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名家名作與個性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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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田随筆》:我知道什麼? 有一天,蒙田在巴勒杜克看到一幅西西裡國王勒内的自畫像,便自問既然他可以用蠟筆為自己畫像,我們為什麼不可以用鵝毛筆來寫寫自己呢?」對這個問題,我們或許馬上會回答完全可以,而且再容易不過了;我們對别人不太了解,對自己實在是太熟悉了。

    」那就開始吧!然而,我們一動手,那支筆就從手指間掉了下來&mdash&mdash沒想到,這原來是一件難而又難、玄而又玄、簡直沒法做的事情! 确實,在各國文學史上,有幾個人是因為寫了自己而獲成功的呢?大概也隻有蒙田、佩普斯和盧梭那麼幾個人吧。

    當然,還有《醫生的宗教》那本書,像一塊色彩斑斓的玻璃,透過它既可看到天上永恒不變的日月星辰,也可看到一個人騷動不安的靈魂;還有那部大名鼎鼎的傳記,像一面晶瑩明亮的鏡子一樣映照出鮑斯威爾自己的面容,盡管他喜歡躲在别人背後窺視世界。

    不過,能興之所至地講述自己,能把自己靈魂中的不安、騷亂、乃至缺陷,不管什麼都和盤托出的人隻有一個&mdash&mdash那就是蒙田。

     蒙田 一個世紀又一個世紀過去了,在蒙田的這幅自畫像前卻始終聚集着成群成群的人。

    他們凝神觀望,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面容,而且越看越有趣,越看越有名堂,最後連自己也說不清究竟看到了什麼。

    《蒙田随筆》一版再版,這是其魅力無限的明證。

    眼下,在英國就有納佛爾出版社重印的考登譯本,共五卷,非常精美;在法國,科納爾出版公司正在發行的新版《蒙田随筆》,收人了阿曼古博士用畢生精力搜集到的各種異文,彌足珍貴。

     然而,更為難能可貴的,還是蒙田最初所做的。

    要把自己的真情實況統統說出來,要從身邊的小事着手讓自己暴露無遺,确非易事。

    蒙田自己也曾說:「據我們所知,僅有兩三個古人走過這條路,後來就不見有人前往了。

    因為人的靈魂漫無邊際、變化不定,要追随它的腳步,把握它細微而複雜的活動,揭示它内部的迂回曲折這條路非常難走,比人們想象的還要難。

    這件事新鮮而奇特,真想做的話,就得把那些常人喜歡的凡俗之事統統抛開。

    」 首先,表述就是個難題。

    雖然我們都時常會陷入沉思,而且還會覺得沉思很奇妙,但是,倘若有人要求我們把沉思的東西表述出來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哪怕是随便談談,可談的東西也少得可憐!思想就像幽靈,剛在床邊顯現,沒等我們看清它的樣子,它就飄出窗口,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或者說,思想像一道遊移不定的光,往往在我們眼前一閃而過,随即就複歸于永恒的黑暗了。

    我們說話時,可以用表情、語氣、音調來協助我們表述,這樣既彌補了語言的不足,也可使我們的言談具有一定的個性特點;然而,我們的筆卻是一種硬邦邦的工具,用它來表述,不僅表述的東西很有限,還要順從它的許多舊習慣,遵守各種各樣的所謂「規則」。

    此外,筆還喜歡擺架子:明明是普通人,一拿起筆就好像不可一世了;我們平時說話總是随随便便、想想說說、斷斷續續的,可一用筆來寫,就馬上變得一本正經、有條有理、冠冕堂皇了。

    所以說,在無數古代作家中,蒙田顯得格外突出,因為他盡管拿着筆,卻從不擺架子,從不裝得一本正經。

    我們也從不懷疑,他寫的就是他自己。

    他從不訓人,從不說教,倒是一再表示他和别人沒有什麼兩樣。

    他所做的,就是把他自己寫出來,讓别人知道他的真情實況,如此而已,隻是「這條路非常難走,比人們想象的還要難。

    」 除了自我表述的難題,還有一個大難題就是如何保持個人靈魂的獨立性。

    我們的靈魂,或者說我們的内在生命,常常是和我們的外在生活格格不入的。

    假如我們有勇氣問問自己的靈魂究竟在想什麼,我們得到的回答肯定和人們所說的截然不同。

    譬如,自古以來人們就認為,有德之人到了晚年就應深居簡出,夫妻厮守,這樣才能得到後人的尊敬;但蒙田的靈魂卻對蒙田說:一個人正因為到了晚年,就更應該出去走走,至于夫妻,本來就很少有什麼愛情,到了晚年就更是徒有其表了,所以即使拆散也不妨(我覺得,這話說得倒也沒錯)。

