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0 列傳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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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弘微
弘微年十歲,繼從叔峻,名犯所繼内諱,故以字行。
童幼時一精一神端審,時然後言。
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
義熙初,襲爵建昌縣侯。
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數千卷書,國吏數人而已,遺财祿秩,一不關預。
混聞而驚歎,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晦、曜、弘微以文義賞會,常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
混詩所言“昔爲烏衣遊,戚戚皆親姓”者也。
其外雖複高流時譽,莫敢造門。
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号曰微子。
謂瞻等曰:“汝諸人雖才義豐辯,未必皆惬衆心,至于領會機賞,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微子。
常言“阿遠剛躁負氣,阿客博而無檢,曜仗才而持一操一不笃,晦自知而納善不周。
設複功濟三才,終亦以此爲恨。
至如微子,吾無間然”。
又言“微子異不傷物,同不害正,若年造六十,必至公輔”。
嘗因酣燕之餘,爲韻語以獎勸靈運、瞻等曰:“康樂誕通度,實有名家韻,若加繩染功,剖瑩乃瓊瑾。
宣明體遠識,穎達且沈俊,若能去方執,穆穆三才順。
阿多标獨解,弱冠纂華胤,質勝誡無文,其尚又能峻。
通遠懷清悟,采采摽蘭訊,直辔鮮不踬,抑用解偏吝。
微子基微尚,無倦由慕蔺,勿輕一篑少,進往必千仞。
數子勉之哉,風一流由爾振。
如不犯所知,此外無所慎。
”靈運、瞻等并有誡厲之言,唯弘微獨盡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
通遠即瞻字。
客兒,靈運小名也。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侍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
義熙八年,混以劉毅一黨一見誅,混妻晉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練。
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诏與謝氏離絕。
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
混仍世宰相,一門兩封,田業十馀處,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數歲。
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宋武受命,晉陵公主降封東鄉君。
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
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倉廪充盈,門徒不異平日。
田疇墾辟,有加于舊。
東鄉君歎曰:“仆射生平重此子,可謂知人,仆射爲不亡矣。
”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歎息,或爲流涕,感弘微之義也。
一性一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一黨一,恭謹過常。
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
内外或傳語通訊,辄正其衣冠。
婢仆之前,不妄言笑。
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時有蔡湛之者,及見謝安兄弟,謂人曰:“弘微貌類中郎,而一性一似文靖。
” 文帝初封宜都王,鎮江陵,以琅邪王球爲友,弘微爲文學。
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
服阕,蔬素踰時。
文帝即位,爲黃門侍郎,與王華、王昙首、殷景仁、劉湛等,号曰五臣。
遷尚書吏部郎,參機密。
尋轉右衛将軍,諸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選拟。
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兄曜曆禦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骠騎長史,卒官。
弘微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
沙門釋慧琳嘗與之食,見其猶蔬素,謂曰:“檀越素既多疾,即吉猶未複膳。
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于得理。
