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記憶 — 痕迹理論的基礎:理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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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機上發出的卡塔聲,或音樂中的一個短音符,都沒有任何持續時間,正如點沒有任何延伸一樣&mdash&mdash當然,這是就現象學角度而言的,而不是就物理學角度而言的。
我們現在必須回到我們第一個例子的另一個成員上來,那就是同質背景上的淺色小方塊。
開始時,我們僅僅根據空間組織觀點對它進行了讨論。
但是,我們現在必須記住,這樣的小方塊也持續地通過時間;因此,它像音調一樣包含同樣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也肯定會找到同樣的解決辦法。
現在,我們必須把我們的痕迹列(fracecolumn)假設用于與小方塊相一緻的空間組織的(形狀的)澱積中去,當然,這也同樣适用于我們行為世界中的一切持久性物體。
我們的理論與斯托特理論的比較 為了了解我們的假設達到了何種成就,讓我們回到我們曾對斯托特提出的批評上來,以便看一看我們自己的理論是如何擺脫這種批評的,這樣做無疑是很策略的。
我們在前面(見邊碼p.433)曾經發現,依據斯托特的理論,&ldquo直接的呈現&rdquo(immdiatepresent)是刺激持續的一種功能。
我們的假設包含了為什麼它肯定是這樣的理由,也即為什麼經驗中的一個時間單位将與一種連續一緻的刺激相對應。
正如目前将看到的那樣,我們的假設認為,它意味着一種與刺激持續和經驗單位持續之間的幾何對應有所不同的功能。
我們反對斯托特的第二個論點是,他的理論缺乏&ldquo直接呈現&rdquo的整合原則。
這種原則已經再次被我們的理論所補充了。
不過,我們究竟如何對待兩個音階的例子呢(其中一個音階從時間上看嵌入另一個音階之中)?我們在批評斯托特的&ldquo直接呈現&rdquo概念時,也就是在批評他對樂曲音調作後效的分析(他還把這種後效稱之為它們的&ldquo意義&rdquo)時提到過它,我們還在批評斯托特未能區分有效的傾向和無效的傾向時(見邊碼p.436)提到過它。
所有這些方面現在都将一并考慮,因為,它們都指向良好連續定律的效應。
首先,人們會問:為什麼在我們的例子中那個長音符聽起來像兩個短音符?為什麼按照我們的理論這種時間體驗的統一性在不顧刺激的一緻性(這種刺激的一緻性應當産生一種同質的從而是一緻的痕迹列)的情況下被中斷呢?答案可在先前的陳述中找到(見邊碼p.M3):如果假設刺激産生興奮,因而它的澱積不受先前發生的刺激的支配,則我們的假設便無法處理這些事實。
因此,正如我們先前強調過的那樣,每一種興奮都必須在痕迹場内被正視,它發生在痕迹場的&ldquo頂端&rdquo。
然而,在我們假設的框架内,這究竟意指什麼呢?我們考慮一種刺激序列,它引起了一個時間單位。
當n次刺激生效時,這一時刻究竟發生了什麼?就在這一時刻之前,存在着一種痕迹列,它由第一個n-l刺激所産生。
這種痕迹列形成了一個一緻的和有組織的場,在這個場裡充滿着力量,這些力量把痕迹列結合起來,使之與其餘痕迹列分開,并決定它自己的清晰度。
現在,我們從空間組織的讨論中得知,形成一個分離單位的力量也會滲透到外部的場裡面去。
假如單位是&ldquo開放的&rdquo或者&ldquo不完整的&rdquo,那麼,與這個欠缺相一緻的場部分将成為特殊力量的所在地,這些力量在引起閉合過程(processesofclosure)方面要比引起任何其他過程更加容易。
當然,這種閉合是由圖形的其餘部分所要求的閉合,一種良好連續的閉合。
在某種意義上說,甚至在閉合不可能發生的地方,一種結構也将影響它的場,從而導緻在它鄰近的地方,尤其在它的末端,某些過程将比其他一些過程更有機會發生。
譬如說,如果呈現圖98a-n的一些點,則增加P;點将比增加。
點更加容易一些。
威特海默(Wertheimer)曾在他的未發表的阈限實驗中表明了這一點。
我們的痕迹列,在序列已經到達它的自然盡頭之前,是這樣一種開放的或不完整的空間組織,因此它将促進這些興奮,也即适當地将它延續下去,并最終導向閉合。
該組織是痕迹列中的澱積,它隻有通過新的澱積才能延續,并使之完整。
因此,刺激産生的興奮将以這種方式由場力來決定,以便産生那種澱積,它使存在的痕迹列得以适當繼續。
換句話說,興奮n将因場力而傾向于産生一種澱積n,它與先前的n-1興奮創造出來的痕迹列相配合。
