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實錄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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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流盜掠真甯;戊寅,掠甯州、安化、三水。
是月,插漢虎墩兔憨納款。
袁崇煥奏設東江饷司于甯遠,令東江自覺華島轉饷,禁登萊商舶入海。
毛文龍累奏不便,崇煥不聽;又請自往旅順議之。
夏四月丙戌朔,流盜犯泾陽、甘峪,遊擊高從龍擊之,被殺。
戊申,賊走馬闌山。
朝臣時捐俸助饷,上谕曰:『諸臣果真心為國,興利剔弊,朝廷自受其益;何必捐俸言助!其悉已之』。
甲午,固原盜侵犯耀州,督糧道參政洪承疇令官兵、鄉勇萬餘人分十二營圍賊于雲陽,幾覆之;乘夜雷雨,潰圍走淳化,入神道嶺;追斬二百餘級。
壬寅,以朱熹裔孫朱卯相襲五經博士。
命以張巡、許遠配享武廟。
複顧憲成官,加贈吏部右侍郎,諡「端文」。
閏月丙辰朔,清兵渡河;官兵拒之,乃退。
西人五十騎犯延綏高家堡,千總王權德逐之出塞;敵兵漸至合七、八百騎,權德敗沒,中軍任秉德、千總白慎俱死之。
丙子,袁崇煥請給島饷;命發四萬金。
故經略熊廷弼子兆璧乞收葬父骨,上不許;大學士韓爌複請之,乃允。
廣東副總兵陳廷對約鄭芝龍剿盜,芝龍敗,歸閩;不數日,寇大至,犯中左所近。
安南莫敬寬寇雷州;旋遁。
總督朱燮元遣貴州總兵許成名由永甯複赤水衛,繕城水西。
安邦彥、莫德周、奢崇明等欲渡河攻赤水;時乏食,燮元撤兵還永甯,賊遂蹑其後追之,川、貴大震。
五月乙酉朔,日食;上以欽天監分刻不合,責禮部。
禮部請查例修改,允之。
丙午,袁崇煥巡撫江(?);再宿,勞軍東江。
癸醜,毛文龍請饷。
初,文龍稱麾下兵二十餘萬,朝廷為治饷。
兵科給事中王夢尹、翰林〔院編〕修姜曰廣詣島閱視,稱十萬;及登萊道王廷試複裁之,定額二萬八千人:文龍大不平,遂上章求饷。
六月乙卯,命汰冗員。
琉球國中山王世子尚豐入貢。
〔先是,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谒,慰勞甚至。
戊午,矯制殺文龍。
崇煥自出都門至甯遠,專主款;于甯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
會罷歸,未就。
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複遼;既而懼上責效,欲複修款議。
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聲言折沖,慮毛文龍洩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犒吏卒給饷。
是日閱射,崇煥列圍,止文龍兵于外,以部曲百人從。
崇煥慰勞文龍部曲,且拜;三軍感泣。
乃問文龍曰:『東江饷司自甯遠輸至,亦甚便;将軍何專邀折色,召買登、萊也?且移鎮、定營制、分旅順東西約束、核饷諸事,業已申奏;将軍執意不回,非冒饷欺君而何』!命執之;文龍欲抗議辨,崇煥曰:『我今不複遼,願試尚方劍以贖爾命』!又谕部曲曰:『文龍不宜殺,爾輩即殺我可也』!部曲錯愕,不敢動。
命水營都司趙可懷以尚方劍斬之。
分東江兵二萬八千人為四協,副總兵毛承祿、中軍徐敷奏、遊擊劉興祚、副總兵陳繼盛各領之;東江諸務,屬繼盛暫領之。
明日,祭文龍而泣;遂收符印,自旅順還于甯遠,奏數文龍十二罪,并自劾。
上以文龍驕悖,命崇煥安心任事,且嘉谕之;仍榜谕東江各島,鹹從寬議。
文龍,錢塘人,世海州衛千戶;既襲秩,授千總。
王化貞遣之襲鎮江城有功,因駐皮島。
當遼東破壞,從島中收召遼人;時時襲,有所斬獲,頗有功。
但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饷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議多疑而厭之;崇煥遂決意誅焉。
上憂旱,禦平台,谕百官修省,自齋宿文華殿祈禱;命成國公朱純臣告南郊、驸馬都尉侯拱宸告北郊、尚書畢自嚴告社稷壇、何如寵告山川壇、林欲楫告雷雨等壇。
谕錦衣衛指揮使于日升、劉僑緝盜。
谕給事、都禦史獻直言,又令中外諸臣清獄安民、開倉赈饑。
丁卯,大雨,許百官還邸舍。
丙寅,韓國公十世孫李世選奏:家藏高皇帝遺旨,許以複封。
大學士韓爌等驗之,皆言其僞;世選論死。
戊辰,谕故工部尚書馮從吾祭葬。
