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十五·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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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店,頗積資财,年二十五六,忽喪其偶。
有鄰婦新寡,年相若,遂與通,約為夫婦,婦将所蓄五、六百金盡以畀何。
未幾,何聽媒妁言,别娶他姓女,婦聞之,憂郁成疾,然不敢告人也。
及病将死,始呻吟語其所親曰:“吾昨控城隍神,與何質訊,彼已定腰斬矣。
”言訖而絕。
是年冬,江南北苦寒,風雪時作,黃、淮俱凍,不解者至二十餘日。
何偶欲入城,過渡失腳落水,适有尋丈大冰随流而下,觸其腰,斬為兩截。
觀者如雲,莫不駭異。
嘉慶十四年事也。
又二十三年四月,蘇州承天寺前有老妪,年五十許,忽思遊虎丘,日日自念曰:“吾能一到虎丘,死無恨矣。
”其夫笑曰:“虎丘不在天上,行即至耳。
”遂命一童随之出阊門,未逾時,已到千人石上。
仰見樓閣巍峨,喜形于色。
遂拾級登五十三,參至天王殿下,癡立不動。
忽聞梁上訇然一聲,殿傾矣,此妪壓為齑粉,而童子無恙也。
觀此二事,豈非有鬼物憑臨者耶? ◎王大王二 江陰有殷某者,中乾隆癸醜進士,官湖南同知。
嘉慶初年,教匪滋事,殷同在軍營佐理。
有兵卒王大、王二者,為教匪所扳害,殷未分曲直,竟殺之,以為功。
後丁艱,服阕補順天府。
治中忽發痰疾,嘗持刀欲殺。
王大、王二日日作鬧,家人輩恐傷人,以錫刀換去鐵者。
殷忽将窗棂亂斫,皆為之斷。
卒狂死。
◎三善 吳門顧杏川太史元恺,于嘉慶十八年秋從金陵鄉試歸,過京口,偶感冒,寒熱大作。
忽作呓語,雲有北固山神偕鎮江府城隍、丹徒縣城隍俱來迎,且賀曰:“君今科必魁榜,君祖父有三善,上帝皆紀錄之矣。
”顧不信,遂同往文昌宮查訪雲雲。
及歸家,病旋愈,是科果中式。
◎祭品用熱 邵北崖《桃渚随筆》載:松江某氏請乩仙,有近鄰陸成衣亦降乩曰:“我為某家土地,受其香火甚安,但祭品皆生冷不可飨。
乞寄言某家,為我具熱者。
”如其言以告鄰某。
越數日,乩複降曰:“前日我一言,累其家多費,幸為我再告之,以後祀我,不拘葷素,但求熱者可也。
”大凡祭祀之品需用熱者,餘亦嘗持此論。
考古之鼎彜,皆有蓋,俱祭器也。
其法,先将犧牲粢盛貯其中,而以蓋覆之,取火熬熱,上祭時始揭蓋,若今之暖鍋然。
所謂“歆此馨香”也。
若祭品各色俱冷,安謂之“馨香”耶?餘家凡冬日祭祀,必用暖鍋,即古鼎彜之意。
以此法用之掃墓,尤宜。
敢告世人共知之,此理之易明者。
◎兩指 太倉王氏一樓素有鬼,人不敢居。
諸生陸某館于其家,獨不信,竟移榻中。
夜見二鬼,徙倚漸近,一鬼曰:“樓有貴人。
”一鬼曰:“什麼貴人!”伸其兩指曰:“不過此耳。
”陸心喜,以為必登兩榜。
及年六十餘,以歲貢鄉試中副榜,蓋兩貢生雲。
◎倒劃船 虞山風俗,以三月二十日興龍舟。
餘見有劃船老爺者,一敞口船載一木像,以艄倒行,紗帽袍笏,有須。
