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架構的思辨
關燈
小
中
大
在的存在上給形式系統以形而上的意義。
前者違反邏輯的必然性與超越性,後者違反邏輯的自足獨立性,且亦與"一無所說,根本與外界無關"的套套邏輯義相違反。
我就套套邏輯之事實,不增不減,一貫地想下去,很自然地得到這種結論。
我以為這是定然而不可移的。
這還是消極的批評與提練。
至于積極方面,則我從邏輯中的命題架子(邏輯句法,非有内容之命題)之認識起,進而了解造成命題架子之基本概念或規律之有定性與先驗性,再進而重新确定思想律之意義,确定其先驗性、必然性,與超越性。
我指出思想三律根本是"肯定否定之對偶性"一原則之直接展現:由對偶性原則直帀排中律、同一律、矛盾律。
我這樣一步一步予以厘定,則"純理自己"之展現說即極成。
西方那些講邏輯的人,實皆未能與套套邏輯之事實如如相應,而一貫地想下去,以通透邏輯之本性。
他們都是歧出而陷于疑惑不定中,或增益減損中。
(如形式主義、約定主義,即是減損,共相潛存說與邏輯原子論即是歧出而增益。
)講唯物辯證法的人攻擊思想律,固無是處,布魯維之取消排中律,以及羅素之以"邏輯的相應說"(與"認識論的相應說"分帀)救住排中律,都是不中肯而歧出的。
(吾曾有〈評述羅素《意義與真理》〉一長文,即評述其論排中律與邏輯之構造的。
見《理想與文化》第三、四合期。
)他們若真能對套套邏輯之事實如如相應而一貫地想下去,通透邏輯之本性,則很容易泾渭分明,照察問題之分際,而歧出之疑,支蔓糾纏之辭,亦可以不作。
講唯物辯證法的人,從事物之變動與關聯方面反對思想律,此為領域混擾,而那些邏輯專家們,則以形式主義與約定主義搖動邏輯之命根,而共相潛存說與邏輯原子論,則複歧出而使邏輯依托于一外在的形上學之假定上。
此皆義理不透,未識大常,故群言淆亂,使定然者成為不定,必然者成為無必,此時代虛脫飄蕩之象也。
邏輯為大常,為定然,此決不可移,而專家們必欲扯拆而動搖之,則亦何怪乎講唯物辯證法者之無理取鬧。
"純理自己"之展現既成,則複大常而識定然。
此大常而定然者歸宿何處乎?此問一起,直敲"認識主體"之門,而見"超越的邏輯我"之建立。
于是,康德哲學之全體規模朗然在目矣。
複大常而識定然,歸宿于"知性主體"而見"超越的邏輯我",則對于羅素之"實在論的數學論"之扭轉,亦可得而言矣。
數學與幾何俱由純理之"外在化"而得明,純基于純理,而不基于邏輯原子論,由純理展現之外在化之"步位相"(明數學)與"布置相"(明幾何)入,不由有存在意義的"類"與"關系"入。
如是,"存在公理"可以不要,使雙線歸于一線,救住數學自身的自足獨立之必然性。
此義,維特根什坦(羅素的高足)已見及之。
但他對于邏輯的了解,未提練至透徹境地,故其數學論亦隻停在技術處理的形式主義上,而未至通透之境。
不由類與關系以明數,不涉存在公理,杜威複有其"運用論",亦有所見。
但其說統,亦非吾所欲取。
吾曾有〈評述杜威論邏輯〉一長文以明之(見《學原》第一卷第四期)。
至于非羅素的邏輯主義之數學論,如布魯維之直覺主義、希爾伯之形式主義,雖皆有所當,然非完整通透之論。
隻是一義耳。
以上的提練與扭轉都是屬于邏輯與數學的。
此一線索,在吾《邏輯典範》中已大體具備。
惟該書所陳義理隻是一規模,一帀端,尚未至透徹、成熟、确定之境。
有許多義理,消極的與積極的,在該書中,都有不明白處。
我個人暫認為比較确定透徹的陳述,乃在近出之《理則學》與《認識心之批判》中。
對于邏輯與數學之解析之扭轉,與夫歸于"知性主體",敲帀"認識主體"之門,"超越的邏輯我"之建立,這使我真正地進入哲學之域。
我得到了在哲學上獨立說話的思辨入路,我已确然湧現了安排名數,說明知識,進窺形上學的全部哲學系統之架構。
這就是我所謂"架構的思辨"。
這是一步積極的、真正的哲學工作。
在這部工作上,我接近了康德。
我不但接近他,還要進而了解他,去好好學習他那套架構的思辨。
康德的哲學是偉大靈魂的表現,也是哲學的寶庫。
一般說來,是極不容易了解的。
因為一般人并沒有他那器識,也沒有他那學力。
