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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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命於西南,侵虐窮民,蕩覆財産,西南,邦之本,大敗矣。

    加以假託實邊,一時竝刷徙民於六道,侵督百餘年許接疑似之人,囚繫嚴刑,急於星火。

    而愚民目見慘酷之禍、連坐之反,爭相逃散,至有擧裡空虛者。

    其顚沛流離之際,怨詈君上之聲,徹於九天,而六道之邦本,又斲喪矣。

    此是逆賊嫁怨於生民之術,有以售之也。

    幸賴祖宗在天之靈,默祐於冥冥之中,而已除元兇,繼誅妖僧,其他黨餘,次次就戮,則哀彼失所之氓,雖或有陷誘者,蠢蠢之類,何足盡誅?亦當擴天地生物之心而恕之;取脅從罔治之義而赦之,以除危懼之疑;以收離散之心者,乃是今日救急如焚之策也。

    臣在鄕時伏見,飢荒之民,朝夕將散,而又有賊變,彌月騷動,捕賊護送之軍,餓仆號怨之聲,播於道路,耳不忍聞,故頃已略達於陳疏之中矣。

    厥後連聞,南民之擾,更有甚於前日,而連坐囚人,盈溢於列邑之獄;捕獲軍卒,充滿於遠近之路。

    當此冱寒之時,殊無止息之期,則獄中應多凍死之怨;路上必有餓殍之塡矣。

    邦本分崩之患,一至於此極,而逆賊禍國之計,猶行於已死之後,尤極寒心。

    寧不思所以亟圖固本之治乎?又念近者,朝野亂敗之害,有如病人,疊服毒藥,不可不用和平之劑,以安之也。

    彼其賊黨之招,延及於搢紳,恐有誣告之冤,不可不用至公至明之辨,以全至聖至仁之德也。

    此輩私蔽昏暗,終墮其術中,妄相推奬,至使逆賊,席勢張威,以煽叛逆之禍,則固不得辭其罪。

    至以同參逆謀,究罪而置之極典,則恐乖原情之典也。

    況其與汝立作讐,而國人所共知者或有之則尤見誣招之驗矣。

    其他元非大段連坐,而因辭連詰問之輩,久滯牢獄者亦多,則不無凍死之冤。

    惟聖慈,垂仁細察焉。

    臣不勝愛君、憂國之心。

    竊見,邦本已喪於外;腹心將潰於內。

    而若無汲汲收拾鎭定之道,則治亂之機,立判於今日,而間不容髮,此,臣之不敢含默者也。

     ○命放趙憲歸鄕。

    憲在謫中,聞朝廷將遣使日本,因監司上疏,略曰: 荊人抱璞,三刖而不懲者,以其所蘊者玉也;張浚在謫,十疏而不休者,以其所願者忠也。

    臣之不死,亦荷天地之恩。

    海山殘馹,莫非日月所照,義當結舌安命,以見時事之所終極矣。

    惟是仰觀乾象,則熒惑貫于箕尾,入南鬥浹旬,狼星又有光耀,求之古籍,俱係兵象。

    《春秋》日食、歷代星變,非必天子當之,有釁之國,實當其敗。

    上聖聰明,何所不思乎?逖聞,倭使半歲留館,肆其悖語,以興兵犯境爲辭,擧朝惶怖,無一人執言,折元昊之姦者。

    朝鮮士氣,不圖摧折之至此,臣食不下咽。

    益歎臣師之亡,而讀書之人,不在吾王之左右也。

    自古勝負之勢,豈徒以兵之強弱乎?春秋列國,楚惟無強,而齊桓用管仲,仗義執言,則召陵之師,不戰而緻盟;項籍善戰,天下無敵,而漢王聽董公兵出有名,則垓下人散,悲歌自刎。

