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利篇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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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利者人之所同欲,而最能陷溺人者也,故昔人以利為大戒。
然雖戒之,人仍趨之,則以人之于貨利猶水火,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個人可以忍餓,不能置父母妻子不顧也。
故魯褒有《錢神》之論,韓愈有《送窮》之文,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矣。
雖然,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而過剩,亦足為災也。
今天下攘攘者,果為生活而已乎?抑尚有無厭之求乎?胡身之目擊當時好貨之習,不可嚮迩,故其注《通鑒》,于唐德宗及五代時事,寄慨特多,亦亂極思治之意也,故《表微》以是終焉。
晉海西公太和五年,燕太傅評,為人貪鄙,鄣固山泉,鬻樵及水,積錢帛如丘陵,士卒怨憤,莫有鬥志。
燕主懼,遣侍中蘭伊讓評曰:“王,高祖之子也,當以宗廟社稷為憂,奈何不撫戰士,而專以貨殖為心乎?府庫之積,朕與王共之,何憂于貧。
若賊兵遂進,家國喪亡,王持錢帛欲安所置之!” 注曰:山者樵之所仰,泉者汲之所仰,障固山泉,使軍士不得樵汲,而鬻薪水以牟利。
郦道元曰:“評鬻水與軍人,絹匹與水二石。
”(一〇二) 親貴牟利,不始于晉,前此者注所未及,故今讬始于慕容評。
評,廆之子,廆廟号高祖,故蘭伊雲然。
郦道元語出《水經注》十“濁漳水”條引範亨《燕書》,此絕好史料,《胡注》能引之,《晉書斠注·慕容傳》不能引,知其未嘗充分采用胡《注》也。
水二石易絹一匹,利不可謂不厚,然國亡錢帛何用?《宋季三朝政要》載:“景定三年,京城大饑,馬光祖尹京,知榮王府積粟。
一日往見,辭以故,次日往,亦如之,三日又往,卧于客次,榮王不得已見焉。
馬厲聲曰:&lsquo天下誰不知儲君為大王子,今民饑欲死,大王不以此時收人心乎?&rsquo王以廪虛為辭,光祖探懷出片紙曰:&lsquo某倉幾十萬。
&rsquo王辭塞,遂許三十萬石,活饑民甚衆。
”事并載《宋史·光祖傳》。
榮王,度宗父。
景定當元之中統,時宋家天下已岌岌,而榮王猶欲保存積粟,其庸愦不在慕容評下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劉胡以南運米未至,軍士匮乏,就借襄陽之資,不許,曰:“都下兩宅未成,方應經理。
” 注曰:兩敵相向,勝負之決,存亡係焉。
袁乃欲留襄陽之資,以經理私宅,子勳既敗,都下兩宅,豈哉!(一三一) 袁佐子勳舉義,殉節尋陽,嘗于《生死篇》論之。
生命且不惜,何有田宅,尚未能免俗也。
《癸辛雜識》續集下“張世傑忠死”條,言:“世傑蹈海後,所有寶玩及供軍金帛數十船,盡為敵所有,自在意中,豈複有留戀之價值哉!” 泰始六年,是時魏百官不給祿,少能以廉白自立者。
注曰:前言“魏主拔清節,黜貪污,魏之牧守,始有以廉潔著聞者”。
此言“魏之百官,少能以廉白自立”,蓋法行于州郡,未行于朝廷也。
(一三二) 後魏百官無祿,惟取給于民,《廿二史劄記》十四詳言之。
前言者,本卷泰始三年八月條也。
