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攻擊性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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褴褛的困境,或者感覺到自己前途渺茫、無路可走時,妒忌就随之出現。
當前還是人類文明的初始階段,盡管倫理和宗教信仰都不允許妒忌的滋生,但是個體的心智尚未成熟到完全摒棄妒忌的程度。
貧窮的人心懷妒忌很好理解,倒是那些聲稱自己&ldquo就算是窮困潦倒,也不會産生妒忌&rdquo的人讓人無法理解。
值得一提的是,必須從個體的發展水平和客觀環境兩方面來理解妒忌。
事實上,隻要個人或者團體的行為受到過度限制,妒忌就會随之産生。
然而,當妒忌以始料未及、令人不快的形式出現時,我們必然會亂了陣腳,無法避免妒忌和随之而來的仇恨。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個人永遠都不應該去嘗試測試自己的妒忌傾向,更不應該嘗試刺激自己的妒忌傾向。
我們應當掌握充分的技巧,當意識到妒忌産生的時候盡量不去強化它。
比如,不要在他人面前表現出明顯的優越感,因為即使隻是瞬息即逝的優越感,也很有可能會打擊到别人的自尊,讓他們産生妒忌。
妒忌的特質起源于個體與社會之間的緊密聯系。
沒有人可以淩駕于社會之上,也沒有人能對外展示自己的權力時不遭受他人的質疑和挑戰。
妒忌迫使人類社會建立起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以保證公平公正。
最後,&ldquo人人平等&rdquo法則被作為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法則。
這一法則被打破,勢必會引起混亂。
有時隻要通過一個人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妒忌的蹤影,人們平時在描述&ldquo妒忌&rdquo時用到的修辭手法其實是有生理學依據的。
例如,人們描述妒忌時的臉色都是&ldquo忽青忽白&rdquo,這說明妒忌可以影響個體的血液循環,毛細血管的收縮是妒忌的生理表現。
如何針對妒忌開展教育,隻有一條路可以走。
既然無法徹底消滅妒忌,我們隻能&ldquo變廢為寶&rdquo,盡量讓&ldquo妒忌&rdquo變得有用。
例如,在某些領域将個體的妒忌轉化為生産力,而不是精神的壓力,對個體和集體都大有裨益。
一個被妒忌蒙蔽心智的人注定會是一個無能的人,隻知道一味地索取和幹擾他人的生活。
同時,他總是能找到各種借口為自己的失敗推脫,把自己的錯誤歸咎于他人。
他可能是戰争狂、搗亂分子,或是自私自利、從不關心他人的人。
因為他對别人漠不關心,所以對人性的知識幾乎一無所知。
他不會為别人的付出而感動,與此相反,當妒忌達到一定程度時,他甚至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貪婪 貪婪和妒忌總是形影相随。
這裡所說的貪婪并不是個體對錢财的貪戀,而是指一種更為廣義的貪婪。
這種貪婪是個體對社會和他人表現出一種&ldquo占有&rdquo的普遍行為模式,令人生厭。
貪婪的人故步自封,畫地為牢來保護自己所謂的&ldquo财寶&rdquo。
貪婪一方面和野心、虛榮心密切相關,另一方面又與妒忌相關。
實際上,這些特質是共存的,當個體具備其中一個特質時,可用&ldquo讀心術&rdquo推測出另幾種特質的存在。
在人類文明中,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點貪婪。
通常人們會隐藏自己的貪婪。
有人也會用過度慷慨來掩飾貪婪,類似于施舍,兩者的目的都是通過貶低他人來提升自己。
有時,在生活的某些特定領域,個體的貪婪也可以成為有價值的特質。
例如,當個體對時間、勞力表現出很貪婪時,在相同條件下他能更好地完成任務。
