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環境場—視覺組織及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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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和(1)則在刺激實際上同質時發生。
(4)産生和維持行為空間的力 從上述三點中我們得出以下結論:一切現象空間(phenome-nalspace)均為實際有效的力的産物;現象空間如同一隻氣球,氣球的大小依據内部的氣壓而定,但不可把現象空間比作一隻金屬球。
根據這一觀點,即由梅茨格堅持的觀點,空間盡可能地變小,尤其在第三維度中。
這一觀點是以以下事實為基礎的,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空間随增加的明度而擴展,由完全同質的刺激産生的空間,比之普通空間,具有很小的深度。
這一假設有兩個方面必須加以區别,即一般方面和特殊方面。
一般方面是把視覺空間解釋成動力事件,而不是用幾何模式來進行解釋,因此,這個方面将可全部納入我們的系統。
特殊方面假定,空間的&ldquo膨脹&rdquo需要力,因而力越弱則空間将變得越小,力是在特定時刻支持空間的。
假設的這個部分看來至少是很可能針對一些特定空間的,梅茨格已經調查過這些空間。
但是,在目前這個時刻,我不想超越這些限度對它進行概括。
還存在其他可能性,即在其他一些條件下,空間将盡可能地大,以緻于需要特殊的力去對它進行約束。
要做到這一點,可将界線靠近觀察者,或将任何部分物體靠近觀察者。
(5)調節的作用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下調節的作用(roleofaccommodation)。
在梅茨格的實驗中,如果調節得完善,刺激将會異質,并具有微觀結構。
如果調節得不完善,那麼刺激分布将會完全同質。
因此,透鏡的作用是為更高的清晰過程創造條件,而不是為更低的清晰過程創造條件。
如果視覺區将始終産生最小可能的反應是一條普遍規律的話,那末,調節便會以與實際相反的方式運作;它不會使眼睛聚焦于物體上,而是使之置于焦點以外,以便使創造最為同質的刺激分布成為可能。
但是,即便在梅茨格實驗的極端條件下,調節作用也并非如此;它使得刺激分布盡可能異質,從而使實際過程的分布盡可能清晰起來。
我們将在論述場組織和行為之間的關系時(見第八章)重新讨論這個問題。
(6)同質空間的不穩定性 同質的空間,甚至空間中很大的同質部分,并不像十分清晰的空間那樣穩定。
人人都知道,當他處在一間完全黑暗的房間裡時,他的眼前會飛舞着光點和光紋。
類似的現象也會發生在同質的光照空間中,盡管不是自發發生的;然而,當觀察者開始審視其視野,以便檢驗其是否真的是同質時,他可能會看見光點或雲霧狀的結構從其視野中飄過。
産生這些現象的力導源于神經系統内部,但是,在清晰度良好的正常條件下,整個組織如此穩定,以緻于這些力難以産生,即使産生的話,也不能影響牢固建立的結構。
刺激的時間異質性 在我們離開異質刺激條件下組織的讨論之前,我們必須排除一種限制,它迄今為止限制了我們的論點。
刺激的同質性被理解為空間的同質性。
我們隻有在空間上的同質刺激持續時,才會關心時間段(periodoftime)的問題。
但是,每一個這樣的時間段都有在此之前的時間段和在此之後的時間段,因此,我們篩選出來的時間段必須被認為也處于過去時間和将來時間的承上啟下的關系之中。
換言之,我們既把我們的同質概念用于空間,也把我們的同質概念用于時間,然後,我們便可以看到,空間上同質刺激的突然開始在時間的刺激分布中引入了異質性;因此,有機體必須有新的作為,而這種新的組織在某些方面依賴先前的組織。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完善的同質性将既是時間的又是空間的。
如果全部刺激(而不僅僅是視覺刺激)完全是同質的話,那麼就根本不會有任何知覺組織,這樣的說法是否太大膽了一點呢?當我們身處黑暗并閉上眼睛時,将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起初,我們看到深灰色的空間,幾乎并不拓展開去,但是過了一會兒,我們便什麼也看不到了。
也就是說,視覺世界暫時停止存在了。
我不能肯定,當我們身處不完全黑暗但完全同質的空間中時,是否會産生同樣的結果。
彩色的同質空間 然而,不是因為這種思辨才使我引入這個題目的,而是為了排除我們先前讨論中的一個限制。
我們把我們的問題限于中性光的情形。
現在,讓我們來排除這種限制。
在類似梅茨格的實驗裝置中,當那種投射到牆上的光通過彩色過濾器時,我們将會看到什麼東西呢?由于這種實驗尚未做過,因此我們并不知道。
但是,也有可能作一下無把握的推測。
為了簡便的緣故,我們假設觀察者在實驗開始以前發現他本人處于一個正常照明的房間内。
接着,同質的彩色照明闖了進來,進入到一個&ldquo正常的&rdquo空間之中,按照正常的中性原理,将會看到與各自的過濾器顔色相一緻的色彩。
但是,如果觀察者在這個同質的彩色場中逗留的時間十分長久的話,該彩色場會不會看上去繼續呈現彩色呢?很可能不會這樣;按照我的期盼,它将逐漸變為中性的。
為什麼我期盼它會有這樣的變化,如果真的發生了,其結果意味着什麼,這些問題将在後面讨論(見第六章,邊碼p.256)。
我們在這裡僅僅提及它至少表明了下列可能性,即持續的同質彩色刺激将會最終産生與中性刺激一樣的結果,根據我們的觀點,在同質刺激條件下,會發生的東西将是盡可能地少。
彩色比中性灰色意味着更多的東西;它是一個附加的事件,一個額外的結果。
為了支持這一觀點,我将僅僅提及蓋爾布的兩位病人(也就是前面提到過的兩位病人)實際上是色盲的,一個病人是全色盲,另一個病人則是部分色盲,而且,通常情況下,空間組織的障礙往往伴随着顔色視覺的障礙。
我的假設并沒有走得如此之遠,以緻于聲稱同質彩色刺激的結果是與同質中性刺激的結果完全一緻的。
相反,我期望這種結果在物體一自我(object-Ego)的關系中是不同的,這種物體-自我關系在前面曾有所提及。
因此,我期盼被試會以不同的心境對同質的紅色場和同質的紫色場有所感覺,即便兩者均顯現為灰色的霧。
目前隻需指出下述觀點便夠了,即顔色在其一切方面可能顯現為整個組織的一個側面。
行為空間不是純視覺的 現在,讓我們闡釋最後一點,以便排除一種誤解。
倘若認為,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看到的空間僅僅有賴于視覺刺激的話,那末這樣的假設将是錯誤的。
行為空間(behaviouralspace)是一種更為綜合的組織,它除了受視覺之力的支持以外,還受其他的力所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受我們内耳前庭器官中産生的力所支持,還受所謂的深度感覺中産生的力所支持。
當然,我們關于行為空間是一種更為綜合的組織的說法,不僅對于梅茨格的實驗(即由同質的視網膜刺激所産生的空間)來說是站得住腳的,而且對于其他各種視覺空間也是适用的。
就功能而言,空間決非純視覺的。
對我們的首次實驗進行選擇是十分容易的,因為刺激的&ldquo最簡單的&rdquo例子可以從對我們問題的界定中推斷出來。
我們的下一步驟不得不更加武斷了。
