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篇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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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曰:安珍,即漢酒泉郡安彌縣也。
後人從省書之,以“彌”為“彌”,傳寫之訛,又以“彌”為“珍”。
(一一四) 右二條均理校,其說甚精。
晉恭帝元熙元年,刺劉道憐司空出鎮京口。
注曰:刺者,“敕”字之誤也。
“司空”之上,又當逸“以”字。
(一一八) 此條亦理校,然涵芬樓影宋本,“刺”字正作“敕”字,是與對校無異。
嚴衍《通鑒補》乃譏之曰:“按《宋書·道憐傳》:&lsquo高祖平定三秦,方思外略,徵道憐還為侍中,都督徐、兖、青三州揚州之晉陵諸軍事,守尚書令,徐、兖二州刺史。
元熙元年,解尚書令,進位司空,出鎮京口。
&rsquo則《通鑒》于&lsquo刺&rsquo字之上,逸&lsquo以徐兖二州&rsquo五字,&lsquo刺&rsquo字之下逸&lsquo史&rsquo字,&lsquo道憐&rsquo之下逸&lsquo為&rsquo字,遂使讀者疑而不解。
此特傳寫之誤,非溫公之意也。
而胡身之立意不改《通鑒》原文,每每将錯就錯以解之,其誤人不淺矣。
今特從本傳改正”雲。
按嚴氏所用者是他校法,身之所用者是理校法,各有攸當。
謂身之“将錯就錯”,身之不任也。
惟身之不改原文之例甚嚴,可于嚴氏之譏評證之。
夫嚴氏之所譏,即吾人之所善,此則兩家治學方法不同耳。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安定胡叟有俊才,魏主以為虎威将軍,賜爵始後男。
注曰:按地名無始復。
《漢書·地理志》,越巂郡有姑復縣,或者“始”字其“姑”字之誤乎。
(一二三) 此理校與他校并用。
《魏書》五二稱:“胡叟善為典雅之詞,又工鄙俗之句。
”叟固白話文學家也,故曰“有俊才”。
李越缦盛稱之,曰:“胡叟箕颍風流,去人不遠,密雲岩邑,有此寓公,宜入《隐逸傳》,雖賜散勳散爵,未嘗一日仕。
魏收以其與趙逸等俱來自他國,遂以同傳,然叟未嘗受姚氏及沮渠氏官也。
”語見《越缦堂日記》卅七。
叟蓋北人之不肯仕于夷者。
元嘉二十九年,魯爽至長社,魏戍主秃髠幡棄城走。
注曰:秃髠,恐當作秃髮。
魯爽父子兄弟先居長社,以南兵來,聲勢既盛,秃髮幡恐其有内應,故不能守而走。
(一二六) 此雖理校,然《宋書》七四《魯爽傳》,正作秃髮,則兼用他校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兖州刺史殷孝祖之甥、司法參軍葛僧韶,請征孝祖入朝。
注曰:據《南史》,“司法參軍”當作“司徒參軍”,“請”下當有“徵”字。
(一三一) 此據《南史》三九《孝祖傳》。
以為“請”下當有“徵”字,他校法也。
然今本正文已有“徵”字,則刻闆時照注添入者耳。
葛僧韶《南史》作荀僧韶,《通鑒》據《宋書》八六《孝祖傳》作葛僧韶。
僧韶是颍川人,恐當作荀,荀固颍川著姓也,身之偶未及舉正耳。
齊武帝永明八年,魏帝曰:“朕賴蒙慈訓,常親緻敬。
今昊天降罰,人神喪恃,賴宗廟之靈,亦辍歆祀。
” 注曰:“賴”蜀本作“想”,當從之。
否則“賴”字衍。
(一三七) 此所謂對校法也。
蜀本即《釋文辨誤》所稱之費本,南宋初,蜀廣都費氏進修堂刻,于正文下附音釋,俗稱“龍爪通鑒”,《皕宋樓藏書志》所誤為北宋本者也。
身之重注《通鑒》時所用以校新本者,大抵皆此本。
長洲章钰氏校記,謂“胡氏又有注明傳寫本者”,非也。
《注》隻言“《通鑒》傳寫有誤”,非謂其所據者為“傳寫本”也。
如本篇所舉十三卷之罷衛将軍一條是。
齊東昏侯永元二年,蕭懿遣裨将胡松李居士帥衆萬馀屯死虎。
注曰:杜佑《通典》曰:“死虎地名,在壽州壽春縣東四十馀裡。
”以此證之,足知宋明帝泰始三年,劉破劉順于宛唐,宛唐即死虎,字之誤也。
(一四三) 以《通典》校《通鑒》,亦他校法。
泰始三年,應作二年。
梁武帝天監三年,上遣甯朔将軍馬仙琕救義陽。
仙琕兵勢甚銳,元英結壘于上雅山。
注曰:上雅山當作士雅山。
據《水經注》,義陽之東有大木山,即晉祖逖将家避難所居也。
逖字士雅,後人因以之名山。
(一四五) 此本理校,以《晉書》六二《祖逖傳》字士稚,而證當作士稚山也。
據豐城熊氏校記,則此條正文及注,備極糾紛,略言之,則元本正文誤作“十雅”,故注謂當作“士稚”,今鄱陽胡氏覆刻元本正文誤作“上雅”,《注》又誤作“士雅”,所謂理絲而棼也。
