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關燈
小
中
大
。
病留。
及愈。
引對稱旨。
王愛其才。
表請爲僚屬。
遂加擢用。
爲元甫翰林學士。
未踰年。
授以文柄。
時議不愜。
李氏齊賢曰。
光宗之用雙兾。
可謂立賢無方。
兾果賢也。
豈不納君於美。
不至於信讒濫刑耶。
若其設科取士。
見王有右文化俗之意。
故將順其美。
不謂無補。
惟其倡浮華之文。
後世不勝其弊。
〈按。
文獻通考。
顯德三年。
遣使高麗。
俗知文字。
喜讀書。
庶民之家。
各於衢路營大屋。
謂之局堂。
子弟晝夜誦書習射。
〉 立奴婢按驗法。
昔箕子設禁。
相盜者沒入其家。
爲奴婢。
東國奴婢法。
蓋始於此。
世族家世傳而使者。
曰私奴婢。
官衙州郡所使者。
曰公奴婢。
大祖刱業之初。
將士本無奴婢者。
或從軍得俘。
或貨財買之。
太祖甞欲放俘爲良。
而慮動功臣之患。
許從便宜。
代遠漸蕃。
於是。
慮其爭奪之相尙。
兼幷之日滋。
設官以理之。
禁防甚嚴。
至是。
始令按驗奴婢。
辨其是非。
人皆嗟怨。
而無敢諫者。
王妃皇甫氏切諫。
不聽。
於是。
賤隷得志。
背主淩上之風大行。
構陷本主者。
不可勝記。
鄭氏曰。
東國之有奴婢。
大有補於風敎。
所以嚴內外等貴賤。
禮義之行。
靡不由此焉。
柳氏馨遠曰。
奴婢之名。
本起於以罪沒入。
無罪而使爲奴婢。
古無其法也。
本國奴婢法。
不問有罪無罪。
惟按其世系。
而百代爲之奴。
是以或無知賤夫。
而制人死命。
設令賢才出於其間。
而亦錮爲人奴。
此豈理也哉。
古者問國之富。
數馬以對。
今國俗問人之富。
必以奴婢田地爲言。
夫人者同類。
豈有以人爲財之理。
可見其法之非而俗之錮也。
〈按。
我東奴婢以世之法。
實王政之所不忍。
豈有一入賤籍。
百世而不免者乎。
古者奴隷。
皆其坐盜賊沒入。
誅捕四夷之爲冦盜者爲之。
然罰不及嗣。
惟其身而已。
曷甞如我東之爲法哉。
說者謂奴婢法。
始於箕子。
幷與世役之弊而混稱之。
聖人仁民之政。
豈如是哉。
史雖無文。
究厥弊源。
其始於三國之際乎。
三國之際。
貴戚大臣。
世執其權。
而新羅爲尤甚。
唐書。
新羅宰相。
不絶祿奴僮三千人雲。
則其聲威氣勢。
從可知矣。
貧窮無依者。
或自賣爲奴。
因以托勢。
至于子孫。
仰哺役使。
又以攻戰虜獲。
沒爲奴婢。
無以贖放。
世役不已。
其流之弊。
必至此矣。
麗祖統合時。
克敵討叛。
多以虜獲。
給功臣爲奴婢。
又屬于各官衙。
於是。
有私奴婢公奴婢之名。
盡一國之民。
而幾皆入于賤籍。
法之不善。
莫過於此。
有王者作。
當釐正之不暇矣。
曰釐正之。
當奈何。
曰遵古道而沒有罪而已。
倣華制而役傭雇而已。
曰行之已久。
而風俗又不同。
元人之欲革而不能者。
蓋以此也。
曰法變則勢變。
勢變則俗從而變。
苟得其宜。
而行之用於古者。
何爲而不用於今。
行乎中國者。
何爲而不行於我乎。
元人之欲革而不能者。
蓋其權在我。
而世家大族。
亦豈樂而從之哉。
是以此弊之革。
須經一大變更。
無貴賤之可言。
然後王者出而制之耳。
若弊未革。
而徒區區於按檢辨覈之末。
處失其宜。
則紀綱大壞。
淩上之風行。
果如史之所言矣。
〉 丁巳八年春正月。
王觀射于毬庭。
戊午九年夏五月。
初置科擧。
以雙兾爲知貢擧。
三國以前。
未有科擧。
太祖開國。
首建學校。
而無設科取士之法。
至是。
雙兾建議。
請依中朝法行之。
遂以兾知貢擧試。
以詩賦頌及時務策。
取進士。
王禦威鳳樓。
放榜賜甲科。
崔暹等及第。
自是。
取人之法。
專在科擧。
兾屢典貢擧。
奬勸後學。
文風始振。
其法頗襲唐制。
有製述〈或稱進士〉明經二科及醫蔔地理律書筭三禮三傳何論等雜科。
各以其業試之。
而賜出身。
進士則試以詩賦策。
明經則以易書詩春秋等。
皆用帖括口問。
其試官。
令文臣一人。
爲知貢擧。
或比年或間歲。
未有定期。
取士亦無定額。
〈按。
此我東科擧之始。
嗚呼成周鄕擧裡選之制。
變而爲漢郡國保擧州府辟召之制。
又變而爲魏晉。
至隋九品中正之制。
又變而爲楊廣進士之制。
至今行之。
若金石之典。
噫。
其甚矣。
古之用人也。
養之于庠塾。
擧之于學。
以達于天子之庭。
其敎之也有方。
進之也有序。
惟取德行道藝之士。
而野無遺賢。
然習俗之訛。
人情易僞。
或有欺蔽。
則是陸贄所謂時弊。
非法弊也。
若能修擧。
亦復如前矣。
漢氏鄕黨庠塾之敎。
不如古法。
故郅隆之化。
雖未及古。
保擧辟召。
必取實行。
此兩漢人才之盛風俗之美。
非後世所及也。
中正選士。
雖救一時之弊。
而及其久也。
惟據閥閱。
不辨賢愚。
然猶品以才行。
故士有畏忌。
不敢爲惡。
自夫進士之試行。
而士皆不顧實行。
專尙文辭。
投牒自衒。
求售有司。
能者進而不能者退。
所得率皆鴻都樂賈之類。
雖有長才大器。
老死巖穴。
而不見收。
此古今尙論之士。
所以刺口說弊。
而不能已者也。
東儒鄭東益之說曰。
楊廣弑逆之罪。
罪當其身。
科擧取人。
使萬古如長夜。
此其罪之大者。
朱子甞引周宣幹之語曰。
欲恢復中原。
須要罷三十年科擧。
始得。
是皆深惡痛絶之辭也。
煬帝惡浮桀紂。
其罪不可勝誅。
其所制之法。
歷代承行。
而不廢者。
何哉。
以東方言之。
科擧未行之前。
亦甞有豪傑之材。
亦甞有文章之士。
三國用是人而能虎視方隅。
新羅用是人而能混一東土。
麗祖用是人而能整頓三韓。
曷甞有科擧之士出而用之哉。
光宗樂慕華風。
斷而行之。
殊不知古昔聖王用人之術。
實不由於科擧。
竟使士習虛僞。
人材汩喪。
風俗頹敗。
沿襲至今。
而不知變。
可勝歎哉。
就其制而論之。
書筭爲六藝之一。
而士所當習。
蔔筮地理之類。
但當屬之太史。
醫生律士。
亦當以類相屬。
較考才藝。
驗其效否。
升降餼廩而已。
何必紛紜競試耶。
〉 玄鶴集含德殿。
時以爲嘉瑞。
群臣賦頌稱慶。
周遣使來。
市銅。
周遣水部員外郞韓彥卿等。
賫帛數千疋。
來市銅。
後王遣使獻銅五萬斤紫白水精各二千顆。
〈按。
是歲周使水部員外郞韓彥卿來。
說郛雲。
彥卿使高麗。
見一書。
曰博學記。
其中有霧曰迷天步障。
霜曰威屑。
露曰敎水。
雹曰氷子。
虹曰氣母。
星曰屑金。
其語甚新。
而所謂博學記。
今不知何書也。
以此言之。
則我東古書之不傳於本國者。
蓋多矣。
〉 己未十年春。
遣使朝周。
○秋遣使如周。
獻孝經。
進別序孝經一卷,越王孝經新義八卷,皇靈孝經一卷,孝經雌雄圖三卷。
〈按。
文獻通考。
別敍孝經。
記孔子所生及弟子從學之事。
新義者。
以越王爲問。
曰以釋?文之是非。
皇靈。
隻說延年辟災之事及志符文。
乃道書。
雌雄圖。
說日之環暈。
星之彗孛,災異之應,讖緯之書。
皆不經之說也。
○又按。
朱子語錄雲。
神宗時。
高麗進先秦古書及六經不曾焚者。
帝欲頒行。
爲王安石所沮。
其本不傳。
此未必然。
又雲。
尤延之書孟子仁人也章下。
高麗本雲義者宜也。
禮者履也。
智者知也。
信者實也。
合而言之道也。
此說近是。
今孟子集註載之。
而今無其本。
本國之書。
例多沒實。
可歎。
〉 冬。
