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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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關系問題的個體時,如果直截了當地告訴他,通過分析我們已經明确他的性格缺陷是人際關系沖突的重要根源,這會引起他明顯的反感和敵意。
比較有用的方法則是:明确告訴他,如果他不希望在人際交往中樹敵,他應該在哪些方面要多加注意。
作為學者,無視人性研究的價值,誤解或濫用自己掌握的人性知識,會對自己的學術聲譽帶來破壞性的影響。
例如:總是想在人前展示自己非常了解他人;在晚餐這種場合,去公開談論和分析自己鄰居的性格特點;等等。
此外,給那些對人性知識缺乏了解的人生硬地講授人性知識的基本理論,也是危險的,即使對方具備人性的相關知識,照本宣科,生硬地說教也是不尊重他人的做法。
在此重申一遍,作為研究人性的學者,謙遜是重要品質。
我們需要慎重考慮,并在恰當的時機才能宣傳和展示我們的研究成果。
隻有孩子們會急切地想要炫耀自己擁有的東西,我們作為成年人則應該謹言慎行。
作為人性研究的學者要自省,反思自己是否有過強迫他人接受自己所謂專家建議的情況。
這種做法不僅對于人性研究這門學科的發展有害無益,也無助于研究者實現&ldquo理解人性&rdquo這一終極目标。
對于人性研究領域的年輕學者,如果僅有研究熱情卻忽略自省,就會犯上述錯誤。
我們應慎言勤思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從部分推斷整體的前提是對整體有宏觀準确的把握。
此外,隻有當我們确信有人會從研究結果中獲益時,這些研究結果才适宜發表。
即使是來源于個性研究的一個正确結論,如果采用不當方式或在不當場合中闡述也會帶來很多危害性後果。
很多讀者可能會對上述多個觀點提出反對意見,我們先在此進行歸納和闡述。
如前所述,關于個體的性格特征和行為模式自童年期至成年期通常恒定不變這一點,大多數人不能接受。
人們通常會認為自己獨特、豐富的生活經驗會帶來生活态度的變化,而态度的變化會帶來行為模式的改變。
然而,我們的研究發現,兩個人即使有着相似的生活經曆,也不會從中得出一樣的感悟和結論。
因此,生活經驗有助于我們避開一些困境,獲得看待他人的哲學态度,但并不會讓我們更聰明或因此改變我們固有的行為模式。
後續讨論和研究中,我們會看到個人的生活經曆隻是其性格特征和行為模式的一個組成部分,你的性格特征或行為模式往往會決定你經曆怎樣的生活。
俗語說,性格決定命運。
每個人決定着自己怎樣經曆或經曆何種生活事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觀察到人們總是從自己經曆的事情中獲得自己想要的結論。
因此,有人總是會犯相同的錯誤。
如果你能夠讓他認識到自己在處理類似事情時慣用的經驗或結論是錯誤的,他的行為模式将會發生改變。
實際上,他能認識到自己以往慣用的經驗是錯誤的,現在需要為此做出改變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大多數情況下,他不願意承認自己長期運用的經驗是錯誤的,也無意改變現狀。
有些情況下,他會找各種借口來推卸自己的責任,将錯誤歸咎于父母或是教育環境,抱怨自己從小沒有得到細心的照顧,或被寵壞,或被虐待。
所有這些借口都成為他逃避自己責任的完美托詞。
通過這些方式,他使自己的不當行為合理化,将自己不能實現目标歸咎于他人,既可逃避他人的指責,也無須自責。
然而,這些個體忽視了一個事實:在這種行為模式下,他們不會為糾正自己的錯誤付出任何努力,而是偏執地去維持自己原有的錯誤,将錯誤歸咎于教育的失誤。
這些托詞對于他們擺脫麻煩非常有效,他們會願意長期使用。
因此,不同的個體會從類似的經曆得出多種不同的感悟和結論,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對經曆的不同解釋來使之适應自己原有的行為模式。
認識自己、改變自己對每一個人都并非易事。
如果不掌握人性研究的理論和技術,任何人(除非是大師)在幫助促進他人成長的過程中都會困難重重。
所有對他人的幫助可能僅流于表面,但他卻認為事情獲得顯著改善或進展。
