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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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辭不中,命遞珥職。
於是兩司、玉堂紛紜駁論矣。
六月 6月8日 ○壬午,朝講。
僖公戰于韓,獲晉侯,至論孟子之言《春秋》之法,宇顒啓曰:「孟子之言,非但爲時弊而言也。
以理言之,則天生民,而樹之司牧,所以爲民也,故曰樹後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不唯逸豫,惟以亂民,則天本爲民,而立君。
以分言之,則君民名分,截然如天冠地屨,不可亂也。
故曰:『亶聽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
』名分不明,則叛逆之徒,托以爲民,輕棄君親之事作矣。
但後世徒知名分之嚴,而不知爲民立君之意,肆於民上,元然自高,君民之間,勢絶情阻,不知一體之義,末世每每如此。
孟子之言,爲時君陳戒至切也。
」成龍曰:「孟子爲君言之也。
名分則不可亂也。
」《左傳》晉大夫三拜稽首雲雲,成龍曰:「是時詞命極好,詞命不可無也。
晉國有人,能爲詞命,故不至於亡也。
」宇顒曰:「不但詞命,是時晉國有人如呂甥等,征繕以輔孺子,守備甚固,國勢不衰,故秦知其不可滅,而歸之也。
近世天朝天順之事,正類是。
土木之敗,鑾輿北狩,而于謙等能屹然不動,整理兵馬,國勢堂堂,虜知不可敵,而奉送皇帝爾。
」成龍曰:「宋高宗卑辭乞和,而徽欽終不得返,是其得失明矣。
」宇顒曰:「卑辭請和,聽命於仇讎,故國勢日卑,而賊勢日張,至於委靡滅亡而後已。
以此言,則于謙等之事得矣。
」成龍曰:「是時列國,猶有禮義,故用兵之際,猶有詞命往來。
至於戰國,則無是矣。
」宇顒曰:「是時禮義衰廢,大槪專以智力爲之,故議論卑下,乃衰世氣象也。
然間有未盡泯處,至於戰國,則禮義掃地盡矣。
」唐叔之封也,箕子雲雲,上問:「箕子何以知之?」宇顒與成龍曰:「想是以數推之。
」金瞻曰:「唐叔必賢,故箕子言其理也。
」成龍曰:「若全言理,則周公之後,何故衰耶?」瞻、曰:「有常有變。
臣等曰:」畢竟兼以數推也。
「 ○榻前進啓。
執義洪渾曰:「李珥疏中。
」所言多失中。
「上曰:」所謂收司之律,何謂也?「成龍、渾曰:」本出商鞅法。
珥誤用於不當用處,可謂妄發。
「宇顒曰:」固是妄發。
但此出於朱子與陳亮書,朋友亦且陷於收司連坐之律。
大槪隻言幷受其責雲爾。
珥言亦是如此,非如商鞅之本說也。
「成龍曰:」珥所論極不是。
大槪珥爲人,天資高,看文字亦多,非不爲學,但無涵養之力,故言論處事多率爾。
今此所論,亦緣此病,而妄發也。
「宇顒曰:」成龍所論珥之爲人及言語之失,正中其病,其所論失中之意,自上已知悉,而諸臣亦達之。
但須指其條目而言,方是明白。
請言臣意。
珥所論金孝元、沈義謙事及乙亥西人誤事及李銖等事皆未爲不然。
至謂今日朝議,有過激處,此亦或有之。
但須有公私是非之大分,珥言太無分別,而隻言兩是兩非雲雲。
此其主意未穩,故許多病痛,緣此而出也。
所謂須有是非者,隻以珥所論觀之,沈議謙以外戚,而居要地,不避權勢,已爲非矣。
又不能虛己,禮下士類,乃以孝元少時事,詆訾不已,顯有作弄之勢。
而厥後其類相繼用事,弄壞朝綱,則所謂非而私者,豈不在是乎?若金孝元則不過年少氣銳,果於有爲,不避嫌疑,觝觸權貴,雖曰有過,亦是公罪。
然則是非大分,自有所在,若都不論是非,而徒欲鎭靜,則亦成混雜,而不能鎭靜矣。
然則今日欲定是非者,自是一國之公論,非私意也。
非強定也。
如珥之言,豈其然乎?渾、成龍等,因言當初西人等,攻斥孝元之友雲雲。
上問:「攻斥何人耶?」渾言:「當初擊去,李誠中、許篈,後因崔慶昌事,逐去臺諫等事是也。
」又曰:「其時事,成龍知之。
」成龍曰:「崔慶昌,爲人無檢束,當國恤時,畜兩界娼妓爲妾,當時臺諫論之,西人等以其知友而庇之。
臺諫二員,一時竝擬鹹鏡都事望,當時人心皆憤鬱。
臣爲獻納,果欲彈之,其人等,自言已知其失,故不爲耳。
」宇顒曰:「珥疏所謂,旣以君子小人分之,而又欲調劑平和,安有君子小人,同調共劑之理?此言則有理,故臣意以爲:『但有公私是非而已。
欲以君子小人判之,則其論未知其果當。
』所謂小人者,須是操弄濁亂,妨賢病國,貽害士林之事,方可以此名歸之。
若義謙等,雖其心術有不可知,別無貽禍之事,何可輕以此加之耶?臣意正以其不至於小人,故可以調劑雲爾。
顯是小人,則萬無調劑之理。