以周人雙哲。
爲佐丞。
哲。
兾之父也。
仕周爲侍禦。
聞兾有寵於王。
隨本國朝回使王兢來。
拜爲佐丞。
時。
王禮重投化唐人。
擇取臣僚第宅及女子。
與之。
大匡徐弼奏曰。
臣居第稍寬。
願以獻焉。
王問其故。
對曰。
今投化人。
擇官而仕。
擇屋而處。
世臣故家。
反多失所。
臣愚誠爲子孫計。
宰相居第。
非其有也。
及臣之存。
請取之。
臣以祿俸之餘。
更營小第。
庶無後悔。
王怒。
然卒感悟。
不復奪臣僚第宅。
庚申十一年春三月。
定百官公服。
東國自三韓。
儀章服餙。
循習土風。
新羅太宗王。
請襲唐儀。
是後冠服之制。
稍擬中華。
太祖開國。
事多草創。
未遑制作。
因用羅舊。
周冊使薛文遇之來。
令百官衣冠從華制。
至是。
定百官公服。
元尹以上紫衫。
中壇卿以上丹衫。
都航卿以上緋衫。
小主簿以上綠衫。
尊卑上下等威以明。
〈按。
衣服者。
身之章。
名器之所寓也。
古者五等九章。
各有其度。
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者。
至矣。
歷代沿革無常。
而至隋廣。
遊幸無節。
爲戎服從簡之制。
始令群臣。
五品以上服紫。
七品以上服緋。
九品以上服綠。
唐宋因之。
而宋又以五品以上加朱。
麗氏蓋從此制矣。
〉 改京都曰皇都。
西京曰西都。
○貶大相俊弘,佐丞王同等。
評農書史權信。
譖俊弘等謀逆。
貶之。
自是。
讒佞得志。
誣陷忠良。
奴訴其主。
子讒父母。
囹圄常溢。
別置假屋。
無罪而被戮者相繼。
王猜忌日甚。
宗族勳舊。
多不得保。
惠宗定宗。
皆有一子而並被害。
雖子伷。
亦疑阻。
不使親近。
舊臣宿將。
相次誅夷。
人人畏懼。
莫敢偶語。
〈按。
新間舊?間戚。
有國之大忌也。
光宗信用華人之有文藝者。
文藝之士。
自古多浮躁。
傾危之。
流。
不得于中國。
而流逬至此者。
豈皆忠信直諒之士哉。
其任用之際施爲之間。
競以其藝進。
而多不厭人意。
是以耆舊大臣。
不以爲喜。
於是而讒間蓋行之矣。
光宗偏滯之性。
又從以惑溺。
誅殺無已。
觀徐弼崔承老之言。
可知矣。
用人者。
當以爲戒。
〉 城隰忽〈今嘉山〉松城。
渤海亡後。
自契丹東京。
至我安北府。
〈今安州。
〉數百裡之地。
皆爲生女眞所據。
王取之。
築二城。
是歲。
趙匡胤簒周。
國號宋。
辛酉十二年夏四月。
大水。
大風雨。
水溢街衢。
漂沒人家。
水變爲赤色。
修宮闕。
移禦正匡王育第。
初。
太祖躬行節儉。
宮室僅庇風雨。
制度樸陋。
至是。
置修營宮闕都監。
制作踰節。
服食技巧並作。
一歲費用。
足爲太祖十年之費。
兪氏曰。
王者創立象魏。
上倣紫微。
使內外有截。
閫閾甚嚴者。
所以嚴君臣之禮。
明等威之辨也。
今光宗舍其正居。
移禦閭巷。
此禮所謂君臣爲謔者也。
後世子孫。
視爲常法。
今日幸佛刹。
明日禦私第。
計其在法宮之時。
則一歲而無多日。
遂使君臣狎昵。
男女猥褻。
以至烈宣肅惠之世而極焉。
豈非光宗實啓其門也哉。
壬戌十三年冬。
遣使入朝于宋。
癸亥十四年夏六月。
王還宮。
制曰。
朕比爲重修大內。
久在離宮。
心存警備。
事異凡常。
百官奏事。
多不親聽。
慮恐衆心或生疑阻。
今者營修功畢。
聽政有所。
凡爾百僚。
各敬爾事。
依舊進奏。
毋得稽留。
冬十二月。
行宋年號。
○宋遣使冊王。
〈按。
通考。
加食邑。
賜功臣號。
〉 冊使時贊。
在海遇風。
溺死者九十人。
贊獨免。
置濟危寶。
甲子十五年春三月。
宴群臣于天德殿。
時取進士。
賜金策等及第。
命策赴宴。
秋八月。
大匡樸守卿。
以憂卒。
守卿佐太祖。
屢立戰功。
定宗削平內難。
守卿功居多。
至是。
子佐丞承位等三人。
被讒下獄。
守卿憂恚卒。
乙醜十六年春二月。
立子伷。
爲王太子。
〈始改正胤。
爲太子。
〉 伷。
王後皇甫氏之出也。
至是。
加元服。
立爲太子。
兼內史諸軍事內議令。
正胤宴群臣于長生殿。
遣使入貢于宋。
大丞內奉令王輅。
如宋獻方物。
帝禮接甚厚。
授輅尙書左僕射。
實封三百戶。
幷賜官誥以寵之。
秋七月。
內議令徐弼卒。
弼。
利川人。
性通敏。
始以刀筆進。
累官至宰輔。
謇諤有大臣風。
王賜宰臣金器。
皆受謝。
弼獨不受曰。
服用明等衰。
奢儉關理亂。
臣用金器。
君將何用。
王曰。
卿能不以寶爲寶。
予當以卿言爲寶。
弼甞進見曰。
願上莫賞無功。
無忘有功。
王嘿然。
翌日遣近臣。
問有功無功爲誰。
對曰。
有功者。
元甫式會〈人名〉是也。
無功者。
若輩是也。
其以此奏。
又內廐馬死。
王欲罪主者。
弼引孔子不問馬之說。
爭之得免。
其隨事陳諫如此。
卒。
謚貞敏。
丙寅十七年。
丁卯十八年。
戊辰十九年。
創弘化遊巖三歸等寺。
○以僧惠居爲國師。
坦文爲王師。
王信讒多殺。
內自懷疑。
欲消罪惡。
廣設齋會。
無賴輩詐爲出家。
以求飽飫。
匄者坌集。
或以餠餌米豆柴炭。
施與京外道路。
不可勝數。
列置放生所。
就傍近寺院。
演佛經禁屠殺。
凡禦廚肉膳。
亦買市廛以進。
崔氏曰。
光宗效太祖之謬擧。
崇奉緇流。
或爲國師。
或爲王師。
以一國之大千乘之尊。
師無父無君之道。
幾何不胥而爲禽獸夷狄也。
子孫視爲家法。
馴緻遍照之禍。
而國隨以亡。
悲哉。
〈按。
親親而仁民。
仁民而愛物。
王者之政也。
光宗能施不忍之心於物。
置放生所。
禁屠殺。
是亦知好生惡死。
人物之通情也。
然而信讒好殺。
常殺無辜之民矣。
甞殺耆舊大臣矣。
甞殺宗戚至親矣。
昧大小輕重之別。
而顧溺於佛氏之說。
欲消罪辜。
祈其陰祐。
吾誰欺乎。
且愛物之道。
自有其制。
養之有方。
取之有時而已。
後世所謂放生者。
求取生物。
旋復放之。
欲以爲惠。
昏庸之難悟。
殊可笑也。
〉 己巳二十年冬十一月。
王弟旭卒。
旭。
明福宮夫人皇甫氏之出也。
大匡悌恭之女。
庚午二十一年。
王幸歸法寺。
〈古基。
在今開城府炭峴門外。
〉 辛未二十二年冬十二月。
地震。
壬申二十三年春二月。
地震。
○城雲州。
〈今雲山。
〉○遣內議侍郞徐煕。
入朝于宋。
煕。
弼之子也。
時不朝宋十餘年。
煕至。
容儀中度。
帝嘉之。
制加王食邑。
賜推誠順化守節保義功臣號。
授煕檢校兵部尙書。
癸酉二十四年春二月。
城和州。
〈今永興。
〉 甲戌二十五年。
西京民緣可。
謀叛伏誅。
○僧惠居死。
以坦文爲國師。
王酷信佛法。
師事諸僧。
創立寺刹。
以目前之無事。
皆爲佛力所祐。
自後歷代效之。
繼世之君。
必推名僧。
爲國師王師。
以尊奉之。
時有僧善會者。
避役出家居山。
王緻敬盡禮以迎之。
善會暴死於道。
時人譏之。
乙亥二十六年夏五月。
王薨。
太子伷卽位。
甲午王薨。
在位二十六年。
壽五十一。
太子伷卽位。
是爲景宗。
王卽位之初。
禮待臣下。
明於聽斷。
恤貧弱重儒雅。
夙夜孜孜。
庶幾治平。
中歲以後。
信讒好殺。
酷信佛法。
奢侈無節。
謚大成。
廟號光宗。
崔承老曰。
光宗禮有加於接下。
鑑不失於知人。
不阿親貴而常折豪強。
無棄踈賤而惠鮮鱞寡。
自卽位之年。
至于八載。
政敎淸平。
刑賞不濫。
