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戒圖說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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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雖幼童,能緻命救親,至孝可嘉。
授文林郎,賜帛五十疋。
病母圖鄰之報 宋時陳十四,贛州人。
事毋不孝,曾與供争,同妻謀曳病毋出鬥,颠樸至死,以歐殺誣告于縣。
縣以為圖詐,執十四招回,未及正刑而死。
後其妻與子相繼雷擊,一家遂滅。
女複父雠之報 趙氏女字娥,父為同鄉人所殺,同娥兄弟三人,俱巳物故。
娥陰懷感憤,潛備刀刃,常推車以候仇家。
十餘年。
後遇于都亭,剌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雠巳報,請就刑戮。
縣令義之,欲縱之使去,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分明,結罪治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
後遇赦得免。
宋仁宗聞之,旌其廬。
子和父命之報 □章是唐時四川人。
一日因酒醉,以酒注子打一貧人趙安,注子入腦而死。
卻多把錢财與他兒子趙景章買和了。
至次年,景章腦上忽生一瘡,可深三四分,流血不止,日叫其父索命,半月而死。
郭章亦生一瘡于頭額,一年爛透喉而不死,時時叫:趙安哥饒我罷! 至孝繼母之報 王。
延是晉時人,九歲喪毋,泣血三年,幾至滅性。
繼母蔔氏遇之無道,衣不蔽體,延事母愈謹。
蔔氏嘗于盛冬思生魚,使延求弗獲,杖之流血。
延尋汾水而哭,忽有一大魚躍出水上,持歸奉母。
母感悟,愛之如己出。
後延官至尚書左丞。
不認親父之報 宋人歐陽環,其妻為女時,因亂失父。
一日,父尋至婿家,言姓名相同,女心知是父,見其貪陋不悅,意不認而拒絕之。
父欲暫宿一晚,亦不肯容,父不得巳乃去。
複回首謂其女曰:汝無父如此,吾将訟汝矣。
人以為訴于官。
明日雷作,牽其女于門外,擊殺之。
後人于神座前得書,乃父訟女文也。
繼母仁慈之報 魏有芒苑,後妻巳生三子,而前妻生子五人,皆不愛。
後母及前妻子犯罪當死,後母憂戚捄之。
人謂曰:前子不愛母,何為若此?母曰:彼父為彼孤,而使妾為彼繼母,為人母而不愛其子,是不仁,何以立于世?魏王聞而赦其子。
自此一家親愛,八子皆為魏大夫。
後妻虐害之報 這徐甲,唐時人。
甲前妻一子名鐵臼,後妻生子名鐵杵,意取杵去搏臼,自後捶打鐵臼,備諸苦楚而死。
旬餘,有鬼忽說:我是鐵臼,無罪見害我母訴天雪冤,當使鐵杵疾病,與我遭苦時一樣。
後母設奠跪謝,鬼說:你餓我至死,豈是一餐能酬?又罵鐵杵殺我,安坐快活耶?時鐵杵方六歲,鬼楸打之,打處青黡而死。
兄弟争死之報 宋時彭城人姜肱與弟季江,俱以孝□。
著聞嘗同被共卧,不肯别寝。
一日,适野,遇盜,欲殺之,肱曰:弟年幼,父母所憐,又無室,不若殺我。
季江曰: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我願受戮,以代兄命。