當然,我們可以遵循首次實驗為我們提供的方向走下去。
我們發現,在不同距離進入各個面的空間構造需要特殊的力,同時,我們也進一步發現,如果這些力僅由另外的同質刺激的微觀結構所引起,那麼,我們将看到一個構成我們視覺空間之世界的同質的垂直平面。
由微觀結構的同質刺激所産生的平面定位 現在,我們可以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這個平面将在哪種距離上被看到?遺憾的是,我們尚無充足的實驗數據來回答這個問題。
梅茨格的實驗僅僅證明了下述的情況:可察見的距離在某種程度上有賴于刺激的強度,而且它不一定與&ldquo實際&rdquo距離一樣。
這種表述當然隻是一種簡略。
嚴格地講,我們無法在實際的數據和現象的數據或行為的數據之間進行比較。
當我們為了簡便的緣故而使用這一不正确的術語時,我們意指在特定的情境中出現的行為性質與正常的條件下出現的行為性質是不同的。
在我們關于同質平面距離的例子中,它可能意指:同質的平面出現在與一個平面不同的距離上,這個平面客觀上處于同樣的距離,但卻形成了一個更加豐富的清晰場的部分。
由于我們的行為受制于我們的行為場,這也将意味着,在這些情形中,我們的行為将很難适應地理場,或者說,在行為和行為場之間會存在不一緻的情況。
更為具體地說,如果我們用一根棒頭去觸及這個平面,我們開始時不會将棒頭推得太遠;但是,由于&ldquo觸及&rdquo意味着一種十分明确的經驗,這種經驗在我們把棒頭觸及真正的牆壁以前是不會發生的,因此,我們将憑借我們的視覺空間的數據繼續移動那根棒頭。
由此可見,由蓋爾布描述的那兩位病人,當他們從有軌電車上下來時,容易摔跤,這是因為,鑒于顔色的傳播,地面對他們來說顯得太近,他們的肌肉也相應地受到刺激。
這樣一來,真實世界和行為世界之間的不一緻便始終可以根據行為來進行描述,而所謂行為,正如我們在第二章中已經見到的那樣,既有賴于行為環境,又有賴于地理環境。
但是,讓我們回到我們的問題上來。
我們的問題是,在哪種距離上将出現同質平面。
即便看到的距離不完全是恒定的,而且在較高的刺激強度下,看到的距離會比實際距離更大些,但是,它畢竟是有限度的。
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眼睛和牆壁最近點之間的距離大約為1.25米。
估計的最大距離不會大于該距離的2倍。
因此,平面出現的距離範圍,如果不是距離本身的話,也是可以充分地加以确定的。
那末,它是否有賴于實際距離呢?遺憾的是,我們并不知道,因為在梅茨格的實驗中這一點是保持恒定的。
于是,存在着這樣一種可能性,即行為距離也許有賴于實際距離。
當然,實際距離無法直接地影響行為距離。
兩者之間肯定介入了某種東西。
有三種因素可以扮演這種中介角色。
第一個因素直接影響刺激:如果距離太大,那末粒子将會變得過于細小,以緻于不起作用;微觀結構也将消失,刺繳将變成同質,而我們将看到充斥霧的空間。
因此,第一個因素不能解釋在同質牆壁的例子中實際距離和可察見距離之間具有正相關(positivecorrelation)。
于是,剩下來的隻有調節和聚合(convergence)這兩個因素了。
正如我們所見到的那樣,調節隻有在異質性的地方才有可能。
而聚合在我們的實驗條件下沒有直接的決定作用。
我們還無法證明這後一種說法是有根據的,因為我們尚無準備去陳述聚合的直接決定因素(見第八章),不過,聚合和調節在某種程度上是結合在一起的,結果是,當不存在相反的力時,特定的調節将保證某種聚合。
由于同質牆壁的外表距離将有賴于其實際距離,所以它必須通過調節和聚合的媒介才可以做到這一點。
盡管已經進行了許多實驗,以确定這兩個因素在一個清晰的空間中對物體定位(localization)的影響,但是,根據這些例子為我們的同質平面作出推論仍然是危險的,即便這些實驗的結果是單義的(univo-cal)。
實際上,進行這樣的推論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這些實驗中得出的結果是相當矛盾的。
我們關于這兩個因素的作用尚無确切的知識。
但是,我們可以說:假定我們的平面的外表距離有賴于該平面的實際距離,從而也有賴于調節作用和聚合作用的話,那麼這種依賴将是一種直接的依賴,而非一種間接的依賴。
然而,早期的研究者們卻持相反的意見;他們認為,調節和聚合能夠影響知覺的數據,隻要它們産生它們自己的分離感覺,這些分離感覺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幹預視覺,或者與視覺相熔合。
我們無法接受這種觀點。
一方面,我們并非正常地體驗到這類感覺,另一方面,這一理論涉及一種心理化學(mentalchemostty),這種東西在我們的體系裡沒有位置,因為我們的體系是以實際的科學概念為基礎的。
我們記得的那種直接影響是神經系統本身的狀況,這種狀況與一定程度的調節和聚合相一緻。
它需要能量去調節一個附近的物體,并聚合一個附近的物體,在某些限度之内,物體越近則能量越大。
這一事實,或者具有類似性質的其他一些事實,可能直接影響空間的組織,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請參見邊碼p.119),這種空間組織本身是消耗能量的動力過程。
嗣後,我們将會看到,這樣一種影響(在其存在之處)并不是十分值得考慮的,因此,很可能産生這樣的情況,同質平面的現象距離可能十分廣泛地有賴于它的實際距離。
異質刺激:在其他同質場中唯一異質的簡單例子 現在,我們必須轉向非同質的刺激;一個可能的程度是舉出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刺激沿一個方向或若幹方向逐點發生變化。
我們暫且把這個問題擱置一下,留待後面讨論,現在讓我們讨論這種情形,即在視網膜上同質刺激分布的範圍内,存在一個不同刺激的限定區域。
遺憾的是,我們無法在沒有限定的情況下處理這種情形。
迄今為止,尚未進行過能使這些條件得到滿足的實驗,即不僅正在閉合(enclosing)的區域,而且已經閉合(enclosed)的區域,都是絕對地同質的。
接着,便是由梅茨格進行的實驗。
牆壁以這樣一種強度予以照明,以緻于看上去像一隻碗。
在牆的中央,有一個小方塊留着不被照明,由于觀察者必須擡起他的雙眼,所以,這個未被照明的區域像一個不規則四邊形投射于觀察者的視網膜上面。
觀察者在這隻&ldquo碗&rdquo的表面看到了一個黑色的不規則四邊形,該&ldquo碗&rdquo的表面處于這樣的區域之内,在那裡,顯現的不規則四邊形與傾斜的頭部平行,也就是說,向垂直面傾斜。
在這種情況下,正在封閉的刺激具有一種微觀結構,而已經封閉的刺激則是同質的。
然而,後者并不引起充斥空間的霧的知覺;與之相一緻的場的這個部分出現在同樣的面中,如同與正在閉合的刺激相一緻的場的那個部分一樣。
換言之,這個面由正在閉合的刺激的微觀結構所構成,這也決定了小的同質的閉合區域的結果。
然而,盡管這種結果是有趣的,卻并未滿足我們關于在另外的同質刺激中一個非連續性(discontinuity)結果的好奇心。
因為在這一情形中,面的産生并不由于非連續性,而是由于正在閉合的刺激的微觀結構。
我們仍需了解最小的非連續性,即使充斥霧的空間的主要影響遭到破壞的非連續性。
詳細說明的條件:場作為一個平面而出現 由于這一問題尚未得到解答,因此,我們必須限定我們的原始問題。
我們将考慮一些情形,在那些情形中,周圍的場作為一個平面而出現,不論是由于微觀結構,還是由于一般的場清晰度(fieldarticulation),我們将把我們的興趣集中在由閉合的非連續性在這個平面内産生的結果上面。
