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4 列傳第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得禮之宜。
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
遂以爲制。
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搢紳之士多遵玄義。
夫先王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甯戚’,着自前經。
今大宋開泰,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爲制。
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
”從之。
元嘉中,曆位侍中,都官尚書,改領吏部,出爲丹一陽一尹。
準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
時大将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準之兩三人,天下便足。
”然寡風素,情悁急,不爲時流所重。
撰儀注,鹹見遵用。
卒,贈太常。
子輿之,征虜主簿。
輿之子進之,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扶風太守。
梁武帝之舉兵也,所在回應,鄰郡多請進之同遣修谒。
進之曰:“非吾志也。
”竟不行。
武帝嘉之。
梁台建,曆尚書左丞,廣平、天門二郡太守,左衛将軍,封建甯公。
進之子清,位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鎮東府長史,新野、東一陽一二郡太守,安南将軍,封中廬公。
承聖末,陳武帝殺太尉王僧辯,遣文帝攻僧辯婿杜龛,龛告難于清,引兵援龛,大敗陳文帝于吳興,追奔至晉陵。
時廣州刺史歐一陽一頠亦同清援龛,中更改異,殺清而歸陳武帝。
子猛。
猛字世雄,本名勇。
五歲而父清遇害,陳文帝軍度浙江,訪之,将加夷滅。
母韋氏攜之遁于會稽,遂免。
及長勤學不倦,博涉經史,兼習孫、吳兵法。
以父遇酷,終文帝之世不聽音樂,蔬食布衣,以喪禮自處。
宣帝立,乃始求位。
太建初,釋褐鄱一陽一王府中兵參軍,再遷永一陽一王府錄事參軍。
猛慷慨常慕功名,先是上疏陳安邊拓境之策,甚見嘉納,至是诏随大都督吳明徹略地,以軍功封應一陽一縣子。
累遷太子右衛率,徙晉陵太守。
威惠兼舉,一奸一盜屏迹,富商野次,雲“以付王府君”。
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漢。
至德初,征爲左骁騎将軍,加散騎常侍,深見信重。
時孔範、施文慶等并相與比周,害其梗直,議将出之而未有便。
會廣州刺史馬靖不受征,乃除猛都督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内史,與廣州刺史陳方慶共取靖。
猛至,即禽靖送建邺,進爵爲公,加光勝将軍、平越中郎将、大都督,發廣、桂等二十州兵讨嶺外荒梗,所至皆平。
祯明二年,诏授鎮南大将軍、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尋命徙鎮廣州。
未之鎮,而隋師濟江,猛總督所部赴援。
時廣州刺史臨汝侯方慶、西衡州刺史衡一陽一王伯信并隸猛督府,各觀望不至。
猛使高州刺史戴智烈、清遠太守曾孝遠各以輕兵就斬之而發其兵。
及聞台城不守,乃舉哀素服,藉稿不食,歎曰:“申包胥獨何人哉。
”因勒兵緣江拒守,以固誠節。
及審後主不死,乃遣其部将辛昉馳驿赴京師歸款。
隋文帝大悅,謂昉曰:“猛懷其舊主,送故情深,即是我之誠臣。
保守一方,不勞兵甲,又是我之功臣。
”即日拜昉開府儀同三司,仍诏猛與行軍總管韋洸便留嶺表經略。
猛母妻子先留建邺,因随後主入京,诏賜宅及什物甚厚,别赉物一千段,及遣玺書勞猛。
仍讨平山越,馳驿奏聞。
時文帝幸河東,會猛使至,大悅。
楊素賀,因曰:“昔漢武此地聞喜,用改縣名,王猛今者告捷,遠符前事。
”于是又降玺書褒賞,以其長子繕爲開府儀同三司。
猛尋卒于廣州,文帝聞而痛之,遣使吊祭,贈上開府儀同三司,封歸仁縣公。
命其子繕襲,仍授普州刺史。
仁壽元年,繕弟續表陳猛志,求葬關中,诏許之。
仍贈使持節、大将軍、宋州刺史、三州諸軍事,諡曰成。
讷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谘議參軍。
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約,少禮學博聞。
仕宋位吳令。
升明末,尚書右仆射王儉重儒術,逡之以着作郎兼尚書左丞,參定齊國儀禮。
初,儉撰古今喪服集記,逡之難儉十一條,更撰世行五卷。
國學久廢,齊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學。
轉國子博士,又兼着作。
撰永明起居注。
後位南康相,光祿大夫,加給事中。
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幾案塵黑,年老手不釋卷。
