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社會和人格

關燈
急促。

    語言未能公正對待這些模式,這些模式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不同的。

    作為不同的模式,它們将把它們的起源歸之于不同的MA,從而也歸之于不同的EA,反之,它們會産生不同的AB。

    而且,這個AB不僅依賴RB,而且依賴B的神經系統的結構。

    因此,對某個人來說可能視作不禮貌的行為,而對另一個人來說似乎隻是羞澀和謙遜的笨拙表示而已。

    同一個R(或者十分相似的R)在一個觀察者(K)眼裡要比在另一個觀察者(L)眼裡産生更加原始的A的組織,正像在一次音樂會上,一個有音樂素養的聽衆要比另一個音樂素養較差的人獲得更高的組織一樣(也就是AK&neAL)。

     表達出來的情緒越是一般,個體間的表述便越是彼此相似,這些表述也就越廣泛地為人們所理解。

    卡茨概述了他在鳥類有聲表達方面所作的研究,他說,鳥類種系之間的差别越大,這些有聲表達就越是難以理解,不過有些聲音,例如表示恐懼的聲音,似乎在各個種群之間都是相似的,而且容易為它們所理解。

    某些紅嘴鷗的警戒叫聲甚至能被哺乳動物所聽懂,因為後者和這些鳥生活在同一地區。

     我們不要忘記,每種行為都發生在一個場内,因此,AB還要依賴它得以發生的那個場。

    這個場當然是B的場,而且意味着,B對A的理解還要依賴B看到A正在活動的那個場。

    當B注意到他開始并沒有注意到的另外一個人在場時,A的行為可能完全改變它對B的方向,因為A的行為現在看來處于與這另外一個人的動力關系之中。

    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因為行為是指向一個物體的,不論這個物體是死的還是活的,如果這個物體未能包括在觀察者的行為場内,那麼,他将對他遇到的活動和姿勢獲得一種錯誤的印象。

    一種特别有意義的情況是,一個人的活動指向觀察者本人。

     在我們對本次讨論下結論之前,我們必須回顧這樣一個事實,即在我們列舉過的三個例子中我們忽略了第三個例子,就是那種吝啬的表情。

    我不準備深入探究這個例子的理論,我将僅僅提一下,這張股在任何時刻都可能是一個運動截面,一個取自電影系列的格子,并帶有該電影的一個部分和結果的标記。

    這個事實已經在&ldquo多利安·格雷畫像&rdquo(ThePictureofDorianGray)中被象征地表示了。

     除相似性以外由其他因素産生的團體形成 我們現在可以回到行為的團體形成的問題上來了。

    相似性因素很好地介紹了一般原理,證明了将自我推向其他人類的場内力量。

    即使每個個體本身是&ldquo完整的&rdquo,這個因素也會起作用;換言之,即使在自我的場内,由于沒有相似的東西存在,緻使自我擺脫了應力,相似性仍将導緻團體的形成;應力朝向産生自相似性的團體形成,如果我們運用舊的術語來表述的話,這種應力便是純粹的環境-自我應力,它具有這樣的特點,即介于應力之間的特定物體是自我和他的夥伴。

     自我的不完整性 一切團體中最自然的團體&mdash&mdash家庭,卻不是以這種方式産生的。

    失助的嬰孩是不&ldquo完整的&rdquo,他的需要的滿足有賴于他人的活動,而在一個人一生的關系中首次最親密的關系是與滿足他的需要的那個人的關系。

    相反,必須施舍,必須幫助失助者,則是另一種産生團體聯結的強大力量,對于這種團體聯結,還須加上雙親的關系:我的肉體的肉體。

    如果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再是&ldquo完整的&rdquo了。

     但是,處在隔離狀态中的人是否可以稱得上&ldquo完整&rdquo呢?或者,如果他在與他的同伴毫無接觸的情況下達到了成年,這樣他是否&ldquo完整&rdquo?我們深信,在這樣的情況下他不會完整。