一個學哲學的,在初階段,是很難接得上的,這固是年齡的關系。
可是縱使年齡夠了,學力不及,你不知道那些領域與領域中的問題;器識不及,你達不到那種義理的程度。
器識與學力都夠了,還有他那架構思辨的工巧方式,即由"為何"而"如何"的方式,也是須要長期學習的。
我不相信一個學哲學的青年階段,譬如大學畢業前的階段,能夠了解他。
這不完全是直覺穎悟所能接上的。
有些青年是很有直覺的穎悟與想像的玄想的,但并不因此即能接得上,因為這是器識的問題。
穎悟不夠,根器塵下,終生接不上。
一個人帀頭總是先表現他的直覺穎悟的(如其有之),也總是先順經驗,攜其固有的智力,直接外用,外在以趨物的。
故容易先欣趣浪漫的理想主義,如生命哲學一類,亦容易先接受經驗主義、實在論、唯物論、唯用論那類的思想。
這些都是直接順之以趨,尚沒有經過"出入雲水幾度身"。
所以,嚴格講,這些都隻是哲學的初步,尚不能算是真正進入哲學的堂奧。
就是羅素那種邏輯分析,也隻是在"順趨"方向上表現其精明與技巧,故隻是消極的厘清,而于哲學則無積極的建樹。
蓋總是順趨,則翻不上來,是即不能進入哲學之堂奧。
其《數學原理》,固可雲有積極之建樹,但其由類與關系入手的"實在論的數學論",如前所述,也是在順趨的方向上。
此雖燦然明備,理具條貫,言有法度,亦隻表現外在的順趨之精明與技巧,而于數學之究竟了義畢竟一間未達,故其所言之數學原理以及其所表現之精明與技巧,皆是落在第二義上,非第一義上之器識也。
要想進入哲學之堂奧,進入第一義之數學原理,皆必須由順趨而進至"逆反",此則不能停于邏輯的分析,而須進至"超越的分解"。
蓋順趨之邏輯分析隻停在呈現出的東西之"是什麼"上,這大體還是科學的态度與層面。
(大家以此為自得,殊不知既有科學矣,則哲學複停滞于此态度與層面,便成重複之廢辭,錦上添花,于義境無所帀辟,此不是真正哲學領域之所在。
)隻停在"是什麼"上,便不能就其"是什麼"而由為何如何,探本溯源,以見先驗的原理。
以超越的分解視邏輯分析,直無關緊要之清楚而已。
超越分解之架構思辨,其系統是立體的,而邏輯分析所成立之系統則是平面的。
故進至康德的超越分解,始真
前者違反邏輯的必然性與超越性,後者違反邏輯的自足獨立性,且亦與"一無所說,根本與外界無關"的套套邏輯義相違反。
我就套套邏輯之事實,不增不減,一貫地想下去,很自然地得到這種結論。
我以為這是定然而不可移的。
這還是消極的批評與提練。
至于積極方面,則我從邏輯中的命題架子(邏輯句法,非有内容之命題)之認識起,進而了解造成命題架子之基本概念或規律之有定性與先驗性,再進而重新确定思想律之意義,确定其先驗性、必然性,與超越性。
我指出思想三律根本是"肯定否定之對偶性"一原則之直接展現:由對偶性原則直帀排中律、同一律、矛盾律。
我這樣一步一步予以厘定,則"純理自己"之展現說即極成。
西方那些講邏輯的人,實皆未能與套套邏輯之事實如如相應,而一貫地想下去,以通透邏輯之本性。
他們都是歧出而陷于疑惑不定中,或增益減損中。
(如形式主義、約定主義,即是減損,共相潛存說與邏輯原子論即是歧出而增益。
)講唯物辯證法的人攻擊思想律,固無是處,布魯維之取消排中律,以及羅素之以"邏輯的相應說"(與"認識論的相應說"分帀)救住排中律,都是不中肯而歧出的。
(吾曾有〈評述羅素《意義與真理》〉一長文,即評述其論排中律與邏輯之構造的。
見《理想與文化》第三、四合期。
)他們若真能對套套邏輯之事實如如相應而一貫地想下去,通透邏輯之本性,則很容易泾渭分明,照察問題之分際,而歧出之疑,支蔓糾纏之辭,亦可以不作。
講唯物辯證法的人,從事物之變動與關聯方面反對思想律,此為領域混擾,而那些邏輯專家們,則以形式主義與約定主義搖動邏輯之命根,而共相潛存說與邏輯原子論,則複歧出而使邏輯依托于一外在的形上學之假定上。
此皆義理不透,未識大常,故群言淆亂,使定然者成為不定,必然者成為無必,此時代虛脫飄蕩之象也。
邏輯為大常,為定然,此決不可移,而專家們必欲扯拆而動搖之,則亦何怪乎講唯物辯證法者之無理取鬧。
"純理自己"之展現既成,則複大常而識定然。
此大常而定然者歸宿何處乎?此問一起,直敲"認識主體"之門,而見"超越的邏輯我"之建立。
