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十六·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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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食仙草
吾鄉九裡橋華氏家有樓,扃鑰已久。
除夕之夜,忽聞樓上有鼓吹聲,異之,家人于牆隙中偷窺,有小人數百,長不盈尺,若嫁娶狀,傧禮前導,奁具俱備。
旁有觀者曰:“明日嘉禮,當更盛也。
”主人頗不信。
至次日夜,乃親視之,聽鼓吹複作,花光镫彩,照耀滿樓。
有數十人擁一鸾輿,而新人在輿中哭,作嗚嗚聲。
後有老人坐兜轎,掩涕而送之。
女從如雲,俱出壁間去,主人大駭。
自是每夜于隙間探之。
不半月,聞呱呱聲,生子矣。
又數日,所生子就塾矣。
其師纖長烏喙,白須飄然。
向坐兜轎老人,手攜童子出拜,師授以《中庸章句》,曆曆如人間。
裡中有聞之者,疑信參半。
一日有道人過其門,曰:“君家有妖氣,當為驅除之,但須以犧牲谷食酬神,始能去也。
”主人強諾之。
道人仗劍作法,噓氣成煙,旋繞空際,即有金甲朱冠者現前,領道人指示梁柱而退。
少頃,空中擲小人數十,道人飛劍叱之,須臾皆死。
盛以竹筐,幾盈石許。
道人曰:“我遠來不敢言勞,惟驚擾諸神,酬之宜速也。
”言訖而去。
主人自念曰:“除妖,正也;因妖而索食,是亦妖也。
”遂不酬神。
忽聞梁間疾呼曰:“汝輩強項若此,吾為施神術而求一飽不可得,吾曹日繁,将奈我何?”乃知所謂道人者,即掩涕送女之老人;金甲神者,亦即烏喙白須之蒙師也;而竹筐所盛之小人一石許,亦無有矣。
因此,穿堂穴壁,齧橐銜穢,箱無完衣,遺矢淋漓,作鬧無虛日。
主人不得已,急往江西訴張真人,真人禱之壇,乃曰:“此群鼠誤食仙草,變幻為祟也。
”乃書符數紙。
主人歸,懸諸樓上,複以小符,用桃木針針其穴,遂寂然。
越數日,穢氣大作,啟樓視之,見腐鼠千餘頭,中有二白毛長尺許者,似即向之作法者也。
此前明萬曆末年事。
按今邑中風俗,歲朝之夜,皆早卧不上燈,诳小兒曰“聽老鼠做親”,即以此也。
◎張氏怪 吾邑有諸生張熙伯,喜談術數,多讀志怪之書。
忽聞梁間有呼相公者,始聞其聲,繼見其形,形無常,或作偉丈夫,或作十一二歲童子,或作女鬟,舉家見之。
一日,熙伯子晨起讀書,怪挾書亦争誦,貌如一,熙伯莫能辨。
子衣肩有綻處,驗之亦同。
無何,怪笑檐隙間,熙伯子仰窺其巢,幾榻悉具,怪僅長寸許,踞幾朗誦,乃金正希稿也。
适客至,熙伯方咨嗟無以為馔,怪雲:“吾當為相公緻之。
”旋有酒一壺、佳肴四五品堕于桌上,賓主啖之極歡。
熙伯故貧士,無錢籴米,忽有錢數百置案頭。
怪亦談人禍福,無不中者。
有客來熙伯家,作歇後語雲:“君家索隐行尚在耶?”怪應聲雲:“子不語固在也。
”如是者年餘。
适張真人過邑境,邑令吳澹元為言于真人。
真人遣法官至,怪寂然,法官出,旋又至。
熙伯冫免令公再懇真人,曰:“怪自外來者易去,自心發者難除,然吾終當有以治之。
可移檄城隍,怪當自去。
”比暮,怪言于熙伯曰:“吾即去,但須遲我三日。
”即收拾筐箱器皿衣履什物,至于醢鹽食具,莫不捆載而去。
越數日,複還,曰:“大江以北,烽煙甚熾,吾未有備,将鸠工而饬材焉。
惟重驚動相公起居,有足愧耳。
”即召函人、矢人,造作幹戈器械,鍛煉刮磨,铮铮有聲,數日而畢。
乃集數百人,甲胄而馳,耀武庭中。
庭不甚廣,而縱橫馳驟,五花八門,宛如教場演習兵弁也,一呼擁而去。
此明季事。
◎朱方旦 湖廣人朱方旦,鳏居好道。
偶于收舊店買得銅佛一尊,衣冠如内官狀,朱虔奉之,朝夕禮拜者三年。
