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科學與形而上學的分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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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拉底,我認為,大概你也這樣認為:在塵世要獲緻關于這些事物的确實知識,若不是我們根本力所不能及的事情,那至少也是很難做到的事情。

    然而,如果一個人不竭盡全力反駁關于這些事物的一切論證,不是在從一切方面考察它們而弄得精疲力竭之前決不善罷甘休,那他就是一個懦夫。

    因為他的任務是二者必居其一:他必須了解或發現關于這些事物的真理,或者,如果這是他力不勝任的,那他就必須接受他以為是最好的、最頑強地抵抗反駁的學說;他像登上木筏一樣駕着它在充滿險灘暗礁的人生海洋中航渡,除非(直到)他能登上一艘比較牢靠的大船&hellip&hellip 柏拉圖 提 要 簡單地說,我的論點如下。

    魯道夫·卡爾納普曾一再試圖表明,科學同形而上學的分界也就是有意義同無意義的分界,但是他失敗了。

    原因在于,實證主義關于&ldquo含意&rdquo或&ldquo意義&rdquo(或者可證實性或歸納的可确證性等等)的概念不适合于分界,因為形而上學盡管不是科學,卻不一定沒有意義。

    不管怎樣用有沒有意義來分界,都會使界限同時既太窄又太寬:這樣的分界會違反它本來的一切意圖和聲明,連科學理論也會因為無意義而被排除,同時卻又無法排除那種被稱為&ldquo理性神學&rdquo的形而上學。

     1.引言 說到卡爾納普&mdash&mdash而且是對他的批評&mdash&mdash使我回憶起1928年或1929年在他的讨論班上第一次遇見他的情景。

    這還使我更生動地回憶起我們1932年在美麗的蒂羅爾山的會見。

    當時我有機會用我的一部分假期同卡爾納普和赫伯特·費格耳連續進行批判讨論,我們還都有妻子作陪。

    我們過得非常愉快,享受充足的陽光,而且我們完全沉浸于那些持久而迷人的談話之中,間或爬爬山,卻從未因此而中斷談話。

    我敢肯定我們誰也不會忘記,有一次卡爾納普怎樣帶領我們穿過一片簡直密不通風的漂亮的高山杜鵑花叢,攀登一座荒無人迹的峭壁;以及他怎樣同時帶領我們穿過一片同樣密不通風的漂亮的論證的叢林,論證的題目竟誘使費格耳把這座山也命名為&ldquo語義流星&rdquo(SemantischeSchnuppe)&mdash&mdash盡管還要過幾年以後,卡爾納普才由于塔爾斯基批評的刺激而找到一條從邏輯句法通向語義學的途徑。

