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3 列傳第六十三 孝義上
關燈
小
中
大
迹。
及将行,設祖道,贈以四言詩。
元嘉四年,有司奏改其裡爲純孝裡,蠲租布三世。
又宋初吳郡人陳遺,少爲郡吏,母好食一槍一底飯。
遺在役,恒帶一囊,每煮食辄錄其焦以贻母。
後孫恩亂,聚得數升,恒帶自随。
及敗逃竄,多有餓死,遺以此得活。
母晝夜泣涕,目爲失明,耳無所聞。
遺還入戶,再拜号咽,母豁然即明。
後又有河南孝廉秦綿,遭母喪,送葬不忍複還,鄉人爲作茅庵,仍止其中。
若遇有米則食粥,無米食菜而已。
哀号之一聲,行者爲之潸淚。
服訖猶不還家,遇疾不療,卒。
臨亡,告人曰:“若死者無知,固不宜獨存,有知則大獲吾志。
” 張進之,永嘉安固人也。
爲郡大族,少有志行,曆五官主簿,永甯安固二縣領校尉。
家世富足,經荒年,散财救贍鄉裡,遂以貧罄,全濟者甚多。
太守王味之有罪,當見收,逃避進之家,供奉經時,盡其誠力。
味之嘗避地堕水沈沒,進之投水拯救,相與沈淪,久而得免。
時劫掠充斥,每入村抄暴,至進之門,辄相約勒,不得侵犯,其信義所感如此。
元嘉初,诏在所蠲其徭役。
又孫恩之亂,永嘉太守司馬逸之被害,妻子并死。
兵寇之際,莫敢收藏,郡吏俞佥以家财冒難棺斂逸之等六喪送緻都。
葬畢,乃歸鄉裡。
元嘉中老病卒。
時又有益州梓潼人張楚,母疾,命在屬纩,楚祈禱苦至,燒指自誓,一精一誠感悟,疾時得愈。
見榜門曰“孝行張氏之闾”,易其裡爲孝行裡。
蠲租布三世,身加旌命。
丘傑字偉跱,吳興烏程人也。
十四遭母喪,以熟菜有味,不嘗于口。
歲馀忽夢見母曰:“死止是分别耳,何事乃爾荼苦。
汝噉生菜,遇蝦蟆毒,靈一床一前有三丸藥可取服之。
”傑驚起,果得瓯,瓯中有藥,服之下科鬥子數升。
丘氏世保此瓯。
大明七年,災火焚失之。
師覺授字覺授,南一陽一涅一陽一人也。
與外兄宗少文并有素業,以琴書自娛。
于路忽見一人持書一函,題曰“至孝師君苫前”。
俄而不見。
舍車奔歸,聞家哭聲,一叫而絕,良久乃蘇。
後撰孝子傳八卷。
宋臨川王義慶辟爲州祭酒、主簿,并不就。
乃表薦之,會卒。
王彭,盱眙直渎人也。
少喪母,元嘉初,父又喪亡。
家貧力弱,無以營葬。
兄弟二人,晝則傭力,夜則号感,鄉裡并哀之,乃各出夫力助作磚。
磚須水而天旱,穿井數十丈,泉不出。
墓處去淮五裡,荷擔遠汲,困而不周。
彭号天自訴,如此積日。
一旦大霧,霧歇,磚竈前忽生泉水,鄉鄰助之者并嗟神異,縣邑近遠悉往觀之。
葬竟,水便自竭。
元嘉九年,太守劉伯龍依事表言,改其裡爲通靈裡,蠲租布三世。
蔣恭,義興臨津人也。
元嘉中,晉陵蔣崇平爲劫見禽,雲與恭妻弟吳晞張爲侶。
晞張先行不在,本村遇水,妻息避水,移寄恭家。
時錄晞張不獲,禽收恭及兄協付獄科罪。
恭、協并款舍住晞張家口,而不知劫情。
恭列晞張妻息是婦之親,親今有罪,恭身甘分,求免兄協。
協列是戶主,求免弟恭。
兄弟二人争求受罪,郡縣不能判,依事上詳。
州議以爲并不合罪。
後除恭義成令,協義招令。
徐耕,晉陵延陵人也。
元嘉二十一年,大旱人饑,耕詣縣陳辭,以米千斛助官振貸。
縣爲言上,當時議以耕比漢蔔式。
诏書褒美,酬以縣令。
大明八年,東土饑旱,東海嚴成、東莞王道蓋各以私谷五百馀斛助官振恤。
孫法宗一名宗之,吳興人也。
父随孫恩入海澨被害,一屍一骸不收,母兄并餓死。
法宗年小流迸,至十六方得還。
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椁,造立冢墓,葬送母兄,儉而有禮。