邑中無賴子弟,以儀仗擁護,奉若神明,旌旗滿船,雜以鼓吹。
其船有南劃船、北劃船之目,南劃船相傳是前明錢禦史繡峰家園中采蓮船也,不知何人取以出城,奉張睢陽手下将官南霁雲像以實之,故牌額上稱“南府”。
後北城無賴羨慕之,亦照樣打一船,稱曰“北府”。
俚鄙可笑,一至于此。
然其所謂“南府”“北府”者,皆無廟祀,借民房為居,言神愛其家,居住其家,必發大财。
每家居一月,亦有居十日者,又遷别家。
輪流旋轉,香燭盈庭,宛如祠廟,謂之“落社”。
雖邑中士大夫亦不以為怪也。
龍舟一出,兩船随之,民船皆讓,男女老少,雖坐舟中,鹹起立,屏息無嘩,極其誠敬。
道光五年,萍鄉劉君元齡字房伯(即金門侍郎子),來署昭文縣事,以其在聖宮前“落社”,竟敢乘轎放炮,以為大不敬。
遂燒其船,碎其像,一方稱快焉。
◎陳三姑娘 青浦金澤鎮有淫祠曰陳三姑娘者,有塑像附東嶽行宮。
每年逢三月廿八、九月初九,遠近數百裡内,男女雜Ш,絡繹而至者,以數萬計。
燈花香燭,晝夜不絕。
鄉中婦女,皆裝束陪侍女神,以祈福。
或有疾病者,巫辄言觸犯三姑,必須虔禱。
于是愚夫愚婦亟具三牲,到廟求免。
廟僧拒門不納,索費無已。
亦看其家之貧富,富者至少三十番,然後延入,以為利薮。
地方上有庠生楊姓者,為廟中護法,與僧朋比剖分。
相傳禱祝時,必撿擇美少年入廟哀求,尤為響應,真可笑也。
三姑娘者,雲是吳江之蘆墟人,居三白蕩邊。
年十六七,美麗自命,有“桑間”“濮上”之行。
其父覺之,遂沉諸湖,後為祟,由來已久。
道光六年十一月,餘友徐君既若為青浦少府。
先有孝廉倪臯者,禀于臬憲,奉文禁止。
又有徐某與楊姓争利,互控松江府,曆年未審。
既若抵任後,聞此言之鑿鑿,乃奮然親往廟中,果有其事。
遂鎖拿三姑娘下船,其像盛妝纖足,體态宛然。
觀者數千人,鹹以為不可亵渎神明,叩求寬免,恐觸禍也。
乃載歸,置縣堂下,縱火焚之,其訟遂結。
民之愚惑如此。
其後,聞東嶽廟左近,有鄉婦半夜忽然呓語,自言為三姑神,欲求氣舟,送其渡河遠徙。
其夫少遲,則三姑神大哭曰:“天既明,恐不及矣,此亦氣數也。
”言訖寂然。
即徐少府鎖拿之日也。
◎王老相公桑三姐 又常熟鄉民每有疾病,辄禱王老相公及桑三姐。
相傳老相公者,系本地人,一生好酒,乘醉投河,一靈未泯,因而為祟。
禱者先備肴馔醇酒,置病人榻前,使兩鄉愚作陪。
酒三行,漸移席出門外,且至近水河濱。
預雇一舟,又移席置舟上,即解纜,搖到大河空闊處。
陪者忽詭相怒,大罵攘臂,遂将席上所有餘酒殘肴,盡棄河中,以為送老相公去矣。
桑三姐者,亦本地人,生時頗美,偶與和尚一笑,彼此直出無心。
其父疑之,遂将三姐捆束,投諸水中。
和尚聞有此事,亦投河以明心迹。
一靈未泯,亦為祟。
鄉闾至刻畫像,俗稱為“佛馬”是也。
病者亦禱之。
此三事相類,皆狄梁公之所謂淫祠當禁也。
◎人而鬼 有傭工李姓者,自言在嘉定東鄉為人挑棉花入市,其時有四更餘,霜風飒然。
聞荒冢中隐隐哭聲,迤逦漸近,見一女鬼,紅衣白裙,披發垢面。
李挺立不懼,遂将所挑之杖毆之,鬼随堕地号呼,視之,則人也。
蓋慣以此法奪人财物者。
李罵曰:“汝欲吓人耶?吾破汝法矣。
”嗚呼,人而鬼,獨是人也哉!