    蓋其身負弑逆之罪,天地之所不容也。

    雖其假氣遊魂之際,或能指使風霆,而人道所不順,天意亦不佑,斯知道義之氣,壯於萬甲,而仁者無敵,孟訓益昭。

    堂堂我國,資澤未殄,亦自可守,豈宜陷於死術,而強副要盟乎?願擇今世之王孫滿,俾語其使曰:「爾之求我信使者,謂我之強,而恐其潛師往襲耶?謂我之弱,而幸我飢饉,要以侵軼耶?潛師盜隣,自祖先所不爲,其在眇躬,忍沫前徽乎?幸災侵隣,史譏不道。

    新造未定之秋,又犯斯戒於天下耶?無父無君,孔、孟所闢。

    源王所終,吾未詳知,吾雖欲交使,吾卿士恥之。

    如其怒我不報,必欲用兵,則我雖涼德,而吾家將士,頗知愛君之義;戍邊厮卒,亦知父母之恩,爲君親,嬰城固守,宜自戮力矣。

    上價熒惑之罪,著在《春秋》。

    臣庶多請,奏天朝誅之,而越海爭論,各爲其君,故今姑恕送,其以遍告諸島。

    」雲則恩威竝行,截然難犯矣。

     監司權徵,恐其重忤當路,託以誤書,再三卻之。

    會逆獄起,湖南儒生梁山璹上疏,訟憲之冤,言其預言汝立必叛,有先見之忠言,上曰:「當初竄謫,非予本意,可放釋。

    」憲歸途,復因監司,上前疏,又爲一疏,論逆節之所由起,徵又卻之曰:「逆獄大起,人心洶懼,遣使通好,朝議已定。

    此疏不惟無益,必將滋禍。

    姑且含默,以觀時變。

    」憲曰:「危亡之機,決於呼吸,畏縮不言,豈臣子愛君之道乎?且死汝立,公尙畏之如此,生秀吉來,公當何如?」徵乃受而進之。

     ○擢拜閔仁伯禮曹參議,樸忠侃、李軸、韓應寅皆超拜京職,召還朝。

     ○下弘文館著作鄭經世、奉敎樸承宗、衿川縣監韓浚謙獄,罷職放釋,以誤薦李震吉爲史官也。

     ○以樸漸爲吏曹參議,以金權爲弘文修撰。

    上以金權曾斥汝立,問今在何官,故吏曹擧之。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戌,竄前右相鄭彥信于甲山。

