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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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或減輕不幸,殺死或傷害了B,或偷竊了B的東西,這一刻,平等幸福的常态便被打破而形成糾紛。
現代法律将犯罪視為非常态,而将無犯罪的日常生活視為常态。
誠的刑法則恰恰與之相反,将犯罪視為社會常态,認為唯有此才能實現日常生活的幸福平等化。
誠将此命名為“數量刑法學”。
在量刑方面,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皆用同一尺度計量。
為此,首先将人的感情詳細分化為幾十種要素,對每一種要素賦予原子量一般的數量。
誠認為個人對于事件的一切精神反應,都可根據這數十種綜合要素做出決定。
審判采取當庭對審制。
誠的觀點是根據“數量刑法學”,對于酌情量刑、期待可能性理論、違法性阻卻原由、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等例外減刑進行系統化和統一化,從而實現人們通過社會和法律所理解的對于“現實”這一概念所形成的固有意識的變革!案例如下: (法官)A因何故要B的一萬元? (A)因為貧窮和失業。
(法官)二者共屬客觀原因,按規定從所受刑罰中扣除五十分。
偷盜的動機? (A)B在衆人面前公然調戲了我的妻子。
(法官)明白了。
“感覺受辱”,扣除八十分。
符合“嫉妒”第十二項扣除二十分,合計扣除一百分。
關于B,對其由于被偷竊一萬元而造成的精神損失進行合理測定,并根據B的經濟狀況與被盜金額的比例核算的結果,共計一千兩百分。
在此基礎上減去一百五十分,剩餘一千零五十分。
一千零五十分,禁锢一個月。
(A)小的知罪,多謝大人! ——如此這般,審判程序得以簡化。
此外,根據不同情況,精神傷害如累計超過三萬分,死刑也同樣适用。
以肉體的死來償還精神上的殺人,以及以精神上的死亡來償還肉體上的殺人,同樣視為妥當的審判。
誠認為死刑廢除論簡直是可笑的幼稚病。
誠之所謂的理想社會,完全排除了從道德層面對犯罪進行判定,一切僅以私法為依據。
誠考慮到現階段提倡刑法私法化這一遠大目标有些為時尚早,當前的目标,首先是審判程序的合理化和簡易化。
為此,誠準備将“數量刑法學”的體系概略作為自己的畢業論文。
“合理性!合理性!” “合理性”是誠的座右銘,也是誠的道德基準。
“迄今為止,刑法一直存在着諸多的謬論和不當。
”誠如此作想,“犯罪的意義因事後悔改而産生再構成的偏頗,自首也被給予了酌情量刑的餘地。
但是犯罪難道不是一種行為麼?為何不評估行為本身?那些事後的各種因素不過是風幹了的标本罷了。
在我的烏托邦(理想國)中,一定要将‘為追求自身幸福而行動并絕不後悔’這一條作為最高的道德準則。
幸福的觀念,應當導入刑法學而非經濟學。
一方面,物質的範疇之内,财富的不均等問題可忽略不計。
如果一對一的關系上升到相對幸福問題的高度階段,則由個人之間的财産争奪行為解決便可。
犯罪行為如符合情理與正義便給予肯定。
另一方面,由于否定絕對幸福觀念,因同情他人貧困而發起革命這類荒唐事也絕不會發生。
如果不升至犯罪,人道主義同情心将毫無價值。
即使看見路邊撿幹糧的孩子也無動于衷,其原因即在于此。
” …… “哇,真豐盛呀!白花花的大米飯!分我一半。
” 愛宕的聲音驚醒了沉思中的誠。
“好啊,給你。
” 誠心裡一直期待着愛宕開口。
聽了愛宕的話急忙将飯盒裡的白米飯分出一半來,放在飯盒蓋子上遞給愛宕。
作為交換,愛宕也掰了一半發糕給誠,誠卻難以下咽。
“看來糧食難的問題對你是毫無影響呀。
” “有空來我家吧,準保讓你好好大吃一頓。
” 重新回到和友人共享一粥一飯的秩序之中,誠感到久違了的安心。
初秋的天氣格外晴朗。
一陣涼風恰到好處地吹散了樓頂的暑熱。
兩人吃完午飯,斜倚在樓頂天台的紅磚圍欄上放眼眺望。
這一帶未被燒盡的大約隻剩下大學校園。
遠處的松坂屋、上野公園零零星星地殘留了下來,卻像漂浮在廢墟海上的孤島,顯出不協調的醜陋,仿佛殉情而苟活的一方,剩下的唯有荒誕和嘲諷。
反倒不如一覽無餘的廢墟,或許還有一種視覺上的美感。
眼前的廢墟與歐洲式的廢墟不同,更像曠野燃盡了篝火,一切平坦而潔淨。
俯瞰下去,仿佛收割後的稻田,閃閃發亮的瓦礫和廢鐵就像是永世長存的薄雪,泛着晶瑩的光澤。
長期被侵蝕和剝奪的大自然恢複了本來的面目,悠然地舒展成大字進入了久違的酣眠。
對今早報上刊登的天皇陛下訪問麥克阿瑟元帥的照片,兩人闡述着各自的意見。
作為複員軍人,對站在魁偉的美國人身旁矮小的君主的可憐相到底有何感想?讨論的結果是,兩人對此都沒有特别的感想。
