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學:猜想和反駁(1)
關燈
小
中
大
理論,然後加以檢驗以發現它是好的還是壞的;就是說,反複應用批判方法,取消許多壞的理論,發明許多新的理論。
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但是舍此别無他途。
有時人們提出另一些問題。
據說,原始的歸納問題是論證歸納的合理性也即歸納推理的合理性的問題。
如果你對這個問題回答說:所謂&ldquo歸納推理&rdquo總是無效的,因此顯然無法論證,那麼就一定會産生下面的新問題:你怎麼論證你的試錯法呢?回答是:試錯法是用觀察陳述排除虛假理論的方法;論證這一點的是純邏輯的可演繹性關系,而這使我們可以斷定全稱陳述的虛假性,如果我們接受單稱陳述的真實性的話。
有時提出另一個問題:為什麼甯取未證僞陳述而不取已證僞陳述是合理的呢?對這個問題已出現一些複雜的回答,例如實用主義的回答。
但從實用主義觀點看來,這問題不成為問題,因為虛假理論往往也作用得很好:工程或航海中所應用的公式大都已知是虛假的,盡管它們可能非常近似于真的,同時易于使用;而人們明知其虛假卻仍在充滿信心地加以使用。
惟一正确的是直截了當的回答:因為我們尋求真理(即使我們決不能肯定我們已經發現了真理),因為已證僞理論已知是或者被認為是虛假的,而未證僞理論仍然可能是真實的。
此外,我們并不喜歡每一未證僞理論&mdash&mdash隻喜歡從批判的角度來看勝過其對手的理論:它解決我們的問題,很好地經受了檢驗,并且我們認為它是、或者确切地說我們猜測或希望(鑒于其他暫時接受的理論)它是會經受住進一步檢驗的。
還有人說,歸納問題即:&ldquo為什麼相信未來将如過去一樣是合理的呢?&rdquo對這個問題的令人滿意的回答應表明,這樣一種信念實際上是合理的。
我的答複是,相信未來将在許多極重要方面與過去判然不同,這是合理的。
人們按照未來将在許多方面如同過去一樣的假設而行動,大家公認這是完全合理的;并且經受過檢驗的定律将繼續有效(因為我們可能沒有更好的據以行動的假設了);但是相信這樣一種行動方針将使我們不時陷入嚴重困境,這同樣是合理的,因為有些我們現在所信賴的定律可能很容易被證明不可靠。
(别忘了那半夜的太陽!)人們甚至會說,根據過去的經驗和我們的一般科學知識來判斷,在那些說未來如同過去的人所想到的許多方面,未來并不像過去一樣。
水有時會不解渴,空氣有時會悶死呼吸的人。
一個明顯的出路是說,在自然規律不會改變的意義上未來将像過去一樣,但這是用未經證明的假定進行辯論。
隻有認定我們面前有一種不會改變的規則性時,我們才談得到&ldquo自然規律”如果我們發現它變了,我們就不會再叫它是&ldquo自然規律&rdquo了。
當然,我們對自然規律的探索表明,我們希望發現它們,我們相信存在自然規律;但是,我們對任何具體的自然規律的信仰,比起未能成功地駁倒它的批判嘗試來說,并沒有更為可靠的根據。
我認為,按照我們信念的合理性提出歸納問題的那些人如果對休谟或休谟以後的極端不相信理性感到不滿,他們是完全正确的。
誠然,我們必須拒斥這樣的觀點:對科學的信仰同對原始巫術的信仰一樣不合理&mdash&mdash兩者都是接受一種&ldquo總的意識形态&rdquo、一種約定或一種基于信念的傳統的問題。
不過,如果我們仿效休谟,把我們的問題表達成我們的信念是否合理的問題,那麼我們就得謹慎行事。
我們應當把這問題一分為三&mdash&mdash我們關于分界的老問題,即怎樣區分科學和原始巫術的問題;科學的即批判的程序的合理性以及觀察在其中作用的問題;最後是我們為了科學和實際目的而接受理論的合理性問題。
這裡對所有這三個問題都作了解答。
我們還應當小心,不要混淆兩個問題,就是說不要把科學程序的合理性以及(試探性的)接受這一程序的結果(即科學理論)的合理性問題,同相信這程序将會成功是否合乎理性的問題混淆起來。
在實踐中,在實際的科學研究中,相信科學程序将會成功的信念無疑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因為沒有另外的更好的選擇。
但是我已證明(第Ⅴ節),這信念從理論意義上說肯定是無法論證的。
而且,如果根據一般的邏輯理由我們可以表明科學探索很可能成功,那就無法理解,在人類為了更多地了解我們的世界而努力不懈的漫長曆史中,為什麼成功一類的東西又那麼罕見。
歸納問題的另一種提法是借助于概率。
令t為理論,e為證據:我們可以求P(t,e),就是說給定e而求t的概率。
