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鈍鈍吊橋垮下來
關燈
小
中
大
。
這是一條極端迂回曲折的路徑。
若不經附圖所示的“正規道路”,而自行從山腰爬上山脊,當然亦非不可能做到,怛無論是哪一種,其所花費的體力與時間,都遠比前述的⑴⑵兩條路線還要多。
這是顯而易見的。
再補充一點。
關於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及卡爾的不在場證明,其中艾勒裡在下午三點零五分以後的不在場證明,是可以完全成立的。
阿嘉莎和奧耳姬則是在三點四十分以前,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
阿嘉莎雖然聲稱自己一直守候在卡爾身邊,但因卡爾處於重傷昏迷的狀态,放并無證實阿嘉莎供詞之能力。
另一方面,前來露營的那四個人,在下午兩點四十分的時候,也就是慘叫聲傳到M村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處於單獨行動的狀态。
根據他們的證言,當時是—— ☆大助……為了要通知大家行人遇險之事,正在山脊路上奔馳。
☆小咲……正在營區的樹蔭下打盹。
☆洋次……正在帳篷内聽收音機的新聞報導。
☆阿榮……為了去釣苗,正沿著“支流B”下山。
另外還有一點,這點會觸及事件的核心,那就是:愛倫坡一族於下午兩點四十分所聽見的那聲慘叫,确實是行人在鈍鈍橋北恻,被兇手推落山崖時,所喊出的聲音沒錯。
再強調一遍:以上這些,是身為“神”的作者,以旁白的方式寫出的詞句,所以絕對不會有誤。
【向讀者挑戰】 ☆問題1 請問,殺死伴行人之兇手X叫什麽名字?X是單獨做案的,絕無任何同謀共犯存在。
同時,絕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未曾出現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現。
☆問題2 殺人手法為何?也就是說,X是如何殺死行人的? 必須聲明:凡是故事中末提及的特殊道具,例如風筝、滑翔翼、降落傘、氣球、怪盜二十面相最愛用的小型直升機等,兇手絕未使用。
同時,像超能力、宇宙人、次空間通路等超現實的概念,也不需列入考慮。
☆在此必須言明:本作品是一篇“解謎小說”,這類小說皆有明确之規則,明定“作音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的文句,不得有虛僞的記述”。
此外,為避免将邏輯過分複雜化,在這問題篇當中,對故事中所有的台詞(含對白與獨白)也設定了同樣的規則。
亦即,除了X的台詞之外,其馀所有台詞,均無出自故意的“謊話”。
☆請讀者在上列條件之下,提出解答。
祝馬到成功,一猜就中 作者敬上 讀完這篇《鈍鈍吊橋垮下來》的“問題篇”之後,我勉強壓抑内心的憤怒,擡頭望向U君。
他正以專注的神情,在看楳圖數雄的漫畫(《大蟒蛇》一套四集)。
那些漫畫原本放在我的書架上,是他自行拿下來的。
“啊,讀完了?” 他察覺到我的視線,便阖上書本,撥撥額前的頭發。
“嘿,楳圖數雄的作品真是百看不厭,我将之視為我的「人生導師」呢!” 他笑容滿面,說道。
“楳圖漫畫百看不厭”這句話,我完全同意,但也沒有必要将之捧為“人生導師”吧?可見此人真是輕浮(用刖的形容詞也可以,反正就是這類的人)。
不知何故,此時我突然對他感到十分厭惡。
U君以恭敬的态度,将他的“人生導師”放在旁邊,然後挺直腰杆,說道:“好了,绫十先生,怎麼樣?猜出來了嗎?” “我正在想。
有沒有限時?” “這個……”他看看手表。
“給你三十分鐘,可以吧?” 我默默颔首,然後拿出今天的第三包“七星牌”香菸,拆了封,邊點火邊想:為何方才會冒起三丈無名火? 是否因為他将故事中的被害者,命名為“行人”?這應該脫不了關系吧?但這是不可以的,我怎能因這種事而生氣呢?他隻不過是一個比我年輕十歲的學生罷了。
我想他應該沒有惡意,就當做是個低級的玩笑,寬大為懷,一笑置之算了。
比較值得挑剔的,應該是其他登場人物的名字。