及雙兾見用以來。
崇重文士。
恩禮過豐。
由是。
非才濫進。
不次驟遷。
酒食宴遊。
連綿靡絶。
南北庸人。
競願投依。
所以後生爭進。
舊德漸衰。
不復憂勤庶政。
而接見臣僚。
故猜忌日甚。
都兪日阻。
時政得失。
無敢言者。
加以酷信佛事。
過重法門。
專求福壽。
但作祈禱。
窮有涯之財力。
造無限之因緣。
自輕至尊。
好作小善。
宮室必踰於制度。
服餙須極於珍纖。
土木之功不以時。
伎巧之作無休日。
及至末年。
多殺無辜。
自庚申至乙亥。
十六年間。
奸兇競進。
讒毀大興。
君子無所容。
小人得其志。
遂至子逆父母。
奴論其主。
上下離心。
君臣解軆。
舊臣宿將。
次第誅夷。
骨肉親姻。
亦皆剪滅。
而況惠宗之克全兄弟。
定宗之能保邦家。
若論恩義。
可謂重也。
兩朝皆惟有一子。
亦不使保其性命。
非但不報其德。
亦復深結其寃。
又至末年。
於己一子。
亦生疑忌。
故景宗方在東宮。
每不自安。
幸而得嗣其位。
嗟乎。
何其善於前而不善於後。
乃至斯乎。
〈按。
以史觀之。
光宗始可與有爲。
而不臧厥終。
幾緻喪邦。
何哉。
史言王明於聽斷。
夫明者好察。
察之過而心疑。
心疑而猜忌生。
猜忌生而殺戮行。
此必然之勢也。
故書曰無作聦明。
又曰詳乃視聽。
夫君人者。
以天下之目爲目。
視無不明。
以天下之耳爲耳。
聽無不聦。
若聘一己之聦明。
而禦萬機之至繁。
則視聽有所窒礙。
而反聾??之不若矣。
若光宗者。
可謂忽君人之大度。
而逞一己之私者歟。
〉 葬憲陵。
〈在松嶽北麓狄踰嶺。
〉 太穆王後皇甫氏祔廟。
後。
太祖之女也。
〈按。
後薨葬。
史闕。
○後以匡衛公劉新城,貞敏公徐弼。
配享。
〉 赦。
還流竄。
放囚繫。
洗痕累。
拔淹滯。
復官爵。
蠲債負。
減租調。
毀假獄。
焚讒書。
中外大悅。
冬十月。
加政丞金傅。
爲尙父。
令學士王融。
下制褒奬。
加號尙父都省令。
食邑一萬戶。
加上六代尊號。
丙子景宗獻和王〈諱伷。
字長民。
光宗長子。
母大穆王後皇甫氏。
〉元年冬十一月。
宋遣使冊王。
宋遣副率于延超,司農寺丞徐昭文。
冊王爲光祿大夫檢校太傅使持節玄菟州諸軍事玄菟州都督大順軍事。
食邑三千戶。
遣使入賀于宋。
賀太宗卽位也。
執政王詵。
殺天安郞君。
王甞許先朝被讒人子孫復讐。
遂相擅殺。
復緻寃號。
及是。
詵托以復讐。
矯殺太祖子天安府院郞君。
〈按麗俗。
稱王子爲郞君。
〉於是貶詵。
仍禁擅殺復讐。
崔承老曰。
惠定光三宗相繼之初。
百年未寧。
兩京文武。
半已殺傷。
況光宗末年。
世亂讒興。
凡繫刑章。
多是非辜。
景宗踐阼。
舊臣存者。
四十餘人耳。
其時亦有人遇害衆多。
皆是後生讒賊。
誠不足惜。
惟天安鎭州二郞君。
卻被權臣賊害。
沒爲寃魂。
在於宗盟。
寧不痛惜。
先朝不保永年。
多因此禍。
後世可以爲誡。
〈按。
子復父讐。
當然之正理。
殺人者死。
王者之大法。
若循孝子之情。
而許人復讐。
是亂朱有已也。
然則當奈何。
殺人而非其理者。
則雖復讐。
原之。
以申孝子之義。
殺人而當其理者。
則是死於法。
若復讐。
是讐王法也。
罪在不赦。
惟此二端而已。
光宗之世。
被讒而死者衆。
讒雖在人。
殺之者王。
王其可讐乎。
景宗許先朝被讒人子孫復讐。
是使之讐其先王也。
悖理亂常。
無過於此。
且天安院君。
是王子貴宗。
而王詵矯殺。
則其罪大矣。
而止於放外。
何哉。
據崔承老之言。
則惠定光景之代。
刑獄之濫。
槩可知矣。
麗之不亡。
其幸矣哉。
〉 以荀質申質。
爲左右執政兼內史令。
○初定各品田柴科。
初。
太祖定役分田。
至是。
始定職散官各品田柴科。
勿論官品高低。
定以人品。
括墾田數分膏塉。
自文武百官。
至府兵閑人。
莫不科授。
又隨科給樵採地。
謂之田柴科。
紫衫以上作十八品。
文班丹衫以上作十品。
緋衫作八品。
綠衫作十品。
武班丹衫以上作五品。
雜業丹衫以上作十品。
緋衫作八品。
綠衫作十品。
多者田柴各百十結。
遞減至少者。
田二十一結。
柴十結。
此外雜吏諸品未及此科者。
皆給田十五結。
身歿並納之於公。
惟府兵。
年滿二十始受。
六十而還。
有子孫親戚則遞田丁。
無者籍監門衛。
七十後給口分田。
收餘田。
無後身死者及戰亡者妻。
亦皆給口分田。
食貨志曰。
三國末。
經界不正。
賦斂無藝。
高麗太祖卽位。
首正田制。
取民有度。
而惓惓於農桑。
可謂知所本矣。
光宗定州縣貢賦。
景宗立田柴科。
成顯繼世。
法制愈詳。
文宗躬勤節儉。
省冗官節費用。
太倉之粟。
紅腐相因。
家給人足。
富庶之治。
於斯爲盛。
毅明以降。
權姦擅國。
?喪邦本。
用度濫溢。
倉廩殫竭。
及至事元。
誅求無厭。
朝覲饋遺國贐等事。
家抽戶斂。
徵科萬端。
由是。
戶口日耗。
國勢就弱。
高麗之業遂衰。
叔季失德。
版籍不明。
而良民盡入於巨室。
田柴之科。
廢而爲私田。
有權力者。
田連阡陌。
標以山川。
徵租一歲。
或至再三。
祖宗之法盡壞。
而國隨以亡。
李氏齊賢曰。
孟子曰。
仁政必自經界始。
經界旣正。
分田制祿。
可坐而定也。
三韓之地。
非四方舟車之會。
無物産之饒貨殖之利。
民生所仰。
隻在地力。
而鴨綠以南。
大抵皆山。
肥膏不易之田。
絶無僅有也。
經界若慢。
其利害比中國。
相萬也。
太祖繼新羅衰亂泰封奢侈之後。
萬事草刱。
日不暇給。
止爲口分之法。
至景宗作田柴科。
雖有踈畧。
亦古者世祿之意也。
至於九一而助什一而賦。
與夫所以優君子小人者。
則不暇論也。
後世屢欲理之。
終於苟而已。
蓋其初不以經界爲急。
撓其源而求流之淸。
何可得也。
惜乎。
當時未有以孟子之言。
講求而行之也。
遣士入學于宋。
貢士金行成。
如宋入學國子監。
二年登第。
〈按。
文獻通考。
國人金行成姜戩。
肄業國學。
登進士第。
因留仕中朝。
行成仕至殿中丞。
通判安州。
戩歷官知江陰軍江州。
又知陝越二州京西轉運。
加工部郞中。
俱以能稱。
及死。
詔各賜其子。
補太廟齋郞太常寺奉禮郞。
而東史不見。
戩則幷與姓名無傳。
故補入。
〉 丁醜二年春三月。
親試進士。
〈按進士親試始此。
〉○遣使入貢于宋。
獻良馬甲兵。
定功蔭田柴科。
賜開國功臣及向義歸順城主等勳田。
自五十結至二十結有差。
戊寅三年夏四月。
尙父金傅卒。
謚敬順。
傅身爲虞賓。
享有王爵。
連姻國戚。
甥孫世爲君王。
富厚福祿。
當世無比。
葬故新羅敬順王于順陵。
〈在今長湍府南八裡。
〉○宋遣使來聘。
己卯四年夏六月。
宋遣使加冊王。
宋遣閤門祗候王僎。
冊王爲侍中。
加食邑一千戶。
是歲。
宋以大鸞河。
爲渤海都指揮使。
鸞河。
祚榮之遺種。
爲渤海部酋。
降于宋。
有是命。
〈按。
渤海之亡。
至此五十四年矣。
而大鸞河見於史。
宋太宗又遣使渤海。
約共滅遼。
是後渤海人來投高麗者。
其數不億。
至仁宗之世而不絶。
蓋其國雖亡。
而部落團聚。
遂自成一國。
猶稱故號。
後幷於遼而無聞歟。
〉 〈按。
宋元綱目。
太平興國六年秋七月。
遣使如渤海。
渤海本高勾麗別種。
契丹常取扶餘城。
爲東丹府。
帝將大擧伐契丹。
遣使賜其王詔書。
令發兵以應。