以父一屍一不測,入海尋求。
聞世間論是至親以血瀝骨當悉漬浸,乃一操一刀沿海見枯骸則刻肉灌血,如此十馀年,臂胫無完皮,血脈枯竭,終不能逢。
遂衰絰終身,常居墓所,山禽野獸,皆悉馴附。
每麋鹿觸網,必解放之,償以錢物。
後忽苦頭創,夜有女人至曰:“我是天使來相謝,行創本不關善人,使者遠相及。
取牛糞煮傅之即驗。
”一傅便差,一境賴之。
終身不娶,饋遺無所受。
宋孝武初,揚州辟爲文學從事,不就,卒。
範叔孫,吳郡錢唐一人也。
少而仁厚,周窮濟急。
同裡範法先父母兄弟七人同時疫死,唯馀法先,病又危笃,喪一屍一經月不收。
叔孫悉備棺器,親爲殡埋。
又同裡施夫疾病,父死不殡。
範苗父子并亡。
範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親鄰畏遠,莫敢營視。
叔孫并爲殡瘗,躬恤病者,并皆得全。
鄉曲貴其義行,莫有呼其名者。
宋孝武孝建初,除竟陵王國中軍,不就。
義興吳國夫亦有義讓之美,人有竊其稻者,乃引還,爲設酒食,以米送之。
蔔天與,吳興餘杭人也。
父名祖,宋武帝聞其有幹力,召補隊主。
從征伐,封關中侯,曆二縣令。
天與善射,弓力兼倍,容貌嚴毅,笑不解顔。
文帝以其舊将子,使教皇子射。
元嘉二十九年,爲廣威将軍,領左細仗。
元兇入弑,事變倉卒,舊将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
天與不暇被甲,執刀持弓,疾呼左右出戰。
徐罕曰:“殿下入,汝欲何爲?”天與罵曰:“殿下常來去,雲何即時方作此語,隻汝是賊手。
”射劭于東堂,幾中。
逆徒擊之,臂斷,乃見殺。
其隊将張弘之、朱道欽、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并死。
孝武即位,贈天與龍骧将軍、益州刺史,諡曰壯侯,車駕臨哭。
弘之等各贈郡守。
給天與家長禀。
子伯宗殿中将軍。
明帝泰始初領幢,擊南賊于赭圻,戰沒。
伯宗弟伯興官至南平昌太守、直合,領細仗隊主。
升明元年,與袁粲同謀伏誅。
天與弟天生,少爲隊将,十人同火。
屋後有一坑廣二丈馀,十人共跳之皆度,唯天生墜。
天生乃取實中苦竹,剡其端使利,交橫布坑内,更呼等類共跳,并懼不敢。
天生乃複跳之,往反十餘,曾無留礙,衆并歎服。
以兄死節,爲孝武所留心。
大明末,爲弋一陽一太守。
明帝泰始初,與殷琰同逆被斬。
許昭先,義興人也。
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
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料訴,無日在家,饷饋肇之,莫非珍新。
資産既盡,賣宅以充之。
肇之諸子倦怠,唯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
尚書沈演之嘉其一操一行,肇之事由此得釋。
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家貧無以殡送,昭先賣衣物以營殡葬。
舅子三人并幼,贍護皆得成長。
昭先父母皆老病,家無僮役,竭力緻養,甘旨必從。
宗一黨一嘉其孝行。
雍州刺史劉真道闆爲征虜參軍,昭先以親老不就;補迎主簿,昭先以叔未仕,又固辭。
餘齊人,晉陵晉陵人也。
少有孝行,爲邑書吏。
