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書裡的女人與女人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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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活躍,很大程度上是由法律和習俗造成的。

    如在15世紀,一個女人若不願嫁給父母為她選中的男人,父母就打她,強迫她出嫁。

    在這種情況下,簡直不可想象她會搞什麼藝術創作。

    又如在斯圖亞特王朝,一個女人嫁給哪個男人也不是由她本人決定的,而她一旦嫁給了某個男人,「至少依據法律和習俗」,那個男人便「理所當然」成了她的主人。

    這樣的女人,恐怕也不大可能有時間和勇氣去寫小說。

    社會環境和社會導向會對人的心靈産生巨大影響,這在我們這個精神分析時代已開始為人們所認識。

    此外,從藝術家的回憶錄和書信中,我們也開始得知,藝術創作不僅需要有非凡的才能,而且還需要社會的呵護&mdash&mdash這一點,隻要讀一讀濟慈、卡萊爾和福樓拜等人的傳記和書信便可知曉。

     所以,很顯然,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不尋常地興起,是以法律、習俗和日常生活中的無數細微變化為前提的。

    當時的女性已稍有閑暇,還受到某種程度上的教育。

    中、上等階層的女性自己選擇丈夫,也不再是稀罕事。

    值得注意的倒是,當時最傑出的四位女作家,即:簡·奧斯汀、艾米莉·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和喬治·愛略特,都不曾生育子女,其中有兩人還從未結過婚。

     那時,不準女性寫作的禁令雖然已被解除,但看來仍存在着相當大的社會壓力,使得當時的女性即使要寫作,也隻能寫寫小說而已。

    那四位女作家,她們的天賦和個性其實大相徑庭,相互之間的差異甚至超過任何四個普通女性。

    簡·奧斯汀和喬治·愛略特截然不同;喬治·愛略特和艾米莉·勃朗特也毫無相似之處。

    可是,她們的教養卻差不多,所以都從事同一種職業&mdash&mdash寫作;而且,當她們寫作時,都隻限于寫小說。

     小說對于女性來說,過去是、現在依然是一種最容易适應的文體。

    道理很簡單,因為寫小說不太需要精神高度集中。

    和戲劇創作及詩歌創作不同,寫小說比較随便,有時間随時可寫,沒時間随時可放下。

    喬治·愛略特就曾一邊寫小說,一邊照料她父親;夏洛蒂·勃朗特也經常為了削土豆而暫時擱筆。

    女性生活通常局限在起居室裡,那裡因為有客人來來往往,這才使她有可能觀察形形色色的人,了解人們不同的個性。

    也就是說,她的生活使她有可能成為小說家,而非詩人。

     即便是在19世紀,女性的生活仍僅限于家庭生活,女性的情感也僅限于家庭情感。

    在這方面,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固然表現得非常出色,但由于當時的女小說家因其性别而被排斥于其他生活領域之外,她們的小說也确有生活經驗褊狹的缺憾。

    毫無疑問,小說家的生活經驗對于其寫作來說是意義重大的。

    假如康拉德不曾當過水手,那麼在他的小說中就不可能有那些精彩的海上生活描寫;假如托爾斯泰不曾當過兵而且親身經曆過戰争,假如他不是那麼有錢而且受過良好教育,不曾接觸過社會各階層的人,沒有那麼豐富的人生經驗和社會閱曆,那麼《戰争與和平》就會變成一大堆空空如也的廢話。

     然而,對于《傲慢與偏見》《呼嘯山莊》《維萊特》和《米德爾馬契》的作者來說,除了中産階級家庭的起居室和客廳外,其他生活領域的每一扇大門都是緊閉着的。

    她們不可能有戰争經驗或者航海經驗,也不可能有政界經驗或者商界經驗。

    不僅如此,就連她們的個人感情生活,還要受到法律和習俗的重重限制。

    喬治·愛略特由于和劉易斯先生未婚同居,便招來公衆輿論的指責,迫使她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從此閉門隐居。

