是打算和讀者拼「誰是兇手」方面的問題。
” “哼,看起來确是如此沒錯。
” 我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闆著臉孔随便翻了幾下。
老實講,我當時早已決定要從何處進行推理了,隻是在正式開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确認。
“你可曾讀過勞倫茲博士寫的《所羅門王的戒指》一書?” “啊,有。
因為要寫狗,所以參考了一下……你怎麼知道呢?” “那本書上說,支那犬的母狗是從一而終主義,我印象很深。
” “你的記性可真是不減當年。
” “過獎了。
” 那本《所羅門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勞倫茲博士的大作。
此人是位“動物行為學家”,曾提出“印記論”,轟動一時。
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書的,但内容至今仍記得一清二楚。
“勞倫茲博士在那本書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會》中,都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為兩大系統,叫做「野狼系」與「胡狼系」。
若血源來自不同系,則即使外表相似,其行為和氣質也會大不相同。
” “就是所謂的「雙重起源論」。
” “不錯。
——因此我要确認一下,對於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慮這點?” “這話的意思是?” “此狗這樣,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樣,故為胡狼系……像這樣的區别,是否跟解答有關?” “原來你是指這個。
」U君含笑颔首道。
“完全不必考慮此點,隻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
何況,那什麽「雙重起源論」,後來勞倫茲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說那是錯的,狗的祖先隻有野狼一種。
” “啊呀,你怎麽連這個都知道?” “沒有三兩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 唉,真是讨厭的家夥。
我故意眉透猙獰,目射惡毒,狠狠瞪著他。
他那無邪的笑容,卻依舊不動如山。
我隻好乾咳一聲,正式迎戰。
“那麽,這「猜犯人」……不對,「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沒有必要老是提這個名詞吧?” “那怎麽行?”我蹙額道。
“在這種時候,豈可不講究語義的嚴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 他摸摸頭發,似乎有點尴尬。
我打開一包香菸(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樣是七星牌),拿出一根,點了火,抽了一口之後才說: “這篇「猜犯狗小說」的關鍵,顯然是在第十一節「羅斯的末日」那裡——” 我邊說邊翻到那一頁。
“X到達烏帽子岩時,看見了東側地點D的艾勒裡,以及西側地點E的羅斯。
那時情況危急,不容回頭,於是決定到地點E去。
亦即,X已打算乘機殺死羅斯。
當X靠近羅斯後,當然會看到其右眼的傷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殺的對象。
也就是說,X并不是随便殺一隻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鎖定羅斯。
“因此,這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X如何判斷在地點E的那隻狗,便是羅斯」。
我認為這就是解謎關鍵。
” 其實我還未猜出答案。
我用的是邊說話邊推理的方式,因為有限制時間,所以我想用此法較為妥當。
