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公衆輿論和自由主義原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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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要履行它的職能,那它不管怎樣必定擁有比任何個别國民或公衆團體更大的力量;雖然我們可以設計各種制度,以使這些權力被濫用的危險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我們決不可能根絕這種危險。
相反,似乎大多數人都将不得不為得到國家的保護而付出代價,不僅以納稅的形式,甚至還以蒙受恥辱的形式,例如在橫行不法官吏的手下。
事情并不在于為此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2)民主政體和專制政體的區别是:在民主政體下,可以不流血地推翻政府;在專制政體下則不可能。
(3)民主政體本身不可能賦予國民任何利益,也不應期望它這樣做。
事實上,民主政體什麼事也不能做&mdash&mdash隻有民主政體下的國民才能行動(當然,包括那些組成政府的國民)。
民主政體隻不過提供了一種構架,國民可在其中以一定程度上有組織的和一貫的方式行動。
(4)我們所以是民主主義者,并不是因為大多數人總是正确的,而是因為民主傳統是我們所知道的弊病最少的傳統。
如果大多數人(或&ldquo公衆輿論&rdquo)決定贊成專制政體,那麼一個民主主義者不必因此就認為,這暴露出他的觀點存在某種緻命的不一緻。
他倒會認識到,在他的國家裡,民主傳統還不夠強大。
(5)如果不同傳統糅合,僅僅制度是決不夠的。
沒有一個強大的傳統,制度也可能服務于和原意相反的目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度總是矛盾的。
例如,議會的反對黨據說是為了防止多數黨竊取納稅人的錢而設的。
但我很清楚地記得東南歐一個國家中的一件事,它說明了這種制度的矛盾。
在那裡,反對黨和多數黨坐地分贓。
總起來說:在制度和個人的意願與價值觀之間,需要由傳統來形成一種聯系。
(6)一個自由主義的烏托邦&mdash&mdash在一塊無傳統的&ldquo白闆&rdquo上合理地設計的一個國家&mdash&mdash是不可能的。
因為,自由主義的原則要求,社會生活所必要的對每個人自由的種種限制應當減少到最低限度,并應盡可能做到均等(康德語)。
但是,我們怎樣才能把這樣一條先驗的原則應用于現實生活呢?我們應當阻止一個鋼琴家彈奏,還是應當不讓他的鄰居安享一個甯靜的下午呢?實際上,一切這樣的問題隻有訴諸現存的傳統、習慣和傳統的正義感;訴諸習慣法(像英國所稱的那樣)以及公正法官的公正判決才可解決。
一切法律,作為普遍法則,為了應用都必須加以解釋;解釋需要某些具體實踐的原則,而這些原則隻能由一個現存的傳統來提供。
對于自由主義的那些高度抽象和普遍的原則來說,尤其如此。
(7)自由主義的原則可以說是評價現有制度的原則,必要的話,還是修正或改變它們的原則,而不是取代現有制度的原則。
我們也可以這樣來表達:自由主義是一種進化的綱領而不是一種革命的綱領(除非它面對專制政權)。
(8)在我們必須看作是最重要的那些傳統中,包括我們稱之為社會的&ldquo道德構架&rdquo(對應于制度的&ldquo法律構架&rdquo)的那種傳統。
這包括社會的傳統的正義感和公正感,或社會已達到的道德敏感度。
這種道德構架成為一種基礎,從而在必要的地方能在對立的利益之間達緻公正或平等的妥協。
當然,道德構架本身并非一成不變,隻不過變化得相當緩慢。
沒有比毀掉這樣的傳統構架更危險的事了。
(納粹主義有意以毀掉它為目标。
)它的毀滅最終會導緻犬儒主義和虛無主義,即對一切人類價值漠不關心并使之瓦解。
4.關于自由讨論的自由主義理論 思想自由和讨論自由是自由主義的最高價值,這其實不必作進一步的證明。
然而,按照思想自由和自由讨論在探索真理中所起的作用,也可以從實用上對它們加以證明。
真理并不是呈現的;也不容易得到。
探求真理至少需要: (1)想像力; (2)試錯; (3)通過(1)(2)和批判讨論,逐漸地發現我們的偏見。
導源于古希臘人的西方理性主義傳統,是批判讨論的傳統&mdash&mdash通過試圖反駁命題或理論來考察和檢驗它們。
這種批判的理性方法一定不可誤當作證明的方法,即誤當作最終确立真理的方法;它也不是一種保證意見永遠一緻的方法。