    這樣的處境,當然不利于寫作。

    喬治·愛略特曾寫道,她從不邀請客人上門,除非有人主動來看望她;與此同時,在歐洲的另一個地方,托爾斯泰正活躍于軍界,正和來自各階層的男男女女交往,生活散漫而無節制,卻從未受到過公衆輿論的指責。

    而正因為托爾斯泰擁有豐富的生活經驗,他的小說才會寫得那麼博大精深。

     小說家生活經驗的不足當然會影響其作品的質量,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就19世紀英國女性小說而言,還有另一個與小說家性别有關的原因。

    我們在《米德爾馬契》和《簡·愛》中能感受到喬治·愛略特和夏洛蒂·勃朗特的個性,就像在狄更斯的小說中能感受到狄更斯的個性一樣,但與此同時,我們卻又能感受到一種在狄更斯小說裡所沒有的東西,即:女性意識&mdash&mdash一種因自身受到歧視而感到憤怒、因自身不受重視而想大聲呼籲的女性意識。

    這就使當時的女性小說比一般的男性小說多了一種額外的因素,而這一因素,通常會使小說扭曲,或者說,是這類小說的一大缺陷。

    小說家一想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聲辯,或者把小說人物當作發洩小說家自身不滿情緒的傳聲筒,無疑會産生一種令人不安的副作用,那就是:讀者不能單純地把注意力集中于小說本身,而必須雙重地關注那些與小說無關的問題。

     簡·奧斯汀和艾米莉·勃朗特則不然,她們既不熱衷于這類女性籲求,也不理會男性的蔑視和責難,可謂我行我素。

    不過,這隻能歸因于她們不尋常的個性。

    對于一般女性來說,要想克制自己的憤怒情緒,不僅需要明澈的心境,還需要堅強的意志。

    女性從事寫作,總不免要遭人嘲笑和受人指責,總會有人以種種方式來證明她們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這就很自然地使她們感到憤憤不平。

    我們在夏洛蒂·勃朗特的怨恨和喬治·愛略特的隐忍中便可看出這樣的反應。

    至于在一些二流女作家那裡,就更容易看到這樣的情緒反應了。

    有時,她們選擇的小說題材就是情緒化的;有時,她們極不自然地逞強好勝,而有時,卻又極不自然地表示溫順,以至于處處都顯得虛僞做作。

    她們受制于男性權威,想象力不是太男性化,就是太女性化,唯獨沒有人性的自然本色。

    所以,她們的作品也就沒有什麼藝術性可言,因為藝術的根基恰恰在于人性的自然流露。

     由此看來,女性寫作若要發生什麼變化的話,首先應該是寫作态度的變化。

    将來的女作家不應再那樣憤憤不平,因為她們已不必再為自己的性别請命,也不必再對男性提什麼抗議。

    這樣的時代雖說至今尚未到來,但我們至少正在接近這樣的新時代,即:女性寫作将極少、甚至完全不受非藝術因素的影響,女作家除了專注于藝術想象,将不再受任何其他事物的幹擾。