因此,我們要修改我們關于同質的整個場的假設,以便指一種相對來說大的同質場,而且在其界線以内的某處包含着一種同質的非連續性。
實踐中,我們将使用一些平面,上面有一些作為距離刺激的點。
讓我們注視任何一種這樣的點,例如,在一張白紙上濺上墨汁而形成的點。
于是,我們看到了墨漬。
在這個簡單的例子中,看來并不包含任何問題。
那裡有墨漬,而我們也見到了它。
但是,我們已經了解到,我們對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也就是&ldquo為什麼事物像看上去的那樣&rdquo)是錯誤的。
這裡,有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它因這類經驗的普遍性事實而被隐匿起來了。
在我們的新例子中出現的那個墨漬,與在完全同質的刺激條件下充斥霧的空間的外表一樣,都是一個問題。
看到一個墨漬是一種組織的結果,正如充斥霧的空間是一種組織的結果一樣。
當然,它是一種不同的組織,我們必須先來描述它的某個方面。
涉及這一例子的兩個問題 (1)單位形成 首先,我們的墨漬是作為一個單位(unit)被看到的,它與場的其餘部分相分離(segregated);其次,墨漬具有形狀(shape)。
兩種描述均具有其理論内涵。
為什麼墨漬是一個單位?它如何與其周圍的事物分離?答案看來是明顯的:因為它的顔色不同。
如果人們為&ldquo因為&rdquo一詞提供正确含義的話,當然這是正确的答案。
然而,顔色的不同與單位的形成不是同一碼事。
單位形成和分離的第一定律 如果我們把場的一些部分的分離和統一(unification)歸之于下列事實,即場的每一部分本身是同質地着色的(coloured),而且與場的環境着色不同,那麼這便意味着一條普遍的定律,即單位形成和分離的定律,也就是說,如果接近刺激由若幹不同的同質刺激區域所組成,那麼接受同一刺激的那些區域将組織成統一的場部分,它們因為刺激之間的差異而與其他的場部分相分離。
換言之,刺激的相等産生聚合力(forcesofcohesion),而刺激的不等則産生分離力(forcesofsegregation),如果刺激的不等涉及一種突然變化的話。
這些都是真正的動力觀點,我們對于墨漬所作的統一和分離的解釋,如果采用這種方式來解釋的話,就不再是陳辭濫調了。
統一和分離的力 具有批判眼光的讀者将傾向于要求為我們的動力觀點提供某種證明。
他會争辯說,這種動力觀點是直接從我們理論的基本前提中引伸出來的,但是,他想了解這種動力觀點賴以存在的事實基礎。
讓我來滿足批評者的要求。
我們對心物組織(它不屬于物理組織)并無特殊主張,我們将指出,正是這同樣的觀點卻在物理學中站得住腳。
為此,讓我們來運用苛勒的一個例子(192年,p.138)。
如果把油倒入液體之中,兩者不相混合,那麼,油的表面将在分子的相互作用中明顯地保持着,可是,如果該液體具有相同的密度,那末,油便會形成球體,在其他液體中遊動。
不過,批評家會說,也有一些液體能與油相混和,這樣一來,就沒有任何一種差異會在物理學中産生這種分離的力。
你難道沒有在心物組織中獲得過任何一種相似的東西嗎?我們确實獲得過。
因此,這一事實比其他事情更能證明:統一和分離實際上是由力産生的動力事件,而不是僅僅由幾何模式産生的動力事件。
利布曼效應 我要提及由S.利布曼(S.Liebmann)發現和研究的一種效應。
一種彩色圖形(普通意義上的着色),譬如說一種藍色圖形,在中性的背景上,開始喪失其輪廓和确定性,并簡化其形狀,如果它是錯綜複雜的,而且亮度(luminosity)接近于它所在的背景的亮度的話。
當這兩種亮度相等時,其形狀會完全喪失;于是便見到了一種模糊的起伏的污漬,甚至這種污漬形的東西也會在短時間内完全消失。
因此,正在閉合的區域和已經閉合的區域之間的刺激差異,如果僅僅是一種顔色的差異,那麼至少可以這樣說,這種差異比起亮度中的微小差異來,很少有力量在心物場中産生這兩個區域的分離。
于是,看上去十分相似的兩種灰色将會提供十分穩定的組織,如果一種灰色用于圖形而另一種灰色用于背景的話,一種深藍色和看上去十分不同的但卻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将産生不出組織來。
這就證明了刺激差異本身并不等于區域的分離;後者不僅是視網膜分布的幾何投射,而且是一種動力效應,這種動力效應與某些刺激差異一起發生,而不是與其他一些刺激差異一起發生,當某些十分大的刺激差異不屬于對組織來說産生必要的力的那個種類時,它也不可能與這些刺激差異一起出現。
硬色和軟色 我們可以把兩個具有不同亮度的面所産生的生理過程比作不能混和的兩種液體,同時,把兩個具有相等亮度但顔色不同的面所産生的生理過程比作可以混和的兩種液體。
利布曼的這一發現經過我們和M.R.哈羅爾(M.R.Harrower)從事的一項研究而被擴展了。
我們發現,在這方面,并不是所有的顔色都是相似的,當一種顔色與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相混和,産生這種灰色的光的波長越短,混和的情況就越好。
由此可見,紅色是分離得最好的顔色,而藍色則是分離得最少的顔色。
因此,我們引進了硬色和軟色(hardandsoftcolours)之間的區分,紅色和黃色屬于前者,藍色和綠色則屬于後者。
我們也在顔色所擁有的組織能力和明度差異之間作了量的比較(I.pp.159f.)。
觀察者坐在兩隻旋轉的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圓盤前。
每一隻圓盤均可通過任何一種顔色與背景的灰色相混合,或不同明度的灰色與背景的灰色相混合而産生一個圓環。
在一隻圓盤上,圓環含有一定量的顔色,譬如說,20度的藍色,也即一張深藍色的紙。
這樣就産生了朦胧圓環的外形。
而在另一隻圓盤上,由于引進了或淡或深的灰色紙,因此形成的圓環也或明或暗。
觀察者必須确定,需要多少淡灰色或深灰色才能産生與另一隻圓盤上的色環同樣明顯和清楚的圓環。
在所表明的例子中,中性環所需的淡灰色的量是這樣的,隻要對圓盤的其餘部分增加一定程度的白色就行了。
塔爾博特定律 讓我們簡要地解釋一下這一程序。
根據塔爾博特定律(Talbot&rsquoslaw),一個旋轉的色輪(colourwheel)是由不同的區域組成的,如果它旋轉得十分快,以至于完全融合起來,看上去像一隻不旋轉的色輪,在該輪子上不同區域的顔色同質一緻地傳播,在數量上與它們的各自區域成比例。
換言之,具有若幹區域的旋轉圓盤相當于一隻靜止的圓盤,它的色質(quality)是具有不同亮度L1和L2的各區域所包含的色質的平均值。
因此,如果a是具有灰色L1那個區域的角度,而B是色質L2那個區域的角度,那末,&beta=360-&alpha,旋轉圓盤相等于具有亮度L=&alphaL1十&betaL2/360=&alphaL1十(360-&alpha)L2的一個靜止圓盤。
如果我們知道圓盤的亮度以及引入圓環的灰色紙的話,我們就可以從這一公式中計算出圓盤的亮度,我們是按照白色的亮度來表述這些亮度的。
如果将白色單位稱作亮度1度,那末整個白色圓盤的亮度為360度。
在我剛才提及的例子中,灰色與藍色的亮度相等,具有白色單位值47。
灰色圓環,其清晰度等于20度的藍色圓環和340度的灰色圓環,具有的亮度為48,也就是說,它僅僅比其餘的亮度多出大約2.l%,而在另一個圓環中,其着色的區域相當于整個圓環的5.2%。