    兩司啓:「鄭彥信當變作之初,榻前面對,已有營護逆賊之意。

    及當推鞫,亦有終始眩亂之迹,至以推治元告爲言,欲使獄事稽緩。

    」且論欺罔置對之罪,請鞫問依律,上命賜死。

    右相鄭澈回啓曰:「我朝仁厚之風,無異趙宋,除叛逆外,未嘗殺一大臣。

    今宜遵之,不敢承命。

    」上曰:「宋朝亦有無狀大臣,如彥信者乎?」再啓三啓,乃命訊鞫,仍命減死長流。

    時,大司諫崔滉持論特峻,人莫敢間。

    及彥信受訊,滉在座慍曰:「大臣有罪,賜之死可也。

    如彼刑辱,於國體何如哉?」〈彥信以年老大臣,至於受栲闕庭,人人喪氣,吏卒不敢加毒,一次而停。

    子慄自以誤父招辭,絶食而死。

    〉彥信少負氣槪,落拓不羈,而短於文詞。

    四十始登第,人猶稱爲宰相器。

    自爲郞僚,辦職稱能,旋擢爲承旨,出爲北兵使,陞本道監司,又爲都巡察使。

    久在北門,盡瘁奉公。

    上眷注特深,入判兵曹,時望赫然。

    將擬東銓,盧守愼止之曰:「斯人吾所取重。

    然冡宰非其器也。

    」至拜相,聲名果損於前。

    至是而論者,至摘其所設施之失,謂爲沽怨助逆。

    竟以置對之誤,至於受刑竄邊,人皆冤之。

     ○兩司啓曰:「前參判任國老,附會彥信,多有營救逆賊之迹。

    獄事踈漏,頗由於此人,請削黜。

    」從之。

     ○以李誠中爲吏曹參判。

    時成渾辭遞,上問可代者,大臣特薦陞秩而授。

     ○諫院啓曰:「護軍洪汝諄,爲人陰險,猜忌貪婪。

    曾爲守宰,掊克無厭,刑杖濫酷,殘傷百姓,兇威所極,蔑視道主,人之視之,有同豺虎。

    其包藏忮害之狀,實是朝著間一賊,請罷職不敍。

    」獻納白惟鹹發論也。

    〈當時士風,尙修飾取名,雖貪穢者,惟有所畏忌,一被人言,卽阻淸望。

    而惟汝諄悖驁無憚,肆其貪暴。

    內附幽陰,外事搏擊,人皆歛避,不敢言其非,亦不敢交昵。

    獨鄭仁弘稱其忠直,李山海引爲羽翼,故遭際日隆。

    〉○上特敎左相李山海曰:「汝立交結之人論之,誠是矣。

    近日氣象,似有波及之漸,其論議過中之人,使之裁抑,或請面對言之。

    」持平黃赫避嫌啓曰:「自上下相臣之敎,其欲鎭定之意至矣。

    第今逆賊遽出於一時所謂名流者。

    其平昔締結推奬,助其聲勢,釀成此變者,揆以王法,自有其罪,言官據所聞,次第論列。

    其波及之患,臣等亦嘗有慮,猶恐一人之或非其罪。

    況四五年來,朝著不靖,收司之律,一節深於一節。

    至於師友、姻婭之親,竝被重傷,人皆扼腕,而不敢言久矣。

    當此更化維新之始,孰敢以言論同異,乘時傾軋,以自陷於小人之覆轍也哉?其間如有貪虐害物大段無狀之人,則不得不隨罪按劾。

    臣欲具由陳達,通問大司憲崔滉則答語不遜,待諸僚如郞吏。

    臣難冒忝,請辭。

    」答曰:「崔滉之言,斯爲得體,汝何敢爲如是不靖之言乎?若然則必生事。

    勿辭。

    」大司憲崔滉、掌令尹暹、沈喜壽、持平申磼,皆避嫌而退。

    蓋赫欲同諫院駁洪汝諄,而滉不從也。

    〈是時臺長討逆之論,崔滉、洪聖民最峻。

    惟於論汝諄之貪虐,滉不從,以此卒免於後禍。

    公議以此,不直滉。

    執義成泳啓請崔滉、黃赫等竝出仕,上命遞黃赫。