像“綸太郎”和“武丸”之類,還能勉強忍耐,但是M村那些家夥的名字,究竟是什麽意思呢? 什麽“愛倫坡”、“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真是的。
至於露營隊成員的姓名,也是非常過分。
“伴大助”是否在影射推理作家“班達因”?“阿佐野洋次”和“齋戶榮”,難道是“佐野洋”和“齋藤榮”?一點也不好笑,我完全笑不出來。
這能叫“推理迷的稚氣”嗎?說得好聽,寫起來也不怕臉紅!人物姓名取得如此惡心肉麻,真是令人不敢領教。
而且,在閱讀的時候,完全看不見這些人物的“臉”。
還好這些名字一看就懂,容易區分,不緻混淆。
雖然如此,既已采用小說的體裁,就算是号稱“猜兇手”的短篇作品,對於人物外表的描寫,也應該要多一些。
像這樣的話,倒不如用A、B、C……之類的記号來表示,還比較簡潔一些。
愈想愈火大。
總歸一句話:我要批判他! 沒有描寫人性!對了,就是這句話。
卑(“人性!你沒有描寫人性!”)到嘴邊,又勉強咽下去。
我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向廚房,打算喝杯咖啡來轉換心情。
對方隻不過是個學生,比我小十歲,隻是業馀作家。
我身為學長,忝為前輩,在這方面,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
總之,先把那“問題篇”解出來再說。
“來吧,開始!” 我把兩杯咖啡擺到桌上,再度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大略翻一翻。
U君伸手去端咖啡,邊說謝謝,邊窺伺我的表情。
“既然你說對此作有信心,這問題想必相當難解吧?”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此案是所謂“準密室”的狀态,有一個“敞開的密室”,被二十公尺的空間所隔開,兇手在此做案,此乃“不可能的犯罪”。
在設定故事及叙述詞句方面,似乎内藏玄機,相當可疑,有陷阱的“味道”,但我想,重點應該還是要擺在“如何化不可能為可能”這件事上。
要如何才能突破那二十公尺的障礙呢?若能識破詭計,則兇手是誰,自然水落石出。
這是此類小說的通則,那麽?……. 我邊喝咖啡邊思考。
片刻後,我決定先從最容易下手的地方開始。
“行人臨死時所說的「中了暗算」、「被推落」、「潑……潑……」這幾句話,可否當做推理小說中常見的「死前留言」?” “可以。
” “我想,最後那個「潑」可能是要指出兇手是誰。
” “哦,是嗎?” U君露出不自然的笑容,像要逃避似的。
那種嘴臉,我看就讨厭。
“也許他是要說「潑辣的女人小笑」吧?不過我想,答案應該不會這麽簡單。
” “其實所謂的「死前留言」,大都隻是做為補充性的線索而已,并非關鍵。
绫十先生,你的作品不也都是如此嗎?” “說得也是。
那麽,這點就暫且按下,待會兒再檢……” 此時我決定用所謂的“消去法”,這招百試不爽。
“我現在從不在場證明,及其他線索開始抽絲剝繭。
首先是M村那些人…… “謀殺案在下午兩點四十分發生,此時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和卡爾等,均無不在場證明。
其中卡爾因重傷昏迷,理所當然要排除在外。
就體力而言,臨盆持産的奧耳姬,恐怕也無法在短時閑内,往返鈍鈍橋與M村,故應不是兇手。
“至於艾勒裡,假定地使用某種詭計,在橋的北岸殺死了彼岸的行人,那麼他就必須在犯案後二十五分鐘内——亦即在三點零五分,愛倫坡在廣場上看見他之前——趕回村子裡。
如此一來,他就非走第二條路線不可,亦即一定要經「岔路B」,過獨木橋。
但是當時守候在煙鬥石的綸太郎,已做證說「其間沒有任何一個人走過獨木橋」,因此可以說,艾勒裡也不可能是兇手。
“現在就剩下阿嘉莎一人,她和艾勒裡不同,在三點四十分之前,她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即使她走第⑵條路線回來,在時間上也不會矛盾。
問題是她隻剩一隻手,能否犯案呢?這點和奧耳姬相同,從常識上看,結論也是不可能。