    過去唯有那些個性非凡的天才女性才能達到的超然境界,現在對于普通女性來說也不再是不可企及的了。

    現在的女性小說,較之于一百年前或五十年前的女性小說,顯然更加名副其實,更加生趣盎然。

     然而,即使在今天,一個女人若想自由自在地寫作,還是會遇到諸多問題。

    首先是語言問題。

    也就是說,現有的語言形式對她來說并不适用。

    這個問題看起來似乎很簡單,其實極為棘手。

    現有的語言是由曆代男性創造的,它們過于規範,過于繁瑣,過于沉重,并不适合女性使用。

    而小說的生活覆蓋面又如此之大,小說家非得找到一種自己使用起來得心應手的語言不可,因為唯有這樣,才能輕松自如地把讀者從小說的第一頁帶到最後一頁。

    所以,今天的女性作家不得不自己創造語言,或者說,不得不将現有的語言大大地加以改造,使之适合于女性思想的自然表述,以免現有語言歪曲她的原意,甚至壓垮她的思想。

     當然,這隻是實現目的的一種手段而已。

    要真正實現這一目的,還需要女性作家具有不畏艱難的勇氣和百折不撓的自信心。

    小說歸根結底是一種關于人、關于自然、關于神、關于大千世界的陳述,是一種力圖将不同事物聯系在一起的嘗試。

    在任何一部有價值的小說中,各種不同的事物雖然都經小說家的想象而重新獲得秩序,但事物的另一種秩序,即生活中的常規秩序,依然不可忽視。

    由于常規秩序的仲裁者曆來是男性,即生活中的一系列價值秩序是由男性制定的,而小說在很大程度上又有賴于生活,所以男性價值觀在小說創作中曆來占主導地位。

    但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在藝術中,女性的價值觀都可能和男性有所不同。

    于是,女性在寫小說時就會覺得有必要更正現行的價值尺度&mdash&mdash有些被男性認為毫無價值的事物,她覺得應該認真對待;有些被男性視為價值重大的事物,她卻覺得無聊之極。

    這樣一來,她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指責,因為批評家都屬另一性别,他們對她試圖改變現行價值尺度的做法确實會感到大惑不解,甚至驚恐萬狀。

    他們從中看到的不僅僅是一般的見解不同,而是一種和自己的價值觀截然相反的女性價值觀,于是便一緻認定,這樣的價值觀是非理性的、武斷的和混亂的。

     盡管如此,女性在這方面卻變得越來越有獨立見解了。

    她們不僅開始堅持自己的價值觀,她們的小說題材也開始顯示出某些變化。

    她們似乎不再像過去那樣往往隻注意自己,而是開始更多地關心其他女人了。

    19世紀初的女性小說大多是自傳性的,女性寫作的最大願望就是想傾訴自己的苦難,并借此抒發自己的理想。

    現在,這一願望已不再那樣迫切了,女作家已開始冷靜地反省自己的性别,而且以一種全新的方式來塑造女性自身的新形象。

    這是前所未有的,因為直至最近,曆代文學中的女性形象幾乎都是由男性作家塑造的。

     這裡,女作家又遇到一個棘手的難題。

    因為從總體上講,女性不像男性那樣容易觀察。

    女性的日常生活過于平淡,很少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可以說,她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不留痕迹地消失得無影無蹤。

    煮好的飯菜被吃掉了;養大的子女離家走了。

    有什麼引人注目的地方呢?有什麼事情可讓小說家大做文章呢?幾乎沒有。

    她們生來默默無聞,就如一些隐姓埋名的人,簡直讓你無從尋找。

    而現在,女作家首次要在小說中探訪的,就是這樣一個鮮為人知的國度。

    此外,由于現代女性已開始涉足某些社會職業,女作家還要關注這一新的動向,觀察它對女性思想和生活習慣的影響。

    她需要觀察女性生活是如何從地下冒出來的,同時需要觀察,女性暴露于外界後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如此等等。