    滉等以赫獨遞爲未安,而再避,答曰:「黃赫之言,不過數行,而其心已露,予安得不遞?」〉○逆黨宣弘福伏誅,李潑、李潔、白惟讓、柳德粹等,下獄栲死。

    弘福樂安校生也。

    以汝立同黨,出於賊招。

    都事申景禧拿來時,搜得文書,有逆謀狀。

    弘福就服處死,且引李潑、李潔、白惟讓爲同黨,又告前善山府使柳德粹家,有讖書不道,李震吉得之。

    時,潑等就配在途,再追下獄,受栲而死。

    德粹家亦有書劄,竝被栲斃。

    潑等初不出於告變書中,鄭緝、弘福臨刑亂引。

    情狀無的據,而隻緣與汝立黨比,推薦庇護,論議苟且,上已不能無疑。

    及見逆賊家書劄中,潑之書最多,而通論時事,不避忌諱,凡上動靜,皆報知之,以此受罪最酷。

    鄭澈謂同列大臣曰:「潑之死已矣,潔亦當倂命耶?」卽獨啓更稟,而竟加刑不免。

    白惟讓與賊書中,尤多犯上語,旣栲死。

    上欲以逆賊科斷,大臣啓曰:「經幄間出一汝立,已是不幸,惟讓雖無狀,豈復爲汝立乎?」上以自下專,輒責之,乃不敢復言。

    惟讓之子進士振民,亦栲死。

    振民有才名,坐父而死,士論冤之。

    潑之少弟縣監汲,坐兄而死。

    潑、潔死後,母、妻、稚子,竝被追繫。

    潑在獄,謂李廷鸞曰:「吾有眼,不識人。

    君當免死,須以刀,抉吾眼去。

    」又曰:「吾悔不用趙憲之言,以至此。

    」 ○白惟讓置辭多錯。

    與賊書中,有朝廷南北之說。

    上始知朝廷又分黨問:「惟讓所謂南北人爲誰?」惟讓對以:「北人是李潑、李潔、鄭彥信、彥智及鄭賊與臣惟讓,凡十人。

    」時,趙仁後以承旨入侍,惟讓曰:「仁後是北人。

    」仁後退而待罪,憂悸失性而死。

    惟讓書中有勸汝立,入侍時請召柳成龍還朝之語。

    成龍上疏待罪,略曰: 臣於十餘年前,聞湖南有鄭汝立者,頗以讀書勤學爲名,而未知其爲何如人。

    繼聞其爲人,高自標置,大言無當,妄以己見,淩駕先正。

    臣聞此,已不喜其人。

    厥後聲稱漸盛,傳者益多,皆欲薦入要路,以久沈冗卑爲屈,惟故執義李敬中,極力排之。

    其時敬中爲吏曹佐郞,一日臣偶與相値,問汝立之爲人,敬中曰:「渠之爲人,吾所詳知。

    早年嘗同處於館學,觀其所爲,大段無狀。

    雖以讀書爲譽,變化氣質,古人猶難之。

    稟賦旣如此,豈區區讀書之力,所能變化耶?萬一用之,必亂朝廷,而貽辱士林。

    吾旣明知如此,何可進用?雖以此被彈,亦所不恤。

    」其言甚確。

    臣,時尙未見賊面,故聞敬中之言,心亦疑其定非吉人,亦不敢斷其如何也。

    自是外庭喧嘩,皆以敬中爲忌嫉善士。

    至於辛巳夏,憲府以防塞佳士發論,竟斥敬中於銓曹,所謂佳士,卽汝立也。

    自廷路一開,更相推擧馴緻,不可沮抑。

    然臣猶以前日之見,不喜其人,故當逆賊爲正言時,同在朝中,而未嘗相見。

    臣之儕輩聞敬中之說者,亦多不取。

    以此,汝立於臣等,必欲乘時嫁禍,指臣爲巨奸,而欲去之,其說甚慘。

    又欲掩護其迹,反以巨奸之名,指屬他人。

    其爲人如此,亦何所不至耶?此賊追隨師友之間,敢爲詭詐之行,眩惑一世,間或有窺見其微者,而徒憂其反覆不靖而已,豈知爲惡之至於此極乎?以今觀之,先知汝立奸狀者,惟敬中一人而已。