宋大明二年,父殖在家病亡,信未至。
齊人謂人曰:“比肉痛心煩,有如割截。
居常惶駭,必有異故。
”信尋至,以父病報之。
四百馀裡,一日而至。
至門,方知父死,号踴恸絕,良久乃蘇。
問父所遺言,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
”齊
及将行,設祖道,贈以四言詩。
元嘉四年,有司奏改其裡爲純孝裡,蠲租布三世。
又宋初吳郡人陳遺,少爲郡吏,母好食一槍一底飯。
遺在役,恒帶一囊,每煮食辄錄其焦以贻母。
後孫恩亂,聚得數升,恒帶自随。
及敗逃竄,多有餓死,遺以此得活。
母晝夜泣涕,目爲失明,耳無所聞。
遺還入戶,再拜号咽,母豁然即明。
後又有河南孝廉秦綿,遭母喪,送葬不忍複還,鄉人爲作茅庵,仍止其中。
若遇有米則食粥,無米食菜而已。
哀号之一聲,行者爲之潸淚。
服訖猶不還家,遇疾不療,卒。
臨亡,告人曰:“若死者無知,固不宜獨存,有知則大獲吾志。
” 張進之,永嘉安固人也。
爲郡大族,少有志行,曆五官主簿,永甯安固二縣領校尉。
家世富足,經荒年,散财救贍鄉裡,遂以貧罄,全濟者甚多。
太守王味之有罪,當見收,逃避進之家,供奉經時,盡其誠力。
味之嘗避地堕水沈沒,進之投水拯救,相與沈淪,久而得免。
時劫掠充斥,每入村抄暴,至進之門,辄相約勒,不得侵犯,其信義所感如此。
元嘉初,诏在所蠲其徭役。
又孫恩之亂,永嘉太守司馬逸之被害,妻子并死。
兵寇之際,莫敢收藏,郡吏俞佥以家财冒難棺斂逸之等六喪送緻都。
葬畢,乃歸鄉裡。
元嘉中老病卒。
時又有益州梓潼人張楚,母疾,命在屬纩,楚祈禱苦至,燒指自誓,一精一誠感悟,疾時得愈。
見榜門曰“孝行張氏之闾”,易其裡爲孝行裡。
蠲租布三世,身加旌命。
丘傑字偉跱,吳興烏程人也。
十四遭母喪,以熟菜有味,不嘗于口。
歲馀忽夢見母曰:“死止是分别耳,何事乃爾荼苦。
汝噉生菜,遇蝦蟆毒,靈一床一前有三丸藥可取服之。
”傑驚起,果得瓯,瓯中有藥,服之下科鬥子數升。
丘氏世保此瓯。
大明七年,災火焚失之。
師覺授字覺授,南一陽一涅一陽一人也。
與外兄宗少文并有素業,以琴書自娛。
于路忽見一人持書一函,題曰“至孝師君苫前”。
俄而不見。
舍車奔歸,聞家哭聲,一叫而絕,良久乃蘇。
後撰孝子傳八卷。
宋臨川王義慶辟爲州祭酒、主簿,并不就。
乃表薦之,會卒。
王彭,盱眙直渎人也。
少喪母,元嘉初,父又喪亡。
家貧力弱,無以營葬。
兄弟二人,晝則傭力,夜則号感,鄉裡并哀之,乃各出夫力助作磚。
磚須水而天旱,穿井數十丈,泉不出。
墓處去淮五裡,荷擔遠汲,困而不周。
彭号天自訴,如此積日。
一旦大霧,霧歇,磚竈前忽生泉水,鄉鄰助之者并嗟神異,縣邑近遠悉往觀之。
葬竟,水便自竭。
元嘉九年,太守劉伯龍依事表言,改其裡爲通靈裡,蠲租布三世。
蔣恭,義興臨津人也。
元嘉中,晉陵蔣崇平爲劫見禽,雲與恭妻弟吳晞張爲侶。
晞張先行不在,本村遇水,妻息避水,移寄恭家。
時錄晞張不獲,禽收恭及兄協付獄科罪。
恭、協并款舍住晞張家口,而不知劫情。
恭列晞張妻息是婦之親,親今有罪,恭身甘分,求免兄協。
協列是戶主,求免弟恭。
兄弟二人争求受罪,郡縣不能判,依事上詳。
州議以爲并不合罪。
後除恭義成令,協義招令。
徐耕,晉陵延陵人也。
元嘉二十一年,大旱人饑,耕詣縣陳辭,以米千斛助官振貸。
縣爲言上,當時議以耕比漢蔔式。
诏書褒美,酬以縣令。
大明八年,東土饑旱,東海嚴成、東莞王道蓋各以私谷五百馀斛助官振恤。
孫法宗一名宗之,吳興人也。
