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9 列傳第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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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曩行今止。
百行之首,立人斯着,子之有之,誰毀誰譽。
修名既立,老至何遽,誰其執鞭,吾爲子禦。
劉略班藝,虞志荀錄,伊昔有懷,交相欣勖。
下帷無倦,升高有屬,嘉爾晨登,惜馀夜燭。
”其爲士友推重如此。
梁天監初,除臨川王後軍記室,待诏文德省。
出爲南海太守。
南海俗殺牛,曾無限忌,僧孺至便禁斷。
又外國舶物、高涼生口歲數至,皆外國賈人以通貨易。
舊時州郡就市,回而即賣,其利數倍,曆政以爲常。
僧孺歎曰:“昔人爲蜀部長史,終身無蜀物,吾欲遺子孫者,不在越裝。
”并無所取。
視事二歲,聲績有聞。
诏征将還,郡中道俗六百人詣阙請留,不許。
至,拜中書侍郎,領着作,複直文德省。
撰起居注、中表簿,遷尚書左丞,俄兼禦史中丞。
僧孺幼貧,其母鬻紗布以自業,嘗攜僧孺至市,道遇中丞鹵簿,驅迫墜溝中。
及是拜日,引驺清道,悲感不自勝。
頃之即真。
時武帝制春景明志詩五百字,敕沈約以下辭人同作,帝以僧孺爲工。
曆少府卿,尚書吏部郎,參大選,請谒不行。
出爲仁威南康王長史、蘭陵太守,行府、州、國事。
初,帝問僧孺妾媵之數,對曰:“臣室無傾視。
”及在南徐州,友人以妾寓之,行還,妾遂懷孕。
爲王典簽湯道湣所糾,逮詣南司,坐免官,久之不調。
友人廬江何炯猶爲王府記室,僧孺乃與炯書以見其意。
後爲安成王參軍事,鎮右中記室參軍。
僧孺工屬文,善楷隸,多識古事。
侍郎全元起欲注素問,訪以砭石。
僧孺答曰:“古人當以石爲針,必不用鐵。
說文有此砭字,許慎雲:‘以石刺病也。
’東山經:‘高氏之山多針石。
’郭璞雲:‘可以爲砭針。
’春秋:‘美疢不如惡石。
’服子慎注雲:‘石,砭石也。
’季世無複佳石,故以鐵代之爾。
” 轉北中郎谘議參軍,入直西省,知撰譜事。
先是,尚書令沈約以爲“晉鹹和初,蘇峻作亂,文籍無遺。
後起鹹和二年以至于宋,所書并皆詳實,并在下省左戶曹前廂,謂之晉籍,有東西二庫。
此籍既并一精一詳,實可寶惜,位宦高卑,皆可依案。
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條徵發,既立此科,人一奸一互起,僞狀巧籍,歲月滋廣。
以至于齊,患其不實,于是東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
競行一奸一貨,以新換故,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
凡此一奸一巧,并出愚下,不辨年号,不識官階。
或注隆安在元興之後,或以義熙在甯康之前。
此時無此府,此時無此國。
元興唯有三年,而猥稱四、五,诏書甲子,不與長曆相應。
校籍諸郎亦所不覺,不才令史固自忘言。
臣謂宋、齊二代,士庶不分,雜役減阙,職由于此。
竊以晉籍所馀,宜加寶一愛一”。
武帝以是留意譜籍,州郡多離其罪,因诏僧孺改定百家譜。
始晉太元中,員外散騎侍郎平一陽一賈弼笃好簿狀,乃廣集衆家,大搜群族,所撰十八州一百一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卷。
凡諸大品,略無遺阙,藏在秘閣,副在左戶。
及弼子太宰參軍匪之、匪之子長水校尉深世傳其業。
太保王弘、領軍将軍劉湛并好其書。
弘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
湛爲選曹,始撰百家以助铨序,而傷于寡略。
齊衛将軍王儉複加去取,得繁省之衷。
僧孺之撰,通範一陽一張等九族以代雁門解等九姓。
其東南諸族别爲一部,不在百家之數焉。
普通二年卒。
僧孺好墳籍,聚書至萬馀卷,率多異本,與沈約、任昉家書埒。
少笃志一精一力,于書無所不睹,其文麗逸,多用新事,人所未見者,時重其富博。
集十八州譜七百一十卷;百家譜集抄十五卷;東南譜集抄十卷;文集三十卷,兩台彈事不入集,别爲五卷;及東宮新記并行于世。
虞羲字士光,會稽餘姚人,盛有才藻,卒于晉安王侍郎。
丘國賓,吳興人,以才志不遇,着書以譏揚雄。
蕭文琰,蘭陵人。
丘令楷,吳興人。
江洪,濟一陽一人。
竟陵王子良嘗夜集學士,刻燭爲詩,四韻者則刻一寸,以此爲率。
文琰曰:“頓燒一寸燭,而成四韻詩,何難之有。
”乃與令楷、江洪等共打銅缽立韻,響滅則詩成,皆可觀覽。
劉孝孫,彭城人,博學通敏,而仕多不遂,常歎曰:“古人或開一說而緻卿相,立談間而降白璧,書籍妄耳。
”徐夤,高平人,有學行。
父榮祖位秘書監,嘗有罪系獄,旦日原之,而發皓白。
齊武問其故,曰:“臣思愆于内,而發變于外。
”當時稱之。
論曰:二漢求士,率先經術,近代取人,多由文史。
