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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褥一件。

    守愼回啓謝恩,且言:「臣意,聖明之世安有如此之變?如聞虛語,骨痛不已。

    伏惟聖慮,從容覈治,罪人斯得,實萬世國家之福。

    」〈時,守愼久病老耗。

    門下名士,卒聞逆變,出其儕輩,疑有誣罔,奔謁守愼曰:「海西人多李珥門人,此必誣告,欲禍士林。

    相公望重,上素所倚信,可以一言解釋也。

    」守愼旣累薦汝立,又聞偏黨之說,欲探諷上意,而有此啓辭。

    鄭彥信本與汝立叔宗結交,亦動於浮論,至欲斬告者五六人。

    由是有翻獄之說。

    人情憤鬱,緻有疏論,大激天怒。

    〉 ○命李震吉下獄。

    鄭汝立在逃自殺。

    上親鞫逆黨。

    汝立亡匿于鎭安山谷,〈汝立有書舍于鎭安竹島,故匿其近處。

    〉縣監閔仁伯,搜討得之。

    汝立與玉男等三人,匿蔽田畔積草中,官軍圍住,汝立勢窮,以劍先斫邊崇福,次斫玉男,玉男避刃斫不誅。

    汝立卽以劍植地,引頸築揷,聲如牛吼。

    仁伯欲活捉,止軍士勿迫,呼其字曰:「大甫!聽我言。

    朝廷知大甫無他,便可就命自辨。

    」汝立不應,已死矣。

    玉男、春龍就縛,竝海西罪人,拿來闕庭,親臨鞫問。

    玉男供雲:「吉三峯爲謀主,海西人金世謙、樸延齡、李箕、李光秀、樸杙、樸文長、邊崇福,時往來交密,僧義衍、道士池涵鬥,嘗住書堂,同處謀議。

    」雲。

    時,李光秀等已出趙球之招,自海西拿來。

    樸延齡亡命,被捉於橫城山谷間,池涵鬥後亦就捕。

    招服略同,皆如球等之言。

    涵鬥肆口曰:「沛公雖死,天下其無沛公乎?」與鄭弘〈湖南人。

    〉、方義信、黃彥倫等皆伏誅。

    李震吉、鄭汝復兄弟、韓憬〈古阜士人,受學汝立,知其狀,欲上變未及,歸家不食累日。

    〉宋侃、〈泰仁武人,有勇略。

    汝立累往訪,侃不得已往見,被留幾月,知其狀,亦欲上變而未及。

    〉趙惟直、辛汝成等杖斃不服。

    義衍亡匿金堤竹林中,最後捕得伏誅。

     ○追刑汝立屍于軍器寺前,命百官敍立。

    汝立,東萊姓籍人。

    自其先祖,居全州東門外,家世單微,父希曾始登文科,官止僉正,不得顯用。

    嘗夢見前朝逆臣鄭仲夫,已而胎孕汝立,及解娩之夜,又夢仲夫。

    隣裡賀生男,希曾無喜色,家人獨知其意。

    及壯,身幹壯偉,容色靑赤,年才七八,與群兒嬉戲,刀剉鵲雛,自觜至趾。

    希曾訶問誰所爲,有其家女僕稚兒,指證汝立。

    其夜,汝立乘兒父母出舂隣家,持刀潛入,刺殺其兒,流血滿席。

    其父母見之號哭,莫知其由,一裡聚觀,汝立徐出謂之曰:「此兒告我,故吾殺之。

    」辭氣晏然,聞者大駭,或以爲:「惡將軍出矣。

    」汝立在父側,常自擅斷諸事,父守益山郡,亦擅官事,刑杖下人如其父,父不能禁,每咄咄內懼而已。