建武二年卒。
從弟珪之,位長水校尉,撰齊職儀。
永明九年,其子中軍參軍颢啓上其書,凡五十卷,诏付秘閣。
素字休業,彬五世孫而逡之族子也。
高祖翹之,晉光祿大夫。
曾祖望之、祖泰之,并不仕。
父元弘,位平固令。
素少有志行,家貧母老,隐居不仕。
宋孝建、大明、泰始中,屢征不就,聲譽甚高。
山中有蚿聲清長,聽之使人不厭,而其形甚醜,素乃爲蚿賦以自況。
卒年五十四。
論曰:昔晉初度江,王導蔔其家世,郭璞雲:“淮流竭,王氏滅。
”觀夫晉氏以來,諸王冠冕不替,蓋亦人倫所得,豈唯世祿之所專乎。
及于陳亡之年,淮流實竭,曩時人物掃地盡矣。
斯乃興亡之兆已有前定。
天之所廢,豈智識之所謀乎。
晉初用王肅議,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
遂以爲制。
江左以來,唯晉朝施用,搢紳之士多遵玄義。
夫先王制禮,以大順群心,‘喪也甯戚’,着自前經。
今大宋開泰,品物遂理,愚謂宜同即物情,以玄義爲制。
朝野一禮,則家無殊俗。
”從之。
元嘉中,曆位侍中,都官尚書,改領吏部,出爲丹一陽一尹。
準之究識舊儀,問無不對。
時大将軍彭城王義康錄尚書事,每歎曰:“何須高論玄虛,正得如王準之兩三人,天下便足。
”然寡風素,情悁急,不爲時流所重。
撰儀注,鹹見遵用。
卒,贈太常。
子輿之,征虜主簿。
輿之子進之,仕齊位給事黃門侍郎,扶風太守。
梁武帝之舉兵也,所在回應,鄰郡多請進之同遣修谒。
進之曰:“非吾志也。
”竟不行。
武帝嘉之。
梁台建,曆尚書左丞,廣平、天門二郡太守,左衛将軍,封建甯公。
進之子清,位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鎮東府長史,新野、東一陽一二郡太守,安南将軍,封中廬公。
承聖末,陳武帝殺太尉王僧辯,遣文帝攻僧辯婿杜龛,龛告難于清,引兵援龛,大敗陳文帝于吳興,追奔至晉陵。
時廣州刺史歐一陽一頠亦同清援龛,中更改異,殺清而歸陳武帝。
子猛。
猛字世雄,本名勇。
五歲而父清遇害,陳文帝軍度浙江,訪之,将加夷滅。
母韋氏攜之遁于會稽,遂免。
及長勤學不倦,博涉經史,兼習孫、吳兵法。
以父遇酷,終文帝之世不聽音樂,蔬食布衣,以喪禮自處。
宣帝立,乃始求位。
太建初,釋褐鄱一陽一王府中兵參軍,再遷永一陽一王府錄事參軍。
猛慷慨常慕功名,先是上疏陳安邊拓境之策,甚見嘉納,至是诏随大都督吳明徹略地,以軍功封應一陽一縣子。
累遷太子右衛率,徙晉陵太守。
威惠兼舉,一奸一盜屏迹,富商野次,雲“以付王府君”。
郡人歌之,以比漢之趙廣漢。
至德初,征爲左骁騎将軍,加散騎常侍,深見信重。
時孔範、施文慶等并相與比周,害其梗直,議将出之而未有便。
會廣州刺史馬靖不受征,乃除猛都督東衡州刺史,領始興内史,與廣州刺史陳方慶共取靖。
猛至,即禽靖送建邺,進爵爲公,加光勝将軍、平越中郎将、大都督,發廣、桂等二十州兵讨嶺外荒梗,所至皆平。
祯明二年,诏授鎮南大将軍、都督二十四州諸軍事,尋命徙鎮廣州。
未之鎮,而隋師濟江,猛總督所部赴援。
時廣州刺史臨汝侯方慶、西衡州刺史衡一陽一王伯信并隸猛督府,各觀望不至。
猛使高州刺史戴智烈、清遠太守曾孝遠各以輕兵就斬之而發其兵。
及聞台城不守,乃舉哀素服,藉稿不食,歎曰:“申包胥獨何人哉。
”因勒兵緣江拒守,以固誠節。
及審後主不死,乃遣其部将辛昉馳驿赴京師歸款。
隋文帝大悅,謂昉曰:“猛懷其舊主,送故情深,即是我之誠臣。
保守一方,不勞兵甲,又是我之功臣。
”即日拜昉開府儀同三司,仍诏猛與行軍總管韋洸便留嶺表經略。
猛母妻子先留建邺,因随後主入京,诏賜宅及什物甚厚,别赉物一千段,及遣玺書勞猛。
仍讨平山越,馳驿奏聞。
時文帝幸河東,會猛使至,大悅。
楊素賀,因曰:“昔漢武此地聞喜,用改縣名,王猛今者告捷,遠符前事。
”于是又降玺書褒賞,以其長子繕爲開府儀同三司。
猛尋卒于廣州,文帝聞而痛之,遣使吊祭,贈上開府儀同三司,封歸仁縣公。
命其子繕襲,仍授普州刺史。
仁壽元年,繕弟續表陳猛志,求葬關中,诏許之。
仍贈使持節、大将軍、宋州刺史、三州諸軍事,諡曰成。
讷之弟瑰之字道茂,位司空谘議參軍。
瑰之子逡之。
逡之字宣約,少禮學博聞。
仕宋位吳令。
升明末,尚書右仆射王儉重儒術,逡之以着作郎兼尚書左丞,參定齊國儀禮。
初,儉撰古今喪服集記,逡之難儉十一條,更撰世行五卷。
國學久廢,齊建元二年,逡之先上表立學。
轉國子博士,又兼着作。
撰永明起居注。
後位南康相,光祿大夫,加給事中。
逡之率素,衣裳不澣,幾案塵黑,年老手不釋卷。
建武二年卒。
從弟珪之,位長水校尉,撰齊職儀。
永明九年,其子中軍參軍颢啓上其書,凡五十卷,诏付秘閣。
素字休業,彬五世孫而逡之族子也。
高祖翹之,晉光祿大夫。
曾祖望之、祖泰之,并不仕。
父元弘,位平固令。
素少有志行,家貧母老,隐居不仕。
宋孝建、大明、泰始中,屢征不就,聲譽甚高。
山中有蚿聲清長,聽之使人不厭,而其形甚醜,素乃爲蚿賦以自況。
卒年五十四。
論曰:昔晉初度江,王導蔔其家世,郭璞雲:“淮流竭,王氏滅。
”觀夫晉氏以來,諸王冠冕不替,蓋亦人倫所得,豈唯世祿之所專乎。
及于陳亡之年,淮流實竭,曩時人物掃地盡矣。
斯乃興亡之兆已有前定。
天之所廢,豈智識之所謀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