    一方面,他需要一個夥伴,另一方面,其他夥伴也需要他。

     麥獨孤的理論 調查表明,自我本身必定包含應力,這些應力隻有通過把自我包含在各種(行為)團體中才能得以解除。

    這樣一來,我們似乎把團體形成的原因還原為一種本能的理論了。

    确實,當我們創覽麥獨孤(McDougall)最近發表的本能理論,或者,像他現在稱呼的那樣,把本能叫做&ldquo傾向&rdquo(propensities)時,我們便可發現我們剛剛列舉的一切需要就是這些東西。

    使嬰兒依附于父母或保姆的需要正好符合麥獨孤的第九種和第十一種傾向,也就是屈從的和求助的傾向(submissiveandappealpropensities),使父母與他們的孩子連接在一起的需要符合麥獨孤的第六種傾向,即保護的或父母的傾向(protectiveorparentalpropensity);當然,他也列舉了性傾向(&ldquo求愛和交配&rdquo&mdash&mdash第九種傾向),以及群居傾向(第七種)等等(1933年,pp.97f.)。

     這種心身平行論(parallelism)反映了采納本能理論的基本原因。

    如果不作這樣的假設,即自我是需要特定種類予以解除的應力的所在地,那麼,不論是人類的行為還是動物的行為都無法進行描述或解釋。

    而且,不論人們是使用&ldquo自我-應力&rdquo(Ego-strees)這個更為一般的和中性的術語,還是使用&ldquo本能&rdquo(in-stinct)這個更為特殊的和引起争議的術語,那都是沒有什麼關系的。

    實際問題是,這兩個術語中的任何一個術語究竟意指什麼,它們在該理論體系中起什麼作用。

    我們在前面已經批判了麥獨孤的概念(第九章,見邊碼p.403),本章中提出的批判也同樣适用于他在我們目前的問題上所使用的術語。

    麥獨孤還在他的新近出版的書中把本能或傾向視作一種永久的先天傾向,這種永久的先天傾向可以被&ldquo激發起來&rdquo,然後&ldquo産生一種積極的傾向,一種奮鬥,一種沖動或内驅力,它們都朝向某個目标(p.118)。

    正是在這一點上,我觀察事實的方式與麥獨孤觀察事實的方式有所不同,這是我和他都承認的。

    我在這裡提供另外一段引文。

    他談到一個男孩,他有兩種能力,但從未被使用過。

    &ldquo于是,有一天,他處在一群男孩中間,這些男孩在公正的觀衆的刺激之下正打算&lsquo露一手’他那超過别人、與衆不同的&hellip&hellip潛在傾向通過他對情境的知覺而被激發起來&rdquo(p.68)。

    上述引文在我看來似乎表明,一切傾向都是永久的存在,它們可以通過激勵從潛伏階段過渡到有效階段,由于一些傾向在特征上顯然是社會性的,因此,社會行為便被還原為個體能力了。

    現在,我們看到,團體成員的個體特征是團體的決定因素,但是,麥獨孤的理論卻遠遠超出了這種陳述。

    隻要我們讨論心理團體,我們就必須留在個體的領域之内。

    麥獨孤用意向(disposition)來解釋心理團體的行為,這些意向根據它們自身的性質而産生一些過程;(行為的)環境除了&ldquo激起&rdquo這些意向以外,沒有任何其他的功能。

    對此,我們持相反的觀點:整個場,特别是它的有關部分,在根據整個場的特性來決定行為的自我中建立起應力。

    如果我們聲稱,自我由于缺乏社會關系而&ldquo不完整&rdquo,那麼我們的意思是說,既然自我本身是一種組織的産物,則這種自我便是一種不完整的組織,一種處于應力之下的結構,除非整個場滿足某些條件,也即包含具有明确動力特征的物體。

