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精神生活的社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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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與适應
以自然界優勝劣汰的觀點來看,人類是一種低等的生物。
劣勢和不安全感常常出現在人的主觀意識之中。
這種不安全感會刺激個體不斷去尋找優化的方法或好的技術手段來使自己更好地适應自然,并驅動人類試圖去尋找一些能夠消除或弱化自己劣勢的方法或情境。
在此前提下,精神活動的生理器官應運而生,人們通過精神活動能夠影響适應性和安全感的加工過程。
我們現在很難像野生動物或原始人一樣,僅僅用角、爪或牙齒等就能在自然環境中生存。
我們發達的精神器官能彌補身體條件的缺陷。
由于人類持續接收來自外界環境的刺激,并據此要對環境做出預判和預警,人類的靈魂進化為負責個體思考、感受和行動等高級功能的解剖學結構。
因為人類社會提供的豐富信息在個體的适應性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所以精神器官的發展應始于群體生活時。
而群體生活準則是所有高級能力發展的共同基礎。
在具有普适性的群體生活準則中,我們可以找到人類靈魂的發展進程。
群體生活的構成條件是具有普适性的群體生活準則或方式,例如語言。
語言是有助于群體生活的社交工具,是人類靈魂的高級功能之一,是區分人與其他動物的顯著特征。
語言具有普适性特征,是社會交往的重要手段。
對于一個獨自生存的生物而言,語言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語言是群體生活的産物,是群體中個體之間聯系的紐帶。
有研究表明,在早期成長過程中缺乏與他人交流機會的人中,一部分人會表現出社會退縮,另一部分人則會表現出與當前生活和工作環境格格不入。
在這兩種情況下,個體不僅表現出母語交流困難或障礙,也缺乏學習第二語言的能力。
隻有童年期在安全環境中發展與人交流的個體,才能形成語言。
語言對于人類靈魂的發展具有重要價值,是邏輯思維的基礎。
通過邏輯思維,人類可以創造概念、理解價值觀的差異等。
對思維活動中的概念進行精細加工并使之具有普适性不是個體的私事,而是關乎着人類社會的發展。
隻有在普适性的前提下,我們的想法和情緒才能被他人所理解。
例如,人類對美的欣賞是基于大家對美好事物的認識、理解和感受是相通的。
在此基礎上,對美好事物進行思考,包括推理、分析和判斷,最終形成美的概念。
這些思維方式和概念的形成都來源于人們的社會生活。
同時,語言、思維和概念發展可以被視為防止人類文明倒退的重要因素。
盡管語言是基于群體生活發展出來的,但某些概念如&ldquo渴望&rdquo和&ldquo希望&rdquo等的形成可被視為基于個體的情境因素。
&ldquo希望&rdquo通常表示個體感到不滿足的一種傾向,想通過一些方法或手段獲得滿足體驗。
個體的任何一種有意識行為都是始于不滿足感,行動目标則是朝向獲得滿足、平靜和完整的體驗。
社會情感 如前所述,群體生活準則是為确保人類的生存服務的。
現行的準則包括法律法規、圖騰、禁忌、迷信或教育等。
這些準則的形成受人類社會規則的約束,并且要适應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
以宗教為例,宗教團體作為一種群體形式,具有自身的準則和教義,但其教義應受到社會制度的制約。
此外,精神器官是性格發展的基礎,其重要功能是群體适應。
公平和正義等社會情感被視為群體生活中最具價值的性格特征,其本質與人類社會的物質需要一樣。
基于此,這些群體生活的準則使得靈魂定型,并指引它的活動。
對于群體生活有用的性格特征如責任心、忠誠、率直、追求真理被保留下來。
人們隻能在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的層面,來判斷個體的性格特征孰優孰劣。
與科學、政治或文學藝術上所取得的成就是以是否受到大衆認可為标準一樣,個體的某一性格特征隻有在适應人類社會的群體生活時才是有價值的。
一般來說,我們衡量個體是以他對社會的貢獻或價值為标準的。