那麼,n次興奮是否将實際上成為那種興奮,這當然有賴于刺激的性質。
後者是一種組織的外部力量,而場則提供内部力量。
甚至當刺激阻止了&ldquo适當的&rdquo興奮的發生時,場力仍将證明是有效的。
例如,如果刺激是一首曲調的音符,而n次音符是降半音或升半音,那麼它将作為音調以外的東西被聽到;如果它與合适的刺激完全不同,那麼,它将作為&ldquo一種驚奇&rdquo而被聽到。
現在運用我們兩個音階的例子變得簡單了。
長音調将作為兩個短音調被我們聽到,因為對兩個交織在一起的痕迹列來說,每一個都有利于産生一個短音調。
在這個例子中,正如在一切類似的例子中一樣,這些力量,由于遵循良好連續和閉合定律而包圍了場系統,因此要比活躍在分隔部分中的那些力量更加強大,後者是由于過程的同質,并按照等同律而活動。
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的讨論已經證實了斯托特理論的一個方面:在我們的理論中,痕迹和刺激之間也存在着&ldquo協作&rdquo。
但是,與此同時,還有一條原理,它解釋了這種協作的選擇性,在斯托特的理論中則是缺乏的;該原理将很快予以充分讨論。
時間單位的動力特征:興奮的一種新作用 如果時間單位的每一個成員既依靠它自己的刺激,又依靠先前成員産生的場,那麼,我們便可以了解為什麼随着這個序列的深入,單位的方向會越來越得到确定。
随着每個新成員的産生,場的範圍不斷擴大,從而力量也不斷壯大。
場的力量在強度上不斷增加,單位持續時間越長,力量的組合效應也變得越強。
當然,這種效應是有限度的。
正如空間單位有它們的限度一樣(這種限度有賴于特定的條件),時間單位也是如此。
在兩種場内,單位不能被随心所欲地搞大。
不過,這一論點雖與斯托特的理論相一緻,并不意味着我們接受了他關于樂曲的描述,即樂曲是由具有意義的音調組成的。
因為這樣一種描述實際上把一首樂曲的動力特征給剝奪了。
我們現在必須解釋為什麼在我們的音樂例子中(見邊碼p.434),我們聽到了兩個交織的音階。
開頭的四個音符已經建立了一個痕迹場和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既被第六個音符g十分恰當地繼續着,還被第五個音符C升半音繼續着。
當g發音時,它将&ldquo來自&rdquo由頭四個音符确定的方向,從而擴展這個痕迹系統,相對地保持着不受先前C升半音之痕迹的支配。
下一個音符b的情況恰恰相反,它将與該痕迹緊密聯系等等。
人們可能質疑,一個過程怎能通過另一過程的呈現而繼續,也就是說,兩個音階中每一個音階的運動怎能經得住另一個音階的介入音調而存在下去。
這裡,我們又看到了與視覺的類比性,也即與所謂隧道運動(tunnelmotion)的類比性,這種類比并不是十分困難的。
若要證明一個物體穿越一個未被中斷的軌道而運動,這是容易的,盡管軌道的一部分由一個不同的物體充斥着。
運動的物體被看到在障礙物&ldquo後面&rdquo通過,好像它通過一條隧道一樣。
在某種意義上講,這是&ldquo雙重呈現&rdquo(doublerepreseatation)的又一個證例。
痕迹的新作用 我們雖引入了連續過程,但卻留下了解釋痕迹系統的重擔,正如斯托特在論述他的累積傾向時所指出的那樣。
我們已經避開了斯托特的理論可能受到的那種批評,其辦法是把痕迹系統視作組織系統(它們服從于我們在一個完全不同的場内研究過的同樣的組織定律),不僅從痕迹場内推知單位形成,而且還推知時間單位的特定的動力特征。
該理論的主要特征是,它把組織力量歸之于痕迹場。
根據我們的假設,良好的連續并不由于運動本身,而是由于偏愛某些運動而不偏愛另外一些運動的場,也就是說,不僅由于牛頓(Newton)的第一運動定律,而且還由于神經系統中磨擦的極端程度,其中如果沒有力,運動便不可能發生,所有無活力的速度都将被破壞。
關于特殊運動過程的假設對于解釋每一種時間單位并非必要。
我們業已看到,有可能完全通過澱積之間的過程來解釋兩聲輕叩的對子特征(見邊碼p.442)。
對于一個單一的對子來說,假設的運動将是動力的方式,第二個成員以此方式出現,與第一個成員相比或&ldquo上升&rdquo或&ldquo下降&rdquo。
于是,勞恩斯泰因發現有必要區分兩種相繼的比較過程(見邊碼p.149);在一個過程中,兩個澱積之間的純動力關系産生了統一,而在另一個過程中,在該場條件之下發生了一種&ldquo運動&rdquo過程,即第二個成員的&ldquo躍升&rdquo或&ldquo下落&rdquo。
人們很容易看到,這兩種假設如何用于不同的例子。
無論何時,當一個音樂片段由快速的音調序列組成時(這些音調産生一種上升運動、下降運動或起伏運動),統一運動的假設就成為必要的了:沒有一種音調會無限持續,以便靠自身&ldquo成為&rdquo某種東西;它不過是較大運動中的一個階段。