通常認為,由此可這樣提出歸納問題:構造一種概率演算,使我們能夠對于任何給定的經驗證據e計算出任何理論t的概率;并表明P(t,e)将随有利證據的積累而增加,達到很高的值&mdash&mdash至少大于1/2。
我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解釋過,為什麼我認為如此對待這個問題是根本錯誤的。
(23)為了說清楚這一點,我在那裡引入了概率和确認(corroboration)度或确證(confirmation)度的區别。
(&ldquo确證&rdquo一詞近來用得太多太濫,我已決定把它讓給證實主義者,而我自己隻用&ldquo确認&rdquo一詞。
&ldquo概率&rdquo這個詞有許多意義,最好是在滿足如凱恩斯、傑弗裡斯和我所公理化的著名的概率演算的意義上使用;不過,隻要我們不是不加批判地假設,确認度必然也是概率,即一定也滿足概率演算,那麼選擇什麼語詞當然是無關緊要的。
) 在我的書中我已解釋過,我為什麼對高确認度的理論感興趣。
我也解釋過為什麼由此得出結論說我對高概然度的理論也感興趣則是錯誤的。
我指出過,一個陳述(或一組陳述)總是概率越高,陳述的東西就越少:概率與陳述的内容或演繹力成反比,因而也與解釋力成反比。
因此,每個令人感興趣的有力的陳述其概率必然低;反之亦然:概率高的陳述在科學上引不起興趣,因為它說的東西很少,沒有什麼解釋力。
盡管我們尋求高确認度的理論,但是作為科學家我們并不尋求高概然度的理論,而是尋求解釋,也即尋求有力的非概然理論。
(24)相反的觀點&mdash&mdash科學的目标是追求高概率&mdash&mdash這是證實主義的獨特發展:如果你發現無法用歸納證實或肯定一個理論,你可以轉而訴諸概率,作為确實性的&ldquoErsatz&rdquo[替代物],以期歸納至少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程度。
我比較詳細地讨論了分界和歸納這兩個問題。
但既然我打算在這演講中報道一下我在這個領域所做的工作,所以我還得以附錄的形式簡單介紹一下我在1934和1953年間關于其他一些問題所做的工作。
這些問題大都是我在試圖找出分界和歸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的各個推論時得出的。
但是時間不允許我繼續講述,告訴你們我的新問題如何從老問題産生。
既然我現在甚至無法讨論這些進一步的問題,所以我隻得把它們列舉出來,相機略加說明。
但是我認為,甚至這樣提一提也是有用的。
這可使人對這種研究方式的豐富成果有一個觀念。
這有助于說明我們的問題究竟怎樣;這還可能表明究竟有多少問題,從而使你們相信,不必為哲學問題是否存在或哲學的真正對象究竟是什麼的問題而操心。
所以,這張表隐含地解釋我為什麼不願意同試圖借助于理性論證解決問題的舊傳統決裂,從而也解釋了我為什麼不願意專心一意地參與現代哲學的發展、趨勢和動向。
附錄:科學哲學的若幹問題 我的這張附加問題表的前面三項同概率演算有關。
(1)頻率的概率論。
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我對發展出一種應用于科學的一以貫之的概率論感到興趣;這是指一種統計的或頻率的概率論。
但是,在那裡我還提出了另一個概念,我稱之為&ldquo邏輯概率&rdquo。
因此,我感到需要一種普遍化&mdash&mdash一種形式的概率論,它允許作不同的诠釋:(a)一個陳述相對任何給定證據的邏輯概率的理論;包括絕對邏輯概率,也即一個陳述相對零證據的概率的量度的理論;(b)一個事件相對任何給定的事件總體(或&ldquo集體&rdquo)的概率的理論。
在解決這個問題時,我獲得了一個簡單的理論,它可以作許多進一步的诠釋:它可诠釋為容度演算、演繹系統、類演算(布爾代數)或命題演算;也可诠釋為傾向(propensities)的演算。
(25) (2)這個概率的傾向诠釋的問題産生于我對量子論的興趣。
通常認為,量子論必須作統計诠釋,因此無疑統計學對于量子論的經驗檢驗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我認為,正是在這個地方,意義可檢驗性理論的危險變得顯而易見了。
盡管量子論的檢驗是統計的,盡管這理論(比如薛定谔方程)可能蘊涵統計結果,但是它不一定具有統計意義;人們可以舉出客觀傾向(有如廣義的力)和傾向場的例子,它們可以用統計方法來量度,而其本身無需是統計的。