父随孫恩入海澨被害,一屍一骸不收,母兄并餓死。
法宗年小流迸,至十六方得還。
單身勤苦,霜行草宿,營辦棺椁,造立冢墓,葬送母兄,儉而有禮。
以父一屍一不測,入海尋求。
聞世間論是至親以血瀝骨當悉漬浸,乃一操一刀沿海見枯骸則刻肉灌血,如此十馀年,臂胫無完皮,血脈枯竭,終不能逢。
遂衰絰終身,常居墓所,山禽野獸,皆悉馴附。
每麋鹿觸網,必解放之,償以錢物。
後忽苦頭創,夜有女人至曰:“我是天使來相謝,行創本不關善人,使者遠相及。
取牛糞煮傅之即驗。
”一傅便差,一境賴之。
終身不娶,饋遺無所受。
宋孝武初,揚州辟爲文學從事,不就,卒。
範叔孫,吳郡錢唐一人也。
少而仁厚,周窮濟急。
同裡範法先父母兄弟七人同時疫死,唯馀法先,病又危笃,喪一屍一經月不收。
叔孫悉備棺器,親爲殡埋。
又同裡施夫疾病,父死不殡。
範苗父子并亡。
範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親鄰畏遠,莫敢營視。
叔孫并爲殡瘗,躬恤病者,并皆得全。
鄉曲貴其義行,莫有呼其名者。
宋孝武孝建初,除竟陵王國中軍,不就。
義興吳國夫亦有義讓之美,人有竊其稻者,乃引還,爲設酒食,以米送之。
蔔天與,吳興餘杭人也。
父名祖,宋武帝聞其有幹力,召補隊主。
從征伐,封關中侯,曆二縣令。
天與善射,弓力兼倍,容貌嚴毅,笑不解顔。
文帝以其舊将子,使教皇子射。
元嘉二十九年,爲廣威将軍,領左細仗。
元兇入弑,事變倉卒,舊将羅訓、徐罕皆望風屈附。
天與不暇被甲,執刀持弓,疾呼左右出戰。
徐罕曰:“殿下入,汝欲何爲?”天與罵曰:“殿下常來去,雲何即時方作此語,隻汝是賊手。
”射劭于東堂,幾中。
逆徒擊之,臂斷,乃見殺。
其隊将張弘之、朱道欽、陳滿與天與同出拒戰,并死。
孝武即位,贈天與龍骧将軍、益州刺史,諡曰壯侯,車駕臨哭。
弘之等各贈郡守。
給天與家長禀。
子伯宗殿中将軍。
明帝泰始初領幢,擊南賊于赭圻,戰沒。
伯宗弟伯興官至南平昌太守、直合,領細仗隊主。
升明元年,與袁粲同謀伏誅。
天與弟天生,少爲隊将,十人同火。
屋後有一坑廣二丈馀,十人共跳之皆度,唯天生墜。
天生乃取實中苦竹,剡其端使利,交橫布坑内,更呼等類共跳,并懼不敢。
天生乃複跳之,往反十餘,曾無留礙,衆并歎服。
以兄死節,爲孝武所留心。
大明末,爲弋一陽一太守。
明帝泰始初,與殷琰同逆被斬。
許昭先,義興人也。
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
子侄二十許人,昭先家最貧薄,專獨料訴,無日在家,饷饋肇之,莫非珍新。
資産既盡,賣宅以充之。
肇之諸子倦怠,唯昭先無有懈息,如是七載。
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家貧無以殡送,昭先賣衣物以營殡葬。
舅子三人并幼,贍護皆得成長。
昭先父母皆老病,家無僮役,竭力緻養,甘旨必從。
宗一黨一嘉其孝行。
雍州刺史劉真道闆爲征虜參軍,昭先以親老不就;補迎主簿,昭先以叔未仕,又固辭。
餘齊人,晉陵晉陵人也。
少有孝行,爲邑書吏。
宋大明二年,父殖在家病亡,信未至。
齊人謂人曰:“比肉痛心煩,有如割截。
居常惶駭,必有異故。
”信尋至,以父病報之。
四百馀裡,一日而至。
至門,方知父死,号踴恸絕,良久乃蘇。
問父所遺言,母曰:“汝父臨終,恨不見汝。
”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