另一方面,當一個音調保持相對來說較長的時間時,譬如說,貝多芬(Beethoven)第五交響曲中的第四個音符,那麼,興奮的假設便不夠了。
确實,這種音調的出現需要這種假設,即從e降半音到c的下降;但是,當c持續時,它保持其位于底部的特征,為了解釋,這就需要澱積一梯度假設(deposit-gradienthypothesis)。
這種純粹的梯度假設将足以解釋被比較的兩個經驗之間具有相對長的時間間隔的相繼比較的例子。
對我們痕迹假設的異議 盡管我們的理論尚未完成,但是,看一看對此可能提出的異議,以測定我們的假設是否有理,這似乎還是可行的。
1.時間的空間化需要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空間第四維度 在大腦裡将時間空間化,是我們假設的特色之一。
然而,這也馬上引發了下列困難:我們的大腦是三維的,我們已經假設過,為了感知三維物體,我們的大腦也會有與之對應的三維過程分布。
那麼,對于時間維度來說,它的位置在哪裡呢?如果任何一種行為物體的時間統一有賴于行為物體的心物過程得以建立的痕迹的空間統一,那麼,又該如何解釋一個點作為一個點被記住,一條線作為一條線被記住,一個面作為一個面被記住,而不是把點記成了線,把線記成了面,把面記成了立體呢?我們又怎麼記住一個立體的持續呢?對此,我們必須争辯說,點的痕迹在空間上是不同的,在我們的行為世界裡,當每個點通過一段可估計的時間而得到持續時,它必定留下痕迹,該痕迹與最短的可能時間裡見到的一條線的痕迹相似,如果線的方向與彼此疊加的痕迹方向對應的話。
與此相似的是,一根直線通過痕迹的積累而變成一個橢圓、一個圓、一個圓柱體,而且,由于我們沒有可供支配的第四維度,我們便無法看到什麼東西将變成立方體,甚至無法看到我們假浚中能夠體驗到的一個三維物體的持續。
盡管這個論點是有力的,但我卻并不認為它對我們的假設是緻命的。
事實上,困難僅僅涉及記憶效應本身,而不涉及知覺的持續。
因為持續地知覺一個點和暫時地知覺一條線在我們的假設中屬于不同的心物事件。
在前者的情形裡,興奮盡管始終發生在痕迹線的頂端,但在每一瞬間都隻是一個點的興奮,而在後者的情形裡,興奮本身便是線性的。
因此,按照我們的假設,在知覺中,我們的兩種情形肯定表現為不同,對于其他例子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
讓我們僅僅補充一點有關立方體的讨論:即便&ldquo時間方向&rdquo(也即痕迹得以累積的方向)必須與立方體的某個方向相一緻,痕迹列仍然無法歪曲對立方體的持續感知,因為興奮本身保持不變。
但是,當我們轉向持續的記憶效應時,更加嚴重的困難随之産生了。
如果對一個點的知覺興奮在持續了一段時間以後停止了,那麼痕迹仍然保留着,而且,正如我們剛才陳述過的那樣,痕迹形成了一條線的圖樣。
與此相似的是,一條短暫展現的線的痕迹也具有一條線的圖樣。
那麼,這兩種痕迹圖樣之間的差異在于何處呢?差異,肯定是存在的,因為我們在記憶中并不混淆注視達15秒鐘的一個點和短暫一瞥的一條線。
這種差異隻能存在于一個地方,即兩種線狀痕迹圖樣的内部組織,也就是說,存在于它們形成單位的方式。
線狀痕迹是由一種空間延伸過程産生的,我們将因此作出這樣的假設,線狀痕迹是空間上一緻的痕迹,一種點與點并不分離的痕迹。
相反,點的痕迹的時間圖樣是由最小空間範圍的興奮産生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點的時間痕迹圖樣通過其整個範圍保持了它的似點特征(puncti-formcharacter)。
而線的痕迹則是這樣一種痕迹,即在時間上延伸的點的痕迹可被視作是大量個别點的痕迹,在它們的圖形中并不失去點的特征。
我們從後面即将進行讨論的勞恩斯泰因和馮·雷斯托夫(VonRestorff)的調查中了解到,相等的或相似的痕迹如果緊緊挨在一起便将彼此影響,該影響以同化(as-similation)形式進行。
當痕迹持續時,我們必須期望一種更強的效應,但是,我們不能期盼這些痕迹的相互作用(盡管毫無疑問它們會發生)會通過把它們整合成具有更高維度的新痕迹來改變它們的空間方面或圖形方面。
時間痕迹圖樣内的相互作用是解釋時間統一的一種必要假設;它已經為不同方式的實驗所證明。
但是,這種相互作用不可能從根本上破壞整個圖樣内每個部分痕迹的空間界線。
時間痕迹圖樣發生的變化朝着最小種類的單一性運動;當痕迹系統不被理會時,它在許多情形裡無法接近外部能量。
另一方面,從較少的痕迹系統中建立起更多的維度結構将是朝着最大種類單一性的一種變化。
勞恩斯泰因和馮·雷斯托夫實際上觀察到的一些變化是符合這種結論的。