(3)在這種場合,統計學的應用主要是給理論(不一定是純粹統計的)提供經驗檢驗;這提出了統計陳述的可反駁性問題&mdash&mdash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的1934年版中研讨了這個問題,但我不完全滿意。
然而,我後來發現,在這本書中,為構造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所必需的一切要素都已齊備;我舉的某些例子使人得以給無限的類随機序列的類作出數學表征,這種序列在某種意義上是同類中最短的序列。
(26)現在可以說,一個統計陳述可以通過同這些&ldquo最短序列&rdquo作比較來檢驗;如果被檢驗的總體的統計性質不同于這些&ldquo最短序列&rdquo的初始幾段的統計性質,那麼,它便被反駁掉。
(4)關于量子論的形式系統的诠釋,還有許多進一步的問題。
在《科學發現的邏輯》的有一章裡,我批判了&ldquo官方&rdquo诠釋,我現在仍然認為,我的批判除了一點以外是完全正确的,這一點就是我(在第77節中)用的一個例子不正确。
不過,我寫了這一節之後,愛因斯坦、波多爾斯基和羅森發表了一個思維實驗,它可以用來取代我的例子,盡管他們的傾向(決定論)跟我判然不同。
我以為,愛因斯坦的決定論信念(我曾有機會同他讨論過)是沒有根據的,也是不幸的:它使他的批判的力量大大減弱,不過必須強調指出,他的批判大都完全獨立于他的決定論。
(5)至于決定論問題本身,我試圖表明,甚至在某種表面的意義上屬于決定論的古典物理學,也是被诠釋錯了,如果用它來支持對拉普拉斯意義上的物理世界采取一種決定論的觀點的話。
(6)就此而言,我還可以提到簡單性問題&mdash&mdash一個理論的簡單性,我可以把它同一個理論的内容聯系起來。
可以表明,通常所稱的一個理論的簡單性乃同它的邏輯不可幾性相關聯,而不是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同它的可幾性相關聯。
實際上,這使我們得以根據以上略述的科學理論推知,為什麼首先嘗試最簡單的理論這種做法總是優越的。
它們提供給我們嚴格檢驗它們的最好機會:同複雜的理論相比,簡單的理論總是有較高的可檢驗性。
(27)(然而,我并不認為,這解決了有關簡單性的一切問題。
亦見以下第十章第ⅩⅧ節。
) (7)同這個問題密切有關的,是一個假說的專一性和這專一性的程度的問題(如果我可以稱之為專一性的話)。
我們可以表明,如果我們認為科學的目标是獲得盡可能不專一的解釋性理論,也即一個&ldquo好的&rdquo理論不是專一的,而一個&ldquo壞的&rdquo理論則是專一的,那麼,科學方法論(還有科學史)便在細節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面,我們還可以表明,歸納的概率論并非故意地但卻必然地蘊涵這樣一條不能接受的規則:始終應當應用最專一的理論,也即盡可能不超越所得到的證據。
(亦可見本頁注②中提到的我的論文《科學的目标》。
) (8)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解釋性假說的層次(我們在那些比較發達的理論科學中可以看到)和這些層次間的關系的問題。
通常斷言,牛頓的理論可以從開普勒和伽利略的定律歸納甚或演繹出來。
但是,可以表明,嚴格說來,牛頓的理論(包括他的絕對空間理論)是同開普勒的理論(即使我們僅局限于二體問題,(28)略去行星間的相互吸引)以及伽利略的理論相矛盾的;雖然與這兩個理論的近似當然可以從牛頓的理論推出。
但是顯而易見,無論演繹還是歸納推理都不可能從若幹一緻的前提推出同它們相矛盾的結論。
這些考慮使我們得以分析理論&ldquo層次&rdquo間的邏輯關系以及兩種意義上的逼近的觀念;(a)理論x是對理論y的逼近;(b)理論x是&ldquo對事實的良好逼近&rdquo。
(亦見以下第十章。
) (9)操作主義提出了一大堆有趣的問題,這個學說是說,理論概念必須用測量操作加以定義。
為了反對這種觀點,可以表明,測量以理論為前提。
沒有什麼測量可以脫離理論,也沒有什麼操作可以用非理論的東西來作出令人滿意的描述。
這樣的嘗試總是循環論證的;例如,長度測量的描述需要(初步的)熱和溫度的測量理論;但這些又牽涉到長度的測量。