約滅遼之日。
幽薊土宇。
復歸中朝。
朔漠之外。
悉與渤海。
然渤海竟無至者。
女眞定安國馬韓之種。
爲契丹所攻破。
其酋帥保合餘衆。
保西鄙。
建國改元。
宋開寶三年。
其王烈萬莘。
因女眞使朝宋。
至是。
帝方討契丹。
詔令張掎角之勢。
國王烏玄明。
欲倚王師以攄宿憤。
得詔大喜。
附表女眞使雲。
今扶餘府。
背契丹歸本國。
願率勝兵助討。
〉 渤海人數萬來投。
庚辰五年夏四月。
以崔知夢。
爲內議令。
初。
光宗幸歸法寺。
知夢從之。
被酒失禮。
貶于隈傑縣。
〈今未詳。
〉在貶凡十一年。
召還授是職。
封東萊侯。
王承等謀亂伏誅。
崔知夢奏客星犯帝座。
願王申戒宿衛。
以備不虞。
未幾。
王承等謀逆。
事覺伏誅。
賜知夢禦衣金帶。
辛巳六年夏六月。
王有疾。
秋七月。
傳位于從弟開寧君治。
王薨。
治卽位。
王娶叔父旭女。
稱皇甫氏。
是爲獻哀王後。
生子誦。
年纔二歲。
及疾彌留。
甲辰。
召堂弟開寧君治。
執手與言。
付以軍國之事。
遂內禪。
是爲成宗。
太祖第七子旭之次子也。
遺詔禮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
左右嬪禦。
其令屛去。
服紀依漢制。
以日易月。
十三日周祥。
二十七日大祥。
園陵制度。
務從儉約。
外方州鎭。
各於任所擧哀。
三日釋服。
丙午薨于正殿。
在位六年。
壽二十六。
王溫良仁惠。
不好遊戱。
末年厭倦萬機。
日事娛樂。
沉溺聲色。
且好圍碁。
昵近小人。
踈遠君子。
由是。
政敎衰替。
謚曰獻和。
廟號景宗。
崔承老曰。
景宗生於深宮之中。
長於婦人之手。
門外之事。
曾不見知。
但以天性聦明。
當光宗末年。
能免悔尤。
得嗣天位。
焚積年讒毀之書。
放累歲無辜之獄。
寃憤悉除。
朝野稱慶。
但以不諳政軆。
專任權豪。
害及宗親。
咎徵先見。
後雖覺悟。
責無所歸。
自此邪正不分。
刑賞不一。
未及于理。
復倦于勤。
遂至色荒。
喜觀鄕樂。
繼以博奕。
終日無厭。
左右惟中官內竪而已。
由是。
君子之言無自而入。
小人之語有時而從。
亦蚤有美名。
而晩無令德。
所謂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者也。
葬榮陵。
〈在開城府東南九裡進鳳山下。
〉 獻肅王後金氏。
敬順王之女也。
祔于王廟。
〈按。
後立薨葬。
史闕。
○後以益公樸良柔敏休公崔知夢。
配享。
〉 八月。
赦。
除三年役。
減租稅之半。
○冬十一月。
追謚考妣。
追尊先考旭。
爲戴宗宣慶王。
〈陵曰泰陵。
〉妣柳氏爲宣義太後。
後。
太祖貞德王後柳氏之女。
諱稱外姓。
〈按。
帝王之以旁支入承者。
多追崇其所生。
其說有二。
主宗統者。
尊尊之義也。
主父子者。
親親之仁也。
義之所在。
仁或有不能自伸。
如儀禮爲人後之制。
春秋躋僖公之文。
其理則然。
故朱子曰。
兄弟傳國。
以其甞爲君臣。
便同父子各爲一世。
此禮之正法。
又曰。
光武之事。
立伯升之子。
以奉私廟。
此?得之。
由是言之。
成宗之失。
不待辨而自明矣。
然則爲成宗者。
當奈何。
尊以殊禮。
別立私廟。
使其親屬奉其祀。
可也。
成宗不惟追以王號。
後來又躋祔于太廟。
戴宗未甞居王位。
亦甞臣于惠定光矣。
今與惠定光。
同列一室。
使靈有知。
豈不蹜踖而不安乎。
顯宗亦視此爲法。
贈其父爲安宗。
其失同矣。
而不敢躋祔于廟。
而祭于陵則稍知其非禮矣。
當時諸臣。
不能?其失。
惜哉。
〉 罷燃燈八關會雜技。
以不經且煩擾。
悉罷之。
但於其日。
幸法王寺行香。
還禦毬庭。
受文武朝賀而已。
〈按。
燃燈八關二會。
自新羅以來。
已成經國之典。
太祖訓要。
亦申申言之。
而成宗卽位之初。
斷然革罷。
不以爲疑。
可謂卓越明主。
而當時恨無一箇眞儒。
將順其美。
使異敎滅絶。
而顯宗旋復興行。
因爲後王不易之典。
惜哉。
〉 壬午成宗文懿王〈諱治。
字溫古。
太祖第七子。
戴宗旭之子。
母。
宣義太後柳氏。
〉元年春三月。
改官號。
以內議省。
爲內史門下省。
置內史令門下侍中內史侍郞平章事門下侍郞平章事。
廣評省。
爲禦史都省。
夏六月。
令京官五品以上上封事。
論時政得失。
王承四朝昏亂之餘。
思欲更化。
下制曰。
後德惟臣。
古今所同。
朕新捴萬機。
恐有闕政。
其令京官五品以上。
各上封事。
論時政得失。
上柱國崔承老上書曰。
臣竊見開元臣吳兢。
撰進貞觀政要。
勸玄宗修太宗之政。
蓋以事軆相近。
不出一家而可爲師範也。
臣伏見太祖之創業垂統。
所謂祖有功也。
諸宗之嗣位守成。
所謂宗有德也。
祖旣有國有家。
以啓子孫之福慶。
宗乃或興或廢。
未免一時之過愆。
所以然者。
政有理荒。
事有善惡。
多不愼終如始。
至於危亂也。
臣謹錄五朝政化善惡之迹可戒可鑑者。
條奏以聞。
因極陳太祖創業之規模。
惠定光景守成之得失。
歷擧善惡。
纖悉不遺。
勸王鑑戒。
言甚剴切。
遂條上時務二十八條以進。
其畧曰。
我國家統三以來四十七年。
士卒不得安枕。
糧餉未免糜費者。
以西北鄰於戎狄。
而防戍之所多也。
夫以馬歇灘爲界。
太祖之志也。
鴨江邊石城爲界。
大朝之所定也。
乞將此兩處。
斷於宸衷。
擇要害以定疆埸。
選土人能射禦者。
充其防戍。
又選其中二三偏將。
以統領之。
則京軍免更戍之勞。
芻粟省飛輓之費矣。
竊聞聖上設功德齋。
或親碾茶。
或親磨麥。
臣愚深惜聖軆之勤勞也。
此弊始於光宗崇信讒邪。
多殺無辜。
惑於浮屠報果之說。
欲除罪業。
浚民膏血。
多作佛事。
供僧施丐。
放生禁殺。
禦廚肉膳。
市買以獻。
至令大小臣民。
擔負米糓柴炭。
施與中外道路者。
不可勝記。
然而旣信讒愬。
視人如草莾。
誅殺者堆積如山。
竭百姓膏血。
以供齋設。
佛如有靈。
豈肯應供。
當是時。
背父背主者。
變形爲僧。
及遊行丐乞之徒。
與諸僧相雜赴齋。
有何利益。
願聖上正君王之軆。
不爲無益之事。
我朝侍衛軍卒。
在太祖時。
但充宿衛宮城。
其數不多。
及光宗信讒。
誅責將相。
自生疑惑。
簡選州郡有風彩者入侍。
時議以爲繁而無益。
至景宗朝。
遂稍減削。
其數尙多。
伏望遵太祖之法。
但留驍勇。
餘悉罷遣。
則人無嗟怨。
國有儲積矣。
我太祖情專事大。
然猶數年一遣行李。
修聘禮而已。
今因貿易。
使價煩夥。
恐爲中國所賤。
且往來敗船殞命者多。
請自今因其聘使。
兼行貿易。
其餘非時買賣。
一皆禁斷。
凡佛寶錢糓。
諸寺僧人。
各於州郡。
差人勾當。
逐年長利。
勞擾百姓。
請皆禁之。
王者之理。
民非家至而日見之。
故分遣守令。
往察百姓利害。
我聖祖統合之後。
欲置外郡。
蓋因草刱。
事煩未遑。
今竊見鄕豪。
每假公務。
侵暴百姓。
民不堪命。
請置外官。
以委撫字。
伏見聖上遣使。
迎山僧如哲入內。
臣愚以爲。
哲果能福人者。
其所居水土。
亦是聖上之有。
朝夕飮食。
亦是聖上之賜。
必有圖報之心。
每以祝釐爲事。
何煩迎緻然後敢施福耶。
曩者善會。
?避徭役。
出家居山。
光宗緻敬盡禮。
卒之暴死路傍。
身且取禍。
何暇福人。
請放哲還山。
免緻善會之譏。