複合的痕迹系統不是由相等的成分組成,而是由相似的成分組成,這些相似成分傾向于失去它們的同一性,融合成統一的系統。
此外(同樣變化的另一方面),我們經驗的時間方面有許多已在記憶中喪失,這是我們曾經提到過的(見邊碼p.446)。
譬如說,我們記得,前不久我們在這裡見到過一個點,在那裡見到過一條線,在風景畫中見到過一幢房子,等等,但是,通常說來,我們并不記得我們見到的點、線和房子有多長時間。
我們的第一個異議就說這麼多。
2.拉什利的研究與痕迹理論的關系 現在,我們轉向另一個異議,它是在反對以拉什利(Lashley)的著名研究為基礎的痕迹假設時提出的(1929年,pp.100,107,109)。
拉什利發現,正常老鼠獲得的迷津習慣随着皮質損傷而以這樣一種方式受到幹擾,即迷津習慣的惡化程度是大腦組織受到破壞的直接結果,但卻完全不受這種破壞的地點的支配。
對于這一事實,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也即上述這種習慣&ldquo似乎是沒有定位的&rdquo(拉什利,p.87)。
再者,用惠勒(Wheeler)和帕金斯(Perkins)(p.387)的話說:&ldquo大腦并非一團結構,每一部分均有其自身的獨特的和獨立的功能。
鑒于這些事實,痕迹理論是不可思議的。
&rdquo上述這段話的第一部分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如果人們強調它的結論性從句的話:凡痕迹均不具有獨立的功能,甚至不是一種獨立的存在。
但是,上述話語的最後一句并不意味着可由拉什利的結果來證明,拉什利本人也不相信這一點。
這是因為,拉什利發現,他在迷津習慣方面解釋得通的東西,在其他三種習慣方面卻解釋不通,這三種習慣是:明度分辨,斜面箱,以及雙重平台箱。
在談論後者時,拉什利說道:&ldquo該習慣在具有明确的記憶痕迹定位方面與明度分辨的習慣相似&hellip&hellip&rdquo(p.87)。
随着這三種習慣的獲得,當皮質的某些部分受到破壞時(枕葉部分與第一種習慣相對應,額葉部分與其他兩種習慣相對應),這三種習慣都會喪失,而在任何其他區域受到損傷時,則對這三種習慣不産生影響(p.121)。
這些成就一旦習得以後,便會使大腦的某些特定部位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些成就留下了一些痕迹,它們說明了這些習慣的保持,而且,正如拉什利指出的那樣(pp.133),這些習慣在性質上要比迷津習慣更為簡單。
當拉什利說迷津習慣沒有定位時,他并不意指學習不留下後效,也就是說,不留下痕迹。
對迷津習慣來說,這些痕迹是分布在整個皮質區域的,該說法與拉什利的結果完全一緻。
在與我們問題有關的特定實驗中,将老鼠置于迷津中進行訓練,直到10次連續無誤的嘗試都達到為止。
十天後對它們重新進行訓練,接着立即給它們施以手術,切除不同數量的皮質(使皮質下區域造成損傷)。
十天後再對這些老鼠進行訓練。
得到的平均學習時間是以秒來計算的,皮質的平均破壞率為17.7%。
原始訓練時間手術前重新訓練時間手術後重新訓練時間 191164.82221 根據上述這些數字,我們可以争辯說,這些實驗結果無論如何不能證明手術通過痕迹的破壞而導緻了習慣的退化。
拉什利也發現,這一事實表明,大腦損傷的動物比正常的動物學得更慢,它們的遲鈍是損傷程度的直接結果,并且認為單憑這一事實便可以說明該結果的原因。
上述表中第三個平均值比第一個平均值更高,正是這一事實似乎支持了該論點,它聲稱,這些平均值并不測量一種學習成就和一種再學習成就,而是測量在不同的神經條件下實施的兩種學習活動。
但是,隻要該平均值與經過同樣平均程度的手術後而獲得習慣的動物的平均值相一緻,并且隻要不發生這種情況,即第三個平均值比第一個低,盡管仍有意義地高于第二個平均值,那麼上述論點便将是結論性的了。
實際上,後面一種情況在拉什利的圖表中将可找到9個例子,他的圖表的三個平均值是:3386、94和1115。
這裡,動物在手術後比它們在第一次接受訓練時學習得更好,而比它們第一次手術前的再訓練成績差得多。
這兩個事實隻有用下列假設才能得到解釋,即有些效果或痕迹已從先前的活動中繼續下去,但是卻有大量的效果或痕迹已被手術所破壞。
我還求出了編号為88-114的動物在手術後重新訓練的時間平均值,其皮質破壞的平均百分率為22.6%,幅度在15.8%-31.1%之間,同時還從拉什利的表1中(即動物編号為10-25)求出控制組的皮質破壞平均值為24.5%,幅度在16.1%-32.0%之間。
這些動物手術後學習同樣的迷津,其他動物則進行再學習。
得到的數字如下:手術後再學習時間為3630秒,手術後學習時間為4521秒。