    (2) 在卡爾納普身上,我不僅看到一位我所遇見過的最有魅力的人物,還看到一位全神貫注于自己的問題并渴望聽到批評的思想家。

    實際上在卡爾納普與伯特蘭·羅素(沒有人比得上他對卡爾納普和我們全體的影響)的許多共同特點中,有一種在批評的影響下改變自己思想甚至哲學基本觀點的精神勇氣。

     我到蒂羅爾去時帶着一本大書的草稿,标題是《認識論的兩個基本問題》。

    這書還未出版,但其英文譯本可能在某一天出版;其中一部分後來經過很大壓縮而編入了《研究的邏輯》一書。

    這&ldquo兩個問題&rdquo即歸納問題和分界&mdash&mdash科學同形而上學之間的分界&mdash&mdash問題。

    這本書還通過意義分析,對維特根斯坦和卡爾納普關于&ldquo排除&rdquo或&ldquo推翻&rdquo(3)形而上學的原理作了相當詳盡的批判。

    我并不是從一種形而上學觀點去批判這一原理,我的出發點是一個關心科學的人擔心這個原理不但根本打不敗它的假想敵形而上學,而且實際上還向敵人獻出了圍城的鑰匙。

     我的批判主要是針對卡爾納普的兩本書《世界的邏輯結構》(簡稱《結構》)和《哲學中的假問題》以及他發表在《認識》雜志上的其他一些文章。

    卡爾納普部分接受了這個批判,(4)盡管他也感到,如以後事實所證明的,(5)我誇大了我同他所領導的維也納小組成員之間的觀點分歧。

     這使我沉默了許多年,(6)特别是因為卡爾納普在他的《可檢驗性和意義》一書中對我的批評如此注意。

    但我總感到我們之間的觀點分歧要比想象的大得多,而且由于近年來卡爾納普關于概率和歸納法的文章和著作,我感到更加深了這一分歧的意義。

     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從分界問題來讨論這些分歧。

    這使我自己不得不再一次面對誇大分歧的指責。

    (但是我希望卡爾納普教授不會因為擔心在我的有生之年堵住了我的嘴而不肯說出他的想法:這一次我保證更理智一些。

    )但我還是接受了寫作此文的邀請,這使我除了盡可能把我們的分歧說得更加清楚、更加尖銳以外,别無其他選擇。

    換句話說,我必須捍衛這一論點:這些分歧是實在的,同我在這二十五年中所感覺到的一樣實在。

     本文第2節将為作為我的批判基礎的我自己的一些觀點勾畫一個輪廓。

    以後幾節将按照我的認識,試着追溯卡爾納普在科學同形而上學分界問題上的觀點。

    我的态度從頭到尾都是批判的而不是曆史的;但我的目标雖然不在于曆史完備性,卻在于曆史的準确性。

     2.我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在1919年我第一次碰上了這個分界問題,即在這二者之間畫出一條界線來:一方面是理應說是屬于經驗科學的陳述和陳述系統,另一方面是那種也許可稱為&ldquo僞科學&rdquo或者(某種情況下)&ldquo形而上學&rdquo的命題,或者是那些也許屬于純粹邏輯或純粹數學的命題。

     這個問題從培根時代以來就一直使許多哲學家激動,盡管我還沒有看見過一種很明确的表述。

    大多數人都認為,科學的特征在于它的觀察基礎,或它的歸納方法,而僞科學或形而上學的特征卻在于思辨方法,或如培根所說,在于它們運用的都是&ldquo心靈的預期&rdquo&mdash&mdash它十分類似于假說。