“站在烏帽子岩旁邊的X,要如何辨别哪邊才是羅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覺來加以檢讨,可以嗎?” “請便。
” “首先是嗅覺。
據說狗的嗅覺比人類好數百萬倍,隻要氣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離很遠也能分辨出來。
“羅斯和艾勒裡「連體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會弄錯」,換句話說,就是「隻要小心,應該分得出來」。
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靈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靈的雷特之外,任何一隻狗都有可能—— “不過,那時另有一些不利的條件。
由於火燒山的關系,那一帶充滿了強烈的異味。
包括X在内,任何一隻狗應該都無法分辨羅斯和艾勒裡的體味。
艾勒裡身上雖有油漆味,但因當時黑煙漠漠,紅焰騰騰,即使X已知艾勒裡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種狀況下,也應該無法靠嗅覺分辨出來……” 我說到這裡,一面窺探他的表情,一面又問: “怎樣?我的推理是否恰當?” U君可能是緊張的關系,以恭敬的神情點頭道: “很好,你要那樣解釋,我想并無不當。
” “好,那接下來就是聽覺。
” 我繼續說道。
“假定當X站在烏帽子岩旁邊時,羅斯或艾勒裡吠了幾聲,那麽X能否以那吠聲為線索,判斷出在地點E的就是羅斯呢? “羅斯和艾勒裡的吠聲十分雷同,難以辨認。
文中說,唯一能分辨的是阿嘉莎。
這也就是說,若X是阿嘉莎,那麼它就能根據吠聲,判别羅斯就在地點E。
“但是,命案是在下午四點二十分發生的,那時阿嘉莎和愛麗絲正在葫蘆池北岸。
綸太郎在池塘對岸,他也看到了。
既然不在場證明完全成立,那X當然不能是阿嘉莎。
“如此一來——” 我停下來,再次偷窺U君的表情。
他保持溫和老實的樣子,眼光凝注在我手上的稿子。
“感官知覺中隻剩下視覺值得讨論了。
另外的味覺和觸覺,因距離太遠,無法用來辨别誰是誰。
” “時間還剩五分鐘。
” U君目光往上移,說道。
哼,少了十分鐘,果然是一大考驗。
雖然尚未得到明确結論,但思考的方向應該沒錯,因此我決定照此方向繼續推論。
“X在烏帽子岩那邊看見了艾勒裡和羅斯,并判斷在地點E的才是羅斯——那能用視覺來判斷嗎? “艾勒裡和羅斯長相極為相似,毛色和體型也都雷同,要靠眼睛分辨是非常困難的。
羅斯右眼雖於兩個月前受傷,但必須很靠近,才能看見傷痕。
但是除了這點之外,當時二狗之外表還有一個很明顯的差異,那便是:艾勒裡中了漆彈,腰部全是油漆,羅斯則因跌落尖石上,腰部血流如注。
因此,X應該隻能根據此差異,來分辨二狗。
“但是,要完成此事,必須先有一「預備知識」。
亦即,X必須事先就已得知「艾勒裡身沾油漆」或者「羅斯體染鮮血」。
否則的話,即使差别再大,也無從分辨誰是誰。
“羅斯才剛剛摔倒受傷,X就來到烏帽子岩附近,因此X不可能事先得知「血染腰部者即為羅斯」。
X有可能知道的,隻有「艾勒裡身沾油漆」這件事。
也就是說.X事先就已知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所以才能做出「未沾油漆者即是羅斯」的判斷。
” “噢,不愧是綾辻先生,神機妙算。
”U君插嘴道。
“邏輯完美,合情入理。
” “接下來才是關鍵。
” 我将那疊原稿擺在桌上,望着開頭所附的那份“主要登場生物表”。
“那麽,有誰知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這件事呢?關鍵就在這裡。
現在先将艾勒裡本身和遇害的羅斯剔除掉—— “艾勒裡自從在地點B和武丸及麻耶碰面後,就未再見過其他任何成員。
武丸和麻耶也是一樣,失散之後就沒有再碰見别的狗,直到逃出森林。
它們沒有機會把「艾勒裡身沾油漆」之事告訴任何成員,所以,另外那四隻狗——阿嘉莎、魯陸、卡爾、雷特等并不知道此事,因此可以将之排除在嫌犯之外。
“比較微妙的是愛麗絲。