因為被害者是在二十公尺遠的山崖上,無論她用什麽詭計,也是鞭長莫及。
“結論是:這四人都要「消去」。
愛倫坡所說的X并不在其中。
” 我停下來,看看U君的反應。
他又在假笑,裝模作樣一番之後,目光落在手表上,說道:“時間約剩十分鐘。
” 真是面目可憎!我暗暗咒罵。
“接下來是營區那四人。
” 我努力保持語氣的平靜,繼續使用“消去法”。
“洋次和小笑在下午兩點四十分雖無不在場證明,但當大助回來時,也就是兩點五十分時,他們确實在營區。
其間隻有十分鐘,絕對沒有人能夠從吊橋那邊趕回來。
再看看大助跑回來的路線吧,他也要花二十分鐘。
倘若經過「岔路A」,花的時間更多。
因此,這兩人可以排除。
“至於大助,也是相同。
若他在兩點四十分犯案,則再怎麽跑,也不可能於兩點五十分到達營區。
“最後隻剩阿榮。
故事中提到他發現了奄奄息的行人——但此段對於時間隻字未提。
這也就是說,在時間上,他的不在場證明并不成立。
當大助走山脊路,回去讨救兵時,阿榮也許正好從【岔路A】來到山脊,然後走到吊橋邊,這是很有可能的。
他殺了人之後,便下山走到河邊,如此解釋亦無不可。
” 卑雖如此,故事中卻有“阿榮在鈍鈍河邊發現行人”的場面,其中所用的文字詞句,會讓人想不到他就是兇手。
假如阿榮即為真兇,那麽這個U君最初所發的豪語“嚴守公平遊戲的規則”,不就破功了?顯然他對“公平遊戲”沒什麽概念嘛! “那麽,問題就來了。
” 雖然覺得有點不對勁,但因時間快到了,我不得不急著說下去。
“就不在場證明而言,兇手隻可能是阿榮,那他是如何将行人推落斷崖的呢?” 為了解除痛苦,我靈機一動,想出一條傻計。
“哼,其實,要殺行人,根本不用親自跑到對岸去。
”我說。
“怎麽說?” “阿榮的背包内不是有釣具嗎?釣具裡面有扣竿,隻消在釣竿上系一條堅韌的長繩,再把一塊像棒球那麼大的石頭綁在繩上……” “然後用力一揮,石頭正好擊中行人,是嗎?” “正是。
不對嗎?” U君一扭脖子,以複雜的表情說“是”。
看樣子,我好像猜錯了。
“那麼,也許是這樣……” 一不做,二不休,已經騎虎難下,乾脆……我心念電轉,又生一計,於是說道:“那吊橋不是還剩一根纜繩沒斷嗎?抓一條蛇,使之沿著纜繩爬過去,於是行人吓得……不行,此計不通,因為行人應該一點也不怕蛇。
“那麽,此計如何?抓一隻野鼠,在鼠脖子上綁
這是一條極端迂回曲折的路徑。
若不經附圖所示的“正規道路”,而自行從山腰爬上山脊,當然亦非不可能做到,怛無論是哪一種,其所花費的體力與時間,都遠比前述的⑴⑵兩條路線還要多。
這是顯而易見的。
再補充一點。
關於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及卡爾的不在場證明,其中艾勒裡在下午三點零五分以後的不在場證明,是可以完全成立的。
阿嘉莎和奧耳姬則是在三點四十分以前,完全沒有不在場證明。
阿嘉莎雖然聲稱自己一直守候在卡爾身邊,但因卡爾處於重傷昏迷的狀态,放并無證實阿嘉莎供詞之能力。
另一方面,前來露營的那四個人,在下午兩點四十分的時候,也就是慘叫聲傳到M村的時候,每一個人都處於單獨行動的狀态。
根據他們的證言,當時是—— ☆大助……為了要通知大家行人遇險之事,正在山脊路上奔馳。
☆小咲……正在營區的樹蔭下打盹。
☆洋次……正在帳篷内聽收音機的新聞報導。
☆阿榮……為了去釣苗,正沿著“支流B”下山。
另外還有一點,這點會觸及事件的核心,那就是:愛倫坡一族於下午兩點四十分所聽見的那聲慘叫,确實是行人在鈍鈍橋北恻,被兇手推落山崖時,所喊出的聲音沒錯。
再強調一遍:以上這些,是身為“神”的作者,以旁白的方式寫出的詞句,所以絕對不會有誤。
【向讀者挑戰】 ☆問題1 請問,殺死伴行人之兇手X叫什麽名字?X是單獨做案的,絕無任何同謀共犯存在。
同時,絕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未曾出現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現。
☆問題2 殺人手法為何?也就是說,X是如何殺死行人的? 必須聲明:凡是故事中末提及的特殊道具,例如風筝、滑翔翼、降落傘、氣球、怪盜二十面相最愛用的小型直升機等,兇手絕未使用。
