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十九·陵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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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後被土人将墓上東西龍印二山及甬道左右,各築牆垣,占為園圃,鋤犁耕種,放牧牛羊。

    正德十二年五月,經臨安縣,省祭官陳天顯、高龠等十三人禀呈于浙江按察佥事許公贊,批發臨安縣查勘申詳,得侵占人犯盛金等三十四人,即會同署印知事王儒及儒學掌印官,丈量清理,追出山田地蕩共四十四畝五分零,不許占種,立石為界,即将盛金等分别治罪。

    其各地上原造小房,令其拆卸,仍将丈量細數并招情繪圖,備行儒學收掌。

    饬本縣知縣廖瑜支給官銀,于冢前臨街建立大門三間,周圍築衛牆垣,又造享堂三間,拜台一所,著本縣城隍廟護印道士梁元崇看守,給帖付照。

    嘉靖十八年二月,裔孫刑部郎德洪等又請于巡按浙江監察禦史傅公,即批本縣查勘清理,又命會稽裔孫生員Р守墓。

    以舊時祭費不敷,于本月祠典内每年增設祭儀,春秋二仲緻祭,每祭照鄉賢名宦品物外,加帛四端,共計銀四兩。

    議将種地山民編為茔戶,專管護,其荒穢不治,坐之以罪。

    墓域地形周圍五百一十步,并令多植松柏,以壯觀瞻。

    至隆慶二年間,又被土民吳阿五等三十人占據,并毀壞石器,私創淫祠,複經裔孫彪題呈于巡按浙江監察禦史李公,批準清查。

    遂限侵占之人立書退狀,将所占之地還官,著守祠人照址管業,其久住房屋并山田魚池等俱令納租,以為祭費。

    崇祯初,又被土民趙應元、王七等盜斫松樹,裔孫簡讨、國本、受益等又呈于欽差督撫軍門張公,勒石禁約,以懲侵盜,又批準下縣。

    國朝以來,墳廟無恙,子孫雖散處四方,未能年時祭掃,而春秋享祀不絕。

    泳于嘉慶元年在兩浙轉運使幕中,往臨安瞻拜第一次。

    道光三年,由吳門至杭州,瞻拜第二次。

    十一年,又偕族弟懋溪瞻拜第三次,則知于七年七月,為住祠人唐阿七勾結縣書張德铨等,盜伐墓上大松五株,本邑裔孫振禮、錦昌等具呈縣主,讵德铨朦混謂以此為變賣充公之用,反将振禮等七人管押勒結,于是裔孫生員丹陛、大聚等又上控,經杭州府知府成公親提嚴訊,追價在案。

    時泳以惠山家祠未曾竣工,因循至十二年冬始與族人松坡、蔭軒、懋溪、佩之、硯茶硯輩酬費興修,而太倉宗人伯瑜觀察名寶琛者,正為浙江糧儲道,将除南按察使,亦有所捐,共得三百餘兩,重建照牆,石庫門上署“錢武肅王神道”六字,而再立墓前大碑,題曰“唐故天下兵馬都元帥尚父守尚書令兼中書令吳越國王谥武肅錢王之墓”三十字,又于東會錦門口立一碑,曰“錢武肅王故裡”六大字。