在當今社會,無論是道德層面還是科學發展方面,人們對于時間越來越貪心,要求盡量節約時間和節省勞力。
這聽上去是個不錯的理論,但在實踐過程中,這一理論會變得為某人的利益和權力服務。
人們錯誤地運用這一理論,會導緻對時間和勞力的貪婪直接轉化成對他人的壓榨。
這種壓榨行為隻能用實用性來評價,實際上實用性是普遍運用于評價各種行為的一項指标。
當今時代發展的一個特征是:人被當作機器,技術規則等同于生活準則。
将技術規則與人類生活準則一視同仁沒有太大問題,但把人當作機器,隻會導緻人際隔離和孤獨,對個體的人際關系帶來破壞性影響。
所以,在生活中人們應當進行适度的調整,多一點奉獻,少一點索取。
在理解&ldquo對時間的貪婪&rdquo這一點時不能脫離語境,更不能以此來危害他人。
隻要人們時刻謹記集體的利益,貪婪的危害性就會大大降低。
仇恨 仇恨是好鬥的人具有的特質。
仇恨有很強烈的表現形式,如大發雷霆(在兒童中較為常見),也有很溫和的表現形式,如喋喋不休地抱怨,或者記仇。
仇恨的強烈程度可以作為人格的一個優秀指标。
我們可以借此去了解個體的内心,因為不同程度的仇恨會給個體的人格特征賦予不同的色彩。
仇恨表現形式多樣,會促使個體去做一些傷害他人、其他民族、其他階層乃至異性的行為。
和虛榮一樣,仇恨也不會以真面目示人,它懂得如何去掩飾自己,有時它表現為批評。
個體的仇恨會在不斷被破壞的人際關系中得到擴張。
有時,個體的仇恨程度會突然暴露。
例如,有一位患者訴說自己曾經一度沉迷于翻閱屠殺和殘害他人的新聞報道,并感到十分興奮。
值得慶幸的是,這位患者并沒有應征入伍。
在犯罪行為中可以看到仇恨的多種表現形式。
較溫和的仇恨在社會生活中也很常見,這種形式的仇恨不帶有任何侮辱性或者恐吓色彩。
憤世嫉俗就是這種仇恨形式,它是對人類表現出的較強的敵對态度。
在一些哲學派系的思想中流露出嚴重的敵對态度和憤世情結,程度不亞于強烈的仇恨形式。
在有些人物傳記中,仇恨表現得直白赤裸。
所以,在讀這些傳記時記住那些發生的事情并不重要,而是要了解到:為了創造出更為生動的作品,作家本應緊貼大衆和生活,但是有的作家内心卻充滿着對人類的仇恨與冷酷。
此外,仇恨還有其他多種形式,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否則就偏離主題了。
在選擇某些專業和職業的個體常表現出厭惡情緒。
例如,格裡爾帕策曾說:&ldquo詩人通過詩歌充分表達了他的殘酷天性。
&rdquo但這并不意味着這些職業中的個體的仇恨無法消除。
與此相反,一個充滿敵意的個體在做出職業選擇的那一刻,他對人類的敵意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消除。
就像一個有敵對特質的軍人接受軍銜的那一刻,他對人類的敵意會削弱,或者說至少從表面看來,他的敵對傾向與社會系統的發展方向是相一緻的。
因為他必須要融入新加入的組織,在職業中也需要和他人合作。
&ldquo過失犯罪&rdquo也是個體敵對情緒的僞裝。
對他人或他人财物的&ldquo過失犯罪&rdquo實際上反映出個體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不關心他人。
關于&ldquo過失犯罪&rdquo,法律上已經進行了長期的争論,但是還沒有得出一緻結論。
&ldquo過失犯罪&rdquo和真正的犯罪有着本質不同。
放在窗邊的花盆因為振動掉落,砸到别人的頭與蓄意用花盆去砸别人完全不同。
但是,有些人的&ldquo過失犯罪&rdquo卻與真正的犯罪無異。
所以,&ldquo過失犯罪&rdquo也是理解人性的關鍵所在。
法律上認為,&ldquo過失犯罪&rdquo不是一種蓄意的傷害行為,所以實施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刑罰。
但是,無意識的敵對行為和有意識的敵對行為,二者其實源于同一程度的敵對情緒。
當觀察兒童做遊戲的時候,我們可以發現有些兒童一般很少去關心其他同伴。
這可以解釋為這些兒童對其他人不夠友好。
但是,如果深入分析時發現,有一個兒童每次和别人做遊戲時總有意外發生,我們可以确定他沒将同伴的安危放在心上。