    再譬如,人們說到政治,尤其是政治家,總認為應該使自己的國家強大,要幫助落後民族擺脫野蠻生活;但蒙田的靈魂卻憤怒地說:看看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幹了些什麼!「多少城鎮被夷為平地,多少民族被滅絕&hellip&hellip世上最富饒、最美麗的地方,就因為珍珠和胡椒買賣,被搞得一團糟!這倒是真正的野蠻!」再譬如,有些農民對蒙田說,他們看見有人受了傷而且快死了,但他們害怕法院會把罪名加到他們頭上,所以不得不掉頭走開;對此,蒙田的靈魂說對這些人,我有什麼可說呢?他們的好心腸确實會給他們帶來麻煩。

    &hellip&hellip法律往往是不公正的,常常颠倒黑白。

    」 這裡,蒙田的靈魂是憤激的,對傳統與法律大聲斥責。

    然而,當他住在自己的那座塔樓裡(從那座塔樓上可以俯瞰他的大片領地)對着爐火陷人沉思時,他的靈魂又是怎樣的呢?這時,他的靈魂真可謂奇妙之極&mdash&mdash不再那麼大義凜然,倒是像風信雞一樣變幻無常了,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時而畏畏縮縮,時而傲慢無禮;時而端莊自守,時而耽于聲色;時而唠唠叨叨,時而沉默寡言;時而勤奮,時而懶惰;時而敏捷,時而呆笨;時而虛僞,時而誠實;時而悶悶不樂,時而興高采烈;時而聰明絕頂,時而愚昧之極;時而大方,時而小氣;時而貪得無厭,時而揮霍無度」。

    總之,和履行公務時那位可敬的蒙田先生的靈魂截然不同,這時他的靈魂是極其複雜的,複雜得幾乎難明究竟。

    所以,一個人要把自己靈魂弄個水落石出,非得用畢生的精力才行。

    這種自我探尋,也許有損個人的世俗功名,但其樂無窮,足以補償那一點點損失。

    因為一個人一旦有了自我認識,也就有了獨立人格;而一旦有了獨立人格,也就不再渾渾噩噩、虛度年華了。

    換言之,他一生都會有一種适度的充實感和幸福感。

    我覺得,世上隻有這種人才真正地在生活,至于其他人,我認為他們隻是做了一輩子習俗的奴隸而已&mdash&mdash他們的生命、他們的靈魂,全都像幻影一樣似有實無。

    因為他們習慣于随波逐流,遇事總無主見,人雲亦雲;他們的靈魂早已為怠惰、萎靡之氣所充塞,早已變得徒有其表,而實質上是麻木不仁、冥頑不靈的。

     那麼,假如我們要蒙田這位生活大師來談談生活的訣竅,他又會說什麼呢?他不外乎會勸我們:把世間種種雜事都抛在一邊,隐退到自己的居所裡去,在那裡讀書,沉思。

    隐退和沉思&mdash&mdash這便是他為我們開的藥方中的兩種主藥。

    不過,蒙田并沒有直接對我們這麼說。

    這位先生眼袋下垂,神情像是在做夢似的叫人難以捉摸,時而微微一笑,時而郁郁不樂,所以要他直截了當地說出什麼話來,顯然是不可能的。

    實際上,他住在鄉間,每天和他做伴的隻有書籍、菜園和花木,生活過得很單調。

    他種的豌豆也不見得比别人的好。

    他最喜歡的地方卻是巴黎,「甚至包括它的贅疣和污斑」,他也喜歡。

    至于讀書,他很少一次讀上一個小時,而且記憶力也不太好,隻要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就把剛才讀到的東西給忘了。