”弘微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之哀,實未能已。
”遂廢食歔欷不自勝。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
友睦之至,舉世莫及。
口不言人短,見兄曜好臧否人物,每聞之,常亂以他語。
曆位中庶子,加侍中。
志在素宦,畏忌權一寵一,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
每獻替及陳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與親舊經營。
及進之後,親人問上所禦,弘微不答,别以餘語酬之,時人比之漢世孔光。
及東鄉君薨,遺财千萬,園宅十馀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安、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數百人,公私鹹謂室内資财宜歸二女,田宅僮仆應屬弘微,弘微一不取。
自以私祿
童幼時一精一神端審,時然後言。
所繼叔父混名知人,見而異之,謂思曰:“此兒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峻司空琰子也,于弘微本服缌,親戚中表,素不相識,率意承接,皆合禮衷。
義熙初,襲爵建昌縣侯。
弘微家素貧儉,而所繼豐泰,唯受數千卷書,國吏數人而已,遺财祿秩,一不關預。
混聞而驚歎,謂國郎中令漆凱之曰:“建昌國祿本應與北舍共之,國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弘微重違混言,乃少有所受。
北舍,弘微本家也。
混風格高峻,少所交納,唯與族子靈運、瞻、晦、曜、弘微以文義賞會,常共宴處,居在烏衣巷,故謂之烏衣之遊。
混詩所言“昔爲烏衣遊,戚戚皆親姓”者也。
其外雖複高流時譽,莫敢造門。
瞻等才辭辯富,弘微每以約言服之,混特所敬貴,号曰微子。
謂瞻等曰:“汝諸人雖才義豐辯,未必皆惬衆心,至于領會機賞,言約理要,故當與我共推微子。
常言“阿遠剛躁負氣,阿客博而無檢,曜仗才而持一操一不笃,晦自知而納善不周。
設複功濟三才,終亦以此爲恨。
至如微子,吾無間然”。
又言“微子異不傷物,同不害正,若年造六十,必至公輔”。
嘗因酣燕之餘,爲韻語以獎勸靈運、瞻等曰:“康樂誕通度,實有名家韻,若加繩染功,剖瑩乃瓊瑾。
宣明體遠識,穎達且沈俊,若能去方執,穆穆三才順。
阿多标獨解,弱冠纂華胤,質勝誡無文,其尚又能峻。
通遠懷清悟,采采摽蘭訊,直辔鮮不踬,抑用解偏吝。
微子基微尚,無倦由慕蔺,勿輕一篑少,進往必千仞。
數子勉之哉,風一流由爾振。
如不犯所知,此外無所慎。
”靈運、瞻等并有誡厲之言,唯弘微獨盡褒美。
曜,弘微兄,多其小字。
通遠即瞻字。
客兒,靈運小名也。
晉世名家身有國封者,起家多拜員外散騎侍郎,弘微亦拜員外散騎侍郎、琅邪王大司馬參軍。
義熙八年,混以劉毅一黨一見誅,混妻晉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練。
公主雖執意不行,而诏與謝氏離絕。
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
混仍世宰相,一門兩封,田業十馀處,僮役千人,唯有二女,年并數歲。
弘微經紀生業,事若在公,一錢尺帛出入,皆有文簿。
宋武受命,晉陵公主降封東鄉君。
以混得罪前代,東鄉君節義可嘉,聽還謝氏。
自混亡至是九年,而室宇修整,倉廪充盈,門徒不異平日。
田疇墾辟,有加于舊。
東鄉君歎曰:“仆射生平重此子,可謂知人,仆射爲不亡矣。
”中外姻親、道俗義舊見東鄉之歸者,入門莫不歎息,或爲流涕,感弘微之義也。
一性一嚴正,舉止必循禮度,事繼親之一黨一,恭謹過常。
伯叔二母,歸宗兩姑,晨夕瞻奉,盡其誠敬。
内外或傳語通訊,辄正其衣冠。
婢仆之前,不妄言笑。
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
時有蔡湛之者,及見謝安兄弟,謂人曰:“弘微貌類中郎,而一性一似文靖。
” 文帝初封宜都王,鎮江陵,以琅邪王球爲友,弘微爲文學。
母憂去職,居喪以孝稱。
服阕,蔬素踰時。
文帝即位,爲黃門侍郎,與王華、王昙首、殷景仁、劉湛等,号曰五臣。
遷
尋轉右衛将軍,諸故吏臣佐,并委弘微選拟。
居身清約,器服不華,而飲食滋味盡其豐美。
兄曜曆禦史中丞,彭城王義康骠騎長史,卒官。
弘微哀戚過禮,服雖除猶不噉魚肉。
沙門釋慧琳嘗與之食,見其猶蔬素,謂曰:“檀越素既多疾,即吉猶未複膳。
若以無益傷生,豈所望于得理。
”弘微曰:“衣冠之變,禮不可踰,在心之哀,實未能已。
”遂廢食歔欷不自勝。
弘微少孤,事兄如父。
友睦之至,舉世莫及。
口不言人短,見兄曜好臧否人物,每聞之,常亂以他語。
曆位中庶子,加侍中。
志在素宦,畏忌權一寵一,固讓不拜,乃聽解中庶子。
每獻替及陳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上以弘微能膳羞,每就求食,弘微與親舊經營。
及進之後,親人問上所禦,弘微不答,别以餘語酬之,時人比之漢世孔光。
及東鄉君薨,遺财千萬,園宅十馀所,又會稽、吳興、琅邪諸處太傅安、司空琰時事業,奴僮猶數百人,公私鹹謂室内資财宜歸二女,田宅僮仆應屬弘微,弘微一不取。
自以私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