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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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頌之,士英引受職。

    謙益複力薦阮大铖,嘗使其妾奉觞媚之,憾卒不釋。

     丙寅,張慎言緻仕去。

    慎言屢求去,且陳其曆官危厄狀;又言『僞官至陽城,臣子投崖死;國難家變,痛無生理』。

    乃赉以銀帑、恩蔭,許其去。

    工部侍郎程注亦緻仕去,史可法疏争之不得。

    馬士英更請擢張捷,稱其才。

     癸酉,呂大器罷。

    士英以定策惡大器;李沾以張慎言故,疏劾大器『當迎立時,纾回不進;劉孔昭怒形于色,臣面斥其非,大器始俯首。

    明日迎駕,猶欲遲留。

    且未定武臣封,緻啟殿上之争』。

    宏光帝言:『朕遭百六,何心于大寶。

    定策諸臣,朕已知之』。

    大器逆知士英等将啟「逆案」人,遂劾士英『擁兵入朝,觊留政地。

    「逆案」先帝手定者,悍然不顧,欲跻阮大铖于中樞。

    且士英何功,倏而尚書、宮保、金吾、世蔭?其子銅臭,為都督;女弟之夫未履行陣,遽使總戎;姻娅田仰、越其傑、楊文骢先朝罪人,盡登膴仕。

    夫鄭三俊、吳甡,臣不謂無一失;而端方直諒,終為四海之歸。

    士英、大铖,臣不謂無片長;而邪慝奸回,必釀無窮之禍』。

    宏光帝以和衷慰之,且令進「逆案」;士英憤甚。

    劉澤清阿士英指,誣大器薦張捷、鄒之麟、張孫振、劉光鬥。

    大器緻仕去;慮後患,以手書「監國告廟文」進,明無他。

    士英憾不釋。

    是日,詹兆恒進「逆案」,馬士英亦進「三朝要典」以亂之。

     丙子,巡按湖南禦史黃澍、承天守備太監何志孔入朝。

    澍面斥士英不法狀,淚與聲流。

    宏光帝大感動,顧高宏圖,言『卿其識之』!且命澍近座前,益數其罪,以笏擊之,願與同死。

    士英号,宏光帝不應。

    志孔助澍言;韓贊周叱志孔,執之。

    宏光帝使姑退。

    澍複疏士英十可斬罪;略言『鳳陽,國家發祥之地;士英巧卸重肩:一可斬。

    國步初定,人矢必死;士英總督三軍,勞績安在?動謂勤苦:二可斬。

    奉命讨獻,未出蕲、黃;奉命讨闖,未出壽春:三可斬。

    賊僞尚書周文江導之入,謀下江南;士英得賄,以為參将:四可斬。

    僞刻賊印,謂黃鼎得之;擢鼎副将,己亦上賞:五可斬。

    皇上嗣位,天與人歸;士英辄稱「由我」:六可斬。

    生平至貪至污,幸脫「逆案」;一旦得志,遂薦阮大铖。

    大铖居則匪類、出則奸臣,士英獨言用人行政,必始大铖:七可斬。

    蠶食兵饷,家肥兵瘦;乃自用将施恩,悉雲「由我」:八可斬。

    馬匹器械,營列私居,不嚴宸跸:九可斬。

    上得罪祖宗,下得〔罪〕百姓:十可斬』。

    宏光帝語贊周:『士英如此,宜退避』。

    士英僞乞休,盡移其直衛之具;出私賄小奄田成、張執中泣上前,言『非馬公不得立;馬公去,天下議皇上為背恩。

    且士英去,誰念皇上者』?宏光帝默然;成即令士英複入直。

    知澍倚左良玉不能問,惟責志孔罪;又僞稱士英為乞恩有雅量,并志孔免之。

    澍複十疏劾士英,诏使還楚。

    少詹事徐汧亦劾之;不報。

    汧嘗陳時政凡七:曰辨人才、課職業、敦寅恭、勵廉恥、核名實、納忠谠、破情面;尤以恩仇朋黨為言。

    柳昌祚劾汧東林巨魁,與複社奸人張采、華允誠、楊廷樞、顧杲為狼狽;因舉其讨金陵檄中語以證之。

    然士英頗知汧,寝其疏;汧亦去。

     秋七月,以張有譽為戶部尚書。

    有譽負清望,士英将為大铖地,結田成輩為之。

    高宏圖言『有譽宜用,中旨必不可行』。

    與給事中章正宸封還诏書;曰:『陛下知内批之故乎?鄙夫患失,乞恩内庭;線索關通,巧為之說。

    先帝已誤,陛下豈容再誤』?不聽。

    昌祚又受士英指,薦大铖;正宸力争,且乞放歸。

    士英惡甚,轉正宸大理寺丞,使不得言。

    陳子龍亦言『墨敕斜封,前轍固在。

    異日奸邪乘間,臣等聽之,則幸門開;争之,有例矣。

    願陛下慎持之』。

    亦不聽。

     诏定從逆諸臣罪。

    阮大铖畏妨己,以北都降臣頗預清流,倡言彼攻「逆案」,吾為「順案」以偶之;以李自成僞号「順」也。

    馬士英遂劾龔鼎孳、周锺、光時亨諸人;锺弟镳無與其事,以議立潞王,亦入之。