    及登第,徧交名士,往來坡州成、李門下。

    聰警善辨說,專務博綜,尤以《詩經》訓誥、物名通解自負。

    成、李二人不時見,間與評證,悅其博辨,薦揚於朝,遂與李潑等定交。

    惟成渾門人申應榘、吳允謙等,同處燕居,稔視所爲,論其用心不測,待之踈異,亦不敢稱毀於師門,李珥終不覺其爲人。

    朝士相識者,洪進、金睟等,惡其麤暴使氣,漸不與接。

    李敬中剛方,尤惡之,每阻其登進,至於被劾。

    金添慶尹全州,惡其豪奪,使不容假威官府,遂與之絶。

    其後汝立,追詆添慶於上前,上曰:「添慶汝之城主,詆斥乃爾耶?」汝立沮詘。

    趙憲以李潑兄弟故,初與之交,及汝立背叛李珥,前後反覆,姦詭盡露,名流守靜者,皆知其無狀。

    而惟李潑、白惟讓,賞其能斥成、李,推薦崇奬,加於前曰,浮躁之流,翕然歸之。

    憲每論:「汝立必作賊。

    」或疑其已甚,憲曰:「吾不獨爲其背師友而非之。

    詳聞其在上前,辭色悖傲,必有逆心而然。

    」丁亥、己醜年間,微行其鄕裡,察見聚徒狀,認其亂兆,別草一疏,欲上聞,以示門人宋邦祚。

    邦祚苦諫以爲:「端緖未現,告人作逆,必反蒙惡名,刑禍不測。

    」憲曰:「此乃憂迫宗社,人臣當盡吾心,刑禍焉恤?」然終覺其無益而止,但疏斥其惡,比之羿、浞。

    汝立詭飾言貌,國人初不知內行之惡。

    惟處家鄕,舒肆兇獷,兄弟姊妹五六家、內外親戚,皆不相容。

    重表兄文科出身李廷鸞,居在隣近,有志節自立,不爲之下,汝立仇視之,廷鸞亦常面斥其惡。

    汝立大忤,讒之當路,彈駁相繼,雖小縣末官,亦不居久,廷鸞不恤也。

    泰仁武科白光彥,以勇果聞。

    汝立曲意願交,光彥謝不見。

    汝立囑臺官,論罷固城、鎭海兩除。

    由是,權勢鴟張,幹名嗜利者,執策登門恐後,弟子益衆。

    朝廷從而贊之,怪論者比之河汾、海陵。

    汝立睥睨一世,眼無全人。

    飾經詭義,談辯風生。

    常語學徒雲:「溫公《通鑑》以魏紀年,是直筆,朱子非之。

    大賢所見各異,吾所未解也。

    天下,公物,豈有定主?堯、舜、禹相傳,非聖人乎?」又曰:「不事二君,乃王蠋一時臨死之言,非聖賢通論也。

    柳下惠曰:『何事非君?』孟子勸齊、梁行王道,二子非聖賢乎?」其言論悖逆如此。

    其徒稱以:「擴前聖所未發之義。

    」稍有違貳者,輒黜辱之。

    故及門者雖心知其非,而口無異辭。

    金溝縣吏娶私賤爲妻,生女愛福,有殊色。

    其主之從弟,取以爲妾數年,以蠱疾死,福誓死守寡。

    未及朞,而汝立聞其美,通縣令金堯命,囚其父母兄弟,次第刑撲,使納其女。

    愛福窟土匿身,其族共搜取之,自縊不死,遂歸汝立,汝立大惑之。

    門人私相謂曰:「先生此事,何踰閑耶?」亦不敢言。

    其所居邑中吏民男女,苦其侵毒,每見監司、守令、使臣輩,爭來坌集,供帳煩費,無不怨罵曰:「此賊有何可愛,而相識人,如彼其衆耶?」湖俗好進取、輕去就,士子汚染鄙穢,風習大毀。