在另一個實驗中,我們運用的綠色并不那麼濃,而且比我們的藍色更淡,數字如下:中性環與8.3%的綠(30度)環同樣清晰,該中性環比圓盤的其餘區域大約淡3%。
利布曼效應,也就是說,使圓環變得模糊不清,在這些條件下并不像我在上面描述它的那樣清楚。
在這些界線上有其他一些輕微的異質,這些輕微的異質比起顔色差異能夠産生的組織來,會産生更好的組織。
利布曼效應對刺激強度的依賴性 我們實驗的另一個一般的結果是與這一聯結相關的。
其中,實驗裝置與前面描述過的裝置頗為不同。
在一個均質的中性背景中看到一個不規則的彩色圖形,該圖形的強度和背景都在獨立地變化着。
在這些條件下,我們發現利布曼效應在低亮度條件下較強,而在高亮度條件下則較弱,或者,換句話說,照明強度越高,統一的力和分離的力也越大。
此外,人們發現,白色比起黑色來是一種更硬的顔色,即便當它将同樣數量的光投入觀察者的眼中時也是如此,該結果是在我和明茨博土(Dr.Mintz)從事的實驗中獲得的(見第六章)。
結果發現,在高亮度的白色背景上,深紅色圖形實際上根本不會顯示利布曼效應;該圖形在&ldquo重合點&rdquo(coincidencepoint)上不會喪失其清晰度,或者僅僅喪失其清晰度的最模糊痕迹;在這個所謂&ldquo重合點&rdquo上,圖像和背景具有同樣的亮度(考夫卡、哈羅爾,Ⅱ)。
現在,刺激強度增加組織力的這種結果,可能改變我們以梅茨格實驗為基礎的結論。
盡管在他的實驗中,更高強度的結果主要是由于微觀結構的有效性,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我們必須考慮這種可能性,即它也有一個直接的結果,以緻于一個很明亮的和完全同質的場看來要比一個較不明亮的場更不那麼霧茫茫。
此外,對蓋爾布的兩個病人來說,這些結果也解釋了為什麼在一個平面前面的顔色濃度與平面的白色作相反的變化。
(2)形狀問題 在已經證明了單位形成和分離是一個動力過程(該過程預示了接近刺激中非連續性産生的力)以後,我們必須轉向問題的第二個方面。
我們的墨漬具有形狀。
盡管下述的說法是正确的,即形狀是由負責單位分離的同樣過程産生的,但是,要是認為鑒于這一理由.我們不再需要談論形狀了.這将是錯誤的。
一個簡單的演示便可說明,形狀引進了一個新問題。
讓我們來看圖9,該圖摘自彪勒(Buh-ler,1913年)的研究。
這幅圖形可以用三種不同形狀呈現,兩種二維圖,一種三維圖。
該圖可以看作(a)像一個具有曲線邊緣的正方形;(b)像一張由風吹起的三維的帆;(c)當主要的對稱軸從右底斜向左上角成對角線時,像一種風筝。
在所有這三種情形裡,統一和分離沿着同樣的界線發生着;結果,統一和分離本身并沒有解釋形狀。
證明了的形狀現實 然而,形狀并不比單位本身更少真實性。
在前面一節中,我們已經證明了單位的現實性;據此,我們現在将證明形狀的現實性。
我們将通過表明形狀具有功能性效應(functionaleffects)來做到這一點,這種功能性效應既有間接效應,又有直接效應。
我們把第一批證明歸功于L.哈特曼(L.Hartmann)的一個實驗,他研究了形狀對臨界融合頻率(criticalfusionfrequency)的影響。
我們已經簡要地提及了以下的事實,一種周期性刺激,如果周期十分短促的話,有着像連續刺激一樣的結果,兩者之間的關系由塔爾博特定律加以調整。
該定律起初是為色輪提供證據的,但是,它也适用于下面的例子,也就是說,當一個光的圖形投射到牆壁上面時,一個節光器(episcotister)在幻燈的目标面前旋轉。
這種節光器可以是一個有孔的圓盤,或者是一隻普通的色輪,在該色輪中,一個或多個區域完全消失,當色輪的開口處通過幻燈的面前時,光可以毫無阻礙地通向屏幕。
客觀上講,這種情況在屏幕上産生了明和暗之間的交替,而明和暗的周期之比例是由開口區域的大小來決定的。
但是,如果這種節光器旋轉得十分快,那麼便不會有這種交替出現,甚至看不見一點閃爍的迹象;融合已經達到,産生融合的最低速度是臨界的融合速度,或者,如果我們計算每個單位時間内不同曝光的數目,那麼,我們将建立臨界融合頻率。
這裡所描述的實驗确實可以由這樣一種裝置來實施。
然而,哈特曼的程序是不同的,它産生了更大的量化差異。
哈特曼的程序不是由周期性的黑暗間隔來幹預周期性的連續曝光,他隻運用了兩次曝光;在第一次曝光以前和第二次曝光以後,整個場是完全黑暗的,而且在兩次曝光之間,存在一個黑暗的間歇。
他使用了舒曼(Schumann)的速示器(tachistoscope),一隻在望遠鏡前旋轉的寬邊輪子。
輪子的邊有兩個狹長的裂口,裂口的大小不同,而且相互之間的距離也是可以變化的。
當這些裂口在望遠鏡前面經過時,觀察者便看到了一個物體暴露在輪子後面,而暴露的時間是由裂口的長度和旋轉速度決定的。
如果兩個裂口帶有一個黑色間隔在望遠鏡和圖形之間經過,那麼,觀察者的經驗将有賴于旋轉的速度。
毋須探讨細節,我僅僅提及兩個極端的例子便可以了:如果速度很慢,觀察者可以看到該圖形兩次,而且是在黑暗的間隔之間;然而,如果速度十分快的話,觀察者便隻能看到一個圖形,甚至沒有一點閃爍。
要确定這種效應發生時的最低速度是容易的,也就是說,所謂的最低速度便是臨界的融合速度。
在其他許多圖形中間,哈特曼也展示了我們的圖9,并且指示他的觀察者用形狀(a)即正方形去看圖9,或者用形狀(c)即風筝去看圖9。
觀察的結果在表4中加以概括,這些數字提供了輪子旋轉的持續時間,以及整個周期的持續時間,也即兩次曝光加上它們之間的時間間歇,在這段時間中,一個完整的融合在a=1/1000秒中發生了。
表4 旋轉周期 整個曝光周期 &ldquo正方形&rdquo 1190 116 &ldquo風筝&rdquo 1080 105 (摘自哈特曼) 我将用哈特曼用過的另一個圖形來補充這些圖形。
我們既可以把圖10看成一個中間有一條很粗的對角錢的正方形,也可以把圖10看成兩個三角形。
(在原始的實驗中,本圖印出的黑色原先是白色,而本圖印出的白色原先是黑色) 這個圖形的臨界融合周期在表5中提供,該表在一切方面均與前相似。
在第一個圖形中,臨界融合周期之間的差異略高于整個周期的10%;在第二個圖形中,則略低于整個周期的10%。
表5 旋轉周期 整個曝光周期 &ldquo正方形&rdquo 1260 123 &ldquo兩個三角形&rdquo 1170 114 (摘自哈特曼) 在上述的每一個例子中,較大的數字總是與現象上較簡單的圖形相一緻,這一點是必須記住的。
這些數值揭示的重要差别也在質量上得到證實。
如果這種臨界速度為兩種圖形中較簡單的一種圖形所達到,以緻于該圖形在沒有閃爍的情況下被見到,觀察者從而被要求轉向另一個較不簡單的圖形,那末,這種形狀便會不斷地閃爍,直到轉輪不斷增加速度而使周期進一步縮短為止。
第二個圖形産生了另一種質的觀察,在到達融合以前,如果黑色帶是正方形的一部分或兩個三角形之間的&ldquo死空間&rdquo(deadspace),該黑色帶看上去就會不同。
客觀上講,場的這一特定部分一直是黑色的;即便裂口的通過也不會産生哪怕是最細微的差異。
因此,就其本身而言,它根本不該顯示閃爍的情況。
但是,當它作為兩個三角形之間的空間而出現時,這一點才會變得真實,而當圖形被看作一個正方形時,它參與了整個圖形的閃爍,從而又一次證明了實際上察見的單位的現實。
在第一個例子中,也就是在彪勒的圖形中,兩種圖形彼此之間的差别僅僅在形狀方面,可是,在第二個例子中,差别不僅在形狀方面,還在統一方面。
因此,第一張表證明了形狀的現實,而第二張表則是形狀的現實和複合的統一。
