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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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organization)這種特殊現象,通過這一組織,人們能夠客觀地思考自己。
雖然心理生物學的某些陳述看起來似乎并不确定,但邁耶已經非常明确、簡潔地表明,心理生物學關注于單個的人類有機體,将其視為一個基本的實體。
他說,盡管他也喜歡談論多個個體和群體,但個體是接觸的動因(agentofcontact)。
個體必須作出有關自己人際問題的選擇,個體是一個擁有主體能力(subjectcapacity)的客體。
當心理生物學開始成為知識層級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成員時&mdash&mdash在我看來,這是心理學中的一個巨大進步&mdash&mdash另一門學科誕生了,它被稱為社會心理學(socialpsychology),是人際取向的第二個分支。
在查爾斯·H·庫利(CharlesH.Cooley)一些非常具有獨創性的思想的啟發下,芝加哥大學的喬治·赫伯特·米德(GeorgeHerbertMead)提出了社會心理學的一個公式,其中包括自我的發展&mdash&mdash與我所讨論的自我系統(self-system)較為接近&mdash&mdash以他人的反映性評價以及角色的學習為基礎,這些角色是一個人為了生活而承擔的角色,或&ldquo是一個人得以生存的角色&rdquo(whichliveone)&mdash&mdash使用了一個與喬治·格羅德克(GeorgGroddeck)之陳述并不十分相關的陳述。
米德的社會心理學并沒有這樣鮮明、徹底地以獨特的單個個體為中心。
它非常清楚地表明,獨特的單個個體是其他許多人的一種複雜的派生物。
它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服務于這裡所界定的精神病學的目标,因為(也許你會說)并不存在用來說明角色轉換(shiftsinroles)的能量源,也即在扮演角色等過程中所消耗的能量。
現在,我想談一個就米德在創立社會心理學過程中所做的有意義工作而發表的非常簡練的評論: 雖然米德的興趣頗為廣泛,并且富有成效地涉足了科學的曆史和意義、宗教的作用、政治的基礎和形而上學的主張,但是他主要關注的還是自我的發生和心理的本質。
米德要比大多數哲學家更為認真地承擔起了由達爾文遺留給思辨思想家的任務:詳盡地闡述精神(psyche)的純自然史。
他很早就闡述過這一主題&hellip&hellip即精神是有機體和環境之間以經驗為根據的相互作用,以及相伴生的對這種相互作用之阻斷的短暫性特征。
因此,他為自己設定了這樣的任務,即對一個連續過程(即連續不斷地發展出一種功能性心理或自我的過程)的這種不連續特征的發展作出解釋。
有機體從本質上看主動的性質為這種成就提供了基礎。
人類有機體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在他看來,如果作一種不恰當的描述,就是模仿),是自我得以發生的基本條件。
在扮演他人角色的過程中,我們也對自己的扮演作出反應。
當有機體開始對他自己的角色假設作出像對他人一樣的反應時,自我就出現了。
從同時成功承擔的角色中,逐漸産生出一種&ldquo被類化的他人&rdquo(generalizedother),個體可能同時也承擔了這個被類化他人的角色。
一個人對這種被類化角色的反應便是他的個體自我。
注47 因此,人們可以在邁耶的心理生物學思想和米德的社會心理學思想中看到某種非常驚人的共同之處,後者關注的是自我的演化。
對于這一理論的發展來說,還有一個領域也是非常有影響的分支,那就是文化人類學(culturalanthropology),它關注的是關于人之社會傳統的研究。
在這一點上,我想提一下馬林諾夫斯基;《社會科學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oftheSocialSciences)上有關于他極具啟發性的觀點的最為簡短的陳述。
由于關于這個主題我想說的内容非常多,因此我限制自己隻從馬林諾夫斯基那裡摘引了一小段話注48:&ldquo在每一項有組織的活動中&hellip&hellip人類都通過與環境某個特定部分的聯系,通過他們與一個共同庇護所的聯系,以及通過他們通常會共同承擔某些任務這一事實,而聯系在一起。
他們行為的一緻性特征是社會規則的結果(也就是說,習俗的結果),這些社會規則已經通過明确的措施,或者通過以一種明顯的自動方式來運作,而成為約定俗成的。
