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十七·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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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官。

    杞縣尉仍以戴師雄坐補。

    昧良之報應如此。

    汲縣林午橋司馬為周公薦卷門生,時在杞署,目睹其事雲。

     丹徒富翁有左姓者,同其友往蘇買妾,看一女甚美,詢其父為某營守備以事谪戍,女願賣身以贖父罪,索價千金。

    左既看中矣,其友謂左曰:“外貌雖美,而不知其肌膚何如,有暗病瑕疵否?必觀之方成交也。

    ”左亦以為然。

    商于媒,女泣曰:“吾為父死尚不顧,何惜為人一看耶?”乃于密室中去其衣裙,呼左進,其友亦隔窗偷看,見腰下有黑疵,又謂左曰:“此未為全璧也。

    ”事遂寝。

    女大哭曰:“吾為父罪至于自賣其身,而羞辱至此,尚得為人乎!”自經死。

    未一年,其友見此女來索命,亦自經。

    左後得一子,美豐姿而有潔癖,酷嗜書畫珠玉玩好之物,見有微瑕,立棄之如土苴。

    嘗造一園,工匠皆易以新衣,然後得進。

    樓台池館曲闌花榭間,稍沾一點塵土,則必改作。

    衣履一日一換,恐其污體。

    每日肴馔,非親自撿點則不食也。

    以此破其家。

    丹徒人無不知之者。

     餘同鄉鄒劍南媳顧氏,娶三年矣,有妊生子,不數日,顧氏病下體潰爛,日夜号哭。

    忽自言雲:“姑娘恭喜,首産麟兒,今日特來索命,毋見懼也。

    ”聞者驚詫,強問之,顧曰:“餘病不起矣。

    餘未出閣時,與嫂本無嫌隙,隻因藏過其金方一隻,以緻嫂咒罵不止。

    後吾母許其賠還,嫂故必求原物。

    适因嫂小産服藥,遂将鹽水攙入,血暈而死。

    今事隔數年,嫂亦乘我産後來索,且日夜坐我床中,藥餌皆被其吹噓,豈能愈乎?”及将絕,複醒,如是者數次,自雲:“已到陰司審問,拶兩手,夾兩足,痛極難忍。

    ”家人啟視之,手足青紫,如用刑然。

    此乾隆癸醜五月事也。

     ◎孽報 國初蘇州大猾有施商餘、袁槐客、沈繼賢,吳縣光福鎮則有徐掌明,俱攬據要津,與巡撫兩司一府二縣,聲息相通,魚肉鄉裡,人人側目。

    太傅金之俊歸田後,屢受施商餘之侮,至患膈症而殁。

    施下鄉遇雨,停舟某船坊内,主人延之登岸,盛馔款留。

    施見其家有兵器,遂挽他人以私藏軍器報縣拘查,施佯為之解救,事得釋,曰:“以此報德。

    ”而其人不知也,再三感謝,饋之銀,不受。

    适鲥魚新出,覓一擔送施,以為奇貨。

    施即命其人自挑至廚下,但見鲥魚已滿廚矣。

    又見一銀匠妻貌美,曰:“此婦眼最俏。

    ”匠聞之,以石灰瞎妻眼,恐其計奪也,其勢焰如此。

    後金太傅門生某者,來官江蘇臬使,聞其名,百般羅織,杖斃之,沉其屍于胥江。

    沈繼賢嘗與人鬥牌,被人捉一張,曰:“我之牌誰敢捉!”其人曰:“捉爾何害!”沈喚家人,耳語少頃,縣差捉其人去。

    其人恚曰:“犯何法而捉我?”沈笑曰:“捉爾何害?”又一勢家款客,沈上坐,有一少年至,向沈一拱,滿堂駭然,責少年,少年曰:“我不認得沈繼賢,何妨乎?”未幾,少年被盜攀害,下縣獄。

    其父兄以五百金求沈解救,得脫,踵門叩謝,沈曰:“此事乃餘讨情。

    ”以五百金還之,少年懇受,不從,感激無地,叩首不已。

    沈笑曰:“如今是認得我了!”少年始悟。

    吳俗語雲:“得罪了你,又不是得罪沈繼賢,怕什麼!”亦可想見其為人矣。

    後被巡撫湯文正公杖斃玄妙觀三清殿下,滿城人稱快。

    徐掌明與昆山之徐聯譜,勢可炙人,諺雲:“長、吳兩縣印,不及掌明一封信。

    ”嘗與至戚黃振生有隙,令人毆死村農,擡屍至黃門,如張員外殺王德、保正詐周羽故事。

    讦訟十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制台王公新命斷結,辦徐掌明發遣,尋以逃歸論死。

    其子遜如,扮盜入孫氏室,強奸婦女,以洩舊忿。

    一婦被奸時,摸盜手六指,知為掌明子,案破,立斬。

    掌明之父亦被湖寇亦腳張三餘黨斫死。

    三代不得其死,殆所謂“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耶!袁槐客死後,其子為盜,問立斬,亦天報也。