操作主義的分析表明,需要一個一般的測量理論;這個理論不是樸素地把測量的做法看做是&ldquo既定的&rdquo,而是通過分析它在檢驗科學假說中的作用來解釋它。
這可以借助可檢驗性程度的學說進行。
同操作主義有關并且很為相似的是行為主義的學說,它是說,既然一切檢驗陳述都描述行為,所以我們的理論也必須用可能的行為來陳述。
但是,就像現象論學說一樣,這種推論也是錯誤的。
現象論學說斷言,既然一切檢驗陳述都是觀察的,所以理論也必須用可能觀察來陳述。
所有這些學說都是意義的可證實性理論也即歸納主義的各種形式。
同操作主義密切有關的是工具主義,它把科學理論解釋為用以預言即将發生的事件的實用工具。
毋庸置疑,理論是可以這樣利用的;但是,工具主義斷言,理論最好理解為工具。
我已通過比較應用科學和純科學的公式的不同作用,來證明這樣說是錯的。
這樣,預言的理論的(即非實用的)作用的問題也可得到解決。
(見下面第三章第5節。
) 令人感興趣的是,從同一個觀點來分析語言的作用&mdash&mdash作為一種工具。
這種分析的一個直接結果是,我們為了談論世界,要應用描述語言。
這提供了支持實在論的新的證據。
我認為,操作主義和工具主義必然為&ldquo理論主義&rdquo所取代,如果我們可以這樣稱呼這個替代者的話:須知事實是,我們總是在一個複雜的理論框架内進行操作,我們的目标不單是相關,而在于解釋。
(10)解釋本身的問題。
人們常說,科學解釋是把未知還原為已知。
如果這裡指的是純科學,那就離真理實在太遠了。
我們可以毫不悖理地說,相反,科學解釋是把已知還原為未知。
應用科學把純科學當做&ldquo給定的&rdquo或&ldquo已知的&rdquo,相反,在純科學中,解釋總是把假說邏輯地還原為其他普遍程度更高的假說;把&ldquo已知的&rdquo事實和&ldquo已知的&rdquo理論還原為我們尚知之甚少、還需加以檢驗的假說。
這方面有重要意義的問題很多,例如,解釋力大小的分析、真正解釋和虛假解釋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及解釋與預言之間關系的分析。
(11)這把我帶到了自然科學中的解釋和曆史解釋的關系的問題(令人納罕的是,它在邏輯上有點類似于純科學和應用科學中的解釋問題);還帶到了社會科學方法論問題這個廣闊領域,尤其是曆史預言問題;曆史主義和曆史決定論;以及曆史相對主義等問題。
這些問題又同決定論和相對主義的更為一般的問題(包括語言相對主義的問題)相聯系。
(29) (12)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分析所謂的&ldquo科學客觀性&rdquo。
我已在多處研讨了這個問題,尤其是結合批判所謂的&ldquo知識社會學&rdquo。
(30) (13)這裡應再次(見以上第Ⅳ節)提一下歸納問題的一種解決,以期讓大家提防它。
(這類解決在提出時,照例都不把聲稱已予以解決的那些問題表述清楚。
)我的觀點可以描述如下。
人們起先都想當然地以為,沒有人會當真懷疑我們事實上在進行歸納而且是成功的歸納。
(我認為,這是個神話,歸納的明顯實例細加分析起來,原來隻是試錯法的例子。
人們對這個見解不屑一顧,認為它荒謬透頂。
)因此據說,一個歸納理論的任務是描述我們的歸納方針或程序,并對之分類,或許還有指出其中哪一些最為成功和可靠,哪一些則不怎麼成功或可靠;據說再提出證明的問題,便是多餘的。
因此,我的觀點可表征為這樣一點:區别描述我們怎樣進行歸納論證的事實問題和證明我們的歸納論證為合理的問題,是一個不該在這裡作出的區别。
另外,據說所需要的這種證明之所以不合理,是因為我們無法預期,歸納論證也在跟演繹論證之&ldquo正确&rdquo一樣的意義上是&ldquo正确&rdquo的:歸納不是演繹,所以要求它符合于邏輯的即演繹的正确性的标準,便是不合理的。
因此,我們必須根據它自己的合理性标準即歸納的合理性标準來評判它。
我認為,這樣為歸納辯護是錯誤的。
它不僅把神話當做事實,把這據說的事實當做合理性的标準,結果是神話變為合理性的标準;而且它還因之宣傳了一條原理,這條原理可用來針對任何批判而為任何教義辯護。
并且,它搞錯了形式的即&ldquo演繹的&rdquo邏輯的地位。
(它的錯誤恰似有些人以為,這邏輯是我們的事實的也即心理學的&ldquo思維規律&rdquo的系統化。
)因為,我認為,演繹之所以正确,不是因為我們選擇或者決定用它的規則作為一種标準或者法令,緻使這些規則将被接受。
相反,它之所以正确,倒是因為它采取了和包括了真理據以從(邏輯上較強的)前提傳遞到(邏輯上較弱的)結論、謬誤據以從結論逆傳到前提的那些規則。
