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語言和身—心問題(1) ——相互作用論的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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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這是一篇論人類語言的物理主義因果理論之不可能性的論文。
(2) 1.1 這篇論文不是論語言分析的(語詞用法的分析)。
因為,我完全拒斥某些語言分析家的主張:在語言的誤用中可以找到哲學困難的根源。
無疑,有的人盡講些沒有意義的話,但我認為(1)并不存在一種辨别哲學贅語的邏輯的或語言分析的方法(順便指出,除了邏輯學家、語言分析家和語義學家之外,這種哲學贅語現在仍然存在);(2)相信存在這樣一種方法&mdash&mdash特别是相信可以揭露哲學贅語起因于羅素可能稱的&ldquo類型錯誤&rdquo和今天有時所稱的&ldquo範疇錯誤&rdquo,是一種語言哲學的災難,而這種語言哲學已證明是站不住腳的。
1.2 羅素早期信念的結果是:像&ldquox是x的一個元素&rdquo這樣的公式(本質上或内在地)是沒有意義的。
現在我們知道,事實并不是這樣。
雖然我們确實能構造一個形式系統F1(&ldquo類型論&rdquo),在其中上述公式是&ldquo非合式的&rdquo或&ldquo沒有意義&rdquo的,但是,我們也能構造另一個形式系統(無類型的形式系統)F2,在其中這公式是&ldquo合式的&rdquo或&ldquo有意義的&rdquo。
一個含糊的表達式不能轉換成給定的F1中的一個有意義的表達式,這一事實并不能證實:不存在這樣的F2,即在其中上述含糊的公式能夠轉換成F2的一個有意義的陳述。
換言之,在含糊的實例中,我們決不能在&ldquo沒有意義&rdquo這個詞的精确意義上,說某個說話者使用的某個公式是&ldquo沒有意義的”因為某人可能發明一個形式系統,用該形式系統的一個合式公式來表達上述公式,可使原先那個說話者滿意。
人們充其量可以說:&ldquo我不知道這樣一個形式系統怎麼能構造出來。
&rdquo 1.3 至于身&mdash心問題,我想駁斥語言分析家提出的兩個不同的命題。
(1)通過指出存在着兩種語言即物理語言和心理語言,而不存在兩種實體,即身體和心靈,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2)這個問題是由于談論心靈的方式不當而産生的,即由于說除了行為之外仿佛還存在着心靈狀态,然而所存在的無非是不同性質的行為,例如理智的和非理智的行為。
1.31 我斷言,(1)即兩種語言的解釋現在不再站得住腳了。
它源出于&ldquo中立一元論&rdquo,後者認為,物理學和心理學即用某種中性的&ldquo給定&rdquo材料構造理論或語言的兩種方式,物理學的陳述和心理學的陳述是對這種材料的(縮簡的)陳述,所以可以相互轉譯;它們是談論同一些事實的兩種方式。
但是,這種相互可轉譯性的觀念很久前就不得不放棄了。
那兩種語言的解釋也随之消失了。
因為,如果兩種語言是不可相互轉譯的,那它們就是處理不同種類的事實。
這些不同種類事實間的關系構成了我們的問題,而因此這個問題隻能通過構造一種我們能用來談論這兩種事實的語言表述。
1.32 因為(2)太含糊,所以我們必須問:火車站站長除了類似信念的行為之外,有沒有&ldquo火車正在離開車站&rdquo的信念呢?除了作出适當動作之外,他有沒有向信号員轉達有關火車情況的打算呢?除了信号員類似理解的行為之外,他有沒有對這消息的理解呢?有沒有可能信号員完全理解這消息,但行動時(為了這樣那樣的原因)卻仿佛他誤解了這消息呢? 1.321 如果(像我認為的那樣)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是&ldquo是的&rdquo,那麼,身&mdash心問題便以近似笛卡兒主義的形式提出。