因貪受罰,悉州郡小吏,在朝有力者則莫敢誰何,惡足以服天下之心耶! 梁武帝天監十四年,魏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谘大務”,诏從之。
注曰:人之老也,戒之在得。
任城王澄,血氣衰矣。
(一四八) 安定公者胡國珍,靈太後父也。
任城王澄曆事孝文、宣武,具謇谔之節,在後魏不失為賢王。
及靈太後臨朝,乃竟希旨取容,教猱升木,殆耄及之矣,人所以重晚節也。
全謝山論陳同甫“始有不見曾觌之勇,不可謂不賢,及垂老對策,乃言不必一月四朝,以為京邑之美觀,附和光宗不朝重華之惡,則喪其生平矣”。
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注蓋為同甫言之。
天監十八年,魏宗室權倖之臣,競為豪侈。
高陽王雍富貴冠一國,一食直錢數萬。
河間王琛每欲與雍争富,顧謂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見石崇,恨石崇不見我。
”融素以富自負,歸而惋歎三日。
京兆王繼聞而省之,謂曰:“卿财貨不減于彼,何為愧羨乃爾?”融曰:“始謂富于我者獨高陽耳,不意複有河間。
” 注曰:物盛而衰,固其理也。
史言魏君臣驕侈,乃其衰亂之漸。
(一四九) 雍、琛、融三人鬥富,可謂無聊極矣。
琛欲希蹤石崇,曾思崇臨終之言乎?崇之被收也,歎曰:“奴輩利吾财耳。
”收者曰:“知财為禍,何不早散之?”崇不能答。
嗚呼!琛等頭腦龌龊如此,烏足延夷狄百年之運耶!後魏自太平真君元年,統一河北,與劉宋分立,至是凡八十年,果也九十五年而北朝複裂為東西矣。
唐太宗貞觀三年,司空裴寂免官,上數之曰:“計公勳庸,安得至此?直以恩澤為群臣第一。
武德之際,貨賂公行,紀綱紊亂,皆公之由也。
” 注曰:上皇聞帝此言,其心為如何?(一九三) 貨賂公行,乃亂世普通證狀,不獨武德為然。
天下澄清,惡習自戢,望治者不必徒抱悲觀也,可以貞觀之事證之。
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宇文融性精敏,應對辯給,以治财賦得幸于上,始廣置諸使,競為聚斂。
由是百官浸失其職,而上心益侈,百姓皆怨苦之。
注曰:史言唐玄宗時,開利孔自宇文融始。
(二一三) 宇文融、韋堅、楊慎矜、王,皆玄宗時言利之臣,《新、舊書》并同卷,然始作俑者融也。
四人皆不得其死,史以為積怨之報,理或然哉。
《困學紀聞三箋》三謂:“宋理宗時弊政,始于趙與、嶽珂之聚斂,繼而為史宅之、趙汝楳之履畝,又繼而為賈似道之公田。
”亦宇文融之俦也,注蓋有感言之。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馬璘家富有無筭,治第京師,甲于勳貴,中堂費二十萬缗,他室所減無幾。
子孫無行,家赀尋盡。
注曰:史言殖貨無厭者,适以為不肖子孫之資。
(二二五) 子孫賢者,不必藉父祖之财;子孫不肖,财适足為造孽之具。
語曰:“兒孫自有兒孫福,莫與兒孫作馬牛。
”殖貨者可以少休矣。
唐德宗建中元年,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于常賦之外,競為貢獻,貢獻多者則悅之。
武将姦吏,緣此侵漁下民。
注曰:自代宗迄于五代,正、至、端午、降誕,州府皆有貢獻,謂之四節進奉。
(二二六) 美其辭曰貢獻,曰進奉,直賄賂耳。
以天子而開門納賂,唐政所以日衰也。
始于代宗,盛于德宗,而極于五代。
後世沿其陋習,納賄者猶以是為名也。
建中三年,馬燧擊田悅軍,大敗之,悅悉出府庫所有,及斂富民之财,得百馀萬,以賞士卒,衆心始定。