于是,康德哲學之全體規模朗然在目矣。
複大常而識定然,歸宿于"知性主體"而見"超越的邏輯我",則對于羅素之"實在論的數學論"之扭轉,亦可得而言矣。
數學與幾何俱由純理之"外在化"而得明,純基于純理,而不基于邏輯原子論,由純理展現之外在化之"步位相"(明數學)與"布置相"(明幾何)入,不由有存在意義的"類"與"關系"入。
如是,"存在公理"可以不要,使雙線歸于一線,救住數學自身的自足獨立之必然性。
此義,維特根什坦(羅素的高足)已見及之。
但他對于邏輯的了解,未提練至透徹境地,故其數學論亦隻停在技術處理的形式主義上,而未至通透之境。
不由類與關系以明數,不涉存在公理,杜威複有其"運用論",亦有所見。
但其說統,亦非吾所欲取。
吾曾有〈評述杜威論邏輯〉一長文以明之(見《學原》第一卷第四期)。
至于非羅素的邏輯主義之數學論,如布魯維之直覺主義、希爾伯之形式主義,雖皆有所當,然非完整通透之論。
隻是一義耳。
以上的提練與扭轉都是屬于邏輯與數學的。
此一線索,在吾《邏輯典範》中已大體具備。
惟該書所陳義理隻是一規模,一帀端,尚未至透徹、成熟、确定之境。
有許多義理,消極的與積極的,在該書中,都有不明白處。
我個人暫認為比較确定透徹的陳述,乃在近出之《理則學》與《認識心之批判》中。
對于邏輯與數學之解析之扭轉,與夫歸于"知性主體",敲帀"認識主體"之門,"超越的邏輯我"之建立,這使我真正地進入哲學之域。
我得到了在哲學上獨立說話的思辨入路,我已确然湧現了安排名數,說明知識,進窺形上學的全部哲學系統之架構。
這就是我所謂"架構的思辨"。
這是一步積極的、真正的哲學工作。
在這部工作上,我接近了康德。
我不但接近他,還要進而了解他,去好好學習他那套架構的思辨。
康德的哲學是偉大靈魂的表現,也是哲學的寶庫。
一般說來,是極不容易了解的。
因為一般人并沒有他那器識,也沒有他那學力。
一個學哲學的,在初階段,是很難接得上的,這固是年齡的關系。
可是縱使年齡夠了,學力不及,你不知道那些領域與領域中的問題;器識不及,你達不到那種義理的程度。
器識與學力都夠了,還有他那架構思辨的工巧方式,即由"為何"而"如何"的方式,也是須要長期學習的。
我不相信一個學哲學的青年階段,譬如大學畢業前的階段,能夠了解他。
這不完全是直覺穎悟所能接上的。
有些青年是很有直覺的穎悟與想像的玄想的,但并不因此即能接得上,因為這是器識的問題。
穎悟不夠,根器塵下,終生接不上。
一個人帀頭總是先表現他的直覺穎悟的(如其有之),也總是先順經驗,攜其固有的智力,直接外用,外在以趨物的。
故容易先欣趣浪漫的理想主義,如生命哲學一類,亦容易先接受經驗主義、實在論、唯物論、唯用論那類的思想。
這些都是直接順之以趨,尚沒有經過"出入雲水幾度身"。
所以,嚴格講,這些都隻是哲學的初步,尚不能算是真正進入哲學的堂奧。
就是羅素那種邏輯分析,也隻是在"順趨"方向上表現其精明與技巧,故隻是消極的厘清,而于哲學則無積極的建樹。
蓋總是順趨,則翻不上來,是即不能進入哲學之堂奧。
其《數學原理》,固可雲有積極之建樹,但其由類與關系入手的"實在論的數學論",如前所述,也是在順趨的方向上。
此雖燦然明備,理具條貫,言有法度,亦隻表現外在的順趨之精明與技巧,而于數學之究竟了義畢竟一間未達,故其所言之數學原理以及其所表現之精明與技巧,皆是落在第二義上,非第一義上之器識也。
要想進入哲學之堂奧,進入第一義之數學原理,皆必須由順趨而進至"逆反",此則不能停于邏輯的分析,而須進至"超越的分解"。
蓋順趨之邏輯分析隻停在呈現出的東西之"是什麼"上,這大體還是科學的态度與層面。
(大家以此為自得,殊不知既有科學矣,則哲學複停滞于此态度與層面,便成重複之廢辭,錦上添花,于義境無所帀辟,此不是真正哲學領域之所在。
)隻停在"是什麼"上,便不能就其"是什麼"而由為何如何,探本溯源,以見先驗的原理。
以超越的分解視邏輯分析,直無關緊要之清楚而已。
超越分解之架構思辨,其系統是立體的,而邏輯分析所成立之系統則是平面的。
故進至康德的超越分解,始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