    法司拟罪;尋謂陳名夏、周锺緩決為非是,命再議。

     左都禦史劉宗周以國仇未複辭職,自稱「草莽孤臣」,疏陳四事;馬士英、阮大铖、高傑、劉良佐皆惡之。

    宗周知不容,抗言『陛下龍飛淮甸,天實予之;乃以扈跸微勞,晏然入閣、晉中樞者,非馬士英乎?于是李沾、劉孔昭嘩然相訟,群陰則翻然起矣。

    借知兵之名,則逆黨可升;寬反正之路,則逃臣可引:而閣部諸臣次第去矣。

    高傑一逃将而奉如驕子,則士英翼之;劉、黃諸鎮分藩江北,則高傑倡之。

    京營,祖制皆畀勳臣;皇上即位,即有盧九德之命,士英不得辭其職。

    總之,兵戈盜賊,皆小人氣類而生;而小人與閹臣,往往相為表裡。

    自古未有閹臣用,而将帥能樹功者。

    惟陛下首辨陰陽消長,出士英仍督鳳陽,總理諸鎮;即史可法未即還,亦當自淮而南,居河南、開幕府,與士英犄角。

    京營提督,宜急寝之;書之史冊,為宏光帝第一美政』。

    诏褒之,促其入。

    士英大怒,即日乞休;且揚言宗周所稱,不用新命。

    宗室朱統■〈金類頁〉誣劾宗周請跸鳳陽,以罪宗處上;己與史可法伏兵丹陽,立潞王。

    會浙江撫巡黃鳴駿次京口,其标兵與防将鬥(見前)。

    士英懼,信之;劉澤清等疏又至(詳「四鎮」),舉朝駭愕。

    高宏圖請谕和衷,宗周始受命。

    陳子龍疏:『憲臣戆直,恐複生異同,使陛下有疑畏君子之心、諸臣有同歸之志;将誰與寄』?不聽。

     時福府故監屈尚忠、田成、張執中子弟競極官蔭,劉孔昭徑以降賊宰相錢位坤薦。

    馬士英、阮大铖甚惡姜曰廣,必去之;使朱國弼、劉孔昭交劾為黨。

    值議複廠衛,曰廣謂『廠衛不除,宗社且不可保』。

    祁彪佳亦疏争,曰廣拟旨俞之;不從,則自疏争之。

    士英、大铖益怒。

    孔昭既思以田仰代史可法,又惡曰廣。

    朱統■〈金類頁〉希其指,劾曰廣于定策時有二心,詞及張慎言、呂大器、史可法;宏圖拟按統■〈金類頁〉罪。

    宏光帝入士英等谮,厲聲言:『統■〈金類頁〉宗室,何可重罪』;而責宏圖謂:『召史可法為非是』。

    越二日,統■〈金類頁〉再劾曰廣五罪,語極誣蔑;且請置劉士祯、王重、楊廷麟、劉宗周、陳必謙、周镳、雷演祚于獄。

    其疏皆大铖草,不自通政司入;給事中袁彭年謂非制,劉士祯言:『曰廣勁骨戆性,守正不阿;居鄉立朝,确有公論。

    統■〈金類頁〉何人,不由職司,飛奏越告』?皆不聽;惟言『朕遭百六之運,複值文武交争,異同日甚,水火不化、矛戟将興,天下事不堪再壞』。

    士英等卒不懼。

    宏圖再請召可法入直,不報;遂乞休。

    士英嬌旨诘責之,宏圖益求去。

     八月,晉馬士英太子太師、武英殿大學士,予蔭。

    士英欲假危疆名,使阮大铖巡撫河南,衆不可;乃以越其傑為之。

    其傑,士英妹倩,以貪敗起自廢籍;至是,使開府。

    既與劉澤清薦張捷,徐宏基阿之,複疏薦捷;遂以中旨,起捷吏部左侍郎。

    章正宸争之,大理寺卿姚思孝亦疏谏,士英矯旨責之。

     阮大铖既切齒于周镳,以雷演祚出姜曰廣門,并逮之。

    至是,下之獄。

    及事急,镳屬陳丹衷以書币求解于馬士英,阮大铖已使邏者日■〈口貞〉镳,遂為所得;丹衷坐谪。

    禦史羅萬爵疏诋镳,遍及東林人。

     始,阮大铖雖召對,張慎言、高宏圖以力争,士英為遲疑,屢思以中旨為大铖地,卒不克。

    至是,竟以大铖為兵部添設左侍郎;禁人言:蓋柳昌祚薦之。

    劉宗周疏:『大铖昔争吏垣,死魏大中;即才果可用,臣猶慮其病世。

    且故事:九列必廷推;中旨頻頒,斜封之漸。

    大铖進退,實系興亡』。

    又嘗言『「逆案」申雪,則彪虎之類勢将平反;「三年無改」之謂何』?熊汝霖言:『大铖果知兵,當置之于外;若優遊司馬,添注何為』?且言『恥使四方猶見臣名』。

    皆不聽。

    大铖尋兼佥都禦史,巡視江防。

    疏:『天下事盡壞于黨人,今不堪再。

    而君上封疆,一己性命竟置不顧,惟從事于構隙之場。

    先帝非喪邦之君,諸臣必結黨以蔽之。

    黨敗,而高皇百戰之基、先帝一家之命破壞崩阻矣;把持之臣,卒亦不免于拷掠。

    其傷心從賊狼狽逃回者,天誅不漏已,亦何益之有』?其積怨如此。

    其黨趙之龍目不識丁,李沾使疏為莊烈帝請廟号,而謂帝實無可「思」。

    其無狀又如此。

     九月,浙江布衣方翼疏劾馬士英,下之獄。

    劉僑固降于張獻忠,黃澍急捕之;士英入其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