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我們時代的曆史:一個樂觀主義者的觀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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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沒有忘掉。

    但是,我沒有讓自己對他們耿耿于懷。

    盡管有這些人,并且我保持着警惕,我仍然是一個樂觀主義者。

    他們及其親近的幫兇,在這裡可以擱在一邊。

    更令人感興趣的事實是:大獨裁者有着大量的追随者。

    而我堅持認為,我的第一個命題,或者,如果你喜歡的話,勃特勒的命題,适用于他們的大多數追随者。

    那些追随希特勒和斯大林的人之所以追随希特勒和斯大林,用勃特勒的話說,大都因為他們是&ldquo易于被别人牽着鼻子走&rdquo的人。

    大家知道,大獨裁者訴諸各種恐懼和希望、偏見和嫉妒甚至仇恨。

    但是,他們主要訴諸一種道德信條,他們持有一種教訓;他們要求人們作出犧牲。

    訴諸道德信條這種做法很容易被濫用,看到這一點是令人痛心的。

    但是,一個簡單的事實是,大獨裁者們總是試圖使他們的人民相信,他們知道通往更高道德的門徑。

     為了說明我的觀點,我可以提醒你注意一本近在1942年出版的著名小冊子。

    在這本小冊子裡,當時的布雷德福的主教攻擊某種社會形式,他把它說成是&ldquo不道德的&rdquo、&ldquo非基督教的&rdquo,他說:&ldquo當某種東西顯而易見是魔鬼的作品時,&hellip&hellip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譴責教會的一個牧師為毀滅它而工作。

    &rdquo按照這個主教的看法,這個作為魔鬼作品的社會不是希特勒的德國或斯大林的俄國;而是我們自己的西方社會即大西洋共同體的自由世界。

    這個主教在其中說了這番話的小冊子,是為了支持斯大林真正邪惡的制度而寫的。

    我完全相信,這位主教的道德譴責是真誠的。

    但是,道德的偏愛蒙住了他和許多像他這樣的人的眼睛,他們看不見别人一眼就看到的事實;例如,無數無辜的人正在斯大林的監獄中遭受着折磨這個事實。

    (4) 我想,這裡你已看到了一個典型的拒絕面對事實(哪怕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的例子;一個典型地缺乏批判的例子;一個典型的心甘情願被&ldquo牽着鼻子走&rdquo(再用勃特勒的話來說),被宣稱我們的&ldquo現存制度不是建基于最嚴格的道德原則&rdquo的人牽着鼻子走的例子。

    你在這裡看到了一個例子,如果把過多的善和過少的理性批判相結合,那善可能是多麼危險的東西。

     但是,這位主教并不是孤立的。

    你們中有些人可能記得大約四五年前《泰晤士報》上一篇來自布拉格的未加駁斥的報道。

    在這篇報道中,一位著名的英國物理學家據說把斯大林描述為一切科學家中最偉大的一位。

    今天,斯大林的魔道學說已經成為(即使隻是目前)黨的路線本身的基本成分。

    人們不知道這位著名物理學家現在會怎麼想。

    這完全表明,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聲稱知道通往更高道德之路,那麼我們令人驚異地易于被這人牽着鼻子走。

     今天,斯大林的信奉者提供了一個令人沮喪的場面。

    但是,如果我們仰慕基督教的殉教者,那麼對于那些正在俄國監獄裡遭受折磨然而仍信仰斯大林的人,我們就不能不抱有一種哪怕是勉強的敬慕之情。

    他們信仰的是一種我們知道是不好的事業;今天,甚至黨員也知道這一點。

    但是,他們虔誠之至地信奉它。

     如果我們記得,大獨裁者全都被迫對人類的善良表示敬意,那麼,就能明白我們這一方面的麻煩是多麼重要。

    獨裁者對他們并不相信的道德不得不在口頭上敷衍一番。

    共産主義和民族主義兩者都被當作道德和宗教信仰。

    這是他們僅有的力量。

    而在理智上,它們近于荒謬。

     共産主義信仰的荒謬是顯而易見的。

    它訴諸對人類自由的信仰,但卻造成了史無前例的壓迫制度。

     不過,民族主義的信仰同樣荒謬。

    這裡我并不暗指希特勒的種族神話。

    我指的是一種所謂的天賦人權&mdash&mdash所謂的一個民族的自決權利。

    甚至像馬薩裡克這樣偉大的人道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也會把這個荒謬的東西認做人的天賦權利之一,想到這一點是令人清醒的。

    這足以動搖人們對哲學之王的智慧的信念。

    凡是認為我們是聰明又邪惡而不是善良又愚蠢的人都應當仔細思考這一點。

    因為,任何人隻要稍微花點功夫批判民族自決原則,都一定會明白它的荒謬絕倫。

    這條原則等于要求每個國家都應該是民族&mdash國家:國家應局限于自然疆界之内,這個疆界應和一個種族集團所處的地域相吻合;因此,應該由種族集團即&ldquo民族&rdquo來決定和保護國家的自然邊界。

     但是,這種民族&mdash國家并不存在。

    甚至冰島&mdash&mdash我能想到的惟一例外&mdash&mdash也隻是這條通則的一個貌似的例外。

    因為它的邊界不是由它的種族集團決定的,而是由北大西洋決定的&mdash&mdash正如它的邊界不由冰島民族保護,而由北大西洋公約保護一樣。

    民族&mdash國家并不存在,隻因為民族主義夢想的所謂&ldquo民族&rdquo或&ldquo種族&rdquo并不存在。

    長期定居在有着自然邊界的國家裡的同質的民族集團是沒有的,或者說幾乎是沒有的。

    各個種族的和語言的集團(方言常常等于語言壁壘)到處都是水乳交融的。

    馬薩裡克的捷克斯洛伐克建基于民族自決的原則。

    但是,從它建立之日起,斯洛伐克人就以這個原則的名義要求脫離捷克的統治;最後,它被其日耳曼少數民族以同一原則的名義消滅了。

    實際上每當把民族自決原則運用于确定一個新國家的疆界時,都産生類似的形勢。

    在愛爾蘭,在印度,在以色列,在南斯拉夫,都是如此。

    到處都有少數民族。

    正當的目标不可能是&ldquo解放&rdquo他們,而應當是保護一切少數民族。

    民族集團的壓迫是嚴重的罪惡;但民族自決也不是可用的藥方。

    另外,英國、美國、加拿大和瑞士是在許多方面違反民族性原則的四個明顯的例子。

    這幾個國家各自設法把許多種族集團聯合起來,而不是由一個定居集團決定其疆界。

    因此,這問題似乎不是不可解決的。

     然而,面對這一切明顯的事實,民族自決的原則今天仍然被公認為我們的一條道德信仰;并且很少受到責難。

    最近,一個塞浦路斯人在緻《泰晤士報》的一封信中訴諸這條原則。

    他把它說成是一條公認的道德原則。

    他自豪地宣稱,捍衛這條原則的人是在捍衛神聖的人類價值和天賦人權(顯然甚至在威吓他們自己的持不同意見的同胞時也是如此)。

    這封信并未提到塞浦路斯的少數民族;這封信被發表了;長長一系列有關這個問題的書信都始終一點沒有回答它的道德學說;這一切事實對于證明我的第一個命題很有幫助。

    其實,我覺得毫無疑問的是,喪命于正義的蠢行的人多于死于邪惡的人。

     民族主義的宗教是狂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