但是,哈特曼還發現了一個比先前描述過的例子更加直接的形狀效應。
在他的雙重曝光和精心闡述的技術等條件下,他發現圖形完全融合的明度有賴于它們的形狀,而不太明晰的圖形比更為明晰的圖形顯得更暗些。
形狀提供的力 證明了形狀的現實意味着什麼呢?我們已經表明,臨界融合頻率并不是分别涉及每一根神經纖維的事件,而是涉及整個分離的單位,由于與一個特定的單位在一起,它仍然依賴這一單位的形狀。
兩種結果均證明,融合有賴于場的正在融合部分的動力方面,
(4)産生和維持行為空間的力 從上述三點中我們得出以下結論:一切現象空間(phenome-nalspace)均為實際有效的力的産物;現象空間如同一隻氣球,氣球的大小依據内部的氣壓而定,但不可把現象空間比作一隻金屬球。
根據這一觀點,即由梅茨格堅持的觀點,空間盡可能地變小,尤其在第三維度中。
這一觀點是以以下事實為基礎的,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空間随增加的明度而擴展,由完全同質的刺激産生的空間,比之普通空間,具有很小的深度。
這一假設有兩個方面必須加以區别,即一般方面和特殊方面。
一般方面是把視覺空間解釋成動力事件,而不是用幾何模式來進行解釋,因此,這個方面将可全部納入我們的系統。
特殊方面假定,空間的&ldquo膨脹&rdquo需要力,因而力越弱則空間将變得越小,力是在特定時刻支持空間的。
假設的這個部分看來至少是很可能針對一些特定空間的,梅茨格已經調查過這些空間。
但是,在目前這個時刻,我不想超越這些限度對它進行概括。
還存在其他可能性,即在其他一些條件下,空間将盡可能地大,以緻于需要特殊的力去對它進行約束。
要做到這一點,可将界線靠近觀察者,或将任何部分物體靠近觀察者。
(5)調節的作用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下調節的作用(roleofaccommodation)。
在梅茨格的實驗中,如果調節得完善,刺激将會異質,并具有微觀結構。
如果調節得不完善,那麼刺激分布将會完全同質。
因此,透鏡的作用是為更高的清晰過程創造條件,而不是為更低的清晰過程創造條件。
如果視覺區将始終産生最小可能的反應是一條普遍規律的話,那末,調節便會以與實際相反的方式運作;它不會使眼睛聚焦于物體上,而是使之置于焦點以外,以便使創造最為同質的刺激分布成為可能。
但是,即便在梅茨格實驗的極端條件下,調節作用也并非如此;它使得刺激分布盡可能異質,從而使實際過程的分布盡可能清晰起來。
我們将在論述場組織和行為之間的關系時(見第八章)重新讨論這個問題。
(6)同質空間的不穩定性 同質的空間,甚至空間中很大的同質部分,并不像十分清晰的空間那樣穩定。
人人都知道,當他處在一間完全黑暗的房間裡時,他的眼前會飛舞着光點和光紋。
類似的現象也會發生在同質的光照空間中,盡管不是自發發生的;然而,當觀察者開始審視其視野,以便檢驗其是否真的是同質時,他可能會看見光點或雲霧狀的結構從其視野中飄過。
産生這些現象的力導源于神經系統内部,但是,在清晰度良好的正常條件下,整個組織如此穩定,以緻于這些力難以産生,即使産生的話,也不能影響牢固建立的結構。
刺激的時間異質性 在我們離開異質刺激條件下組織的讨論之前,我們必須排除一種限制,它迄今為止限制了我們的論點。
刺激的同質性被理解為空間的同質性。
我們隻有在空間上的同質刺激持續時,才會關心時間段(periodoftime)的問題。
但是,每一個這樣的時間段都有在此之前的時間段和在此之後的時間段,因此,我們篩選出來的時間段必須被認為也處于過去時間和将來時間的承上啟下的關系之中。
換言之,我們既把我們的同質概念用于空間,也把我們的同質概念用于時間,然後,我們便可以看到,空間上同質刺激的突然開始在時間的刺激分布中引入了異質性;因此,有機體必須有新的作為,而這種新的組織在某些方面依賴先前的組織。
我們可以這樣認為,完善的同質性将既是時間的又是空間的。
如果全部刺激(而不僅僅是視覺刺激)完全是同質的話,那麼就根本不會有任何知覺組織,這樣的說法是否太大膽了一點呢?當我們身處黑暗并閉上眼睛時,将會發生什麼情況呢?起初,我們看到深灰色的空間,幾乎并不拓展開去,但是過了一會兒,我們便什麼也看不到了。
也就是說,視覺世界暫時停止存在了。
我不能肯定,當我們身處不完全黑暗但完全同質的空間中時,是否會産生同樣的結果。
彩色的同質空間 然而,不是因為這種思辨才使我引入這個題目的,而是為了排除我們先前讨論中的一個限制。
我們把我們的問題限于中性光的情形。
現在,讓我們來排除這種限制。
在類似梅茨格的實驗裝置中,當那種投射到牆上的光通過彩色過濾器時,我們将會看到什麼東西呢?由于這種實驗尚未做過,因此我們并不知道。
但是,也有可能作一下無把握的推測。
為了簡便的緣故,我們假設觀察者在實驗開始以前發現他本人處于一個正常照明的房間内。
接着,同質的彩色照明闖了進來,進入到一個&ldquo正常的&rdquo空間之中,按照正常的中性原理,将會看到與各自的過濾器顔色相一緻的色彩。
但是,如果觀察者在這個同質的彩色場中逗留的時間十分長久的話,該彩色場會不會看上去繼續呈現彩色呢?很可能不會這樣;按照我的期盼,它将逐漸變為中性的。
為什麼我期盼它會有這樣的變化,如果真的發生了,其結果意味着什麼,這些問題将在後面讨論(見第六章,邊碼p.256)。
我們在這裡僅僅提及它至少表明了下列可能性,即持續的同質彩色刺激将會最終産生與中性刺激一樣的結果,根據我們的觀點,在同質刺激條件下,會發生的東西将是盡可能地少。
彩色比中性灰色意味着更多的東西;它是一個附加的事件,一個額外的結果。
為了支持這一觀點,我将僅僅提及蓋爾布的兩位病人(也就是前面提到過的兩位病人)實際上是色盲的,一個病人是全色盲,另一個病人則是部分色盲,而且,通常情況下,空間組織的障礙往往伴随着顔色視覺的障礙。
我的假設并沒有走得如此之遠,以緻于聲稱同質彩色刺激的結果是與同質中性刺激的結果完全一緻的。
相反,我期望這種結果在物體一自我(object-Ego)的關系中是不同的,這種物體-自我關系在前面曾有所提及。
因此,我期盼被試會以不同的心境對同質的紅色場和同質的紫色場有所感覺,即便兩者均顯現為灰色的霧。
目前隻需指出下述觀點便夠了,即顔色在其一切方面可能顯現為整個組織的一個側面。
行為空間不是純視覺的 現在,讓我們闡釋最後一點,以便排除一種誤解。
倘若認為,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看到的空間僅僅有賴于視覺刺激的話,那末這樣的假設将是錯誤的。
行為空間(behaviouralspace)是一種更為綜合的組織,它除了受視覺之力的支持以外,還受其他的力所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受我們内耳前庭器官中産生的力所支持,還受所謂的深度感覺中産生的力所支持。
當然,我們關于行為空間是一種更為綜合的組織的說法,不僅對于梅茨格的實驗(即由同質的視網膜刺激所産生的空間)來說是站得住腳的,而且對于其他各種視覺空間也是适用的。
就功能而言,空間決非純視覺的。
對我們的首次實驗進行選擇是十分容易的,因為刺激的&ldquo最簡單的&rdquo例子可以從對我們問題的界定中推斷出來。
我們的下一步驟不得不更加武斷了。
當然,我們可以遵循首次實驗為我們提供的方向走下去。
我們發現,在不同距離進入各個面的空間構造需要特殊的力,同時,我們也進一步發現,如果這些力僅由另外的同質刺激的微觀結構所引起,那麼,我們将看到一個構成我們視覺空間之世界的同質的垂直平面。