理想狀态的人,應該是能夠克服他遇到的所有困難,完成當前任務,社會情感高度發展的人。
根據福特穆勒的表述,理想狀态的人應該是&ldquo依據社會法則享受人生&rdquo的人。
當個體沒有培養出深厚的同伴友誼時,即使他有很強的個人能力,也很難得到足夠的發展。
劣勢和不安全感常常出現在人的主觀意識之中。
這種不安全感會刺激個體不斷去尋找優化的方法或好的技術手段來使自己更好地适應自然,并驅動人類試圖去尋找一些能夠消除或弱化自己劣勢的方法或情境。
在此前提下,精神活動的生理器官應運而生,人們通過精神活動能夠影響适應性和安全感的加工過程。
我們現在很難像野生動物或原始人一樣,僅僅用角、爪或牙齒等就能在自然環境中生存。
我們發達的精神器官能彌補身體條件的缺陷。
由于人類持續接收來自外界環境的刺激,并據此要對環境做出預判和預警,人類的靈魂進化為負責個體思考、感受和行動等高級功能的解剖學結構。
因為人類社會提供的豐富信息在個體的适應性發展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所以精神器官的發展應始于群體生活時。
而群體生活準則是所有高級能力發展的共同基礎。
在具有普适性的群體生活準則中,我們可以找到人類靈魂的發展進程。
群體生活的構成條件是具有普适性的群體生活準則或方式,例如語言。
語言是有助于群體生活的社交工具,是人類靈魂的高級功能之一,是區分人與其他動物的顯著特征。
語言具有普适性特征,是社會交往的重要手段。
對于一個獨自生存的生物而言,語言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語言是群體生活的産物,是群體中個體之間聯系的紐帶。
有研究表明,在早期成長過程中缺乏與他人交流機會的人中,一部分人會表現出社會退縮,另一部分人則會表現出與當前生活和工作環境格格不入。
在這兩種情況下,個體不僅表現出母語交流困難或障礙,也缺乏學習第二語言的能力。
隻有童年期在安全環境中發展與人交流的個體,才能形成語言。
語言對于人類靈魂的發展具有重要價值,是邏輯思維的基礎。
通過邏輯思維,人類可以創造概念、理解價值觀的差異等。
對思維活動中的概念進行精細加工并使之具有普适性不是個體的私事,而是關乎着人類社會的發展。
隻有在普适性的前提下,我們的想法和情緒才能被他人所理解。
例如,人類對美的欣賞是基于大家對美好事物的認識、理解和感受是相通的。
在此基礎上,對美好事物進行思考,包括推理、分析和判斷,最終形成美的概念。
這些思維方式和概念的形成都來源于人們的社會生活。
同時,語言、思維和概念發展可以被視為防止人類文明倒退的重要因素。
盡管語言是基于群體生活發展出來的,但某些概念如&ldquo渴望&rdquo和&ldquo希望&rdquo等的形成可被視為基于個體的情境因素。
&ldquo希望&rdquo通常表示個體感到不滿足的一種傾向,想通過一些方法或手段獲得滿足體驗。
個體的任何一種有意識行為都是始于不滿足感,行動目标則是朝向獲得滿足、平靜和完整的體驗。
社會情感 如前所述,群體生活準則是為确保人類的生存服務的。
現行的準則包括法律法規、圖騰、禁忌、迷信或教育等。
這些準則的形成受人類社會規則的約束,并且要适應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
以宗教為例,宗教團體作為一種群體形式,具有自身的準則和教義,但其教義應受到社會制度的制約。
此外,精神器官是性格發展的基礎,其重要功能是群體适應。
公平和正義等社會情感被視為群體生活中最具價值的性格特征,其本質與人類社會的物質需要一樣。
基于此,這些群體生活的準則使得靈魂定型,并指引它的活動。
對于群體生活有用的性格特征如責任心、忠誠、率直、追求真理被保留下來。
人們隻能在是否符合社會規範的層面,來判斷個體的性格特征孰優孰劣。
與科學、政治或文學藝術上所取得的成就是以是否受到大衆認可為标準一樣,個體的某一性格特征隻有在适應人類社會的群體生活時才是有價值的。
一般來說,我們衡量個體是以他對社會的貢獻或價值為标準的。
理想狀态的人,應該是能夠克服他遇到的所有困難,完成當前任務,社會情感高度發展的人。
根據福特穆勒的表述,理想狀态的人應該是&ldquo依據社會法則享受人生&rdquo的人。
當個體沒有培養出深厚的同伴友誼時,即使他有很強的個人能力,也很難得到足夠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