忽有一道人化緣,其形宛如佛像,朱心異之,延之坐,因問:“此佛何名?”道人曰:“此鬥姥宮尊者。
”談論投機,道人問朱曾娶否,曰:“未也。
”道人曰:“某有一女,年已及笄,願與君結絲蘿,可乎?”朱大喜,請同行。
俄至一處,門庭清雅,竹石潇灑,迥非凡境。
少頃,有女出見,芳姿豔雅,奕奕動人。
道人曰:“老夫将倚以終身,君無辭焉。
”朱曰:“諾。
”遂涓吉合卺,伉俪情笃。
日用薪水,不求而自不乏。
居無何,女曰:“此間荒野,不足栖遲。
聞京師為天下大都會,與君居之,始可稍伸骥足。
”道人力阻不從,歎曰:“此數也。
”遂别而行。
朱與女既入都,賃居大廈,廣收生徒,傳法修道,出其門者以千百計。
時京師久旱,天師祈雨無有效也。
女慫朱出,教以法咒,暗中助力。
朱甫登壇,而黑雲起于東南,須臾,甘霖大沛。
有司上聞,聖祖因召見,賞賜甚厚,俨然與天師抗衡。
天師不得已,心妒之,乃佯與之親昵,以探其為何如人,而女不知也。
如是者一年,女忽謂朱曰:“妾有一衣,懇天師用印,諒無不允。
”朱如命,遂求之。
天師心疑,與法官商,此衣必有他故,不可驟印,姑以火炙之,竟化一狐皮。
女已早知,遂向朱大哭曰:“妾與君緣盡矣!妾非人,乃狐也。
将衣求印,原冀升天,讵意被其一火,原形已露,骨肉僅存,死期将至,即君亦禍不旋踵矣!”彼此大恸,遂不見。
其日天師已奏進,下旨将朱方旦正法。
先是雲間王侍禦鴻緒劾朱妖言惑衆,至是上嘉之,擢官至大司寇。
◎石妖 華子旦者,吾邑人,居嚴家池北。
暑月,每偕友乘涼于學宮前石闌上。
一夕,月色甚明,黃昏人靜,欲吃煙,思覓火不得,獨步入學宮,見小門半啟,有女郎露半身,絕色也,見華凝ツ,與之火,良久掩扉入。
華心蕩,歸卧書館,思之不置,忽聞叩門聲,啟視之,即所見女郎也。
自言是學官家人女,見君留情,故脫身至此,幸無漏洩。
華喜甚,遂同枕席,缱绻甚笃,至天明而去。
自是無夕不至,家人或窺見之,親友亦知其事者,鹹渭學官家人并無此女,恐為妖所魅。
華以诘女,女曰:“吾實仙也,與子有緣,幸勿疑。
”嘗偕華詣其所居,幽房曲徑,異
除夕之夜,忽聞樓上有鼓吹聲,異之,家人于牆隙中偷窺,有小人數百,長不盈尺,若嫁娶狀,傧禮前導,奁具俱備。
旁有觀者曰:“明日嘉禮,當更盛也。
”主人頗不信。
至次日夜,乃親視之,聽鼓吹複作,花光镫彩,照耀滿樓。
有數十人擁一鸾輿,而新人在輿中哭,作嗚嗚聲。
後有老人坐兜轎,掩涕而送之。
女從如雲,俱出壁間去,主人大駭。
自是每夜于隙間探之。
不半月,聞呱呱聲,生子矣。
又數日,所生子就塾矣。
其師纖長烏喙,白須飄然。
向坐兜轎老人,手攜童子出拜,師授以《中庸章句》,曆曆如人間。
裡中有聞之者,疑信參半。
一日有道人過其門,曰:“君家有妖氣,當為驅除之,但須以犧牲谷食酬神,始能去也。
”主人強諾之。
道人仗劍作法,噓氣成煙,旋繞空際,即有金甲朱冠者現前,領道人指示梁柱而退。
少頃,空中擲小人數十,道人飛劍叱之,須臾皆死。
盛以竹筐,幾盈石許。
道人曰:“我遠來不敢言勞,惟驚擾諸神,酬之宜速也。
”言訖而去。
主人自念曰:“除妖,正也;因妖而索食,是亦妖也。
”遂不酬神。
忽聞梁間疾呼曰:“汝輩強項若此,吾為施神術而求一飽不可得,吾曹日繁,将奈我何?”乃知所謂道人者,即掩涕送女之老人;金甲神者,亦即烏喙白須之蒙師也;而竹筐所盛之小人一石許,亦無有矣。
因此,穿堂穴壁,齧橐銜穢,箱無完衣,遺矢淋漓,作鬧無虛日。
主人不得已,急往江西訴張真人,真人禱之壇,乃曰:“此群鼠誤食仙草,變幻為祟也。
”乃書符數紙。
主人歸,懸諸樓上,複以小符,用桃木針針其穴,遂寂然。
越數日,穢氣大作,啟樓視之,見腐鼠千餘頭,中有二白毛長尺許者,似即向之作法者也。
此前明萬曆末年事。