“戰争不過是一種為了開心而制造的殘酷遊戲而已。
”愛宕感歎,“能與麥克阿瑟媲美的人,全日本恐怕都未必找得到吧。
所以呀,日本要是赢了的話,照相時肯定會讓
現代法律将犯罪視為非常态,而将無犯罪的日常生活視為常态。
誠的刑法則恰恰與之相反,将犯罪視為社會常态,認為唯有此才能實現日常生活的幸福平等化。
誠将此命名為“數量刑法學”。
在量刑方面,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皆用同一尺度計量。
為此,首先将人的感情詳細分化為幾十種要素,對每一種要素賦予原子量一般的數量。
誠認為個人對于事件的一切精神反應,都可根據這數十種綜合要素做出決定。
審判采取當庭對審制。
誠的觀點是根據“數量刑法學”,對于酌情量刑、期待可能性理論、違法性阻卻原由、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等例外減刑進行系統化和統一化,從而實現人們通過社會和法律所理解的對于“現實”這一概念所形成的固有意識的變革!案例如下: (法官)A因何故要B的一萬元? (A)因為貧窮和失業。
(法官)二者共屬客觀原因,按規定從所受刑罰中扣除五十分。
偷盜的動機? (A)B在衆人面前公然調戲了我的妻子。
(法官)明白了。
“感覺受辱”,扣除八十分。
符合“嫉妒”第十二項扣除二十分,合計扣除一百分。
關于B,對其由于被偷竊一萬元而造成的精神損失進行合理測定,并根據B的經濟狀況與被盜金額的比例核算的結果,共計一千兩百分。
在此基礎上減去一百五十分,剩餘一千零五十分。
一千零五十分,禁锢一個月。
(A)小的知罪,多謝大人! ——如此這般,審判程序得以簡化。
此外,根據不同情況,精神傷害如累計超過三萬分,死刑也同樣适用。
以肉體的死來償還精神上的殺人,以及以精神上的死亡來償還肉體上的殺人,同樣視為妥當的審判。
誠認為死刑廢除論簡直是可笑的幼稚病。
誠之所謂的理想社會,完全排除了從道德層面對犯罪進行判定,一切僅以私法為依據。
誠考慮到現階段提倡刑法私法化這一遠大目标有些為時尚早,當前的目标,首先是審判程序的合理化和簡易化。
為此,誠準備将“數量刑法學”的體系概略作為自己的畢業論文。
“合理性!合理性!” “合理性”是誠的座右銘,也是誠的道德基準。
“迄今為止,刑法一直存在着諸多的謬論和不當。
”誠如此作想,“犯罪的意義因事後悔改而産生再構成的偏頗,自首也被給予了酌情量刑的餘地。
但是犯罪難道不是一種行為麼?為何不評估行為本身?那些事後的各種因素不過是風幹了的标本罷了。
在我的烏托邦(理想國)中,一定要将‘為追求自身幸福而行動并絕不後悔’這一條作為最高的道德準則。
幸福的觀念,應當導入刑法學而非經濟學。
一方面,物質的範疇之内,财富的不均等問題可忽略不計。
如果一對一的關系上升到相對幸福問題的高度階段,則由個人之間的财産争奪行為解決便可。
犯罪行為如符合情理與正義便給予肯定。
另一方面,由于否定絕對幸福觀念,因同情他人貧困而發起革命這類荒唐事也絕不會發生。
如果不升至犯罪,人道主義同情心将毫無價值。
即使看見路邊撿幹糧的孩子也無動于衷,其原因即在于此。
” …… “哇,真豐盛呀!白花花的大米飯!分我一半。
” 愛宕的聲音驚醒了沉思中的誠。
“好啊,給你。
” 誠心裡一直期待着愛宕開口。
聽了愛宕的話急忙将飯盒裡的白米飯分出一半來,放在飯盒蓋子上遞給愛宕。
作為交換,愛宕也掰了一半發糕給誠,誠卻難以下咽。
“看來糧食難的問題對你是毫無影響呀。
” “有空來我家吧,準保讓你好好大吃一頓。
” 重新回到和友人共享一粥一飯的秩序之中,誠感到久違了的安心。
初秋的天氣格外晴朗。
一陣涼風恰到好處地吹散了樓頂的暑熱。
兩人吃完午飯,斜倚在樓頂天台的紅磚圍欄上放眼眺望。
這一帶未被燒盡的大約隻剩下大學校園。
遠處的松坂屋、上野公園零零星星地殘留了下來,卻像漂浮在廢墟海上的孤島,顯出不協調的醜陋,仿佛殉情而苟活的一方,剩下的唯有荒誕和嘲諷。
反倒不如一覽無餘的廢墟,或許還有一種視覺上的美感。
眼前的廢墟與歐洲式的廢墟不同,更像曠野燃盡了篝火,一切平坦而潔淨。
俯瞰下去,仿佛收割後的稻田,閃閃發亮的瓦礫和廢鐵就像是永世長存的薄雪,泛着晶瑩的光澤。
長期被侵蝕和剝奪的大自然恢複了本來的面目,悠然地舒展成大字進入了久違的酣眠。
對今早報上刊登的天皇陛下訪問麥克阿瑟元帥的照片,兩人闡述着各自的意見。
作為複員軍人,對站在魁偉的美國人身旁矮小的君主的可憐相到底有何感想?讨論的結果是,兩人對此都沒有特别的感想。
“戰争不過是一種為了開心而制造的殘酷遊戲而已。
”愛宕感歎,“能與麥克阿瑟媲美的人,全日本恐怕都未必找得到吧。
所以呀,日本要是赢了的話,照相時肯定會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