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少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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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想概略地描述一下特别重要的少年時代(juvenileera)。

    實際上,對我們大家來說,我要談論的許多内容都很容易理解&mdash&mdash這些内容涉及一個人從上學開始到真正找到一位知心朋友這段時間内促進人格成長和發展方向的諸多因素&mdash&mdash如果少年時代确有結束之時的話,那麼,找到一位知心朋友,便标志着少年時代的結束。

    在接下來的前青年期(preadolescence),個體會發現,在知心朋友的陪伴下,他越來越能夠談論他曾經了解到的事情,而這在少年時代是不可能做到的。

    前青年期這個相對短暫的時期,一旦經曆,便會在使一個人擺脫遭遇過的不幸事件的影響方面,具有相當驚人的價值。

     不過,我們不能随意誇大少年時代的重要性,因為這是社會化開始的實際時間。

    在少年時代陷入困境的人,顯然難以與他們的夥伴友好相處。

    在少年時代,許多重要的事情會發生。

    這是人生中作為一種社會化影響之家庭的局限性和獨特性開始得到補救和糾正的第一個發展階段。

    在少年時代必須矯正衆多的文化癖性(culturalidiosyncrasies)、有價值的怪癖等,這些文化癖性和有價值的怪癖等是在童年期社會化過程中偶然習得的;如果在少年時代沒有對其進行矯正,那麼,它們便會存留下來,在繼後的階段阻礙發展的進程,或使發展的過程帶上某種色彩。

     一般說來,當一個人度過某個發展時期中多少具有決定性的若幹階段(thresholds)時,以前經曆過的每件事情都無疑會産生影響;即使在自我系統的組織中,這種說法也是正确的,正如我認為我不能對此做過多的強調那樣,自我系統明顯傾向于維持它的方向。

    各個發展時期的不同階段所出現的改變,如同這裡所勾畫的那樣,是十分深遠的;它們所觸及的許多東西是業已習得為人格的東西,通常情況下,這些東西會使人格變得嚴重不合适,或者與個人領域突如其來的新擴展完全不相關。

    由此可見,一個發展時代的開端可能會對人格那些不适當的方面産生相當大的影響,而人格的不适當方面,一般說來産生自個體曾經經曆過的事情。

    個體在邁入少年時代後,在獲得社會技能(socialskill)方面往往處于不利境地。

    例如,父母一方面教導孩子去期盼每一樣東西,另一方面又教導孩子說,他最小的願望對父母來說也很重要,而且,孩子在表述他所追求的目标時所遇到的任何晦澀難懂的東西,都會使他在夜間驚醒,以試圖期待和滿足他所謂的需要。

    現在,讓我們來描述一下當孩子去上學時所發生的事情。

    或者,有這樣一個&ldquo小皇帝&rdquo:父母完全聽任孩子的擺布,而孩子則完全不顧父母的感受。

    而另一方面,有的孩子則被教育成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凡事唯唯諾諾。

    當然,這些例子僅僅是孩子在與權威打交道時所表現出來的許多非常不良之模式中的一些(這許多非常不良的模式是家長所允許或強加在孩子身上的)。

    所有這些孩子,如果他們在少年時代沒有經曆非常劇烈的變化,一旦他們長大成人,在任何特定團體中都會是讓人無法容忍的成員。

     在實施義務教育的文化中,正是學校這個社會在少年時代糾正或矯正了人格發展過程中所出現的大量不幸傾向(這些傾向是孩子的父母和家庭團體中其他一些成員強加在孩子身上的)。

    因此,促進少年時代成長的有大量因素,一是社會服從(socialsubordination)的經驗,二是社會适應(socialaccommodation)的經驗。

     在考慮社會服從時,我們應該指出一點,即在少年時代,權威的類型以及對權威之服從的類型出現了很大的變化。

    社會秩序通過對正規教育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新的權威人物,這些權威人物在其非人格(impersonality)方面往往是幸運的。