    因此,麥獨孤的傾向對我們來說不是最終解釋的概念,而是對社會心理學需要解釋的某些主要行為類型的總的描述。

    傾向是系統闡述的問題,而不是對問題的解答。

     我們的理論和麥獨孤的理論之間的差别不僅僅表現在術語方面,盡管這些術語都導源于這樣的方式,即兩種理論中的任何一種都探讨了行為及其基本原因之間的關系。

    但是,指出兩者的差異是如此重要,以至于需要進一步詳盡闡述。

    鑒于某種誇張,有必要使理論的區分盡可能鮮明,人們可能說:對麥獨孤而言,具有傾向的自我和激起這些傾向的環境都是獨立的實體(entities);在我們的理論中,它們一起發展,并且通過場組織的過程密切地相互作用。

    正如行為環境有賴于它周圍的自我那樣,自我也有賴于它的環境。

    在這種相互依存的關系中,行為環境的某些部分,也即我們的夥伴們,都起着獨特的作用,那是因為在它們和自我之間可以産生能把自我完全組織起來的某些力量。

    因此,社會行為不是自我内的&ldquo社會傾向&rdquo的結果,而是特殊種類的場組織的結果。

     在我們的理論中,正是由于社會行為導源于組織,因此,它對那種很少關注基本因素的理論的進展更有效果。

    這些基本因素充其量是根據虛假例子來分析的,而不是根據實際的團體行為來分析的,正是這些實際的團體行為表明了場組織在起作用。

    我們每個人都因為純粹的&ldquo社會原因&rdquo而成為許多團體的成員,這與群居的本能或傾向完全不同。

    我們遷移到一個新的市鎮,不論在社會方面還是在心理方面都成為該市鎮社會生活的一部分。

    那麼,在這種環境裡,我們的行為社會場會發生什麼情況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轉向我們問題中的第二個主要問題&mdash&mdash心理團體的性質。

    在我們離開第一個論題之前,我們再提出一個結論。

    如果行為自我在隔離狀态中是不完整的,那麼,實際的或地理的有機體作為一個個體也是不完整的。

    這是因為,在行為環境中,夥伴的出現是地理環境中人際關系存在的前提。

    正如我們前面看到的那樣,在行為社會場内,交流是通過一個社會場來中介的。

    不論從心理學上還是從生物學上講,隔離的個體不可能是自然界的一個完整部分。

     心理團體的性質 如果我們現在轉向第二個問題,我們便将完全擺脫迄今為止所觀察的心理團體的制約。

    我們在讨論中将把我們自己并不屬于的那些團體的特性也包括進去。

    這樣做是合理的,因為我們已經建立了一個原則,即社會團體的特性是以心理團體為中介的。

    因此,把前者作為後者的指标是可以允許的。

     統一和分離 在調查團體的性質時,我們将運用我們關于其他組織産物的知識。

    我們遇到過的第一種産物是沿着分界線的統一和分離(unificationandsegregation)。

    這很容易應用于社會團體,不論是心理的還是社會的社會團體。

    團體或多或少是封閉的,具有或多或少确定的界線。

    結果,團體越是封閉,新成員進入該團體便越是困難。

    這種情況已由苛勒加以證實,他的實驗發現,當一頭黑猩猩作為新成員被引入業已建立的黑猩猩團體時,幾乎被其他黑猩猩殺死。

    對于養禽場的類似觀察也證明了這一點「施吉爾德勒普一埃伯(Schjederup-Ebbe)]。

    此外,如果團體中有一名成員離去,團體便很快地重新封閉起來;離隊的那個成員被團體想念的程度沒有該成員想念團體那般強烈,這一事實也在苛勒的黑猩猩群體裡被觀察到。

     被一個團體所排斥,可能會深刻地影響被排斥成員的自我。

    我們曾在前面提到過(見邊碼p.650),在原始社會中,被團體所排斥甚至會導緻個别成員的死亡。

    在我們的社會中,排斥也會産生極其嚴重的後果。

    舒爾特(Schulte)從團體動力學例子中提出了一種頗具獨創性的偏執狂(paranoia)理論:這種情境要求特别緊密的團體内聚力,特殊的環境(不論在某個成員的人格之内還是在或多或少偶發的情境裡)會阻止該成員屈服于這種應力。