也許例子的數量還不夠,難以得出制約性的結論,但是,它們為拒斥痕迹論點提供了充分證據;因為上述數字表明,在手術前學習過迷津的動物比起手術前未學習過迷津的動物,前者在手術後進行再學習時速度更快。
這說明原來的學習一定留下了能夠用來解釋這種差異的效應,即便再學習時花費的時間要比整組的平均訓練時間長一些。
由此可見,拉什利的實驗與痕迹假設并不相符,它需要這樣一種假設。
&ldquo定位的&rdquo痕迹與實際上遍布于整
我們現在必須回到我們第一個例子的另一個成員上來,那就是同質背景上的淺色小方塊。
開始時,我們僅僅根據空間組織觀點對它進行了讨論。
但是,我們現在必須記住,這樣的小方塊也持續地通過時間;因此,它像音調一樣包含同樣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也肯定會找到同樣的解決辦法。
現在,我們必須把我們的痕迹列(fracecolumn)假設用于與小方塊相一緻的空間組織的(形狀的)澱積中去,當然,這也同樣适用于我們行為世界中的一切持久性物體。
我們的理論與斯托特理論的比較 為了了解我們的假設達到了何種成就,讓我們回到我們曾對斯托特提出的批評上來,以便看一看我們自己的理論是如何擺脫這種批評的,這樣做無疑是很策略的。
我們在前面(見邊碼p.433)曾經發現,依據斯托特的理論,&ldquo直接的呈現&rdquo(immdiatepresent)是刺激持續的一種功能。
我們的假設包含了為什麼它肯定是這樣的理由,也即為什麼經驗中的一個時間單位将與一種連續一緻的刺激相對應。
正如目前将看到的那樣,我們的假設認為,它意味着一種與刺激持續和經驗單位持續之間的幾何對應有所不同的功能。
我們反對斯托特的第二個論點是,他的理論缺乏&ldquo直接呈現&rdquo的整合原則。
這種原則已經再次被我們的理論所補充了。
不過,我們究竟如何對待兩個音階的例子呢(其中一個音階從時間上看嵌入另一個音階之中)?我們在批評斯托特的&ldquo直接呈現&rdquo概念時,也就是在批評他對樂曲音調作後效的分析(他還把這種後效稱之為它們的&ldquo意義&rdquo)時提到過它,我們還在批評斯托特未能區分有效的傾向和無效的傾向時(見邊碼p.436)提到過它。
所有這些方面現在都将一并考慮,因為,它們都指向良好連續定律的效應。
首先,人們會問:為什麼在我們的例子中那個長音符聽起來像兩個短音符?為什麼按照我們的理論這種時間體驗的統一性在不顧刺激的一緻性(這種刺激的一緻性應當産生一種同質的從而是一緻的痕迹列)的情況下被中斷呢?答案可在先前的陳述中找到(見邊碼p.M3):如果假設刺激産生興奮,因而它的澱積不受先前發生的刺激的支配,則我們的假設便無法處理這些事實。
因此,正如我們先前強調過的那樣,每一種興奮都必須在痕迹場内被正視,它發生在痕迹場的&ldquo頂端&rdquo。
然而,在我們假設的框架内,這究竟意指什麼呢?我們考慮一種刺激序列,它引起了一個時間單位。
當n次刺激生效時,這一時刻究竟發生了什麼?就在這一時刻之前,存在着一種痕迹列,它由第一個n-l刺激所産生。
這種痕迹列形成了一個一緻的和有組織的場,在這個場裡充滿着力量,這些力量把痕迹列結合起來,使之與其餘痕迹列分開,并決定它自己的清晰度。
現在,我們從空間組織的讨論中得知,形成一個分離單位的力量也會滲透到外部的場裡面去。
假如單位是&ldquo開放的&rdquo或者&ldquo不完整的&rdquo,那麼,與這個欠缺相一緻的場部分将成為特殊力量的所在地,這些力量在引起閉合過程(processesofclosure)方面要比引起任何其他過程更加容易。
當然,這種閉合是由圖形的其餘部分所要求的閉合,一種良好連續的閉合。
在某種意義上說,甚至在閉合不可能發生的地方,一種結構也将影響它的場,從而導緻在它鄰近的地方,尤其在它的末端,某些過程将比其他一些過程更有機會發生。
譬如說,如果呈現圖98a-n的一些點,則增加P;點将比增加。
點更加容易一些。
威特海默(Wertheimer)曾在他的未發表的阈限實驗中表明了這一點。
我們的痕迹列,在序列已經到達它的自然盡頭之前,是這樣一種開放的或不完整的空間組織,因此它将促進這些興奮,也即适當地将它延續下去,并最終導向閉合。
該組織是痕迹列中的澱積,它隻有通過新的澱積才能延續,并使之完整。
因此,刺激産生的興奮将以這種方式由場力來決定,以便産生那種澱積,它使存在的痕迹列得以适當繼續。
換句話說,興奮n将因場力而傾向于産生一種澱積n,它與先前的n-1興奮創造出來的痕迹列相配合。
那麼,n次興奮是否将實際上成為那種興奮,這當然有賴于刺激的性質。
後者是一種組織的外部力量,而場則提供内部力量。
甚至當刺激阻止了&ldquo适當的&rdquo興奮的發生時,場力仍将證明是有效的。
例如,如果刺激是一首曲調的音符,而n次音符是降半音或升半音,那麼它将作為音調以外的東西被聽到;如果它與合适的刺激完全不同,那麼,它将作為&ldquo一種驚奇&rdquo而被聽到。
