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4 列傳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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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卒。
昙生弟普曜,位秘書監。
普曜子晏。
晏字休默,一字士彥。
仕宋,初爲建安國左常侍,稍至車騎,晉熙王燮安西闆晏主簿,時齊武帝爲長史,與晏相遇。
府轉鎮西,闆晏爲記室。
沈攸之事難,随武帝鎮盆城。
齊高帝時威權雖重,而衆情猶有疑惑,晏便專心奉事,軍旅書翰皆見委。
一性一甚便僻,漸見親待,常參議機密。
建元初,爲太子中庶子。
武帝在東宮,專斷朝事,多不聞啓,晏慮及罪,稱疾自疏。
武帝即位,爲長兼侍中,意任如舊。
遷侍中祭酒。
遭母喪,起爲司徒左長史。
晏父普曜藉晏勢,多曆通官。
普曜卒,晏居喪有禮。
永明六年,爲丹一陽一尹。
晏位任親重,自豫章王嶷、尚書令王儉皆降意接之,而晏每以疏漏被責,連稱疾。
久之,轉爲江州刺史,泣不願出,留爲吏部尚書、太子右率,終以舊恩見一寵一。
時尚書令王儉雖貴而疏,晏既領選,權行台閣,與儉頗不平。
儉卒,禮官欲依王導諡爲“文獻”,晏啓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來不加素族。
”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
”十一年,爲右仆射,領太孫右衛率。
武帝崩,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徐孝嗣。
郁林即位,轉左仆射。
及明帝謀廢立,晏便回應推奉,轉尚書令,封曲江縣侯,給鼓吹一部,甲仗五十人入殿。
時明帝形勢已布,而莫敢先言,蕭谌兄弟握兵權,遲疑未決,晏頻三夜微步詣谌議,時人以此窺之。
明帝與晏東府語及時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如何?”建武元年,進号骠騎大将軍,給班劍二十人,又加兵百人,領太子少傅,進爵爲公。
以魏軍動,給兵千人。
晏笃于親舊,爲時所稱,至是自謂佐命惟新,言論常非武帝故事,衆始怪之。
明帝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料簡武帝中诏,得與晏手诏三百馀紙,皆是論國家事。
永明中,武帝欲以明帝代晏領選,晏啓曰:“鸾清幹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職。
”乃止。
及見此诏,愈猜薄之。
帝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于我有勳,且未有罪。
”遙光曰:“晏尚不能爲武帝,安能爲陛下?”帝默然變色。
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範等出塗巷采聽異言,由是以晏爲事。
晏一性一浮動,志欲無厭,自謂旦夕開府。
又望錄尚書,每謂人曰:“徐公應爲令。
”又和徐詩雲:“槐序候方調。
”其名位在徐前,徐若三槐,則晏不言自顯,人或譏之。
晏人望未重,又與上素疏,中興初,雖以事計委任,而内相疑阻,晏無防意。
既居朝端,事多專決,内外要職,并用周旋門義,每與上争用人。
數呼相工自視,雲當大貴。
與客語,好屏人。
上聞,疑晏欲反,遂有誅晏意。
有鮮于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又左右單景隽、陳世範等采巫觋言啓上,雲晏懷異圖。
是時南郊應親奉,景隽等言晏因此與武帝故主帥于道中竊發。
會獸犯郊壇,帝愈懼,未郊前一日,上乃停行,先報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陳郊祀事大,必宜自力。
景隽言益見信,元會畢,乃召晏于華林省誅之。
下诏顯其罪,稱以河東王铉識用微弱,欲令守以虛器,并令收付廷尉。
晏之爲員外郎也,父普曜齋前柏樹忽變成梧桐,論者以爲梧桐雖有栖鳳之美,而失後凋之節。
及晏敗,果如之。
又未敗前,見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視之猶木也。
晏惡之,乃以紙裹桷子,猶紙内搖動,蔌蔌有聲。
又于北山廟答賽夜還,晏醉,部伍人亦飲酒,羽儀錯亂,前後十馀裡中,不複禁制。
識者雲此不複久也。
未幾而敗。
晏子德元,有意尚,位車騎長史。
德元初名湛,武帝曰:“劉湛、江湛,并不善終,此非佳名也。
”晏乃改之,至是及誅。
晏弟诩,位少府卿。
敕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诩與射聲校尉一陰一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锢十年。
敕特原诩。
诩亦笃舊。
後拜廣州刺史。
晏誅,上遣殺之。
思遠、晏從父弟也。
父羅雲,平西長史。
思遠八歲父卒,祖弘之及外祖新安太守羊敬元并栖退高尚,故思遠少無仕心。
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見禮遇。
景素被誅,左右離散,思遠親視殡葬,手種松柏,與廬江何昌宇、沛郡劉璡上表理之,事感朝廷。
景素女廢爲庶人,思遠分衣食以相資贍。
年長,爲備笄總,訪求素對,傾家送遣。
齊建元初,曆竟陵王司徒錄事參軍、太子中舍人。
文惠太子與竟陵王子良素好士,并蒙賞接。
思遠求出爲遠郡,除建安内史。
長兄思玄卒,思遠友于甚至,表乞自解,不許。
及祥日又固陳,武帝乃許之。
