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等級要求什麼?要求取得某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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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必須這樣做。

     多菲内省在這方面作出了突出榜樣。

    必須象這個省份那樣,從第三等級的被選舉人中排除稅務機關的人、他們的保證人、官府的人,等等。

    至于前兩個等級的地産上的佃農,我亦認為,就其目前狀況而言,他們的依附性太強,不可能自由地為本等級的利益投票。

    但我是否可以期望,立法機構有朝一日會同意認清農業、公民責任感和公共繁榮的利害關系,最終結束那種将稅收上的貪婪同政府的工作混為一談的局面?那時,人們将準許,甚至将促進與佃農簽訂終身租約,而我們将從此隻把這些如此寶貴的佃農視為确實非常适于維護國家利益的自由佃農。

     有人提出,第三等級的成員不具備足夠教養和膽識來充當代表,他們必須求助于貴族的才智。

    人們以為提出這一點會加劇我們剛才已經排除的疑難&hellip&hellip這種奇談怪論不值一答。

    請考察一下第三等級中的那一類可用之人。

    我和大家一樣,把生活比較富裕、能夠接受自由教育、培養理性,關心國家大事的那一類人,稱為可用之人。

    這類人唯以人民的利益為利益。

    請注意,他們當中有沒有足夠的有教養的、誠實的公民,在各個方面都堪稱優秀的國民代表。

     但是,有人最後說,要是某一大法官轄區非要把第三等級的代表權交給一位貴族或一位教士不可呢?若是它隻信任貴族或教士呢?&hellip&hellip 我已經說過,不可能有無限的自由,而在規定被選舉權的全部條件中,第三等級所要求的條件是其中最必要的條件。

    讓我們回答得更直接一些吧!假定某個大法官轄區非要加害于自己不可,難道它因此就應有損害他人的權利麼?如果受我之聘的訴訟代理人的活動隻與我一個人有關,人們可能隻會對我說:您活該,為什麼您選錯了人呢?但這裡,一個裁判區④的代表不光是委任他們的那個大法官轄區的代表,他們還要代表全體人民,要替整個王國投票。

    故此必須有一個共同的規則和一些條件,來使全體國民放心,使某些選民不得随心所欲,盡管這些條件會使某些委托人感到不快。

     第二節第三等級的第二個要求第三等級的代表須與兩個特權等級的代表在數量上相等。

     我不禁要再說一次:這項懦怯無力的要求仍受到往昔的影響。

    王國的諸城市未曾充分地考慮知識和公衆輿論的進步。

    它們當初若要求以兩票對一票,也不至于碰到更多的困難。

    如果那樣,也許人們早已迫不及待地同意實行代表數量相等的制度了,而今天有人卻仍在吵吵嚷嚷反對這種平等。

     此外,當人們打算對此類問題作出決定時,決不能象人們通常所為,滿足幹提出其意願或以慣例作為理由,而必須提高到原則。

    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一樣,取決于公民的身份。

    公民身份這一法律地位人人相同,它與每個人構成其财産或享受的真正财富之多寡無關。

    凡具備選舉人規定條件的公民,均有權當選為代表,他的代表資格不能是另一個公民的代表資格的一部分。

    此權利是完整的一體;人人同樣行使,正如人人同樣受他們協同制定的法律所保護一樣。

    怎能一方面認為,法律是普遍意志,亦即大多數意志的體現,而同時又主張,十個個人意志可以抵得上一千個個别意志呢?這豈不是要讓少數人制定法律?這顯然是違背事物本性的。

     如果說,這些原則雖然千真萬确,卻離一般人的想法稍遠,那麼我要提請讀者注意在他眼前的一項對比。

     龐大的普瓦圖大法官轄區在三級會議中的代表多于小小的熱克斯大法官轄區,除讷韋爾的生教先生⑤外,世人不是都認為此事合理嗎?為什麼呢?有人說,因為普瓦圖的人口和捐稅遠勝過熱克斯。

    這就是說人們同意根據某些原則來決定代表的比例。

    那麼是否以納稅多寡來決定呢?盡管我們并不确切掌握各個等級的納稅情況,但是第三等級承擔着其中一半以上,卻是顯而易見的。

     在人口方面,大家知道第三等級遠遠超過前兩個等級,跟大家一樣,我不大清楚确切的比例;跟大家一樣,我也要來算一筆帳。

     先算教士。

    包括附屬教堂在内,教區教堂共40,000個;很快就算出包括附屬教堂的代理主任司祭在内的本堂神甫為&hellip&hellip40,000 每四個教區有一位副本堂神甫,計有&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10,000 大教堂與主教管區的數量相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