從商業的角度也可以讨論上述觀點。
在商界描述&ldquo過失犯罪&rdquo和&ldquo敵對情緒&rdquo之間的聯系其實并不是很合适。
商人很少會顧及對手的利益,更不在乎公平和正義。
相當多的商界搏殺都是建立在&ldquo通過傷害其他企業利益來使自己獲利&rdquo的理論基礎之上,所以這些行為即使有時候是出于惡意,是蓄意傷害行為,也不會受到懲罰。
這些缺乏&ldquo社會共同利益準則&rdquo的商業活動和&ldquo過失犯罪&rdquo一樣,都在不斷地侵蝕我們的社會。
即使是最善良的人,在面臨商業壓力時也不得不盡力保全自己(我們暫時不考慮這些自我保全行為會給他人帶來傷害這一點)。
這可以幫助解釋為什麼在商業活動中保持社會情感會很困難。
所以,必須要尋找一條新的途徑,讓人們為集體福祉尋求合作變得更容易,而不是像現在一樣變得更困難。
實際上,人類的靈魂一直在嘗試建立更好的社會秩序,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
心理學家們也應攜手去尋找這條途徑,這不僅有助于理解商界中的人際關系,也有助于理解在同時發揮作用的精神裝置。
唯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個體和社會的需求。
&ldquo過失&rdquo現象廣泛存在于家庭、學校和生活之中。
當在生活中遇到自私、不考慮他人感受的人時,個體就很容易發生這種情況。
通常情況下,過失行為不會受到懲罰。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從不考慮他人感受的人會終嘗惡果,但他們的報應通常要等到多年以後才會顯現。
所以,那些肆意妄為的人在受到報應時并不能理解前因後果,大喊冤枉。
他們遭到的報應實際上是同伴受夠了他們的肆意妄為,不再關心他們,離他們而去。
雖然很多人試圖為&ldquo過失犯罪&rdquo開脫,但&ldquo過失犯罪&rdquo其實就是&ldquo憤世嫉俗&rdquo或仇恨的表現。
例如,一個人超速開車撞了人,卻借口說自己為赴重要約會才超速的。
他将自己的幸福(重要的約會)淩駕于他人的利益之上,并忽略自己的行為可能給他人帶來的危險。
個體對于自己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态度差異為我們衡量他的敵對程度提供了客觀标準。
當前還是人類文明的初始階段,盡管倫理和宗教信仰都不允許妒忌的滋生,但是個體的心智尚未成熟到完全摒棄妒忌的程度。
貧窮的人心懷妒忌很好理解,倒是那些聲稱自己&ldquo就算是窮困潦倒,也不會産生妒忌&rdquo的人讓人無法理解。
值得一提的是,必須從個體的發展水平和客觀環境兩方面來理解妒忌。
事實上,隻要個人或者團體的行為受到過度限制,妒忌就會随之産生。
然而,當妒忌以始料未及、令人不快的形式出現時,我們必然會亂了陣腳,無法避免妒忌和随之而來的仇恨。
需要注意的是,每一個人永遠都不應該去嘗試測試自己的妒忌傾向,更不應該嘗試刺激自己的妒忌傾向。
我們應當掌握充分的技巧,當意識到妒忌産生的時候盡量不去強化它。
比如,不要在他人面前表現出明顯的優越感,因為即使隻是瞬息即逝的優越感,也很有可能會打擊到别人的自尊,讓他們産生妒忌。
妒忌的特質起源于個體與社會之間的緊密聯系。
沒有人可以淩駕于社會之上,也沒有人能對外展示自己的權力時不遭受他人的質疑和挑戰。
妒忌迫使人類社會建立起一系列的規章制度,以保證公平公正。
最後,&ldquo人人平等&rdquo法則被作為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法則。
這一法則被打破,勢必會引起混亂。
有時隻要通過一個人的表情就可以看出妒忌的蹤影,人們平時在描述&ldquo妒忌&rdquo時用到的修辭手法其實是有生理學依據的。
例如,人們描述妒忌時的臉色都是&ldquo忽青忽白&rdquo,這說明妒忌可以影響個體的血液循環,毛細血管的收縮是妒忌的生理表現。
如何針對妒忌開展教育,隻有一條路可以走。