雖然她在艾勒裡中彈之前就已逃離該地,基本上應該「不知道」,但也不能否定她有推測「自己逃走後,艾勒裡遭漆彈擊中」的可能性。
但就算如此,因愛麗絲有明确之不在場證明,故絕不可能是X。
“所以,嫌犯就隻剩下武丸和麻耶了。
也就是說,X必為其中之一……” 那麽,到底是誰呢? 擱在菸灰缸上的香菸已燃到隻剩菸蒂,於是我又拿出一根,叼在嘴上,抱著胳膊苦著臉沈思。
是武丸嗎?抑或麻耶? 這兩隻狗都知道艾勒裡身上沾了藍色油漆,而且都不曉得羅斯腰部受傷流血。
藍漆和紅血……同樣都玷污了腰部的白毛。
油漆和鮮血……藍與紅……藍與……就在此時(雖稍嫌遲了些),我猛然發覺一事。
原來如此!就是這麽回事。
U君方才已明言“隻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若真如我所獲的那樣,那的确可稱之為“用普通常識即可”。
“抱歉,時間到。
”他
那時候,我隻覺得風中帶有怪味……因為愁腸百結,心不在焉,警覺性也不高。
” 下午三點整,有一隻灰狗(即愛麗絲)出現在葫蘆池北岸,你可曾發覺? “這……因我心事重重,沒注意看。
不過那時候,我好像聽到附近有狗吠聲。
” 是否有一隻褐毛狗(即阿嘉莎)在三點四十分出現? “啊,有,這我還記得。
池塘對岸那邊有兩隻狗,一灰一褐……那時小咪差點吓死。
還好是在對岸,而且我知道茫茫林中的野狗,是絕不咬人的,所以并不在意。
” 發覺火災後,仍一直留在池畔嗎? “對,直到五點多才走,因那景象難得一見。
我在池塘這邊,大概不會有危險。
何況,就算我不趕回去通報,村民大概也會立刻發現那彌天黑煙……” 可曾見到林中禽獸穿林逃出? “有,很多。
百獸逃竄,那景象真是恐怖壯觀。
有的動物一沖出來就往池裡跳呢。
” 逃出密林的生物之中,是否有狗類? “有,我看到好幾隻,但怎樣的狗在幾點幾分出來,我卻沒注意……” 綸太郎回答時一直保持微笑,偶爾還會對蜷曲在其腿上的愛貓說:“小咪,對不對?”但到了最後,他突然臉色一正,皺眉補充道: “當我正要離開葫蘆池時,忽然覺得自己好像别見了某種可怕的生物,那東西滿臉血迹,渾身血污……唉,那也許是我的幻覺吧?真頭痛。
” 在此再度強調:綸太郎和小咪在下午兩點至五點多之間,一直都逗留在葫蘆地南岸,這是事實沒錯(譯按:與前面所記矛盾。
第—章文未說“将近兩個鐘頭”,不知是否作者一時疏忽,造成讀者無法參與推理)。
綸太郎的所有證詞中絕未包含故意說的“謊言”,這是身為“神”的作者可以完全保證的。
(譯按:證詞中說“直到五點多”,亦與前面矛盾,理由同前。
) 【向讀者挑戰】 問題 請問,殺死羅斯的兇手X叫什麽名字?X是單獨下手的,絕無任何同謀幫手存在。
同時,絕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未曾出現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現。
說明白些:X之名就寫在開頭那“主要登場生物”的表中。
另外,希望能将合乎邏輯的推理過程也寫出來,一并答覆,切勿随便亂猜。
☆本作品是一篇“解謎小說”,這類小說皆有明确之規則,明定“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之文句,不得有虛僞之記述”。
此外,為避免将邏輯過分複雜化,這次對故事中所有生物的台詞(含對白與獨白)也設定了同樣的規則。
亦即,除了X的台詞之外,其馀所有台詞均無出自故意之“謊言”。
(譯按:照一般規則,真兇絕不可對“神”說謊或隐瞞,但作者顯然已如此安排,造成矛盾,無法推理。
不知是否為作者之疏忽。
) 祝 大顯神通每猜必中 作者敬上 我讀完這《茫茫樹海燒起來》的問題篇之後,因心中疑惑,無法使然,便擡頭望着U君。
和兩年前一樣,他又未經同意,擅自從書架上拿出漫畫書,正在閱讀。
“啊,看完了嗎?” 他發覺我在瞪他,便阖起書本,置於桌上。
那是美内鈴惠的《千面女郎》(譯注:日文原意“玻璃面具”)第二十九集。
為何在此時此地閱讀《千面女郎》呢?我感到很可疑。
U君笑道: “這套漫畫還沒畫完呢,實在了不起,不知要到何時才會結束。
啊,别誤會,我可沒把美内鈴惠也當成我的人生導師。
” 他頓了一下,又挺直背脊,望著我說: “綾辻先生,怎樣?已看出兇手是誰了嗎?” “台詞和兩年前差不多嘛——我正在想。