新羅之時。
病留。
及愈。
引對稱旨。
王愛其才。
表請爲僚屬。
遂加擢用。
爲元甫翰林學士。
未踰年。
授以文柄。
時議不愜。
李氏齊賢曰。
光宗之用雙兾。
可謂立賢無方。
兾果賢也。
豈不納君於美。
不至於信讒濫刑耶。
若其設科取士。
見王有右文化俗之意。
故將順其美。
不謂無補。
惟其倡浮華之文。
後世不勝其弊。
〈按。
文獻通考。
顯德三年。
遣使高麗。
俗知文字。
喜讀書。
庶民之家。
各於衢路營大屋。
謂之局堂。
子弟晝夜誦書習射。
〉 立奴婢按驗法。
昔箕子設禁。
相盜者沒入其家。
爲奴婢。
東國奴婢法。
蓋始於此。
世族家世傳而使者。
曰私奴婢。
官衙州郡所使者。
曰公奴婢。
大祖刱業之初。
將士本無奴婢者。
或從軍得俘。
或貨財買之。
太祖甞欲放俘爲良。
而慮動功臣之患。
許從便宜。
代遠漸蕃。
於是。
慮其爭奪之相尙。
兼幷之日滋。
設官以理之。
禁防甚嚴。
至是。
始令按驗奴婢。
辨其是非。
人皆嗟怨。
而無敢諫者。
王妃皇甫氏切諫。
不聽。
於是。
賤隷得志。
背主淩上之風大行。
構陷本主者。
不可勝記。
鄭氏曰。
東國之有奴婢。
大有補於風敎。
所以嚴內外等貴賤。
禮義之行。
靡不由此焉。
柳氏馨遠曰。
奴婢之名。
本起於以罪沒入。
無罪而使爲奴婢。
古無其法也。
本國奴婢法。
不問有罪無罪。
惟按其世系。
而百代爲之奴。
是以或無知賤夫。
而制人死命。
設令賢才出於其間。
而亦錮爲人奴。
此豈理也哉。
古者問國之富。
數馬以對。
今國俗問人之富。
必以奴婢田地爲言。
夫人者同類。
豈有以人爲財之理。
可見其法之非而俗之錮也。
〈按。
我東奴婢以世之法。
實王政之所不忍。
豈有一入賤籍。
百世而不免者乎。
古者奴隷。
皆其坐盜賊沒入。
誅捕四夷之爲冦盜者爲之。
然罰不及嗣。
惟其身而已。
曷甞如我東之爲法哉。
說者謂奴婢法。
始於箕子。
幷與世役之弊而混稱之。
聖人仁民之政。
豈如是哉。
史雖無文。
究厥弊源。
其始於三國之際乎。
三國之際。
貴戚大臣。
世執其權。
而新羅爲尤甚。
唐書。
新羅宰相。
不絶祿奴僮三千人雲。
則其聲威氣勢。
從可知矣。
貧窮無依者。
或自賣爲奴。
因以托勢。
至于子孫。
仰哺役使。
又以攻戰虜獲。
沒爲奴婢。
無以贖放。
世役不已。
其流之弊。
必至此矣。
麗祖統合時。
克敵討叛。
多以虜獲。
給功臣爲奴婢。
又屬于各官衙。
於是。
有私奴婢公奴婢之名。
盡一國之民。
而幾皆入于賤籍。
法之不善。
莫過於此。
有王者作。
當釐正之不暇矣。
曰釐正之。
當奈何。
曰遵古道而沒有罪而已。
倣華制而役傭雇而已。
曰行之已久。
而風俗又不同。
元人之欲革而不能者。
蓋以此也。
曰法變則勢變。
勢變則俗從而變。
苟得其宜。
而行之用於古者。
何爲而不用於今。
行乎中國者。
何爲而不行於我乎。
元人之欲革而不能者。
蓋其權在我。
而世家大族。
亦豈樂而從之哉。
是以此弊之革。
須經一大變更。
無貴賤之可言。
然後王者出而制之耳。
若弊未革。
而徒區區於按檢辨覈之末。
處失其宜。
則紀綱大壞。
淩上之風行。
果如史之所言矣。
〉 丁巳八年春正月。
王觀射于毬庭。
戊午九年夏五月。
初置科擧。
以雙兾爲知貢擧。
三國以前。
未有科擧。
太祖開國。
首建學校。
而無設科取士之法。
至是。
雙兾建議。
請依中朝法行之。
遂以兾知貢擧試。
以詩賦頌及時務策。
取進士。
王禦威鳳樓。
放榜賜甲科。
崔暹等及第。
自是。
取人之法。
專在科擧。
兾屢典貢擧。
奬勸後學。
文風始振。
其法頗襲唐制。
有製述〈或稱進士〉明經二科及醫蔔地理律書筭三禮三傳何論等雜科。
各以其業試之。
而賜出身。
進士則試以詩賦策。
明經則以易書詩春秋等。
皆用帖括口問。
其試官。
令文臣一人。
爲知貢擧。
或比年或間歲。
未有定期。
取士亦無定額。
〈按。
此我東科擧之始。
嗚呼成周鄕擧裡選之制。
變而爲漢郡國保擧州府辟召之制。
又變而爲魏晉。
至隋九品中正之制。
又變而爲楊廣進士之制。
至今行之。
若金石之典。
噫。
其甚矣。
古之用人也。
養之于庠塾。
擧之于學。
以達于天子之庭。
其敎之也有方。
進之也有序。
惟取德行道藝之士。
而野無遺賢。
然習俗之訛。
人情易僞。
或有欺蔽。
則是陸贄所謂時弊。
非法弊也。
若能修擧。
亦復如前矣。
漢氏鄕黨庠塾之敎。
不如古法。
故郅隆之化。
雖未及古。
保擧辟召。
必取實行。
此兩漢人才之盛風俗之美。
非後世所及也。
中正選士。
雖救一時之弊。
而及其久也。
惟據閥閱。
不辨賢愚。
然猶品以才行。
故士有畏忌。
不敢爲惡。
自夫進士之試行。
而士皆不顧實行。
專尙文辭。
投牒自衒。
求售有司。
能者進而不能者退。
所得率皆鴻都樂賈之類。
雖有長才大器。
老死巖穴。
而不見收。
此古今尙論之士。
所以刺口說弊。
而不能已者也。
東儒鄭東益之說曰。
楊廣弑逆之罪。
罪當其身。
科擧取人。
使萬古如長夜。
此其罪之大者。
朱子甞引周宣幹之語曰。
欲恢復中原。
須要罷三十年科擧。
始得。
是皆深惡痛絶之辭也。
煬帝惡浮桀紂。
其罪不可勝誅。
其所制之法。
歷代承行。
而不廢者。
何哉。
以東方言之。
科擧未行之前。
亦甞有豪傑之材。
亦甞有文章之士。
三國用是人而能虎視方隅。
新羅用是人而能混一東土。
麗祖用是人而能整頓三韓。
曷甞有科擧之士出而用之哉。
光宗樂慕華風。
斷而行之。
殊不知古昔聖王用人之術。
實不由於科擧。
竟使士習虛僞。
人材汩喪。
風俗頹敗。
沿襲至今。
而不知變。
可勝歎哉。
就其制而論之。
書筭爲六藝之一。
而士所當習。
蔔筮地理之類。
但當屬之太史。
醫生律士。
亦當以類相屬。
較考才藝。
驗其效否。
升降餼廩而已。
何必紛紜競試耶。
〉 玄鶴集含德殿。
時以爲嘉瑞。
群臣賦頌稱慶。
周遣使來。
市銅。
周遣水部員外郞韓彥卿等。
賫帛數千疋。
來市銅。
後王遣使獻銅五萬斤紫白水精各二千顆。
〈按。
是歲周使水部員外郞韓彥卿來。
說郛雲。
彥卿使高麗。
見一書。
曰博學記。
其中有霧曰迷天步障。
霜曰威屑。
露曰敎水。
雹曰氷子。
虹曰氣母。
星曰屑金。
其語甚新。
而所謂博學記。
今不知何書也。
以此言之。
則我東古書之不傳於本國者。
蓋多矣。
〉 己未十年春。
遣使朝周。
○秋遣使如周。
獻孝經。
進別序孝經一卷,越王孝經新義八卷,皇靈孝經一卷,孝經雌雄圖三卷。
〈按。
文獻通考。
別敍孝經。
記孔子所生及弟子從學之事。
新義者。
以越王爲問。
曰以釋?文之是非。
皇靈。
隻說延年辟災之事及志符文。
乃道書。
雌雄圖。
說日之環暈。
星之彗孛,災異之應,讖緯之書。
皆不經之說也。
○又按。
朱子語錄雲。
神宗時。
高麗進先秦古書及六經不曾焚者。
帝欲頒行。
爲王安石所沮。
其本不傳。
此未必然。
又雲。
尤延之書孟子仁人也章下。
高麗本雲義者宜也。
禮者履也。
智者知也。
信者實也。
合而言之道也。
此說近是。
今孟子集註載之。
而今無其本。
本國之書。
例多沒實。
可歎。
〉 冬。
以周人雙哲。
爲佐丞。
哲。
兾之父也。
仕周爲侍禦。
聞兾有寵於王。
隨本國朝回使王兢來。
拜爲佐丞。
時。