既然無法徹底消滅妒忌,我們隻能&ldquo變廢為寶&rdquo,盡量讓&ldquo妒忌&rdquo變得有用。
例如,在某些領域将個體的妒忌轉化為生産力,而不是精神的壓力,對個體和集體都大有裨益。
一個被妒忌蒙蔽心智的人注定會是一個無能的人,隻知道一味地索取和幹擾他人的生活。
同時,他總是能找到各種借口為自己的失敗推脫,把自己的錯誤歸咎于他人。
他可能是戰争狂、搗亂分子,或是自私自利、從不關心他人的人。
因為他對别人漠不關心,所以對人性的知識幾乎一無所知。
他不會為别人的付出而感動,與此相反,當妒忌達到一定程度時,他甚至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貪婪 貪婪和妒忌總是形影相随。
這裡所說的貪婪并不是個體對錢财的貪戀,而是指一種更為廣義的貪婪。
這種貪婪是個體對社會和他人表現出一種&ldquo占有&rdquo的普遍行為模式,令人生厭。
貪婪的人故步自封,畫地為牢來保護自己所謂的&ldquo财寶&rdquo。
貪婪一方面和野心、虛榮心密切相關,另一方面又與妒忌相關。
實際上,這些特質是共存的,當個體具備其中一個特質時,可用&ldquo讀心術&rdquo推測出另幾種特質的存在。
在人類文明中,每一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點貪婪。
通常人們會隐藏自己的貪婪。
有人也會用過度慷慨來掩飾貪婪,類似于施舍,兩者的目的都是通過貶低他人來提升自己。
有時,在生活的某些特定領域,個體的貪婪也可以成為有價值的特質。
例如,當個體對時間、勞力表現出很貪婪時,在相同條件下他能更好地完成任務。
在當今社會,無論是道德層面還是科學發展方面,人們對于時間越來越貪心,要求盡量節約時間和節省勞力。
這聽上去是個不錯的理論,但在實踐過程中,這一理論會變得為某人的利益和權力服務。
人們錯誤地運用這一理論,會導緻對時間和勞力的貪婪直接轉化成對他人的壓榨。
這種壓榨行為隻能用實用性來評價,實際上實用性是普遍運用于評價各種行為的一項指标。
當今時代發展的一個特征是:人被當作機器,技術規則等同于生活準則。
将技術規則與人類生活準則一視同仁沒有太大問題,但把人當作機器,隻會導緻人際隔離和孤獨,對個體的人際關系帶來破壞性影響。
所以,在生活中人們應當進行适度的調整,多一點奉獻,少一點索取。
在理解&ldquo對時間的貪婪&rdquo這一點時不能脫離語境,更不能以此來危害他人。
隻要人們時刻謹記集體的利益,貪婪的危害性就會大大降低。
仇恨 仇恨是好鬥的人具有的特質。
仇恨有很強烈的表現形式,如大發雷霆(在兒童中較為常見),也有很溫和的表現形式,如喋喋不休地抱怨,或者記仇。
仇恨的強烈程度可以作為人格的一個優秀指标。
我們可以借此去了解個體的内心,因為不同程度的仇恨會給個體的人格特征賦予不同的色彩。
仇恨表現形式多樣,會促使個體去做一些傷害他人、其他民族、其他階層乃至異性的行為。
和虛榮一樣,仇恨也不會以真面目示人,它懂得如何去掩飾自己,有時它表現為批評。
個體的仇恨會在不斷被破壞的人際關系中得到擴張。
有時,個體的仇恨程度會突然暴露。
例如,有一位患者訴說自己曾經一度沉迷于翻閱屠殺和殘害他人的新聞報道,并感到十分興奮。
值得慶幸的是,這位患者并沒有應征入伍。
在犯罪行為中可以看到仇恨的多種表現形式。
較溫和的仇恨在社會生活中也很常見,這種形式的仇恨不帶有任何侮辱性或者恐吓色彩。
憤世嫉俗就是這種仇恨形式,它是對人類表現出的較強的敵對态度。
在一些哲學派系的思想中流露出嚴重的敵對态度和憤世情結,程度不亞于強烈的仇恨形式。
在有些人物傳記中,仇恨表現得直白赤裸。
所以,在讀這些傳記時記住那些發生的事情并不重要,而是要了解到:為了創造出更為生動的作品,作家本應緊貼大衆和生活,但是有的作家内心卻充滿着對人類的仇恨與冷酷。
此外,仇恨還有其他多種形式,在這裡就不一一贅述,否則就偏離主題了。
在選擇某些專業和職業的個體常表現出厭惡情緒。
例如,格裡爾帕策曾說:&ldquo詩人通過詩歌充分表達了他的殘酷天性。
&rdquo但這并不意味着這些職業中的個體的仇恨無法消除。