現在運用我們兩個音階的例子變得簡單了。
長音調将作為兩個短音調被我們聽到,因為對兩個交織在一起的痕迹列來說,每一個都有利于産生一個短音調。
在這個例子中,正如在一切類似的例子中一樣,這些力量,由于遵循良好連續和閉合定律而包圍了場系統,因此要比活躍在分隔部分中的那些力量更加強大,後者是由于過程的同質,并按照等同律而活動。
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的讨論已經證實了斯托特理論的一個方面:在我們的理論中,痕迹和刺激之間也存在着&ldquo協作&rdquo。
但是,與此同時,還有一條原理,它解釋了這種協作的選擇性,在斯托特的理論中則是缺乏的;該原理将很快予以充分讨論。
時間單位的動力特征:興奮的一種新作用 如果時間單位的每一個成員既依靠它自己的刺激,又依靠先前成員産生的場,那麼,我們便可以了解為什麼随着這個序列的深入,單位的方向會越來越得到确定。
随着每個新成員的産生,場的範圍不斷擴大,從而力量也不斷壯大。
場的力量在強度上不斷增加,單位持續時間越長,力量的組合效應也變得越強。
當然,這種效應是有限度的。
正如空間單位有它們的限度一樣(這種限度有賴于特定的條件),時間單位也是如此。
在兩種場内,單位不能被随心所欲地搞大。
不過,這一論點雖與斯托特的理論相一緻,并不意味着我們接受了他關于樂曲的描述,即樂曲是由具有意義的音調組成的。
因為這樣一種描述實際上把一首樂曲的動力特征給剝奪了。
我們現在必須解釋為什麼在我們的音樂例子中(見邊碼p.434),我們聽到了兩個交織的音階。
開頭的四個音符已經建立了一個痕迹場和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既被第六個音符g十分恰當地繼續着,還被第五個音符C升半音繼續着。
當g發音時,它将&ldquo來自&rdquo由頭四個音符确定的方向,從而擴展這個痕迹系統,相對地保持着不受先前C升半音之痕迹的支配。
下一個音符b的情況恰恰相反,它将與該痕迹緊密聯系等等。
人們可能質疑,一個過程怎能通過另一過程的呈現而繼續,也就是說,兩個音階中每一個音階的運動怎能經得住另一個音階的介入音調而存在下去。
這裡,我們又看到了與視覺的類比性,也即與所謂隧道運動(tunnelmotion)的類比性,這種類比并不是十分困難的。
若要證明一個物體穿越一個未被中斷的軌道而運動,這是容易的,盡管軌道的一部分由一個不同的物體充斥着。
運動的物體被看到在障礙物&ldquo後面&rdquo通過,好像它通過一條隧道一樣。
在某種意義上講,這是&ldquo雙重呈現&rdquo(doublerepreseatation)的又一個證例。
痕迹的新作用 我們雖引入了連續過程,但卻留下了解釋痕迹系統的重擔,正如斯托特在論述他的累積傾向時所指出的那樣。
我們已經避開了斯托特的理論可能受到的那種批評,其辦法是把痕迹系統視作組織系統(它們服從于我們在一個完全不同的場内研究過的同樣的組織定律),不僅從痕迹場内推知單位形成,而且還推知時間單位的特定的動力特征。
該理論的主要特征是,它把組織力量歸之于痕迹場。
根據我們的假設,良好的連續并不由于運動本身,而是由于偏愛某些運動而不偏愛另外一些運動的場,也就是說,不僅由于牛頓(Newton)的第一運動定律,而且還由于神經系統中磨擦的極端程度,其中如果沒有力,運動便不可能發生,所有無活力的速度都将被破壞。
關于特殊運動過程的假設對于解釋每一種時間單位并非必要。
我們業已看到,有可能完全通過澱積之間的過程來解釋兩聲輕叩的對子特征(見邊碼p.442)。
對于一個單一的對子來說,假設的運動将是動力的方式,第二個成員以此方式出現,與第一個成員相比或&ldquo上升&rdquo或&ldquo下降&rdquo。
于是,勞恩斯泰因發現有必要區分兩種相繼的比較過程(見邊碼p.149);在一個過程中,兩個澱積之間的純動力關系産生了統一,而在另一個過程中,在該場條件之下發生了一種&ldquo運動&rdquo過程,即第二個成員的&ldquo躍升&rdquo或&ldquo下落&rdquo。
人們很容易看到,這兩種假設如何用于不同的例子。
無論何時,當一個音樂片段由快速的音調序列組成時(這些音調産生一種上升運動、下降運動或起伏運動),統一運動的假設就成為必要的了:沒有一種音調會無限持續,以便靠自身&ldquo成為&rdquo某種東西;它不過是較大運動中的一個階段。
另一方面,當一個音調保持相對來說較長的時間時,譬如說,貝多芬(Beethoven)第五交響曲中的第四個音符,那麼,興奮的假設便不夠了。
确實,這種音調的出現需要這種假設,即從e降半音到c的下降;但是,當c持續時,它保持其位于底部的特征,為了解釋,這就需要澱積一梯度假設(deposit-gradienthypothesis)。