由微觀結構的同質刺激所産生的平面定位 現在,我們可以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這個平面将在哪種距離上被看到?遺憾的是,我們尚無充足的實驗數據來回答這個問題。
梅茨格的實驗僅僅證明了下述的情況:可察見的距離在某種程度上有賴于刺激的強度,而且它不一定與&ldquo實際&rdquo距離一樣。
這種表述當然隻是一種簡略。
嚴格地講,我們無法在實際的數據和現象的數據或行為的數據之間進行比較。
當我們為了簡便的緣故而使用這一不正确的術語時,我們意指在特定的情境中出現的行為性質與正常的條件下出現的行為性質是不同的。
在我們關于同質平面距離的例子中,它可能意指:同質的平面出現在與一個平面不同的距離上,這個平面客觀上處于同樣的距離,但卻形成了一個更加豐富的清晰場的部分。
由于我們的行為受制于我們的行為場,這也将意味着,在這些情形中,我們的行為将很難适應地理場,或者說,在行為和行為場之間會存在不一緻的情況。
更為具體地說,如果我們用一根棒頭去觸及這個平面,我們開始時不會将棒頭推得太遠;但是,由于&ldquo觸及&rdquo意味着一種十分明确的經驗,這種經驗在我們把棒頭觸及真正的牆壁以前是不會發生的,因此,我們将憑借我們的視覺空間的數據繼續移動那根棒頭。
由此可見,由蓋爾布描述的那兩位病人,當他們從有軌電車上下來時,容易摔跤,這是因為,鑒于顔色的傳播,地面對他們來說顯得太近,他們的肌肉也相應地受到刺激。
這樣一來,真實世界和行為世界之間的不一緻便始終可以根據行為來進行描述,而所謂行為,正如我們在第二章中已經見到的那樣,既有賴于行為環境,又有賴于地理環境。
但是,讓我們回到我們的問題上來。
我們的問題是,在哪種距離上将出現同質平面。
即便看到的距離不完全是恒定的,而且在較高的刺激強度下,看到的距離會比實際距離更大些,但是,它畢竟是有限度的。
在梅茨格的實驗中,眼睛和牆壁最近點之間的距離大約為1.25米。
估計的最大距離不會大于該距離的2倍。
因此,平面出現的距離範圍,如果不是距離本身的話,也是可以充分地加以确定的。
那末,它是否有賴于實際距離呢?遺憾的是,我們并不知道,因為在梅茨格的實驗中這一點是保持恒定的。
于是,存在着這樣一種可能性,即行為距離也許有賴于實際距離。
當然,實際距離無法直接地影響行為距離。
兩者之間肯定介入了某種東西。
有三種因素可以扮演這種中介角色。
第一個因素直接影響刺激:如果距離太大,那末粒子将會變得過于細小,以緻于不起作用;微觀結構也将消失,刺繳将變成同質,而我們将看到充斥霧的空間。
因此,第一個因素不能解釋在同質牆壁的例子中實際距離和可察見距離之間具有正相關(positivecorrelation)。
于是,剩下來的隻有調節和聚合(convergence)這兩個因素了。
正如我們所見到的那樣,調節隻有在異質性的地方才有可能。
而聚合在我們的實驗條件下沒有直接的決定作用。
我們還無法證明這後一種說法是有根據的,因為我們尚無準備去陳述聚合的直接決定因素(見第八章),不過,聚合和調節在某種程度上是結合在一起的,結果是,當不存在相反的力時,特定的調節将保證某種聚合。
由于同質牆壁的外表距離将有賴于其實際距離,所以它必須通過調節和聚合的媒介才可以做到這一點。
盡管已經進行了許多實驗,以确定這兩個因素在一個清晰的空間中對物體定位(localization)的影響,但是,根據這些例子為我們的同質平面作出推論仍然是危險的,即便這些實驗的結果是單義的(univo-cal)。
實際上,進行這樣的推論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從這些實驗中得出的結果是相當矛盾的。
我們關于這兩個因素的作用尚無确切的知識。
但是,我們可以說:假定我們的平面的外表距離有賴于該平面的實際距離,從而也有賴于調節作用和聚合作用的話,那麼這種依賴将是一種直接的依賴,而非一種間接的依賴。
然而,早期的研究者們卻持相反的意見;他們認為,調節和聚合能夠影響知覺的數據,隻要它們産生它們自己的分離感覺,這些分離感覺以這種或那種方式幹預視覺,或者與視覺相熔合。
我們無法接受這種觀點。
一方面,我們并非正常地體驗到這類感覺,另一方面,這一理論涉及一種心理化學(mentalchemostty),這種東西在我們的體系裡沒有位置,因為我們的體系是以實際的科學概念為基礎的。
我們記得的那種直接影響是神經系統本身的狀況,這種狀況與一定程度的調節和聚合相一緻。
它需要能量去調節一個附近的物體,并聚合一個附近的物體,在某些限度之内,物體越近則能量越大。
這一事實,或者具有類似性質的其他一些事實,可能直接影響空間的組織,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請參見邊碼p.119),這種空間組織本身是消耗能量的動力過程。
嗣後,我們将會看到,這樣一種影響(在其存在之處)并不是十分值得考慮的,因此,很可能産生這樣的情況,同質平面的現象距離可能十分廣泛地有賴于它的實際距離。
異質刺激:在其他同質場中唯一異質的簡單例子 現在,我們必須轉向非同質的刺激;一個可能的程度是舉出一個簡單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刺激沿一個方向或若幹方向逐點發生變化。
我們暫且把這個問題擱置一下,留待後面讨論,現在讓我們讨論這種情形,即在視網膜上同質刺激分布的範圍内,存在一個不同刺激的限定區域。
遺憾的是,我們無法在沒有限定的情況下處理這種情形。
迄今為止,尚未進行過能使這些條件得到滿足的實驗,即不僅正在閉合(enclosing)的區域,而且已經閉合(enclosed)的區域,都是絕對地同質的。
接着,便是由梅茨格進行的實驗。
牆壁以這樣一種強度予以照明,以緻于看上去像一隻碗。
在牆的中央,有一個小方塊留着不被照明,由于觀察者必須擡起他的雙眼,所以,這個未被照明的區域像一個不規則四邊形投射于觀察者的視網膜上面。
觀察者在這隻&ldquo碗&rdquo的表面看到了一個黑色的不規則四邊形,該&ldquo碗&rdquo的表面處于這樣的區域之内,在那裡,顯現的不規則四邊形與傾斜的頭部平行,也就是說,向垂直面傾斜。
在這種情況下,正在封閉的刺激具有一種微觀結構,而已經封閉的刺激則是同質的。
然而,後者并不引起充斥空間的霧的知覺;與之相一緻的場的這個部分出現在同樣的面中,如同與正在閉合的刺激相一緻的場的那個部分一樣。
換言之,這個面由正在閉合的刺激的微觀結構所構成,這也決定了小的同質的閉合區域的結果。
然而,盡管這種結果是有趣的,卻并未滿足我們關于在另外的同質刺激中一個非連續性(discontinuity)結果的好奇心。
因為在這一情形中,面的産生并不由于非連續性,而是由于正在閉合的刺激的微觀結構。
我們仍需了解最小的非連續性,即使充斥霧的空間的主要影響遭到破壞的非連續性。
詳細說明的條件:場作為一個平面而出現 由于這一問題尚未得到解答,因此,我們必須限定我們的原始問題。
我們将考慮一些情形,在那些情形中,周圍的場作為一個平面而出現,不論是由于微觀結構,還是由于一般的場清晰度(fieldarticulation),我們将把我們的興趣集中在由閉合的非連續性在這個平面内産生的結果上面。
因此,我們要修改我們關于同質的整個場的假設,以便指一種相對來說大的同質場,而且在其界線以内的某處包含着一種同質的非連續性。
實踐中,我們将使用一些平面,上面有一些作為距離刺激的點。
讓我們注視任何一種這樣的點,例如,在一張白紙上濺上墨汁而形成的點。
于是,我們看到了墨漬。
在這個簡單的例子中,看來并不包含任何問題。