賊曰:二君賢人,豈敢侵犯!乃兩釋之。
骨肉相殘之報 □聞人邦華,是宋時人,與親兄邦榮為争産成訟,華将砒霜放羹中,把兄榮毒死。
經一歲,榮子廉夫,也用前計,把砒霜和面。
與華食下,半日而死。
事??廉夫系獄,過了一年,死在牢裡。
一家三人,三年内身死同是。
六月初八日,兄弟叔侄遞相箋殺,其報之酷如此。
葬嫂贖弟之報 吳達之,晉陵人。
嫂亡無以葬,賣身為十夫客,經營塳椁以葬之。
後又有從弟名敬伯,夫婦因荒被略,賣與江北。
時達之巳有田十畝,複賣以贖之,歸,與之同居共食。
齊高帝聞之,诏表其門,賜田二百畝,以給其家。
虐寡欺孤之報 周傑,宋時吉水灘人。
這人欺淩孤侄寡婦,占地基二間造樓,孤宜不敢出一言,惟旦夕焚香告天。
忽一夜大風雷雨,移其屋至沙上,空還侄地,不差尺寸。
傑跪基上,不能言動,七日,始出言曰:我已知欺孤虐寡之罪,望天饒恕。
不一年,終得惡疾而死。
傭工化兄之報 這個是漢時鄭均。
兄為縣吏,多受人賄賂,均常谏止不聽,乃脫身出外,為人傭工,一年餘,得錢帛,歸送與兄曰:錢财易得,若為吏坐賦,終身玷污。
兄感其言,自後分毫不苟取,得出身宦途焉。
恃富輕弟之報 韓周,宋時德平人。
父子皆不知孝友,家頗豐厚。
其弟韓用素貪,傭以養母,兄未嘗有甘旨之助,且諸子恃富,皆以奴備視。
叔。
後周新搆瓦房三間,前後植柳種花。
一夕大風雨,有夜義數頭圍繞其居。
拔去花柳,亂擊其屋。
是夜,鄰人聞門外語曰:不義之家,宜盡碎之。
明日,視屋無一完瓦,周父子俱至,乞丐而卒。
愛異母弟之報 □時盧操,河東人,他繼母張氏,生三子。
操事繼母至孝,待三弟甚友愛。
母遣已出三子讀書,命操為趕驢,操即俯首執鞭,略無難色。
弟嗜酒,乘醉仵人,其人喧嚷至家,詈及其母。
操涕泣拜而解之,其人感歎而去。
母死,操待弟恩慶愈加。
後以明經擢第,生二子,曰昭、曰雲,俱有文名,仕宦相繼。
欺繼父
授文林郎,賜帛五十疋。
病母圖鄰之報 宋時陳十四,贛州人。
事毋不孝,曾與供争,同妻謀曳病毋出鬥,颠樸至死,以歐殺誣告于縣。
縣以為圖詐,執十四招回,未及正刑而死。
後其妻與子相繼雷擊,一家遂滅。
女複父雠之報 趙氏女字娥,父為同鄉人所殺,同娥兄弟三人,俱巳物故。
娥陰懷感憤,潛備刀刃,常推車以候仇家。
十餘年。
後遇于都亭,剌殺之,因詣縣自首曰:父雠巳報,請就刑戮。
縣令義之,欲縱之使去,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分明,結罪治獄,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
後遇赦得免。
宋仁宗聞之,旌其廬。
子和父命之報 □章是唐時四川人。
一日因酒醉,以酒注子打一貧人趙安,注子入腦而死。
卻多把錢财與他兒子趙景章買和了。
至次年,景章腦上忽生一瘡,可深三四分,流血不止,日叫其父索命,半月而死。
郭章亦生一瘡于頭額,一年爛透喉而不死,時時叫:趙安哥饒我罷! 至孝繼母之報 王。
延是晉時人,九歲喪毋,泣血三年,幾至滅性。
繼母蔔氏遇之無道,衣不蔽體,延事母愈謹。
蔔氏嘗于盛冬思生魚,使延求弗獲,杖之流血。
延尋汾水而哭,忽有一大魚躍出水上,持歸奉母。
母感悟,愛之如己出。
後延官至尚書左丞。