    他并不覺得從書本上得到的學問有什麼可驕傲的;至于在科學上有所成就,那也算不了什麼。

    他年輕時曾與一些才智之士交遊,盡管連他父親對這些人都很崇拜,他卻不以為然。

    他覺得,這些人雖非平庸乏輩,意興風發之時還不乏真知灼見,但再聰明的人,也不免有愚蠢之嫌。

    就說你自己吧:這一刻你還洋洋得意,下一刻隻要打碎一塊玻璃,你就會變得惶惶不安。

    任何極端的東西都很危險,最好還是走中庸之道這條老路,盡管這條路有點泥濘,不太好走。

    寫東西也一樣,任意揮灑和刻意求工都不可取,最好還是寫得平平常常&mdash&mdash當然,詩歌還是很美妙的;散文,隻有充滿詩意的散文,才是最好的。

     蒙田說,我們表面上都希望過樸素的平民生活,于是把自己的房間粉刷一下,放上一大排書櫥,就樂滋滋地自以為平民化了。

    可是,就在樓下的院子裡,那個掘土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平民:他一大早起來,正在埋葬他死去的父親&mdash&mdash像他這種人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他們所說的話,才是真正的生活語言。

    這話說得确實很有道理,老百姓的談話讓人覺得特别有味,那些沒受過什麼教育的人,往往比有學問的人更富有同情心。

    然而,他也會反過來說,平民社會的生活真是令人厭惡!那裡「愚昧無知、出爾反爾之事層出不窮。

    倘若要有識之士承認那些粗俗之人的價值觀,并且像他們一樣生活,難道這是合理的嗎」?平民既愚鈍又懦弱,毫無自為能力。

    他們既不了解事物的真相,也不懂得知識有什麼好處;隻有靠「教養良好的靈魂」指點,他們才能了解事物的真相,才能知道什麼是真理。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教養良好的靈魂」究竟是怎樣的呢?我們希望蒙田告訴我們,好讓我們加以仿效。

     然而&mdash&mdash他沒有。

    他說我隻是講述一些事情給你們聽罷了,并不想指導你們。

    」說到底,他怎麼說得清别人的靈魂呢?就是他自己的靈魂,他也沒法「簡單、準确、有條有理、毫不含混地用一句話說出來」恰恰相反,實際上他越是想把自己的靈魂說出來,他的靈魂就變得越隐秘而難言。

    所以,也許隻有這樣一種品質,或者說,隻是這樣一種原則,才是至關重要的&mdash&mdash那就是,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原則。

    你們若要仿效的,就應該仿效那些思想極其靈活的人,如艾狄恩·德·拉·波阿狄厄反之,「假如為了原則而被捆在一輛車上,那就變成一種沒有生命的貨物了」。

    原則隻不過是一些陳規而已,而人的思想、情感是錯綜複雜、千變萬化的,往往和那些陳規格格不入;人們設計原則,隻是為了供那些膽小的人來遵循,因為他們自己的靈魂不會自由飛翔。

    我們則不然。

    我們過的是自由自在的獨立生活,而且又非常珍視這種生活,所以對任何束縛人的東西都覺得反感。

    我們要是發表什麼鄭重聲明、擺出一副架勢去制定什麼原則的話,那就等于宣布我們自己的不複存在&mdash&mdash我們已成了為他人、而不是為自己活着的人了。

    誠然,對那些為公共事業而做出自我犧牲的人,我們不無尊敬和贊美之意,對他們不得不做出自我損害的事情,我們深表同情;但是,我們自己并不想追求這樣的名聲和榮譽,也不想為他人承擔什麼義務或者職責。

    我們所關注的,隻是我們自己的靈魂,那充滿情欲、變幻莫測的靈魂漩渦,它混沌、神秘而令人着迷,它紛擾不息而又神奇之極&mdash&mdash确實,我們的靈魂每時每刻都在産生奇迹。

    人生之精髓,乃是動與變。

    不動,無異于死亡;不變,也無異于死亡。

    所以,凡是我們腦子裡想到的東西,都應該說出來,而且不要怕一說再說,不要怕自己否定自己,不要怕說傻話,要讓自己的思想自由奔放、汪洋恣肆,不必擔心别人會怎麼想、怎麼說、怎麼做。