王禮重投化唐人。
擇取臣僚第宅及女子。
與之。
大匡徐弼奏曰。
臣居第稍寬。
願以獻焉。
王問其故。
對曰。
今投化人。
擇官而仕。
擇屋而處。
世臣故家。
反多失所。
臣愚誠爲子孫計。
宰相居第。
非其有也。
及臣之存。
請取之。
臣以祿俸之餘。
更營小第。
庶無後悔。
王怒。
然卒感悟。
不復奪臣僚第宅。
庚申十一年春三月。
定百官公服。
東國自三韓。
儀章服餙。
循習土風。
新羅太宗王。
請襲唐儀。
是後冠服之制。
稍擬中華。
太祖開國。
事多草創。
未遑制作。
因用羅舊。
周冊使薛文遇之來。
令百官衣冠從華制。
至是。
定百官公服。
元尹以上紫衫。
中壇卿以上丹衫。
都航卿以上緋衫。
小主簿以上綠衫。
尊卑上下等威以明。
〈按。
衣服者。
身之章。
名器之所寓也。
古者五等九章。
各有其度。
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者。
至矣。
歷代沿革無常。
而至隋廣。
遊幸無節。
爲戎服從簡之制。
始令群臣。
五品以上服紫。
七品以上服緋。
九品以上服綠。
唐宋因之。
而宋又以五品以上加朱。
麗氏蓋從此制矣。
〉 改京都曰皇都。
西京曰西都。
○貶大相俊弘,佐丞王同等。
評農書史權信。
譖俊弘等謀逆。
貶之。
自是。
讒佞得志。
誣陷忠良。
奴訴其主。
子讒父母。
囹圄常溢。
別置假屋。
無罪而被戮者相繼。
王猜忌日甚。
宗族勳舊。
多不得保。
惠宗定宗。
皆有一子而並被害。
雖子伷。
亦疑阻。
不使親近。
舊臣宿將。
相次誅夷。
人人畏懼。
莫敢偶語。
〈按。
新間舊?間戚。
有國之大忌也。
光宗信用華人之有文藝者。
文藝之士。
自古多浮躁。
傾危之。
流。
不得于中國。
而流逬至此者。
豈皆忠信直諒之士哉。
其任用之際施爲之間。
競以其藝進。
而多不厭人意。
是以耆舊大臣。
不以爲喜。
於是而讒間蓋行之矣。
光宗偏滯之性。
又從以惑溺。
誅殺無已。
觀徐弼崔承老之言。
可知矣。
用人者。
當以爲戒。
〉 城隰忽〈今嘉山〉松城。
渤海亡後。
自契丹東京。
至我安北府。
〈今安州。
〉數百裡之地。
皆爲生女眞所據。
王取之。
築二城。
是歲。
趙匡胤簒周。
國號宋。
辛酉十二年夏四月。
大水。
大風雨。
水溢街衢。
漂沒人家。
水變爲赤色。
修宮闕。
移禦正匡王育第。
初。
太祖躬行節儉。
宮室僅庇風雨。
制度樸陋。
至是。
置修營宮闕都監。
制作踰節。
服食技巧並作。
一歲費用。
足爲太祖十年之費。
兪氏曰。
王者創立象魏。
上倣紫微。
使內外有截。
閫閾甚嚴者。
所以嚴君臣之禮。
明等威之辨也。
今光宗舍其正居。
移禦閭巷。
此禮所謂君臣爲謔者也。
後世子孫。
視爲常法。
今日幸佛刹。
明日禦私第。
計其在法宮之時。
則一歲而無多日。
遂使君臣狎昵。
男女猥褻。
以至烈宣肅惠之世而極焉。
豈非光宗實啓其門也哉。
壬戌十三年冬。
遣使入朝于宋。
癸亥十四年夏六月。
王還宮。
制曰。
朕比爲重修大內。
久在離宮。
心存警備。
事異凡常。
百官奏事。
多不親聽。
慮恐衆心或生疑阻。
今者營修功畢。
聽政有所。
凡爾百僚。
各敬爾事。
依舊進奏。
毋得稽留。
冬十二月。
行宋年號。
○宋遣使冊王。
〈按。
通考。
加食邑。
賜功臣號。
〉 冊使時贊。
在海遇風。
溺死者九十人。
贊獨免。
置濟危寶。
甲子十五年春三月。
宴群臣于天德殿。
時取進士。
賜金策等及第。
命策赴宴。
秋八月。
大匡樸守卿。
以憂卒。
守卿佐太祖。
屢立戰功。
定宗削平內難。
守卿功居多。
至是。
子佐丞承位等三人。
被讒下獄。
守卿憂恚卒。
乙醜十六年春二月。
立子伷。
爲王太子。
〈始改正胤。
爲太子。
〉 伷。
王後皇甫氏之出也。
至是。
加元服。
立爲太子。
兼內史諸軍事內議令。
正胤宴群臣于長生殿。
遣使入貢于宋。
大丞內奉令王輅。
如宋獻方物。
帝禮接甚厚。
授輅尙書左僕射。
實封三百戶。
幷賜官誥以寵之。
秋七月。
內議令徐弼卒。
弼。
利川人。
性通敏。
始以刀筆進。
累官至宰輔。
謇諤有大臣風。
王賜宰臣金器。
皆受謝。
弼獨不受曰。
服用明等衰。
奢儉關理亂。
臣用金器。
君將何用。
王曰。
卿能不以寶爲寶。
予當以卿言爲寶。
弼甞進見曰。
願上莫賞無功。
無忘有功。
王嘿然。
翌日遣近臣。
問有功無功爲誰。
對曰。
有功者。
元甫式會〈人名〉是也。
無功者。
若輩是也。
其以此奏。
又內廐馬死。
王欲罪主者。
弼引孔子不問馬之說。
爭之得免。
其隨事陳諫如此。
卒。
謚貞敏。
丙寅十七年。
丁卯十八年。
戊辰十九年。
創弘化遊巖三歸等寺。
○以僧惠居爲國師。
坦文爲王師。
王信讒多殺。
內自懷疑。
欲消罪惡。
廣設齋會。
無賴輩詐爲出家。
以求飽飫。
匄者坌集。
或以餠餌米豆柴炭。
施與京外道路。
不可勝數。
列置放生所。
就傍近寺院。
演佛經禁屠殺。
凡禦廚肉膳。
亦買市廛以進。
崔氏曰。
光宗效太祖之謬擧。
崇奉緇流。
或爲國師。
或爲王師。
以一國之大千乘之尊。
師無父無君之道。
幾何不胥而爲禽獸夷狄也。
子孫視爲家法。
馴緻遍照之禍。
而國隨以亡。
悲哉。
〈按。
親親而仁民。
仁民而愛物。
王者之政也。
光宗能施不忍之心於物。
置放生所。
禁屠殺。
是亦知好生惡死。
人物之通情也。
然而信讒好殺。
常殺無辜之民矣。
甞殺耆舊大臣矣。
甞殺宗戚至親矣。
昧大小輕重之別。
而顧溺於佛氏之說。
欲消罪辜。
祈其陰祐。
吾誰欺乎。
且愛物之道。
自有其制。
養之有方。
取之有時而已。
後世所謂放生者。
求取生物。
旋復放之。
欲以爲惠。
昏庸之難悟。
殊可笑也。
〉 己巳二十年冬十一月。
王弟旭卒。
旭。
明福宮夫人皇甫氏之出也。
大匡悌恭之女。
庚午二十一年。
王幸歸法寺。
〈古基。
在今開城府炭峴門外。
〉 辛未二十二年冬十二月。
地震。
壬申二十三年春二月。
地震。
○城雲州。
〈今雲山。
〉○遣內議侍郞徐煕。
入朝于宋。
煕。
弼之子也。
時不朝宋十餘年。
煕至。
容儀中度。
帝嘉之。
制加王食邑。
賜推誠順化守節保義功臣號。
授煕檢校兵部尙書。
癸酉二十四年春二月。
城和州。
〈今永興。
〉 甲戌二十五年。
西京民緣可。
謀叛伏誅。
○僧惠居死。
以坦文爲國師。
王酷信佛法。
師事諸僧。
創立寺刹。
以目前之無事。
皆爲佛力所祐。
自後歷代效之。
繼世之君。
必推名僧。
爲國師王師。
以尊奉之。
時有僧善會者。
避役出家居山。
王緻敬盡禮以迎之。
善會暴死於道。
時人譏之。
乙亥二十六年夏五月。
王薨。
太子伷卽位。
甲午王薨。
在位二十六年。
壽五十一。
太子伷卽位。
是爲景宗。
王卽位之初。
禮待臣下。
明於聽斷。
恤貧弱重儒雅。
夙夜孜孜。
庶幾治平。
中歲以後。
信讒好殺。
酷信佛法。
奢侈無節。
謚大成。
廟號光宗。
崔承老曰。
光宗禮有加於接下。
鑑不失於知人。
不阿親貴而常折豪強。
無棄踈賤而惠鮮鱞寡。
自卽位之年。
至于八載。
政敎淸平。
刑賞不濫。
及雙兾見用以來。
崇重文士。
恩禮過豐。
由是。
非才濫進。
不次驟遷。
酒食宴遊。
連綿靡絶。
南北庸人。
競願投依。