(這種謬誤的逆傳使形式邏輯成為合理批判的工具也即反駁的工具。
) 對于持我在這裡予以批判的觀點的那些人,可以作如下一個讓步。
當從前提到結論(也可稱之為&ldquo演繹方向&rdquo)進行論證時,我們是從前提的真理性、确實性或者或然性到結論的相應性質進行論證;而當
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這一點;但是舍此别無他途。
有時人們提出另一些問題。
據說,原始的歸納問題是論證歸納的合理性也即歸納推理的合理性的問題。
如果你對這個問題回答說:所謂&ldquo歸納推理&rdquo總是無效的,因此顯然無法論證,那麼就一定會産生下面的新問題:你怎麼論證你的試錯法呢?回答是:試錯法是用觀察陳述排除虛假理論的方法;論證這一點的是純邏輯的可演繹性關系,而這使我們可以斷定全稱陳述的虛假性,如果我們接受單稱陳述的真實性的話。
有時提出另一個問題:為什麼甯取未證僞陳述而不取已證僞陳述是合理的呢?對這個問題已出現一些複雜的回答,例如實用主義的回答。
但從實用主義觀點看來,這問題不成為問題,因為虛假理論往往也作用得很好:工程或航海中所應用的公式大都已知是虛假的,盡管它們可能非常近似于真的,同時易于使用;而人們明知其虛假卻仍在充滿信心地加以使用。
惟一正确的是直截了當的回答:因為我們尋求真理(即使我們決不能肯定我們已經發現了真理),因為已證僞理論已知是或者被認為是虛假的,而未證僞理論仍然可能是真實的。
此外,我們并不喜歡每一未證僞理論&mdash&mdash隻喜歡從批判的角度來看勝過其對手的理論:它解決我們的問題,很好地經受了檢驗,并且我們認為它是、或者确切地說我們猜測或希望(鑒于其他暫時接受的理論)它是會經受住進一步檢驗的。
還有人說,歸納問題即:&ldquo為什麼相信未來将如過去一樣是合理的呢?&rdquo對這個問題的令人滿意的回答應表明,這樣一種信念實際上是合理的。
我的答複是,相信未來将在許多極重要方面與過去判然不同,這是合理的。
人們按照未來将在許多方面如同過去一樣的假設而行動,大家公認這是完全合理的;并且經受過檢驗的定律将繼續有效(因為我們可能沒有更好的據以行動的假設了);但是相信這樣一種行動方針将使我們不時陷入嚴重困境,這同樣是合理的,因為有些我們現在所信賴的定律可能很容易被證明不可靠。
(别忘了那半夜的太陽!)人們甚至會說,根據過去的經驗和我們的一般科學知識來判斷,在那些說未來如同過去的人所想到的許多方面,未來并不像過去一樣。
水有時會不解渴,空氣有時會悶死呼吸的人。
一個明顯的出路是說,在自然規律不會改變的意義上未來将像過去一樣,但這是用未經證明的假定進行辯論。
隻有認定我們面前有一種不會改變的規則性時,我們才談得到&ldquo自然規律”如果我們發現它變了,我們就不會再叫它是&ldquo自然規律&rdquo了。
當然,我們對自然規律的探索表明,我們希望發現它們,我們相信存在自然規律;但是,我們對任何具體的自然規律的信仰,比起未能成功地駁倒它的批判嘗試來說,并沒有更為可靠的根據。
我認為,按照我們信念的合理性提出歸納問題的那些人如果對休谟或休谟以後的極端不相信理性感到不滿,他們是完全正确的。
誠然,我們必須拒斥這樣的觀點:對科學的信仰同對原始巫術的信仰一樣不合理&mdash&mdash兩者都是接受一種&ldquo總的意識形态&rdquo、一種約定或一種基于信念的傳統的問題。
不過,如果我們仿效休谟,把我們的問題表達成我們的信念是否合理的問題,那麼我們就得謹慎行事。
我們應當把這問題一分為三&mdash&mdash我們關于分界的老問題,即怎樣區分科學和原始巫術的問題;科學的即批判的程序的合理性以及觀察在其中作用的問題;最後是我們為了科學和實際目的而接受理論的合理性問題。
這裡對所有這三個問題都作了解答。
我們還應當小心,不要混淆兩個問題,就是說不要把科學程序的合理性以及(試探性的)接受這一程序的結果(即科學理論)的合理性問題,同相信這程序将會成功是否合乎理性的問題混淆起來。
在實踐中,在實際的科學研究中,相信科學程序将會成功的信念無疑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因為沒有另外的更好的選擇。
但是我已證明(第Ⅴ節),這信念從理論意義上說肯定是無法論證的。
而且,如果根據一般的邏輯理由我們可以表明科學探索很可能成功,那就無法理解,在人類為了更多地了解我們的世界而努力不懈的漫長曆史中,為什麼成功一類的東西又那麼罕見。