     所以,如果有人想總結一下當前女性小說的基本特征的話,那麼不管此人屬哪一性别,都會說這些小說是大膽的、真誠的,是和現代女性的所感所知息息相關的。

    它們不再憤憤不平,也不再一味強調自己的女性風格,但它們的寫法,又确實和男性小說大不一樣。

    這樣的寫法,如今在女性寫作中已相當普及。

    因此,即便是現在的一些二流乃至三流的女性小說,也不無價值,也同樣令人感興趣,因為它們至少是真誠的,坦率的。

     關于當代女性小說,除了上述優點,還有兩個方面的情況也值得進一步探讨。

    英國女性過去一直生活在一種不可名狀的昏暗中,現在她們已成為合法選民、有薪俸的雇員和有責任感的公民。

    這一變化無疑會使她們的生活和藝術都趨于非個人化。

    她們的人際交往不再僅限于個人情感,而更多地滲入了知識成分,甚至政治因素。

    以往,她們隻能通過丈夫或者兄弟的眼睛模模糊糊地了解世事和表示疑問,如今她們不再訴求于他人了,而是在為自己的實際利益直接采取行動。

    既然如此,她們的注意力勢必要從以往唯一可關注的個人生活轉向非個人的社會問題,她們的小說自然也就更多地傾向于社會批評而不再那麼具有個人色彩了。

     「牛虻」的角色過去一直由男性扮演,但我們可以料想,女性不久也将扮演這一角色。

    她們的小說除了揭露社會弊端,還将提出整治之法。

    她們筆下的男男女女将不再單純地糾纏于個人情感,還将直接卷人種種社會争端、階級沖突和種族矛盾。

    這是一方面的重要變化。

    但對于那些不太喜歡「牛虻」而更喜歡「蝴蝶」、也就是不太喜歡批評家而更喜歡藝術家的人來說,另一方面的變化也許更讓他們感興趣。

    那就是,迄今為止女性小說中最薄弱的一面&mdash&mdash即缺乏詩意&mdash&mdash将随着女性生活的日益非個人化而大為改觀,因為非個人化的生活更有助于詩性的培養。

    女作家将不再像以往那樣一味注重事實,不會再滿足于準确地描述自己偶然觀察到的一些生活細節。

    她們會越過瑣碎的個人生活和乏味的政治活動,會把目光遠遠地投向詩人的領地,去關注過去唯有詩人予以關注的大問題,即:人類的命運如何,人生的意義何在。

     當然,詩性的培養在很大程度上還有賴于物質生活的富裕。

    要有閑暇,要有一小筆錢,要有超越個人得失而靜思萬物的可能。

    有了一點錢和足夠的閑暇,女性自然會比以往更加超脫,更加用心于筆墨。

    她們會更加自信、更加精妙地寫作。

    她們的技巧也會更加娴熟、更具創意。

     以往的女性小說,若有長處,大凡也屬天籁自發,就如山鳥或畫眉的鳴叫,不是學來的,而是生來就有的。

    不過,這樣的鳴叫有時也過于随意,過于冗長&mdash&mdash往往隻是在紙上饒舌,把一些隻言片語連在一起罷了。

    将來的女性,若有時間和書籍,若能在家裡有一小塊屬于她們自己的空間,那麼文學對于她們來說,就像對于男性一樣,也會成為一種可以研習的藝術。

    女性的天賦将得到培養,而且将發揮得更好。

    那時,女性小說将不再是傾倒個人私情的場地;女性小說的地位将大大高于今天,将成為和其他文學體裁一樣受人重視的藝術品,而且其曆史和現狀也将得到充分研究。

     由此隻需再往前走一小步,女性就踏人了至今還極少涉足的精深寫作領域&mdash&mdash即散文、批評、曆史和傳記的寫作。

    就小說來說,女性涉足這些領域肯定是有益的。

    這樣不僅有助于提高女性小說自身的質量,還能把那些本不想寫小說、隻因為寫小說容易才寫小說的女性疏散開,而當那些多餘的曆史遺留物一旦清除後,女性小說也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魚龍混雜了。