所以後生爭進。
舊德漸衰。
不復憂勤庶政。
而接見臣僚。
故猜忌日甚。
都兪日阻。
時政得失。
無敢言者。
加以酷信佛事。
過重法門。
專求福壽。
但作祈禱。
窮有涯之財力。
造無限之因緣。
自輕至尊。
好作小善。
宮室必踰於制度。
服餙須極於珍纖。
土木之功不以時。
伎巧之作無休日。
及至末年。
多殺無辜。
自庚申至乙亥。
十六年間。
奸兇競進。
讒毀大興。
君子無所容。
小人得其志。
遂至子逆父母。
奴論其主。
上下離心。
君臣解軆。
舊臣宿將。
次第誅夷。
骨肉親姻。
亦皆剪滅。
而況惠宗之克全兄弟。
定宗之能保邦家。
若論恩義。
可謂重也。
兩朝皆惟有一子。
亦不使保其性命。
非但不報其德。
亦復深結其寃。
又至末年。
於己一子。
亦生疑忌。
故景宗方在東宮。
每不自安。
幸而得嗣其位。
嗟乎。
何其善於前而不善於後。
乃至斯乎。
〈按。
以史觀之。
光宗始可與有爲。
而不臧厥終。
幾緻喪邦。
何哉。
史言王明於聽斷。
夫明者好察。
察之過而心疑。
心疑而猜忌生。
猜忌生而殺戮行。
此必然之勢也。
故書曰無作聦明。
又曰詳乃視聽。
夫君人者。
以天下之目爲目。
視無不明。
以天下之耳爲耳。
聽無不聦。
若聘一己之聦明。
而禦萬機之至繁。
則視聽有所窒礙。
而反聾??之不若矣。
若光宗者。
可謂忽君人之大度。
而逞一己之私者歟。
〉 葬憲陵。
〈在松嶽北麓狄踰嶺。
〉 太穆王後皇甫氏祔廟。
後。
太祖之女也。
〈按。
後薨葬。
史闕。
○後以匡衛公劉新城,貞敏公徐弼。
配享。
〉 赦。
還流竄。
放囚繫。
洗痕累。
拔淹滯。
復官爵。
蠲債負。
減租調。
毀假獄。
焚讒書。
中外大悅。
冬十月。
加政丞金傅。
爲尙父。
令學士王融。
下制褒奬。
加號尙父都省令。
食邑一萬戶。
加上六代尊號。
丙子景宗獻和王〈諱伷。
字長民。
光宗長子。
母大穆王後皇甫氏。
〉元年冬十一月。
宋遣使冊王。
宋遣副率于延超,司農寺丞徐昭文。
冊王爲光祿大夫檢校太傅使持節玄菟州諸軍事玄菟州都督大順軍事。
食邑三千戶。
遣使入賀于宋。
賀太宗卽位也。
執政王詵。
殺天安郞君。
王甞許先朝被讒人子孫復讐。
遂相擅殺。
復緻寃號。
及是。
詵托以復讐。
矯殺太祖子天安府院郞君。
〈按麗俗。
稱王子爲郞君。
〉於是貶詵。
仍禁擅殺復讐。
崔承老曰。
惠定光三宗相繼之初。
百年未寧。
兩京文武。
半已殺傷。
況光宗末年。
世亂讒興。
凡繫刑章。
多是非辜。
景宗踐阼。
舊臣存者。
四十餘人耳。
其時亦有人遇害衆多。
皆是後生讒賊。
誠不足惜。
惟天安鎭州二郞君。
卻被權臣賊害。
沒爲寃魂。
在於宗盟。
寧不痛惜。
先朝不保永年。
多因此禍。
後世可以爲誡。
〈按。
子復父讐。
當然之正理。
殺人者死。
王者之大法。
若循孝子之情。
而許人復讐。
是亂朱有已也。
然則當奈何。
殺人而非其理者。
則雖復讐。
原之。
以申孝子之義。
殺人而當其理者。
則是死於法。
若復讐。
是讐王法也。
罪在不赦。
惟此二端而已。
光宗之世。
被讒而死者衆。
讒雖在人。
殺之者王。
王其可讐乎。
景宗許先朝被讒人子孫復讐。
是使之讐其先王也。
悖理亂常。
無過於此。
且天安院君。
是王子貴宗。
而王詵矯殺。
則其罪大矣。
而止於放外。
何哉。
據崔承老之言。
則惠定光景之代。
刑獄之濫。
槩可知矣。
麗之不亡。
其幸矣哉。
〉 以荀質申質。
爲左右執政兼內史令。
○初定各品田柴科。
初。
太祖定役分田。
至是。
始定職散官各品田柴科。
勿論官品高低。
定以人品。
括墾田數分膏塉。
自文武百官。
至府兵閑人。
莫不科授。
又隨科給樵採地。
謂之田柴科。
紫衫以上作十八品。
文班丹衫以上作十品。
緋衫作八品。
綠衫作十品。
武班丹衫以上作五品。
雜業丹衫以上作十品。
緋衫作八品。
綠衫作十品。
多者田柴各百十結。
遞減至少者。
田二十一結。
柴十結。
此外雜吏諸品未及此科者。
皆給田十五結。
身歿並納之於公。
惟府兵。
年滿二十始受。
六十而還。
有子孫親戚則遞田丁。
無者籍監門衛。
七十後給口分田。
收餘田。
無後身死者及戰亡者妻。
亦皆給口分田。
食貨志曰。
三國末。
經界不正。
賦斂無藝。
高麗太祖卽位。
首正田制。
取民有度。
而惓惓於農桑。
可謂知所本矣。
光宗定州縣貢賦。
景宗立田柴科。
成顯繼世。
法制愈詳。
文宗躬勤節儉。
省冗官節費用。
太倉之粟。
紅腐相因。
家給人足。
富庶之治。
於斯爲盛。
毅明以降。
權姦擅國。
?喪邦本。
用度濫溢。
倉廩殫竭。
及至事元。
誅求無厭。
朝覲饋遺國贐等事。
家抽戶斂。
徵科萬端。
由是。
戶口日耗。
國勢就弱。
高麗之業遂衰。
叔季失德。
版籍不明。
而良民盡入於巨室。
田柴之科。
廢而爲私田。
有權力者。
田連阡陌。
標以山川。
徵租一歲。
或至再三。
祖宗之法盡壞。
而國隨以亡。
李氏齊賢曰。
孟子曰。
仁政必自經界始。
經界旣正。
分田制祿。
可坐而定也。
三韓之地。
非四方舟車之會。
無物産之饒貨殖之利。
民生所仰。
隻在地力。
而鴨綠以南。
大抵皆山。
肥膏不易之田。
絶無僅有也。
經界若慢。
其利害比中國。
相萬也。
太祖繼新羅衰亂泰封奢侈之後。
萬事草刱。
日不暇給。
止爲口分之法。
至景宗作田柴科。
雖有踈畧。
亦古者世祿之意也。
至於九一而助什一而賦。
與夫所以優君子小人者。
則不暇論也。
後世屢欲理之。
終於苟而已。
蓋其初不以經界爲急。
撓其源而求流之淸。
何可得也。
惜乎。
當時未有以孟子之言。
講求而行之也。
遣士入學于宋。
貢士金行成。
如宋入學國子監。
二年登第。
〈按。
文獻通考。
國人金行成姜戩。
肄業國學。
登進士第。
因留仕中朝。
行成仕至殿中丞。
通判安州。
戩歷官知江陰軍江州。
又知陝越二州京西轉運。
加工部郞中。
俱以能稱。
及死。
詔各賜其子。
補太廟齋郞太常寺奉禮郞。
而東史不見。
戩則幷與姓名無傳。
故補入。
〉 丁醜二年春三月。
親試進士。
〈按進士親試始此。
〉○遣使入貢于宋。
獻良馬甲兵。
定功蔭田柴科。
賜開國功臣及向義歸順城主等勳田。
自五十結至二十結有差。
戊寅三年夏四月。
尙父金傅卒。
謚敬順。
傅身爲虞賓。
享有王爵。
連姻國戚。
甥孫世爲君王。
富厚福祿。
當世無比。
葬故新羅敬順王于順陵。
〈在今長湍府南八裡。
〉○宋遣使來聘。
己卯四年夏六月。
宋遣使加冊王。
宋遣閤門祗候王僎。
冊王爲侍中。
加食邑一千戶。
是歲。
宋以大鸞河。
爲渤海都指揮使。
鸞河。
祚榮之遺種。
爲渤海部酋。
降于宋。
有是命。
〈按。
渤海之亡。
至此五十四年矣。
而大鸞河見於史。
宋太宗又遣使渤海。
約共滅遼。
是後渤海人來投高麗者。
其數不億。
至仁宗之世而不絶。
蓋其國雖亡。
而部落團聚。
遂自成一國。
猶稱故號。
後幷於遼而無聞歟。
〉 〈按。
宋元綱目。
太平興國六年秋七月。
遣使如渤海。
渤海本高勾麗別種。
契丹常取扶餘城。
爲東丹府。
帝將大擧伐契丹。
遣使賜其王詔書。
令發兵以應。
約滅遼之日。
幽薊土宇。
復歸中朝。
朔漠之外。
悉與渤海。
然渤海竟無至者。
女眞定安國馬韓之種。
爲契丹所攻破。