歸納問題的另一種提法是借助于概率。
令t為理論,e為證據:我們可以求P(t,e),就是說給定e而求t的概率。
通常認為,由此可這樣提出歸納問題:構造一種概率演算,使我們能夠對于任何給定的經驗證據e計算出任何理論t的概率;并表明P(t,e)将随有利證據的積累而增加,達到很高的值&mdash&mdash至少大于1/2。
我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解釋過,為什麼我認為如此對待這個問題是根本錯誤的。
(23)為了說清楚這一點,我在那裡引入了概率和确認(corroboration)度或确證(confirmation)度的區别。
(&ldquo确證&rdquo一詞近來用得太多太濫,我已決定把它讓給證實主義者,而我自己隻用&ldquo确認&rdquo一詞。
&ldquo概率&rdquo這個詞有許多意義,最好是在滿足如凱恩斯、傑弗裡斯和我所公理化的著名的概率演算的意義上使用;不過,隻要我們不是不加批判地假設,确認度必然也是概率,即一定也滿足概率演算,那麼選擇什麼語詞當然是無關緊要的。
) 在我的書中我已解釋過,我為什麼對高确認度的理論感興趣。
我也解釋過為什麼由此得出結論說我對高概然度的理論也感興趣則是錯誤的。
我指出過,一個陳述(或一組陳述)總是概率越高,陳述的東西就越少:概率與陳述的内容或演繹力成反比,因而也與解釋力成反比。
因此,每個令人感興趣的有力的陳述其概率必然低;反之亦然:概率高的陳述在科學上引不起興趣,因為它說的東西很少,沒有什麼解釋力。
盡管我們尋求高确認度的理論,但是作為科學家我們并不尋求高概然度的理論,而是尋求解釋,也即尋求有力的非概然理論。
(24)相反的觀點&mdash&mdash科學的目标是追求高概率&mdash&mdash這是證實主義的獨特發展:如果你發現無法用歸納證實或肯定一個理論,你可以轉而訴諸概率,作為确實性的&ldquoErsatz&rdquo[替代物],以期歸納至少也可以達到同樣的程度。
我比較詳細地讨論了分界和歸納這兩個問題。
但既然我打算在這演講中報道一下我在這個領域所做的工作,所以我還得以附錄的形式簡單介紹一下我在1934和1953年間關于其他一些問題所做的工作。
這些問題大都是我在試圖找出分界和歸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的各個推論時得出的。
但是時間不允許我繼續講述,告訴你們我的新問題如何從老問題産生。
既然我現在甚至無法讨論這些進一步的問題,所以我隻得把它們列舉出來,相機略加說明。
但是我認為,甚至這樣提一提也是有用的。
這可使人對這種研究方式的豐富成果有一個觀念。
這有助于說明我們的問題究竟怎樣;這還可能表明究竟有多少問題,從而使你們相信,不必為哲學問題是否存在或哲學的真正對象究竟是什麼的問題而操心。
所以,這張表隐含地解釋我為什麼不願意同試圖借助于理性論證解決問題的舊傳統決裂,從而也解釋了我為什麼不願意專心一意地參與現代哲學的發展、趨勢和動向。
附錄:科學哲學的若幹問題 我的這張附加問題表的前面三項同概率演算有關。
(1)頻率的概率論。
在《科學發現的邏輯》中,我對發展出一種應用于科學的一以貫之的概率論感到興趣;這是指一種統計的或頻率的概率論。
但是,在那裡我還提出了另一個概念,我稱之為&ldquo邏輯概率&rdquo。
因此,我感到需要一種普遍化&mdash&mdash一種形式的概率論,它允許作不同的诠釋:(a)一個陳述相對任何給定證據的邏輯概率的理論;包括絕對邏輯概率,也即一個陳述相對零證據的概率的量度的理論;(b)一個事件相對任何給定的事件總體(或&ldquo集體&rdquo)的概率的理論。
在解決這個問題時,我獲得了一個簡單的理論,它可以作許多進一步的诠釋:它可诠釋為容度演算、演繹系統、類演算(布爾代數)或命題演算;也可诠釋為傾向(propensities)的演算。
(25) (2)這個概率的傾向诠釋的問題産生于我對量子論的興趣。
通常認為,量子論必須作統計诠釋,因此無疑統計學對于量子論的經驗檢驗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我認為,正是在這個地方,意義可檢驗性理論的危險變得顯而易見了。
盡管量子論的檢驗是統計的,盡管這理論(比如薛定谔方程)可能蘊涵統計結果,但是它不一定具有統計意義;人們可以舉出客觀傾向(有如廣義的力)和傾向場的例子,它們可以用統計方法來量度,而其本身無需是統計的。