注曰:田悅善敗不亡,所謂盜亦有道。
(二二七) 财聚則民散,财散則民聚,田悅蓋知此道乎! 建中四年,軍士揚言曰:“吾輩将死于敵,而食且不飽,安能以微命拒白刃邪!聞瓊林、大盈二庫,金帛盈溢,不
然雖戒之,人仍趨之,則以人之于貨利猶水火,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個人可以忍餓,不能置父母妻子不顧也。
故魯褒有《錢神》之論,韓愈有《送窮》之文,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矣。
雖然,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而過剩,亦足為災也。
今天下攘攘者,果為生活而已乎?抑尚有無厭之求乎?胡身之目擊當時好貨之習,不可嚮迩,故其注《通鑒》,于唐德宗及五代時事,寄慨特多,亦亂極思治之意也,故《表微》以是終焉。
晉海西公太和五年,燕太傅評,為人貪鄙,鄣固山泉,鬻樵及水,積錢帛如丘陵,士卒怨憤,莫有鬥志。
燕主懼,遣侍中蘭伊讓評曰:“王,高祖之子也,當以宗廟社稷為憂,奈何不撫戰士,而專以貨殖為心乎?府庫之積,朕與王共之,何憂于貧。
若賊兵遂進,家國喪亡,王持錢帛欲安所置之!” 注曰:山者樵之所仰,泉者汲之所仰,障固山泉,使軍士不得樵汲,而鬻薪水以牟利。
郦道元曰:“評鬻水與軍人,絹匹與水二石。
”(一〇二) 親貴牟利,不始于晉,前此者注所未及,故今讬始于慕容評。
評,廆之子,廆廟号高祖,故蘭伊雲然。
郦道元語出《水經注》十“濁漳水”條引範亨《燕書》,此絕好史料,《胡注》能引之,《晉書斠注·慕容傳》不能引,知其未嘗充分采用胡《注》也。
水二石易絹一匹,利不可謂不厚,然國亡錢帛何用?《宋季三朝政要》載:“景定三年,京城大饑,馬光祖尹京,知榮王府積粟。
一日往見,辭以故,次日往,亦如之,三日又往,卧于客次,榮王不得已見焉。
馬厲聲曰:&lsquo天下誰不知儲君為大王子,今民饑欲死,大王不以此時收人心乎?&rsquo王以廪虛為辭,光祖探懷出片紙曰:&lsquo某倉幾十萬。
&rsquo王辭塞,遂許三十萬石,活饑民甚衆。
”事并載《宋史·光祖傳》。
榮王,度宗父。
景定當元之中統,時宋家天下已岌岌,而榮王猶欲保存積粟,其庸愦不在慕容評下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劉胡以南運米未至,軍士匮乏,就借襄陽之資,不許,曰:“都下兩宅未成,方應經理。
” 注曰:兩敵相向,勝負之決,存亡係焉。
袁乃欲留襄陽之資,以經理私宅,子勳既敗,都下兩宅,豈哉!(一三一) 袁佐子勳舉義,殉節尋陽,嘗于《生死篇》論之。
生命且不惜,何有田宅,尚未能免俗也。
《癸辛雜識》續集下“張世傑忠死”條,言:“世傑蹈海後,所有寶玩及供軍金帛數十船,盡為敵所有,自在意中,豈複有留戀之價值哉!” 泰始六年,是時魏百官不給祿,少能以廉白自立者。
注曰:前言“魏主拔清節,黜貪污,魏之牧守,始有以廉潔著聞者”。
此言“魏之百官,少能以廉白自立”,蓋法行于州郡,未行于朝廷也。
(一三二) 後魏百官無祿,惟取給于民,《廿二史劄記》十四詳言之。
前言者,本卷泰始三年八月條也。
因貪受罰,悉州郡小吏,在朝有力者則莫敢誰何,惡足以服天下之心耶! 梁武帝天監十四年,魏以司空澄領尚書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參谘大務”,诏從之。
注曰:人之老也,戒之在得。
任城王澄,血氣衰矣。