若欲調劑,則誤國之言也。
今之朝議,亦或有太峻之論,欲以君子小人判之,此則未當。
此是年少氣直未經事之論也。
至於朝間曉事者,則
於是兩司、玉堂紛紜駁論矣。
六月 6月8日 ○壬午,朝講。
僖公戰于韓,獲晉侯,至論孟子之言《春秋》之法,宇顒啓曰:「孟子之言,非但爲時弊而言也。
以理言之,則天生民,而樹之司牧,所以爲民也,故曰樹後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不唯逸豫,惟以亂民,則天本爲民,而立君。
以分言之,則君民名分,截然如天冠地屨,不可亂也。
故曰:『亶聽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
』名分不明,則叛逆之徒,托以爲民,輕棄君親之事作矣。
但後世徒知名分之嚴,而不知爲民立君之意,肆於民上,元然自高,君民之間,勢絶情阻,不知一體之義,末世每每如此。
孟子之言,爲時君陳戒至切也。
」成龍曰:「孟子爲君言之也。
名分則不可亂也。
」《左傳》晉大夫三拜稽首雲雲,成龍曰:「是時詞命極好,詞命不可無也。
晉國有人,能爲詞命,故不至於亡也。
」宇顒曰:「不但詞命,是時晉國有人如呂甥等,征繕以輔孺子,守備甚固,國勢不衰,故秦知其不可滅,而歸之也。
近世天朝天順之事,正類是。
土木之敗,鑾輿北狩,而于謙等能屹然不動,整理兵馬,國勢堂堂,虜知不可敵,而奉送皇帝爾。
」成龍曰:「宋高宗卑辭乞和,而徽欽終不得返,是其得失明矣。
」宇顒曰:「卑辭請和,聽命於仇讎,故國勢日卑,而賊勢日張,至於委靡滅亡而後已。
以此言,則于謙等之事得矣。
」成龍曰:「是時列國,猶有禮義,故用兵之際,猶有詞命往來。
至於戰國,則無是矣。
」宇顒曰:「是時禮義衰廢,大槪專以智力爲之,故議論卑下,乃衰世氣象也。
然間有未盡泯處,至於戰國,則禮義掃地盡矣。
」唐叔之封也,箕子雲雲,上問:「箕子何以知之?」宇顒與成龍曰:「想是以數推之。
」金瞻曰:「唐叔必賢,故箕子言其理也。
」成龍曰:「若全言理,則周公之後,何故衰耶?」瞻、曰:「有常有變。
臣等曰:」畢竟兼以數推也。
「 ○榻前進啓。
執義洪渾曰:「李珥疏中。
」所言多失中。
「上曰:」所謂收司之律,何謂也?「成龍、渾曰:」本出商鞅法。
珥誤用於不當用處,可謂妄發。
「宇顒曰:」固是妄發。
但此出於朱子與陳亮書,朋友亦且陷於收司連坐之律。
大槪隻言幷受其責雲爾。
珥言亦是如此,非如商鞅之本說也。
「成龍曰:」珥所論極不是。
大槪珥爲人,天資高,看文字亦多,非不爲學,但無涵養之力,故言論處事多率爾。
今此所論,亦緣此病,而妄發也。
「宇顒曰:」成龍所論珥之爲人及言語之失,正中其病,其所論失中之意,自上已知悉,而諸臣亦達之。
但須指其條目而言,方是明白。
請言臣意。
珥所論金孝元、沈義謙事及乙亥西人誤事及李銖等事皆未爲不然。
至謂今日朝議,有過激處,此亦或有之。
但須有公私是非之大分,珥言太無分別,而隻言兩是兩非雲雲。
此其主意未穩,故許多病痛,緣此而出也。
所謂須有是非者,隻以珥所論觀之,沈議謙以外戚,而居要地,不避權勢,已爲非矣。
又不能虛己,禮下士類,乃以孝元少時事,詆訾不已,顯有作弄之勢。
而厥後其類相繼用事,弄壞朝綱,則所謂非而私者,豈不在是乎?若金孝元則不過年少氣銳,果於有爲,不避嫌疑,觝觸權貴,雖曰有過,亦是公罪。
然則是非大分,自有所在,若都不論是非,而徒欲鎭靜,則亦成混雜,而不能鎭靜矣。
然則今日欲定是非者,自是一國之公論,非私意也。
非強定也。
如珥之言,豈其然乎?渾、成龍等,因言當初西人等,攻斥孝元之友雲雲。
上問:「攻斥何人耶?」渾言:「當初擊去,李誠中、許篈,後因崔慶昌事,逐去臺諫等事是也。
」又曰:「其時事,成龍知之。
」成龍曰:「崔慶昌,爲人無檢束,當國恤時,畜兩界娼妓爲妾,當時臺諫論之,西人等以其知友而庇之。
臺諫二員,一時竝擬鹹鏡都事望,當時人心皆憤鬱。
臣爲獻納,果欲彈之,其人等,自言已知其失,故不爲耳。
」宇顒曰:「珥疏所謂,旣以君子小人分之,而又欲調劑平和,安有君子小人,同調共劑之理?此言則有理,故臣意以爲:『但有公私是非而已。
欲以君子小人判之,則其論未知其果當。
』所謂小人者,須是操弄濁亂,妨賢病國,貽害士林之事,方可以此名歸之。
若義謙等,雖其心術有不可知,別無貽禍之事,何可輕以此加之耶?臣意正以其不至於小人,故可以調劑雲爾。
顯是小人,則萬無調劑之理。
若欲調劑,則誤國之言也。
今之朝議,亦或有太峻之論,欲以君子小人判之,此則未當。
此是年少氣直未經事之論也。
至於朝間曉事者,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