    于是,孩子便開始與下列各色各樣具有權威性的人物接觸,這些權威人物包括教師、文體活動指導老師、交通警察等。

    在這些新的權威人物中,有些人在實施其權威時明顯存在高度刻闆的局限性;在任何情況下,他們幾乎都明顯地不同于家庭的權威,這不僅表現在實施權威方面,而且還表現在他們對少年的關心和興趣方面。

    在孩子與老師以及其他各種成人權威的關系中,這些權威人物通常希望少年&mdash&mdash他們的父母開始也是這樣期待他的&mdash&mdash按要求行事,并由此給予獎勵或懲罰,也就是說,服從就可以獲得獎勵,不服從甚至反抗就施以懲罰。

    但是,對這些新的權威人物來說,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具有正式強加在其身上的限制。

    同時,還存在這樣一種可能性,即少年有可能會看到他的同伴之行為的成功或失敗在與新權威人物之間的相互關系。

    除了成人權威以外,幾乎每所學校裡都有一些惡少&mdash&mdash恃強淩弱的學生。

    生活能力方面有一部分令人難以置信的收獲,正是來自少年能夠在這些同伴不定期地、破壞性地實施權威之下擺脫困境。

     有時候,家中某個人會具有十分大的社會重要性,以至于這些新的權威人物受到了威脅,從而給孩子特殊的照顧。

    例如,當精神病醫生發現他的某個患者原來是一位舉足輕重的政治家的兒子時,他可能就會發現這位政治家父親的權威已經左右了他做出正确診斷的自由,而事實上,這位患者身上一直存在的異常情況,正是他孩提時代在家裡獲得的。

    但是,即便有出生和身份等異常的情況,一旦孩子離開家以後,他仍有可能矯正順應權威方面的古怪行為。

     然而,在幾乎所有的情形下,對少年時代來說,更為值得強調的促進因素是社會适應性,也就是,在把握生活中許多細微差别方面有了驚人的發展。

    這些差别中有些被視作是恰當的,即使它們近期才出現;有些則被視作是不恰當的,但是,要是有人試圖去糾正它們的話,将會是一種不明智的舉動。

    這種情況産生自少年與同齡人(這些同齡人具有各種極不相同的個性)的交往,對少年來說,在某種程度上适應交往或接觸的對象是必要的。

    在這些少年中,有些人常常遭到其他少年的粗暴對待。

    在這個階段&mdash&mdash如果僅僅是因為以下原因就好了,即該少年剛剛脫離家庭情境走向社會,他以往的經驗基本上來自兄弟姐妹以及想象的遊戲夥伴&mdash&mdash他對他人身上所具有的個人價值感就真的會表現出相當驚人的麻木性。

    因此,在學齡期,人際關系往往具有某種程度的天然性(在繼後的生活中極少會出現類似的情況),這是一種規律。

    但是,盡管這樣,少年仍有機會去理解權威人物是怎樣看待其他人的,還有人們是如何看待彼此的,這已成為教育過程中一個特别重要的組成部分,即使人們通常都不會特别地注意這個部分。

    大量傾向于糾正以往社交所形成之特性的教育經驗,至今從未有研究者對其進行過讨論。

    一個人在度過少年時代10年、15年或者20年以後,比如當他正在接受一項廣泛的人格研究時,他會很難回憶起這些經驗。

     在整個早期階段,人格發展的速度是相當驚人的。

    當我們開始分析大量微妙的判斷時,會越來越意識到這一點。

    這些微妙的判斷是個體在不一緻的文化中用來指導自己生活的,處于這些文化之中的人們具有許多特定的局限性以及獨特的個體能力和責任。

    少年時代的生活教育非常重要。

    一個少年可以看看其他少年都在做什麼&mdash&mdash要麼做了錯事未被發覺,要麼因為做了錯事而受到責備&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