     這個觀點是我永遠無法接受的。

    現代物理學理論,特别是愛因斯坦理論(1919年曾受到廣泛讨論),是高度思辨、高度抽象的,遠遠離開了可稱為其&ldquo觀察基礎&rdquo的東西。

    一切表明這種理論多少也是&ldquo以觀察為基礎&rdquo的企圖,都是沒有說服力的。

    甚至牛頓理論也是這樣。

    培根曾經反對哥白尼系統,根據就是它&ldquo不必要地歪曲了我們的感覺&rdquo。

    而且最好的物理學理論一般也都類似于培根所不予考慮的&ldquo心靈的預期&rdquo。

     另一方面,在許多流行的曆書和圓夢書中可以找到許多迷信觀念和粗糙的方法(種植法等等),它們倒是與觀察聯系得更緊密,而且往往明顯建立在某種歸納的基礎上。

    特别是占星術士們總是聲稱他們的&ldquo科學&rdquo以大量歸納材料為基礎。

    這種聲明大概沒有什麼根據,但從未聽說過有人想批判審查它這些所謂歸納材料以便否定占星術。

    相反,占星術之所以為現代科學所不容,是因為它不符合公認的理論和方法。

     因此,顯然需要另外一種分界标準,我建議(盡管幾年以後才發表這個建議)應當把理論系統的可反駁性或可證僞性作為分界标準。

    按照我仍然堅持的這個觀點,一個系統隻有作出可能與觀察相沖突的論斷,才可以看作是科學的;實際上通過設法造成這樣的沖突,也即通過設法駁倒它,一個系統才受到檢驗。

    因而可檢驗性即等于可反駁性,所以也同樣可以作為分界标準。

     這種科學觀以批判态度為自己最重要的特征。

    由此科學家看一種理論應當看它是否能受到批判讨論:看它是否使自己受到各種批評,又是否經受得住這些批評。

    例如,牛頓理論預言了當時沒有觀察到的偏離開普勒定律的現象(由于行星之間的相互作用)。

    由此反使自己受到有意的經驗反駁,反駁的失敗則意味着理論的成功。

    愛因斯坦理論也受到類似的檢驗。

    一切真正的檢驗實際上都是有意的反駁。

    隻有當一種理論成功地頂住了這些反駁的壓力,我們才能聲稱它已為經驗所确證或确認。

     另外還有(如我後來發現的(7))可檢驗度的問題:有的理論比其他理論更敢于接受可能的反駁。

    例如有這樣兩種理論:一種可推導出不同強度的磁場中原子所發射光譜線分裂的精确預測值,一種則隻是預言磁場可影響光的發射,顯然,前者比後者更易于遭到實驗的反駁。

    一種理論愈是精确,愈易于遭到反駁,也就愈使人感到興趣。

    它既然愈是大膽,也就愈少概然性。

    但是更易于檢驗,因為我們可以使檢驗更精确、更嚴格。

    如果它經受住了嚴格的檢驗,它将由這種檢驗所更好地确證或更好地驗證。

    因此可确證性(或者可驗證性或可确認性)必将随着可檢驗性的提高而提高。

     這表明,分界标準不可能絕對分明,但它本身有程度之差。

    有完全可以檢驗的理論,有難于檢驗的理論,還有不可檢驗的理論。

    對那些不可檢驗的理論,經驗科學家毫無興趣。

    可以把它們稱為形而上學的。

     這裡我必須再一次強調經常受到誤解的一點。

    我這樣來說明這一點,也許可以避免這種誤解。

    取一正方形代表一種語言的所有陳述的類,我們用這種語言表述一門科學;再畫一條明顯的水平線把正方形分為上下兩半,上一半寫上&ldquo科學&rdquo、&ldquo可檢驗的&rdquo,下一半寫上&ldquo形而上學&rdquo、&ldquo不可檢驗的&rdquo。

    我希望你能意識到,我并不是要畫一條分界線來像确定語言的限度一樣,把科學留在裡面,把形而上學從有意義的陳述類中驅逐出去。

    相反,從我最早發表的論述這個問題的文章開始,(8)我就強調這一事實:要想在科學同形而上學之間畫條界線以便把形而上學作為胡說從有意義的語言中排除出去,是不妥當的。

     我已指出這裡的原因之一是我們決不能把這條界線畫得過于分明。

    如果我們還記得大多數科學理論都起源于神話,這一點就清楚了。

    例如,哥白尼系統就受到過新柏拉圖主義崇拜太陽光的鼓舞,太陽由于其崇高必須占據&ldquo中心&rdquo。

    這表明神話怎樣可能發展可檢驗成分。

    它們可以在讨論過程中成為對科學有效而重要的東西。

    在《科學發現的邏輯》(9)中我舉了幾個對科學變得極為重要的神話的例子,其中包括原子論和光微粒說。

    如果我們說這些理論在其某一發展階段上是胡言亂語,而在另一階段上又突然變得很有意義,那是無助于澄清問題的。

     另一論證如下。

    有可能出現這樣的(并可證明是重要的)情況:某一陳述既然可檢驗,就屬于科學;其否定則成為不可檢驗的,必須置于界線之下。

    最重要的、可經受最嚴格檢驗的陳述&mdash&mdash科學的普遍定律&mdash&mdash的确就是這樣。

    我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曾建議,可以為一定目的而把它們表述為&ldquo不存在任何永動機&rdquo(有時稱為&ldquo熱力學第一定律的普朗克表述&rdquo)這種形式,也即存在陳述的否定形式。