其酋帥保合餘衆。
保西鄙。
建國改元。
宋開寶三年。
其王烈萬莘。
因女眞使朝宋。
至是。
帝方討契丹。
詔令張掎角之勢。
國王烏玄明。
欲倚王師以攄宿憤。
得詔大喜。
附表女眞使雲。
今扶餘府。
背契丹歸本國。
願率勝兵助討。
〉 渤海人數萬來投。
庚辰五年夏四月。
以崔知夢。
爲內議令。
初。
光宗幸歸法寺。
知夢從之。
被酒失禮。
貶于隈傑縣。
〈今未詳。
〉在貶凡十一年。
召還授是職。
封東萊侯。
王承等謀亂伏誅。
崔知夢奏客星犯帝座。
願王申戒宿衛。
以備不虞。
未幾。
王承等謀逆。
事覺伏誅。
賜知夢禦衣金帶。
辛巳六年夏六月。
王有疾。
秋七月。
傳位于從弟開寧君治。
王薨。
治卽位。
王娶叔父旭女。
稱皇甫氏。
是爲獻哀王後。
生子誦。
年纔二歲。
及疾彌留。
甲辰。
召堂弟開寧君治。
執手與言。
付以軍國之事。
遂內禪。
是爲成宗。
太祖第七子旭之次子也。
遺詔禮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
左右嬪禦。
其令屛去。
服紀依漢制。
以日易月。
十三日周祥。
二十七日大祥。
園陵制度。
務從儉約。
外方州鎭。
各於任所擧哀。
三日釋服。
丙午薨于正殿。
在位六年。
壽二十六。
王溫良仁惠。
不好遊戱。
末年厭倦萬機。
日事娛樂。
沉溺聲色。
且好圍碁。
昵近小人。
踈遠君子。
由是。
政敎衰替。
謚曰獻和。
廟號景宗。
崔承老曰。
景宗生於深宮之中。
長於婦人之手。
門外之事。
曾不見知。
但以天性聦明。
當光宗末年。
能免悔尤。
得嗣天位。
焚積年讒毀之書。
放累歲無辜之獄。
寃憤悉除。
朝野稱慶。
但以不諳政軆。
專任權豪。
害及宗親。
咎徵先見。
後雖覺悟。
責無所歸。
自此邪正不分。
刑賞不一。
未及于理。
復倦于勤。
遂至色荒。
喜觀鄕樂。
繼以博奕。
終日無厭。
左右惟中官內竪而已。
由是。
君子之言無自而入。
小人之語有時而從。
亦蚤有美名。
而晩無令德。
所謂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者也。
葬榮陵。
〈在開城府東南九裡進鳳山下。
〉 獻肅王後金氏。
敬順王之女也。
祔于王廟。
〈按。
後立薨葬。
史闕。
○後以益公樸良柔敏休公崔知夢。
配享。
〉 八月。
赦。
除三年役。
減租稅之半。
○冬十一月。
追謚考妣。
追尊先考旭。
爲戴宗宣慶王。
〈陵曰泰陵。
〉妣柳氏爲宣義太後。
後。
太祖貞德王後柳氏之女。
諱稱外姓。
〈按。
帝王之以旁支入承者。
多追崇其所生。
其說有二。
主宗統者。
尊尊之義也。
主父子者。
親親之仁也。
義之所在。
仁或有不能自伸。
如儀禮爲人後之制。
春秋躋僖公之文。
其理則然。
故朱子曰。
兄弟傳國。
以其甞爲君臣。
便同父子各爲一世。
此禮之正法。
又曰。
光武之事。
立伯升之子。
以奉私廟。
此?得之。
由是言之。
成宗之失。
不待辨而自明矣。
然則爲成宗者。
當奈何。
尊以殊禮。
別立私廟。
使其親屬奉其祀。
可也。
成宗不惟追以王號。
後來又躋祔于太廟。
戴宗未甞居王位。
亦甞臣于惠定光矣。
今與惠定光。
同列一室。
使靈有知。
豈不蹜踖而不安乎。
顯宗亦視此爲法。
贈其父爲安宗。
其失同矣。
而不敢躋祔于廟。
而祭于陵則稍知其非禮矣。
當時諸臣。
不能?其失。
惜哉。
〉 罷燃燈八關會雜技。
以不經且煩擾。
悉罷之。
但於其日。
幸法王寺行香。
還禦毬庭。
受文武朝賀而已。
〈按。
燃燈八關二會。
自新羅以來。
已成經國之典。
太祖訓要。
亦申申言之。
而成宗卽位之初。
斷然革罷。
不以爲疑。
可謂卓越明主。
而當時恨無一箇眞儒。
將順其美。
使異敎滅絶。
而顯宗旋復興行。
因爲後王不易之典。
惜哉。
〉 壬午成宗文懿王〈諱治。
字溫古。
太祖第七子。
戴宗旭之子。
母。
宣義太後柳氏。
〉元年春三月。
改官號。
以內議省。
爲內史門下省。
置內史令門下侍中內史侍郞平章事門下侍郞平章事。
廣評省。
爲禦史都省。
夏六月。
令京官五品以上上封事。
論時政得失。
王承四朝昏亂之餘。
思欲更化。
下制曰。
後德惟臣。
古今所同。
朕新捴萬機。
恐有闕政。
其令京官五品以上。
各上封事。
論時政得失。
上柱國崔承老上書曰。
臣竊見開元臣吳兢。
撰進貞觀政要。
勸玄宗修太宗之政。
蓋以事軆相近。
不出一家而可爲師範也。
臣伏見太祖之創業垂統。
所謂祖有功也。
諸宗之嗣位守成。
所謂宗有德也。
祖旣有國有家。
以啓子孫之福慶。
宗乃或興或廢。
未免一時之過愆。
所以然者。
政有理荒。
事有善惡。
多不愼終如始。
至於危亂也。
臣謹錄五朝政化善惡之迹可戒可鑑者。
條奏以聞。
因極陳太祖創業之規模。
惠定光景守成之得失。
歷擧善惡。
纖悉不遺。
勸王鑑戒。
言甚剴切。
遂條上時務二十八條以進。
其畧曰。
我國家統三以來四十七年。
士卒不得安枕。
糧餉未免糜費者。
以西北鄰於戎狄。
而防戍之所多也。
夫以馬歇灘爲界。
太祖之志也。
鴨江邊石城爲界。
大朝之所定也。
乞將此兩處。
斷於宸衷。
擇要害以定疆埸。
選土人能射禦者。
充其防戍。
又選其中二三偏將。
以統領之。
則京軍免更戍之勞。
芻粟省飛輓之費矣。
竊聞聖上設功德齋。
或親碾茶。
或親磨麥。
臣愚深惜聖軆之勤勞也。
此弊始於光宗崇信讒邪。
多殺無辜。
惑於浮屠報果之說。
欲除罪業。
浚民膏血。
多作佛事。
供僧施丐。
放生禁殺。
禦廚肉膳。
市買以獻。
至令大小臣民。
擔負米糓柴炭。
施與中外道路者。
不可勝記。
然而旣信讒愬。
視人如草莾。
誅殺者堆積如山。
竭百姓膏血。
以供齋設。
佛如有靈。
豈肯應供。
當是時。
背父背主者。
變形爲僧。
及遊行丐乞之徒。
與諸僧相雜赴齋。
有何利益。
願聖上正君王之軆。
不爲無益之事。
我朝侍衛軍卒。
在太祖時。
但充宿衛宮城。
其數不多。
及光宗信讒。
誅責將相。
自生疑惑。
簡選州郡有風彩者入侍。
時議以爲繁而無益。
至景宗朝。
遂稍減削。
其數尙多。
伏望遵太祖之法。
但留驍勇。
餘悉罷遣。
則人無嗟怨。
國有儲積矣。
我太祖情專事大。
然猶數年一遣行李。
修聘禮而已。
今因貿易。
使價煩夥。
恐爲中國所賤。
且往來敗船殞命者多。
請自今因其聘使。
兼行貿易。
其餘非時買賣。
一皆禁斷。
凡佛寶錢糓。
諸寺僧人。
各於州郡。
差人勾當。
逐年長利。
勞擾百姓。
請皆禁之。
王者之理。
民非家至而日見之。
故分遣守令。
往察百姓利害。
我聖祖統合之後。
欲置外郡。
蓋因草刱。
事煩未遑。
今竊見鄕豪。
每假公務。
侵暴百姓。
民不堪命。
請置外官。
以委撫字。
伏見聖上遣使。
迎山僧如哲入內。
臣愚以爲。
哲果能福人者。
其所居水土。
亦是聖上之有。
朝夕飮食。
亦是聖上之賜。
必有圖報之心。
每以祝釐爲事。
何煩迎緻然後敢施福耶。
曩者善會。
?避徭役。
出家居山。
光宗緻敬盡禮。
卒之暴死路傍。
身且取禍。
何暇福人。
請放哲還山。
免緻善會之譏。
新羅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