這種純粹的梯度假設将足以解釋被比較的兩個經驗之間具有相對長的時間間隔的相繼比較的例子。
對我們痕迹假設的異議 盡管我們的理論尚未完成,但是,看一看對此可能提出的異議,以測定我們的假設是否有理,這似乎還是可行的。
1.時間的空間化需要一個實際上不存在的空間第四維度 在大腦裡将時間空間化,是我們假設的特色之一。
然而,這也馬上引發了下列困難:我們的大腦是三維的,我們已經假設過,為了感知三維物體,我們的大腦也會有與之對應的三維過程分布。
那麼,對于時間維度來說,它的位置在哪裡呢?如果任何一種行為物體的時間統一有賴于行為物體的心物過程得以建立的痕迹的空間統一,那麼,又該如何解釋一個點作為一個點被記住,一條線作為一條線被記住,一個面作為一個面被記住,而不是把點記成了線,把線記成了面,把面記成了立體呢?我們又怎麼記住一個立體的持續呢?對此,我們必須争辯說,點的痕迹在空間上是不同的,在我們的行為世界裡,當每個點通過一段可估計的時間而得到持續時,它必定留下痕迹,該痕迹與最短的可能時間裡見到的一條線的痕迹相似,如果線的方向與彼此疊加的痕迹方向對應的話。
與此相似的是,一根直線通過痕迹的積累而變成一個橢圓、一個圓、一個圓柱體,而且,由于我們沒有可供支配的第四維度,我們便無法看到什麼東西将變成立方體,甚至無法看到我們假浚中能夠體驗到的一個三維物體的持續。
盡管這個論點是有力的,但我卻并不認為它對我們的假設是緻命的。
事實上,困難僅僅涉及記憶效應本身,而不涉及知覺的持續。
因為持續地知覺一個點和暫時地知覺一條線在我們的假設中屬于不同的心物事件。
在前者的情形裡,興奮盡管始終發生在痕迹線的頂端,但在每一瞬間都隻是一個點的興奮,而在後者的情形裡,興奮本身便是線性的。
因此,按照我們的假設,在知覺中,我們的兩種情形肯定表現為不同,對于其他例子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
讓我們僅僅補充一點有關立方體的讨論:即便&ldquo時間方向&rdquo(也即痕迹得以累積的方向)必須與立方體的某個方向相一緻,痕迹列仍然無法歪曲對立方體的持續感知,因為興奮本身保持不變。
但是,當我們轉向持續的記憶效應時,更加嚴重的困難随之産生了。
如果對一個點的知覺興奮在持續了一段時間以後停止了,那麼痕迹仍然保留着,而且,正如我們剛才陳述過的那樣,痕迹形成了一條線的圖樣。
與此相似的是,一條短暫展現的線的痕迹也具有一條線的圖樣。
那麼,這兩種痕迹圖樣之間的差異在于何處呢?差異,肯定是存在的,因為我們在記憶中并不混淆注視達15秒鐘的一個點和短暫一瞥的一條線。
這種差異隻能存在于一個地方,即兩種線狀痕迹圖樣的内部組織,也就是說,存在于它們形成單位的方式。
線狀痕迹是由一種空間延伸過程産生的,我們将因此作出這樣的假設,線狀痕迹是空間上一緻的痕迹,一種點與點并不分離的痕迹。
相反,點的痕迹的時間圖樣是由最小空間範圍的興奮産生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點的時間痕迹圖樣通過其整個範圍保持了它的似點特征(puncti-formcharacter)。
而線的痕迹則是這樣一種痕迹,即在時間上延伸的點的痕迹可被視作是大量個别點的痕迹,在它們的圖形中并不失去點的特征。
我們從後面即将進行讨論的勞恩斯泰因和馮·雷斯托夫(VonRestorff)的調查中了解到,相等的或相似的痕迹如果緊緊挨在一起便将彼此影響,該影響以同化(as-similation)形式進行。
當痕迹持續時,我們必須期望一種更強的效應,但是,我們不能期盼這些痕迹的相互作用(盡管毫無疑問它們會發生)會通過把它們整合成具有更高維度的新痕迹來改變它們的空間方面或圖形方面。
時間痕迹圖樣内的相互作用是解釋時間統一的一種必要假設;它已經為不同方式的實驗所證明。
但是,這種相互作用不可能從根本上破壞整個圖樣内每個部分痕迹的空間界線。
時間痕迹圖樣發生的變化朝着最小種類的單一性運動;當痕迹系統不被理會時,它在許多情形裡無法接近外部能量。
另一方面,從較少的痕迹系統中建立起更多的維度結構将是朝着最大種類單一性的一種變化。
勞恩斯泰因和馮·雷斯托夫實際上觀察到的一些變化是符合這種結論的。
複合的痕迹系統不是由相等的成分組成,而是由相似的成分組成,這些相似成分傾向于失去它們的同一性,融合成統一的系統。
此外(同樣變化的另一方面),我們經驗的時間方面有許多已在記憶中喪失,這是我們曾經提到過的(見邊碼p.446)。
譬如說,我們記得,前不久我們在這裡見到過一個點,在那裡見到過一條線,在風景畫中見到過一幢房子,等等,但是,通常說來,我們并不記得我們見到的點、線和房子有多長時間。
我們的第一個異議就說這麼多。