有沒有限時?” “給你三十分鐘,這句台詞也相同。
” U君看看手表,又說: “不行,隻給你二十分鐘。
” “怎麽又變成少十分鐘?” “因為這算是續集。
像《鈍鈍橋》那種詭計,隻能用一次,第二次的話,讀者就有防備,要寫得好就難了。
用完全不同的型式來向你挑戰,對我才是最有利的,但我卻膽大包天,打死不退,依舊用這種類似的型式來寫這篇小說……” “哦,因為這樣我比較占優勢,所以才要減少十分鐘,是嗎?” “不錯。
”U君用力點頭。
“我知道你寫了「館系列」那些作品,心力交瘁,所以讓你占點便宜。
” “那可真要多謝你了。
”我冷冷答道,然後開始抽菸。
兩年前我讀完《鈍鈍吊橋垮下來》的“問題篇”之後,勃然大怒。
如今自然而然又想起那種感覺。
現在的心情雖和當年不太一樣,卻有一種類似的感覺。
那是負面的、不愉快的。
U君那副吊兒郎當的表情和口氣,更加深了這種負面的情感。
兩年前他特地造訪的目的,我當然心知肚明。
兩年之後的今天,他又出現——是何用意,我也猜得出一部分。
我想,他八成是打算用這篇稿子來觸怒我。
這點我明明知道,卻還是忍不住心浮氣躁……。
和那《純鈍橋》一樣,“行人”又扮演不可救藥的頑童角色。
當然啦,我不會因此就被激怒的。
“綸太郎”依舊在煩惱,“武丸”還是當狗。
這個,我想也不必過於挑剔。
我自己正在寫光文社寫的一部長篇小說(叫做《鳴風莊事件》,中譯本為《屍體長發之謎》,皇冠出版),裡面就安排了一隻名叫武丸的狗。
其他還有什麽“艾勒裡”、“阿嘉莎”、“魯陸”等,但既然是續集,也無可厚非,就不跟他計較了,隻是—— D集團中那隻“被害犬”,竟然叫“羅斯”,真是令我渾身不舒服。
既然是“艾勒裡”的雙胞胎兄弟,我想應該是在影射“巴納比·羅斯”吧?(譯注:為美國推理作家艾勒裡·昆恩之另一筆名。
艾勒裡·昆恩為表兄弟二人合作之筆名。
)另外,母狗“瑪格麗特”若解釋為“瑪格麗特·米勒”,則“羅斯”就是在暗指“羅斯·麥唐納”了。
(譯注:兩人為夫妻,均為美國著名推理作家。
)這大概是作者故意在賣弄“雙關語”吧?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
總之,愈想愈生氣,又急又氣忍不下去。
我絕不是想罵他“沒有描寫人性!”也不是想說“開玩笑也要有限度!”但是,明明不想說,卻又…… “怎麽啦?”U君脖子一歪,問道。
“何故皺眉?” “啊,沒什麽。
” “又要罵「沒有描寫人性」了嗎?可是這裡面大部分是狗哩!” “我知道呀……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多謝。
” 他滿臉堆笑,那笑容依舊天真無邪。
我輕歎一聲,希望他沒聽見。
然後我将那“問題篇”的原稿擱在一旁,從沙發上站起來。
我把兩人份的咖啡擺在桌子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
我喝的是不加糖的。
咖啡下肚後,我總算勉強鎮靜下來,便開口道:“從此稿可看出你真是費了一番心血寫的,文章的用字遣詞好像也比上一篇好了一點。
” “哇!真的嗎?我太高興了。
” “隻可惜這「猜犯人」……不對,這「猜犯狗」的謎題,和那《鈍鈍橋》比起來,顯然是算小兒科……” “因為上次有「不可能的狀況」,這次沒有。
這點我有自知之明,不過這次我是打算和讀者拼「誰是兇手」方面的問題。
” “哼,看起來确是如此沒錯。
” 我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闆著臉孔随便翻了幾下。
老實講,我當時早已決定要從何處進行推理了,隻是在正式開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确認。
“你可曾讀過勞倫茲博士寫的《所羅門王的戒指》一書?” “啊,有。
因為要寫狗,所以參考了一下……你怎麼知道呢?” “那本書上說,支那犬的母狗是從一而終主義,我印象很深。
” “你的記性可真是不減當年。
” “過獎了。
” 那本《所羅門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勞倫茲博士的大作。
此人是位“動物行為學家”,曾提出“印記論”,轟動一時。