    若論曲突徙薪之功,則敬中當之矣。

    而餘人方且如醉如癡,前後士類,一切墮其術中,因循度日,不能明白發擧。

    魑魅之奸,已露於禹鼎,而在下之人,無以逆折萌芽,使社稷之憂,上貽於君父;汚衊之羞,連累於朝廷。

    人謀不臧,亦天所爲,思之痛心,尙忍言哉?臣於逆賊,前有十年不取之心,後有察微知著之機,而立朝之時,滔滔混迹,不早以一言,披露其奸狀。

    先見之明,遠愧於九齡;抑奸之力,近下於敬中,以此負國罪,無所逃,流放竄殛,實所甘心。

    萬一聖恩,憐臣心迹,罪應末減,則放歸田裡,使之杜門省愆,以爲人臣之戒,幸甚。

     上慰答之。

    〈成龍特名出白惟讓與逆賊書中耳,初無幹預於逆獄。

    而特以是時朝臣,以醞釀逆節,歸罪於一邊士類,故成龍歷陳汝立事狀,以明不絶汝立之罪,彼此無異而已。

    鄭仁弘因此獲罪,遂與成龍成隙,南北之釁決矣。

    〉○贈故執義李敬中爲吏曹參判。

    上敎曰:「故執義李敬中,曾爲吏曹佐郞,當逆魁盛有名稱,知其爲無狀,極力排之,不通淸顯,竟被論劾,其先見之忠,不下古人。

    其追贈判書,賜美謚以褒之。

    」臺官言其大過,命止贈參判,遣官緻祭。

    〈祭文雲:「不言予前,是雖可措,非卿不言,言亦不得。

    又一字之褒,是予所欲,亞卿之贈,非曰滿德。

    〉上命史官,考出論敬中憲府官員,前掌令鄭仁弘、前持平樸光玉,削奪官職。

     ○命授湖南儒生吳希吉、鄭雲龍等職。

    先是,甲申年間,高敞人吳希吉,從學于鄭汝立。

    一日聞汝立詆斥李珥、成渾,乃爲長書,列數汝立詭慝之狀曰:「自此希吉之迹,當絶於門下矣。

    」汝立大怒,笞持書奴子而退之。

    至是,其書在汝立文書中,〈汝立受人書劄,無不藏置,故得罪者多。

    〉上閱是而奇之。

    及見全羅監司所上,汝立門徒被囚文案有希吉名,特命放釋,遞馬送京,道內人殊不測其故。

    希吉詣闕,上命緻政院問曰:「觀爾贈汝立書,不覺嘉歎。

    汝以如許學術之正、所見之高,緣何出入於鄭賊之門耶?汝平日師其人,讀何書?」且問發解與否、親屬有無,希吉具對以實。

     ○命遞吏曹判書洪聖民職。

    先是,梁山璹等疏中,多譏刺時事。

    及趙憲疏上,上見其復詆斥時宰,下敎曰:「此數人陳疏,盡斥時宰,而獨贊右相鄭澈以下數人,自以爲直言,而其情狀可哂也。

    趙憲,奸鬼,尙不畏戢,輕蔑朝廷,益肆無忌,此人將再踰摩天嶺矣。

    」時,吏曹以憲擬學官,又傳曰:「趙憲,奸鬼也。

    其心甚慘,其得免顯戮幸矣。

    而係幹言路,又經大赦,故特命放送。

    而如此之人不稟上命,汲汲收敍,眩亂人心,極爲非矣。

    其日仕進吏曹堂上洪聖民遞差。

    」特旨以柳成龍爲吏曹判書,權克禮爲禮曹判書。

     ○上傳于刑曹曰:「私奴宋翼弼弟兄,蓄怨朝廷,期必生事。

    趙憲陳疏,無非此人指嗾雲,此極痛惋。

    況以奴叛主,逃躱不現,尤爲駭愕。

    捉囚窮推。

    」宋翼弼,祀連之子也。

    祀連以安瑭孽屬,告安處謙謀變,成獄得賞,職僉知,其諸子皆有才藝。

    翼弼初有詩名,與李山海、崔慶昌、白光弘、崔岦、李純仁、尹卓然、河應臨等,號八文章。

    與弟翰弼,俱發解高等,交遊甚盛。

    史官李海壽等以爲:「祀連旣爲罪人,褫其賞職。

    其子乃孽孫也,不當冒法赴科。

    」與同僚議,停擧以錮之,山海等求釋不得。

    翼弼復從李珥、成渾,講論道學,識見通透,論議英發。

    開門授徒,從學者日盛,號稱龜峯。

    翼弼高自標置,與名卿士大夫,抗禮序齒,不悅者亦多。

    當三司之攻李珥也,成渾欲上疏伸珥,而恐激怒反傷,且自以山野賤士,以退爲義,忽極論時事,未知如何,以書問于翼弼,翼弼答曰:「尊兄受聖君知遇,旣陟朝端,則何不歷論時事,使前後殊命,不歸於虛文耶?雖欲以不出自處,今旣出矣,宜有所施爲,見其不可,然後可以歸來也。

    」渾從之。

    自是重爲朝論所嫉,安氏子孫,從而起訟,決還賤籍,方欲殺而報讎,翼弼等皆逃。

    李山海、鄭澈等,互相藏匿,得不死。

    至是有蜚語,聞于上,故有是命。

    翼弼詣官自首,與翰弼俱竄極邊。

    由此,鄭仁弘等以交遊匪類,咎成、李矣。

     ○以沈喜壽爲司諫院獻納,尋陞司諫。

     ○下敎曰:「先是見逆魁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