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0 列傳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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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葬。

    混女夫殷叡素好摴蒱,聞弘微不取财物,乃濫奪其妻妹及伯母兩姑之分以還戲責,内人皆化弘微之讓,一無所争。

    弘微舅子領軍将軍劉湛謂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問,何以居官?”弘微笑而不答。

    或有譏以“謝氏累世财産,充殷君一朝戲責,譬棄物江海以爲廉耳”。

    弘微曰:“親戚争财,爲鄙之甚,今内人尚能無言,豈可導之使争。

    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後,豈複見關。

    ” 東鄉君葬,混墓開,弘微牽疾臨赴,病遂甚。

    元嘉十年卒,年四十二。

    文帝歎惜甚至,謂謝景仁曰:“謝弘微、王昙首年踰四十,名位未盡其才,此朕之責也。

    ” 弘微一性一寬博,無喜愠。

    末年嘗與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勢,複一客曰:“西南風急,或有覆舟者。

    ”友悟乃救之。

    弘微大怒,投局于地。

    識者知其暮年之事,果以此歲終。

    時有一長鬼寄司馬文宣家,言被遣殺弘微。

    弘微疾每劇,辄豫告文宣。

    及弘微死,與文宣分别而去。

     弘微臨終語左右曰:“有二摎書,須劉領軍至,可于前燒之,慎勿開也。

    ”書是文帝手敕,上甚痛惜之。

    使二衛千人營畢葬事,追贈太常。

     弘微與琅邪王惠、王球并以簡淡稱,人謂沈約曰:“王惠何如?”約曰:“令明簡。

    ”次問王球,約曰:“蒨玉淡。

    ”又次問弘微,約曰:“簡而不失,淡而不流,古之所謂名臣,弘微當之。

    ”其見美如此。

    子莊。

     莊字希逸,七歲能屬文,及長,韶令美容儀,宋文帝見而異之,謂尚書仆射殷景仁、領軍将軍劉湛曰:“藍田生玉,豈虛也哉。

    ”爲随王誕後軍谘議,領記室。

    分左氏經傳,随國立篇。

    制木方丈,圖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離之則州郡殊别,合之則宇内爲一。

     元嘉二十七年,魏攻彭城,遣尚書李孝伯與鎮軍長史張暢語,孝伯訪問莊及王微,其名聲遠布如此。

    二十九年,除太子中庶子。

    時南平王铄獻赤鹦鹉,普诏群臣爲賦。

    太子左衛率袁淑文冠當時,作賦畢示莊。

    及見莊賦,歎曰:“江東無我,卿當獨秀,我若無卿,亦一時之傑。

    ”遂隐其賦。

     元兇弑立,轉司徒左長史。

    孝武入讨,密送檄書與莊,令加改正宣布之。

    莊遣腹心門生具慶奉啓事密詣孝武陳誠。

    及帝踐阼,除侍中。

    時魏求通互市,上诏群臣博議。

    莊議以爲拒而觀釁,有足表強。

    骠騎竟陵王誕當爲荊州,征丞相荊州刺史南郡王義宣入輔,義宣固辭不入,而誕便克日下船。

    莊以丞相既無入志,而骠騎發便有期,如似欲相一逼一切。

    帝乃申誕發日,義宣竟亦不下。

     孝建元年,遷左将軍。

    莊有口辯,孝武嘗問顔延之曰:“謝希逸月賦何如?”答曰:“美則美矣;但莊始知‘隔千裡兮共明月’。

    ”帝召莊以延之答語語之,莊應聲曰:“延之作秋胡詩,始知‘生爲久離别,沒爲長不歸’。

    ”帝撫掌竟日。

    又王玄谟問莊何者爲雙聲,何者爲疊韻。

    答曰:“玄護爲雙聲,碻磝爲疊韻。

    ”其捷速若此。

    初,孝武嘗賜莊寶劍,莊以與豫州刺史魯爽,後爽叛,帝因宴問劍所在。

    答曰:“昔以與魯爽别,竊爲陛下杜郵之賜。

    ”上甚悅,當時以爲知言。

     于時搜才路狹,莊表陳求賢之義曰: 臣聞功傾魏後,非特照車之珍,德柔秦客,豈徒秘璧之貴。

    隆陂所漸,成敗之由,何嘗不興資得才,替因失士。

    故楚書以善人爲寶,虞典以則哲爲難。

    而進選之舉既隳中代,登造之律,未聞當今,必欲豐本康務,庇人濟俗,匪更惉懘,奚取九成。

    夫才生于時,古今豈貳,士出于世,屯泰焉殊。

    升曆中一陽一,英賢起于徐沛,受籙白水,茂異出于荊宛。

    甯二都智之所産,七隩愚之所育,實遇與不遇、用與不用耳。

    今大道光亨,萬務俟德,而九服之曠,九流之艱,提鈞懸衡,委之選部。

    一人之鑒易限,天下之才難源,以易限之鑒,鏡難源之才,使國罔遺賢,野無滞器,其可得乎?昔公叔登臣,管仲升盜,趙文非私親疏嗣,祁奚豈谄雠比子。

    茹茅以彙,作範前經,舉爾所知,式昭往牒。

    且自古任薦,弘明賞罰,成子舉三哲而身緻魏輔,應侯任二士而已捐秦相,臼季稱冀缺而疇以田采,張勃進陳湯而坐之褫爵。

    此則先事之盛準,亦後王之彜鑒。

    臣謂宜普命大臣,各舉所知,以付尚書依分铨用。

    若任得其才,舉主延賞,有不稱職,宜及其坐。

    重者免黜,輕者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