2.拉什利的研究與痕迹理論的關系 現在,我們轉向另一個異議,它是在反對以拉什利(Lashley)的著名研究為基礎的痕迹假設時提出的(1929年,pp.100,107,109)。
拉什利發現,正常老鼠獲得的迷津習慣随着皮質損傷而以這樣一種方式受到幹擾,即迷津習慣的惡化程度是大腦組織受到破壞的直接結果,但卻完全不受這種破壞的地點的支配。
對于這一事實,我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也即上述這種習慣&ldquo似乎是沒有定位的&rdquo(拉什利,p.87)。
再者,用惠勒(Wheeler)和帕金斯(Perkins)(p.387)的話說:&ldquo大腦并非一團結構,每一部分均有其自身的獨特的和獨立的功能。
鑒于這些事實,痕迹理論是不可思議的。
&rdquo上述這段話的第一部分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如果人們強調它的結論性從句的話:凡痕迹均不具有獨立的功能,甚至不是一種獨立的存在。
但是,上述話語的最後一句并不意味着可由拉什利的結果來證明,拉什利本人也不相信這一點。
這是因為,拉什利發現,他在迷津習慣方面解釋得通的東西,在其他三種習慣方面卻解釋不通,這三種習慣是:明度分辨,斜面箱,以及雙重平台箱。
在談論後者時,拉什利說道:&ldquo該習慣在具有明确的記憶痕迹定位方面與明度分辨的習慣相似&hellip&hellip&rdquo(p.87)。
随着這三種習慣的獲得,當皮質的某些部分受到破壞時(枕葉部分與第一種習慣相對應,額葉部分與其他兩種習慣相對應),這三種習慣都會喪失,而在任何其他區域受到損傷時,則對這三種習慣不産生影響(p.121)。
這些成就一旦習得以後,便會使大腦的某些特定部位發生變化,也就是說,這些成就留下了一些痕迹,它們說明了這些習慣的保持,而且,正如拉什利指出的那樣(pp.133),這些習慣在性質上要比迷津習慣更為簡單。
當拉什利說迷津習慣沒有定位時,他并不意指學習不留下後效,也就是說,不留下痕迹。
對迷津習慣來說,這些痕迹是分布在整個皮質區域的,該說法與拉什利的結果完全一緻。
在與我們問題有關的特定實驗中,将老鼠置于迷津中進行訓練,直到10次連續無誤的嘗試都達到為止。
十天後對它們重新進行訓練,接着立即給它們施以手術,切除不同數量的皮質(使皮質下區域造成損傷)。
十天後再對這些老鼠進行訓練。
得到的平均學習時間是以秒來計算的,皮質的平均破壞率為17.7%。
原始訓練時間手術前重新訓練時間手術後重新訓練時間 191164.82221 根據上述這些數字,我們可以争辯說,這些實驗結果無論如何不能證明手術通過痕迹的破壞而導緻了習慣的退化。
拉什利也發現,這一事實表明,大腦損傷的動物比正常的動物學得更慢,它們的遲鈍是損傷程度的直接結果,并且認為單憑這一事實便可以說明該結果的原因。
上述表中第三個平均值比第一個平均值更高,正是這一事實似乎支持了該論點,它聲稱,這些平均值并不測量一種學習成就和一種再學習成就,而是測量在不同的神經條件下實施的兩種學習活動。
但是,隻要該平均值與經過同樣平均程度的手術後而獲得習慣的動物的平均值相一緻,并且隻要不發生這種情況,即第三個平均值比第一個低,盡管仍有意義地高于第二個平均值,那麼上述論點便将是結論性的了。
實際上,後面一種情況在拉什利的圖表中将可找到9個例子,他的圖表的三個平均值是:3386、94和1115。
這裡,動物在手術後比它們在第一次接受訓練時學習得更好,而比它們第一次手術前的再訓練成績差得多。
這兩個事實隻有用下列假設才能得到解釋,即有些效果或痕迹已從先前的活動中繼續下去,但是卻有大量的效果或痕迹已被手術所破壞。
我還求出了編号為88-114的動物在手術後重新訓練的時間平均值,其皮質破壞的平均百分率為22.6%,幅度在15.8%-31.1%之間,同時還從拉什利的表1中(即動物編号為10-25)求出控制組的皮質破壞平均值為24.5%,幅度在16.1%-32.0%之間。
這些動物手術後學習同樣的迷津,其他動物則進行再學習。
得到的數字如下:手術後再學習時間為3630秒,手術後學習時間為4521秒。
也許例子的數量還不夠,難以得出制約性的結論,但是,它們為拒斥痕迹論點提供了充分證據;因為上述數字表明,在手術前學習過迷津的動物比起手術前未學習過迷津的動物,前者在手術後進行再學習時速度更快。
這說明原來的學習一定留下了能夠用來解釋這種差異的效應,即便再學習時花費的時間要比整組的平均訓練時間長一些。
由此可見,拉什利的實驗與痕迹假設并不相符,它需要這樣一種假設。
&ldquo定位的&rdquo痕迹與實際上遍布于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