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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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命議處。

    丙午,大學士謝陞削藉。

     周延儒奏議詞臣一員佐兵部;從之,着為令。

     免四川貢扇三年。

     發三萬金給關、甯之師。

     禮科都給事中沈胤培上言:『欲求事功之臣,不若先求節義之士。

    如傅宗龍巳恤,而盧象升優典未沾、汪喬年忠魂莫問;事同恩義,何以使諸臣不為巧避也!楊嗣昌死有餘戮、陳新甲負罪,不遑飾其功勞,邀恤其錄廕。

    雖恩威出自朝廷,乃議罪則若局外,論功則有局中;有是禮乎!又儀制郎中,典禮攸寄,宜定久任課最之規得陞京秩,庶精心讨論,不徒故事相蒙矣』。

    上是之。

     禦史沈向劾監軍兵部郎中張若麒貪功喪師,複逃甯遠,宜正其罪;報聞。

     李自成複圍開封。

     癸醜,給巡撫山東王永吉二萬金。

     己未,命祭松山陣亡吏卒。

     壬戌,南京禦史米壽圖請誅張若麒以謝天下;又上「練兵十害」曰:『今天下練兵,奉行三年矣。

    寇至而城辄陷,兵增而饷日縻;利益不聞,擾累日甚。

    目今不罷,害将日深!祖制,衛所官軍又有弓兵、民壯,歲有常食;若實行清核以教練之,可無逃潰奸細之憂!此外,如保甲人自為守、家自為戰,本屬良法;但在有司推誠厲精訓練之耳』。

    是秋,張若麒下獄,論死。

     癸亥,谕各部諸司:『凡利民救時裨助政治、攻補缺失者,彙奏采行之;不得以浮言泛陳。

    至中外大小群臣,當痛猛省;服官擔爵,各有職業,何無匡濟!任兵食之交窮、忍軍民之并困,終未有确然良畫,力任底績;非朕之所倚望于諸臣也』。

     清兵襲塔山,破之。

    兵部職方郎中馬紹愉駐塔山,候朝命;城将陷,紹愉出,清兵共衛之。

    城中兵民自焚,無一降者。

     五月癸酉,中書舍人陳龍正上言:『剿寇不在兵多,期于簡練;殲渠非專将勇,藉于善謀。

    而所雲招撫之道,又更有說:曰解散、曰安插。

    解散之法,仍屬良将;安插之道,端委有司。

    今者寇禍,中州最甚。

    賊初淫殺,人猶苦賊,而望矣兵;兵既無律,民反畏兵而安賊,若喜其至而迎之:誠中原之大憂也。

    邊地受侮,唯在防禦有道。

    督、撫固在得人,而尤當擇有兵略者為知府;用我所長,制彼所能。

    我所長,在扼險、在車營、在大器;彼所能,特騎射奔突耳。

    良将在奇謀、在用間,今之塘報,亦間之一端也』。

    上是之。

     甲戌,南京提學禦史徐之垣入廬州。

    見城守疏虞,召北關副總兵唐應登入城;未入,忽西門、德勝各火起,官兵俱潰——則革賊計陷之也,之垣及知府鄭履祥、合肥知縣湯登貴俱遁走。

    夜,革賊陷無為州。

     丁醜,谕釋輕囚。

     戊寅,宥馬士英,起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禦史,提督鳳陽軍務兼督湖廣、安慶合剿。

    初,周延儒再召,前太常寺少卿阮大铖等合饋之萬金;以大铖「逆案」難之,故用士英。

     兵部司務朱濟賫敕同職方郎中馬紹愉往渖陽議和,還至甯遠,以議和副書上兵部。

     上問周延儒至再,終不對;上慨然起。

    時言路方以講好攻陳新甲,故延儒緘口不敢異同;又以脫後罪也。

    上始悔之。

     癸未,李自成陷開、亳。

     丁亥,命禮部考「樂律志」。

     六月庚子,禮科都給事中沈胤培請廣科額;上命省直各加解額有差。

     發帑金五萬、戶部金十萬及銀牌、布币犒左良玉軍。

     丙午,孫傳庭奏請練兵二萬;上以『原議練兵五千,可以破賊;何為取盈二萬?且二萬之饷,安能即濟!但得饷一月,便當卷甲出關,共圖殲蕩;不得過執取咎』! 戊申,大學士賀逢聖緻仕。

     己酉,上不豫。

     庚戌,崇明盜平;兵備道程峋散其黨二千餘人,藉其兵四百四十人。

     辛亥,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

     癸醜,大學士張四知緻仕。

     谕各省直停刑五年。

     丁巳,召新入閣諸臣禮部尚書林欲楫等于中極殿;至則賜馔,上先禦觀殿試炮。

    時賀逢聖緻仕,特賜宴餞别,異數也。

     戊午,以禮部右侍郎蔣德璟、詹事黃景昉、兵部右侍郎吳甡并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直文淵閣;且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勿濫勿遺。

    今乃稱诩徇情,如房可壯、宋玫、張三谟并與推舉,此豈大臣矢公矢慎之道』! 辛酉,召廷臣于中左門,賜馔;上青袍,東宮及定王、永王绯衣侍。

    上诘李日宣曰:『朕兩年前,曾谕諸臣有「甯背君父、不背私交,甯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今猶如故。

    昨爾等枚蔔,徇情濫譽;大事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

    上又責吏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禦史張煊;閣臣力為救解曰:『房可壯峻節有識、宋玫邃學習事、張三谟風裁持正,原不媿枚蔔』。

    上不聽。

    明日,下日宣等六人于刑部獄,奪職。

     恤贈故巡撫丘民仰、故總兵曹變蛟、王廷臣,各予祭六壇;命禮臣議諡,合祠京師。

    谕:『近日死事文武大臣立壇,朕觀緻祭』。

     戊辰,以姜鑲為征西将軍總兵官,鎮守大同。

     禦史吳履中奏言:『皇上之失有二,曰大奸之罪狀未彰,而身受過;圖治之綱領未挈,而用志多分。

    臨禦之初,天下猶未大壞也;特用溫體仁,托嚴正之義,行媢嫉之私:使朝廷不得任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