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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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事。
釀成禍源,體仁之罪也。
專任楊嗣昌恃款撫、加練饷,緻民怨天怒,水旱盜賊。
結成大亂之勢,楊嗣昌之罪也。
皇上信任二人,二人恃其信任,售其奸欺,辄曰「皇上自為之」;皇上亦曰「彼實未嘗專擅也」。
是皇上為二奸所誤,而反代二奸受過也。
至于圖治自有綱領;聖人撫世酬物,因時制宜。
向者是以生亂,今欲塞其亂源,急宜求治兵之人。
先辦此兩大事,而治功可次第舉矣』。
秋七月辛未,叙東省功,進周延儒少師、中極殿大學士,廕中書舍人;陳演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乙亥,谪李日宣、章正宸、張煊戍邊,房可壯、宋玫、張三谟削籍。
初,大學士陳演以所親禦史廖惟一者托可壯考核時為之地,不納;煊亦峻拒之。
惟一竟外調,演銜之。
适上遊西苑,召周延儒、陳演;延儒辭足疾。
演入侍舟中,因陳枚蔔大典,日宣等徇私濫舉;上怒,欲重譴之。
日宣詞氣不撓,始消霁。
停河南鄉試——時開封久圍不解也。
李自成圍開封日久,開封守告急求救;遂命許定國渡河,孫傳庭以秦師出右、侯恂以晉師出左互援之。
戶部尚書傅永淳奏言屯田八事:『曰軍屯。
軍買官屯、民占軍地,不必問矣;但就冊報征,即以折色改征本色。
曰民屯。
凡荒閑可耕之地,召募軍民商賈有捐赀開墾者,給為永業;其願耕無力者,照佃發給赀,待二年後起科。
曰兵屯。
有事用兵以戰,無事用兵以耕;宜以七分戍守、三分屯田。
曰商屯。
依墾田多寡,頒給職銜以旌異之。
曰水屯。
招募南人習水利者度其原隰,使地無曠土、水無遺利。
曰陸屯。
擇不毛之地,樹以桑棗,雜植榆柳諸木;随其所便給業,永不起科。
曰罪廢開屯。
能墾千畝準開戍、墾五百畝準雜流、墾三百畝準配,俱認地三百畝,三年而止,照例察叙。
曰設官。
特遣大臣專理屯務,設屯官分理;寬以吏議、遲以歲月,俾便宜行事』。
上是之。
皇貴妃田氐薨,辍朝三日。
妃最為上所寵,能書,有機警;居承幹宮。
丁醜,旱;上齋宿武英殿半月;俄欲還宮,妃遣人辭之。
太監曹化淳進江南歌姬數人,甚得嬖;妃上疏切谏。
及薨,上痛悼,恤禮加等。
甲申,吏部左侍郎王錫衮谏上事佛,言甚婉切;上納之,加服、俸一級。
甲午,戶部以流寇充斥,輸挽可慮;請就海運。
上謂海運從權,非經久計;不許。
以鄭三俊為吏部尚書。
丁酉,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以張國維為兵部尚書。
是月,李自成陷陳州,殺睢陳道佥事關永傑。
八月戊戌朔,祭大社、大稷。
禦史劉熙祚奏言:『故庶吉士張溥力學砥行,着述甚多;其所著書足備一夜之覽』。
從之,即命進呈。
甲辰,命侯恂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總督保定、山東、河北軍務。
恂奏:『寇患積十五年而始大,非可一朝圖也。
賊中情形,臣已具悉。
大約饑則聚掠,飽則棄餘。
且多久逋思歸,中霄雨泣;其強易散,非持久之賊也。
賊中聯營各部,如曹操一支嘗以李自成有兼并之心,陰相猜貳;而袁時中有步卒二、三十萬,則已去而顯與為敵矣。