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書的,但内容至今仍記得一清二楚。
“勞倫茲博士在那本書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會》中,都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為兩大系統,叫做「野狼系」與「胡狼系」。
若血源來自不同系,則即使外表相似,其行為和氣質也會大不相同。
” “就是所謂的「雙重起源論」。
” “不錯。
——因此我要确認一下,對於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慮這點?” “這話的意思是?” “此狗這樣,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樣,故為胡狼系……像這樣的區别,是否跟解答有關?” “原來你是指這個。
」U君含笑颔首道。
“完全不必考慮此點,隻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
何況,那什麽「雙重起源論」,後來勞倫茲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說那是錯的,狗的祖先隻有野狼一種。
” “啊呀,你怎麽連這個都知道?” “沒有三兩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 唉,真是讨厭的家夥。
我故意眉透猙獰,目射惡毒,狠狠瞪著他。
他那無邪的笑容,卻依舊不動如山。
我隻好乾咳一聲,正式迎戰。
“那麽,這「猜犯人」……不對,「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沒有必要老是提這個名詞吧?” “那怎麽行?”我蹙額道。
“在這種時候,豈可不講究語義的嚴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 他摸摸頭發,似乎有點尴尬。
我打開一包香菸(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樣是七星牌),拿出一根,點了火,抽了一口之後才說: “這篇「猜犯狗小說」的關鍵,顯然是在第十一節「羅斯的末日」那裡——” 我邊說邊翻到那一頁。
“X到達烏帽子岩時,看見了東側地點D的艾勒裡,以及西側地點E的羅斯。
那時情況危急,不容回頭,於是決定到地點E去。
亦即,X已打算乘機殺死羅斯。
當X靠近羅斯後,當然會看到其右眼的傷痕,确定那就是自己要殺的對象。
也就是說,X并不是随便殺一隻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鎖定羅斯。
“因此,這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X如何判斷在地點E的那隻狗,便是羅斯」。
我認為這就是解謎關鍵。
” 其實我還未猜出答案。
我用的是邊說話邊推理的方式,因為有限制時間,所以我想用此法較為妥當。
“站在烏帽子岩旁邊的X,要如何辨别哪邊才是羅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覺來加以檢讨,可以嗎?” “請便。
” “首先是嗅覺。
據說狗的嗅覺比人類好數百萬倍,隻要氣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離很遠也能分辨出來。
“羅斯和艾勒裡「連體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會弄錯」,換句話說,就是「隻要小心,應該分得出來」。
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靈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靈的雷特之外,任何一隻狗都有可能—— “不過,那時另有一些不利的條件。
由於火燒山的關系,那一帶充滿了強烈的異味。