(3)在這種場合,統計學的應用主要是給理論(不一定是純粹統計的)提供經驗檢驗;這提出了統計陳述的可反駁性問題&mdash&mdash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的1934年版中研讨了這個問題,但我不完全滿意。
然而,我後來發現,在這本書中,為構造一個令人滿意的解所必需的一切要素都已齊備;我舉的某些例子使人得以給無限的類随機序列的類作出數學表征,這種序列在某種意義上是同類中最短的序列。
(26)現在可以說,一個統計陳述可以通過同這些&ldquo最短序列&rdquo作比較來檢驗;如果被檢驗的總體的統計性質不同于這些&ldquo最短序列&rdquo的初始幾段的統計性質,那麼,它便被反駁掉。
(4)關于量子論的形式系統的诠釋,還有許多進一步的問題。
在《科學發現的邏輯》的有一章裡,我批判了&ldquo官方&rdquo诠釋,我現在仍然認為,我的批判除了一點以外是完全正确的,這一點就是我(在第77節中)用的一個例子不正确。
不過,我寫了這一節之後,愛因斯坦、波多爾斯基和羅森發表了一個思維實驗,它可以用來取代我的例子,盡管他們的傾向(決定論)跟我判然不同。
我以為,愛因斯坦的決定論信念(我曾有機會同他讨論過)是沒有根據的,也是不幸的:它使他的批判的力量大大減弱,不過必須強調指出,他的批判大都完全獨立于他的決定論。
(5)至于決定論問題本身,我試圖表明,甚至在某種表面的意義上屬于決定論的古典物理學,也是被诠釋錯了,如果用它來支持對拉普拉斯意義上的物理世界采取一種決定論的觀點的話。
(6)就此而言,我還可以提到簡單性問題&mdash&mdash一個理論的簡單性,我可以把它同一個理論的内容聯系起來。
可以表明,通常所稱的一個理論的簡單性乃同它的邏輯不可幾性相關聯,而不是像通常所認為的那樣,同它的可幾性相關聯。
實際上,這使我們得以根據以上略述的科學理論推知,為什麼首先嘗試最簡單的理論這種做法總是優越的。
它們提供給我們嚴格檢驗它們的最好機會:同複雜的理論相比,簡單的理論總是有較高的可檢驗性。
(27)(然而,我并不認為,這解決了有關簡單性的一切問題。
亦見以下第十章第ⅩⅧ節。
) (7)同這個問題密切有關的,是一個假說的專一性和這專一性的程度的問題(如果我可以稱之為專一性的話)。
我們可以表明,如果我們認為科學的目标是獲得盡可能不專一的解釋性理論,也即一個&ldquo好的&rdquo理論不是專一的,而一個&ldquo壞的&rdquo理論則是專一的,那麼,科學方法論(還有科學史)便在細節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另一方面,我們還可以表明,歸納的概率論并非故意地但卻必然地蘊涵這樣一條不能接受的規則:始終應當應用最專一的理論,也即盡可能不超越所得到的證據。
(亦可見本頁注②中提到的我的論文《科學的目标》。
) (8)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解釋性假說的層次(我們在那些比較發達的理論科學中可以看到)和這些層次間的關系的問題。
通常斷言,牛頓的理論可以從開普勒和伽利略的定律歸納甚或演繹出來。
但是,可以表明,嚴格說來,牛頓的理論(包括他的絕對空間理論)是同開普勒的理論(即使我們僅局限于二體問題,(28)略去行星間的相互吸引)以及伽利略的理論相矛盾的;雖然與這兩個理論的近似當然可以從牛頓的理論推出。
但是顯而易見,無論演繹還是歸納推理都不可能從若幹一緻的前提推出同它們相矛盾的結論。
這些考慮使我們得以分析理論&ldquo層次&rdquo間的邏輯關系以及兩種意義上的逼近的觀念;(a)理論x是對理論y的逼近;(b)理論x是&ldquo對事實的良好逼近&rdquo。
(亦見以下第十章。
) (9)操作主義提出了一大堆有趣的問題,這個學說是說,理論概念必須用測量操作加以定義。
為了反對這種觀點,可以表明,測量以理論為前提。
沒有什麼測量可以脫離理論,也沒有什麼操作可以用非理論的東西來作出令人滿意的描述。
這樣的嘗試總是循環論證的;例如,長度測量的描述需要(初步的)熱和溫度的測量理論;但這些又牽涉到長度的測量。
操作主義的分析表明,需要一個一般的測量理論;這個理論不是樸素地把測量的做法看做是&ldquo既定的&rdquo,而是通過分析它在檢驗科學假說中的作用來解釋它。
這可以借助可檢驗性程度的學說進行。
同操作主義有關并且很為相似的是行為主義的學說,它是說,既然一切檢驗陳述都描述行為,所以我們的理論也必須用可能的行為來陳述。