頒太祖高皇帝「教民六谕」。
袁崇煥既殺毛文龍,欲力主款,因奏曰:『臣亦不諱言款;即惠徼宗社之靈,還侵地、歸叛人,而我存朝鮮,何憚不為』?禦史毛羽健上言:『袁祟煥期五年□□,其間方略機宜自可指陳。
乃崇煥于此時未見明言曰
是月,插漢虎墩兔憨納款。
袁崇煥奏設東江饷司于甯遠,令東江自覺華島轉饷,禁登萊商舶入海。
毛文龍累奏不便,崇煥不聽;又請自往旅順議之。
夏四月丙戌朔,流盜犯泾陽、甘峪,遊擊高從龍擊之,被殺。
戊申,賊走馬闌山。
朝臣時捐俸助饷,上谕曰:『諸臣果真心為國,興利剔弊,朝廷自受其益;何必捐俸言助!其悉已之』。
甲午,固原盜侵犯耀州,督糧道參政洪承疇令官兵、鄉勇萬餘人分十二營圍賊于雲陽,幾覆之;乘夜雷雨,潰圍走淳化,入神道嶺;追斬二百餘級。
壬寅,以朱熹裔孫朱卯相襲五經博士。
命以張巡、許遠配享武廟。
複顧憲成官,加贈吏部右侍郎,諡「端文」。
閏月丙辰朔,清兵渡河;官兵拒之,乃退。
西人五十騎犯延綏高家堡,千總王權德逐之出塞;敵兵漸至合七、八百騎,權德敗沒,中軍任秉德、千總白慎俱死之。
丙子,袁崇煥請給島饷;命發四萬金。
故經略熊廷弼子兆璧乞收葬父骨,上不許;大學士韓爌複請之,乃允。
廣東副總兵陳廷對約鄭芝龍剿盜,芝龍敗,歸閩;不數日,寇大至,犯中左所近。
安南莫敬寬寇雷州;旋遁。
總督朱燮元遣貴州總兵許成名由永甯複赤水衛,繕城水西。
安邦彥、莫德周、奢崇明等欲渡河攻赤水;時乏食,燮元撤兵還永甯,賊遂蹑其後追之,川、貴大震。
五月乙酉朔,日食;上以欽天監分刻不合,責禮部。
禮部請查例修改,允之。
丙午,袁崇煥巡撫江(?);再宿,勞軍東江。
癸醜,毛文龍請饷。
初,文龍稱麾下兵二十餘萬,朝廷為治饷。
兵科給事中王夢尹、翰林〔院編〕修姜曰廣詣島閱視,稱十萬;及登萊道王廷試複裁之,定額二萬八千人:文龍大不平,遂上章求饷。
六月乙卯,命汰冗員。
琉球國中山王世子尚豐入貢。
〔先是,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谒,慰勞甚至。
戊午,矯制殺文龍。
崇煥自出都門至甯遠,專主款;于甯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
會罷歸,未就。
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複遼;既而懼上責效,欲複修款議。
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聲言折沖,慮毛文龍洩其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犒吏卒給饷。
是日閱射,崇煥列圍,止文龍兵于外,以部曲百人從。
崇煥慰勞文龍部曲,且拜;三軍感泣。
乃問文龍曰:『東江饷司自甯遠輸至,亦甚便;将軍何專邀折色,召買登、萊也?且移鎮、定營制、分旅順東西約束、核饷諸事,業已申奏;将軍執意不回,非冒饷欺君而何』!命執之;文龍欲抗議辨,崇煥曰:『我今不複遼,願試尚方劍以贖爾命』!又谕部曲曰:『文龍不宜殺,爾輩即殺我可也』!部曲錯愕,不敢動。
命水營都司趙可懷以尚方劍斬之。
分東江兵二萬八千人為四協,副總兵毛承祿、中軍徐敷奏、遊擊劉興祚、副總兵陳繼盛各領之;東江諸務,屬繼盛暫領之。
明日,祭文龍而泣;遂收符印,自旅順還于甯遠,奏數文龍十二罪,并自劾。
上以文龍驕悖,命崇煥安心任事,且嘉谕之;仍榜谕東江各島,鹹從寬議。
文龍,錢塘人,世海州衛千戶;既襲秩,授千總。
王化貞遣之襲鎮江城有功,因駐皮島。
當遼東破壞,從島中收召遼人;時時襲,有所斬獲,頗有功。
但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饷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議多疑而厭之;崇煥遂決意誅焉。
上憂旱,禦平台,谕百官修省,自齋宿文華殿祈禱;命成國公朱純臣告南郊、驸馬都尉侯拱宸告北郊、尚書畢自嚴告社稷壇、何如寵告山川壇、林欲楫告雷雨等壇。
谕錦衣衛指揮使于日升、劉僑緝盜。
谕給事、都禦史獻直言,又令中外諸臣清獄安民、開倉赈饑。
丁卯,大雨,許百官還邸舍。
丙寅,韓國公十世孫李世選奏:家藏高皇帝遺旨,許以複封。
大學士韓爌等驗之,皆言其僞;世選論死。
戊辰,谕故工部尚書馮從吾祭葬。
頒太祖高皇帝「教民六谕」。
袁崇煥既殺毛文龍,欲力主款,因奏曰:『臣亦不諱言款;即惠徼宗社之靈,還侵地、歸叛人,而我存朝鮮,何憚不為』?禦史毛羽健上言:『袁祟煥期五年□□,其間方略機宜自可指陳。
乃崇煥于此時未見明言曰