    我看與此相對應的存在陳述&mdash&mdash&ldquo存在一種永動機&rdquo&mdash&mdash同&ldquo存在一條海蛇&rdquo一樣,都是屬于分界線以下的,這同&ldquo有一條海蛇在英國博物館展覽&rdquo不同,後者完全是分界線以上的,因為立即可加以檢驗。

    但是我們不知道如何檢驗一個孤立的純粹存在判斷。

     這裡我無法論證這一觀點的合理性:應當把孤立的純粹存在陳述列入不可檢驗的、科學家關注範圍之外的一類。

    (10)我隻想說清楚,如果接受這一觀點,再說形而上學陳述無意義,(11)或者把它排除于我們的語言以外,就很奇怪了。

    如果我們承認一個存在陳述的否定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也就必須承認這個存在陳述本身也是有意義的。

     我不得不強調這一點,因為人們一再說我建議把可證僞性或可反駁性作為意義标準(而不是分界标準),或者說我建議從我們的語言或許科學語言中排除這種存在陳述。

    甚至曾經詳細探讨并正确轉述過我的見解的卡爾納普也覺得,他不得不把我的見解說成是建議從這種那種語言中排除形而上學陳述。

    (12) 但是事實是,從我發表關于這個問題的第一篇文章(見本書第368頁注②)開始,我就一直把這個無意義問題作為假問題而取消,我還一直反對把這一問題與分界問題等同起來的想法。

    現在我的觀點仍然是這樣。

     3.卡爾納普最早的無意義理論 我在一份手稿中(後來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更簡要地)批評過這樣一種理論,它斷言形而上學毫無意義,由一些胡說八道的假命題所組成。

    人們以為這樣一種理論(13)能導緻&ldquo推翻&rdquo形而上學,而且能比以前任何一種反形而上學的哲學更加徹底、更加有效地摧毀形而上學。

    但我在我的批評中指出,這個理論建立在對意義問題的樸素的、&ldquo自然主義&rdquo(14)觀點基礎上,而其鼓吹者一面在渴望趕走形而上學,一面卻忽略了他們把一切科學理論統統抛進了同一個&ldquo無意義的&rdquo形而上學理論垃圾堆。

    所有這一切,我認為都是隻想摧毀形而上學卻不想尋求分界标準的結果。

     卡爾納普在《結構》一書中追随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而持有的關于有意義同無意義的&ldquo自然主義&rdquo理論(我的叫法),他自己很久以前就放棄了,代之以一個更為複雜的學說:某一給定的表述在某種(人工)語言中是有意義的句子,當且僅當它遵循用這種語言來組成适當公式或句子的形成規則時。

     在我看來,從樸素的或自然主義的理論到這種更為複雜的學說的發展,是很重要、很合乎需要的發展。

    但是就我所知,其意義還沒有得到充分的估計,人們顯然沒有看到它完全摧毀了關于形而上學無意義的學說。

     正因為這樣,我将比較詳細地讨論這個發展。

     我所謂自然主義的無意義理論是指這樣一種學說:每一聲稱是一個論斷的語言表述要麼是有意義的,要麼是無意義的;這不是由于約定,也不是由于約定一些規則所引起的,而是事實如此,或由于其本性如此,猶如一棵植物事實上是或按其本性是綠色的或不是綠色的,并不是取決于約定的規則。

     根據維特根斯坦著名的意義可證實性标準,也是卡爾納普接受的标準:一個類似句子的表述或一串詞,是一個有意義的句子(或命題),當且僅當它滿足條件(a)和(b)或滿足後面要說到的條件(c)時: (a)其中所出現的一切詞都有意義,而且 (b)其中所出現的一切詞都适當地配合在一起。