    如吳希吉、鄭雲龍初與之交,後貽書絶之,其餘謹避而已。

    至是大被株累,死者甚衆,惟李廷鸞就獄得免。

    汝立妻妾皆栲死,而愛福哀訴情實,上特原之。

    蓋自明廟之末,儒學蔚興,父兄之敎、師友之會,多以講禮法、談道義爲事,流俗頗不悅。

    自黨論分而師儒被誣,士子習尙放達,講學者已少矣。

    及汝立獄起,非但學士大夫橫罹受禍,後進諸生,亦羞以儒學爲名,以避譏貶,風俗大壞,皆汝立作逆之祟也。

     ○領議政柳?卒。

    ?侍親鞫,夙夜不離禁門,詳讞獄情,輕重盡心,上方倚以爲重。

    一日中寒暴疾,仍不起,上發哀悼惜。

    ?少有才名,明廟朝登第,踐歷華要,浮沈流俗,士論輕之。

    及士類分裂,朝無完人,?以舊臣,無長短可言。

    遂至大拜,盡瘁終身,朝廷皆惜之。

     ○以逆賊伏誅,告廟頒赦。

    敎書曰: 《春秋》著無將之義,王法至嚴,漢家重不道之誅,罪人斯得。

    玆當鯨鯢之戮,合霈雷雨之施。

    予以寡昧之資,叨守艱大之業,常臨卄載之淵谷,庶囿萬姓於陶甄,豈意逆賊之魁,乃出搢紳之列?賊臣鄭汝立,惡甚梟獍,毒逾蛇虺。

    囊橐《詩》、《書》,有同莽賊之欺世,譸張符讖,敢蓄山童之陰謀。

    罔念卵育之恩,欲逞嘯聚之計,乃與邊涘、樸文長、樸延齡、金世謙、李光秀、李箕、樸應逢、方義信、黃彥倫等,相隨昏夜,已涉歲年。

    結沙門而騁妖;假玉函以惑衆。

    布兇隷於都下,謂武庫之可焚;遣術士於山中,睨檀基以欲據。

    矯旨以剪方伯、戕閫帥,分符而擣畿郊、取江倉。

    姦計益深,禍機垂發。

    擬殺本兵之長,志欲何爲;將揮犯闕之戈,事且叵測。

    在從臣而居群盜之首;混冠裳而懷猰狗之心。

    亂賊何代無;未有甚於此者。

    凡民罔不憝,皆可得以誅之。

    縱失悖曄之伏辜,已快逆敦之跪斬。

    肆將汝立等,淩遲處死,籍沒家産,其子女及緣坐之徒,竝論如律,餘孽在鞫者,當隨服處決。

    自今月二十七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蠱毒、魘魅,謀故殺人,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強竊盜外,雜犯死罪以下,徒、流、付處、安置、充軍,鹹宥除之。

    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於戲!天網不漏,旣正罔赦之刑,輿情共欣,式擧惟新之典。

    〈時,玉男、春龍、義衍、池函鬥等,未正刑,故不在敎書中。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亥,上,下旨求言,詞曰: 予以寡昧,叨守丕基,卄二年于玆。

    慄慄危懼,若隕淵谷,夙夜不敢荒寧,庶不負祖宗之重寄。

    不幸今者,逆賊鄭汝立,以經幄舊臣,懷梟獍禍心,談《詩》、《書》,而欺世盜名;作讖緯,而眩人惑衆。

    罔念卵育之恩,敢逞嘯聚之計。

    乃與邊涘、樸文長、樸延齡、金世謙、李光秀、李箕、樸應逢、方義信、黃彥倫等,謂關防可越,謂京城可犯,焚武庫、取江倉,計無所不至。

    噫!前古叛逆之變,亦有甚於此者歟?究厥所由,罪實在予。

    寡德有虧,若何以修之?國政有失,若何以改之?公私義理,何能辨之?是非曲直,何能明之?紀綱之闆蕩者,若何以振起?百司之怠慢者,若何以警惕?下情,若何以盡達?風俗,若何以歸厚?請託,若何以遏絶?獄訟,若何以辨決?銓選不公,何以矯之?士習不美,何以正之?幽枉未雪,而冤抑積歟?貪風未革,而廉恥喪歟?賢愚雜進,而名器紊歟?用舍顚倒,而公道廢歟?抑發號施令之際,有病民害治者歟?雖切圖治之願,未領緻治之要。