惟是秉钺者避款賊之嫌,而台省言兵事之臣章疏日上,畏首畏尾,豈能有濟者!故必省朝中議論、行阃外軍法,厚集兵力,養威畜重;伺隙設間,潰其腹心:賊必變自内生而賊可漸次平矣。
又左良玉為臣舊部,每懷報效之心。
誠使臣得馳赴其軍,鼓以忠義,用三楚之糧、養全鎮之兵,臣不就度支關饷。
陛下亦不必下軍令狀,責取戰期;機有可乘,即東出與孫傳庭合,群賊腹背受敵,馳突無所,不相屠滅,必自降散:此皆滅賊之策。
唯陛下裁而斷之』。
丁未,上谕禮部,以祧廟贈後三歲不祭、别廟繼後亦三忌辰不祭,欲以本恩殿改建二殿供祧廟帝後。
禮科都給事中沈胤培上言:『禮有萬世之經,有一時之權。
經者,太廟一帝、一後,奉先殿亦一帝、一後是也;權者,别殿之端享,奉先之列祔是也。
自神祖來,繼後、贈後皆以祔享為成例。
今欲建祧殿二而又不在奉先殿之後,将以奉先祧殿名乎?抑以何名乎?在聖母可極尊榮,而不必同于列後;在列後宜申孝享,而未免抑于祖宗。
如魯立武宮、炀宮、「春秋」皆大書特書。
見其毀已久,不宜立辄立焉;非即遠有終之義也,必欲追罔極而事如存。
請立别殿專事聖母,揆之閟宮之文、奉慈之建,猶為合理』。
上是之。
遂谕禮臣:『祧殿不宜創建;欲立奉親殿奉安禦容,先帝貞皇後居中,孝和左之、聖母右之,薦享如儀』。
沈胤培又上言:『貞皇帝後,太廟有時享、奉先有常儀。
複立奉親殿,亡論于宗廟有重你之嫌;且帝後皆以合享祖宗為尊,至降從别殿,恐先帝聖母之心未安!臣愚,莫若修複孝宗奉慈殿為安。
奉慈之建,本為孝肅、孝穆而設,世宗以孝惠祔焉:正今日祧廟之三後也。
一整饬奉安而大禮畢矣』。
安慶兵變,殺都指揮徐良憲。
先是,副總兵廖應登領三千人,汪正國、李自春各領千人,素騷擾賈怨;巡撫徐世廕新至,民怵兵曰:『爾将誅矣』!遂劫良憲爇殺之,四出焚掠。
給事中光時亨疏論應登宜申司馬法;邸抄先傳,遂緻難作。
世廕亟自南京谕解叛卒,斬七千,徙應登兵太湖、正
釀成禍源,體仁之罪也。
專任楊嗣昌恃款撫、加練饷,緻民怨天怒,水旱盜賊。
結成大亂之勢,楊嗣昌之罪也。
皇上信任二人,二人恃其信任,售其奸欺,辄曰「皇上自為之」;皇上亦曰「彼實未嘗專擅也」。
是皇上為二奸所誤,而反代二奸受過也。
至于圖治自有綱領;聖人撫世酬物,因時制宜。
向者是以生亂,今欲塞其亂源,急宜求治兵之人。
先辦此兩大事,而治功可次第舉矣』。
秋七月辛未,叙東省功,進周延儒少師、中極殿大學士,廕中書舍人;陳演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乙亥,谪李日宣、章正宸、張煊戍邊,房可壯、宋玫、張三谟削籍。
初,大學士陳演以所親禦史廖惟一者托可壯考核時為之地,不納;煊亦峻拒之。
惟一竟外調,演銜之。
适上遊西苑,召周延儒、陳演;延儒辭足疾。
演入侍舟中,因陳枚蔔大典,日宣等徇私濫舉;上怒,欲重譴之。
日宣詞氣不撓,始消霁。
停河南鄉試——時開封久圍不解也。
李自成圍開封日久,開封守告急求救;遂命許定國渡河,孫傳庭以秦師出右、侯恂以晉師出左互援之。
戶部尚書傅永淳奏言屯田八事:『曰軍屯。
軍買官屯、民占軍地,不必問矣;但就冊報征,即以折色改征本色。
曰民屯。
凡荒閑可耕之地,召募軍民商賈有捐赀開墾者,給為永業;其願耕無力者,照佃發給赀,待二年後起科。
曰兵屯。
有事用兵以戰,無事用兵以耕;宜以七分戍守、三分屯田。
曰商屯。
依墾田多寡,頒給職銜以旌異之。
曰水屯。
招募南人習水利者度其原隰,使地無曠土、水無遺利。