     根據這一理論的條件(a)(可回溯到霍布斯和貝克萊),如一串詞中的任何一個詞沒有意義,這一串詞就沒有意義。

    維特根斯坦在他的《邏輯哲學論》中把這一條件表述為(6.53,着重号是我加的):&ldquo正确的哲學方法是:如果有人&hellip&hellip想說點形而上學的東西,那就向他指明,他在他的命題中并沒有給某些記号以任何意義。

    &rdquo根據霍布斯和貝克萊的看法,要給一個詞以意義,隻有把這個詞同某種可觀察經驗或現象聯結起來。

    維特根斯坦在這一點上說得不明确,卡爾納普則說得很明确。

    他在《結構》一書中試圖表明,科學所使用的一切概念都可以根據(&ldquo我自己的&rdquo)觀察經驗或知覺經驗來下定義。

    他把概念的這種定義叫做概念的&ldquo構成&rdquo(Constitution),把由此産生的概念系統叫做&ldquo構成系統&rdquo。

    他還斷言,形而上學概念是不可能構成的。

     這個理論的條件(b)可以追溯到伯特蘭·羅素,他提示,(15)如果要避免某種悖理,某些看來像是命題的&ldquo符号的組合&rdquo就&ldquo一定是絕對沒有意義的,而不隻是虛假的&rdquo。

    羅素并不是要提出一個建議&mdash&mdash為了避免出現悖理,我們應當把這些組合看成是違反了某些(部分是約定的)構成句子的規則。

    毋甯說,他認為他發現了這一事實:這些表面上有意義的表達式什麼也沒有說明,因而本性上或本質上隻是沒有意義的假命題。

    就像&ldquoa是a的元素&rdquo或&ldquoa不是a的元素&rdquo這個表達式,看起來像是命題(因為包含了兩個主語和一個兩項謂語),但不是一個真命題(或句子),因為一個形式為&ldquox是y的元素&rdquo的句子,隻有當x比y的類型低一級時(用同一符号&ldquoa&rdquo代入&ldquox&rdquo和&ldquoy&rdquo二者顯然不能滿足這個條件),才可能是一個句子。

     這表明,忽視了詞(或詞所指稱的實體)所屬類型的級别,就會使類句子表述毫無意義;這種混淆,根據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以及卡爾納普的更明确的《結構》,正是形而上學胡說(即以假命題代替真命題)的主要根源。

    《結構》把這種混淆稱之為&ldquo範圍混淆&rdquo,(16)今天則往往把這一類的混淆稱為&ldquo範疇錯誤&rdquo。

    (17)例如根據《結構》,&ldquo我自己的&rdquo經驗、物理客體以及别人的經驗都屬于不同的範圍、類型或範疇,互相混淆了就會産生假命題和假問題。

    (卡爾納普把物質實體同精神實體之間的差别,說成是存在于同一種或同一類終極實體的&ldquo兩個等級的類型&rdquo(18)之間的差别,這使他按照&ldquo中立一元論&rdquo來解決身心問題。

    ) 上面關于有意義和無意義的語言表述的&ldquo樸素的&rdquo或&ldquo自然主義的&rdquo理論(19)的概述,還隻是它的一個方面。

    還有另一方面即所謂&ldquo可證實性标準&rdquo,它可表述為條件(c): (c)一個所說的命題(或句子)是真實的,當且僅當它是 表述觀察或感覺的基本(或原子)命題的真值函項,或者 可還原為這種命題的時候。

     換言之,一個命題有意義,當且僅當它與某一觀察句子有這樣的關系,即其真值可由這些觀察句子的真值引出來。

    卡爾納普寫道:(20)&ldquo顯然,一串詞隻有确定可從觀察句子中推導出來時才有意義&hellip&hellip&rdquo也就是說,隻有&ldquo知道&hellip&hellip如何證實(它)&rdquo時才有意義。