&rdquo後一種類型的習俗指的就是道德價值觀,&ldquo通過這種道德價值觀,人類受到内在強制力的驅使,而做出某一特定的行為&rdquo(再引用一句馬林諾夫斯基的話)。
如果在如此衆多的問題上(例如,語言問題)沒有文化人類學學者所提供的大量幫助,我認為根本不可能這樣容易就從所界定的心理生物學和社會心理學領域過渡到了這裡所界定的精神病學領域。
最後,我認為,在作為關于人際相互作用(interpersonalinteraction)之研究的社會心理學和作為關于人際相互作用之研究的精神病學之間,還存在着一種絕對必要的共同點&mdash&mdash我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重複地使用&ldquo人際相互作用&rdquo這個詞。
作為一名精神病學家,多年來我一直感到迫切地需要這樣一門學科,它不研究單個的人類有機體或社會傳統,而是研究人際情境(interpersonalsituations),正是通過這些人際情境,人們才會表現出心理健康或是精神障礙。
倫納德·考特裡爾(LeonardCottrell)注49根據另一種觀點對此進行了探讨,我認為,他把社會心理學往前推進了很長一段距離,得出結論認為,社會心理學中的研究必須置于人際情境的參考框架之内。
在我試圖勾勒這樣一個領域時,我發現,這似乎是一個這樣的領域,在這個領域中,可以賦予一位精神病學家的活動&mdash&mdash也就是活動和操作&mdash&mdash以可傳達的概念圖式化,從而也可以賦予其可尋求的科學意義。
我相信,布裡奇曼這樣說是完全正确的:&ldquo&hellip&hellip我以兩種方式來做出行動&hellip&hellip我的公開方式&hellip&hellip和我的私下方式,[以後一種方式行事時]我感到自己不可侵犯地與夥伴們相分離&hellip&hellip&rdquo注50正如我所認為的那樣,精神病學既研究以公開方式進行的活動,也研究以私下方式進行的那部分活動(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說,這部分活動都是處于不可侵犯的分離狀态的)。
我可以這麼說,隻要你對自己的獨特個性感興趣(這與你或他人可以觀察到的人際活動截然不同),那麼,你就會對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真正的私下方式感興趣&mdash&mdash不過,對此方式,我是沒有任何興趣的。
事實上,對任何科學研究而言(從精神病學應當成為一門科學的意義上說),我們都無法涉足那種不可侵犯的私下方式。
如果要使精神病學成為一門
雖然心理生物學的某些陳述看起來似乎并不确定,但邁耶已經非常明确、簡潔地表明,心理生物學關注于單個的人類有機體,将其視為一個基本的實體。
他說,盡管他也喜歡談論多個個體和群體,但個體是接觸的動因(agentofcontact)。
個體必須作出有關自己人際問題的選擇,個體是一個擁有主體能力(subjectcapacity)的客體。
當心理生物學開始成為知識層級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成員時&mdash&mdash在我看來,這是心理學中的一個巨大進步&mdash&mdash另一門學科誕生了,它被稱為社會心理學(socialpsychology),是人際取向的第二個分支。
在查爾斯·H·庫利(CharlesH.Cooley)一些非常具有獨創性的思想的啟發下,芝加哥大學的喬治·赫伯特·米德(GeorgeHerbertMead)提出了社會心理學的一個公式,其中包括自我的發展&mdash&mdash與我所讨論的自我系統(self-system)較為接近&mdash&mdash以他人的反映性評價以及角色的學習為基礎,這些角色是一個人為了生活而承擔的角色,或&ldquo是一個人得以生存的角色&rdquo(whichliveone)&mdash&mdash使用了一個與喬治·格羅德克(GeorgGroddeck)之陳述并不十分相關的陳述。
米德的社會心理學并沒有這樣鮮明、徹底地以獨特的單個個體為中心。
它非常清楚地表明,獨特的單個個體是其他許多人的一種複雜的派生物。
它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服務于這裡所界定的精神病學的目标,因為(也許你會說)并不存在用來說明角色轉換(shiftsinroles)的能量源,也即在扮演角色等過程中所消耗的能量。
現在,我想談一個就米德在創立社會心理學過程中所做的有意義工作而發表的非常簡練的評論: 雖然米德的興趣頗為廣泛,并且富有成效地涉足了科學的曆史和意義、宗教的作用、政治的基礎和形而上學的主張,但是他主要關注的還是自我的發生和心理的本質。