    因為人活着,就是為了活着&mdash&mdash當然,是正常地活着&mdash&mdash此外的一切,都是無關緊要的。

     确實,自由是人生之精髓,但仍有限度。

    我們的問題是:人究竟應該求助于何種力量來獲得自由呢?蒙田對任何一種個人見解和社會法律都予以嘲笑,并不斷奚落人性的軟弱、虛妄與可悲;既然如此,那麼是不是說,我們或許隻能求助于宗教了?「或許」一詞是他經常使用的&mdash&mdash他經常說「或許」或者「我認為」,就是為了避免給人以輕率或者武斷的印象;有時,他用「或許」之類的詞則是為了自我掩飾,因為有些觀點,他覺得直接說出來似乎不太好。

    并不是什麼話都要直捅捅地說出來的,有些話隻需暗示一下就行了;文章往往是寫給志同道合的人看的,而志同道合的人通常不會很多。

    固然,我們要千方百計地尋求上帝的指引,但對于一個過着獨立生活的人來說,除了上帝的指引,還有一個無形的監督者和檢察官,即「作為仲裁者的良心」。

    良心的譴責比什麼都可怕,良心的贊許比什麼都可喜,因為最了解一個人底細的,莫過于他自己的良心。

    「教養良好的靈魂」所能達到的崇高境界,就是向自己的良心檢察官坦白一切,并絕對服從良心仲裁者的裁決,因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超群獨立之時,生活得井然有序,至善至美」。

    與此同時,他還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内心的均衡感,努力使生活保持平靜&mdash&mdash雖然生活總會變動,但隻要把它維持在一定的限度内,靈魂的自由探尋和自我實驗就不會受影響。

    最重要的是上帝的指引和良心的監督,倘若沒有這兩者,要過超群獨立的生活是難而又難的,至少比一般生活要難得多。

    這是一種藝術,需要苦心經營,雖然成功的範例為數不多,卻仍能給我們莫大的啟迪,如古代的荷馬、亞曆山大大帝、伊巴米南達斯和近代的艾狄恩·德·拉·波阿狄厄。

    困難的是這種藝術所用的材料&mdash&mdash人性&mdash&mdash複雜多變而難以捉摸,所以必須始終接觸人性,「要活在活人中間」。

    為了避免遠離同類,做人就不可太孤僻,或者太高雅。

    随和的人總是有福的,他們可以輕松地和鄰居聊聊天,談談高興的事,談談各人的房子,也可以談談和别人吵架之類的事;他們還會認真而愉快地和木匠、園丁之類的人交談。

    和别人交流思想、參加社交活動、建立友誼,這些事不僅重要,而且也有很大的樂趣;讀書并不僅僅為了求知或者為了謀生,同時也是一種交流,隻是交流範圍擴大到了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國家。

    世上有許多奇妙的東西,如翠鳥,還有許多我們不知道的地方。

    或許,真有眼睛長在胸前的狗頭人也說不定;或許,真有比我們發達的社會,那裡的法律和習俗都要比我們高明得多。

    或許,我們現在活着隻是一場夢,一旦夢醒,我們或許會發現自己到了另一世界,而那裡的一切卻是那樣陌生,和我們這個世界截然不同&hellip&hellip 盡管蒙田所說的東西不免有含糊甚至矛盾之處,但他的想法還是很明确的。

    他寫這些随筆,隻是一種嘗試,隻是想把一個人的靈魂顯露出來。

    他至少在這一點上已經把自己的想法說清楚了。

    他寫作不是為了名利,既不想要同時代人為他樹碑立傳,也不想要後人把他的文章奉為經典,隻是想把自己的靈魂顯露出來。

    顯露自己的靈魂,不管怎麼說總是件好事,因為它既可以揭示靈魂的真相,還可以為自己找到樂趣。

    我們自己即便十分無知,但就是為了愛我們的朋友,我們也要讓他們了解我們的靈魂。

    所以,不管我們的靈魂多麼隐晦,甚至是病态的,我們仍将毫不掩飾地把它顯露出來。

    「因為,我就是這樣做了之後才真正明白,當我失去朋友時,我感到的最大慰藉就是我曾讓他了解了我&mdash&mdash也正因為這樣,我現在還有話要說,還能繼續和别人交往。