    時以經費不敷,僅将祠堂添瓦小修,神牌更正,而甬道上之蒼苔瓦礫,神宮前之積水潆洄,未能挑浚,一律擴清,此十四年四月事也。

    至十五年春,泳偕諸宗人祭埽,則知伯瑜廉訪又擢浙江布政使矣。

    是時地方大吏正入奏大修海塘,其欽差大臣為歙縣吳退旃都憲,與泳本舊好,遂面遞一呈,請修先墓。

    至次年海塘工竣,奉旨欽頒“朝宗效祉”四字額,恭懸祠内。

    而都憲還朝,先捐白金百兩為倡,自是撫、藩、臬、運以及兩浙諸觀察各有所捐,合一千七百餘兩。

    正欲興修,而為伯瑜方伯借挪先修會稽祠墓。

    至十六年,方伯始饬臨安縣知縣馮雲祥再修,清出胡姓所占東南角竹園一所,于東邊照牆上再建一石庫門,稍肅觀瞻而已。

     ◎廣陵郡王墓 廣陵郡王諱元,武肅王第六子,石晉時為中吳軍節度使,加檢校太師,兼中書令。

    天福七年五月薨,以王禮葬于吳縣南宮鄉楞伽山之原,即今之南橫山。

    玉濟之《姑蘇志》及《蘇州府志》俱以為忠獻王者,誤也。

    墓久湮沒,并無碑志,惟存翁仲石将軍麒麟數事而已。

    嘉慶初年,為廣東嘉應州軍犯張樂真盜葬。

    至十五年春,餘與族弟溪不忍坐視,首發其事,控諸縣府,自此涉訟二年,卒為清複,至今祭之。

    而廣陵嫡支子孫,居浙江之象山縣者最盛,而未之知也。

    餘嘗賦詩雲:“薦福山前落日遲,我來祭掃又何辭。

    螭頭有石眠荒草,馬鬣無封記斷碑。

    小子尚能清譜牒(時泳正修廣陵王一支之譜及廣陵王墓域志),諸孫早為建崇祠(溪新建五王祠堂,以廣陵王威顯公為配飨)。

    王靈赫赫今如在,為祝山神好護持。

    ” ◎文穆王墓 先文穆王墓在錢塘縣龍山之原(今名玉皇山)。

    後晉天福七年二月十九日敕葬。

    舊時墓基,有三百餘畝,前案登雲山,外案浙江會稽諸山,曆曆可數。

    墓前二百步外有神道碑一座,龜趺螭首,地名頭城門,蓋當時尚有墓城也。

    宋熙甯十年,郡守趙清獻公以錢氏墳廟蕪廢,奏改廢刹妙因院為表忠觀,即在墓左,蘇文忠公轼為作碑文,終宋之世,墳廟無恙。

    元時毀于兵火,則觀廢而墓存。

    明正德十二年,浙江按察使許公贊始為清理,已被土豪江氏占葬,圖蔽所侵,謬指他向,十餘年不決。

    至嘉靖十年,裔孫德洪、大經、應揚、邦祥、楞等複呈監司,請掘圹志以為驗。

    于時禦史王公繼禮、佥憲王公臣移文杭州守婁公至德,發土夫百餘人,而郡佐敖公文瑞、劉公望之躬執畚锸以從事,十日而志見,乃命七日不掩築,縱民來觀,以示征信。

    遠近相聞,扶老攜幼,焚香羅拜,觀者塞途。

    其明年德洪請諸高陵呂楠大書“吳越國文穆錢王墓”八字,而浙江提學佥事林雲同暨錢塘知縣王钅弋為之刻石,即今墓前所立者是也。

    國朝康熙三年,奉文清丈,而舊時墓基所有三百餘畝者,惟存十之一矣。

    雍正六年間,為土民先後盜賣。

    至九年,又有土豪孫蘭台之故父貪涎風水,盜葬其親,并将墓前石人石獸及華表并“天下兵馬都元帥”牌坊石柱等盡皆毀埋,以圖滅迹。

    爰有二十六世孫志成者,于乾隆三年四月控縣,為吏胥得賄蒙蔽,遲延不結,志成憤而成疾,郁郁以死。

    旋有二十七世孫時号心湖者,體志成之志,刈力擴清,又為弓算經承,與管墳人王君瑞父子及族逆錢在中等通同作弊,訟延至二十六年,心湖抱憤無告,忽奮然起曰:“明春車駕南巡,吾當叩阍與孫氏權輕重耳。

    ”孫故富家,聞之大懼,而當事亦恐負廢弛之咎,俾通省理事同知納公興安治其事,即鎖押王君瑞父子及錢在中、孫蘭台等,一訊而明,立限孫氏及盜葬者三十餘家統于十日内起遷,清出墳山二十八畝九分有零,另請歸額,其案始定。

    今之得以春秋祭掃者,心湖力也。

    嘉慶初年,泳遊兩浙都轉運使幕中,歲時往拜。

    至十三年春,又捐錢三十千文,而與住杭諸宗人資增築石冢,計周圍十六丈,高八尺餘,上覆以土亦四尺許,而請巡撫阮公元書碑立石,冀垂永久。

    道光十七年,宗人寶琛為浙江布政使,瞻拜墓下,命族人廷良、廷熏、治增等又修之。

     ◎忠獻王墓 忠獻王墓在文穆王墓西,兩墓并列,僅隔一山,其神道碑一座,在今玉屏峰下。

    明成化間,先為太常吳誠占葬,由吳墓北行數十步,為江氏墳堂,墳堂之後有一澗水,甚清澈,再上數十步,有平坡,即忠獻墓域也。

    松楸郁然,并無封冢。

    又上數十級,為嘉靖中宮保尚書江瀾之墓。

    相傳江氏占葬時,既将神道碑文毀滅,而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