曰陸屯。
擇不毛之地,樹以桑棗,雜植榆柳諸木;随其所便給業,永不起科。
曰罪廢開屯。
能墾千畝準開戍、墾五百畝準雜流、墾三百畝準配,俱認地三百畝,三年而止,照例察叙。
曰設官。
特遣大臣專理屯務,設屯官分理;寬以吏議、遲以歲月,俾便宜行事』。
上是之。
皇貴妃田氐薨,辍朝三日。
妃最為上所寵,能書,有機警;居承幹宮。
丁醜,旱;上齋宿武英殿半月;俄欲還宮,妃遣人辭之。
太監曹化淳進江南歌姬數人,甚得嬖;妃上疏切谏。
及薨,上痛悼,恤禮加等。
甲申,吏部左侍郎王錫衮谏上事佛,言甚婉切;上納之,加服、俸一級。
甲午,戶部以流寇充斥,輸挽可慮;請就海運。
上謂海運從權,非經久計;不許。
以鄭三俊為吏部尚書。
丁酉,兵部尚書陳新甲下獄,以張國維為兵部尚書。
是月,李自成陷陳州,殺睢陳道佥事關永傑。
八月戊戌朔,祭大社、大稷。
禦史劉熙祚奏言:『故庶吉士張溥力學砥行,着述甚多;其所著書足備一夜之覽』。
從之,即命進呈。
甲辰,命侯恂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總督保定、山東、河北軍務。
恂奏:『寇患積十五年而始大,非可一朝圖也。
賊中情形,臣已具悉。
大約饑則聚掠,飽則棄餘。
且多久逋思歸,中霄雨泣;其強易散,非持久之賊也。
賊中聯營各部,如曹操一支嘗以李自成有兼并之心,陰相猜貳;而袁時中有步卒二、三十萬,則已去而顯與為敵矣。
惟是秉钺者避款賊之嫌,而台省言兵事之臣章疏日上,畏首畏尾,豈能有濟者!故必省朝中議論、行阃外軍法,厚集兵力,養威畜重;伺隙設間,潰其腹心:賊必變自内生而賊可漸次平矣。
又左良玉為臣舊部,每懷報效之心。
誠使臣得馳赴其軍,鼓以忠義,用三楚之糧、養全鎮之兵,臣不就度支關饷。
陛下亦不必下軍令狀,責取戰期;機有可乘,即東出與孫傳庭合,群賊腹背受敵,馳突無所,不相屠滅,必自降散:此皆滅賊之策。
唯陛下裁而斷之』。
丁未,上谕禮部,以祧廟贈後三歲不祭、别廟繼後亦三忌辰不祭,欲以本恩殿改建二殿供祧廟帝後。
禮科都給事中沈胤培上言:『禮有萬世之經,有一時之權。
經者,太廟一帝、一後,奉先殿亦一帝、一後是也;權者,别殿之端享,奉先之列祔是也。
自神祖來,繼後、贈後皆以祔享為成例。
今欲建祧殿二而又不在奉先殿之後,将以奉先祧殿名乎?抑以何名乎?在聖母可極尊榮,而不必同于列後;在列後宜申孝享,而未免抑于祖宗。
如魯立武宮、炀宮、「春秋」皆大書特書。
見其毀已久,不宜立辄立焉;非即遠有終之義也,必欲追罔極而事如存。
請立别殿專事聖母,揆之閟宮之文、奉慈之建,猶為合理』。
上是之。
遂谕禮臣:『祧殿不宜創建;欲立奉親殿奉安禦容,先帝貞皇後居中,孝和左之、聖母右之,薦享如儀』。
沈胤培又上言:『貞皇帝後,太廟有時享、奉先有常儀。
複立奉親殿,亡論于宗廟有重你之嫌;且帝後皆以合享祖宗為尊,至降從别殿,恐先帝聖母之心未安!臣愚,莫若修複孝宗奉慈殿為安。
奉慈之建,本為孝肅、孝穆而設,世宗以孝惠祔焉:正今日祧廟之三後也。
一整饬奉安而大禮畢矣』。
安慶兵變,殺都指揮徐良憲。
先是,副總兵廖應登領三千人,汪正國、李自春各領千人,素騷擾賈怨;巡撫徐世廕新至,民怵兵曰:『爾将誅矣』!遂劫良憲爇殺之,四出焚掠。
給事中光時亨疏論應登宜申司馬法;邸抄先傳,遂緻難作。
世廕亟自南京谕解叛卒,斬七千,徙應登兵太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