梁武帝普通六年,魏高平鎮人胡琛反,遣其大将萬俟醜奴、宿勤明達等寇魏泾州。
注曰:“萬”當作“萬”,音莫北翻。
俟,渠之翻。
萬俟虜複姓,《北史》曰:“萬俟,其先匈奴之别也。
”(一五〇) 萬俟之“萬”
後人從省書之,以“彌”為“彌”,傳寫之訛,又以“彌”為“珍”。
(一一四) 右二條均理校,其說甚精。
晉恭帝元熙元年,刺劉道憐司空出鎮京口。
注曰:刺者,“敕”字之誤也。
“司空”之上,又當逸“以”字。
(一一八) 此條亦理校,然涵芬樓影宋本,“刺”字正作“敕”字,是與對校無異。
嚴衍《通鑒補》乃譏之曰:“按《宋書·道憐傳》:&lsquo高祖平定三秦,方思外略,徵道憐還為侍中,都督徐、兖、青三州揚州之晉陵諸軍事,守尚書令,徐、兖二州刺史。
元熙元年,解尚書令,進位司空,出鎮京口。
&rsquo則《通鑒》于&lsquo刺&rsquo字之上,逸&lsquo以徐兖二州&rsquo五字,&lsquo刺&rsquo字之下逸&lsquo史&rsquo字,&lsquo道憐&rsquo之下逸&lsquo為&rsquo字,遂使讀者疑而不解。
此特傳寫之誤,非溫公之意也。
而胡身之立意不改《通鑒》原文,每每将錯就錯以解之,其誤人不淺矣。
今特從本傳改正”雲。
按嚴氏所用者是他校法,身之所用者是理校法,各有攸當。
謂身之“将錯就錯”,身之不任也。
惟身之不改原文之例甚嚴,可于嚴氏之譏評證之。
夫嚴氏之所譏,即吾人之所善,此則兩家治學方法不同耳。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安定胡叟有俊才,魏主以為虎威将軍,賜爵始後男。
注曰:按地名無始復。
《漢書·地理志》,越巂郡有姑復縣,或者“始”字其“姑”字之誤乎。
(一二三) 此理校與他校并用。
《魏書》五二稱:“胡叟善為典雅之詞,又工鄙俗之句。
”叟固白話文學家也,故曰“有俊才”。
李越缦盛稱之,曰:“胡叟箕颍風流,去人不遠,密雲岩邑,有此寓公,宜入《隐逸傳》,雖賜散勳散爵,未嘗一日仕。
魏收以其與趙逸等俱來自他國,遂以同傳,然叟未嘗受姚氏及沮渠氏官也。
”語見《越缦堂日記》卅七。
叟蓋北人之不肯仕于夷者。
元嘉二十九年,魯爽至長社,魏戍主秃髠幡棄城走。
注曰:秃髠,恐當作秃髮。
魯爽父子兄弟先居長社,以南兵來,聲勢既盛,秃髮幡恐其有内應,故不能守而走。
(一二六) 此雖理校,然《宋書》七四《魯爽傳》,正作秃髮,則兼用他校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兖州刺史殷孝祖之甥、司法參軍葛僧韶,請征孝祖入朝。
注曰:據《南史》,“司法參軍”當作“司徒參軍”,“請”下當有“徵”字。
(一三一) 此據《南史》三九《孝祖傳》。
以為“請”下當有“徵”字,他校法也。
然今本正文已有“徵”字,則刻闆時照注添入者耳。
葛僧韶《南史》作荀僧韶,《通鑒》據《宋書》八六《孝祖傳》作葛僧韶。
僧韶是颍川人,恐當作荀,荀固颍川著姓也,身之偶未及舉正耳。
齊武帝永明八年,魏帝曰:“朕賴蒙慈訓,常親緻敬。
今昊天降罰,人神喪恃,賴宗廟之靈,亦辍歆祀。
” 注曰:“賴”蜀本作“想”,當從之。
否則“賴”字衍。
(一三七) 此所謂對校法也。
蜀本即《釋文辨誤》所稱之費本,南宋初,蜀廣都費氏進修堂刻,于正文下附音釋,俗稱“龍爪通鑒”,《皕宋樓藏書志》所誤為北宋本者也。
身之重注《通鑒》時所用以校新本者,大抵皆此本。
長洲章钰氏校記,謂“胡氏又有注明傳寫本者”,非也。
《注》隻言“《通鑒》傳寫有誤”,非謂其所據者為“傳寫本”也。
如本篇所舉十三卷之罷衛将軍一條是。
齊東昏侯永元二年,蕭懿遣裨将胡松李居士帥衆萬馀屯死虎。
注曰:杜佑《通典》曰:“死虎地名,在壽州壽春縣東四十馀裡。
”以此證之,足知宋明帝泰始三年,劉破劉順于宛唐,宛唐即死虎,字之誤也。
(一四三) 以《通典》校《通鑒》,亦他校法。
泰始三年,應作二年。
梁武帝天監三年,上遣甯朔将軍馬仙琕救義陽。
仙琕兵勢甚銳,元英結壘于上雅山。
注曰:上雅山當作士雅山。
據《水經注》,義陽之東有大木山,即晉祖逖将家避難所居也。
逖字士雅,後人因以之名山。
(一四五) 此本理校,以《晉書》六二《祖逖傳》字士稚,而證當作士稚山也。
據豐城熊氏校記,則此條正文及注,備極糾紛,略言之,則元本正文誤作“十雅”,故注謂當作“士稚”,今鄱陽胡氏覆刻元本正文誤作“上雅”,《注》又誤作“士雅”,所謂理絲而棼也。
梁武帝普通六年,魏高平鎮人胡琛反,遣其大将萬俟醜奴、宿勤明達等寇魏泾州。
注曰:“萬”當作“萬”,音莫北翻。
俟,渠之翻。
萬俟虜複姓,《北史》曰:“萬俟,其先匈奴之别也。
”(一五〇) 萬俟之“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