如果回答是&ldquo否&rdquo,那麼我們就面對一種可以稱之為&ldquo物理主義&rdquo或&ldquo行為主義&rdquo的哲學理論。
如果不回答這個問題,卻斥之為&ldquo沒有意義的&rdq
(2) 1.1 這篇論文不是論語言分析的(語詞用法的分析)。
因為,我完全拒斥某些語言分析家的主張:在語言的誤用中可以找到哲學困難的根源。
無疑,有的人盡講些沒有意義的話,但我認為(1)并不存在一種辨别哲學贅語的邏輯的或語言分析的方法(順便指出,除了邏輯學家、語言分析家和語義學家之外,這種哲學贅語現在仍然存在);(2)相信存在這樣一種方法&mdash&mdash特别是相信可以揭露哲學贅語起因于羅素可能稱的&ldquo類型錯誤&rdquo和今天有時所稱的&ldquo範疇錯誤&rdquo,是一種語言哲學的災難,而這種語言哲學已證明是站不住腳的。
1.2 羅素早期信念的結果是:像&ldquox是x的一個元素&rdquo這樣的公式(本質上或内在地)是沒有意義的。
現在我們知道,事實并不是這樣。
雖然我們确實能構造一個形式系統F1(&ldquo類型論&rdquo),在其中上述公式是&ldquo非合式的&rdquo或&ldquo沒有意義&rdquo的,但是,我們也能構造另一個形式系統(無類型的形式系統)F2,在其中這公式是&ldquo合式的&rdquo或&ldquo有意義的&rdquo。
一個含糊的表達式不能轉換成給定的F1中的一個有意義的表達式,這一事實并不能證實:不存在這樣的F2,即在其中上述含糊的公式能夠轉換成F2的一個有意義的陳述。
換言之,在含糊的實例中,我們決不能在&ldquo沒有意義&rdquo這個詞的精确意義上,說某個說話者使用的某個公式是&ldquo沒有意義的”因為某人可能發明一個形式系統,用該形式系統的一個合式公式來表達上述公式,可使原先那個說話者滿意。
人們充其量可以說:&ldquo我不知道這樣一個形式系統怎麼能構造出來。
&rdquo 1.3 至于身&mdash心問題,我想駁斥語言分析家提出的兩個不同的命題。
(1)通過指出存在着兩種語言即物理語言和心理語言,而不存在兩種實體,即身體和心靈,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2)這個問題是由于談論心靈的方式不當而産生的,即由于說除了行為之外仿佛還存在着心靈狀态,然而所存在的無非是不同性質的行為,例如理智的和非理智的行為。
1.31 我斷言,(1)即兩種語言的解釋現在不再站得住腳了。
它源出于&ldquo中立一元論&rdquo,後者認為,物理學和心理學即用某種中性的&ldquo給定&rdquo材料構造理論或語言的兩種方式,物理學的陳述和心理學的陳述是對這種材料的(縮簡的)陳述,所以可以相互轉譯;它們是談論同一些事實的兩種方式。
但是,這種相互可轉譯性的觀念很久前就不得不放棄了。
那兩種語言的解釋也随之消失了。
因為,如果兩種語言是不可相互轉譯的,那它們就是處理不同種類的事實。
這些不同種類事實間的關系構成了我們的問題,而因此這個問題隻能通過構造一種我們能用來談論這兩種事實的語言表述。
1.32 因為(2)太含糊,所以我們必須問:火車站站長除了類似信念的行為之外,有沒有&ldquo火車正在離開車站&rdquo的信念呢?除了作出适當動作之外,他有沒有向信号員轉達有關火車情況的打算呢?除了信号員類似理解的行為之外,他有沒有對這消息的理解呢?有沒有可能信号員完全理解這消息,但行動時(為了這樣那樣的原因)卻仿佛他誤解了這消息呢? 1.321 如果(像我認為的那樣)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是&ldquo是的&rdquo,那麼,身&mdash心問題便以近似笛卡兒主義的形式提出。
如果回答是&ldquo否&rdquo,那麼我們就面對一種可以稱之為&ldquo物理主義&rdquo或&ldquo行為主義&rdquo的哲學理論。
如果不回答這個問題,卻斥之為&ldquo沒有意義的&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