那裡有墨漬,而我們也見到了它。
但是,我們已經了解到,我們對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也就是&ldquo為什麼事物像看上去的那樣&rdquo)是錯誤的。
這裡,有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它因這類經驗的普遍性事實而被隐匿起來了。
在我們的新例子中出現的那個墨漬,與在完全同質的刺激條件下充斥霧的空間的外表一樣,都是一個問題。
看到一個墨漬是一種組織的結果,正如充斥霧的空間是一種組織的結果一樣。
當然,它是一種不同的組織,我們必須先來描述它的某個方面。
涉及這一例子的兩個問題 (1)單位形成 首先,我們的墨漬是作為一個單位(unit)被看到的,它與場的其餘部分相分離(segregated);其次,墨漬具有形狀(shape)。
兩種描述均具有其理論内涵。
為什麼墨漬是一個單位?它如何與其周圍的事物分離?答案看來是明顯的:因為它的顔色不同。
如果人們為&ldquo因為&rdquo一詞提供正确含義的話,當然這是正确的答案。
然而,顔色的不同與單位的形成不是同一碼事。
單位形成和分離的第一定律 如果我們把場的一些部分的分離和統一(unification)歸之于下列事實,即場的每一部分本身是同質地着色的(coloured),而且與場的環境着色不同,那麼這便意味着一條普遍的定律,即單位形成和分離的定律,也就是說,如果接近刺激由若幹不同的同質刺激區域所組成,那麼接受同一刺激的那些區域将組織成統一的場部分,它們因為刺激之間的差異而與其他的場部分相分離。
換言之,刺激的相等産生聚合力(forcesofcohesion),而刺激的不等則産生分離力(forcesofsegregation),如果刺激的不等涉及一種突然變化的話。
這些都是真正的動力觀點,我們對于墨漬所作的統一和分離的解釋,如果采用這種方式來解釋的話,就不再是陳辭濫調了。
統一和分離的力 具有批判眼光的讀者将傾向于要求為我們的動力觀點提供某種證明。
他會争辯說,這種動力觀點是直接從我們理論的基本前提中引伸出來的,但是,他想了解這種動力觀點賴以存在的事實基礎。
讓我來滿足批評者的要求。
我們對心物組織(它不屬于物理組織)并無特殊主張,我們将指出,正是這同樣的觀點卻在物理學中站得住腳。
為此,讓我們來運用苛勒的一個例子(192年,p.138)。
如果把油倒入液體之中,兩者不相混合,那麼,油的表面将在分子的相互作用中明顯地保持着,可是,如果該液體具有相同的密度,那末,油便會形成球體,在其他液體中遊動。
不過,批評家會說,也有一些液體能與油相混和,這樣一來,就沒有任何一種差異會在物理學中産生這種分離的力。
你難道沒有在心物組織中獲得過任何一種相似的東西嗎?我們确實獲得過。
因此,這一事實比其他事情更能證明:統一和分離實際上是由力産生的動力事件,而不是僅僅由幾何模式産生的動力事件。
利布曼效應 我要提及由S.利布曼(S.Liebmann)發現和研究的一種效應。
一種彩色圖形(普通意義上的着色),譬如說一種藍色圖形,在中性的背景上,開始喪失其輪廓和确定性,并簡化其形狀,如果它是錯綜複雜的,而且亮度(luminosity)接近于它所在的背景的亮度的話。
當這兩種亮度相等時,其形狀會完全喪失;于是便見到了一種模糊的起伏的污漬,甚至這種污漬形的東西也會在短時間内完全消失。
因此,正在閉合的區域和已經閉合的區域之間的刺激差異,如果僅僅是一種顔色的差異,那麼至少可以這樣說,這種差異比起亮度中的微小差異來,很少有力量在心物場中産生這兩個區域的分離。
于是,看上去十分相似的兩種灰色将會提供十分穩定的組織,如果一種灰色用于圖形而另一種灰色用于背景的話,一種深藍色和看上去十分不同的但卻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将産生不出組織來。
這就證明了刺激差異本身并不等于區域的分離;後者不僅是視網膜分布的幾何投射,而且是一種動力效應,這種動力效應與某些刺激差異一起發生,而不是與其他一些刺激差異一起發生,當某些十分大的刺激差異不屬于對組織來說産生必要的力的那個種類時,它也不可能與這些刺激差異一起出現。
硬色和軟色 我們可以把兩個具有不同亮度的面所産生的生理過程比作不能混和的兩種液體,同時,把兩個具有相等亮度但顔色不同的面所産生的生理過程比作可以混和的兩種液體。
利布曼的這一發現經過我們和M.R.哈羅爾(M.R.Harrower)從事的一項研究而被擴展了。
我們發現,在這方面,并不是所有的顔色都是相似的,當一種顔色與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相混和,産生這種灰色的光的波長越短,混和的情況就越好。
由此可見,紅色是分離得最好的顔色,而藍色則是分離得最少的顔色。
因此,我們引進了硬色和軟色(hardandsoftcolours)之間的區分,紅色和黃色屬于前者,藍色和綠色則屬于後者。
我們也在顔色所擁有的組織能力和明度差異之間作了量的比較(I.pp.159f.)。
觀察者坐在兩隻旋轉的具有同樣亮度的灰色圓盤前。
每一隻圓盤均可通過任何一種顔色與背景的灰色相混合,或不同明度的灰色與背景的灰色相混合而産生一個圓環。
在一隻圓盤上,圓環含有一定量的顔色,譬如說,20度的藍色,也即一張深藍色的紙。
這樣就産生了朦胧圓環的外形。
而在另一隻圓盤上,由于引進了或淡或深的灰色紙,因此形成的圓環也或明或暗。
觀察者必須确定,需要多少淡灰色或深灰色才能産生與另一隻圓盤上的色環同樣明顯和清楚的圓環。
在所表明的例子中,中性環所需的淡灰色的量是這樣的,隻要對圓盤的其餘部分增加一定程度的白色就行了。
塔爾博特定律 讓我們簡要地解釋一下這一程序。
根據塔爾博特定律(Talbot&rsquoslaw),一個旋轉的色輪(colourwheel)是由不同的區域組成的,如果它旋轉得十分快,以至于完全融合起來,看上去像一隻不旋轉的色輪,在該輪子上不同區域的顔色同質一緻地傳播,在數量上與它們的各自區域成比例。
換言之,具有若幹區域的旋轉圓盤相當于一隻靜止的圓盤,它的色質(quality)是具有不同亮度L1和L2的各區域所包含的色質的平均值。
因此,如果a是具有灰色L1那個區域的角度,而B是色質L2那個區域的角度,那末,&beta=360-&alpha,旋轉圓盤相等于具有亮度L=&alphaL1十&betaL2/360=&alphaL1十(360-&alpha)L2的一個靜止圓盤。
如果我們知道圓盤的亮度以及引入圓環的灰色紙的話,我們就可以從這一公式中計算出圓盤的亮度,我們是按照白色的亮度來表述這些亮度的。
如果将白色單位稱作亮度1度,那末整個白色圓盤的亮度為360度。
在我剛才提及的例子中,灰色與藍色的亮度相等,具有白色單位值47。
灰色圓環,其清晰度等于20度的藍色圓環和340度的灰色圓環,具有的亮度為48,也就是說,它僅僅比其餘的亮度多出大約2.l%,而在另一個圓環中,其着色的區域相當于整個圓環的5.2%。
在另一個實驗中,我們運用的綠色并不那麼濃,而且比我們的藍色更淡,數字如下:中性環與8.3%的綠(30度)環同樣清晰,該中性環比圓盤的其餘區域大約淡3%。
利布曼效應,也就是說,使圓環變得模糊不清,在這些條件下并不像我在上面描述它的那樣清楚。
在這些界線上有其他一些輕微的異質,這些輕微的異質比起顔色差異能夠産生的組織來,會産生更好的組織。
利布曼效應對刺激強度的依賴性 我們實驗的另一個一般的結果是與這一聯結相關的。
其中,實驗裝置與前面描述過的裝置頗為不同。