    」 有些人出門旅行,總是疑慮重重,默默無語,「為了防止風塵侵襲」,還要用衣服把自己緊緊地裹起來;途中吃飯,一定要和在家裡一樣;看到的景物和風土人情,隻要和他們本地的稍有不同,便統統斥為不好。

    這種人出門,為的隻是能匆匆回家。

    這樣的旅行方式當然是大錯特錯的。

    其實,當我們出發去旅行時,毫無必要預先定好當晚在何處投宿,何時一定要返回&mdash&mdash旅程本身就是一切。

    最要緊的,也是最難得的,倒是在啟程前能找到一個和我們合得來的人。

    這個人不僅要樂意和我們同行,一路上還要能和我們談談各自的感想。

    歡樂需要有人分享,否則再大的歡樂也會變得索然無味。

    當然,旅途中也可能會身體不适,譬如着涼啦、感冒啦、頭痛啦,等等。

    但為了旅行之樂,冒一點害小病的風險是值得的。

    「歡樂,也屬人生一大得益。

    」凡是你自己高興去做的事情,對你一定是有益無害的。

    當然,道德家和學者們不會同意這樣的看法。

    他們不同意,那就讓他們去和陰沉沉的哲學打交道吧!我們既然是凡夫俗子,就隻想充分利用自己的各種感官來領受大自然的美意,隻想盡可能地改變改變自己的生活。

    我們向往溫暖的陽光,所以我們時而跪到這裡,時而跑到那裡。

    讓我們盡情歌唱,盡情享受情人的親吻吧,趁太陽還沒下山!無論哪個季節,無論是晴天還是雨天,都一樣迷人!無論是紅酒還是白酒,無論是幾人同飲還是一人獨酌,都各有樂趣!即便我們睡着了,那也是生活之樂暫停,況且睡眠中我們還會做好夢。

    就是一些最平常的事情&mdash&mdash散散步、說說話、獨自在果園裡坐坐&mdash&mdash也一樣會使我們浮想聯翩、興緻勃勃。

    美是無處不在的;美和善相互毗鄰,緊緊相連。

    所以,盡情享受人生旅途之美吧!不必老想着旅行何時結束。

    如果死亡突然降臨,最好是在我們種白菜的時候,或者在我們騎馬的時候;要不然,就在一家農舍裡,讓陌生人悄無聲息地合上我們的眼睛;千萬不要讓我們死在仆人的痛哭聲中,死在親人懷裡,因為這會使我們更加痛苦。

    當然,最好的情況是,我們死的時候正好和一群風流女郎在一起,正值尋歡之際&mdash&mdash她們可不會悲悲戚戚,更不會号啕大哭。

    反正,當我們死的時候,最好是「正在戲嬉、正在痛飲、正在聊天、正在演講、正在聽音樂、正在朗誦愛情詩」&mdash&mdash好了,關于死亡談得夠多了,最要緊的是,我們還活着。

     蒙田的随筆往往沒有結尾,往往會在筆墨酣暢之際戛然中止。

    他這樣做,也許就是要把人生的真面目凸顯出來。

    面對突然降臨的死亡,一個人的本性、靈魂和身邊的每一件瑣事,都會顯得更加美妙而動人。

    他寫到,自己無論冬夏總喜歡穿長筒襪,喝酒喜歡用玻璃杯而且總愛摻點水,習慣在午飯後去理發,從來沒有戴過眼鏡,說話時聲音很響,騎馬出去馬鞭子總不離手,吃飯時偶爾會咬傷自己的舌頭,坐着時兩隻腳也要動來動去,有時喜歡掏掏耳朵,喜歡吃有點變味的肉,喜歡用餐巾擦牙齒(感謝上帝,他的牙齒倒沒出毛病!),床上一定要挂帳子,等等;此外,他還寫到一件「不尋常的事」:他原先喜歡吃蘿蔔,後來不喜歡了,後來又喜歡了。

    總之,不管多麼瑣碎的小事,都沒有從他的指縫間漏掉,而這些瑣事,經他一寫,不僅本身很有趣,還被賦予了一種奇異的力量,每每使我們聯想到其他種種事物。

    此外,由于他投下了靈魂之光,本來很具體的東西,在他筆下會顯得很虛玄,而本來很虛玄的東西,又會顯得很具體;在他筆下,白天似乎也充滿了夢幻,而真正的夢幻,又像在白天一樣被看得清清楚楚。