實踐案例表明,大部分技術在改變一個個體固有的行為模式方面作用甚微,或是僅僅隻能使其表現出外顯行為的變化。
當個體固有的行為模式未被修正,外顯的變化對其成長幾乎沒有任何價值。
無論如何
比較有用的方法則是:明确告訴他,如果他不希望在人際交往中樹敵,他應該在哪些方面要多加注意。
作為學者,無視人性研究的價值,誤解或濫用自己掌握的人性知識,會對自己的學術聲譽帶來破壞性的影響。
例如:總是想在人前展示自己非常了解他人;在晚餐這種場合,去公開談論和分析自己鄰居的性格特點;等等。
此外,給那些對人性知識缺乏了解的人生硬地講授人性知識的基本理論,也是危險的,即使對方具備人性的相關知識,照本宣科,生硬地說教也是不尊重他人的做法。
在此重申一遍,作為研究人性的學者,謙遜是重要品質。
我們需要慎重考慮,并在恰當的時機才能宣傳和展示我們的研究成果。
隻有孩子們會急切地想要炫耀自己擁有的東西,我們作為成年人則應該謹言慎行。
作為人性研究的學者要自省,反思自己是否有過強迫他人接受自己所謂專家建議的情況。
這種做法不僅對于人性研究這門學科的發展有害無益,也無助于研究者實現&ldquo理解人性&rdquo這一終極目标。
對于人性研究領域的年輕學者,如果僅有研究熱情卻忽略自省,就會犯上述錯誤。
我們應慎言勤思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從部分推斷整體的前提是對整體有宏觀準确的把握。
此外,隻有當我們确信有人會從研究結果中獲益時,這些研究結果才适宜發表。
即使是來源于個性研究的一個正确結論,如果采用不當方式或在不當場合中闡述也會帶來很多危害性後果。
很多讀者可能會對上述多個觀點提出反對意見,我們先在此進行歸納和闡述。
如前所述,關于個體的性格特征和行為模式自童年期至成年期通常恒定不變這一點,大多數人不能接受。
人們通常會認為自己獨特、豐富的生活經驗會帶來生活态度的變化,而态度的變化會帶來行為模式的改變。
然而,我們的研究發現,兩個人即使有着相似的生活經曆,也不會從中得出一樣的感悟和結論。
因此,生活經驗有助于我們避開一些困境,獲得看待他人的哲學态度,但并不會讓我們更聰明或因此改變我們固有的行為模式。
後續讨論和研究中,我們會看到個人的生活經曆隻是其性格特征和行為模式的一個組成部分,你的性格特征或行為模式往往會決定你經曆怎樣的生活。
俗語說,性格決定命運。
每個人決定着自己怎樣經曆或經曆何種生活事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觀察到人們總是從自己經曆的事情中獲得自己想要的結論。
因此,有人總是會犯相同的錯誤。
如果你能夠讓他認識到自己在處理類似事情時慣用的經驗或結論是錯誤的,他的行為模式将會發生改變。
實際上,他能認識到自己以往慣用的經驗是錯誤的,現在需要為此做出改變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大多數情況下,他不願意承認自己長期運用的經驗是錯誤的,也無意改變現狀。
有些情況下,他會找各種借口來推卸自己的責任,将錯誤歸咎于父母或是教育環境,抱怨自己從小沒有得到細心的照顧,或被寵壞,或被虐待。
所有這些借口都成為他逃避自己責任的完美托詞。
通過這些方式,他使自己的不當行為合理化,将自己不能實現目标歸咎于他人,既可逃避他人的指責,也無須自責。
然而,這些個體忽視了一個事實:在這種行為模式下,他們不會為糾正自己的錯誤付出任何努力,而是偏執地去維持自己原有的錯誤,将錯誤歸咎于教育的失誤。
這些托詞對于他們擺脫麻煩非常有效,他們會願意長期使用。
因此,不同的個體會從類似的經曆得出多種不同的感悟和結論,是因為他們可以通過對經曆的不同解釋來使之适應自己原有的行為模式。
認識自己、改變自己對每一個人都并非易事。
如果不掌握人性研究的理論和技術,任何人(除非是大師)在幫助促進他人成長的過程中都會困難重重。
所有對他人的幫助可能僅流于表面,但他卻認為事情獲得顯著改善或進展。
實踐案例表明,大部分技術在改變一個個體固有的行為模式方面作用甚微,或是僅僅隻能使其表現出外顯行為的變化。
當個體固有的行為模式未被修正,外顯的變化對其成長幾乎沒有任何價值。
無論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