在一個均質的中性背景中看到一個不規則的彩色圖形,該圖形的強度和背景都在獨立地變化着。
在這些條件下,我們發現利布曼效應在低亮度條件下較強,而在高亮度條件下則較弱,或者,換句話說,照明強度越高,統一的力和分離的力也越大。
此外,人們發現,白色比起黑色來是一種更硬的顔色,即便當它将同樣數量的光投入觀察者的眼中時也是如此,該結果是在我和明茨博土(Dr.Mintz)從事的實驗中獲得的(見第六章)。
結果發現,在高亮度的白色背景上,深紅色圖形實際上根本不會顯示利布曼效應;該圖形在&ldquo重合點&rdquo(coincidencepoint)上不會喪失其清晰度,或者僅僅喪失其清晰度的最模糊痕迹;在這個所謂&ldquo重合點&rdquo上,圖像和背景具有同樣的亮度(考夫卡、哈羅爾,Ⅱ)。
現在,刺激強度增加組織力的這種結果,可能改變我們以梅茨格實驗為基礎的結論。
盡管在他的實驗中,更高強度的結果主要是由于微觀結構的有效性,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我們必須考慮這種可能性,即它也有一個直接的結果,以緻于一個很明亮的和完全同質的場看來要比一個較不明亮的場更不那麼霧茫茫。
此外,對蓋爾布的兩個病人來說,這些結果也解釋了為什麼在一個平面前面的顔色濃度與平面的白色作相反的變化。
(2)形狀問題 在已經證明了單位形成和分離是一個動力過程(該過程預示了接近刺激中非連續性産生的力)以後,我們必須轉向問題的第二個方面。
我們的墨漬具有形狀。
盡管下述的說法是正确的,即形狀是由負責單位分離的同樣過程産生的,但是,要是認為鑒于這一理由.我們不再需要談論形狀了.這将是錯誤的。
一個簡單的演示便可說明,形狀引進了一個新問題。
讓我們來看圖9,該圖摘自彪勒(Buh-ler,1913年)的研究。
這幅圖形可以用三種不同形狀呈現,兩種二維圖,一種三維圖。
該圖可以看作(a)像一個具有曲線邊緣的正方形;(b)像一張由風吹起的三維的帆;(c)當主要的對稱軸從右底斜向左上角成對角線時,像一種風筝。
在所有這三種情形裡,統一和分離沿着同樣的界線發生着;結果,統一和分離本身并沒有解釋形狀。
證明了的形狀現實 然而,形狀并不比單位本身更少真實性。
在前面一節中,我們已經證明了單位的現實性;據此,我們現在将證明形狀的現實性。
我們将通過表明形狀具有功能性效應(functionaleffects)來做到這一點,這種功能性效應既有間接效應,又有直接效應。
我們把第一批證明歸功于L.哈特曼(L.Hartmann)的一個實驗,他研究了形狀對臨界融合頻率(criticalfusionfrequency)的影響。
我們已經簡要地提及了以下的事實,一種周期性刺激,如果周期十分短促的話,有着像連續刺激一樣的結果,兩者之間的關系由塔爾博特定律加以調整。
該定律起初是為色輪提供證據的,但是,它也适用于下面的例子,也就是說,當一個光的圖形投射到牆壁上面時,一個節光器(episcotister)在幻燈的目标面前旋轉。
這種節光器可以是一個有孔的圓盤,或者是一隻普通的色輪,在該色輪中,一個或多個區域完全消失,當色輪的開口處通過幻燈的面前時,光可以毫無阻礙地通向屏幕。
客觀上講,這種情況在屏幕上産生了明和暗之間的交替,而明和暗的周期之比例是由開口區域的大小來決定的。
但是,如果這種節光器旋轉得十分快,那麼便不會有這種交替出現,甚至看不見一點閃爍的迹象;融合已經達到,産生融合的最低速度是臨界的融合速度,或者,如果我們計算每個單位時間内不同曝光的數目,那麼,我們将建立臨界融合頻率。
這裡所描述的實驗确實可以由這樣一種裝置來實施。
然而,哈特曼的程序是不同的,它産生了更大的量化差異。
哈特曼的程序不是由周期性的黑暗間隔來幹預周期性的連續曝光,他隻運用了兩次曝光;在第一次曝光以前和第二次曝光以後,整個場是完全黑暗的,而且在兩次曝光之間,存在一個黑暗的間歇。
他使用了舒曼(Schumann)的速示器(tachistoscope),一隻在望遠鏡前旋轉的寬邊輪子。
輪子的邊有兩個狹長的裂口,裂口的大小不同,而且相互之間的距離也是可以變化的。
當這些裂口在望遠鏡前面經過時,觀察者便看到了一個物體暴露在輪子後面,而暴露的時間是由裂口的長度和旋轉速度決定的。
如果兩個裂口帶有一個黑色間隔在望遠鏡和圖形之間經過,那麼,觀察者的經驗将有賴于旋轉的速度。
毋須探讨細節,我僅僅提及兩個極端的例子便可以了:如果速度很慢,觀察者可以看到該圖形兩次,而且是在黑暗的間隔之間;然而,如果速度十分快的話,觀察者便隻能看到一個圖形,甚至沒有一點閃爍。
要确定這種效應發生時的最低速度是容易的,也就是說,所謂的最低速度便是臨界的融合速度。
在其他許多圖形中間,哈特曼也展示了我們的圖9,并且指示他的觀察者用形狀(a)即正方形去看圖9,或者用形狀(c)即風筝去看圖9。
觀察的結果在表4中加以概括,這些數字提供了輪子旋轉的持續時間,以及整個周期的持續時間,也即兩次曝光加上它們之間的時間間歇,在這段時間中,一個完整的融合在a=1/1000秒中發生了。
表4 旋轉周期 整個曝光周期 &ldquo正方形&rdquo 1190 116 &ldquo風筝&rdquo 1080 105 (摘自哈特曼) 我将用哈特曼用過的另一個圖形來補充這些圖形。
我們既可以把圖10看成一個中間有一條很粗的對角錢的正方形,也可以把圖10看成兩個三角形。
(在原始的實驗中,本圖印出的黑色原先是白色,而本圖印出的白色原先是黑色) 這個圖形的臨界融合周期在表5中提供,該表在一切方面均與前相似。
在第一個圖形中,臨界融合周期之間的差異略高于整個周期的10%;在第二個圖形中,則略低于整個周期的10%。
表5 旋轉周期 整個曝光周期 &ldquo正方形&rdquo 1260 123 &ldquo兩個三角形&rdquo 1170 114 (摘自哈特曼) 在上述的每一個例子中,較大的數字總是與現象上較簡單的圖形相一緻,這一點是必須記住的。
這些數值揭示的重要差别也在質量上得到證實。
如果這種臨界速度為兩種圖形中較簡單的一種圖形所達到,以緻于該圖形在沒有閃爍的情況下被見到,觀察者從而被要求轉向另一個較不簡單的圖形,那末,這種形狀便會不斷地閃爍,直到轉輪不斷增加速度而使周期進一步縮短為止。
第二個圖形産生了另一種質的觀察,在到達融合以前,如果黑色帶是正方形的一部分或兩個三角形之間的&ldquo死空間&rdquo(deadspace),該黑色帶看上去就會不同。
客觀上講,場的這一特定部分一直是黑色的;即便裂口的通過也不會産生哪怕是最細微的差異。
因此,就其本身而言,它根本不該顯示閃爍的情況。
但是,當它作為兩個三角形之間的空間而出現時,這一點才會變得真實,而當圖形被看作一個正方形時,它參與了整個圖形的閃爍,從而又一次證明了實際上察見的單位的現實。
在第一個例子中,也就是在彪勒的圖形中,兩種圖形彼此之間的差别僅僅在形狀方面,可是,在第二個例子中,差别不僅在形狀方面,還在統一方面。
因此,第一張表證明了形狀的現實,而第二張表則是形狀的現實和複合的統一。
但是,哈特曼還發現了一個比先前描述過的例子更加直接的形狀效應。
在他的雙重曝光和精心闡述的技術等條件下,他發現圖形完全融合的明度有賴于它們的形狀,而不太明晰的圖形比更為明晰的圖形顯得更暗些。
形狀提供的力 證明了形狀的現實意味着什麼呢?我們已經表明,臨界融合頻率并不是分别涉及每一根神經纖維的事件,而是涉及整個分離的單位,由于與一個特定的單位在一起,它仍然依賴這一單位的形狀。
兩種結果均證明,融合有賴于場的正在融合部分的動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