包括X在内,任何一隻狗應該都無法分辨羅斯和艾勒裡的體味。
艾勒裡身上雖有油漆味,但因當時黑煙漠漠,紅焰騰騰,即使X已知艾勒裡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種狀況下,也應該無法靠嗅覺分辨出來……” 我說到這裡,一面窺探他的表情,一面又問: “怎樣?我的推理是否恰當?” U君可能是緊張的關系,以恭敬的神情點頭道: “很好,你要那樣解釋,我想并無不當。
” “好,那接下來就是聽覺。
” 我繼續說道。
“假定當X站在烏帽子岩旁邊時,羅斯或艾勒裡吠了幾聲,那麽X能否以那吠聲為線索,判斷出在地點E的就是羅斯呢? “羅斯和艾勒裡的吠聲十分雷同,難以辨認。
文中說,唯一能分辨的是阿嘉莎。
這也就是說,若X是阿嘉莎,那麼它就能根據吠聲,判别羅斯就在地點E。
“但是,命案是在下午四點二十分發生的,那時阿嘉莎和愛麗絲正在葫蘆池北岸。
綸太郎在池塘對岸,他也看到了。
既然不在場證明完全成立,那X當然不能是阿嘉莎。
“如此一來——” 我停下來,再次偷窺U君的表情。
他保持溫和老實的樣子,眼光凝注在我手上的稿子。
“感官知覺中隻剩下視覺值得讨論了。
另外的味覺和觸覺,因距離太遠,無法用來辨别誰是誰。
” “時間還剩五分鐘。
” U君目光往上移,說道。
哼,少了十分鐘,果然是一大考驗。
雖然尚未得到明确結論,但思考的方向應該沒錯,因此我決定照此方向繼續推論。
“X在烏帽子岩那邊看見了艾勒裡和羅斯,并判斷在地點E的才是羅斯——那能用視覺來判斷嗎? “艾勒裡和羅斯長相極為相似,毛色和體型也都雷同,要靠眼睛分辨是非常困難的。
羅斯右眼雖於兩個月前受傷,但必須很靠近,才能看見傷痕。
但是除了這點之外,當時二狗之外表還有一個很明顯的差異,那便是:艾勒裡中了漆彈,腰部全是油漆,羅斯則因跌落尖石上,腰部血流如注。
因此,X應該隻能根據此差異,來分辨二狗。
“但是,要完成此事,必須先有一「預備知識」。
亦即,X必須事先就已得知「艾勒裡身沾油漆」或者「羅斯體染鮮血」。
否則的話,即使差别再大,也無從分辨誰是誰。
“羅斯才剛剛摔倒受傷,X就來到烏帽子岩附近,因此X不可能事先得知「血染腰部者即為羅斯」。
X有可能知道的,隻有「艾勒裡身沾油漆」這件事。
也就是說.X事先就已知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所以才能做出「未沾油漆者即是羅斯」的判斷。
” “噢,不愧是綾辻先生,神機妙算。
”U君插嘴道。
“邏輯完美,合情入理。
” “接下來才是關鍵。
” 我将那疊原稿擺在桌上,望着開頭所附的那份“主要登場生物表”。
“那麽,有誰知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這件事呢?關鍵就在這裡。
現在先将艾勒裡本身和遇害的羅斯剔除掉—— “艾勒裡自從在地點B和武丸及麻耶碰面後,就未再見過其他任何成員。
武丸和麻耶也是一樣,失散之後就沒有再碰見别的狗,直到逃出森林。
它們沒有機會把「艾勒裡身沾油漆」之事告訴任何成員,所以,另外那四隻狗——阿嘉莎、魯陸、卡爾、雷特等并不知道此事,因此可以将之排除在嫌犯之外。
“比較微妙的是愛麗絲。
雖然她在艾勒裡中彈之前就已逃離該地,基本上應該「不知道」,但也不能否定她有推測「自己逃走後,艾勒裡遭漆彈擊中」的可能性。
但就算如此,因愛麗絲有明确之不在場證明,故絕不可能是X。
“所以,嫌犯就隻剩下武丸和麻耶了。
也就是說,X必為其中之一……” 那麽,到底是誰呢? 擱在菸灰缸上的香菸已燃到隻剩菸蒂,於是我又拿出一根,叼在嘴上,抱著胳膊苦著臉沈思。
是武丸嗎?抑或麻耶? 這兩隻狗都知道艾勒裡身上沾了藍色油漆,而且都不曉得羅斯腰部受傷流血。
藍漆和紅血……同樣都玷污了腰部的白毛。
油漆和鮮血……藍與紅……藍與……就在此時(雖稍嫌遲了些),我猛然發覺一事。
原來如此!就是這麽回事。
U君方才已明言“隻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若真如我所獲的那樣,那的确可稱之為“用普通常識即可”。
“抱歉,時間到。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