     康熙乙巳,嘉善有朱君達妻顧氏頗美,縣役某催科至其家,間君達遠出,突入内室,舉手摸其頸。

    顧大驚,旋入房自泣曰:“此頸為人加手,豈可洗乎!”遂缢死。

    越兩月,役偶乘舟往郡中,忽見顧氏上其舟,役作魅語雲:“吾知之矣。

    ”遂投水。

    适遇來船纖纏其頸,不能解,立時流血死。

    報應亦奇。

     昆山徐建庵司寇,有幼子冠卿名駿,少聰慧,延孝廉周雲陔教授。

    冠卿中式後,與其師同入京試禮部。

    師管束太嚴,冠卿以巴豆食之,卒于逆旅。

    其年冠卿即捷南宮,入詞館。

    京師人有知其事者,題其混名曰藥師佛。

    藥師佛恃才狂放,怨者頗多。

    雍正初年,以其詩中有“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之句,怨家遂以出首。

    當刑部審訊時,有與司寇瓜葛者欲寬其罪,預告之曰:“實出無心。

    ”及訊,冠卿仰見堂上有司員松江胡宗琳侍立于旁,與其師周貌無異,乃大驚,誤供有心诽謗者。

    胡亦力争,遂畫稿定罪。

    将正法時,所親猶怪之,冠卿曰:“吾命也。

    ”餘無一言。

    餘舅祖葛聖修先生嘗館于冠卿家,課其子,知之最詳。

     昔程伊川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是以忠臣孝子節烈之婦,國家有旌表之例。

    覺羅雅公巡撫江蘇,奏準不許濫膺,遂使陋巷窮嫠,向隅飲泣。

    雖然,忠孝二事固人子之所當為,而婦人女子素未讀書,而能守志不移,始終一轍,是不可泯滅者。

    雅公素稱循吏,此舉未免過當。

    恭逢聖明禦宇,凡有水旱偏災,不惜數百萬帑金,以嘉惠元元。

    雅公豈不知之,而獨為此省區區小費耶?後公以征庫車城失機正法,安知不以此一事之報也。

     康熙四年六月十四日,嘉定西門外有一徐氏婦荷鋤往田,忽為暴雷震死。

    其子甫垂髫,亦為雷火所焚而未死,擊其履粉碎。

    人争拾視,則以字紙置其子之履也。

    此慢亵字紙之報。

     桐鄉一士,好閱淫書,搜羅不下數十百種。

    有子少聰俊,每伺父出,辄向箧中取淫書觀之。

    從此纏綿思想,琢鑿真元,患痨瘵夭死。

    其父悲恸不已,相繼卒。

    又某邑一書賈,刻淫詞及春宮圖像,易于銷售,積資四五千金。

    不數年,被盜席卷,兩目旋盲。

    所刻諸闆,一火盡燼。

    及死,棺殓無措,妻子離散。

    此編造淫書之報。

     湖洲某姓,為人陰險,有刀筆才。

    凡非理之事,經其飾說,便足奪人之聽,平生所害不一人。

    後得一奇疾,發時辄自咬其指,必鮮血淋漓方得少愈。

    十指俱破,傷風而死。

    此刀筆害人之報也。

     有某翰林簡放學政,取士頗不公,盈箱累箧,滿載而歸,遂為富翁,不複出矣。

    營造大宅兩區,一在故鄉,一在京師。

    二十年後,同夕火起,燒盡無餘。

     吾邑有黃君美者,好結交胥吏捕役,靡惡不為,被其害者不可數計。

    一日忽發狂,赤體持刀出門外,叢人中自割其肌肉,每割一處自言:“此某事報。

    ”割其陰,曰:“此淫人妻女報。

    ”割其舌,曰:“此誣人閨阃報。

    ”人問之曰:“汝舌已割去,何尚能言耶?”黃曰:“鬼代吾語耳。

    ”又曰:“今到剝皮亭矣。

    ”指亭上有一聯雲“冤孽而今重對對,人心到此再惺惺。

    ”如是者一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