按今邑中風俗,歲朝之夜,皆早卧不上燈,诳小兒曰“聽老鼠做親”,即以此也。
◎張氏怪 吾邑有諸生張熙伯,喜談術數,多讀志怪之書。
忽聞梁間有呼相公者,始聞其聲,繼見其形,形無常,或作偉丈夫,或作十一二歲童子,或作女鬟,舉家見之。
一日,熙伯子晨起讀書,怪挾書亦争誦,貌如一,熙伯莫能辨。
子衣肩有綻處,驗之亦同。
無何,怪笑檐隙間,熙伯子仰窺其巢,幾榻悉具,怪僅長寸許,踞幾朗誦,乃金正希稿也。
适客至,熙伯方咨嗟無以為馔,怪雲:“吾當為相公緻之。
”旋有酒一壺、佳肴四五品堕于桌上,賓主啖之極歡。
熙伯故貧士,無錢籴米,忽有錢數百置案頭。
怪亦談人禍福,無不中者。
有客來熙伯家,作歇後語雲:“君家索隐行尚在耶?”怪應聲雲:“子不語固在也。
”如是者年餘。
适張真人過邑境,邑令吳澹元為言于真人。
真人遣法官至,怪寂然,法官出,旋又至。
熙伯冫免令公再懇真人,曰:“怪自外來者易去,自心發者難除,然吾終當有以治之。
可移檄城隍,怪當自去。
”比暮,怪言于熙伯曰:“吾即去,但須遲我三日。
”即收拾筐箱器皿衣履什物,至于醢鹽食具,莫不捆載而去。
越數日,複還,曰:“大江以北,烽煙甚熾,吾未有備,将鸠工而饬材焉。
惟重驚動相公起居,有足愧耳。
”即召函人、矢人,造作幹戈器械,鍛煉刮磨,铮铮有聲,數日而畢。
乃集數百人,甲胄而馳,耀武庭中。
庭不甚廣,而縱橫馳驟,五花八門,宛如教場演習兵弁也,一呼擁而去。
此明季事。
◎朱方旦 湖廣人朱方旦,鳏居好道。
偶于收舊店買得銅佛一尊,衣冠如内官狀,朱虔奉之,朝夕禮拜者三年。
忽有一道人化緣,其形宛如佛像,朱心異之,延之坐,因問:“此佛何名?”道人曰:“此鬥姥宮尊者。
”談論投機,道人問朱曾娶否,曰:“未也。
”道人曰:“某有一女,年已及笄,願與君結絲蘿,可乎?”朱大喜,請同行。
俄至一處,門庭清雅,竹石潇灑,迥非凡境。
少頃,有女出見,芳姿豔雅,奕奕動人。
道人曰:“老夫将倚以終身,君無辭焉。
”朱曰:“諾。
”遂涓吉合卺,伉俪情笃。
日用薪水,不求而自不乏。
居無何,女曰:“此間荒野,不足栖遲。
聞京師為天下大都會,與君居之,始可稍伸骥足。
”道人力阻不從,歎曰:“此數也。
”遂别而行。
朱與女既入都,賃居大廈,廣收生徒,傳法修道,出其門者以千百計。
時京師久旱,天師祈雨無有效也。
女慫朱出,教以法咒,暗中助力。
朱甫登壇,而黑雲起于東南,須臾,甘霖大沛。
有司上聞,聖祖因召見,賞賜甚厚,俨然與天師抗衡。
天師不得已,心妒之,乃佯與之親昵,以探其為何如人,而女不知也。
如是者一年,女忽謂朱曰:“妾有一衣,懇天師用印,諒無不允。
”朱如命,遂求之。
天師心疑,與法官商,此衣必有他故,不可驟印,姑以火炙之,竟化一狐皮。
女已早知,遂向朱大哭曰:“妾與君緣盡矣!妾非人,乃狐也。
将衣求印,原冀升天,讵意被其一火,原形已露,骨肉僅存,死期将至,即君亦禍不旋踵矣!”彼此大恸,遂不見。
其日天師已奏進,下旨将朱方旦正法。
先是雲間王侍禦鴻緒劾朱妖言惑衆,至是上嘉之,擢官至大司寇。
◎石妖 華子旦者,吾邑人,居嚴家池北。
暑月,每偕友乘涼于學宮前石闌上。
一夕,月色甚明,黃昏人靜,欲吃煙,思覓火不得,獨步入學宮,見小門半啟,有女郎露半身,絕色也,見華凝ツ,與之火,良久掩扉入。
華心蕩,歸卧書館,思之不置,忽聞叩門聲,啟視之,即所見女郎也。
自言是學官家人女,見君留情,故脫身至此,幸無漏洩。
華喜甚,遂同枕席,缱绻甚笃,至天明而去。
自是無夕不至,家人或窺見之,親友亦知其事者,鹹渭學官家人并無此女,恐為妖所魅。
華以诘女,女曰:“吾實仙也,與子有緣,幸勿疑。
”嘗偕華詣其所居,幽房曲徑,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