觀江、任之所以效用,蓋亦會其時焉。
而淹實先覺,加之以沈靜;昉乃舊恩,持之以内行。
其所以名位自畢,各其宜乎。
僧孺碩學,而中年遭踬,非爲不遇,斯乃窮通之數也。
百行之首,立人斯着,子之有之,誰毀誰譽。
修名既立,老至何遽,誰其執鞭,吾爲子禦。
劉略班藝,虞志荀錄,伊昔有懷,交相欣勖。
下帷無倦,升高有屬,嘉爾晨登,惜馀夜燭。
”其爲士友推重如此。
梁天監初,除臨川王後軍記室,待诏文德省。
出爲南海太守。
南海俗殺牛,曾無限忌,僧孺至便禁斷。
又外國舶物、高涼生口歲數至,皆外國賈人以通貨易。
舊時州郡就市,回而即賣,其利數倍,曆政以爲常。
僧孺歎曰:“昔人爲蜀部長史,終身無蜀物,吾欲遺子孫者,不在越裝。
”并無所取。
視事二歲,聲績有聞。
诏征将還,郡中道俗六百人詣阙請留,不許。
至,拜中書侍郎,領着作,複直文德省。
撰起居注、中表簿,遷尚書左丞,俄兼禦史中丞。
僧孺幼貧,其母鬻紗布以自業,嘗攜僧孺至市,道遇中丞鹵簿,驅迫墜溝中。
及是拜日,引驺清道,悲感不自勝。
頃之即真。
時武帝制春景明志詩五百字,敕沈約以下辭人同作,帝以僧孺爲工。
曆少府卿,尚書吏部郎,參大選,請谒不行。
出爲仁威南康王長史、蘭陵太守,行府、州、國事。
初,帝問僧孺妾媵之數,對曰:“臣室無傾視。
”及在南徐州,友人以妾寓之,行還,妾遂懷孕。
爲王典簽湯道湣所糾,逮詣南司,坐免官,久之不調。
友人廬江何炯猶爲王府記室,僧孺乃與炯書以見其意。
後爲安成王參軍事,鎮右中記室參軍。
僧孺工屬文,善楷隸,多識古事。
侍郎全元起欲注素問,訪以砭石。
僧孺答曰:“古人當以石爲針,必不用鐵。
說文有此砭字,許慎雲:‘以石刺病也。
’東山經:‘高氏之山多針石。
’郭璞雲:‘可以爲砭針。
’春秋:‘美疢不如惡石。
’服子慎注雲:‘石,砭石也。
’季世無複佳石,故以鐵代之爾。
” 轉北中郎谘議參軍,入直西省,知撰譜事。
先是,尚書令沈約以爲“晉鹹和初,蘇峻作亂,文籍無遺。
後起鹹和二年以至于宋,所書并皆詳實,并在下省左戶曹前廂,謂之晉籍,有東西二庫。
此籍既并一精一詳,實可寶惜,位宦高卑,皆可依案。
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條徵發,既立此科,人一奸一互起,僞狀巧籍,歲月滋廣。
以至于齊,患其不實,于是東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
競行一奸一貨,以新換故,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
凡此一奸一巧,并出愚下,不辨年号,不識官階。
或注隆安在元興之後,或以義熙在甯康之前。
此時無此府,此時無此國。
元興唯有三年,而猥稱四、五,诏書甲子,不與長曆相應。
校籍諸郎亦所不覺,不才令史固自忘言。
臣謂宋、齊二代,士庶不分,雜役減阙,職由于此。
竊以晉籍所馀,宜加寶一愛一”。
武帝以是留意譜籍,州郡多離其罪,因诏僧孺改定百家譜。
始晉太元中,員外散騎侍郎平一陽一賈弼笃好簿狀,乃廣集衆家,大搜群族,所撰十八州一百一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卷。
凡諸大品,略無遺阙,藏在秘閣,副在左戶。
及弼子太宰參軍匪之、匪之子長水校尉深世傳其業。
太保王弘、領軍将軍劉湛并好其書。
弘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
湛爲選曹,始撰百家以助铨序,而傷于寡略。
齊衛将軍王儉複加去取,得繁省之衷。
僧孺之撰,通範一陽一張等九族以代雁門解等九姓。
其東南諸族别爲一部,不在百家之數焉。
普通二年卒。
僧孺好墳籍,聚書至萬馀卷,率多異本,與沈約、任昉家書埒。
少笃志一精一力,于書無所不睹,其文麗逸,多用新事,人所未見者,時重其富博。
集十八州譜七百一十卷;百家譜集抄十五卷;東南譜集抄十卷;文集三十卷,兩台彈事不入集,别爲五卷;及東宮新記并行于世。
虞羲字士光,會稽餘姚人,盛有才藻,卒于晉安王侍郎。
丘國賓,吳興人,以才志不遇,着書以譏揚雄。
蕭文琰,蘭陵人。
丘令楷,吳興人。
江洪,濟一陽一人。
竟陵王子良嘗夜集學士,刻燭爲詩,四韻者則刻一寸,以此爲率。
文琰曰:“頓燒一寸燭,而成四韻詩,何難之有。
”乃與令楷、江洪等共打銅缽立韻,響滅則詩成,皆可觀覽。
劉孝孫,彭城人,博學通敏,而仕多不遂,常歎曰:“古人或開一說而緻卿相,立談間而降白璧,書籍妄耳。
”徐夤,高平人,有學行。
父榮祖位秘書監,嘗有罪系獄,旦日原之,而發皓白。
齊武問其故,曰:“臣思愆于内,而發變于外。
”當時稱之。
論曰:二漢求士,率先經術,近代取人,多由文史。
觀江、任之所以效用,蓋亦會其時焉。
而淹實先覺,加之以沈靜;昉乃舊恩,持之以内行。
其所以名位自畢,各其宜乎。
僧孺碩學,而中年遭踬,非爲不遇,斯乃窮通之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