     所以,我們或許可以預言,将來女性小說的數量會有所減少,但質量卻會更好;将來的女性不僅寫小說,同時也會寫詩歌、批評和曆史。

    當然,這一預言還隐含着女性對一個美好時代的向往:到那時,她們将擁有長期以來一直所被剝奪的東西&mdash&mdash閑?、一小筆錢和一個屬于自己的房間。

     為何女人寫的書總有局限 在18世紀中期,有數百個女人翻譯或者撰寫了許許多多的蹩腳小說,她們以此增加私房錢,或者在緊急時刻救助家庭。

    那些小說現在已沒有人再提起了,但是在查林十字架路的廉價書攤上仍可偶然發現。

    在18世紀後半葉,女人們的頭腦變得極其活躍&mdash&mdash她們談話、聚會、撰寫有關莎士比亞的文章、翻譯經典作品,等等&mdash&mdash而使她們頭腦活躍起來的原因,就是那個不争的事實:女人也可以靠寫作來掙錢了。

     錢可以使本來微不足道的事情顯得似乎很有尊嚴。

    人們或許有理由嘲笑那些「一心想塗鴉的女學究」,但不可否認的是,她們畢竟把錢放進了自己的腰包。

    正因為這樣,到18世紀末,就發生了一大變化&mdash&mdash要是曆史能重寫的話,我認為這一變化比十字軍東征或者玫瑰戰争更加重要,應該予以詳盡記述。

    那就是,市民階層的女性也開始寫作了。

    如果說,不僅《傲慢與偏見》很重要,《米德爾馬契》《維萊特》和《呼嘯山莊》也很重要;如果說,當時不僅在鄉間大院裡有一些身邊總有一大堆書和一大堆恭維者的貴婦人在寫作,而且普通女性也開始寫作了,那麼,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便不是用個把小時就能講清楚的了。

    反正,如果沒有馬洛,就不可能有莎士比亞;如果沒有喬叟,就不可能有馬洛;而如果沒有那些最初把粗野的英語加以馴化的早期詩人,那麼連喬叟也不可能會有;同樣,如果沒有那些最初敢于拿起筆的女人,如果沒有那些先行者,那麼無論是簡·奧斯汀,還是勃朗特姐妹和喬治·愛略特,都不可能寫作。

    要知道,一部文學傑作是不可能孤零零地從地裡長出來的,而是許多人經過多年的努力才會産生。

    在每一個作家的背後,總有别人的經驗。

    所以,簡·奧斯汀應該到範妮·伯尼的墓上去敬獻花圈;喬治·愛略特應該感謝伊萊莎·卡特的在天之靈&mdash&mdash這個勇敢的女人,為了一大早起床背誦希臘文,曾把一隻鈴系在自己的床架上;而所有的女人,都應該帶着鮮花去谒拜阿弗拉·貝恩的陵墓&mdash&mdash她被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墓地裡,當初有人覺得她不配,現在看來她當之無愧,因為是她最初為女性赢得了表達思想的權利。

    也許她過于多情,身世也有點可疑,然而正是有了她,我今天才敢對女人們說:「憑你們的聰明才智,你們每年也能掙到五百鎊!」 我們發現,到了19世紀前半葉,女人寫的書已占據了書架的好幾層。

    但是,每當我浏覽這些書的時候,總要自問:為什麼幾乎全是小說?因為我們知道,最原始的創作沖動是想寫詩,真正的「詩歌之父」就是某個女人。

    所以,無論在法國,還是在英國,都是先有女詩人,然後才有女小說家的。

    此外,當我看到那四個響亮的名字時,我又想:喬治·愛略特和艾米莉·勃朗特,她們兩人有哪一點相像?夏洛蒂·勃朗特和簡·奧斯汀,她們之間有什麼共同之處?除了她們四個人都沒有孩子這一點相同;可以說任何一個房間裡的任何四個人都要比她們相像&mdash&mdash要是她們四個人在一起談話,那情景可真古怪極了。

    然而,不知出于什麼緣故,當她們四個人寫作時,卻不約而同地寫的都是小說。

    于是我又自問:這會不會和她們都出生于中産階級家庭有關?會不會像艾米莉·戴維斯小姐在她們去世後不久便證明的那樣,因為在19世紀早期的中産階級家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間?因為一個女人要寫作,如果不得不到全家共用的起居室裡去寫的話,那她總要受到幹擾而不得不中斷的,就像南丁格爾曾抱怨的那樣,「女人從來就沒法說有半個小時是屬于她自己的」。