同時,像超能力、宇宙人、次空間通路等超現實的概念,也不需列入考慮。
☆在此必須言明:本作品是一篇“解謎小說”,這類小說皆有明确之規則,明定“作音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的文句,不得有虛僞的記述”。
此外,為避免将邏輯過分複雜化,在這問題篇當中,對故事中所有的台詞(含對白與獨白)也設定了同樣的規則。
亦即,除了X的台詞之外,其馀所有台詞,均無出自故意的“謊話”。
☆請讀者在上列條件之下,提出解答。
祝馬到成功,一猜就中 作者敬上 讀完這篇《鈍鈍吊橋垮下來》的“問題篇”之後,我勉強壓抑内心的憤怒,擡頭望向U君。
他正以專注的神情,在看楳圖數雄的漫畫(《大蟒蛇》一套四集)。
那些漫畫原本放在我的書架上,是他自行拿下來的。
“啊,讀完了?” 他察覺到我的視線,便阖上書本,撥撥額前的頭發。
“嘿,楳圖數雄的作品真是百看不厭,我将之視為我的「人生導師」呢!” 他笑容滿面,說道。
“楳圖漫畫百看不厭”這句話,我完全同意,但也沒有必要将之捧為“人生導師”吧?可見此人真是輕浮(用刖的形容詞也可以,反正就是這類的人)。
不知何故,此時我突然對他感到十分厭惡。
U君以恭敬的态度,将他的“人生導師”放在旁邊,然後挺直腰杆,說道:“好了,绫十先生,怎麼樣?猜出來了嗎?” “我正在想。
有沒有限時?” “這個……”他看看手表。
“給你三十分鐘,可以吧?” 我默默颔首,然後拿出今天的第三包“七星牌”香菸,拆了封,邊點火邊想:為何方才會冒起三丈無名火? 是否因為他将故事中的被害者,命名為“行人”?這應該脫不了關系吧?但這是不可以的,我怎能因這種事而生氣呢?他隻不過是一個比我年輕十歲的學生罷了。
我想他應該沒有惡意,就當做是個低級的玩笑,寬大為懷,一笑置之算了。
比較值得挑剔的,應該是其他登場人物的名字。
像“綸太郎”和“武丸”之類,還能勉強忍耐,但是M村那些家夥的名字,究竟是什麽意思呢? 什麽“愛倫坡”、“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真是的。
至於露營隊成員的姓名,也是非常過分。
“伴大助”是否在影射推理作家“班達因”?“阿佐野洋次”和“齋戶榮”,難道是“佐野洋”和“齋藤榮”?一點也不好笑,我完全笑不出來。
這能叫“推理迷的稚氣”嗎?說得好聽,寫起來也不怕臉紅!人物姓名取得如此惡心肉麻,真是令人不敢領教。
而且,在閱讀的時候,完全看不見這些人物的“臉”。
還好這些名字一看就懂,容易區分,不緻混淆。
雖然如此,既已采用小說的體裁,就算是号稱“猜兇手”的短篇作品,對於人物外表的描寫,也應該要多一些。
像這樣的話,倒不如用A、B、C……之類的記号來表示,還比較簡潔一些。
愈想愈火大。
總歸一句話:我要批判他! 沒有描寫人性!對了,就是這句話。
卑(“人性!你沒有描寫人性!”)到嘴邊,又勉強咽下去。
我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向廚房,打算喝杯咖啡來轉換心情。
對方隻不過是個學生,比我小十歲,隻是業馀作家。
我身為學長,忝為前輩,在這方面,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
總之,先把那“問題篇”解出來再說。
“來吧,開始!” 我把兩杯咖啡擺到桌上,再度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大略翻一翻。
U君伸手去端咖啡,邊說謝謝,邊窺伺我的表情。
“既然你說對此作有信心,這問題想必相當難解吧?”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此案是所謂“準密室”的狀态,有一個“敞開的密室”,被二十公尺的空間所隔開,兇手在此做案,此乃“不可能的犯罪”。
在設定故事及叙述詞句方面,似乎内藏玄機,相當可疑,有陷阱的“味道”,但我想,重點應該還是要擺在“如何化不可能為可能”這件事上。
要如何才能突破那二十公尺的障礙呢?若能識破詭計,則兇手是誰,自然水落石出。
這是此類小說的通則,那麽?……. 我邊喝咖啡邊思考。