    (21) 以條件(a)和(b)為一方,條件(c)為另一方,卡爾納普斷言二者等價。

    (22) 這個理論得出的結果,用卡爾納普的話說:(23)&ldquo所謂形而上學的句子經過邏輯分析,暴露出來是假句子。

    &rdquo 卡爾納普關于詞串的固有意義和無意義的理論很快就得到了修正,但為了給評判這種修正準備基礎,我必須在這裡講幾句批評意見。

    (24) 首先說說對條件(c),即意義可證實性标準的意見。

    這一标準把所有的科學理論(或&ldquo自然規律&rdquo)都排除在意義領域之外,因為它們一點也不比所謂形而上學假命題更能還原為觀察記錄。

    于是意義标準導緻科學同形而上學的錯誤分界。

    卡爾納普在他的《語言的邏輯句法》(25)和《可檢驗性和意義》(26)中接受了這一批評,但直到他最近的理論仍然應當受到這一批評,我在下面第6節中将試加說明。

     其次我們考慮一下這個學說的條件(a),這種(唯名論的)觀點認為,隻有可以從經驗上定義的詞或記号才有意義。

     這裡情況更糟了,盡管它很有意思。

     為了簡單起見,我以唯名論一種十分簡單的形式開始我的批評。

    這個學說認為,所有非邏輯的(或如我喜歡說的非構成的)詞或者是單一物質對象的名稱,如&ldquo菲多&rdquo,或者是若幹這種對象的名稱,如&ldquo狗&rdquo。

    這樣,&ldquo狗&rdquo就可能是菲多、坎迪、蒂芬等對象所共有的名稱;所有其他的詞也都是這樣。

     這一觀點可以說是以外延或枚舉的方式解釋了各種不同的詞,其&ldquo意義&rdquo是由它們所命名的事物的一覽表或細目規定的:&ldquo這裡的這一事物,那邊的那一事物&hellip&hellip&rdquo我們可以把這樣一種枚舉叫做對名稱意義的&ldquo枚舉定義”而一種語言如果其中所有的(非邏輯的或非構成的)詞都被認為是通過枚舉而定義的,則可稱之為&ldquo枚舉語言&rdquo或&ldquo純粹唯名論語言&rdquo。

     現在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說明,這樣一種唯名論語言絕對不适合于任何科學目的。

    可以這樣說:這種句子都是分析的&mdash&mdash通過分析要麼是真的,要麼是矛盾的&mdash&mdash不能用來表達綜合句子。

    或者,如果我們甯願采取一種避開&ldquo分析&rdquo和&ldquo綜合&rdquo等術語(目前它們正受到蒯因教授的猛烈攻擊)的表述,我們可以這樣說:在純粹唯名論語言中,如果一個句子的真僞不能隻通過把句子中所提到事物的名單或枚舉加以對比來決定,這種句子就是不能表述的。

    因此任何句子隻要其中出現的詞被賦予了意義,句子的真僞也就立即決定了。

     可以用我們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ldquo菲多是一隻狗&rdquo是真的,因為菲多是我們在定義&ldquo狗&rdquo時所枚舉的東西之一。

    與此相反,&ldquo春基是一隻狗&rdquo一定是假的,這純粹是因為春基并不是我們在列表給&ldquo狗&rdquo下定義時所指的東西之一。

    同樣,如果我列舉出(1)我正在上面寫字的紙,(2)我的手帕,(3)那邊的雲,以及(4)我們的雪人,通過這一些來給出&ldquo白&rdquo的意義,那麼&ldquo我有白頭發&rdquo的陳述就是假的,而不管我的頭發是什麼顔色。

     顯然,用這樣一種語言是無法表述假說的。

    這不可能是一種科學語言。

    反過來說,任何适合于科學的語言都必須包含并非用列舉方式給以意義的詞。

    或者我們可以說,每一種科學語言都必須利用真正的普遍概念,也即利用具有不确定的外延的詞,不論是定義過的還是未定義的,盡管這些詞也許理當具有确定的内涵&ldquo意義&rdquo。