米德要比大多數哲學家更為認真地承擔起了由達爾文遺留給思辨思想家的任務:詳盡地闡述精神(psyche)的純自然史。
他很早就闡述過這一主題&hellip&hellip即精神是有機體和環境之間以經驗為根據的相互作用,以及相伴生的對這種相互作用之阻斷的短暫性特征。
因此,他為自己設定了這樣的任務,即對一個連續過程(即連續不斷地發展出一種功能性心理或自我的過程)的這種不連續特征的發展作出解釋。
有機體從本質上看主動的性質為這種成就提供了基礎。
人類有機體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在他看來,如果作一種不恰當的描述,就是模仿),是自我得以發生的基本條件。
在扮演他人角色的過程中,我們也對自己的扮演作出反應。
當有機體開始對他自己的角色假設作出像對他人一樣的反應時,自我就出現了。
從同時成功承擔的角色中,逐漸産生出一種&ldquo被類化的他人&rdquo(generalizedother),個體可能同時也承擔了這個被類化他人的角色。
一個人對這種被類化角色的反應便是他的個體自我。
注47 因此,人們可以在邁耶的心理生物學思想和米德的社會心理學思想中看到某種非常驚人的共同之處,後者關注的是自我的演化。
對于這一理論的發展來說,還有一個領域也是非常有影響的分支,那就是文化人類學(culturalanthropology),它關注的是關于人之社會傳統的研究。
在這一點上,我想提一下馬林諾夫斯基;《社會科學百科全書》(EncyclopaediaoftheSocialSciences)上有關于他極具啟發性的觀點的最為簡短的陳述。
由于關于這個主題我想說的内容非常多,因此我限制自己隻從馬林諾夫斯基那裡摘引了一小段話注48:&ldquo在每一項有組織的活動中&hellip&hellip人類都通過與環境某個特定部分的聯系,通過他們與一個共同庇護所的聯系,以及通過他們通常會共同承擔某些任務這一事實,而聯系在一起。
他們行為的一緻性特征是社會規則的結果(也就是說,習俗的結果),這些社會規則已經通過明确的措施,或者通過以一種明顯的自動方式來運作,而成為約定俗成的。
&rdquo後一種類型的習俗指的就是道德價值觀,&ldquo通過這種道德價值觀,人類受到内在強制力的驅使,而做出某一特定的行為&rdquo(再引用一句馬林諾夫斯基的話)。
如果在如此衆多的問題上(例如,語言問題)沒有文化人類學學者所提供的大量幫助,我認為根本不可能這樣容易就從所界定的心理生物學和社會心理學領域過渡到了這裡所界定的精神病學領域。
最後,我認為,在作為關于人際相互作用(interpersonalinteraction)之研究的社會心理學和作為關于人際相互作用之研究的精神病學之間,還存在着一種絕對必要的共同點&mdash&mdash我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我重複地使用&ldquo人際相互作用&rdquo這個詞。
作為一名精神病學家,多年來我一直感到迫切地需要這樣一門學科,它不研究單個的人類有機體或社會傳統,而是研究人際情境(interpersonalsituations),正是通過這些人際情境,人們才會表現出心理健康或是精神障礙。
倫納德·考特裡爾(LeonardCottrell)注49根據另一種觀點對此進行了探讨,我認為,他把社會心理學往前推進了很長一段距離,得出結論認為,社會心理學中的研究必須置于人際情境的參考框架之内。
在我試圖勾勒這樣一個領域時,我發現,這似乎是一個這樣的領域,在這個領域中,可以賦予一位精神病學家的活動&mdash&mdash也就是活動和操作&mdash&mdash以可傳達的概念圖式化,從而也可以賦予其可尋求的科學意義。
我相信,布裡奇曼這樣說是完全正确的:&ldquo&hellip&hellip我以兩種方式來做出行動&hellip&hellip我的公開方式&hellip&hellip和我的私下方式,[以後一種方式行事時]我感到自己不可侵犯地與夥伴們相分離&hellip&hellip&rdquo注50正如我所認為的那樣,精神病學既研究以公開方式進行的活動,也研究以私下方式進行的那部分活動(無論從何種意義上說,這部分活動都是處于不可侵犯的分離狀态的)。
我可以這麼說,隻要你對自己的獨特個性感興趣(這與你或他人可以觀察到的人際活動截然不同),那麼,你就會對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真正的私下方式感興趣&mdash&mdash不過,對此方式,我是沒有任何興趣的。
事實上,對任何科學研究而言(從精神病學應當成為一門科學的意義上說),我們都無法涉足那種不可侵犯的私下方式。
如果要使精神病學成為一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