片刻後,我決定先從最容易下手的地方開始。
“行人臨死時所說的「中了暗算」、「被推落」、「潑……潑……」這幾句話,可否當做推理小說中常見的「死前留言」?” “可以。
” “我想,最後那個「潑」可能是要指出兇手是誰。
” “哦,是嗎?” U君露出不自然的笑容,像要逃避似的。
那種嘴臉,我看就讨厭。
“也許他是要說「潑辣的女人小笑」吧?不過我想,答案應該不會這麽簡單。
” “其實所謂的「死前留言」,大都隻是做為補充性的線索而已,并非關鍵。
绫十先生,你的作品不也都是如此嗎?” “說得也是。
那麽,這點就暫且按下,待會兒再檢……” 此時我決定用所謂的“消去法”,這招百試不爽。
“我現在從不在場證明,及其他線索開始抽絲剝繭。
首先是M村那些人…… “謀殺案在下午兩點四十分發生,此時艾勒裡、阿嘉莎、奧耳姬和卡爾等,均無不在場證明。
其中卡爾因重傷昏迷,理所當然要排除在外。
就體力而言,臨盆持産的奧耳姬,恐怕也無法在短時閑内,往返鈍鈍橋與M村,故應不是兇手。
“至於艾勒裡,假定地使用某種詭計,在橋的北岸殺死了彼岸的行人,那麼他就必須在犯案後二十五分鐘内——亦即在三點零五分,愛倫坡在廣場上看見他之前——趕回村子裡。
如此一來,他就非走第二條路線不可,亦即一定要經「岔路B」,過獨木橋。
但是當時守候在煙鬥石的綸太郎,已做證說「其間沒有任何一個人走過獨木橋」,因此可以說,艾勒裡也不可能是兇手。
“現在就剩下阿嘉莎一人,她和艾勒裡不同,在三點四十分之前,她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即使她走第⑵條路線回來,在時間上也不會矛盾。
問題是她隻剩一隻手,能否犯案呢?這點和奧耳姬相同,從常識上看,結論也是不可能。
因為被害者是在二十公尺遠的山崖上,無論她用什麽詭計,也是鞭長莫及。
“結論是:這四人都要「消去」。
愛倫坡所說的X并不在其中。
” 我停下來,看看U君的反應。
他又在假笑,裝模作樣一番之後,目光落在手表上,說道:“時間約剩十分鐘。
” 真是面目可憎!我暗暗咒罵。
“接下來是營區那四人。
” 我努力保持語氣的平靜,繼續使用“消去法”。
“洋次和小笑在下午兩點四十分雖無不在場證明,但當大助回來時,也就是兩點五十分時,他們确實在營區。
其間隻有十分鐘,絕對沒有人能夠從吊橋那邊趕回來。
再看看大助跑回來的路線吧,他也要花二十分鐘。
倘若經過「岔路A」,花的時間更多。
因此,這兩人可以排除。
“至於大助,也是相同。
若他在兩點四十分犯案,則再怎麽跑,也不可能於兩點五十分到達營區。
“最後隻剩阿榮。
故事中提到他發現了奄奄息的行人——但此段對於時間隻字未提。
這也就是說,在時間上,他的不在場證明并不成立。
當大助走山脊路,回去讨救兵時,阿榮也許正好從【岔路A】來到山脊,然後走到吊橋邊,這是很有可能的。
他殺了人之後,便下山走到河邊,如此解釋亦無不可。
” 卑雖如此,故事中卻有“阿榮在鈍鈍河邊發現行人”的場面,其中所用的文字詞句,會讓人想不到他就是兇手。
假如阿榮即為真兇,那麽這個U君最初所發的豪語“嚴守公平遊戲的規則”,不就破功了?顯然他對“公平遊戲”沒什麽概念嘛! “那麽,問題就來了。
” 雖然覺得有點不對勁,但因時間快到了,我不得不急著說下去。
“就不在場證明而言,兇手隻可能是阿榮,那他是如何将行人推落斷崖的呢?” 為了解除痛苦,我靈機一動,想出一條傻計。
“哼,其實,要殺行人,根本不用親自跑到對岸去。
”我說。
“怎麽說?” “阿榮的背包内不是有釣具嗎?釣具裡面有扣竿,隻消在釣竿上系一條堅韌的長繩,再把一塊像棒球那麼大的石頭綁在繩上……” “然後用力一揮,石頭正好擊中行人,是嗎?” “正是。
不對嗎?” U君一扭脖子,以複雜的表情說“是”。
看樣子,我好像猜錯了。
“那麼,也許是這樣……” 一不做,二不休,已經騎虎難下,乾脆……我心念電轉,又生一計,於是說道:“那吊橋不是還剩一根纜繩沒斷嗎?抓一條蛇,使之沿著纜繩爬過去,於是行人吓得……不行,此計不通,因為行人應該一點也不怕蛇。
“那麽,此計如何?抓一隻野鼠,在鼠脖子上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