    其結果可能是社會場的整個重組:&ldquo我們&rdquo原來指&ldquo團體内的我&rdquo,現在則轉變成&ldquo我和他們&rdquo,&ldquo我與團體的對立&rdquo,由此,整個自我-場關系,以及自我的整個結構,都可能發生深刻變化。

     穩定性 與團體的封閉性相聯系的是它的穩定性或保守性(stabilityorcanservativeness)。

    看來,這種封閉程度和抗拒革新的程度是随着彼此的關系而變化的。

    鄉村的團體要比都市的團體更加保守。

    一個團體越是原始,它就越封閉,保守性也越強。

    在與世隔絕的原始團體裡,變革遭到強烈的抗拒。

    可是,通過與其他人群的接觸,新的文化成分便可引入過來。

    由這類革新産生的變革,作為心理事件,已經由巴特萊特進行過研究,并取得了巨大成功。

    他的主要結論是:&ldquo輸入成分引起的變化,既沿着現存的文化方向進行,也沿着接收的團體的發展路線進行&rdquo(1932年,P.257)。

     清晰度 封閉,作為一種屬于整體而非部分的特性,是部分之間相互作用的前提。

    我們還發現,團體中部分的活動可在整個團體中産生回響,它在種類或程度上有賴于活動的種類和動因的地位。

    也許,這種相互作用的最有趣的效應便是團體的清晰度(articu-lation)。

    比起完全同質的暫時團體來,差不多任何一個團體都具有清晰度。

    在一個有組織的單位内,所有的清晰度都依賴其各部分的相關特性,正如它與場的其餘部分的分離依賴一種梯度(gradient)一樣。

     領袖、追随者、同事 如果在一個團體中,有一個成員比其餘成員更加機智或能幹,那麼這個成員将會擁有獨特的地位,甚至成為領袖。

    可是,另一方面,如果有一個成員處于另一極端,便将成為&ldquo替罪羊&rdquo&mdash&mdash這使我再次提及苛勒的黑猩猩。

    上述說法似乎是老一套的說法,但是我認為,這種老一套說法恰恰導源于它固有的真理。

    譬如說,A是最有力的成員,從而成為領袖,這并不是指所有其他成員之所以像他幹的那樣去幹是因為他幹得最好,而是因為他們服從于他的領導,他之所以幹得最好是因為他幹了它。

    領袖的權威不僅僅在于對他在特定任務中所處優勢的承認。

    如果A是領袖,則其他人便是追随者,每個其他成員與A的關系涉及到這些成員彼此之間的一種特殊關系。

    這個例子盡管較為複雜,但與馮·雷斯托夫(Von Restorff)所調查的有關重複材料和孤立材料的例子屬于同樣的性質。

    正如孤立的材料通過孤立而獲得特性一樣,領袖也會通過成為一名領袖這一事實而獲得一些特性。

    當我們讨論某些動物團體的清晰度時(見邊碼p.669),我們将提供一個有趣的例子。

    這裡,我們隻想指出,這種效應是以一般的方式導源于我們的理論。

    成為一個團體的領袖意味着該領袖的心理團體在一個基本方面不同于追随者的心理團體,他的自我作為這一差異的結果也肯定不同。

    如果我們說,領袖俯視追随者,追随者敬仰領袖,而追随者彼此之間處于同一水平上,那麼,我們便表述了巴特萊特(1922年)所謂的決定社會關系的三種基本傾向,也就是斷言(assertion)、順從和原始的同事關系(pp.36f.)。

    很清楚,任何一個個體可能按照他成為一名成員的那個團體和他在該團體中所處的地位而體驗上述三種基本傾向中的任何一種傾向。

     心理相近 道奇(Dodge)在一篇十分優秀的文章中引入了一個新概念:&ldquo心理相近&rdquo(mentalnearness)。

    我們不要把這一概念與巴特萊特的原始同事關系(primitivecomradeship)混淆起來。

    &ldquo心理相近是介于一個人和其他人之間的一種基本的社團格局(communityframe)&rdquo(p.235)。

    心理相近是我們所謂的&ldquo我們&rdquo(we-ness)的一個方面,它既适用于領袖-追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