(一四八) 安定公者胡國珍,靈太後父也。
任城王澄曆事孝文、宣武,具謇谔之節,在後魏不失為賢王。
及靈太後臨朝,乃竟希旨取容,教猱升木,殆耄及之矣,人所以重晚節也。
全謝山論陳同甫“始有不見曾觌之勇,不可謂不賢,及垂老對策,乃言不必一月四朝,以為京邑之美觀,附和光宗不朝重華之惡,則喪其生平矣”。
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注蓋為同甫言之。
天監十八年,魏宗室權倖之臣,競為豪侈。
高陽王雍富貴冠一國,一食直錢數萬。
河間王琛每欲與雍争富,顧謂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見石崇,恨石崇不見我。
”融素以富自負,歸而惋歎三日。
京兆王繼聞而省之,謂曰:“卿财貨不減于彼,何為愧羨乃爾?”融曰:“始謂富于我者獨高陽耳,不意複有河間。
” 注曰:物盛而衰,固其理也。
史言魏君臣驕侈,乃其衰亂之漸。
(一四九) 雍、琛、融三人鬥富,可謂無聊極矣。
琛欲希蹤石崇,曾思崇臨終之言乎?崇之被收也,歎曰:“奴輩利吾财耳。
”收者曰:“知财為禍,何不早散之?”崇不能答。
嗚呼!琛等頭腦龌龊如此,烏足延夷狄百年之運耶!後魏自太平真君元年,統一河北,與劉宋分立,至是凡八十年,果也九十五年而北朝複裂為東西矣。
唐太宗貞觀三年,司空裴寂免官,上數之曰:“計公勳庸,安得至此?直以恩澤為群臣第一。
武德之際,貨賂公行,紀綱紊亂,皆公之由也。
” 注曰:上皇聞帝此言,其心為如何?(一九三) 貨賂公行,乃亂世普通證狀,不獨武德為然。
天下澄清,惡習自戢,望治者不必徒抱悲觀也,可以貞觀之事證之。
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宇文融性精敏,應對辯給,以治财賦得幸于上,始廣置諸使,競為聚斂。
由是百官浸失其職,而上心益侈,百姓皆怨苦之。
注曰:史言唐玄宗時,開利孔自宇文融始。
(二一三) 宇文融、韋堅、楊慎矜、王,皆玄宗時言利之臣,《新、舊書》并同卷,然始作俑者融也。
四人皆不得其死,史以為積怨之報,理或然哉。
《困學紀聞三箋》三謂:“宋理宗時弊政,始于趙與、嶽珂之聚斂,繼而為史宅之、趙汝楳之履畝,又繼而為賈似道之公田。
”亦宇文融之俦也,注蓋有感言之。
唐代宗大曆十一年,馬璘家富有無筭,治第京師,甲于勳貴,中堂費二十萬缗,他室所減無幾。
子孫無行,家赀尋盡。
注曰:史言殖貨無厭者,适以為不肖子孫之資。
(二二五) 子孫賢者,不必藉父祖之财;子孫不肖,财适足為造孽之具。
語曰:“兒孫自有兒孫福,莫與兒孫作馬牛。
”殖貨者可以少休矣。
唐德宗建中元年,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于常賦之外,競為貢獻,貢獻多者則悅之。
武将姦吏,緣此侵漁下民。
注曰:自代宗迄于五代,正、至、端午、降誕,州府皆有貢獻,謂之四節進奉。
(二二六) 美其辭曰貢獻,曰進奉,直賄賂耳。
以天子而開門納賂,唐政所以日衰也。
始于代宗,盛于德宗,而極于五代。
後世沿其陋習,納賄者猶以是為名也。
建中三年,馬燧擊田悅軍,大敗之,悅悉出府庫所有,及斂富民之财,得百馀萬,以賞士卒,衆心始定。
注曰:田悅善敗不亡,所謂盜亦有道。
(二二七) 财聚則民散,财散則民聚,田悅蓋知此道乎! 建中四年,軍士揚言曰:“吾輩将死于敵,而食且不飽,安能以微命拒白刃邪!聞瓊林、大盈二庫,金帛盈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