    (關于意義的内涵分析,見卡爾納普的優秀著作《意義和必然性》。

    ) 同樣的批評也完全适用于更複雜的語言,特别适用于以外延抽象的方法(最早是弗萊格和羅素使用的)引進其概念的語言,假定這一方法所根據的基本要素的類及這些要素間的基本關系被認為是用一覽表從外延方面給定的話。

    那麼這正是卡爾納普的《結構》所說的情況:他采用一種初始關系&ldquoEr&rdquo(&ldquo記憶經驗&rdquo&mdashExperienceofremembering),假定它是以成對對子一覽表的形式所給予的。

    (27) 據設想,一切屬于他的&ldquo構成系統&rdquo的概念,根據這種初始關系&ldquoEr&rdquo,也即根據給這種關系以意義的成對對子一覽表,都可以從外延方面加以定義。

    與此相應,所有可用他的語言表達的陳述,完全按照出現于其中的詞的(外延)意義即可決定其真僞:它們經過分析要麼是真的,要麼是矛盾的,(28)因為沒有真正普遍的(29)詞。

     在結束這一節時,我再談談這一理論的條件(b),談談由&ldquo類型錯誤&rdquo或&ldquo範疇錯誤&rdquo引起無意義的學說。

    我們已看到,這個學說來自羅素的理論:像&ldquoa是a類的元素&rdquo一類的表述必定是無意義的&mdash&mdash可以說是絕對地或内在地或根本地無意義的。

     現在這個學說早就證明是錯誤的了。

    當然,我們可以用羅素的辦法構造一種語言(體現着一種類型理論),我們談到的這一表述在這種語言中并不是形式适宜的公式。

    但是我們也可以用澤梅婁及其後繼者(弗倫克爾、畢曼、馮·諾依曼、伯爾内、萊斯尼夫斯基、蒯因、阿克曼)的辦法構造語言,使這一表述在其中成為形式适宜從而也有意義的表述,而且在某些語言中甚至還是一種真陳述(對于某種a值而言)。

     當然,這都是衆所周知的事實。

    但它們卻徹底摧毀了關于一個&ldquo内在地&rdquo或&ldquo自然地&rdquo或&ldquo根本地&rdquo無意義的表述的觀點。

    表述&ldquoa是a類的一種元素&rdquo在一種語言中成為無意義,而在另一種語言中則有意義;這說明,決不能誤以為證明一個陳述在某些語言中無意義就是證明它本來無意義。

     為了證明一個陳述本來無意義,我們必須證明許多東西。

    我們不僅必須證明某一作者和說話者所宣稱和提出的所謂陳述在一切(前後一貫的)語言中無意義,而且還必須證明不可能存在一個有意義的句子(在任何一種前後一貫的語言中)可以被這一作者或說話者認作為他所要說的東西的另一種表述方式。

    從來沒有人提出過怎樣才能給出這樣一種證明。

     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對一個陳述本來無意義的證明必須對每一種前後一貫的語言都有效,而不僅僅對每一種可以滿足經驗科學的語言有效。

    形而上學者很少會說形而上學陳述屬于經驗科學領域,沒有人會因為聽說形而上學陳述不能在經驗科學範圍内(或某種适合于經驗科學的語言中)加以表述而放棄形而上學。

    歸根到底,維特根斯坦和卡爾納普原來的論點是說,形而上學是絕對無意義的&mdash&mdash也即完全是胡言亂語;也許它隻具有符号或哼聲或眼淚(或超現實主義的詩)的特點,而不具有表達清楚有力的話語的特點。

    為了說明這一點,僅僅提出它不能用可以滿足科學要求的語言來表達作為證據,那是很不夠的。

     但即使是這種不充分的證明,也從未有人作出過,盡管有許多人在嘗試為科學構造一種擺脫形而上學的語言。

    其中有些嘗試将在以下兩節進行讨論。

     4.卡爾納普和科學語言 卡爾納普最初的&ldquo推翻&rdquo形而上學是不成功的。

    自然主義的無意義理論成了沒有根據的,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