它的價值倒在于:事實上,參加讨論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會改變他們的想法,作為比較明智的人分化出去。
人們常常認為,讨論隻有在具有共同語言、接受共同的基本假設的人之間才有可能進行。
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
相反,似乎大多數人都将不得不為得到國家的保護而付出代價,不僅以納稅的形式,甚至還以蒙受恥辱的形式,例如在橫行不法官吏的手下。
事情并不在于為此付出了太大的代價。
(2)民主政體和專制政體的區别是:在民主政體下,可以不流血地推翻政府;在專制政體下則不可能。
(3)民主政體本身不可能賦予國民任何利益,也不應期望它這樣做。
事實上,民主政體什麼事也不能做&mdash&mdash隻有民主政體下的國民才能行動(當然,包括那些組成政府的國民)。
民主政體隻不過提供了一種構架,國民可在其中以一定程度上有組織的和一貫的方式行動。
(4)我們所以是民主主義者,并不是因為大多數人總是正确的,而是因為民主傳統是我們所知道的弊病最少的傳統。
如果大多數人(或&ldquo公衆輿論&rdquo)決定贊成專制政體,那麼一個民主主義者不必因此就認為,這暴露出他的觀點存在某種緻命的不一緻。
他倒會認識到,在他的國家裡,民主傳統還不夠強大。
(5)如果不同傳統糅合,僅僅制度是決不夠的。
沒有一個強大的傳統,制度也可能服務于和原意相反的目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制度總是矛盾的。
例如,議會的反對黨據說是為了防止多數黨竊取納稅人的錢而設的。
但我很清楚地記得東南歐一個國家中的一件事,它說明了這種制度的矛盾。
在那裡,反對黨和多數黨坐地分贓。
總起來說:在制度和個人的意願與價值觀之間,需要由傳統來形成一種聯系。
(6)一個自由主義的烏托邦&mdash&mdash在一塊無傳統的&ldquo白闆&rdquo上合理地設計的一個國家&mdash&mdash是不可能的。
因為,自由主義的原則要求,社會生活所必要的對每個人自由的種種限制應當減少到最低限度,并應盡可能做到均等(康德語)。
但是,我們怎樣才能把這樣一條先驗的原則應用于現實生活呢?我們應當阻止一個鋼琴家彈奏,還是應當不讓他的鄰居安享一個甯靜的下午呢?實際上,一切這樣的問題隻有訴諸現存的傳統、習慣和傳統的正義感;訴諸習慣法(像英國所稱的那樣)以及公正法官的公正判決才可解決。
一切法律,作為普遍法則,為了應用都必須加以解釋;解釋需要某些具體實踐的原則,而這些原則隻能由一個現存的傳統來提供。
對于自由主義的那些高度抽象和普遍的原則來說,尤其如此。
(7)自由主義的原則可以說是評價現有制度的原則,必要的話,還是修正或改變它們的原則,而不是取代現有制度的原則。
我們也可以這樣來表達:自由主義是一種進化的綱領而不是一種革命的綱領(除非它面對專制政權)。
(8)在我們必須看作是最重要的那些傳統中,包括我們稱之為社會的&ldquo道德構架&rdquo(對應于制度的&ldquo法律構架&rdquo)的那種傳統。
這包括社會的傳統的正義感和公正感,或社會已達到的道德敏感度。
這種道德構架成為一種基礎,從而在必要的地方能在對立的利益之間達緻公正或平等的妥協。
當然,道德構架本身并非一成不變,隻不過變化得相當緩慢。
沒有比毀掉這樣的傳統構架更危險的事了。
(納粹主義有意以毀掉它為目标。
)它的毀滅最終會導緻犬儒主義和虛無主義,即對一切人類價值漠不關心并使之瓦解。
4.關于自由讨論的自由主義理論 思想自由和讨論自由是自由主義的最高價值,這其實不必作進一步的證明。
然而,按照思想自由和自由讨論在探索真理中所起的作用,也可以從實用上對它們加以證明。
真理并不是呈現的;也不容易得到。
探求真理至少需要: (1)想像力; (2)試錯; (3)通過(1)(2)和批判讨論,逐漸地發現我們的偏見。
導源于古希臘人的西方理性主義傳統,是批判讨論的傳統&mdash&mdash通過試圖反駁命題或理論來考察和檢驗它們。
這種批判的理性方法一定不可誤當作證明的方法,即誤當作最終确立真理的方法;它也不是一種保證意見永遠一緻的方法。
它的價值倒在于:事實上,參加讨論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會改變他們的想法,作為比較明智的人分化出去。
人們常常認為,讨論隻有在具有共同語言、接受共同的基本假設的人之間才有可能進行。
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