不認親父之報 宋人歐陽環,其妻為女時,因亂失父。
一日,父尋至婿家,言姓名相同,女心知是父,見其貪陋不悅,意不認而拒絕之。
父欲暫宿一晚,亦不肯容,父不得巳乃去。
複回首謂其女曰:汝無父如此,吾将訟汝矣。
人以為訴于官。
明日雷作,牽其女于門外,擊殺之。
後人于神座前得書,乃父訟女文也。
繼母仁慈之報 魏有芒苑,後妻巳生三子,而前妻生子五人,皆不愛。
後母及前妻子犯罪當死,後母憂戚捄之。
人謂曰:前子不愛母,何為若此?母曰:彼父為彼孤,而使妾為彼繼母,為人母而不愛其子,是不仁,何以立于世?魏王聞而赦其子。
自此一家親愛,八子皆為魏大夫。
後妻虐害之報 這徐甲,唐時人。
甲前妻一子名鐵臼,後妻生子名鐵杵,意取杵去搏臼,自後捶打鐵臼,備諸苦楚而死。
旬餘,有鬼忽說:我是鐵臼,無罪見害我母訴天雪冤,當使鐵杵疾病,與我遭苦時一樣。
後母設奠跪謝,鬼說:你餓我至死,豈是一餐能酬?又罵鐵杵殺我,安坐快活耶?時鐵杵方六歲,鬼楸打之,打處青黡而死。
兄弟争死之報 宋時彭城人姜肱與弟季江,俱以孝□。
著聞嘗同被共卧,不肯别寝。
一日,适野,遇盜,欲殺之,肱曰:弟年幼,父母所憐,又無室,不若殺我。
季江曰: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我願受戮,以代兄命。
賊曰:二君賢人,豈敢侵犯!乃兩釋之。
骨肉相殘之報 □聞人邦華,是宋時人,與親兄邦榮為争産成訟,華将砒霜放羹中,把兄榮毒死。
經一歲,榮子廉夫,也用前計,把砒霜和面。
與華食下,半日而死。
事??廉夫系獄,過了一年,死在牢裡。
一家三人,三年内身死同是。
六月初八日,兄弟叔侄遞相箋殺,其報之酷如此。
葬嫂贖弟之報 吳達之,晉陵人。
嫂亡無以葬,賣身為十夫客,經營塳椁以葬之。
後又有從弟名敬伯,夫婦因荒被略,賣與江北。
時達之巳有田十畝,複賣以贖之,歸,與之同居共食。
齊高帝聞之,诏表其門,賜田二百畝,以給其家。
虐寡欺孤之報 周傑,宋時吉水灘人。
這人欺淩孤侄寡婦,占地基二間造樓,孤宜不敢出一言,惟旦夕焚香告天。
忽一夜大風雷雨,移其屋至沙上,空還侄地,不差尺寸。
傑跪基上,不能言動,七日,始出言曰:我已知欺孤虐寡之罪,望天饒恕。
不一年,終得惡疾而死。
傭工化兄之報 這個是漢時鄭均。
兄為縣吏,多受人賄賂,均常谏止不聽,乃脫身出外,為人傭工,一年餘,得錢帛,歸送與兄曰:錢财易得,若為吏坐賦,終身玷污。
兄感其言,自後分毫不苟取,得出身宦途焉。
恃富輕弟之報 韓周,宋時德平人。
父子皆不知孝友,家頗豐厚。
其弟韓用素貪,傭以養母,兄未嘗有甘旨之助,且諸子恃富,皆以奴備視。
叔。
後周新搆瓦房三間,前後植柳種花。
一夕大風雨,有夜義數頭圍繞其居。
拔去花柳,亂擊其屋。
是夜,鄰人聞門外語曰:不義之家,宜盡碎之。
明日,視屋無一完瓦,周父子俱至,乞丐而卒。
愛異母弟之報 □時盧操,河東人,他繼母張氏,生三子。
操事繼母至孝,待三弟甚友愛。
母遣已出三子讀書,命操為趕驢,操即俯首執鞭,略無難色。
弟嗜酒,乘醉仵人,其人喧嚷至家,詈及其母。
操涕泣拜而解之,其人感歎而去。
母死,操待弟恩慶愈加。
後以明經擢第,生二子,曰昭、曰雲,俱有文名,仕宦相繼。
欺繼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