    玆擴虛己之量,乃下責躬之敎,凡我大小臣僚,下至草野韋布,其各敷心腹腎腸,極言不諱;交修不逮,俾予一人,庶無獲戾于上下。

    於戲!失德,所以緻寇。

    玆,故引咎而修省布誥,將欲來諫,敢不傾懷而採納?惟爾政府,體予至懷,播告中外,庶幾來匡直之言,保若墜之緖。

     ○湖南人生員梁千會上疏,略曰: 自古亂臣賊子雖多,未有如汝立之甚者也。

    原此賊之所以至此者,亦由當路之臣,交通締結,論議上下,聲勢相倚。

    故汝立身雖在外,遙執朝權,意氣鴟張,勢焰薰灼,力折州縣,惟意所欲。

    其親者旣相掩匿,而濟其惡;踈者又恐懼禁默,而不敢斥言其非。

    崇長養成,以至今日,其所從來者,至深遠矣。

    幸而兇魁旣戮,餘黨漸就捕獲,此固不足深慮。

    抑臣所大懼者,三綱、五倫、天理、民彜,人賴而不可須臾泯滅,未有綱常淪滅,而國能久存者也。

    今汝立之事,實天下古今所未有之變也。

    凡爲臣子者,所當痛心刻骨,欲食其肉。

    而朝廷初聞此變,專事營救,或以爲:「李珥弟子,誣告生事。

    」或以爲:「汝立忠貫白日。

    」至以韓準爲非。

    惟其朝議如此,權湛等乃敢奔赴稽緩,捕捉踈漏。

    臣於前月初四日午後,遇湛於尼山,〈千會時爲居泮上京。

    〉螺角交吹,騶從塞路。

    彼微官武夫,唯知承望風旨;趨合時議,豈復知有討賊之義乎?太學諸生,至有欲上疏救之者,而推鞫之官,亦多盤問不實,外言藉藉。

    至謂億守招辭以爲:「京中親族,相切往來者,非獨我也」雲則鄭彥信令速加痛杖,略不省問,推官有欲盤詰,則輒示不豫之色。

    蓋逆賊旣出於私黨之中,非但慙懼憂沮,亦恐端緖或露,累及流輩,故一向掩覆,而不自知其黨逆之歸也。

    方今父子、兄弟、師生、朋友之間,莫不顚倒失次,變怪日聞,獨君臣之義,不絶如縷,而至于今日,蕩盡無餘,豈可不爲寒心哉?臣又惟,討賊之義,至嚴至重,不可少緩。

    元兇伏誅,親黨緣坐,其門生、親舊,將以輕重之差,次第施罰者,非必以此爲盡參逆謀。

    蓋旣與逆賊,素爲相厚,則其在王法,自不得不略施譴罰。

    不如此則無以杜逆亂之萌、嚴懲戒之典故也。

    今逆賊之結爲死友,相爲腹心者,如李潑、李潔、白惟讓;宗族親密如鄭彥信、鄭彥智者,不爲不多。

    而國人莫不知之,猶且伴食中書,出入經幄,曾無一人上章自劾者,人心莫不痛憤。

    昔漢之王立、淳于長,皆罪止一身,非如今日逆亂之比,而當時公卿,相厚得罪者甚多,況逆賊之平日,素相親昵,共爲朋比者乎?今旣拿來門生、親舊之在其近郡者,囚禁議罪,而於朝臣,晏然一無所問,是,王法獨行於踈賤,而不行於貴近也,夫安有是理哉? 疏上,傳敎曰:「梁千會之疏,嗚呼,晩矣!」 ○禮曹正郞白惟鹹上疏,論李潑、李潔、金宇顒等,與逆賊交厚,不可不罪,上敎曰:「白卿有後矣。