    他的靈魂還很幽默,即使對于死亡也要開上一點小小的玩笑。

    我們來看看他靈魂的雙重性和複雜性吧!有個朋友死了,他感到很悲痛,但同時又覺得,看到别人倒黴心裡總有點樂滋滋的,不免有一種幸災樂禍之感。

    他有時很輕信,有時又很多疑。

    在童年時代,他的靈魂就特别敏感:由于他父親不給他錢,他就産生了偷竊的念頭;然而,他自己曾?過一堵牆,目的卻純粹是為了讨他父親的歡心,因為他父親對建築情有獨鐘。

    總之,人的靈魂由無數神經和神經交感所組成,并受它們的支配,而世上的膽小鬼們呢,由于死抱着他們那套陳舊的看法,隻知道靈魂是一切事物中最神秘的,于是便認定人是世上最大的怪物和奇迹;所以,直到1580年,他們仍不知靈魂為何物,更不知靈魂是如何運作的。

    蒙田說我越是自我反省,就越了解自己;越了解自己,就越是發現自己有缺陷;而越是發現自己有缺陷,便越是覺得并不了解自己。

    」他就這樣,隻要手裡還握着那支筆,就不斷地審視着自己,正如他自己所說,「不知疲倦,不知盡頭」。

     不過,我們最後還有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倘若我們能使這位生活藝術大師放下筆、擡起頭來話,我們是要向他本人提出來的。

    現在,我們已經讀了他的這部奇書,讀了其中所有的文章。

    這些文章有長有短,有時旁征博引,有時思路敏捷,有時也會自相矛盾;但不管怎麼說,我們從中感受到了一個人的靈魂律動。

    它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地律動着,起初像隔了一層紗,我們的感覺并不明顯,但随着歲月的流逝,那層紗變得越來越薄、越來越透明了。

    于是,我們便得知:他這個人一生過得很充實,也很順利;他曾擔任過公職,後來年老退休;他曾擁有一座莊園,有妻室,也有子女;他曾和國王有過交往,也曾愛過許多女人;他喜歡讀古書,還時常掩卷遐想。

    他持之以恒地審視着日常生活瑣事,最後竟奇迹般地把人類靈魂的種種難以捉摸的細微末節都勾勒了出來,而且還有意加以調整,使其顯得更為和諧。

    他一生緻力于發掘人生之美。

    他成功了,他感到無比幸福。

    他曾說:要是再讓他活一次的話,他還會選擇這樣的生活。

    然而,當我們興緻勃勃地看着這幅美景、看着蒙田把自己的靈魂展示在我們面前時,我們心裡不禁會問:「人生的目的,難道就是為了尋求歡樂?」要是這樣的話,為什麼我們仍有極大的興趣,想探知靈魂的本性?為什麼我們仍有迫切的願望,想和他人交流思想?我們活着,是否僅有現世人生之美?我們死後又怎麼樣呢?或許,真有另一個世界存在,我們隻有到了那裡,才能最後知道我們現在活着的意義何在?這樣的問題,有沒有人來回答我們呢?沒有。

    所以,隻好再問問自己:「我知道什麼?」 一隻土罐子:讀《魯濱孫漂流記》 《魯濱孫漂流記》是一部傑作。

    說它是一部傑作,就是因為:笛福在其中始終保持着他所特有的那種透視力和平衡感。

    也正因為這樣,他在書裡處處使我們感到失望,受到嘲笑。

    現在,就讓我們大體看一下此書的主題,并把它和我們的先入之見作一比較。

     我們知道,此書講述的是一個人被抛到了一個荒島上&mdash&mdash他孤獨地在那裡生活,并經受了種種考驗。

    荒島、孤獨、考驗,就這幾個詞便足以使我們想象:書裡寫到的一定是在某個遙遠得猶如天盡頭的地方,那裡除了日出日落什麼也沒有,主人公因為與世隔絕,便借此獨自沉思,思考着諸如人類社會的本質和世代相傳的習俗之類的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在讀此書之前,很可能已期待着此書一定會給我們怎樣的樂趣。