但是,就像現象論學說一樣,這種推論也是錯誤的。
現象論學說斷言,既然一切檢驗陳述都是觀察的,所以理論也必須用可能觀察來陳述。
所有這些學說都是意義的可證實性理論也即歸納主義的各種形式。
同操作主義密切有關的是工具主義,它把科學理論解釋為用以預言即将發生的事件的實用工具。
毋庸置疑,理論是可以這樣利用的;但是,工具主義斷言,理論最好理解為工具。
我已通過比較應用科學和純科學的公式的不同作用,來證明這樣說是錯的。
這樣,預言的理論的(即非實用的)作用的問題也可得到解決。
(見下面第三章第5節。
) 令人感興趣的是,從同一個觀點來分析語言的作用&mdash&mdash作為一種工具。
這種分析的一個直接結果是,我們為了談論世界,要應用描述語言。
這提供了支持實在論的新的證據。
我認為,操作主義和工具主義必然為&ldquo理論主義&rdquo所取代,如果我們可以這樣稱呼這個替代者的話:須知事實是,我們總是在一個複雜的理論框架内進行操作,我們的目标不單是相關,而在于解釋。
(10)解釋本身的問題。
人們常說,科學解釋是把未知還原為已知。
如果這裡指的是純科學,那就離真理實在太遠了。
我們可以毫不悖理地說,相反,科學解釋是把已知還原為未知。
應用科學把純科學當做&ldquo給定的&rdquo或&ldquo已知的&rdquo,相反,在純科學中,解釋總是把假說邏輯地還原為其他普遍程度更高的假說;把&ldquo已知的&rdquo事實和&ldquo已知的&rdquo理論還原為我們尚知之甚少、還需加以檢驗的假說。
這方面有重要意義的問題很多,例如,解釋力大小的分析、真正解釋和虛假解釋之間關系的分析以及解釋與預言之間關系的分析。
(11)這把我帶到了自然科學中的解釋和曆史解釋的關系的問題(令人納罕的是,它在邏輯上有點類似于純科學和應用科學中的解釋問題);還帶到了社會科學方法論問題這個廣闊領域,尤其是曆史預言問題;曆史主義和曆史決定論;以及曆史相對主義等問題。
這些問題又同決定論和相對主義的更為一般的問題(包括語言相對主義的問題)相聯系。
(29) (12)還有一個有趣的問題是分析所謂的&ldquo科學客觀性&rdquo。
我已在多處研讨了這個問題,尤其是結合批判所謂的&ldquo知識社會學&rdquo。
(30) (13)這裡應再次(見以上第Ⅳ節)提一下歸納問題的一種解決,以期讓大家提防它。
(這類解決在提出時,照例都不把聲稱已予以解決的那些問題表述清楚。
)我的觀點可以描述如下。
人們起先都想當然地以為,沒有人會當真懷疑我們事實上在進行歸納而且是成功的歸納。
(我認為,這是個神話,歸納的明顯實例細加分析起來,原來隻是試錯法的例子。
人們對這個見解不屑一顧,認為它荒謬透頂。
)因此據說,一個歸納理論的任務是描述我們的歸納方針或程序,并對之分類,或許還有指出其中哪一些最為成功和可靠,哪一些則不怎麼成功或可靠;據說再提出證明的問題,便是多餘的。
因此,我的觀點可表征為這樣一點:區别描述我們怎樣進行歸納論證的事實問題和證明我們的歸納論證為合理的問題,是一個不該在這裡作出的區别。
另外,據說所需要的這種證明之所以不合理,是因為我們無法預期,歸納論證也在跟演繹論證之&ldquo正确&rdquo一樣的意義上是&ldquo正确&rdquo的:歸納不是演繹,所以要求它符合于邏輯的即演繹的正确性的标準,便是不合理的。
因此,我們必須根據它自己的合理性标準即歸納的合理性标準來評判它。
我認為,這樣為歸納辯護是錯誤的。
它不僅把神話當做事實,把這據說的事實當做合理性的标準,結果是神話變為合理性的标準;而且它還因之宣傳了一條原理,這條原理可用來針對任何批判而為任何教義辯護。
并且,它搞錯了形式的即&ldquo演繹的&rdquo邏輯的地位。
(它的錯誤恰似有些人以為,這邏輯是我們的事實的也即心理學的&ldquo思維規律&rdquo的系統化。
)因為,我認為,演繹之所以正确,不是因為我們選擇或者決定用它的規則作為一種标準或者法令,緻使這些規則将被接受。
相反,它之所以正确,倒是因為它采取了和包括了真理據以從(邏輯上較強的)前提傳遞到(邏輯上較弱的)結論、謬誤據以從結論逆傳到前提的那些規則。
(這種謬誤的逆傳使形式邏輯成為合理批判的工具也即反駁的工具。
) 對于持我在這裡予以批判的觀點的那些人,可以作如下一個讓步。
當從前提到結論(也可稱之為&ldquo演繹方向&rdquo)進行論證時,我們是從前提的真理性、确實性或者或然性到結論的相應性質進行論證;而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