    」 ○以鄭澈爲右議政,李山海爲左議政。

    澈坐黨籍罷職,遯居高陽墓所,敍復判敦寧府事,不拜。

    至是聞變入朝,上箚奉進,仍言在逃逆賊緝捕便宜事,上慰答之。

    俄而蔔相,李山海薦之也。

    澈累辭,上以鞫逆稽緩,連遣侍臣中官促謝,一日三降旨,澈乃就職。

    〈儒生李貴、辛慶晉皆李珥門人。

    首見澈謂曰:「汝立背叛亡師,阿附時論,反覆之狀,西人常憤之,今爲逆魁,西人無不相賀;東人無不喪膽。

    此時雖以亡師當之,猶恐鎭定之難,況令公乎?設使令公處事,十分無欠,自東人觀之,必不滿意也。

    」澈曰:「君言正合吾意。

    吾何敢不盡力?」自甲申以後,西人見斥,不容于朝著,已五六年,積憤之餘,見逆賊出於一邊,浮躁之徒,抵掌蹈隙,肆然倡言:「某乃某族、某友,均是逆黨。

    」是時朝士,雖不知逆賊面目者,名爲東人,則皆被指目,莫不憂懼。

    及獄事浸滋,彈論益峻,澈不能鎭定。

    數日後,李貴往見,極言時論之乖,澈搖首曰:「君之前言極是。

    果非吾所能鎭定也。

    」〉○兩司論劾:「右議政鄭彥信、吏曹參判鄭彥智,與逆魁鄭汝立,宗黨親密,請罷職。

    」從之。

    〈時,李誠中爲副提學,以其弟先見之明,不染於汝立親黨,且與成渾爲保合之論,故銓曹參用新舊。

    於是廢棄之類,復入臺館,遂發論劾。

    〉○以崔滉爲大司憲,白惟鹹爲獻納,成渾爲吏曹參判,渾辭。

     ○鄭彥信、鄭彥智、洪宗祿、鄭昌衍、李潑、李潔、白惟讓等下獄。

    時,汝立之姪子緝,被栲承服,濫引同黨至七十餘人。

    又汝立姪約及義衍招服,多引朝士,捕囚者益衆。

    上親鞫彥信等,彥智、宗祿、潑、潔、惟讓,幷命遠竄,惟昌衍得釋。

    彥智對供顚妄,崔滉請刑推,澈啓以:「老病昏妄,不宜刑訊。

    」由是免刑。

    先是,鄭澈白于上曰:「諸與汝立交密者,不過好而不知其惡。

    天下寧有兩汝立乎?」及是,澈以前說平反,秪以黨比親昵,釀成姦萌爲罪,故上命差等竄配。

    鄭彥信將對鞫也,從其季子正字慄計,以不曾親密逆魁置辭。

    又宣傳官李應彪,彥言所厚人也。

    承命往賊窟,搜文書來,武人不知書式,歸見彥信曰:「書劄中,見有一二大監名字者,皆去之矣。

    」實有彥信書劄,書以宗老信者滿軸,而認爲別人姓名,而仍存之。

    彥信信應彪之言,以未嘗通書劄納招。

    上追後搜見賊家書帙,抽出彥信論時事書十九紙,下政院曰:「彥信以予爲無目乎?」且令遞示彥信。

    彥信初配中道,至是復繫獄。

    上,下旨暴其罪,責臺諫不擧正,兩司避嫌遞職。

     ○成渾承召入京,渾再辭召命。

    上敎曰:「國有大變,卿不可退在鄕曲。

    」渾乃就召。

    又啓辭職,且待罪雲:「臣瞢不知人,莫辨邪正。

    賊臣鄭汝立,自十餘年前,訪臣于坡州,幾至三四。

    寒暄講問書尺,臣皆酬酢,至甲申年而止。

    今聞,臣僚有一通書而解職者,臣則抑又甚焉者也。

    願治臣罪,以肅朝綱。

    」 ○軍資監正金千鎰上疏曰: 《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此,萬古昭揭之至訓也。

    臣近察逆魁之兇謀秘計,欲肆犯上之惡,先窺邦本之搖,而巧生陰謀,圖嫁民怨於殿下,無所不至者素矣,廷臣莫之悟矣;殿下莫之知矣。

    蓋六七年間,自誇多識,欺罔搢紳,締結當路之輩,身雖在外,遙握朝權,卽朝家籌畫之事,無不參議。

    憑其備邊之公論,欲濟喪邦之私臆,指嗾柄權之相,逐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