與此相反,一個充滿敵意的個體在做出職業選擇的那一刻,他對人類的敵意其實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消除。
就像一個有敵對特質的軍人接受軍銜的那一刻,他對人類的敵意會削弱,或者說至少從表面看來,他的敵對傾向與社會系統的發展方向是相一緻的。
因為他必須要融入新加入的組織,在職業中也需要和他人合作。
&ldquo過失犯罪&rdquo也是個體敵對情緒的僞裝。
對他人或他人财物的&ldquo過失犯罪&rdquo實際上反映出個體不在乎他人的感受,不關心他人。
關于&ldquo過失犯罪&rdquo,法律上已經進行了長期的争論,但是還沒有得出一緻結論。
&ldquo過失犯罪&rdquo和真正的犯罪有着本質不同。
放在窗邊的花盆因為振動掉落,砸到别人的頭與蓄意用花盆去砸别人完全不同。
但是,有些人的&ldquo過失犯罪&rdquo卻與真正的犯罪無異。
所以,&ldquo過失犯罪&rdquo也是理解人性的關鍵所在。
法律上認為,&ldquo過失犯罪&rdquo不是一種蓄意的傷害行為,所以實施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刑罰。
但是,無意識的敵對行為和有意識的敵對行為,二者其實源于同一程度的敵對情緒。
當觀察兒童做遊戲的時候,我們可以發現有些兒童一般很少去關心其他同伴。
這可以解釋為這些兒童對其他人不夠友好。
但是,如果深入分析時發現,有一個兒童每次和别人做遊戲時總有意外發生,我們可以确定他沒将同伴的安危放在心上。
從商業的角度也可以讨論上述觀點。
在商界描述&ldquo過失犯罪&rdquo和&ldquo敵對情緒&rdquo之間的聯系其實并不是很合适。
商人很少會顧及對手的利益,更不在乎公平和正義。
相當多的商界搏殺都是建立在&ldquo通過傷害其他企業利益來使自己獲利&rdquo的理論基礎之上,所以這些行為即使有時候是出于惡意,是蓄意傷害行為,也不會受到懲罰。
這些缺乏&ldquo社會共同利益準則&rdquo的商業活動和&ldquo過失犯罪&rdquo一樣,都在不斷地侵蝕我們的社會。
即使是最善良的人,在面臨商業壓力時也不得不盡力保全自己(我們暫時不考慮這些自我保全行為會給他人帶來傷害這一點)。
這可以幫助解釋為什麼在商業活動中保持社會情感會很困難。
所以,必須要尋找一條新的途徑,讓人們為集體福祉尋求合作變得更容易,而不是像現在一樣變得更困難。
實際上,人類的靈魂一直在嘗試建立更好的社會秩序,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
心理學家們也應攜手去尋找這條途徑,這不僅有助于理解商界中的人際關系,也有助于理解在同時發揮作用的精神裝置。
唯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個體和社會的需求。
&ldquo過失&rdquo現象廣泛存在于家庭、學校和生活之中。
當在生活中遇到自私、不考慮他人感受的人時,個體就很容易發生這種情況。
通常情況下,過失行為不會受到懲罰。
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從不考慮他人感受的人會終嘗惡果,但他們的報應通常要等到多年以後才會顯現。
所以,那些肆意妄為的人在受到報應時并不能理解前因後果,大喊冤枉。
他們遭到的報應實際上是同伴受夠了他們的肆意妄為,不再關心他們,離他們而去。
雖然很多人試圖為&ldquo過失犯罪&rdquo開脫,但&ldquo過失犯罪&rdquo其實就是&ldquo憤世嫉俗&rdquo或仇恨的表現。
例如,一個人超速開車撞了人,卻借口說自己為赴重要約會才超速的。
他将自己的幸福(重要的約會)淩駕于他人的利益之上,并忽略自己的行為可能給他人帶來的危險。
個體對于自己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态度差異為我們衡量他的敵對程度提供了客觀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