仍除中書郎、大司馬谘議。
诏舉士,竟陵王子良薦思遠及吳郡顧暠之、陳郡殷叡。
時邵陵王子貞爲吳郡,除思遠爲吳郡丞,以本官行郡事,論者以爲得人。
後拜禦史中丞。
臨海太守沈昭略贓
昙生弟普曜,位秘書監。
普曜子晏。
晏字休默,一字士彥。
仕宋,初爲建安國左常侍,稍至車騎,晉熙王燮安西闆晏主簿,時齊武帝爲長史,與晏相遇。
府轉鎮西,闆晏爲記室。
沈攸之事難,随武帝鎮盆城。
齊高帝時威權雖重,而衆情猶有疑惑,晏便專心奉事,軍旅書翰皆見委。
一性一甚便僻,漸見親待,常參議機密。
建元初,爲太子中庶子。
武帝在東宮,專斷朝事,多不聞啓,晏慮及罪,稱疾自疏。
武帝即位,爲長兼侍中,意任如舊。
遷侍中祭酒。
遭母喪,起爲司徒左長史。
晏父普曜藉晏勢,多曆通官。
普曜卒,晏居喪有禮。
永明六年,爲丹一陽一尹。
晏位任親重,自豫章王嶷、尚書令王儉皆降意接之,而晏每以疏漏被責,連稱疾。
久之,轉爲江州刺史,泣不願出,留爲吏部尚書、太子右率,終以舊恩見一寵一。
時尚書令王儉雖貴而疏,晏既領選,權行台閣,與儉頗不平。
儉卒,禮官欲依王導諡爲“文獻”,晏啓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來不加素族。
”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
”十一年,爲右仆射,領太孫右衛率。
武帝崩,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徐孝嗣。
郁林即位,轉左仆射。
及明帝謀廢立,晏便回應推奉,轉尚書令,封曲江縣侯,給鼓吹一部,甲仗五十人入殿。
時明帝形勢已布,而莫敢先言,蕭谌兄弟握兵權,遲疑未決,晏頻三夜微步詣谌議,時人以此窺之。
明帝與晏東府語及時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如何?”建武元年,進号骠騎大将軍,給班劍二十人,又加兵百人,領太子少傅,進爵爲公。
以魏軍動,給兵千人。
晏笃于親舊,爲時所稱,至是自謂佐命惟新,言論常非武帝故事,衆始怪之。
明帝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料簡武帝中诏,得與晏手诏三百馀紙,皆是論國家事。
永明中,武帝欲以明帝代晏領選,晏啓曰:“鸾清幹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職。
”乃止。
及見此诏,愈猜薄之。
帝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于我有勳,且未有罪。
”遙光曰:“晏尚不能爲武帝,安能爲陛下?”帝默然變色。
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範等出塗巷采聽異言,由是以晏爲事。
晏一性一浮動,志欲無厭,自謂旦夕開府。
又望錄尚書,每謂人曰:“徐公應爲令。
”又和徐詩雲:“槐序候方調。
”其名位在徐前,徐若三槐,則晏不言自顯,人或譏之。
晏人望未重,又與上素疏,中興初,雖以事計委任,而内相疑阻,晏無防意。
既居朝端,事多專決,内外要職,并用周旋門義,每與上争用人。
數呼相工自視,雲當大貴。
與客語,好屏人。
上聞,疑晏欲反,遂有誅晏意。
有鮮于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又左右單景隽、陳世範等采巫觋言啓上,雲晏懷異圖。
是時南郊應親奉,景隽等言晏因此與武帝故主帥于道中竊發。
會獸犯郊壇,帝愈懼,未郊前一日,上乃停行,先報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陳郊祀事大,必宜自力。
景隽言益見信,元會畢,乃召晏于華林省誅之。
下诏顯其罪,稱以河東王铉識用微弱,欲令守以虛器,并令收付廷尉。
晏之爲員外郎也,父普曜齋前柏樹忽變成梧桐,論者以爲梧桐雖有栖鳳之美,而失後凋之節。
及晏敗,果如之。
又未敗前,見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視之猶木也。
晏惡之,乃以紙裹桷子,猶紙内搖動,蔌蔌有聲。
又于北山廟答賽夜還,晏醉,部伍人亦飲酒,羽儀錯亂,前後十馀裡中,不複禁制。
識者雲此不複久也。
未幾而敗。
晏子德元,有意尚,位車騎長史。
德元初名湛,武帝曰:“劉湛、江湛,并不善終,此非佳名也。
”晏乃改之,至是及誅。
晏弟诩,位少府卿。
敕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诩與射聲校尉一陰一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锢十年。
敕特原诩。
诩亦笃舊。
後拜廣州刺史。
晏誅,上遣殺之。
思遠、晏從父弟也。
父羅雲,平西長史。
思遠八歲父卒,祖弘之及外祖新安太守羊敬元并栖退高尚,故思遠少無仕心。
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見禮遇。
景素被誅,左右離散,思遠親視殡葬,手種松柏,與廬江何昌宇、沛郡劉璡上表理之,事感朝廷。
景素女廢爲庶人,思遠分衣食以相資贍。
年長,爲備笄總,訪求素對,傾家送遣。
齊建元初,曆竟陵王司徒錄事參軍、太子中舍人。
文惠太子與竟陵王子良素好士,并蒙賞接。
思遠求出爲遠郡,除建安内史。
長兄思玄卒,思遠友于甚至,表乞自解,不許。
及祥日又固陳,武帝乃許之。
仍除中書郎、大司馬谘議。
诏舉士,竟陵王子良薦思遠及吳郡顧暠之、陳郡殷叡。
時邵陵王子貞爲吳郡,除思遠爲吳郡丞,以本官行郡事,論者以爲得人。
後拜禦史中丞。
臨海太守沈昭略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