有鄰婦新寡,年相若,遂與通,約為夫婦,婦将所蓄五、六百金盡以畀何。
未幾,何聽媒妁言,别娶他姓女,婦聞之,憂郁成疾,然不敢告人也。
及病将死,始呻吟語其所親曰:“吾昨控城隍神,與何質訊,彼已定腰斬矣。
”言訖而絕。
是年冬,江南北苦寒,風雪時作,黃、淮俱凍,不解者至二十餘日。
何偶欲入城,過渡失腳落水,适有尋丈大冰随流而下,觸其腰,斬為兩截。
觀者如雲,莫不駭異。
嘉慶十四年事也。
又二十三年四月,蘇州承天寺前有老妪,年五十許,忽思遊虎丘,日日自念曰:“吾能一到虎丘,死無恨矣。
”其夫笑曰:“虎丘不在天上,行即至耳。
”遂命一童随之出阊門,未逾時,已到千人石上。
仰見樓閣巍峨,喜形于色。
遂拾級登五十三,參至天王殿下,癡立不動。
忽聞梁上訇然一聲,殿傾矣,此妪壓為齑粉,而童子無恙也。
觀此二事,豈非有鬼物憑臨者耶? ◎王大王二 江陰有殷某者,中乾隆癸醜進士,官湖南同知。
嘉慶初年,教匪滋事,殷同在軍營佐理。
有兵卒王大、王二者,為教匪所扳害,殷未分曲直,竟殺之,以為功。
後丁艱,服阕補順天府。
治中忽發痰疾,嘗持刀欲殺。
王大、王二日日作鬧,家人輩恐傷人,以錫刀換去鐵者。
殷忽将窗棂亂斫,皆為之斷。
卒狂死。
◎三善 吳門顧杏川太史元恺,于嘉慶十八年秋從金陵鄉試歸,過京口,偶感冒,寒熱大作。
忽作呓語,雲有北固山神偕鎮江府城隍、丹徒縣城隍俱來迎,且賀曰:“君今科必魁榜,君祖父有三善,上帝皆紀錄之矣。
”顧不信,遂同往文昌宮查訪雲雲。
及歸家,病旋愈,是科果中式。
◎祭品用熱 邵北崖《桃渚随筆》載:松江某氏請乩仙,有近鄰陸成衣亦降乩曰:“我為某家土地,受其香火甚安,但祭品皆生冷不可飨。
乞寄言某家,為我具熱者。
”如其言以告鄰某。
越數日,乩複降曰:“前日我一言,累其家多費,幸為我再告之,以後祀我,不拘葷素,但求熱者可也。
”大凡祭祀之品需用熱者,餘亦嘗持此論。
考古之鼎彜,皆有蓋,俱祭器也。
其法,先将犧牲粢盛貯其中,而以蓋覆之,取火熬熱,上祭時始揭蓋,若今之暖鍋然。
所謂“歆此馨香”也。
若祭品各色俱冷,安謂之“馨香”耶?餘家凡冬日祭祀,必用暖鍋,即古鼎彜之意。
以此法用之掃墓,尤宜。
敢告世人共知之,此理之易明者。
◎兩指 太倉王氏一樓素有鬼,人不敢居。
諸生陸某館于其家,獨不信,竟移榻中。
夜見二鬼,徙倚漸近,一鬼曰:“樓有貴人。
”一鬼曰:“什麼貴人!”伸其兩指曰:“不過此耳。
”陸心喜,以為必登兩榜。
及年六十餘,以歲貢鄉試中副榜,蓋兩貢生雲。
◎倒劃船 虞山風俗,以三月二十日興龍舟。
餘見有劃船老爺者,一敞口船載一木像,以艄倒行,紗帽袍笏,有須。
邑中無賴子弟,以儀仗擁護,奉若神明,旌旗滿船,雜以鼓吹。
其船有南劃船、北劃船之目,南劃船相傳是前明錢禦史繡峰家園中采蓮船也,不知何人取以出城,奉張睢陽手下将官南霁雲像以實之,故牌額上稱“南府”。
後北城無賴羨慕之,亦照樣打一船,稱曰“北府”。
俚鄙可笑,一至于此。