    不過,說得說回來,在起居室寫散文或者寫小說,總比寫詩或者寫戲要容易一點,因為不需要那麼集中精力。

    簡·奧斯汀一直到死都是這麼寫作的。

    「她能這麼做真是令人驚訝,」她的侄子在回憶錄中寫道,「因為她沒有自己的書房,大多數時間隻能在共用的起居室裡寫作,而那裡不斷會有各種各樣的幹擾。

    此外,她還得小心翼翼地不讓傭人或者客人,還有家裡的其他人,知道她在做什麼。

    」她總是把小說稿藏起來,倘若正在寫的時候有人進來,她就趕快用吸墨紙把稿子蓋住。

    還有,在19世紀早期,一個女人所能獲得的文學經驗,大凡還隻能靠她自己去觀察他人的舉止,分析他人的個性。

    而幾百年來,女人的情感一直受家庭起居室的影響,甚至可以說,是在家庭起居室内培養起來的。

    他人的行為舉止給她們留下深刻印象。

    在她們眼前出現的,往往是人們的個人交往。

    所以,當中産階級家庭出生的女人開始寫作時,便很自然地寫起了小說。

    我們剛才說到的那四個有名的女人,其中至少有兩個其實從本性上說并不适宜于寫小說&mdash&mdash艾米莉·勃朗特理應寫詩劇;喬治·愛略特理應在曆史寫作或者傳記寫作方面施展才華&mdash&mdash但她們最後還是成了小說家。

     我從書架上取下《傲慢與偏見》,心裡想:女人不僅寫了小說,還寫出了優秀的小說。

    我說《傲慢與偏見》是本好書&mdash&mdash這大概算不上是在吹捧女人吧,男人沒理由覺得不舒服。

    不管怎麼說,簡·奧斯汀在寫《傲慢與偏見》時若偶然被人發覺,是本不應該感到羞愧的。

    然而,她卻為起居室的門會嘎嘎作響而?興,因為她可以在别人進來前把手稿藏起來。

    在她看來,寫《傲慢與偏見》有點不光彩;而我想知道的是,假如她當初并不覺得有必要把手稿藏起來的話,《傲慢與偏見》會不會寫得更精彩呢? 為了證實一下,我讀了一兩頁,卻沒有發現任何迹象可以表明,當初的寫作條件對她的作品産生了不利影響。

    也許,這就是《傲慢與偏見》的令人驚異之處。

    竟然有這樣一個女人,她在1800年前後就能心平氣和地寫作,不怨恨,不哀訴,不恐懼,不憤怒,也不說教。

    我看看《安東尼與克萊奧佩特拉》,心裡想:莎士比亞也是這樣寫作的;而人們常把簡·奧斯汀和莎士比亞相提并論,意思就是說他們兩人都不固執,沒有任何想不通的東西;正因為這樣,不了解簡·奧斯汀,也就無法了解莎士比亞;正因為這樣,簡·奧斯汀就在她所寫的每一個字裡,莎士比亞也同樣如此。

    如果說簡·奧斯汀因環境影響而有什麼局限的話,那就是她過的是一種非常閉塞的生活。

    那時女人要想單獨出門都是不可能的。

    她從不外出旅行。

    她從未到倫敦乘過公共馬車,也從未一個人在飯店裡吃過一頓飯。

    不過,這是簡·奧斯汀的天性也說不定,也許她生來就不喜歡新鮮事物。

    她的天性正好和她的環境完全協調。

     但是,我懷疑夏洛蒂·勃朗特是否也這樣&mdash&mdash我這麼說,同時翻開《簡·愛》,把它放在《傲慢與偏見》旁邊。

     我翻到第十二章,一眼就看到了這樣一句話:「無論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