    于是,我們就開始讀了。

    然而,沒想到我們每讀一頁,原先的那種期待心情就受到一次無情的打擊。

    書裡根本就沒有什麼日出日落,也沒有什麼孤寂中的沉思。

    相反,我們看到的隻是一隻用泥土做的大罐子,換句話說,此書告訴我們的是很具體的事情:時間很具體,1651年9月1日;主人公很具體,叫魯濱孫·克羅索,他父親有痛風病,等等。

    顯然,我們必須放棄原先的那種期待,因為此書後面所寫到的,也幾乎全是一些非常現實的事物。

    我們還必須盡快放棄原先那些崇高的觀念:大自然在這裡毫無崇高可言,她慷慨給予的,隻是幹旱和水災;人也不那麼崇?了,變成了一種苦苦求生的動物;甚至上帝也不再崇高,已被降職為一個小小的土地神;上帝的寶座雖然還算堅固,但也不過是一個?出海平面沒多少公尺的小島罷了。

    上帝、人類、自然&mdash&mdash這是我們心目中最崇高的三大事物。

    然而,每當我們想在此書中尋找這三大事物的崇高信息時,每次都被一些既不崇?、也無熱情可言的生活常識頂了回來。

    譬如,魯濱孫是這樣思考上帝的:「有時,我暗暗自問:上帝為什麼要這樣毀滅他自己的創造物?&hellip&hellip不過,每當我這樣想的時候,總有什麼東西立刻來阻止我,不許我想下去。

    」上帝不存在了。

    于是,他想到了大自然,想到原野上「五彩缤紛的花草,還有那茂密而華美的樹林」,但比這更重要的是,他想到樹林裡有一群鹦鹉也許可以馴養,教它們說話。

    他也想到了人類,但隻是那些他親手殺死的土人,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須把他們埋掉,否則「暴曬在陽光下,他們很快就會發臭」。

    這樣,連死亡也不存在了。

    什麼都不存在,隻有那隻泥土做的大罐子。

    這就是說,當我們讀完笛福所講述的一切之後,我們的先入之見&mdash&mdash我們的期待&mdash&mdash全都化為泡影了。

     讓我們回過頭再讀一下此書開頭的那句話:「1632年,我出生在約克郡一個有教養的家庭裡。

    」這樣的開頭,可以說是再普通、再平常不過了。

    如果說有什麼可吸引我們的,那就是我們或許會由此而聯想到市民階層的那種小康生活。

    我們都相信,英國市民階層的生活是最幸運的;貴族和貧民都很可憐,因為他們都生活在焦慮不安中;隻有處于高貴與低賤之間才最為安穩;此外,市民階層的種種優點,如節制、穩健、溫和,也是我們大加贊賞的。

    所以,一個出生于市民階層的人,倘若他既不幸又愚蠢地迷上了航海曆險,那實在是太令人遺憾了。

     笛福 我們的主人公就這樣平鋪直叙地講述着,一點一點地為我們描繪出他自己的一幅令人難忘的畫像&mdash&mdash他從不忘記使我們留下深刻印象,使我們記住他的精明和謹慎,以及他對舒适和體面的重視;但後來,不知怎麼回事,我們發現自己竟然随他一起到了海上,遇到了風暴,而且我們竟然也用他那種目光觀察海上的景象。

    海浪、水手、天空、船隻&mdash&mdash所有這一切,都是通過他那雙敏銳的、現實的、市民階層的眼睛來觀察的。

    沒有什麼東西能逃過他的目光。

    但任何事物都是以他那種精明謹慎、循規蹈矩和講究實際的原則來加以理解的,并且以同樣的原則向我們展示。

    他從不熱情洋溢。

    面對巍巍壯觀的大自然,他生來就覺得它有點讨厭;面對萬能的上帝,他甚至有所懷疑。

    他隻關心他自身的利益。

    對于周圍發生的一切,他至多關心其中的十分之一。

    他相信任何事物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釋&mdash&mdash如果他有時間去解釋的話。

    當讀到有一群「體軀龐大的動物」在黑夜中把他的小木屋團團圍住時,我們都緊張起來了,而他自己卻一點也不驚慌,隻是朝它們開了一槍,把它們吓跑就完了&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