然其所謂“南府”“北府”者,皆無廟祀,借民房為居,言神愛其家,居住其家,必發大财。
每家居一月,亦有居十日者,又遷别家。
輪流旋轉,香燭盈庭,宛如祠廟,謂之“落社”。
雖邑中士大夫亦不以為怪也。
龍舟一出,兩船随之,民船皆讓,男女老少,雖坐舟中,鹹起立,屏息無嘩,極其誠敬。
道光五年,萍鄉劉君元齡字房伯(即金門侍郎子),來署昭文縣事,以其在聖宮前“落社”,竟敢乘轎放炮,以為大不敬。
遂燒其船,碎其像,一方稱快焉。
◎陳三姑娘 青浦金澤鎮有淫祠曰陳三姑娘者,有塑像附東嶽行宮。
每年逢三月廿八、九月初九,遠近數百裡内,男女雜Ш,絡繹而至者,以數萬計。
燈花香燭,晝夜不絕。
鄉中婦女,皆裝束陪侍女神,以祈福。
或有疾病者,巫辄言觸犯三姑,必須虔禱。
于是愚夫愚婦亟具三牲,到廟求免。
廟僧拒門不納,索費無已。
亦看其家之貧富,富者至少三十番,然後延入,以為利薮。
地方上有庠生楊姓者,為廟中護法,與僧朋比剖分。
相傳禱祝時,必撿擇美少年入廟哀求,尤為響應,真可笑也。
三姑娘者,雲是吳江之蘆墟人,居三白蕩邊。
年十六七,美麗自命,有“桑間”“濮上”之行。
其父覺之,遂沉諸湖,後為祟,由來已久。
道光六年十一月,餘友徐君既若為青浦少府。
先有孝廉倪臯者,禀于臬憲,奉文禁止。
又有徐某與楊姓争利,互控松江府,曆年未審。
既若抵任後,聞此言之鑿鑿,乃奮然親往廟中,果有其事。
遂鎖拿三姑娘下船,其像盛妝纖足,體态宛然。
觀者數千人,鹹以為不可亵渎神明,叩求寬免,恐觸禍也。
乃載歸,置縣堂下,縱火焚之,其訟遂結。
民之愚惑如此。
其後,聞東嶽廟左近,有鄉婦半夜忽然呓語,自言為三姑神,欲求氣舟,送其渡河遠徙。
其夫少遲,則三姑神大哭曰:“天既明,恐不及矣,此亦氣數也。
”言訖寂然。
即徐少府鎖拿之日也。
◎王老相公桑三姐 又常熟鄉民每有疾病,辄禱王老相公及桑三姐。
相傳老相公者,系本地人,一生好酒,乘醉投河,一靈未泯,因而為祟。
禱者先備肴馔醇酒,置病人榻前,使兩鄉愚作陪。
酒三行,漸移席出門外,且至近水河濱。
預雇一舟,又移席置舟上,即解纜,搖到大河空闊處。
陪者忽詭相怒,大罵攘臂,遂将席上所有餘酒殘肴,盡棄河中,以為送老相公去矣。
桑三姐者,亦本地人,生時頗美,偶與和尚一笑,彼此直出無心。
其父疑之,遂将三姐捆束,投諸水中。
和尚聞有此事,亦投河以明心迹。
一靈未泯,亦為祟。
鄉闾至刻畫像,俗稱為“佛馬”是也。
病者亦禱之。
此三事相類,皆狄梁公之所謂淫祠當禁也。
◎人而鬼 有傭工李姓者,自言在嘉定東鄉為人挑棉花入市,其時有四更餘,霜風飒然。
聞荒冢中隐隐哭聲,迤逦漸近,見一女鬼,紅衣白裙,披發垢面。
李挺立不懼,遂将所挑之杖毆之,鬼随堕地号呼,視之,則人也。
蓋慣以此法奪人财物者。
李罵曰:“汝欲吓人耶?吾破汝法矣。
”嗚呼,人而鬼,獨是人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